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招标公告(和静县水利局2025)
巴州博斯腾灌区和静县莫呼查汗片区改造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巴州博斯腾灌区和静县莫呼查汗片区改造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FBZ-2025-20
项目名称:巴州博斯腾灌区和静县莫呼查汗片区改造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3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巴州博斯腾灌区和静县莫呼查汗片区改造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3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验收通过。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 拟投入人员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不少于2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25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静县水利局
地 址:和静县天鹅湖北路1099号
联系方式:13579007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滨河东路13号建鸿大厦1栋1至2层02
联系方式:17397529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高峰
电 话:17397529799
附件信息:
巴州博斯腾灌区和静县莫呼查汗片区改造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磋商文件-08.11定稿.pdf1.1M
项目编号:XJYFBZ-2025-20巴州博斯腾灌区和静县莫呼查汗片区改造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和静县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8月,1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第二部分磋商须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第三部分磋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一、总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二、磋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三、响应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6四、开标与评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8五、确定评审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7六、授予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7六、授予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7七、质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8第四部分合同草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9第五部分服务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0第六部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8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1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2三、承诺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3四、磋商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4五、磋商报价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5六、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6七、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7八、商务技术偏离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错误!未定义书签。九、供应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0十、其他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42第一部分磋商公告巴州博斯腾灌区和静县莫呼查汗片区改造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巴州博斯腾灌区和静县莫呼查汗片区改造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5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YFBZ-2025-20,,项目名称:巴州博斯腾灌区和静县莫呼查汗片区改造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830000.00,最高限价(元):830000.00,最高限价(元):830000.00,采购需求: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施工图预算的编制。采购需求: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验收通过。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2),拟投入人员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不少于,2人。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3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8月25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无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4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和静县水利局,地址:和静县天鹅湖路农牧大厦11层,,联系方式:135790070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滨河东路,,13号建鸿大厦1栋1至2层02联系方式:17397529799,项目联系人:谢高峰,5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巴州博斯腾灌区和静县莫呼查汗片区改造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项目编号:XJYFBZ-2025-202采购人和静县水利局3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采购内容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施工图预算的编制。5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6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验收通过。7采购预算价830000.00元。注:供应商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价,否则按废标处理。8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从响应截止之日算起)9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10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2、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递交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单位名称: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帐号:0807250000000220行号:313888000021开户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营业部4、以保函形式应按以下要求办理:(1)保函按照“一项目一保函”的原则。(2)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3)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保函作为本项目缴纳保证金项号项目内容10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4)已开具的保函,供应商不可单方面提出退保、注销等要求。10响应文件的签署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章和其它签章处必须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供应商的印章,响应文件方为有效。11供应商资格标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近一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应附上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2)拟投入人员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不少于2人。项号项目内容12成交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成交通知书》核发时至核发后3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其计算标准和方法按照下列表格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约为12450元,最终按照中标价进行计算。代理服务费费率类别中标金额(万元人民币)服务招标费率11100以下部分1.5%11100-500部分0.8%11500-1000部分0.45%111000-5000部分0.25%115000-10000部分0.1%1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30%,提交成果文件后付合同价款的30%,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1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唯一条件。15磋商小组的组成评审专家人数:在新疆政府采购网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3人。16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08月25日10:30地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项号项目内容17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18报价方式1、磋商轮数:两轮但不限于;2、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所有仍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做最后报价(含修正的响应文件,如有)逐一展示、公布报价,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以示公开。19其他说明投标人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成交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必要租赁费、交通、保险、人员、税费、设备使用费以及售后服务费用等一切费用。20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规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规定,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程管理服务,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本次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项号项目内容20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2)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22项目实施地点和静县2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24成交结果公示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备注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所有投标单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条款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开标前五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受理。