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传统建筑集中连片示范招标公告(太湖县汤泉乡人民政府2025)
公告公示信息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太湖县传统村落传统建筑集中连片示范项目(EPC) ;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太湖县传统村落传统建筑集中连片示范项目立项(审批)的批复、发改许可字〔2025〕87号;
1.4 招标人:太湖县汤泉乡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太湖县汤泉乡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太湖县传统村落传统建筑集中连片示范项目(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H5GC25A01G052;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5GC25A01G052;
2.5 建设地点:安庆市太湖县汤泉乡龙潭寨村、金鹰村;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汤泉乡龙潭寨村:3栋濒危传统建筑保护加固、2处历史环境要素修复。汤泉乡金鹰村蔡家畈:10栋濒危传统建筑保护加固、15栋传统建筑加固修缮、2处历史环境要素修复等,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450万元;
2.8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7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 EPC 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深化设计、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图审等)、施工图预算(含编制费用);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在合同期间提供相关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提供报批报建服务等,以及全过程所有审批环节的论证、评审、评估工作(含发生的费用),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及养护等全部工作,并对项目合同期限内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古建筑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
(2)设计业绩:/。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2)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设计负责人须独立设置,不能由一个人同时兼任。
3.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6 财务要求:无。
3.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施工方: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设计方:1家设计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可以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9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 。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
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 5-2(工作日)。
②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
③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58188516(8:00-21: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
7.2 开标地点: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太湖县新城龙山路与天华路交叉口)。
8.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8.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10.1 和 10.2。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ahtba.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等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太湖县汤泉乡人民政府
地 址:太湖县汤泉乡
邮 编:246471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256420406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泰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市开发区三合路与八一路交叉口1栋3楼
邮 编:246300
联 系 人:华文琦
电 话:0556-8247888、18365199277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0556-5991180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6-5991180
10.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太湖县建设路638号12楼
电 话:0556-4161296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及其对应的奖项不予认可。
11.2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各投标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http://aqggzy.anqing.gov.cn/008/008005/008005003/20210628/0b666ae1-b391-4146-859b-8eff6f25bc97.html,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11.3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相关办理事宜,请拨打电话0556-5991201。
12. 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安徽太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山支行
银行账号:20000554299966600018432
银行联系人:0556-4160878 15156227088(王经理)
2025年08月12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docx
太湖县传统村落传统建筑集中连片示范项目(EPC)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H5GC25A01G052招标人:太湖县汤泉乡人民政府(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泰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日期:2025年8月12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评标办法7.开标时间及地点8.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9.发布公告的媒介10.联系方式11.其他事项说明12.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定标8.合同授予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0.纪律和监督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文件初步评审标准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太湖县传统村落传统建筑集中连片示范项目(EPC)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1.招标条件1.1项目名称:太湖县传统村落传统建筑集中连片示范项目(EPC);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太湖县传统村落传统建筑集中连片示范项目立项(审批)的批复、发改许可字〔2025〕87号;1.4招标人:太湖县汤泉乡人民政府;1.5项目业主:太湖县汤泉乡人民政府;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7项目出资比例:100%;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太湖县传统村落传统建筑集中连片示范项目(EPC);2.2招标项目编号:H5GC25A01G052;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5GC25A01G052;2.5建设地点:安庆市太湖县汤泉乡龙潭寨村、金鹰村;2.6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汤泉乡龙潭寨村:3栋濒危传统建筑保护加固、2处历史环境要素修复。汤泉乡金鹰村蔡家畈:10栋濒危传统建筑保护加固、15栋传统建筑加固修缮、2处历史环境要素修复等,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2.7合同估算价:450万元;2.8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70日历天);2.9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深化设计、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图审等)、施工图预算(含编制费用);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在合同期间提供相关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提供报批报建服务等,以及全过程所有审批环节的论证、评审、评估工作(含发生的费用),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及养护等全部工作,并对项目合同期限内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2.10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2.11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古建筑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业绩要求(1)施工业绩:/。(2)设计业绩:/。3.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注: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设计负责人须独立设置,不能由一个人同时兼任。3.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3.6财务要求:无。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施工方: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设计方:1家设计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可以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3.9其他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2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查阅招标文件。(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工作日)。②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③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58188516(8:00-21:00)。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7.开标时间及地点7.1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7.2开标地点: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太湖县新城龙山路与天华路交叉口)。8.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8.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8.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8.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0.1和10.2。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ahtba.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等上发布。10.联系方式10.1招标人招标人:太湖县汤泉乡人民政府地址:太湖县汤泉乡邮编:246471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825642040610.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泰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潜山市开发区三合路与八一路交叉口1栋3楼邮编:246300联系人:华文琦电话:0556-8247888、1836519927710.3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6-599118010.4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6-599118010.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太湖县建设路638号12楼电话:0556-416129611.其他事项说明11.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及其对应的奖项不予认可。11.2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各投标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http://aqggzy.anqing.gov.cn/008/008005/008005003/20210628/0b666ae1-b391-4146-859b-8eff6f25bc97.html,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11.3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相关办理事宜,请拨打电话0556-5991201。12.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安徽太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山支行银行账号:20000554299966600018432银行联系人:0556-416087815156227088(王经理)2025年08月12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1.2.2出资比例见招标公告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1.3.3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附录1(2)财务要求:见附录2(3)业绩要求:见附录3(4)信誉要求:见附录4(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见附录5(6)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见附录6(7)其他要求:见附录7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施工方: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设计方:1家设计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可以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形式: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本项目允许总承包单位对其进行专业分包;同时所有分包的工程必须得到招标人的认可后,总承包单位才能进行分包,否则不得分包。同时主体及关键性工作内容不得分包。