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出地冷链物流配送中心 冷链物流运输车招标公告(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局2025)
2025年海东市乐都区输出地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海东市乐都区输出地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5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致谨竞谈(货物)2025-043
项目名称:2025年海东市乐都区输出地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海东市乐都区输出地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数量:6
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辆
简要规格描述:购买冷链物流运输车6辆,其中:大型冷链物流运输车2辆,小型冷链物流运输车4辆,用于冷凉蔬菜的运输。
备注: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谈判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及信用报告截图,时间为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谈判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5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 CA 400-087-8198。 3、供应商解密和报价时必须由e签宝注册人办理,供应商须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报价,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超时,则视为放弃投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滨河北路239号
联系方式:0972-8622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致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万科时代都会C区34号楼5楼10506室
联系方式:0971-6319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971-6319317
附件信息:
青海致谨竞谈(货物)2025-043+2025年海东市乐都区输出地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pdf362.0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海东市乐都区输出地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青海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17:39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详见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971-6319317
采购单位
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滨河北路2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72-8622525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致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万科时代都会C区34号楼5楼105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71-6319317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海东市乐都区输出地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青海致谨竞谈(货物)2025-043采购人: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致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8月目录第一部分谈判邀请第二部分谈判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2.采购人及代理机构..................................................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谈判费用..........................................................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的组成....................................................6.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7.谈判文件的询问或质疑..............................................三、响应文件........................................................8.一般要求..........................................................9.报价要求..........................................................10.保证金11.响应文件的组成12.响应文件有效期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17.谈判小组18.响应文件审查19.谈判程序20.澄清21.退出谈判22.最后报价23.确定成交供应商24.重新评审25.谈判终止26.串通情形认定及处理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7.成交信息的公布与通知28.授予合同29.履约验收七、询问与质疑30.对采购过程、结果的询问及质疑八、政府采购政策31.政府采购政策九、其他规定32.代理服务费33.其他规定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十、响应说明十一、重要指标第四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十二、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一)资格审查部分(二)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部分十三、谈判响应文件附件1:响应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附件10:谈判保证金证明附件11:谈判首次报价表附件12:分项报价表附件13:技术规格响应表附件14:所投产品相关资料附件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附件16: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附件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附件19:最后报价表第五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第一部分谈判邀请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海东市乐都区输出地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致谨竞谈(货物)2025-04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预算额度人民币1,500,000.00元;项目分包个数无采购要求购买冷链物流运输车6辆,其中:大型冷链物流运输车2辆,小型冷链物流运输车4辆,用于冷凉蔬菜的运输。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谈判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及信用报告截图,时间为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谈判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1日(北京时间)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00:00至2025年08月14日24:00(北京时间)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文件售价0元/份文件发售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文件购买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0971-6319317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称: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滨河北路239号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972-8622525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致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0971-6319317邮箱地址:qhzjzxgs@163.com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万科时代都会C区34号楼5楼10506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30,000.00元整(叁万元整);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收款账号:28100001040028133收款单位:青海致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付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青海致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制作及上传。2、响应文件中的扫描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且要求正向放置。3、竞谈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4、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14:30(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开启时间及谈判地点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5日14:30(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2.谈判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https://www.zcygov.cn/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策功能对于提供节能、环保标志产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10%的价格扣除。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采购人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壹万伍仟元整;其他规定1、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3、供应商解密和报价时必须由e签宝注册人办理,供应商须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报价,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超时,则视为放弃投标。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监督单位: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972-8622757第二部分谈判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前述【谈判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清单,所属行业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清单。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釆购项目。2.采购人及代理机构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邀请】。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邮箱见【谈判邀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2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邀请】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3【谈判邀请】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的组成5.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谈判邀请(2)谈判须知(3)采购需求(4)谈判响应文件格式(5)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5.3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谈判邀请】。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6.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谈判文件的询问或质疑7.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7.3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三、响应文件8.一般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则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3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8.5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填写。9.报价要求9.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分项报价表”逐一报价;9.2在首次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最后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采购需求要求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手续费、牌照费、购置税、验收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如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遗漏了必须具备的材料、配件或服务,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指出,并提出解决方案供采购人参考;成交供应商有义务保证所采购设备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材料、配件或服务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须完整提供,费用包含在本次谈判报价中。(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和支付的税款和费用。(3)供应商报价应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所有价格。凡因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3供应商的每次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额度,否则视为无效响应。采购项目预算额度见【谈判邀请】。9.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9.5谈判报价为总价。