2、如有矛盾,以本须知表为准。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10项号项目内容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5、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3日内,须向我公司提供一份合同扫描件(PDF格式),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发送至邮箱978477332@qq.com。用于合同备案,逾期未提供,后果自负。6、响应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响应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投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7、投标人制作响应文件的CA锁必须和开标解密的CA锁为同一把锁,在解密过程中因为CA锁不同而导致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需在开标后2个工作日内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1正3副,正本文件需逐页加盖鲜章,副本为正本复印件。电子版:(U盘、光盘)各1份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版为正本标书扫描件。9、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11第三部分磋商说明,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和静县水利局。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4.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12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7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7.磋商保证金7.1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7.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7.3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137.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六)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8.响应文件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知识产权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4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构成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澄清公告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磋商截止5日前以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15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三、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13.1报价部分。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报价文件。本次采购报价要求,报价要求,(1)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磋商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磋商处理。13.2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部分格式见第六部分)(1)封面;(2)目录(格式自拟);(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6)承诺函(6)承诺函(7)磋商函(8)磋商报价表(9)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10)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11)技术条款偏离表(12)商务条款偏离表(13)供应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16(14)其他资料14.响应文件的语言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电子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和护照除外。),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5.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定的计量单位。16.报价货币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7.响应文件格式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规定要求。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8.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一份。18.2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盖供应商公章。18.3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章(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签章(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4响应文件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5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20.响应文件的递交17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至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章的方式。21.2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四、开标与评审14、开标14.1本项目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欢迎采购单位委派采购人代表参加。14.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14.3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14.4开启《开标记录表》,公布投标供应商报价,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20分钟内CA签章确认。14.5开启资格证明文件,由采购人在监督下进行资格审查;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1814.6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14.7开启在线评标,评审小组进行商务、技术评分并汇总商务技术评分及结果。14.8开启报价文件,核实政策价格认定资料,扣除优惠报价,汇总报价得分。14.9汇总商务、技术评分及报价得分,得出有效投标(响应)供应商评分14.9汇总商务、技术评分及报价得分,得出有效投标(响应)供应商评分排名。14.10推荐3个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中标供应商,公示结果。14.11唱标的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保证金数额,以及招标单位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投标人如对原投标价,,有变动,则只有在开标时唱出,评标时才予以考虑。有变动,则只有在开标时唱出,评标时才予以考虑。15、磋商15.1磋商小组15.1.1采购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本次磋商的磋商小组,负责本次磋商的评审活动。15.1.2磋商小组人选于开标前确定。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15.1.3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15.1.4按前款规定,磋商小组的成员,由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专家的方式确定。15.1.5磋商小组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独立完成磋商工作,负责对响应文件15.1.5磋商小组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独立完成磋商工作,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推选成交候选人。15.1.6磋商小组成员遵循法定的回避规定。16.资格审查16.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情形的除外。1916.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性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审依据。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资格性审查表评审内容供应商名称12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近一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8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应附上法人和代理9人身份证复印件);10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11拟投入人员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不少于2人。结论:是否通过评审17.符合性审查17.1符合性检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情形的除,,外。外。符合性审查表评审内容供应商名称123…1投标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2是否具有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或盖章;3投标文件组成完整,主要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制作;4磋商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5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6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项目完成期限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7是否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结论:是否通过评审18、磋商原则18.1磋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18.1磋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公开、公平、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18.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政策,维护采21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选择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供应商或候选供应商。18.