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汕尾陆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工程建设|市政;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东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高新二路、高新三路、高新四路、创新二路)勘察设计(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东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高新二路、高新三路、高新四路、创新二路)勘察设计(第二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441500092372812A-20250811-000001-3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0-441523-07-01-570700

投资项目名称
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东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东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高新二路、高新三路、高新四路、创新二路)勘察设计(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东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高新二路、高新三路、高新四路、创新二路)勘察设计(第二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东片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除争取专项债券争取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地质勘探、地形图测量、地下管线物探任务、初步设计(方案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招标人从项目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服务等工作。建设规模:高新二路工程全长246米,设计路宽24米;高新三路工程全长315米,设计路宽24米;高新四路工程全长426米,设计路宽24米;创新二路工程全长896米,设计路宽24米。

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地质勘探、地形图测量、地下管线物探任务、初步设计(方案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招标人从项目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服务等工作。

工期(交货期)
计划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勘察20日历天,设计4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60.70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19.00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41.70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和(2)资质要求:(1)工程设计(具备①或②或③或④)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④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具备①或②):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3.投标人的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具有市政或道路或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注册证或职称证及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牵头方)缴交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扫描件)(2)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及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勘察方)缴交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扫描件)(3)以上人员须一人一岗,不得互相兼任。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即最多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shanwei.gov.cn/swggzy/)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08月11日18时0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02日10时0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02日10时0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投标递交时间:投标人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人。

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0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河分中心(地址: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招标人
汕尾陆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
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内

招标人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
0660-559193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张大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云星珠坑村矮岗一巷1号407B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
18128446616

招标监督机构
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660-566112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2、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10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4、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人。

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东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高新二路、高新三路、高新四路、招标文件.pdf

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东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高新二路、高新三路、高新可行性研究报告1.pdf

