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档案室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5)



综合档案室改造提升工程货物及安装部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综合档案室改造提升工程货物及安装部分 JSZC-320500-JZCG-G2025-035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03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5-0355
项目名称:综合档案室改造提升工程货物及安装部分
预算金额:108.16192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壹仟陆佰壹拾玖元贰角肆分(¥1081619.24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免费保质期(密集架架体部分质保期不少于五年,智能密集架电控部分及其他产品质保期不少于二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9-03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0512-69820854;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4、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学府路287号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15850050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698208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69820874

附件:
JSZC-320500-JZCG-G2025-0355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综合档案室改造提升工程货物及安装部分

品目
金属质架类

采购单位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
苏州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16:3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8月13日至2025年08月20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苏采云系统

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03日 13:30

开标地点
【平泷路】K503公开开标大厅(三)

预算金额
¥108.16192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工

项目联系电话
69820874

采购单位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学府路2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850050616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平泷路25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工

苏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5-0355采购单位: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名称:综合档案室改造提升工程货物及安装部分项目类别:货物类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25年8月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0第四章招标书33第五章合同及主要条款63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71前附表序号名称内 容1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5-03552项目名称综合档案室改造提升工程货物及安装部分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联系人:朱工、丁工联系电话:0512-69820874/698208874采购单位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地址: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联系人:张超联系电话:0512-629103065标书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九十天(日历日)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9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0开标时间开标地点2025年9月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1评标时间评标地点2025年9月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12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3投标报价本位币人民币14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15中标通知书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16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7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机器码检查中,出现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机器码一致情形的;(六)在综合评审打分中,各评委的综合评分汇总后,投标人除价格部分以外的其余评审因素平均分值低于60%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项目概况:综合档案室改造提升工程货物及安装部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5-03552.项目名称:综合档案室改造提升工程货物及安装部分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壹仟陆佰壹拾玖元贰角肆分(¥1081619.24元)5.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壹仟陆佰壹拾玖元贰角肆分(¥1081619.24元)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免费保质期(密集架架体部分质保期不少于五年,智能密集架电控部分及其他产品质保期不少于二年。)7.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0512-69820854;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4.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9月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加苏州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是江苏省、苏州市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若贵公司经评审最终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合格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及苏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地址: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联系人:张超联系方式:0512-629103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联系方式:0512-69820874/698208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工、丁工电话:0512-69820874/6982088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词语释义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3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投标: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5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6甲方(采购人):指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7乙方(中标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8天:日历日。2.9时间:除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2.10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服务:系指本次招标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投标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实质性投标: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6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2.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投标人代表4.1指授权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2本次招标活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6.联合投标及转包、分包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6.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三、招标文件的说明7.招标文件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投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不是直接从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下载获得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用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3对于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投标人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项目的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8.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9.勘察现场(不涉及此条的忽略)9.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9.4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0.