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招标公告(滁州市中新苏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



滁州市中新苏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滁州市中新苏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zctgczx.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中新苏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0.04%/年,该费率不包括债券发行过程中聘请律师、评级机构及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所需费用。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其分支机构);不接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2022年以来未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暂停债券承销业务。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发售)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8日15点00分
地点: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zctgczx.com/)
领取地点:网站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8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滁国际商务中心2楼第四会议室【安徽省滁州市徽州南路1999号国际商务中心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自然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不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中新苏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徽州南路1999号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方式:0550-3769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550-3519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张夏骄
电 话:0550-3769068、0550-3519512、18155023588
 

滁州市中新苏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docx

滁州市中新苏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自行公开招标)招标人:滁州市中新苏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评标办法16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要求24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6第六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表37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滁州市中新苏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zctgczx.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滁州市中新苏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二次)预算金额:60万元最高限价:0.04%/年,该费率不包括债券发行过程中聘请律师、评级机构及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所需费用。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其分支机构);不接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2.2022年以来未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暂停债券承销业务。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发售)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8日15点00分地点: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zctgczx.com/)领取地点:网站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8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滁国际商务中心2楼第四会议室【安徽省滁州市徽州南路1999号国际商务中心2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自然日。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不要求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滁州市中新苏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徽州南路1999号国际商务中心7楼联系方式:0550-37690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六楼联系方式:0550-35195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经理张夏骄电话:0550-3769068、0550-3519512、1815502358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项目名称滁州市中新苏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二次)1.1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息偿付结束。1.1服务方式按招标人要求1.1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2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550-37690681.2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张夏骄 联系电话:0550-3519512、18155023588 1.3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4采购预算60万元1.5最高投标限价PPN计划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承销费率不高于0.04%/年(该费率不包括债券发行过程中聘请律师、评级机构及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总报价高于最高费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支付方式:发行成功后根据发行结果和承销协议约定支付。2.1采购需求(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详见《采购需求及要求》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2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2025年8月13日17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czsctgczx@163.com(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2025年8月14日17时后,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zctgczx.com/)“招标采购”处予以公告。11.1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用4500元,评委费按实际支出支付(评委费不开具发票)。上述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应考虑上述费用。代理服务费、评委费支付主体: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16.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同表10.22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18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4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5.1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4份,按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25.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26.1装订要求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须分别装订26.2.1具体密封要求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须分别包装密封(例:资信标正副本放在一个包装袋内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26.2.2大包装袋上应载明的信息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27.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15时00分27.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时 间:2025年8月18日15时00分地 点:苏滁国际商务中心2楼第四会议室【安徽省滁州市徽州南路1999号国际商务中心2楼】收件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19955081080不接受现场投递,请投标人使用顺丰快递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以上地址。如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未收到投标文件,责任自负。邮件中请附一名负责本项目投标的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及微信号,以便联系。29.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苏滁国际商务中心2楼第四会议室【安徽省滁州市徽州南路1999号国际商务中心2楼】29.4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顺序:先资格审查,再开技术标,最后开商务标。 30.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32.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人。32.1.2中标人公示媒介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zctgczx.com/)32.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单位及代理公司公章后方可发出。承销费支付方式承销费支付方式为发行成功后根据发行结果和承销协议约定支付。备注1、投标人若为外资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标后将投标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如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中标人资格。2、本招标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3、评标委员会只依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而不依靠任何外来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将拒绝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本条内容不一致之处,按此条规定执行。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建设募投项目、偿还公司有息负债或补充营运资金。6、发行计划:由招标人根据资金需求状况,决定在批文有效期内分期或一次性发行。7、中标单位须组建经验丰富、业绩优良的专业项目团队,确保按时优质完成发行工作。8、中标单位须完成与本次PPN发行及存续期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9、本招标文件条款内容解释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归招标人所有。 重要提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承诺事项表述如在中标后无法兑现(非中标单位主观原因造成的除外),则招标人可与其解除合同,且2年内不得参与业主单位债券项目投标。发行计划由招标人根据资金需求状况,决定在批文有效期内分期或一次性发行。注意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招标文件中对法定代表人的相关要求、材料及签字或盖章对应的为该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要求、材料及签字或盖章。