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东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高新二路、高新三路、高新四路、创新二路)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文件招标人:汕尾陆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张大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5年8月-1-目录第一卷........................................................................................................................-3-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第二卷......................................................................................................................-50-第五章发包人要求..........................................................................................-51-第三卷......................................................................................................................-5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5--2-第一卷-3-第一章招标公告-4-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东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高新二路、高新三路、高新四路、创新二路)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投资项目代码2310-441523-07-01-570700投资项目名称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东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东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高新二路、高新三路、高新四路、创新二路)勘察设计(第二次)标段(包)名称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东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高新二路、高新三路、高新四路、创新二路)勘察设计(第二次)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东片区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除争取专项债券争取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招标范围及规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地质勘探、地形图测量、地下管线物探任务、初步设计(方案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招标人从项目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服务等工作。建设规模:高新二路工程全长246米,设计路宽24米;高新三路工程全长315米,设计路宽24米;高新四路工程全长426米,设计路宽24米;创新二路工程全长896米,设计路宽24米。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地质勘探、地形图测量、地下管线物探任务、初步设计(方案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招标人从项目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服务等工作。工期(交货期)计划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勘察20日历天,设计40日历天。最高投标限价60.70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19.00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41.70万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和(2)资质要求:(1)工程设计(具备①或②或③或④)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④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具备①或②):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3.投标人的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具有市政或道路或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注册证或职称证及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牵头方)缴交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扫描件)(2)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及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勘察方)缴交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扫描件)(3)以上人员须一人一岗,不得互相兼任。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即最多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6-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shanwei.gov.cn/swggzy/)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投标递交时间:投标人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人。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河分中心(地址: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招标人汕尾陆河高新技联系地址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招标人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园内招标人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660-5591938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张大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云星珠坑村矮岗一巷1号407B室招标代理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8128446616招标监督机构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660-5661129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2、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10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4、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人。-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汕尾陆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陆河县河口镇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内联系人:罗先生电话:0660-559193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张大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云星珠坑村矮岗一巷1号407B室联系人:罗先生电话:181284466161.1.4招标项目名称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东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高新二路、高新三路、高新四路、创新二路)勘察设计(第二次)1.1.5建设地点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东片区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6795.63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计划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勘察20日历天,设计40日历天。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及相关文件管理规定。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要求1.9.1踏勘□√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分包□√不允许□允许,经招标人同意后依法分包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或修改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开标截止10日前通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如有,澄清(答疑)文件一经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有效送达至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如有,修改、补充文件一经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有效送达至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3报价方式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填报投标报价。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0.70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19.00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41.70万元),超过任一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推广采用电子保函形式)。(3)如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公司提供的保函或保险凭证等合法形式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采用纸质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公章。(4)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由可编辑电子文档转换为PDF格式的投标文件,通过系统签章工具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后上传交易系统,加盖签章时请注意不要遮挡关键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要求签名、盖章的地方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电子投标文件每页需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流程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3.7.3(2)投标文件份数及交易系统电子投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2)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份。3.7.3(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纸质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盖单位公章或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公章。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公告。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交易系统开标一览表列明顺序,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按相关规定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技术成果经济补□√不补偿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6偿□补偿,补偿标准:7.7.1履约担保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价款的10%。