投标质疑10.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0.2本次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10.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10.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请将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10.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人:金工联系电话:0512-69820894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006室。四、投标文件说明11.提示与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知识产权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4.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文件14.1.1封面14.1.2开标一览表14.1.3公开分项报价14.1.4资格审查文件14.1.4.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14.1.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4.1.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第三章);14.1.4.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4.1.4.5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投标人应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投标人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4.1.4.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4.1.4.7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14.1.5符合性审查文件14.1.5.1投标函(格式见第三章);14.1.5.2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品牌规格、性能说明表(不得出现价格,格式见第三章);14.1.5.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14.1.5.4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14.1.5.5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14.1.5.6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14.1.6综合评审文件(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14.1.7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质、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等相关资料。注:(1)以上14.1.4.1-14.1.4.7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14.1.5.1-14.1.5.6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14.1.4-14.1.7”中不得出现投标总报价。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如未按照系统中模块上传的,相关不利后果(如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5.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15.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6.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6.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应综合考量提供全部货物和服务所需的各项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保险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6.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如为多标段项目,则上述提到的全部内容是指所投标段对应采购的全部内容)。16.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6.5投标文件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6.6最低的报价或最高的折扣率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8.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署、上传19.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9.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以系统收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投标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和撤回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0.2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21.投标截止时间21.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21.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按本须知规定的更正公告的方式对外发布。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1.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3.开标23.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主持,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3.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3资格审查23.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23.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3.3.2.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3.3.2.2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23.3.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等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信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归入采购档案妥善保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录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3.3.3经查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24.评标委员会24.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4.1.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4.1.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4.1.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4.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4.1.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4.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4.2.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4.2.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2.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4.2.4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4.2.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4.2.6配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5.评标内容的保密2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6.对投标文件初审26.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拒绝:26.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26.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26.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6.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6.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6.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6.1.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6.1.8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6.2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6.4异常低价投标审查26.4.1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一)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报价(二)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三)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6.4.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6.5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打分过程中不应当出现打分畸高畸低的情形,若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主观分打分上和评标委员会总的平均分相比有明显畸高或畸低情形(偏离度达到±30%)的,需要现场由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本人的打分做出情况说明。