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不应谈及与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技术、价格等无关的问题。18.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磋商依据19.1磋商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包括采购人的采购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件)。采购文件的因素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财务、履约能力的确定;(3)对供应商磋商响应报价的确定;(4)对成果质量的评估确定;(5)对供应商社保缴纳情况的评估确定;(6)对供应商项目实施方案的评估确定;(7)对供应商服务机构设置和能力的确定;(8)对供应商响应文件服务要求偏差的确定;(9)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商务偏差的调整确定;(10)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商务澄清内容答复的确定;(10)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商务澄清内容答复的确定;(11)对供应商近三年类似业绩评估确定;(12)其他特殊要求因素。20、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0.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0.3响应文件一经提交,将不予退还。2221、响应文件的评审21.1评审准备21.1.1磋商小组成员认真研究采购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1)采购的目的;(2)项目的范围和性质;(3)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4)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在评审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21.1.2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向磋商小组提供评审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1.1.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21.1.4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21.1.4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21.1.5磋商小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对响应文件打分排序。21.1.6磋商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1.7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提交的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1.1.8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如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作废标处理。21.1.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23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1.1.10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响应。21.1.11磋商小组应当审查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应作废标处理。21.1.12供应商不得误导、干扰评审活动,否则将废除其响应。21.2磋商环节21.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不应谈及与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技,,术、价格等无关的问题。术、价格等无关的问题。21.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1.3磋商的报价方式21.3.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二次报价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二次报价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二次报价”的在线报价,如未按时报价则,默认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21.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中的一次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二次报价在详细评审结束后公布。该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不予接受。详细评审结束后公布。该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不予接受。21.3.3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1.3.4供应商在进行最后报价时,报价应用大写和小写同时书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入商务报价评审。21.4详细评审(如磋商小组对评审内容有异议,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21.4.1经初步评审对未发生重大偏差的合格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商务和经济部分作详细评审和综合比较,24从而进一步确定实质响应性和供应商的履约能力。21.4.2评审标准和方法21.4.2.1采用综合评分法是衡量响应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响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即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综合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及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单位。经采购人确认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21.4.2.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分将按经济、商务、技术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出各合格供应商的总得分。分。评分将按经济、商务、技术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出各合格供应商的总得分。总得分100分=报价部分10分+商务、技术部分90分21.4.2.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服务采购项目中,只有当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才能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在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只有由小微企业承建、承接,才能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允许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1.4.2.4评分标准:报价部分(占总分值的10%),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报价分10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分权重×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保留两位小数)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5商务、技术评分标准(占总分值的90%),项目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审内容商务技术标(90分)类似业绩6分投标人承接的近三年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满分6分。(近三年是指2022年08月01日至今,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人员配置9分拟投入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具有造价工程师(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每投入一人得3分,最高9分。总体服务方案15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执行标准及项目目标、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工作方法等。以上内容全部提供得15分,每缺失一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描述不详细或不清晰扣2.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重点难点分析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对项目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难点分析②提出的解决方案③解决方案的全面及实施性等内容进行评分。以上内容全部满足需求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每有一处不具有针对性或逻辑性错误且不完整的扣2.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清单编制、预算编制的主要工作内容15分对本项目工程清单编制、预算编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各节点和环节目标、内容完整以及对本项目的理解描述规范。质量好的得15-10分,质量一般的得9-5分,较差的得4-1分,未提供不得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15分供应商应自行了解项目情况,并及时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实施措施。针对项目实施各阶段均提出了合理的服务建议和实施细则,可操作性强10—15分;合理的服务建议和实施细则,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5—9分;合理的服务建议和实施细则不全面,无可操作性一般得1—4分;未提供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9分供应商有明确的①质量保障措施;②进度保障措施;③安全保障措施。以上内容全部提供得9分。每缺少1方面内容扣3分,每有1处内容存在不足(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切合项目实际、内容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逻辑或原理错误、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任意一种情形)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保障方案6分供应商有完整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承诺、②售后服务范围、③售后服务流程。全部提供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每有1处内容存在不足(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切合项目实际、内容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逻辑或原理错误、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26错误等任意一种情形)扣1分,扣完为止。将每位评委的评分进行统计汇总,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五、确定评审结果22、定标原则22.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分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2.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2.