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服务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人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2.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要求。3.标段划分:3.1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4.招标方式: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计价方式: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费率(以费率反算中标价,后期如有变化的按费率调整)。6.评标办法: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投标人资格: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7.2由于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踏勘现场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投标预备会(本条不采用)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联合投标(本项目不采用)11.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1.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1.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2.招标代理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13.1投标人一旦下载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本条不采用)13.3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服务和相关要求等必须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13.4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1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别(标段)的投标。13.6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14.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无。(二)招标文件15.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16.招标文件的组成16.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要求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确认16.2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16.4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7.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7.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zctgczx.com/)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7.2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8.招标文件的发出18.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zctgczx.com/)发出。19.最高限价的作用和说明19.1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0.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20.1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2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书一(资信标)、投标书二(技术标)和投标书三(商务标)三部分组成,均须单独装订成册和密封,然后再放入到一个大包密封递交。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22.投标报价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含有服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招标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22.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22.3投标人应按项目要求进行报价,最终按投标费率进行结算,固定费率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22.4投标报价的费率是完成项目,且满足招标人所有要求最终结算依据,其报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费率。22.5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各项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22.6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22.7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最高费率,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8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相应技术等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22.9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22.10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23.投标有效期2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80天。2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4.投标保证金(本条不采用)2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4.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承销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5.1投标文件:书面文件(资信标、技术标和商务标)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2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不符,以正本为准。25.3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书、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等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25.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2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26.1投标文件的装订26.1.1投标文件应按A4纸大小进行装订,对于较大图、表,可采用A3纸,但需要按A4纸大小进行折叠、装订,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应当分别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6.1.2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标段),则投标书必须以包(标段)为单位进行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识标段号。26.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6.2.1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须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26.2.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及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2.3应按本章第26.2.1项或26.2.2项中大包装袋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27.投标文件的提交27.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27.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7.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让投标单位登记确认。2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8.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8.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5条、第26条和第2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28.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9.开标29.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29.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7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9.2参与开标的部门29.2.1参与开标的部门:相关部门参加。29.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手持或封入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以供资格审查。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条不采用)29.4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主持。(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单位相关人员是否到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等;(4)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5)拆封标书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后,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根据得分宣读排名。(6)开标结束。29.5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0.评标委员会30.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30.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30.1.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30.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30.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0.4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10)推荐的中标人名单;(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30.5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31.评标31.1评标准备工作31.1.1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31.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31.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31.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31.2评标办法31.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1.3评标原则:31.3.1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1.4评标报告的签署31.4.1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31.5投标文件的澄清31.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31.5.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6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监管部门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监管部门要求重新评标。31.7评标过程的保密31.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须严格保密。