26.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7.投标的澄清27.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7.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其单位电子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8.投标无效28.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机器码检查中,出现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机器码一致情形的;(六)在综合评审打分中,各评委的综合评分汇总后,投标人除价格部分以外的其余评审因素平均分值低于60%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9.废标29.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9.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9.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9.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9.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2废标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0.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3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0.2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31.中标单位的确认31.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采购人的委托向采购人推荐中标人。31.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如对中标公告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届满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在此期限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32.合同授予标准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投标招标文件要求且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3.中标通知书33.1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3.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4.合同的签订34.1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文件精神,采购人与中标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2采购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4.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八、其他事项35.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36.对投标人的机器码检查机器码检查中,出现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机器码一致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37.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8.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1.投标函投标函致: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我方收到贵中心(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向贵中心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投标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2、如果我方的投标书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已详细审查并同意招标文件及更正文件(若有)中的规定。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5、我方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6、我方承诺若在机器码检查中被查出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机器码一致情形的,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参与后续本项目因故废标后重新开展的相关采购活动。7、我方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方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9、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总报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小写: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金额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附件3.公开分项报价公开分项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序号标的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23456…合计: 元(大写: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报价表包含投标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各投标人应根据此表格式按项目分别填写报价详细清单,栏数不够可自加。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的(综合档案室改造提升工程货物及安装部分)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中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附件7.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品牌规格、性能说明表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品牌规格、性能说明表序号标的物名称品牌规格尺寸单位数量12345678……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项目招标要求投标内容偏离说明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应在本表中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响应内容,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以上表格内容不够的请自行添加。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项目招标要求投标内容偏离说明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应在本表中对照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响应内容,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以上表格内容不够的请自行添加。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相关业绩一览表相关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合同金额备注12345注: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公司愿就由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关于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澄清说明关于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澄清说明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公司愿就由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对于本公司的投标报价合理性作出说明如下:投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自拟答复并根据评标委员会关于澄清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备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6.4条要求,在评标过程中当出现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或者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或者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例如进货合同及发票、往期类似项目合同报价清单、库存清单、仓库照片等,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具体要求为准)。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四章招标书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综合档案室改造提升工程货物及安装部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5-0355二、项目名称:综合档案室改造提升工程货物及安装部分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壹仟陆佰壹拾玖元贰角肆分(¥1081619.24元)四、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壹仟陆佰壹拾玖元贰角肆分(¥1081619.24元)五、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免费保质期(密集架架体部分质保期不少于五年,智能密集架电控部分及其他产品质保期不少于二年。)六、招标内容:(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学校综合档案室库房扩容改造项目,新库房位于实践园(A105-107),档案库面积145.25平方米,业务用房66.5平方米。拟按照档案库房“十防”标准建设并采购智能密集架等设备一批。档案室改造提升工程货物及安装部分的实施,需与档案室加固及装修单位互相配合,合理安排交叉施工的整体安排。