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22.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2.4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依据。23、成交通知书23、成交通知书23.1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电子版/纸质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3.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3.3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六、授予合同24、合同授予的标准24.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24.2最低磋商响应报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24.3如果确定该供应商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采购人将对下一个可能成交的27供应商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25、签订合同25.1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25.2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5.3如成交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25.4采购文件、成交人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25.5不允许成交人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交他人承担,特殊情况下,成交人25.5不允许成交人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交他人承担,特殊情况下,成交人必须与采购人协商后共同决定将合同标的中的部分由第三方承担供货和服务责,任,但成交人必须对合同标的全部内容向采购人负责,并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供货,和服务符合采购文件的约定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及相关约定。七、质疑26、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质疑。26.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包名(如果有分包)、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章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将该质疑函当面递交至招标人。代表人签章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将该质疑函当面递交至招标人。26.2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投标人出具受理证明。26.3招标人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26.4供应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进行投诉。2829第四章合同条款(本合同仅供参考,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GF—2015—0212,合同编号: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30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31《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示范文本》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32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咨询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汇编》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巴州博斯腾灌区和静县莫呼查汗片区改造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2.工程地点:和静县。3.工程规模:/3.工程规模:/4.投资金额:/5.资金来源:6.建设工期或周期:7.其他: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三、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验收通过。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的现行精度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及委托人关于成果文件组成的格式要求。五、酬金或计取方式1.酬金(暂定合同价):(大写)(¥)。1.酬金(暂定合同价):(大写)(¥)。2.计取方式: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A。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33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5年月日。2.订立地点:和静县。九、合同生效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6份,咨询人执2份。委托人:,咨询人:(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住所:账号:,账号: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4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35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1.2语言36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6.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C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2.2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2.2.1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2.2.2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72.3合理工作时限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咨询,,人。2.5答复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2.6支付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3.咨询人的义务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3.1.2项目负责人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3.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3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3.1.4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38(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3.2.2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3.2.3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3.2.4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3.2.5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2.6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C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39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4.1.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14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4.2.1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2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40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1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合同解除6.2.1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28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28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416.2.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6.2.4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6.2.5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6.3合同终止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2奖励42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3保密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联络8.4.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则视为未发生变动。8.4.3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8.5知识产权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43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2语言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____/______。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按通用条款1.3执行,,。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省区市及行业管理部门颁布的规范及解释文件。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按照附录C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双方另行,商定。2.2提供工作条件2.2.1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2.3合理工作时限详见通用条款。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其权限范围:1)代表委托人办理造价咨询合同签署相关事宜;2)按照附录C或咨询人要求的资料内容提供或组织提供必要资料;3)代表委托人接收咨询人提交的工作联系单/征求意见稿/成果文件等咨询成果;4)代表委托人监督咨询人在提供咨询服务期间是否遵循合同约定的保密或廉政条款;5)代表委托人对咨询人的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价。5)代表委托人对咨询人的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价。2.5答复委托人同意在3个工作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不能视为委托人认可,咨询人应当及时与委托人联系请求答复内容。3.咨询人的义务44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____注册造价师工程师____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____________人。