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满足相关资质要求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补疑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相关澄清要求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发出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交易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发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交易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3.2.1增值税税金相关要求(1)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算方法(2)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其它:。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4500000.00元。(2)分项最高投标限价☑无。□有,具体如下:□勘察设计最高投标限价元;□材料设备最高投标限价元;□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报价文件投标函填写的投标总报价精确到分(人民币)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日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第二类:纸质保函第三类:电子保函注: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3)具体要求:采用第一类形式的:①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②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③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采用第二类形式的:①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②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无要求。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如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同时将纸质保函扫描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④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⑤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依法处理。采用第三类形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出函时间为准)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安庆市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4)本项目是否适用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适用☑不适用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且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相应承诺。①(建筑业)中小微企业。②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日)一年内未被安庆市(含五县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披露不良行为记录。备注: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满足上述第1个条件和第2个条件。2.如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承诺与事实不符,视其投标保证金评审不通过,并报监管部门处理;如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弄虚作假情形,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5)其他要求:①特别提醒:投标人采用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金融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②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形:投标人采用虚假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6)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①采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保函费用应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支)出。②保函存在明显异常情形的(如多家投标人的保函编号相同;保函存在明显伪造痕迹、内容前后矛盾等情形),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询途径进行核查,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③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招标失败后,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招标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④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⑤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分多标段/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标段(包别),其投标无效。3.4.4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3.7.1技术文件编制的特殊要求技术文件编制采用:□明标。☑暗标。具体要求:投标企业制作的技术文件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文件封面和正文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否则技术文件按零分处理。①技术文件封面和正文的排版顺序,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进行排版。②技术文件暗标总页数(含图表)不得超过300页(不符合要求的扣0.2-0.5分)。技术文件文字排版统一使用仿宋-GB2312字,其中正文统一采用三号仿宋-GB2312字体;表格及框图内文字、数字采用五号仿宋-GB2312字体,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文字及图表均为黑色(设计方案或深化设计方案图表颜色不作要求);不设图签,不编页码号;字符间距设为标准值,行距为单倍行距;正文统一设为左对齐,章、节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2个汉字;正文版面不加页眉、页脚、边框、下划线等标志;文字部分不得插入任何图表(可以用“见附图x”或“见附表x”说明),所有附图、附表必须依次附在各章对应评分点内容的文末。③技术文件暗标格式、制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对应每项评分因素扣(0.2-0.5)分。技术文件实行暗标的,对技术文件(暗标)部分不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1技术文件编制的特殊要求其他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编制投标文件,但不得出现泄漏投标人信息的任何表述。偏离规定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酌情扣分。3.7.4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4.1.2非加密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要求4.2.2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地点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5.2开标程序(3)解密时间:30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多标段开标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确定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1~3人6.4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不少于3个日历天公示内容及格式见《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及中标通知书管理的通知》(宜公管〔2025〕24号)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2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7.3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纸质☑数据电文(2)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纸质☑数据电文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8.1.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1.1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具体如下:(1)比例/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3)具体要求:①采用银行保函的,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②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③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4)本招标项目是否减免履约保证金:☑不减免减免,适用减免履约保证金的情形:/(5)其他要求:如为银行转账,中标人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太湖县汤泉乡人民政府开户银行:安徽太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20000144477566600000309000172注:中标人在缴纳履约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注明“太湖县传统村落传统建筑集中连片示范项目(EPC)项目履约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获取与查看通知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建筑安装工程模拟工程量清单(如有)、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查看并下载。11.2电子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①投标人应登录网址(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下载后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②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方法: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点击“新建投标”按钮并点击“浏览”按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电子招标钮并找到下载的.AQZF格式的招标文件,点选择CA证书然后点击“新建项目”然后选择保存文件路径保存,打开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③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查看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中心-下载专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说明”制作投标文件。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16,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11.3报价文件编制要求☑建筑安装工程费不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报价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发出后,投标人应对其数据进行复核,如认为数据有误,可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及时限要求提出。□建筑安装工程费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报价(1)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前,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投标人如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造价软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3)本标段模拟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发出后,投标人应对其数据进行复核,如认为数据有误,可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及时限要求提出。11.4主要材料要求1□主要材料甲供,其他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其中甲供材料为:☑主要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如招标人对主要材料、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有特殊要求,应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推荐不少于三个品牌。承包人可选用推荐品牌,若选用替代品牌或标准的,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品牌或标准。承包人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承包人对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及供应的厂商,须进行资格和品牌的认定,在采购前应将供应商的有关资料(如质保书、生产许可证等或备案要求)报监理单位审查,并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采购。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验收进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负,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实施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须经发包人认可,采购计划应提前报发包人审定。因承包人资源投入不足,经监理工程师的警告而不做改进,导致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材料设备准备严重滞后时,发包人有权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救,相关措施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不能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或合同约定的材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止采购,已经采购进场的勒令其退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采用商品砼。☑本项目采用预拌砂浆。