食堂劳务外包招标公告(乐清市蒲岐镇中学2025)
关于乐清市蒲岐镇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非政府采购)公告 浙江维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乐清市蒲岐镇中学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WZDL-B5048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规格要求
乐清市蒲岐镇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营业额的23%
乐清市蒲岐镇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服务期为1年,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为乐清市教育局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入围企业。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获取方式:
1.各供应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7幢1802室)。
3.网上报名: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798646845@qq.com。代理机构经过审核后回复确认相关投标事宜。
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上午9:30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7幢1802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8月20日,上午9:30
九、磋商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7幢1802室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乐清市教育局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入围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代理单位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资料齐全方可领取磋商文件。投标供应商是否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开标后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报名时,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不做审查,最终以投标时审查的结果为准。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清市蒲岐镇中学
地址:乐清市虹桥镇蒲岐南门村
联系人:倪老师
联系电话:1358776551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维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7幢1802室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7-61585018/15157702025
电子邮箱:798646845@qq.com
监督部门:乐清市蒲岐镇中学校务监督委员会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3868742669
一、采购项目编号:WZDL-B5048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规格要求
乐清市蒲岐镇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营业额的23%
乐清市蒲岐镇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服务期为1年,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为乐清市教育局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入围企业。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获取方式:
1.各供应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7幢1802室)。
3.网上报名: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798646845@qq.com。代理机构经过审核后回复确认相关投标事宜。
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上午9:30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7幢1802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8月20日,上午9:30
九、磋商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7幢1802室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乐清市教育局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入围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代理单位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资料齐全方可领取磋商文件。投标供应商是否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开标后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报名时,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不做审查,最终以投标时审查的结果为准。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清市蒲岐镇中学
地址:乐清市虹桥镇蒲岐南门村
联系人:倪老师
联系电话:1358776551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维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7幢1802室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7-61585018/15157702025
电子邮箱:798646845@qq.com
监督部门:乐清市蒲岐镇中学校务监督委员会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386874266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劳务外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