(二)项目采购需求明细清单核心产品:智能密集架、智能环控中心采购需求明细清单序号分类名称单位数量备注一档案装具(库房146.5㎡)1智能密集架:5560*680*2500(6节6层01列);5560*580*2500(6节6层22列);m³186.822玻璃移门展陈架组13组合式特藏展陈架组1二库房智能环控中心系统(库房145.26㎡)1温湿度传感器套32空气质量传感器套33漏水检测传感器套64区域汇聚控制器套15温度控制器套4库房空调利旧(品牌美的,控制方式:线控)6湿度控制器套17除湿机台18网络交换机套19智能显示屏台110声光报警器套111智能环控中心台112智能环控中心软件套1三门禁监控系统(全区)1门禁一体机台22门磁力锁台23门磁力锁支架个24门禁电源台25出门按钮个26UPS不间断电源台110POE摄像机台411存储录像机台112监控专用硬盘块413POE交换机台114监控专用显示器台1四消防报警灭火系统(146.5㎡)1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套32七氟丙烷药剂kg6003气体灭火控制主机台14紧急启停按钮个25放气指示灯个26声光报警器个27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个58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个59自动泄压装置个1本项目供应商报价包含的货物单价需包含购买货物及售后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配套资料费、安装调试费用、垃圾清运费、库房区域内项目配套管线施工(暗装)及主材辅材费用、墙面修复、设计费用、培训费用以及售后服务费用等。(三)货物相关技术要求1.智能密集架技术要求1.1、智能密集架引用技术标准产品须执行DA/T7-1992直列式档案密集架国家档案局行业标准、GB/T13667.1-2015钢制书架第1部分:单、复柱书架、GB/T13667.3-2013钢制书架第3部分:手动密集书架、GB/T13667.4-2013钢制书架第4部分:电动密集书架国家标准。所有架体用材均应采用钢板,钢板符合国家标准。1.2、智能密集架制作要求如下:1.2.1、外观结构:采用上、下二段式前侧面板。智能密集架前侧板,主控列采用≥30寸液晶触控屏,移动列采用密集架移动控制面板采用整块钢化玻璃一体化设计,面板内集成≥7寸触摸屏、操作虚拟按钮、状态LED等显示,虚拟按钮可一键实现密集架移动、停止、关灯等操作,按钮灯光可根据密集架移动状态产生相应颜色变化,避免进入屏幕子系统操作的繁冗步骤。1.2.2、每列前侧面板上侧段能自由打开、关闭,每列密集架的控制系统安装在上段侧面板内封板上,方便维修、维护。1.2.3、底盘:≥3.0mm热轧钢板冲压成形,采用分段焊接后整体组装式。底盘需采用双面受力优化设计,不建议使用传统轴承档式单面受力底盘。底盘高度≥120mm,弯边≥40mm,底盘与立柱连接采用的螺栓为M8×20mm,四个点位固定。连接牢固,运输、安装方便,底盘各段组装时采用M10×25mm螺栓在六个点位连接紧固,底盘拼连接后,接缝应平整无弯曲。1.2.4、轨道:由20mm×25mm的实心方钢导轨与≥3.0mm热轧钢板制成的轨座焊接成形,(可根据满负荷承重要求设计)每米载荷≥1000kg,轨道采用(预埋式),轨道的布轨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1—3节2条,4—5节3条,6—7节4条,8节以上5条。并可以根据列的组合长度及架体的承重要求,合理的增加轨道的布轨数量。轨道座上沿与装修地面齐平,垫层坚固平整。轨道与地面的安装方式采用砂浆粘合式或采用膨胀螺栓固定。1.2.5、防倾倒装置:≥3.0mm热轧钢板冲压成形,该装置确保密集架在运动过程中或静止状态下都能起到良好的防倾倒的作用,从而确保人员、设备及财产安全。1.2.6、电动传动机构:电动传动机构由低压无刷直流变速电机、电机控制系统、中间主动传动轴、轴承、链轮链条、联轴器、承重轮轴、承重组合轮、从动承重组合轮以及应急驱动器等组成。1.2.7、传动方式:电机安装在密集架的底盘中心相应位置中,并与中间主动传动轴连接在一起,中间主动传动轴上须安装轴承、链轮链条、联轴器,通过电机控制系统的操作,带动从动承重组合轮的运动,使密集架可以沿着轨道安全平稳地往返运行。传动轴与连接轴的连接需优化设计,提高同心度,吸收振动,补偿偏差。1.2.8、电机:采用120W24V无刷低压直流电机,确保人身安全。电机热量不得直接传递到搁板。1.2.9、中间主动传动轴:采用φ20mm45#圆钢(精度等级不低于3.2级,表面须做镀锌防锈处理),主动传动轴安装在底盘的中心位置中,其作用为通过主动传动轴上安装的链轮链条带动从动承重组合轮的转动(即中轴起动装置)、中间主动传动轴的长度应从前端的电机连接点至末轨的从动承重组合轮的安装位置,中间主动传动轴的各个连接点须有联轴器连接,保证密集架运行时前后无速差,运行同步,有效消除传动噪声和摆尾现象。中间主动传动轴的各个连接点不允许采用钢管与螺钉(或销轴)会产生噪声的组合连接。1.2.10、节能降耗:采用必要须措施消除机械传动阻力,如取消手动摇把等。具备应急驱动功能;当出现停电时,通过应急驱动器,可正常打开和关闭密集架。1.2.11、承重轮轴:采用φ20mm45#圆钢,须经调质、校正、表面镀锌防锈处理,承重轮轴与组合轮等部件组装在一起,承重轮轴能起到密集架满荷载和组合轮定位固定作用。承重轮轴与组合轮等一起安装在底盘的两根横梁架上,在架体运行时不转动,无需轴与钢管的连接,有效消除因承重轮轴与连接管的转动过程中引发的架体摇晃、抖动和噪声现象。1.2.12、从动承重组合轮装置:该套装置由铁滚轮、孔径φ20mm高精度轴承及链轮组合安装而成,通过电机与连接的中间主动传动轴直接驱动从动承重组合轮装置,沿着轨道方向往返运动,运行轻便平稳,噪声更轻。1.2.13、架体:双柱式结构,每层两块搁板,搁板能在>60mm内调整高度。标准层净高≥330mm。1.2.14、立柱:≥1.5mm冷轧钢板冲压折弯成形,采用模胎焊接后,整体组装,钢性足,不变形。在每列的框架结构中需配置不少于两条斜拉杆,使架体更加稳固,垂直度校调更好。立柱均匀冲孔,使层数和间距可按需要调整,立柱插入底梁中,并与底梁螺丝进行连接以增加稳定性,每根立柱两面均布有调节孔可上、下调节。1.2.15、防惯性搁板:≥1.0mm冷轧钢板,每层搁板采用双面结构,用材均采用冷轧钢板,并采用八道折弯工艺。每层层板均匀承重标准≥80公斤,每块搁板都具有防惯性掉落结构,防止架体运行过快时案卷由于惯性外移掉落,保护档案的安全,搁板平面上压≥R4双筋加强,以增加搁板承重能力。1.2.16、顶板:≥1.0mm冷轧钢板,经多道生产工序制成,顶板须不少于八次折弯成形,要求刚性足够表面平整。1.2.17、搁棒:≥1.0mm冷轧钢板冲压折弯成形,两端配有自锁结构。1.2.18、门板:≥1.0mm冷轧钢板,表面光滑平整,每块门板表面无接口,密集架每组闭合两端门面安装上下门板,门板上安装密集架常用锁具,采用门把手/锁一体结构,美观实用。1.2.19、挂板:≥1.2mm,选用冷轧钢板冲压成形。挂板高度≥128mm,在凹凸型加强刚性的基础上再加压4条≥R3的压筋。1.2.20、防尘板:每列架体上方须安装防尘遮挡板,底部有防鼠板,合拢后无缝隙,具有良好的防尘、防光、防鼠等功能。1.3、智能密集架架体主要材质要求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材料规格采用标准性能轨道轨座★≥3.0mm热轧钢板GB/T 711-2017轨道的作用在于密集架沿着轨道平稳直线运行,承载密集架满负荷时承重力的分布,减少密集架运行阻力,使摇力更加轻便。导轨20×25mm实心方钢GB/T 699-2015表面镀硬铬底盘底梁≥3.0mm热轧钢板GB/T 711-2017底盘采用分段焊接后整体组装式,钢性足不变形,表面喷塑。底梁安装防倒装置防止架体倾斜和倒塌。架体立柱★≥1.5mm冷轧钢板GB/T 13237-2013结构结实、坚固,设计新颖,通用性强,层数和间距可按需要调整,表面喷塑。防惯性搁板★≥1.0mm冷轧钢板GB/T 13237-2013层板均匀承重标准为80公斤。每块搁板都具有防惯性掉落结构,平面上压≥R4双筋加强,防止架体运行过快时案卷由于惯性外移掉落,保护档案的安全。挂板★≥1.2mm冷轧钢板GB/T 13237-2013防止搁板前后窜动,通用性、互换性好,承重刚性好,表面喷塑。搁棒≥1.0mm冷轧钢板GB/T 13237-2013防止档案盒和文件、资料、图书窜动位置。门面门框≥1.0mm冷轧钢板GB/T 13237-2013用于门板的安装和分隔门板≥1.0mm冷轧钢板GB/T 13237-2013门板平整,门把手/锁一体,开关方便,表面喷塑。侧面护板前面侧面护板≥1.0mm冷轧钢板GB/T 13237-2013采用上、下二段式,表面平整,表面哑光喷塑。后面侧面护板≥1.0mm冷轧钢板GB/T 13237-2013采用整体凹凸型加强结构,表面喷塑。传动机构轴承UCFLU204、滚珠调心轴承E级GB/T 285-2013带座外球面轴承中间主动传动轴φ20实心45#圆钢GB/T 699-2015加工精度为3.2,经调质热处理,HB220-290表面镀锌防锈处理。通过电机驱动中间主动传动轴转动,从而带动两侧从动承重组合轮装置转动,使密集架运行。联轴器孔径≥φ20带键槽,齿合方式结构GB/T3852-2019自带锁定紧固结构,使两轴之间的连接点得到同步运行,减少速差,消除摆尾现象,同时可减少运动过程中的噪声。从动承重轮组合装置高强度铸铁、φ120或φ135,由铁滚轮本体、高精度轴承、链轮装配组合而成GB/T 9439-2023表面须经镀锌或发黑等防腐处理,承重轮轴与组合轮组装在一起,起到密集架满荷载和组合轮的定位固定作用,同时驱动从动承重组合轮装置,可沿着轨道平稳运行。承重轮轴φ20 45#圆钢GB/T 700-2006链轮滚轮精制ZG45,12-24齿,经锻压精密加工成形,回火去除应力,加工车、滚齿、插键槽、去毛齿、齿部经高频淬火HRC60-62。GB/T 10855-2016链条φ8.5节距12.7FR420。链条破断力≥1800KG。GB/T 14212-2010防护装置顶板≥1.0mm冷轧钢板GB/T 13237-2013每列之间有缓冲嵌入式密封条,使得密封条防尘效果更加优良,维护方便,密封与防撞性能更好。防尘板防鼠板≥1.0mm冷轧钢板GB/T 13237-2013防倾倒装置≥3.0mm热轧钢板GB/T 711-2017能防止架体倾斜和倒塌表面处理前处理药剂脱脂剂、中和液、环保型硅烷系皮膜GB/T 6807-2001纯水洗电导率≤10μs高温烘干200℃高压静电喷塑环氧型聚脂混合粉、HYBRIDHG/T2006-2022高温固化190-220℃紧固件标准件M6、M8、M108.8级表面须做镀锌防锈处理1.4、智能密集架功能、配置设计要求(1)主要电控及智能管理功能一览表架体基本功能1应急装置和电动功能随时互换移动列底盘安装有低压无刷电机,当停电或断电等紧急情况发生时可采用应急驱动装置打开使用通道。2高安全性电机控制系统密集架移动列配备24v低压直流电机,抗干扰强,运行平稳。其中★电机驱动控制板需满足标准GB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谐波电流的试验结果达到A类。依据标准GB/T9254.2-2021《信息技术设备 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 电磁兼容 第2部分:抗扰度要求》,静电放电抗扰度的试验结果达到A级;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的试验结果达到不低于B级;浪涌(冲击)抗扰度的试验结果达到不低于B级。依据标准GB/T17626.13-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交流电源端口谐波、谐间波及电网信号的低频抗扰度试验》,交流电源端口谐波、谐间波及电网信号的低频抗扰度的试验结果达到不低于B级。3左右双开功能密集架具备左动、右动及左、右双开架体功能,当固定列在中间时,允许左右两侧架体同时进行打开操作。4智能密集架灯光指引定位控制板当使用人员通过管理软件或密集架控制屏搜索到需提取的档案时,密集架自动打开存储列,同时相关通道进行灯光闪烁指引。★智能密集架灯光指引定位控制板需满足依据标准GB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谐波电流的试验结果达到不低于B级。依据标准GB/T9254.2-2021《信息技术设备 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 电磁兼容 第2部分:抗扰度要求》,静电放电抗扰度的试验结果达到不低于B级;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的试验结果达到不低于B级;浪涌(冲击)抗扰度的试验结果达到不低于B级。依据标准GB/T17626.13-200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交流电源端口谐波、谐间波及电网信号的低频抗扰度试验》,交流电源端口谐波、谐间波及电网信号的低频抗扰度的试验结果达到不低于B级。5手动和自动通风功能智能密集架可以根据库房实时的温湿度值,与系统设定的温湿度参数进行比对,判定是否打开密集架进行自动通风。也在固定列屏上手动开启和关闭通风功能。6线路连接杆每两列间顶上的线路金属连接杆(折叠状)用于隐藏线路及架体防倾倒功能。7固定列管理软件功能密集架固定列触摸控制屏内的操控软件具有密集架控制、档案检索、温湿度曲线图、设备自检、统计查询、九宫格解锁、系统基础设置等基础功能。密集架固定列触摸控制屏内的操控软件具有各种操作互相独立,相互兼容,支持无线终端PDA遥控操作和远程电脑、RFID操控。8移动列管理软件功能密集架移动控制面板采用整块钢化玻璃一体化设计,面板内集成≥7寸触摸屏、操作虚拟按钮、状态LED等显示,虚拟按钮可一键实现密集架移动、停止、关灯等操作,按钮灯光可根据密集架移动状态产生相应颜色变化,避免进入屏幕子系统操作的繁冗步骤。