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险招标公告(睢宁县残疾人联合会2025)
项目概况 睢宁县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险 JSZC-320324-RHJS-C2025-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8-28 09:1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4-RHJS-C2025-0001
项目名称:睢宁县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4.00万元
采购需求: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从保险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险理赔结束时止(具体以保险单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详见采购公告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8-28 09:1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开启
时间:2025-08-28 09:10 (北京时间)
地点:睢宁县开标室五(睢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09:10)前。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润淮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6-66676777/15062118988
地址:徐州市睢宁县睢河街道中山北路丽晶新城1-46号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https://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43a74a87-d08c-4574-890a-6d7aba3d122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睢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
联系人:周露
联系电话:15152518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润淮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睢宁县中山北路丽晶新城1-46号
联系人:王远
联系电话:15062118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远
电话:15062118988
JSZC-320324-RHJS-C2025-0001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R润淮咨询JIANGSURUNHUAICONSULTING项目编号:JSZC-320324-RHJS-C2025-0001项目名称:睢宁县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险采购人:睢宁县残疾人联合会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润淮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24-RHJS-C2025-0001(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受睢宁县残疾人联合会委托,江苏润淮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对睢宁县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险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内容如下:第一章项目说明一、采购人:睢宁县残疾人联合会二、项目名称:睢宁县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险三、项目编号:JSZC-320324-RHJS-C2025-0001四、采购邀请: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五、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4-RHJS-C2025-0001)七、采购预算: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八、采购需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九、合同草案条款: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7、《合同草案条款》。十、报价要求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江苏润淮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江苏润淮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他方式采购。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3、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有漏报或不报的,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注: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报价不作为评审因素。具体报价要求,敬请各供应商关注本磋商文件附件:3、《磋商报价表》、4、《分项价格表》的“报价说明”。第二章磋商保证金十一、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不需交纳。第三章响应文件十二、提交响应文件要求(一)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磋商环节。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上午09:10,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三)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北京时间09:10前。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3.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8月28日北京时间09:10。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5.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首次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6.不接受不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电子签章)的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苏采云”系统。7.首次响应文件解密:到达开启时间,“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8.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9.相关说明: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即为数据电文(响应文件,下同)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十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3、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的扫描件(如有)。(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参与采购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保险经营业务许可证,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或其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相应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供应商信用信息要求见“十四、磋商相关说明”中“(三)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内容)。(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2、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4、偏离表(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四)综合评审评分项1、技术部分1.1(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及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1.2评分细则中评分得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2、商务部分1.1类似业绩(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1.2评分细则中评分得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注:监护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六)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1、密封(加密)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2、签署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九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3、盖章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九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特别提醒: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需“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2、盖章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七)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以系统为准)注: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采购人索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须在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第四章磋商相关说明十四、磋商相关说明(一)磋商要求1、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方式(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同时派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在“开标大厅”等待磋商。