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谈判总报价,最后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9.6报价币种为人民币。10.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谈判邀请】的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不少于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人民币金额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应当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青海致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谈判保证金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10.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3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退还的除外。(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谈判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内容):11.1.1资格审查部分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供应商承诺函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10、谈判保证金证明11.1.2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部分1、谈判首次报价表2、分项报价表3、技术规格响应表4、所投产品相关资料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6、项目实施方案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谈判最后报价表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11.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2.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邀请】,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3.1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详见【谈判邀请】“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3.2供应商须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准确的联系方式。13.3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次响应文件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制作并上传,逾期未完成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谈判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远程解密竞谈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供应商应在【谈判邀请】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拒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如解密超时,则视为放弃投标。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17.谈判小组17.1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名(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谈判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7.2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确认谈判文件;(2)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3)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4)编写评审报告;(5)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17.3谈判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成交方法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谈判小组成员责任;(3)对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情况和谈判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6)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7.4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8.响应文件审查18.1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18.2在对供应商进行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处理:(1)不符合谈判文件第一部分谈判邀请“供应商资格条件”的;(2)未按第11.1.1款“资格审查部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谈判响应文件没有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4)谈判有效期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5)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谈判保证金的;(6)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7)未按第11.1.2款1至4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8)合同履约期限、质保期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9)供应商任意一轮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的;(10)谈判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谈判小组认为应按无效谈判处理的其他情况;(12)存在串通投标行为;(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9.谈判程序19.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负责审议所有通过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代表参加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19.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9.3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9.4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表内的报价为首次报价,根据技术、服务等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情况,供应商可进行二次报价。19.5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谈判处理。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递交,否则无效(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除外)如因系统故障(包括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导致系统无法使用的,由供应商按评审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或者说明。供应商的报价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9.6谈判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谈判工作和谈判结果。20.澄清20.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0.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退出谈判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2.最后报价22.1谈判结束后,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根据政采云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在政采云平台填写最终报价并盖章。22.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3最后报价的评审(1)最后报价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按相关规定进行价格扣除。22.4最后报价如果高于其响应文件中的首次报价的,以最后报价为准。22.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规定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前,不得公开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2.6若最后报价时出现最低价相同的情形,谈判小组应召集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23.确定成交供应商23.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政采云系统中按顺序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最后报价涉及算术修正、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按上款规定由低到高顺序排序。23.2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3.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3.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谈判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5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4.重新评审24.1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25.谈判终止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谈判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串通情形认定及处理26.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2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7.成交信息的公布与通知27.1代理机构应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2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3)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5)谈判小组成员名单。27.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采购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28.授予合同28.1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28.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8.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履约验收29.1履约保证金:5%(或根据《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约定保证金缴纳数额及方式)2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29.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4采购人应当加强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9.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谈判档案,妥善保存谈判的相关资料。七、询问与质疑30.对采购过程、结果的询问及质疑3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过程、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0.2参与所质疑项目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0.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八、政府采购政策31.政府采购政策31.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采购: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1.2价格评审优惠:(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与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1.3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1.4响应文件符合本章前款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且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1.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谈判邀请】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竞争。九、其他规定32.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采购人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壹万伍仟元整。33.其他规定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邀请】。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十、响应说明1.供应商必须对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所有采购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谈判,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谈判无效。2.本次采购项目所涉及服务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3.项目成交后分包情况:不允许。(允许,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4.所提供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十一、重要指标3.1“技术参数”中用“*”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如有“*”标注的重要指标,必须完全响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3.2竞争性谈判文件在技术参数中列出了采购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技术要求,供应商必须对技术参数中各项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不能低于所列的各项要求。3.3根据采购项目内容,谈判时提供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报告。