9虚拟触控按钮操作每列密集架前侧面板上段都安装有醒目灯光提示的虚拟按钮(非液晶屏幕),只需用手指触碰虚拟按钮即可一键实现密集架移动、停止、关灯等操作,按钮灯光可根据密集架移动状态产生相应颜色变化,使日常的档案工作更为高效、便捷。10列号屏档案位置显示列号屏采用LED多位数码管(13位数)显示,能同时显示列号、层号、节号、区号及库房号等档案位置信息。13节能照明架体采用 LED冷光源照明灯,架体打开,灯光自动开启。密集架灯光亮度变化全程为线性渐变,灯光柔和点亮,可通过固定列触摸屏手动设置线性渐变时间长短。14到位保护功能要求:当单个架体移动到位后,须有到位检测装置使其停止移动;当通道完全打开后,照明灯须同时打开,同时通道两侧的禁止灯常亮,提示密集架处于禁止移动状态。15缓启动软着陆防碰撞保护功能要求:智能密集架须具有智能调速控制系统,在启动时速度缓慢平缓增加,经一定时间后,速度增加到快速,在快到停止位置时自动减速,直到停止位置,实现软性无碰撞停止。16布线规范所有架体内部线路布线采用线槽,强弱电需分开布线,规范布线规则,符合相关标准。17稳定的通讯功能智能密集架总线通讯模块具有极高的抗干扰通讯能力,需满足依据标准GB/T9254.2-2021《信息技术设备 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 电磁兼容 第2部分:抗扰度要求》试验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结果达到不小于B级。18控制系统★智能密集架主控核心控制器需采用工业级PLC控制模块,其中智能密集架主控控制器需满足依据标准GB/T9254.1-2021《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 电磁兼容 第1部分:发射要求》试验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试验结果不小于B级。人体安全保护功能1架内人员安全保护装置密集架设置红外线进行保护。当操作人员进入通道时,触发红外线动作,使密集架处于“禁止移动”状态,以保护操作人员安全。★智能密集架架内人员安全保护装置需满足依据标准GB17625.1-2012 试验谐波电流,试验结果达不小于B级。依据标准GB/T9254.2-2021验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结果达到不小于B级。依据标准 GB/T9254.2-2021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结果达到不小于B级。依据标准GB/T9254.2-2021 试验浪涌抗扰度,试验结果不小于B级。依据标准GB/T17626.13-2006 试验交流电源端口谐波、谐间波及电网信号的低频抗扰度,试验结果不小于B级。2远距离底盘红外线对射安全装置当密集架意外移动时或档案资料掉落时,在通道内的操作人员或档案资料触碰到密集架下面的红外感应装置,使密集架立即停止移动,以应紧急保护需要。3低电压操作电气保护密集架采用低电压进行操作和控制,电机采用24V低压直流电机驱动,其它控制电压均为24V及以下直流电压,无火花爆闪,为确保安全,电源线对地的绝缘电阻大于50MΩ,应具有电源浮空措施和防触电开关,以保证人身安全。4接地保护符合GB/T 5226.1-2019中的规定5漏电保护当密集架由于某种原因发生漏(触)电事故时,装在固定列上的漏(触)电保护开关自动切断电源。6短路保护密集架的控制器中设有短路保护和突变电保护等控制模,以保护档案或人员的安全。7超时保护每列架子移动时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当电机连续转动超过设定时间15秒时(时间可设定),会自动停止。这可避免因到位检测装置失灵而导致密集架移动不停的现象。8防尘、防鼠功能移动密集架各列之间装有磁性极强的橡胶密封条,在顶部装有防尘板结构,底部安装有防倾倒防鼠档,合拢后无间缝,具有防倾倒、防尘、防鼠、防盗、防光的效果,确保档案和使用者的安全。9消防联动功能密集架控制系统支持与库房消防报警系统的联动对接,根据消防指令开启或关闭密集架。10停电应急驱动装置功能当档案库房内临时停电或特发性停电时,须具备打开密集架通道的应急驱动助推工具,保证存取档案资料正常工作需要。网络管理功能1系统管理智能密集架能够与档案管理软件无缝对接,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智慧馆库系统管理软件著作权证书或智慧档案馆管理系统软件评测报告等。)2跨平台功能系统后台软件采用JAVA开发,支持多种平台部署,支持Windows,Linux及国产化系统如中标麒麟,UOC统信等。3温湿度报表自动记录架体温湿度数据并形成记录报表,支持数据导出。4密集架系统管理功能智能型电动密集架控制系统具有智能化的档案管理能力。软件具有设备信息管理、库房信息管理、库区信息管理、档案信息管理、档案类型管理、档案日志查看、用户信息管理、用户角色管理、部门信息管理等功能。5系统接口智能密集架提供控制系统软件接口,配合用户单位实施与其他系统的对接6实景库房引导管理功能具有独立的实景库房引导管理功能模块,根据现场实际环境对档案装具设备进行建设模拟,避免盲目建设。实景库房引导管理系统能与查询引导屏幕、控制中心屏幕等相配套,并作为后期不进入库房实现参观使用。能实现档案分区、环境监测、智能操作、停电开架、室内查验等功能。(1)架体布局:具有架体布局功能,实现密集架设备的整体布局模拟,能360度自动或手动旋转库房全方位查看,支持任意目标跟踪查看及缩放,体现项目布局规划优势。(2)档案分区:能开关显示智能密集架的分区编号,通过分区编号能展现各区域的架体结构、规格数量等信息指示图,并可查看相应架体结构图的部件标注信息。 (3)环境监测:能关闭密集架的显示,单独开关显示各库房的区域汇聚控制器、温湿度传感器、湿度采集器、空气质量传感器、智能显示屏、除湿机、空调控制模块等三维线路控制方式;环境监测与智能控制中心联动的运行机制,可对控制系统线路进行360度显示,能实现各环境设备的室内建设效果查看。(4)视频监控:能关闭密集架的显示,单独开关显示门禁设备、摄像头、监控专用显示器的三维线路控制方式,并支持室内效果查看。(5)消防灭火:能关闭密集架的显示,单独开关显示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气体灭火控制主机、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等三维线路控制方式,支持室内效果查看。能开关模拟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运行效果。(6)智能操作:能模拟实现智能密集架的打开操作、关闭操作,支持在模拟列触摸屏及虚拟按键直接操作控制,运行时虚拟按键具有运行状态显示,能进入开架过道查看架体结构的详细组成。(7)停电开架:能模拟智能密集架的停电开架功能,可在开架设备上直接操作。停电时仍可具有电动操作功能,便于架体维护及应急开架。(8)室内查验:可通过键盘与鼠标控制相机,进行室内参观。智能密集架展现时各区域区列号编制需与实际建设效果完全一致。具有自动巡航功能,根据巡航路径,自动巡航演示各库房室内建设效果。注:库房引导管理系统需实际环境搭建,具有光影、地面自动反射等真实效果,所有模拟的产品细节、屏幕、锁具、门面、区列号等与真实产品一致,达到4K级显示效果。采用第三方平台授权或以网页js代码简图形式的不得分。管理系统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和设备安装完毕验收的组成部分。(2)电气控制部分配置要求部件名称参数数量备注减速电动机电压直流24V、功率120W 无刷电机1/列工业级高性能PLC控制模块电压直流24V、通讯模式采用485接口1/列通道双向导引灯定制2/列开关电源DC24V1/列接近开关M30、DC10V-36V1/列通信电缆RVSP1/列阻燃电缆RVV1/列LED灯具10W 24V、LED1/节应急驱动器低压24V、带充电USB接口1/库固定列显示屏固定列采用多点触摸屏的全视角彩色液晶显示器,尺寸≥30寸(同时具备可升级为其它尺寸条件),可通过屏上显示的内容进行打开、关闭等操作,并显示架内温湿度。液晶屏幕安装在上侧面板中,液晶屏幕与侧面板采用同个水平面设计,两者之间凹凸误差小于等于1.0mm。1/区移动列控制面板采用整块钢化玻璃一体化设计,面板内集成高清彩色触控液晶屏,尺寸不小于7寸,屏幕分辨率不小于1024*600像素。虚拟触摸按键、LED状态灯显示。1/列漏电保护器220V、32A1/区电源开关开关额定值10A/250VAC,LED灯蓝色,自锁式,安装孔尺寸φ22mm。1/区行程开关输入DC24V、机械寿命大于600000次1/区温湿度变送器输入24VDC、输出RS-485、温度采集精度:±0.1℃、湿度采集精度±0.1%RH1/区烟雾报警器报警电流:≤20mA,红色LED闪烁,报警声音≥85dB。1/区红外安全保护装置输入电源DC24V、保护结构≥IP642对/列列号屏列号屏采用13位数数码管显示,能同时显示列号、层号、节号、区号及库房号等档案位置信息。1/列列号屏安装在上侧面板中,列号屏与前侧面板采用同个水平面设计,显示器表面与侧面板表面处于同个水平面,两者之间误差≤1.0mm。1.5、玻璃移门展陈架和组合式特藏展陈架制作要求:(1)玻璃移门展陈架:4660*680*2200(5节5层);柜体材料及制作部分,参照上述通用技术要求、柜体部分选用材料、技术参数要求制作。采用铝合金玻璃移门,玻璃采用5mm钢化浮法玻璃。(2)组合式特藏展陈架4660*1000*2200(每节上部三层隔板配玻璃移门,下部三个抽屉);上部分三层,采用铝合金玻璃移门,玻璃采用5mm钢化浮法玻璃;下部分,3抽抽屉;抽屉面板采用“S”型结构,抽屉两侧采用隐蔽型三节承重低噪音滑轨,端面需做封闭处理,均双边六折边,适当位置加加强板,保证承重性能。“S”型抽屉面板需装配一个或多个目录检索标识牌。1.6、密集架加工、安装、制造要求(1)外观质量要求1)操作轻便灵活,运行平稳。2)材质坚固、隔热、防潮、防鼠、防光、防尘。3)各零件、组合件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尖角、凸起,不得有影响外观和使用性能的永久形变,组合件安装应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4)焊接部件要焊接牢固,因焊接产生的变形必须矫正,焊痕表面均匀、平整。5)冲压表面不允许有裂痕、毛刺、翻边。6)颜色按用户要求,表面涂层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一致,喷涂无死角;漆面应均匀光滑、无划痕,外观不允许有流挂、渍痕、起粒、气泡、露底、剥落、伤痕等缺陷。7)所有列组合后,列与列应整齐划一,平行度允许偏差正负2mm。8)列与列之间缝隙应均匀,安装密封条后不应有裂缝空隙和上下不对称间隙。(2)安装及要求1)轨道:单条轨道直线度≤1.0mm/m,全长≤3mm。对接处高低≤0.3mm。2)垂直度:立柱与底梁的垂直度应不大于2mm。3)位差度:架列侧面相邻两平面的位差度应不大于2mm。4)间隙:侧面板和中腰板对缝处的间隙应不大于2.0mm,防尘门缝间隙应不大于2.0mm。5)可调性:搁板、挂板应能沿立柱的垂直方向调整高度。6)互换性:同一型号规格的搁板之间应能互换、同一型号规格的挂板之间应能互换。7)传动装置的性能:应转动灵活、平稳,不得有失灵现象,低噪声。8)防倾倒:活动架列均应安装防倾倒装置,固定架列底盘均应安装牢固并用螺钉固定。9)结构强度要求和稳定性试验:搁板最大挠度小于3mm,满负荷24小时卸载后,无裂缝及永久变形。层板满负荷24小时后,最大挠度为2mm,卸载后自动恢复。卸载后搁板无裂缝、不变形。10)在全负载的情况下,各列密集架运行自如,无阻滞现象,各构件和架体不会产生明显变形,架体不会产生倾斜现象。(3)制造要求1)所有钣金件、机加件加工后应打磨毛刺,无裂痕及伤痕。2)所有焊接件应焊接牢固,焊痕光滑、平整。3)产品各零件、组合件之间应能保持互换性。4)所有标准件、紧固件、从动承重轮装置、主动传动轴、承重轮轴、导轨均需镀锌防锈处理。(4)制造公差要求1)长度、宽度、高度偏差均在±2mm以内。2)每标准节组装后,侧面板与中腰板的对缝处的间隙应小于2mm。3)架体的列与列之间的平行度偏差:±2mm。4)轨道安装后,在任意1m长度内,水平度偏差不大于0.5mm,全长不大于3mm。5)轨道安装后,轨道对接处高低差不大于0.3mm。6)相邻两条轨道之间的平行度偏差不大于1.0mm。7)底盘平直,直线度不大于0.5mm/m,全长不大于2mm。8)架体两侧平直度:±0.5~1mm/列。9)架体垂直度:±1~2mm/列。10)架体纵向同步度:±0~0.5mm/列。11)门缝间隙应均匀一致,间隙≤2mm。12)立柱与导轨的垂直度不大于2mm。(5)除油、除锈、硅烷覆膜等处理工艺要求1)工件表面的油污、锈斑及氧化层,经化学法清除脱脂除锈后,不应有油脂、浮浊液等污物,其表面经清水冲水和表面调整后再涂覆硅烷防锈蚀保护膜。2)经自动喷淋线处理后的工件,不应有目视可见的氧化物、锈斑等腐蚀现象,其表面应色泽基本均匀。3)硅烷覆膜处理工艺主要采用自动喷淋工艺。4)工件经表面脱脂除锈、水洗、硅烷覆膜后经烘干道方可喷塑。5)经处理后的工件与喷塑时间相隔一般不超过1小时。(6)静电喷塑技术工艺要求1)塑粉经高频、高压静电设备喷涂固化成膜。固化温度应控制在180℃-220℃,时间控制在15-20分钟范围内。