11.5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11.6相关政策要求(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6相关政策要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程款分账管理办法的通知》(宜政办秘〔2021〕17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使用“安庆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及时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款进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必须严格按《太湖县关于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意见》(太人社秘〔2018〕226号)文件规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3)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490号)、《关于加快培育和壮大我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意见》(建市规〔2023〕1号)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规〔2023〕2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管理、工资专用账户、人工工资分账、总承包企业代发等保障制度。(4)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按照《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5号)、《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22〕8号)等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持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5)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580号)相关信息登记。(6)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方式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文件)。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时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7)保证保险产品应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8)中标人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做好现场工地围挡、车辆冲洗、道路和堆场硬化、裸土覆盖(绿化)等抑尘降尘措施。(9)安徽省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右上角增加使用时限的标注,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10)安徽省自2024年9月1日起,旧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失效。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相关政策详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对于其他省份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要求,证书颁发单位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注:①未列明的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②如有相关政策文件更新,按照最新政策文件执行。11.7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2)因投标人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不超过30分钟)内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11.8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应承担的责任(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披露。(2)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材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人或举报人对前述材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拒绝配合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材料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11.9中标人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任中标人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对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1)中标后,中标人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2)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合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9中标人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任同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11.10评标结果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11.11投诉的提交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161296。在线方式提出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诉材料。11.12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等章节中“发包人”和“承包人”,等同于招标投标阶段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11.13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照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照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1.14创优目标☑无□有,具体要求如下:11.15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工程设备及专业工程约定:实行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及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由发包人(或建设单位)和承包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2)安全生产①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6合同价款结算1、中标人按经发包人(建设单位)确认、并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委托经发包人(建设单位)认可的专业咨询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第三方咨询单位进行审核,该审核结果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审核结果=经发包人(建设单位)组织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1-中标下浮率)+其他经济签证(如有)×(1-中标下浮率)。本项目施工图预算中不另行计取设计费用。如经发包人(建设单位)审核的该部分施工图预算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则以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最终经发包人(建设单位)组织审核的该部分施工图预算价。投标人不得以此为借口,拒绝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风险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2、竣工结算由发包人(建设单位)按程序委托有资格的单位按规定原则进行审定,竣工审定结果=经发包人(建设单位)组织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1-中标下浮率)+其他经济签证(如有)*(1-中标下浮率)。本项目中标人承担的设计费包含在竣工结算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设计费。如项目经审定的竣工结算价超过中标价,则以中标价作为最终经审定的竣工结算价。投标人不得以此为借口,拒绝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注:如施工图预算、结算审核审减超过5%,超出部分审减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超出部分审减额收费费率由招标人另行约定。3、施工图预算编制依据:(1)可以按18清单计价规范及定额计价的工程:经图纸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其配套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造价【2019】7号)、《关于发布的公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51号)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建标〔2021〕46号)及安庆市相关文件。(2)无法按清单计价规范计价的工程:按全费用综合单价计算。对最高投标限价中公布了相应工程全费用综合单价的,以公布的相应工程全费用综合单价结合中标下浮率后的价格作为结算时计算价格。对最高投标限价中未公布的工程需要询价的,采用多方询价后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同比例下浮。4、施工图预算中材料价格的确定:(1)有信息价的:按照2025年08月安庆市建筑管理处网站发布的《安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6合同价款结算庆工程造价信息简讯》执行。(2)无信息价的:《安庆工程造价信息简讯》没有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四方共同进行市场询价后确定,询价部分材料在结算时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同比例下浮。注:中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1.17其他1、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具体建设内容,中标人须服从招标人的调整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2/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被吊销或者被降低资质导致不能满足本项目对资质等级的要求,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承担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3、如投标人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未填写或填写内容和投标函对应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为准11.18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用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两项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下表规定的80%收取: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照下表规定费率中标价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0%100~500万元0.7%500~1000万元0.55%1000~5000万元0.35%5000万元~1亿元0.2%1~5亿元0.05%5~10亿元0.035%10~50亿元0.008%50~100亿元0.006%100亿以上0.00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标准70%收取收费基础工程类型单位工程金额(万元)费率:‰100以内200以内500以内1000以内2000以内5000以内10000以内10000以上工程量清单编制成交价建筑工程4.84.33.83.432.82.52.3安装工程54.643.63.12.92.62.4最高投标限价成交价建筑工程21.81.61.41.31.21.11安装工程2.11.91.71.61.41.31.21.1钢筋及预埋件计算10元/吨说明:①按上述收费标准计算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费。②“建筑工程”适用建筑工程及配套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安装工程”适用单独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含二次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等。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资质证书及其他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见招标公告要求)。注: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施工工作内容的成员方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无需提供。□需提供以下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证明材料的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证明满足评审需要。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注:1.投标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2)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业绩的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若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关于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3.联合体业绩中的职责分工以联合体协议或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为准(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合同协议书证明)。4.业绩需在商务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中注明并提供上述证明资料,以上证明材料内容须直接体现评审因素,通过推导、计算等方式确定的结果不予认可。5.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个。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注: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已经签订合同,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处理。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2.项目经理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设计负责人1.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设计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2.设计负责人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施工负责人1.施工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施工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施工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施工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2.施工负责人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注:1.