2、供应商可通过CA数字证书,在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各自响应文件。3、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须全程守候在“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并确保视频设备正常使用。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经磋商小组核查后参与磋商活动。4、磋商顺序按照电子标书解密先后时间进行,解密时间相同的,不分先后顺序。5、磋商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视频会议,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议。请供应商在磋商前等候在开标大厅,随时接听磋商小组发出的磋商视频邀请(所有邀请等待时间2分钟,2分钟内所邀请供应商无响应,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由解密顺序下一家进行磋商,不再后补)。磋商邀请程序以开标当天“苏采云”系统为准。6、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的,视同放弃澄清。7、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的,视为响应无效。8、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磋商要求执行,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二)评审程序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优劣(得分)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三)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2.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或“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4)“诚信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或“信用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后资格审查结束前。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十五、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3.采购项目为非单一产品的,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具体核心产品内容见本磋商文件《项目要求(采购需求)》。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的,不同供应商所报的核心产品中有部分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该品牌的供应商。十六、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十七、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章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签订等十八、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标的的基本概况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表》(最后报价)。十九、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特别说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十、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第六章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二十一、《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第七章询问和质疑二十二、询问和质疑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接收人:王远联系电话:0516-66676777地址:徐州市睢宁县睢河街道中山北路丽晶新城1-46号第八章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睢宁县残疾人联合会地址:睢宁县商务中心十楼联系方式:周露151525186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润淮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睢宁县睢河街道中山北路丽晶新城1-46号联系方式:王远0516-66676777第九章其他要求及附件二十三、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江苏润淮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见附件。二十四、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二十五、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服务。二十六、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后7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本项目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二十七附件:1、《评分细则》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3、《磋商报价表》4、《分项价格表》5、《偏离表》6、《合同草案条款》7、《承诺书》8、《授权委托书》9、《中小企业声明函》10、《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13、报价承诺书1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25年8月13日11、评分细则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报价不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商务部分(4分)类似业绩(4分)2021年1月1日以来开展过与政府合作的类似保险项目的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4分。注: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保险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96分)人员配备(15分)根据供应商保证项目实施的机构设置、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包括:专项承保理赔、事故定损专职机构的设置情况等进行评价。(1)项目实施机构负责人,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保险机构副经理(含)以上任职证明的,得5分,具有保险机构经理助理任职证明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2)事故定损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保险行业工作年限3年(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保险行业工作年限3年以下2年(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3)承保理赔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保险行业工作年限3年(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保险行业工作年限3年以下2年(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4)宣传培训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保险行业工作年限3年(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保险行业工作年3年以下2年(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人,得0.3分,本项最高得2分。以配置人员任职证明,学历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和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不提供的不得分。网点服务(9分)为本项目所在服务区域设置服务网点或服务窗口:每设置一个服务网点或服务窗口(必须提供服务网点或服务窗口营业执照扫描件以及场所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营业执照算一个,不提供不得分)得1.5分,本项最高得9分。