2)颜色按客户要求,色泽一致,塑面均匀光滑、无划伤、无露底流挂。3)检验标准:厚度:60~70微米按磁性测厚仪附着力:2级按GB/T1720-2020抗冲击:60Kg/cm2按GB/T1732-2020光泽:>85%按GB/T1743-1979或按客户需求盐雾试验500小时无涂膜脱落现象。(7)传动机构要求1)传动机构组成:由低压直流变速电机、电机控制系统、中间主动传动轴、轴承、链轮链条、联轴器、承重轮轴、承重组合轮、从动承重组合轮以及应急驱动器等组成。2)传动机构组装后要求:开启移动平稳,运转自如,低噪声,无差速摆尾现象。(8)包装方式密集架的各种组合部(零)件和电气配件均需采用纸箱封闭式包装,其中门板、侧面板等关键部件需用软泡膜包裹分隔,用纸箱封闭式包装,捆扎牢固,保护有效。(9)载重性能要求和检测方式1)单面搁板上均布载重40Kg,双面均布负载80Kg,最大挠度为3mm,24h卸载后,不得有裂纹及永久变形。2)标准节(搁板)在全负载(每块单面搁板均布载重40Kg)的情况下,架体、立柱不应有明显变形,架体不能产生倾斜现象。3)在全负载的情况下(每块单面搁板上均布载重40kg),各列密集架在手动或电动操作下,都应运行自如,不得有阻滞现象。4)每标准节在全负载的情况下,承受沿X、Y轴两个方向额定载荷1/15的水平拉力作用,标准节不得翻倒。5)在最高搁板中心离外沿100mm处,同时施加垂直力50kg和标准节额定载荷1/15的垂直力,架体不得倾斜倒塌。2.库房智能环控中心2.1、档案库房智能环控中心设备技术要求2.1.1、智能环控中心设备配置技术要求智能环控中心是一套集管辖区域内环境温、湿度、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与控制的智能调控设备。系统通过温度控制器调节精密空调对温度进行自动调节,通过湿度控制器调节精密空调对湿度进行自动调节,通过净化器模块对空气质量进行自动调节,使被控库房区域内环境数据达到适宜的范围。控制系统主要由温湿度检测器、空气质量检测器、主控机、监测控制软件、被控设备等组成,系统采用总线结构,模块化设计,各部分既可独立工作,又可联网工作,组建方便,并具有良好的扩充性。序号项目规格参数1智能环控中心1.工业控制器配置不低于:I5-7200U/16G/256GSSD;2.采用≥43寸触控液晶真彩显示屏; RK3566处理器,不低于1.8GHz,RAM:4G,内存:32G,Android 11系统;3.串口服务器通讯方式:RS485,TCP/IP。4.功能及性能要求:1)界面主题:库房环境数据实时展示、库房环境数据24小时趋势图,库房环境数据步进趋势图;2)系统参数设置:可以设置设备开启与环境报警温湿度上下限并且可以设置设备的冗余值;3)数据记录:可以以列表、曲线图形式查看环境数据信息:可以根据日、周、月查看数据记录;自动统计温湿度最大值最小值和平均值。可以导出PDF格式文件;4)短信通知:可以根据类别设置告警信息,通过短信发送对应的告警信息到预设手机号上;5)温度测试范围 -10℃~50℃区间,温度检测精度±0.5℃,湿度测试范围15%RH~99%RH区间,温度检测精度±3%RH。2区域汇聚控制器1.具有对档案库房主要设备集中控制的功能,采用多回路控制节点; 2.存储容量:≥128KB,区域编号自行设置; 3.可根据设定环境参数自动控制设备运行,同时支持手动人工控制,具有双向通讯功能; 4.通讯方式:RS485,TCP/IP。3智能显示屏用于展示库房内环境参数,各环境设备运行状态触摸显示屏信息:≥13英寸,液晶真彩比例 16:9,面板类型 IPS液晶屏,LED背光,A规,显示区域 293.76(W)mm×165.24(H)mm,分辨率 1920×1080,亮度:250nits,色域 262K,响应时间 30ms,可视角度 水平:±85°或 170°;垂直:±85°或 170°。类型: 10点电容屏,透光率 >86%,表面硬度 >7 H,盖板玻璃厚度 1.1mm,触摸屏响应时间 ≤10 ms主板信息:RK3566 四核64 位Cortex-A55,最高1.8GHZ,RAM 2G,内存 16G,以太网 集成10/100/1000M自适应网卡,POE 支持POE功能,支持IEEE802.3at/af标准,WIFI 802.11b/g/n,蓝牙:蓝牙4.0,USB 1*USB2.0 ,电源 DC12V输入 PoE功率:24W (12V/2A)端口:RJ-45*1、USB2.0*1、RS-485*1、IO*1、WGD*14温度控制器1.依据设置温度参数范围自动开启或关闭、制冷或制热状态,ModBus通讯总线系统;2.设备运行状态回传至中心控制主机。3.功能及性能要求:设定温度限定数值后,能在超出限定值±0.5℃范围内,给出相应的响应指令,根据指令启动或关闭温度控制器。备注:需控制库房内的空调,空调为利旧,品牌:美的,控制方式:线控;★4.检测依据为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检测内容:设定温度限定数值后,能在超出限定值±0.5℃范围内,给出相应的响应指令,根据指令启动或关闭温度控制器。检测结果:合格5湿度控制器1.依据设置湿度参数范围自动开启或关闭、除湿或加湿状态,ModBus通讯总线系统;2.设备运行状态回传至中心控制主机。3.功能及性能要求:设定温度限定数值后,能在超出限定值±3%RH范围内,给出相应的响应指令,根据指令启动或关闭温度控制器。★4.检测依据为GB/T 2423.3-201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检测内容:设定温度限定数值后,能在超出限定值±3%RH范围内,给出相应的响应指令,根据指令启动或关闭温度控制器。检测结果:合格6温湿度传感器供电电压:2.4V~5.5V;精度:湿度±3.0%RH;温度±0.5℃。信号输出:数字输出(2线接口)7空气质量传感器供电电压:2.4V~5.5V;精度:CO2:测量精度±3%;CH2O:测量精度±0.005ppm;TVOC:测量精度±0.01ppm;PM2.5:测量精度±10ug/m³;PM10:测量精度±10ug/m³;信号输出:数字输出(2线接口);8漏水检测传感器工作电压:12—30VDC/9V—25VAC;通信方式:RS485;定位精度:感应线总长的0.1% ±0.2米;告警输出:继电器类型,常开/常闭;触点耐压:30VDC/1A。9除湿机除湿量:180L/d (30℃,80%RH)使用环境温度:5~35℃;适用参考面积:200~320m2;运转噪音:低 50/高55 dB;可清洗滤网;功率:低 2550/高2600W;电源:220V;通讯协议:485;10网络交换机16口千兆poe11声光报警器温度:-10 ℃~50 ℃; 相对湿度:≤95% 电源输入:5V12智能环控中心软件智能环控中心软件是一款基于物联网与自动化技术的智能化管理解决方案,主要用于实时监测并优化室内环境状态。该系统通过高精度传感器网络持续采集环境数据,核心监测指标包括温度、湿度、PM2.5、CO₂浓度、VOC(挥发性有机物),所有数据通过本地智能控制主机进行可视化展示,并支持历史趋势回溯与异常预警。在检测到环境超标时(如温度过高、PM2.5攀升),系统可自动联动空调、新风系统、空气净化器、除湿机等受控设备进行动态调节,例如在空气质量较差时启动新风换气,或在湿度过低时触发加湿装置,全程无需人工干预。该平台兼具节能算法,现场库房具体情况智能调节,既保障环境舒适度,又降低能源消耗,适用于对环境要求严格的场景。2.1.2、智能环控中心设备功能要求1需自动控制库房环境数据并记录显示。2系统组成与配置: 智能环控中心主控制器(触摸屏、柜机)、区域控制器、区域显示屏、温湿度检测模块及全自动联动控制模块(温度控制器、湿度控制器、净化控制器)等设备组成,所有连接均用总线或网络连接。3温湿度调控范围可依据需求实际任意设定。4系统实时监控库房温湿度变化及设备运行状态。5当温湿度超过设定范围时,自动启动或关闭空调、除湿等设备,将温湿度控制在设定的范围内;6温湿度数据自动采集功能,数据存储时间: 20年以上; 7可与监控电脑连接,并有计算机联网实行远程监控等功能。8可查询任一时段,任一被测点的温湿度值。可以有选择性的打印所需的数据报表。9系统界面友好,操作简便,显示直观,系统必须便于升级扩展。10库房有区域显示屏,显示各自区域的环境数据。11受控设备控制:除湿机,空调,空气净化消毒机,能接入自动控系统集中控制。 12无缝接驳综合显示系统。2.1.3、其他要求环境控制系统可以提供综合显示系统管理软件,显示库房温湿度情况及各种其他资料显示,支持采购单位自由定义显示内容输出。3.门禁监控系统(全区)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1门禁一体机支持人脸指纹刷卡功能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7英寸显示屏,分辨率:1024*600,200万像素1080P,自动对焦,卡类型 13.56MHz Mifare卡、身份证序列号,刷脸验证时间 1:N人脸比对时间≤0.2S/人,人脸验证准确率 ≥99%,面部识别距离 大于2m,设备电源 DC 12V/3A(不带电源,集中供电),尺寸 290mm(长)×116.5mm(宽)×33mm(高)2门磁力锁门磁力锁,铝材选用阳极氧化,锁体和吸板选用化学电镀使附着力更强,防腐蚀性能更高。适用于木门、玻璃门、金属门、防火门3门磁力锁支架铝合金4门禁电源人脸机供电,输入电源AC110-240V,输入频率50-60HZ,输出电压DC12V,输出电流3A5出门按钮86型6UPS不间断电源备用电一个小时,额定功率4800W,输出电压220V,输出电流22A7POE摄像机300万POE 4mm 镜头8存储录像机网络输入带宽256MBPS;网络输出带宽160MPS;HDMI/VGA输出,36画面,视频解码格式:H.265,SMART265,H.264,SMART2649监控专用硬盘3.5英寸监控硬盘 6T;缓存:256MB,接口:SATA接口10POE交换机12口 千兆网11监控专用显示器22寸,屏幕比例:16:9,分辨率:1920*1080,屏幕刷新率:60Hz,接口:HDMI,VGA4.消防报警灭火系统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1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GQQ120*2/2.5;柜式气体灭火装置,灭火剂充装量为100升工作压力为2.5MPa,(双瓶组);2七氟丙烷药剂HFC-227ea,七氟丙烷灭火剂3气体灭火控制主机(联动型)/气体灭火控制器;采用壁挂式结构,系统采用480*272TFT彩色4.3寸液晶显示,全汉字化操作及提示界面。控制器最多2个气体分区,每区最大128地址,同时最大可配2个报警总线回路,每回路242点。技术参数:1)交流电源:~220V(187`242V);2)备用电池:12V/12AH 2节;3)联动24V 3路,每路1A;4)阀门驱动电流 1.8A 5);4紧急启停按钮采用电子编码方式,使用手持编码器编码,占用1个总线地址 3具有紧急启动、停止功能;技术参数:1)总线电压:15~28V脉冲电压2)工作电流:总线监视电流≤3ma 总线报警电流≤6ma3)启动零件型式:可重复使用型启动按片4)使用环境:温度-10℃~55℃ 相对湿度 ≤95%RH,不凝露5)编码方式:电子编码,地址41~456)线制:总线无极性7)启动方式:按下紧急启动按键1秒钟 停止方式:按下紧急停止按钮2秒钟5放气指示灯采用电子编码方式,用手持电子编码器直接编址,工程调试简便可靠。 技术特性 1)工作电压: 总线电压:DC24V;允许范围:18V ~28V (脉冲);联动电压:DC24V ,允许范围:DC20V~DC28V ;2)工作电流:总线监视电流≤0.6mA;总线启动电流≤5mA;电源监视电流≤2mA;电源启动电流≤65mA; 3)编码方式:电子编码方式,占用一个总线编码地址。接气体灭火控制装置,编码范围在 46~50之间设定。 4)线制:与气体灭火控制装置的总线及联动电源二线无极性连接。5)闪光频率:30~55 次/min 6)使用环境: 温度:-10 ℃~50 ℃; 相对湿度:≤95% ,不凝露6声光报警器采用电子编码方式,可由电子编码器直接编址,工程调试简便可靠。总线和24V供电方式,使用可靠。技术特性1)工作电压:总线电压:总线脉动电压24V电源电压:DC24V2)工作电流:总线监视电流≤0.6mA总线启动电流≤5mA电源监视电流≤2mA电源启动电流≤50mA3)声压级:启动后声音由小变大,3~5秒后达到稳定,稳定后正前方3米处 75dB~100dB(A计权)4)变调周期:3.5S~4.5S5)闪光频率:1.0Hz~1.6Hz6)编码方式:电子编码方式7)线制:与控制器的报警联动总线及24V电源使用二线连接8)使用环境:温度:-10℃~+55℃相对湿度:≤95%,不凝露7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1)自动补偿功能,对于一定程度上因为外部环境(温度、湿度、灰尘、静电等)因素的变化而引起的性能漂移,可自动进行补偿,提高了感烟探测器的可靠性。2)感烟探测器可准确判断24 小时内发生的慢性火灾 。3)智能判断,清洗预报功能。4)采用软硬件滤波,提高了感烟探测器的抗干扰能力。5)二线制总线,无极性。6)具有电子编码功能。