序号姓名工作年限职务执业证书证号专业备注1234备注3.1.2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1)经办人代表咨询人办理造价咨询合同签署相关事宜;1)经办人代表咨询人办理造价咨询合同签署相关事宜;2)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情况制定合理咨询服务方案及咨询团队人员配置;3)项目负责人对有必要的咨询服务内容进行或组织进行意见征询、市场调研及现场勘查等工作;4)项目负责人代表咨询人提交或组织提交关于本咨询项目的工作联系单/征求意见稿/成果文件等咨询成果;5)项目负责人带领咨询团队遵循合同约定的保密或廉政条款;6)项目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组织项目团队实施造价咨询服务行为;7)经办人代表咨询人办理各阶段造价咨询费用的审批流程。3.1.3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包括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1.4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若因咨询人工作出现严重错误,或服务态度恶劣造成委托人对其工作不满意,委托人有权提出更换咨询团队;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可终止合同,且不予支付咨询服务费,咨询人应对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委托方保留诉讼权利,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优选资料的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资料还包括:咨询工作计划,造价咨询方案。453.2.2对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成果文件要求如下:质量上要求咨询人查阅相关合同文件、图纸、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仔细编制、审核,保证成果文件质量,严禁弄虚作假、高估冒算、随意压价等不正当的计价行为。确保清单预算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并进行公司内部三级复核,对信息价中没有的主材单价,咨询人应提供不少于三家的市场报价,并保证报价的真实性;针对图纸根据经验发现明显设计合理处提出建议,包括节约造价、降低成本(材料等),施工必然产生变更等情况;提出清单、预算内材料暂估,,价及专业工程暂估价、非常用材料等。3.2.3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文件提供8份(详见附录B)。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T-2012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等现行定额,相关调差费用文件,现行主管部发布的关于材料价的相关文件。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当面移交。3.5造价咨询质量要求咨询人提交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要求:,招标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相同口径下,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错误的子目数量占工程量清单全部子目数量的比例应小于,3%;相同口径下,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因工程量清单错误造成该招标项目施工图预算的综合,误差率应小于5%。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a.工程规模缩减或增加,本咨询合同约定咨询服务费不予调整(即固定费率);b.委托人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为本咨询合同约定咨询服,服务费不予调整(即固定费率);b.委托人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为本咨询合同约定咨询服务费未履行部分全部金额。4.1.2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执行通用条款。4.1.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46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迟延交付工作成果或出具意见,每迟延一日按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咨询人单方面终止合同,咨询人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咨询服务费,,4.2.2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a.实际损失按咨询服务费进行赔偿;实际损失无法计算的,按本合同咨询服务费总额计取;b.如咨询人出具的成果文件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错误的子目数量占比超3%,咨询人需按实际损失,对超出比例引发的相关经济损失予以赔偿,弥补招标方或投标方因此产生的额外成本等合理损失。若因工程量清单错误致施工图预算综合误差率超,,5%,咨询人应赔,偿因误差超标导致的系列损失,如招标阶段废标、重招费用,以及项目实施中造价失控引发的,,成本增加等,赔偿金额依实际影响和费用支出合理评估后,由咨询人及时支付给受损失方。成本增加等,赔偿金额依实际影响和费用支出合理评估后,由咨询人及时支付给受损失方。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其他约定:/。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7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1)本合同的正常工作咨询服务费为万元(大写:整)。(2)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30%,提交成果文件后付合同价款的30%,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5.4票据的约定:5.4.1发票票种要求:在委托人向咨询人支付合同价款前,咨询人应向委托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咨询人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咨询人需依法向委托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咨询人需依法向委托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5.4.2发票开具时限要求:委托人支付价款前提供。咨询人应按照委托人要求,及时向委托人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咨询人,47开具发票不及时给委托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咨询人需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5.4.3发票开具信息要求:咨询人向委托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咨询人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材料品目、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咨询人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咨询人需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不予调整,6.2合同解除6.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6.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各自承担各己的损失。6.3合同终止本合同因咨询人原因终止的,委托人有权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咨询人应,承担委托人因此所发生的全部额外费用(包括委托人因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而增加的合同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终止后委托人有权因继续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的需要,要求咨,询人交付全部已完成成果资料/过程文件,咨询人应予以充分协助。委托人的这一行动并不减,轻或者免除咨询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委托人根据合同约定和规定享有的索赔权利。7.争议解决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30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进行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30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48(2)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8.2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8.3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图纸及相关资料。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4联络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3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3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_________,送达地点: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8.5知识产权8.5知识产权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咨询人拥有版权署名权,其他版权归委托人,所有。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9.补充条款9.1咨询人遵守委托人制订的工作守则,保证守法、遵纪、廉洁、公正。咨询人必须对咨询资料、结论及所涉及的委托人企业信息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咨询人应赔偿委托人的全部损失。9.2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预算出具后,委托人与施工方发生争议或诉讼,咨询人按照委托49人通知时间、地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据,参加调解或出庭作证,委托人无须另行向咨询,人支付任何费用或报酬。在此过程中,咨询人提供的书面证据及证言、证词不得违背和推翻审,核报告的内容和结果,确保委托人经济利益和公司形象不受影响;否则视为咨询人违约,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相当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两倍金额违约金,委托人因此造成其他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负责赔偿。9.3咨询人完成本协议咨询服务的人员,委托人有权验证咨询人人员资格证件,提出人员调整意见。咨询人如果在承诺名单之外配备人员或中途更换人员必须经委托人同意,否则,应,,向委托人支付2000元/人的违约金,且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咨询人承担全部损失。9.4咨询人在提交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预算时必须由相应专业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否则,应向委托人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且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关系,咨询人承担全部损失。9.5委托人有权通过日常工作检查、对咨询成果抽查、复审等手段考核咨询人履约质量,9.5委托人有权通过日常工作检查、对咨询成果抽查、复审等手段考核咨询人履约质量,并根据委托人的评价及咨询人履约情况或委托人项目进展情况对委托业务范围进行调整,或要,求中止、解除协议。9.6委托人为咨询人提供工程现场工作必须的办公场所,以及勘验现场的便利。委托咨询服务费包括咨询人为完成委托业务所必须的人员、工具、材料、差旅、交通、食宿、通讯以及税金等全部费用。9.7咨询人出具的任何造价咨询、审核文件、报告等,未经委托人书面盖章确认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委托人项目中途停建、缓建,或咨询服务当月停顿超过20天(含),则咨询服,务费用自动停止支付,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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