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或担保公司□√不要求9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时须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纸质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在开标、评标阶段无需递交,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打印1正2副(在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加盖封面公章及骑缝章)并装订成册,交至招标人,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10.2联合体投标签署要求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X公司】。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或签字外,投标文件其他需要盖章或签字的部分可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或签字,视作符合要求。10.3投标人的承诺1、投标人承诺在此次投标活动中,不存在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人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按本项目中标价的3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2、投标人承诺在此次投标活动中,不存在挂靠的违法行为。如发现投标人存在挂靠,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人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按本项目中标价的3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不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如发现投标人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3投标人的承诺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人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按本项目中标价的3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15-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6-(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勘察方案和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18-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补充通知或补充公告的形式在交易中心网发布,澄清时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留意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19-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3.1.1商务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勘察设计费用清单;(6)资格审查资料;(7)商务评审资料;(8)其他资料。3.1.2技术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评标办法技术评分表要求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勘察设计费用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20-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详见评标办法资格审查要求。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勘察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1)交易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由可编辑电子文档转换为PDF格式的投标文件,通过-21-系统签章工具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后上传交易系统,加盖签章时请注意不要遮挡关键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要求签名、盖章的地方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电子投标文件每页需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流程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2)投标文件正副本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本章第4.2.1项规定的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22-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交易系统开标一览表列明顺序,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1)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3)对开标的异议,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予以书面记录,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当场给予解释说明。(4)招标人应当按照同一异议提起人一份记录的方式,对异议事项的处理应逐条进行书面记录,并由异议提起人、招标人签名确认。书面记录含义应清晰而明确,包括但不限于纠正的措施、解释说明的内容、相关依据等。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23-(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24-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25-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7-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商务评分高的优先;如果商务评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名。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第1项规定资质要求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第2项规定人员要求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第3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第4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第5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28-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评分分值:30分技术评分分值:40分经济评分分值:30分投标人得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经济评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附表3《经济评分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详见附表3《经济评分表》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商务评分(30分)详见附表1《商务评分表》2.2.4.2技术评分(40分)详见附表2《技术评分表》2.2.4.3经济评分(30分)详见附表3《经济评分表》-29-附表1商务评分表(30分)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类似业绩12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牵头方)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设计费金额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上市政工程类设计项目的,每提供1个得1.5分,最高得6分。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勘察方)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勘察费金额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上勘察项目的,每提供1个得1.5分,最高得6分。注:本项累计最高得12分。须提供中标(中选)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日期及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不满足以上条件者不得分。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6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前提下:1.具有市政或道路或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师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证书的,得2分;3.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设计费金额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上市政类相关专业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得2分。注:本项累计最高得6分。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在投标人缴交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业绩中标(中选)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业绩日期及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中选)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需显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信息。不满足以上条件者不得分。勘察负责人4勘察负责人在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前提下:1.具有岩土类(或地质类)专业工程师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2.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勘察费金额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上勘察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的,得2分。注:本项累计最高得4分。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业绩中标(中选)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业绩日期及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中选)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需显示勘察负责人信息。不满足以上条件者不得分。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其他人员8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投入设计各专业负责人(不含设计负责人):①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结构设计类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②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或给排水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③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证书或电气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④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证书或市政或道路或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⑤风景园林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⑥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造价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累计最高得6分。2.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勘察方)拟投入其他勘察人员(不含勘察负责人):具有岩土或地质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的,得2分。注:本项累计最高得8分。上述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同一专业不同人员或同一人员具有两个(或以上)证书的,就高只计一次分。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及在投标人缴交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扫描件。不满足以上条件者不得分。注:各评委按商务评分标准进行评审量化打分。