7)具有两种响应模式(通常称其为算法)模式1 :快速响应模式,在此模式下,当连续 3 次以上检测到烟的浓度超过报警门限值时,立即报警,此模式适用于系统调试安装阶段或者是系统测试阶段;模式2 :智能响应模式,有利于准确判断火灾报警信号,减少误报警,(出厂默认为智能模式)8)PCB 板全密封防护工艺技术参数1) 工作电压:总线15-28V(脉冲电压)2)工作电流:总线静态电流:≤0.3mA 总线报警电流:≤2.80mA3)线制:采用二线制总线(无极性)4)编码方式:电子编码5)感烟探测器的状态指示:正常监视状态:LED 灯周期性地闪亮火警状态:LED 灯常亮故障状态:LED 灯常灭或者无规律闪亮。6)使用环境:温度-10 ℃~55 ℃ ,相对湿度≤95%RH,不凝露8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1)采用软硬件滤波,提高了感温探测器的抗干扰能力2)二总线制,无极性3)先进的电子编码技术,提高了编码的灵活性4)PCB板全密封防护工艺 5)采用高灵敏度热敏元件提高了感温探测器对温度变化的响应速度技术参数1)工作电压:总线15-28V脉冲电压2)工作电流:总线静态电流: ≤0.3mA总线报警电流: ≤2.8mA3)线制:采用二线制总线(无极性)4)编码方式:电子编码5)感温探测器的状态指示:正常监视状态:LED灯周期性地闪亮 火警状态:LED灯常亮 故障状态:LED灯常灭或无规律闪亮 6)使用环境:温度-10℃~50℃ 相对湿度≤95%RH,不凝露9自动泄压装置产品尺寸:500*500*120mm,墙体开孔尺寸450*450mm;开启压强1100pa±50pa;泄压面积0.12㎡;(四)档案库房建筑平面图63000825075090009000C772了C8423C8423档案整理/查阅档案库房18200M1524(火)M1524(大)00000066M1124M1124M备注:投标单位根据建筑图纸,自行设计。(五)项目商务要求1、交付时间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60天内(或/年/月/日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2、交付地点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横塘街道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的30%预付款;本项目所有货物运抵至甲方指定位置且安装试运行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验收合格一年后无问题,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4、包装和运输要求(1)合同标的均是生产商出厂的原包装,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规范的包装及保护措施,以适应于相应的运输方式,保证合同标的安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2)合同标的的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要求。(3)合同标的在运输环节发生锈蚀、损坏和丢失等情况,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和费用。5、售后服务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标准应不低于同型号产品的市场服务标准。(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应提供:密集架架体部分质保期不少于五年,智能密集架电控部分及其他产品质保期不少于二年的质量保证期。(3)在质量保证期内,确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设备更换、备件、耗材、人工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4)提供5×8小时售后服务热线。(5)在质保期内,乙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如在8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应免费用同样的产品更换到位。如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乙方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6)在质保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设备的维修服务,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货物、相关配件及服务的价格,并且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6、验收要求(1)采购人将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规〔2024〕7号)相关要求,组织项目履约验收基本工作。(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等是履约验收工作的重要依据。在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履行验收条件达到时,成交供应商可以主动联系采购人启动履约验收工作。(3)采购人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4)采购人将按照验收标准要求组织验收,供应商所供产品的规格、数量符合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所供产品的外观完好,无严重碰撞、表皮脱落、五金件生锈等明显瑕疵;所供产品结构牢固,无安全隐患;所有产品均已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六)采购人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供货安装售后等方面的需求。本项目智能密集架轨道采用嵌入式安装,管线施工采用隐蔽式施工,中标供应商需与项目装修施工沟通协调,合理组织施工计划,协调交叉施工进度,确保项目供货安装顺利进行,并组织培训验收等事宜。(七)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交货工期保障计划方案。1、对本项目整体交货工期保障的方案、具有风险评估且有应急预案紧急供货的方案;2、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货物运输及配送方案;(八)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产品安装、调试验收方案。1、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的安装方案说明和项目实施中的难点及解决方案;2、调试检查方案(包括调试流程、调试工作内容等)和保证工程顺利移交的具体措施和解决方案;七、综合说明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此次投标报价应综合考量投标人提供全部货物及其安装所需的辅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吊装、安装、基础的开挖及恢复、损耗、调试、检测、验收、试运行、人工、机械、仓储、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技术支持与培训、质保、售后服务与维护及相关劳务支出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应纳入的其它一切费用。3.中标单位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约定,承担合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4.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八、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其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绿色采购(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2)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文件规定,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标准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或服务。(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应符合标准要求。九、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2.采购过程中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供应商若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罚款的,请携带相关地方、部门对较大数额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若无法提供,则可能承担投标无效等相应不利后果。4.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进行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失信信息,登录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十、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第五章合同及主要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地址: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单位(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货物是指乙方基于其已中标的投标文件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招标要求规格及功能的产品及其全部备件,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与使用及测试有关的应进行的任何规定的服务。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比如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以及送货上门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合同价是指根据中标的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甲方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的单位。乙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失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二、合同标的:序号货物(服务)名称品牌数量交货期限小计金额(元)123…三、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合同总价款范围:合同总价应包括完成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检测、总包管理、施工配合以及最长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招标内容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验收、劳务、服务等应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于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及乙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所承诺提供的功能,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由于设计及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四、交货地点、时间、方式:1.