31.8评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应将中标人的情况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若有业绩要求,业绩同时公告)。32.定标32.1中标人的确定32.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人名单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上公告。32.2中标通知书32.2.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2.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公章后,方可发出。32.2.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依法重新招标。备注:本协议条款内容解释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归招标人所有。33.变更交易方式33.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经招标人同意后,与符合投标资质的投标单位开展磋商或者谈判。(六)合同的授予34.合同授予标准34.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3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8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承销协议。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5.2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5.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6.履约保证金(本条不采用)3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3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6.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七)纪律和监督37.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37.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8.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9.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9.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9.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0.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0.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八)质疑与投诉41.质疑41.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1.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招标人。41.3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41.1条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41.4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标段号标段名(如果有分标段)、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将该质疑函递交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41.5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投标人出具受理证明。41.6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42.投诉42.1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第三章评标办法一总则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1.2综合评分法一般适用于较为复杂、评价指标难以量化且价格为非主要因素的非标准定制商品和非通用服务项目的项目评审。2.评标程序2.1投标文件的初审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服务期限、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2.2.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2.2.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2.3比较与评价2.3.1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2.4推荐中标人名单2.4.1中标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人。2.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二投标文件初审3.资格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重要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授权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个人)2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其分支机构评审核验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2022年以来,未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暂停债券承销业务的承诺函评审核验标书中的下述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符合性审查4.1评审细则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标书的有效 性(1)投标文件签署签字、盖章符合要求。(2)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3)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完全响应。2标书的完整 性(5)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文件形式内容投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7)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括但不限于业绩、服务期、售后服务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4.2资格审查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以供审查。4.3.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4.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4.5投标人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异议进行复议。4.6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三详细评审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1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同投标人放弃该权利。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5.3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5.3.1如果数字表示的费率和用文字表示的费率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费率为准。5.3.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本条不采用)5.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四比较与评价6.详细评审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一、资信部分(满分60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协会评价(10分)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2024年度主承销业务执行情况市场评价结果,全国展业银行评价结果为A得10分,评价结果为B得9分,评价结果为C及以下得8分;地方展业银行评价结果A得7分,评价结果为B及以下得6分。无排名或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2024年度主承销业务执行情况市场评价结果的公告文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自律情况(5分)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以处分时间为准),投标人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情况。未被处分的得5分,每受到自律处分1次,扣1分,扣完为止。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处分信息截图。2、查询路径: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方网站自律处分概览网页 (https://www.nafmii.org.cn/zlgl/zlcf/zlcfgl/)中的搜索框“请输入处分对象”一栏填写“投标人”,在“请选择时间”一栏中选择2023年1月 1日至2025年5月31日,以最终搜索结果截图展示自律处分情况。3承销业绩(20分)1、全国承销总业绩(10分)。根据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全国范围内承销发行的债券融资工具(NAFMII)总承销金额情况,承销总金额5000亿以上得10分,后面每降低500亿扣2分,不足500亿部分扣1分,扣完为止。2、全国承销总只数(10分)。根据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全国范围内承销发行的债券融资工具(NAFMII)总承销数量情况,承销总只数1500只以上得10分,后面每降低100只扣2分,不足100只部分扣1分,扣完为止。1、以Wind系统查询数据为准,查询路径:万德数据库—选择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债券承销排名(NAFMII)—统计时间区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勾选联主实际比例,提取数据,对NAFMII债券总承销页面进行截取。投标文件需提供相应截图(截图中需包含上述要素)。4承销履约能力(5分)全国范围内债务融资工具取消发行情况(5分)。根据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全国范围内取消发行的债券融资工具只数占该期间发行总只数比例达1.00%(含)以下的得5分,取消发行的债券融资工具只数占该期间发行总只数比例达1.00%-2.00%(含)的得4分,取消发行的债券融资工具只数占该期间发行总只数比例达2.00%-3.00%(含)的得3分,取消发行的债券融资工具只数占该期间发行总只数比例达3.00%-4.00%(含)的得2分,取消发行的债券融资工具只数占该期间发行总只数比例达4.00%以上的得1分。1、查询取消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只数,以Wind系统查询数据为准,查询路径:万德数据库—选择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新券发行—推迟或取消发行债券—统计时间区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债券类型选择(债券分类NAFMII),上市地点(银行间),事件类型(取消发行),提取数据,对查询结果中主承销商作为簿记管理人取消发行只数进行截图统计。2、查询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只数,以Wind系统查询数据为准,查询路径:万德数据库—选择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承销统计—债券承销排名(NAFMII)—统计时间区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勾选联主实际比例,提取数据,对NAFMII债券总承销只数进行截取。5银行授信支持情况(20分)1、2024年1月1日-2025年5月31日对公司合并口径融资资金投放的发生情况(10分)统计各投标人融资资金投放金额,5亿元以上得满分,4-5(含)亿元得8分,3-4(含)亿元得6分,2-3(含)亿元得4分,1-2(含)亿元得2分,其他不得分。2、截至2025年5月31日对公司合并口径融资资金投放的余额情况(10分)统计各投标人融资资金投放余额,10亿元以上得满分,8-10(含)亿元得8分,6-8(含)亿元得6分,4-6(含)亿元得4分,2-4(含)亿元得2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投标人借款合同、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二、技术标部分(满分30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承销服务方案(30分)1、方案设计能力(10分)。评价发行方案设计要素是否全面,责任是否明确,措施是否得当,包括品种选取、申报节点、发行金额、期限结构、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和中介机构的组织等;按可行性、合理性及详尽程度综合评分,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的描述进行综合比较后进行评分。