各评委对投标人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1-附表2技术评分表(40分)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对项目的理解5优:对项目理解透彻,对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透彻,得5分;良:对项目理解较透彻,对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较全面、较准确,得3分;差:对项目理解一般,对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设计方案5优:总体思路清晰明确、工程方案切合实际,满足项目要求,设计方案科学、合理、经济、环保。关键性技术问题处理得当可行,得5分;良:总体思路较清晰明确、工程方案较切合实际,设计方案较科学、合理、经济、环保。关键性技术问题处理较可行,得3分;差:总体思路不够清晰、工程方案不够切合实际,设计方案不够科学、合理、经济、环保。关键性技术问题处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设计质量保证、进度保证措施5优:设计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全面可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得5分;良:设计质量、进度保证措施较全面可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得3分;差:设计质量、进度保证措施一般,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设计图纸10优:设计图表清晰,图纸内容与实际符合,关键节点图纸深化合理,得10分;良:设计图表较清晰,图纸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实际,得7分;差:设计图表不够清晰,图纸内容不够全面,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勘察方案10优:实施技术方案、管理计划方案、服务计划方案针对性科学合理、可行有效,得10分;良:实施技术方案、管理计划方案、服务计划方案针对性较合理,得7分;差:实施技术方案、管理计划方案、服务计划方案针对性一般,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勘察质量、进度保证措施5优:勘察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全面可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得5分;良:勘察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得3分;差:勘察质量、进度保证措施一般,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注:各评委按技术评分标准进行评审量化打分。各评委对投标人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附表3经济评分表(30分)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投标报价301、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总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如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数量多于或等于5家的,则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即: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以上涉及价格的数值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4、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1)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30分;(2)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30-0.15×100×偏差率;(3)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30+0.1×100×偏差率。注: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4-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商务评分高的优先;如果商务评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名。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2.2.4.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经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与相应投标报价下浮率所计算的投标报价金额不一致的,以相-35-应投标报价下浮率为准,修正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计算出平均得分A;(2)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计算出平均得分B;(3)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经济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注:本合同仅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合同编号: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东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高新二路、高新三路、高新四路、创新二路)(第二次)勘察设计合同工程名称: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东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高新二路、高新三路、高新四路、创新二路)勘察设计(第二次)工程地点: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东片区发包人:承包人:签订日期:-38-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委托承包方承担勘察设计工作。双方就本项工程勘察设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一、合同签订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4.中标通知书。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东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高新二路、高新三路、高新四路、创新二路)勘察设计(第二次)。2.工程地点: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东片区。3.工程规模:高新二路工程全长246米,设计路宽24米;高新三路工程全长315米,设计路宽24米;高新四路工程全长426米,设计路宽24米;创新二路工程全长896米,设计路宽24米。以上均为支路。三、承包内容1.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地质勘探、地形图测量、地下管线物探任务、初步设计(方案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招标人从项目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服务等工作。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及相关文件管理规定。四、本合同勘察设计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书面开工通知之日起至发包人委托的勘察设计工作完成后终止。计划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勘察20日历天,设计40日历天。五、本项目合同价本项目合同价为人民币元(大写:),被视作已包括了地质勘探、地形图测量、地下管线物探任务、初步设计(方案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招标人从项目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服务等工作发生的费用。六、承包人保证按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勘察、设计方各自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39-七、组成合同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书及主要条款(含合同谈判中的澄清文件);(2)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及附件(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5)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书面函件;(6)国家现行有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7)本招标文件(含答疑,如果有)。八、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九、本合同书一式八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以下无正文)发包人名称:承包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40-合同主要条款第一条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要求1.勘察技术要求:以发包人审批同意的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勘察测量技术要求,按现行勘察、测量规范、标准进行现场勘察并提供合格的地质勘察报告和测量报告。2.设计技术要求:①在设计过程中,若因非承包人原因(如政策性的工资或物价调增、严重的不良地质、现场条件变化、规划条件改变等导致投资规模变化等)必须调整限额的,经批复后再由承包人调整设计。②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项目设计概算的建安工程费超出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所列建安工程费,必须调整限额的,承包人需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报发包人,经批复后再由承包人调整设计。a.以发包人提供的规划设计要点和有关资料按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b.承担工程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c.配合发包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及配合办理有关的报批手续,并按发包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第二条工程勘察、设计依据1.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设计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技术标准(如有更新文件的,以更新文件的为准):(1)《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2)《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2006年7月);(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8)《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193-2012);(9)《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41-(10)《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2013);(11)《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12)《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13)《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CJJ166-2011);(14)《城市桥梁桥面防水层工程技术规程》(CJJ139-2010);(15)《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1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1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18)《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19)《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20)《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21)《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22)《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23)《城镇内涝防治设计规范》(GB51222-2017);(24)《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25)《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2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2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28)《广东省城镇排水管网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指引(试行)》(广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2021年1月)。第三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1.向承包人提供本合同项目的规划资料,并协助承包人收集周边道路的规划资料;2.