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合格有效的注册证书(如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要求)、职称证书(如要求)、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如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从业人员执业年龄的规定,同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退休人员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聘用合同(劳务合同),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2.投标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2)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业绩的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3.如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关于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4.联合体业绩中的职责分工以联合体协议或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为准(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合同协议书证明)。5.投标人拟派人员的“类似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明确的人员姓名及岗位为准,如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未清楚明确人员姓名及岗位,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6.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拟派项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的岗位。7.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8.业绩需在商务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栏“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信息表”中注明并提供上述证明资料,以上证明材料内容须直接体现评审因素,通过推导、计算等方式确定的结果不予认可。9.本招标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数量:/个;本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个;本招标项目施工负责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个。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表1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人员岗位数量资格要求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专业(级别)注册建造师,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该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1)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或职称证书专业为建设大类,则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证明。(2)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注:1.投标人应提供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合格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如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要求)、职称证书(如要求)、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如要求)。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从业人员执业年龄的规定,同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退休人员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聘用合同(劳务合同)。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员岗位数量资格要求施工员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配备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号)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在此表中明确投标人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劳资专管员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其他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均须提供)应具备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15]206号文第一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上述任一人即可。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内容修改如下:条款编号示范文本中条款内容修改后条款内容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总承包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标准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造价咨询人;(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或项目管理单位;(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造价咨询人或监理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造价咨询人或监理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的情形;(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生效法律文书为准,且行政处罚决定或有关生效法律文书中必须具体载明投标人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但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严重违约的(以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生效法律文书为准,且生效法律文书中必须具体载明投标人的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约”行为)。(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行贿犯罪行为;(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无论投标人是否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的相关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或未被否决投标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投标文件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照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商务文件(2)技术文件(3)报价文件3.1.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和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文件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价格清单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照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照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的,无需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及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3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签订合同后发现中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技术文件编制的特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2)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3.7.4电子交易系统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时的补救措施。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或启用补救措施下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照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1.2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投标人提供非加密投标文件(与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则非加密投标文件应当单独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中。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采用工程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工程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非加密投标文件及工程保函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非加密投标文件及工程保函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未被开启或提前开启的责任。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4.2.2投标人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收到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代表登记或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4.2.5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但不影响其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未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2.6投标人在本章第5.2款规定的解密开始规定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使用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备份,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则可导入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电子交易系统识别出非加密投标文件和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导入。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书面通知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主持人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有);(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4)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或招标人成功导入现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5)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质量标准、工期及其他内容;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再公布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6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定标7.1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中标结果。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8.合同授予8.1履约保证金8.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8.1.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1.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2签订合同8.2.1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2.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2.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2.4招标人将及时主动公开合同订立信息,并积极推进合同履行信息公开。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1重新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纪律和监督1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5投诉10.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0.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10.5.1项规定的期限内。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3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综合评估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1.4推荐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1.4最多可中标段数量/2.1初步评审标准见“商务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表、“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表。2.2.1分值构成(100分)技术文件:20分商务文件:15分报价文件:65分2.2.2详细评审标准见“详细评审标准”表。2.2.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一a.确定评标价: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b.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a)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b)评标价降幅≥8%[评标价降幅=(1-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注: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包含暂估价、暂列金额);(c)投标单位(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体评审要求如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传统村落传统建筑集中连片示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