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合格4分,未提供不得分。2、注册时间安排(5分)。项目启动到领取通知书的工作计划,重点关注注册申报效率和时间进度安排。优秀5分,良好4分,一般3分,合格2分,未提供不得分。3、销售推广能力(5分)。提供有助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和承销各项优势和其他有利因素,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的描述进行综合比较后进行评分。优秀5分,良好4分,一般3分,合格2分,未提供不得分。4、团队服务能力(5分)。评委对承销团队人员配置和资质、包括人员岗位的设置与职责、学历以及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等交易商协会产品的工作经验等综合评审。优秀5分,良好4分,一般3分,合格2分,未提供不得分。5、风险控制能力(5分)。评委对主承销商对本次债券注册过程中的风险把控能力及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优秀5分,良好4分,一般3分,合格2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此项得分为现场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注:由评委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独立打分,投标人的方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3、商务标部分(满分10分)1承销费率(10分)有效承销费费率报价为不高于0.04%/年(不含审计、评级、律师费),报价应符合人民银行关于省内债券承销费率自律公约相关要求;所有有效承销费费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础值b;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值高:有效承销费费率报价得分=10-2000*(有效承销费费率报价-b);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值低:有效承销费费率报价得分=10-2000*(b-有效承销费费率报价);得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特别说明: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才能参加评分。2.本表所称投标报价是指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总承销费率(多算投标报价、多报费用不扣减)。3.评标专家检验上述材料,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纸质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以上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五推荐中标人7.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按顺序,推荐1名中标人。7.1得分相同的,按承销费率从低到高,推荐中标人。7.2得分且承销费率相同的,由招标人现场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推荐中标人。8.废标条款8.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招标人及代理公司应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拒收;(3)其它情形,经招标人和代理公司提出拒收,并经监管部门批准的;8.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本条不采用)(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4)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5)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纸质标书中相关资料的;(6)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7)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8)被暂停营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1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13)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8.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高于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8)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产品或服务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的;(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第4第5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要求以下条款所涉及的文件及规定,如与现行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规定有冲突的,执行最新文件。一、招标需求一览表序号项目内容1招标人滁州市中新苏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发行种类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3发行总额拟申报不超过5亿元4发行期限3年5承销佣金固定费率,投标人自报6用途建设募投项目,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7发行计划由招标人根据资金需求状况,决定在批文有效期内分期或一次性发行。8相关要求①中标人须提供债券存续期间全部跟踪服务。②中标人须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③中标人须组建经验丰富、业绩优良的专业项目团队,确保按时优质完成发行工作。二、拟发行PPN的承销服务内容1、担当本次PPN发行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约定采取余额包销方式发行本次PPN。2、主承销商、联席承销商和由其组织的、并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承销团须承担以下职责和义务:2.1基本职责和义务:切实履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6号)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和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1.1、负责为企业策划前期资产重组方案,就本次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有关问题提供咨询及解决方案,应招标人要求推荐和统筹协调审计机构、评级机构、担保机构,推进其工作进度,以满足发行债券的条件。2.1.2、负责本次债券的承销工作,撰写申报材料,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发行事项、债券发行、上市推荐和发行后续服务,进行债券存续期管理。2.1.3、组建经验丰富、业绩优良的专业项目团队,确保按时优质完成发行工作。2.1.4、债券存续期间提供全部跟踪服务。2.1.5、与本次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2.2附加职责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发行申请材料的编制,配合招标人进行债券发行申报,组织承销团,承销发行本次PPN;(2)负责提出切实可行的发行方案,优化招标人债务结构,降低发行综合成本;(3)负责协调招标人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中介机构;(4)负责发行后闲置资金的高效运用;(5)代理招标人兑付本次PPN本息;(6)代理或协助本次PPN持有人依法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三、招标方案时效性要求1、申报时效性要求:中标单位自项目组入场作为起算日,承诺不超过18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准备工作、具备报会条件、申报中债登(或按照其评分细则中承诺的时间)。2、发行时效性要求:自接到招标人启动发行通知当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发行。备注: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注明正本或副本资信标(投标文件一)项目名称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授权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个人);(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2022年以来,未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暂停债券承销业务的承诺函(查验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信评审的支持资料;(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按要求加盖公章,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价,否则造成的一切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人、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明正本或副本技术标(投标文件二)项目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承销服务方案;(2)服务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标评审及技术标评分的支持资料;(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按要求加盖公章,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价,否则造成的一切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附件1:服务承诺书致:(招标人):本承诺声明:(投标人名称)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日期:注明正本或副本商务标(投标文件三)项目名称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3)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以上材料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按要求加盖公章,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审。附件1开标一览表(注:开标一览表必须编入投标文件,唱标时,以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进行唱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发行额度拟申报不超过5亿元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投标价承销费率报价: %/年换算为人民币报价如下:总投标价(大写): 元/3年(小写) : 元/3年如承销费率与总投标价换算的费率不一致,以承销费率为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投标函致:(招标人):(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为对(项目名称)进行投标,在此:投标人及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180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若我方中标,愿意为本项目提交的纸质投标书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8)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十一、我单位承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其他失信行为的范围进行自查,若经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核查,我单位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且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且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六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表我单位对滁州市中新苏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进行确认。招 标 单 位:滁州市中新苏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 刘经理联 系 电 话:0550-3769068(单位盖章)2025年8月11日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经 办 人:张夏骄电 话:0550-3519512、18155023588 (单位盖章)2025年8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