供应商所投车辆须是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产品,能够按国家相关规定合法报牌,须提供相关车辆在公告目录内的完整网页截图(含车型型号、批次等信息),且具有有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相关证明材料截图需加盖供应商公章。)3.4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谈判时必须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十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一)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1.1交货地点: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1.2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1.3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1.4付款方式:详见“第五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5验收标准:交货验收时,按照《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组织验收。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与投标参数存在较大差异,采购人可拒绝接收。(二)技术参数本次2025年海东市乐都区输出地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主要购买冷链物流运输车6辆,其中:大型冷链物流运输车2辆,小型冷链物流运输车4辆,用于冷凉蔬菜的运输。采购预算额度为:1,500,000.00元。1.项目清单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数量单位是否为核心产品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为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为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大型冷链物流运输车工业2辆是否否否否2小型冷链物流运输车工业4辆否否否否否2.技术参数及要求序号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备注1大型冷链物流运输车1、前四后四冷藏车,整车尺寸≥11200*2600*3920mm,箱体内尺寸≥9400*2400*2500mm;2、载货量≥14吨3、功率≥228kW4、发动机型式:直列六缸、高压共轨+EGR+DOC+DPF+SCR+ASC5、排量及排放标准:≥7000mL、国六6、驱动方式:6驱7、制动方式:鼓式8、转向助力:液压助力9、变速器:自动10、车轮及轮胎:轻量化轮毂、≥811、最高车速≥110km/h12、综合油耗:≤34L/100km13、轴距≥5200mm14、油箱容积≥600L15、车体结构:载货汽车底盘16、整车出厂日期2025年17、座位数≥218、温度范围:-15℃-20℃19、箱体结构:整体框架式骨架20、箱体厚度:≥8cm21、箱体材质:玻璃钢、不锈钢、XPS80供应商所投车辆须是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产品,能够按国家相关规定合法报牌,须提供相关车辆在公告目录内的完整网页截图(含车型型号、批次等信息),且具有有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相关证明材料截图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手续费、牌照费、购置税、验收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凡因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小型冷链物流运输车1、轻卡冷藏车,整车尺寸≥5995*2240*3250mm,箱体内尺寸≥4060*2100*2100mm2、载货量≥1.1吨3、功率≥130kW4、发动机型式:直列四缸、高压共轨+EGR+DOC+DPF+SCR+ASC5、排量及排放标准:≥2900mL、国六6、驱动方式:2驱7、制动方式:鼓式8、转向助力:液压助力9、变速器:6速手动10、车轮及轮胎:钢制轮毂、≥611、最高车速≥105km/h12、综合油耗:≤12L/100km13、轴距≥3360mm14、邮箱容积≥80L15、车体结构:载货汽车底盘16、整车出厂日期2025年17、座位数≥218、温度范围:-15℃-20℃19、箱体结构:整体框架式骨架20、箱体厚度:≥8cm21、箱体材质:玻璃钢、不锈钢、XPS80供应商所投车辆须是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产品,能够按国家相关规定合法报牌,须提供相关车辆在公告目录内的完整网页截图(含车型型号、批次等信息),且具有有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相关证明材料截图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手续费、牌照费、购置税、验收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凡因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四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十二、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一)资格审查部分1、响应函(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3)4、供应商承诺函(见附件4)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见附件6)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见附件7)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附件8)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见附件9)10、谈判保证金证明(见附件10)(二)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部分1、谈判首次报价表(见附件11)2、分项报价表(见附件12)3、技术规格响应表(见附件13)4、所投产品相关资料(见附件14)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见附件15)6、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6)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见附件17)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见附件18)谈判最后报价表十三、谈判响应文件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附件1:响应函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们收到,(项目名称、编号)谈判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若在响应文件发出后,我方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或成交后不签约的,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谈判、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职务: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代理机构名称)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及编号)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谈判,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反,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除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优质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5、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6、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代理机构名称)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1、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参加青海致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响应,不虚列业绩。3、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4、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5、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1、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提供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等。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及信用报告截图,时间为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内。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附件10:谈判保证金证明致:采购代理机构谈判保证金证明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附:保证金交款证明扫描件及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名:开户银行:开户帐号: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提供保函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此格式,附保函。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部分)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附件11:谈判首次报价表谈判首次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首次报价合同履约期限质保期备注大写:小写: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响应文件报价为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手续费、牌照费、购置税、验收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如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遗漏了必须具备的材料、配件或服务,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指出,并提出解决方案供采购人参考;成交供应商有义务保证所采购设备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材料、配件或服务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须完整提供,费用包含在本次谈判报价中。供应商报价应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所有价格。凡因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合同履约期限”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2: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备注12...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总价大写:小写: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十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二)技术参数1.项目清单中采购内容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响应文件报价为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手续费、牌照费、购置税、验收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如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遗漏了必须具备的材料、配件或服务,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指出,并提出解决方案供采购人参考;成交供应商有义务保证所采购设备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材料、配件或服务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须完整提供,费用包含在本次谈判报价中。供应商报价应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所有价格。凡因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3:技术规格响应表技术规格响应表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偏离序号名称技术参数、指标数量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指标数量1234…注:1.本表应按照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十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二)技术参数2.技术参数中内容逐项填写,不得遗漏。2.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和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供应商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填写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报告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供应商应按投标产品实际情况填写,不得照抄、复制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送采购监管部门查处。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4:所投产品相关资料所投产品相关资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谈判时提供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报告。供应商所投车辆须是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产品,能够按国家相关规定合法报牌,须提供相关车辆在公告目录内的完整网页截图(含车型型号、批次等信息),且具有有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相关证明材料截图需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提供自2022年08月0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服务类型、合同规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已完成的项目。(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需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附件16: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应按不低于本次采购项目的要求,针对该项目的实施,提供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附件1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致: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局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输出地冷链物流配送中心 冷链物流运输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