交货地点:乙方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输等费用及货物的损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交货时间: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五、付款方式:1.付款步骤:(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的30%预付款;本项目所有货物运抵至甲方指定位置且安装试运行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验收合格一年后无问题,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2)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上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3)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乙方可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在合同期满后,若乙方没有需要扣款事项的,则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退回履约保证金。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可详细列明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若甲方超期未退还,则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4)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购人如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的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2.支付方式: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乙方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六、验收1.乙方提交的货物由甲方负责验收。2.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甲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七、保修期:本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将提供(不低于)密集架架体部分质保期不少于五年,智能密集架电控部分及其他产品质保期不少于二年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实行免费维修。八、伴随服务1.乙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软件备份、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3.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4.货物的包装、储运、安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九、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2.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乙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十、索赔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2.如果乙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十一、履约延误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终止合同;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责任。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甲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甲方(或乙方)在收到乙方(或甲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十二、误期赔偿1.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或因运输及安装中货物缺损需要更换而影响实际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具体标准按合同总价每日千分之四计算。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中扣除。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甲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4.延期交货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交货不符合合同约定满三次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全部误期赔偿费,并赔偿甲方合同总额的10%,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十三、不可抗力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十四、争端的解决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3.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4.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十五、违约终止合同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供货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供货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甲方根据以上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且,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如果甲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六、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十七、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八、合同转让和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十九、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根据评标过程中或者商务谈判时商定的条款和条件在订立合同时标明)。二十、合同生效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和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6.合同修改:除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合同签订地: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直接将评委的评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评委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评委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相加为投标人的综合评分。3.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2017〕11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关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件执行。4.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此规定处理。5.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二、评分标准评审类别评审项评审规则分值价格部分(40分)投标报价第一步: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或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40技术部分(60分)实景库房引导管理系统演示对产品技术要求的阐述、功能是否齐全、表达准确、条理清晰,满足项目需求可操作性等,展示形式不限。(1)架体布局:具有架体布局功能,实现密集架设备的整体布局模拟,能360度自动或手动旋转库房全方位查看,支持任意目标跟踪查看及缩放,体现项目布局规划优势。档案分区:能开关显示智能密集架的分区编号,通过分区编号能展现各区域的架体结构、规格数量等信息指示图,并可查看相应架体结构图的部件标注信息。室内查验:可通过键盘与鼠标控制相机,进行室内参观。智能密集架展现时各区域区列号编制需与实际建设效果完全一致。具有自动巡航功能,根据巡航路径,自动巡航演示各库房室内建设效果。(2)环境监测:能关闭密集架的显示,单独开关显示各库房的区域汇聚控制器、温湿度传感器、湿度采集器、空气质量传感器、智能显示屏、除湿机、空调控制模块等三维线路控制方式;环境监测与智能控制中心联动的运行机制,可对控制系统线路进行360度显示,能实现各环境设备的室内建设效果查看。(3)视频监控:能关闭密集架的显示,单独开关显示门禁设备、摄像头、监控专用显示器的三维线路控制方式,并支持室内效果查看。(4)消防灭火:能关闭密集架的显示,单独开关显示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气体灭火控制主机、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等三维线路控制方式,支持室内效果查看。能开关模拟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运行效果。(5)智能操作:能模拟实现智能密集架的打开操作、关闭操作,支持在模拟列触摸屏及虚拟按键直接操作控制,运行时虚拟按键具有运行状态显示,能进入开架过道查看架体结构的详细组成。停电开架:能模拟智能密集架的停电开架功能,可在开架设备上直接操作。停电时仍可具有电动操作功能,便于架体维护及应急开架。上述每项应逐条根据系统功能演示进行综合评分,演示界面设计合理,演示效果流畅,能实现功能的得2分;演示界面设计较合理,演示效果不流畅,能基本能实现功能得1分;每项演示未能实现功能的不得分。本项满分10分。(注:1.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需在“苏采云”系统演示文件入口按系统要求上传演示文件。2.单个视频附件压缩包大小不得超过50M,整体附件压缩包不得超过300M,视频文件格式建议采用MP4、MKV、MOV、AVI格式。3.演示内容确保真实且作为项目履约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因供应商上传文件本身损坏等自身原因导致演示资料无法正常读取的视为无效演示,本项不得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0设计方案针对投标产品:智能密集架。每项应逐条叙述:1.智能密集架整体规划设计方案。2.库房鸟瞰图、智能密集架产品结构图、智能密集架产品效果图3.用料明细。4.工艺技术。5.安装实施方案。方案全面合理、可行性强、操作性强、贴合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档案室改造提升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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