协助承包人收集地下管线埋深、分布图以及坐标控制网、水准点。3.向承包人提供相关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评审和批复意见;第四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成果文件、份数、地点、时间及质量要求1.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勘察20日历天,设计40日历天。2.勘察成果及质量要求(1)勘察测量依据以发包人审批同意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勘察技术要求为准。(2)所有勘察测量文件(共8套)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3)提供所有文字和图纸(CAD格式、word和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刻录到光盘)。-42-(4)本项目勘察测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勘察测量规范、标准进行,勘察深度及地质勘察报告、测量报告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质量控制标准及发包人的要求。3.设计成果及质量要求(1)设计依据以发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为准。(2)设计人的所有设计文件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3)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为:供施工图审查的设计文件2份;审查合格后正式出版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报告)8份。(4)上述成果文件需同时提供所有文字和图纸(CAD格式、word和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刻录到光盘)。4.交付成果文件的地点:。第五条工程勘察、设计人员要求1.勘察人员要求:负责本项目勘察测量的班子必须健全,勘察人员经验丰富、专业配套。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其他勘察测量人员也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施工中后续服务的勘察项目负责人。2.设计人员要求:负责本项目设计的班子必须健全,设计人员经验丰富、专业配套。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或道路或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其他各专业的主要设计人员也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施工中后续服务的设计项目负责人。3.项目主要勘察设计工作应在工程所在地开展,在勘察设计期间应拟派代表进驻工程所在地工作,后续服务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也应进驻工程所在地。第六条付款方式1.发包人支付每笔款项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2.勘察设计费付款: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初步设计审查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60%;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0%;按本项目工程进度,在交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至勘察设计结算价的100%。3.以联合体中标的单位,设计费用(含概算费用)、勘察费支付至联合体牵头人的收取账户;申请费用时,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请款资料。第七条双方责任-43-1.工程勘察部分:1.1发包人责任(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审批承包人提出的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三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2)在勘察场地范围内,没有勘察工作作业所需的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有义务协助承包人查清地下埋藏物。(3)勘察过程中如有项目、内容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4)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勘察方案、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如因发包人行为发生知识产权侵权,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承包人有权索赔。(5)合同履行期间,因发包人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承包人未开始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勘察费;已开始勘察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实际工作量支付勘察费。1.2承包人责任(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审批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成果应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要求。(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工作范围内的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超出勘察费的,超出部分经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赔偿实际损失的10%。(3)在工程勘察前,向发包人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工作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安全文明地进行勘察作业。(6)勘察人应按计划工作量控制实际工作量及造价,实际工作量及工程概算不得与计划工作量及估算有较大变化(经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同意的更改项目除外)。(7)勘察人在进行工程勘察时,应负责相邻相近构建物、绿化、地下管线的保护以及工人的安全责任。负责处理临时占用土地、青苗、树木赔偿事宜及支付补偿费用。因钻探损坏的地面附着物、地下构筑物、地下管线的恢复工作,造成第三方损失的,应负责赔偿。-44-2.工程设计部分2.1发包人责任(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向承包人提交相关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承包人支付返工费。(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发包人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设计的合理周期。(5)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2.2承包人责任(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不得低于规范要求的最低使用年限。(3)由于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文件资料不合格,设计人应负责工作范围内的无偿给予补充完善或重作使其达到合格;若设计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设计人应承担全部设计费用;或因设计文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设计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超出设计费的,超出部分经发包人、设计人商定为赔偿实际损失的10%。(4)设计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依据道路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的要求提供相关图纸、规定比例的施工范围的土地征收红线图及符合道路排水规划报建深度要求的图纸(含电子文件)等给发包人办理许可事项的审批。逾期不提供的,发包人直接向规划建设局申请出图,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并视影响程度扣除5~10%的设计费用。(5)设计过程中涉及规划、住建等有关部门有关设计手续的,由发包人负责,出现与发包人委托有分歧的,要向发包人报告并经三方认可方可设计。(6)项目主要设计工作应在工程所在地开展,主要设计人员在设计期间应进驻工程所在地开展工作,后续服务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也应进驻工程所在地。(7)联合体各方各自对自身工作内容、成果负责。-45-第八条违约责任8.1工程勘察部分: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由于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或勘察成果不全不实,造成设计变更、质量事故及损失的,或出现其他违约情形的,参照1.2条的约定追究勘察单位的违约责任。8.2工程设计部分(1)由于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深度不够、内容严重漏项或多计工程数量,造成工程造价累计超过工程审定预算价10%以上的,发包人将计扣设计人违约金。造成变更总价超限的违约金=设计合同价×设计变更累计造价/审定预算价。若变更内容为设计预算中已包含,审定预算时扣除的,不扣减设计费。因设计图纸不全造成财政无法审核而扣减的部分,按比例扣减设计费。(2)由于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缺陷造成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或其他重大损失的,除由设计人负责继续完善设计并免收受损失部分设计费外,设计人还应根据实际损失金额的10%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3)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每延误一天,计收该设计合同价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发包人可直接在应付款中扣减违约金。如逾期超过10日仍不能交付合格设计成果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4)设计人需尽职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工作事项,允许概预算、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分包单位的资质和能力应当与其承担的工程规模和标准相适应,以外工作必须经发包人批准。第九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合同争议本合同主要条款发生争议,勘察、设计方各自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与承包人应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效力及其他11.1服务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46-11.2本项目中,承包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承包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1.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1.4本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应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勘察设计备案手续。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函件、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合同附件合同附件1:中标通知书彩色扫描件合同附件2:联合体协议书;(中标单位如有)合同附件3:廉政承诺-47-廉政合同发包人:承包人: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发包人、承包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70条规定处理。2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人餐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违反规定要求承包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材料和设备。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3承包人义务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48-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后止。7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八份,委托人执四份,受托人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勘察设计合同同册装订。发包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承包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9-第二卷-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勘察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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