宣传培训服务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专门制定的宣传计划、宣传彩页、保险服务手册内容、知晓率承诺等予以赋分:宣传计划周密、可行,宣传彩页、服务手册内容简洁、易懂、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欠缺的1分;宣传知晓率承诺:达到85%(不含)以上的,得5分;达到76%~85%的,得3分;达到70%~75%的,得1分;宣传知晓率70%以下的不得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承保服务方案(18分)对承保服务方案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承保流程、保险期限、保险金额和保费、保险责任和理赔流程、办理时间、服务措施、其他附加服务等方面)横向比较赋分:①全面性:承保服务内容全面、系统、具体详细的,得6分;承保服务内容比较全面、系统、具体的,得4分;存在较大漏项或缺陷的,得1分。②针对性:承保服务方案针对性强的,得6分;承保服务方案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③可行性:承保服务方案切实可行、实操性强的,得6分;承保服务方案可行性较强的,得4分;承保服务方案实操性差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理赔服务方案(24分)1、对各供应商理赔流程、理赔资料(根据理赔事故不同设置分类)、理赔时效、理赔周期、合同履行、服务体系、个性化咨询、投诉回访以及“快捷、便利、贴心”的服务承诺等,进行横向比较予以赋分:供应商理赔流程便捷、环节处理高效、理赔手续简便、流程公开透明、理赔决定及赔付支付时效承诺短、提供必要的人性化增值服务的,得10分;理赔流程较便捷清晰、环节处理及理赔手续按部就班缺乏针对性、理赔决定及赔付支付时效承诺一般、提供必要的人性化增值服务的,得7分;未提供必要的人性化增值服务的,得5分;理赔流程清晰、理赔申请与材料繁杂、环节处理及理赔手续缺乏针对性,实际操作性存在缺陷、理赔决定及赔付支付时效承诺时间长、提供必要的人性化增值服务的,得4分;虽提供必要的人性化增值服务但内容不全面的,3分;未提供必要的人性化增值服务的,得2分;上述方案未提供的,不得分。2、特殊案件处理。包括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争议处理与申诉机制、不易确定为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的案例等,处置方案具体、全面,处置措施合理得力的,得5分;方案一般、解决措施欠缺的,得3分;方案较差、解决措施不贴合实际的,得1分;不提供或处置方案差、无解决措施的,不得分。3、承诺按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理赔清单并为本项目专门建立理赔档案可随时调取的,得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4、提供高于采购需求的其他理赔服务方案:方案优势明显、针对性强的,得5分;方案一般、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差、针对性较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分)依据供应商总公司2024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价。供应商总公司综合偿付充足率大于200.00%(含)的,得10分;充足率199.99%~180.00%,得8分;充足率179.99%~160.00%,得3分;充足率159.99%以下者,得1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增值服务(5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增值服务承诺及其可实现程度等进行评价。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磋商文件中未涉及且更加有利于本项目投保、理赔等人性化、特色理赔服务的特色服务承诺:承诺内容针对性实用性强、可行性高的,得5分;承诺的内容针对性实用性较强、具有可行性的,得3分;承诺的内容不具实用性,可行性差的,不得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注:本磋商文件《项目要求》中的“特别约定”的5项内容为基本要求,不作为增值服务的评分内容。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置(5分)1、制度建设。供应商日常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考勤考核,人员教育、学习培训,业务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监督管理等制度)、投诉管理制度等,制度健全、规范的,得2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根据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团队、应急联系方式、应急处置措施、应急协调、应急处置时限和相关保障措施等。应急预案全面、可行、操作性强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不全面、操作性差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商务部分(4分)类似业绩(4分)2021年1月1日以来开展过与政府合作的类似保险项目的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4分。注: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保险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96分)人员配备(15分)根据供应商保证项目实施的机构设置、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包括:专项承保理赔、事故定损专职机构的设置情况等进行评价。(1)项目实施机构负责人,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保险机构副经理(含)以上任职证明的,得5分,具有保险机构经理助理任职证明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2)事故定损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保险行业工作年限3年(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保险行业工作年限3年以下2年(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3)承保理赔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保险行业工作年限3年(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保险行业工作年限3年以下2年(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4)宣传培训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保险行业工作年限3年(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保险行业工作年3年以下2年(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人,得0.3分,本项最高得2分。以配置人员任职证明,学历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和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不提供的不得分。网点服务(9分)为本项目所在服务区域设置服务网点或服务窗口:每设置一个服务网点或服务窗口(必须提供服务网点或服务窗口营业执照扫描件以及场所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营业执照算一个,不提供不得分)得1.5分,本项最高得9分。宣传培训服务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专门制定的宣传计划、宣传彩页、保险服务手册内容、知晓率承诺等予以赋分:宣传计划周密、可行,宣传彩页、服务手册内容简洁、易懂、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欠缺的1分;宣传知晓率承诺:达到85%(不含)以上的,得5分;达到76%~85%的,得3分;达到70%~75%的,得1分;宣传知晓率70%以下的不得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承保服务方案(18分)对承保服务方案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承保流程、保险期限、保险金额和保费、保险责任和理赔流程、办理时间、服务措施、其他附加服务等方面)横向比较赋分:①全面性:承保服务内容全面、系统、具体详细的,得6分;承保服务内容比较全面、系统、具体的,得4分;存在较大漏项或缺陷的,得1分。②针对性:承保服务方案针对性强的,得6分;承保服务方案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③可行性:承保服务方案切实可行、实操性强的,得6分;承保服务方案可行性较强的,得4分;承保服务方案实操性差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理赔服务方案(24分)1、对各供应商理赔流程、理赔资料(根据理赔事故不同设置分类)、理赔时效、理赔周期、合同履行、服务体系、个性化咨询、投诉回访以及“快捷、便利、贴心”的服务承诺等,进行横向比较予以赋分:供应商理赔流程便捷、环节处理高效、理赔手续简便、流程公开透明、理赔决定及赔付支付时效承诺短、提供必要的人性化增值服务的,得10分;理赔流程较便捷清晰、环节处理及理赔手续按部就班缺乏针对性、理赔决定及赔付支付时效承诺一般、提供必要的人性化增值服务的,得7分;未提供必要的人性化增值服务的,得5分;理赔流程清晰、理赔申请与材料繁杂、环节处理及理赔手续缺乏针对性,实际操作性存在缺陷、理赔决定及赔付支付时效承诺时间长、提供必要的人性化增值服务的,得4分;虽提供必要的人性化增值服务但内容不全面的,3分;未提供必要的人性化增值服务的,得2分;上述方案未提供的,不得分。2、特殊案件处理。包括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争议处理与申诉机制、不易确定为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的案例等,处置方案具体、全面,处置措施合理得力的,得5分;方案一般、解决措施欠缺的,得3分;方案较差、解决措施不贴合实际的,得1分;不提供或处置方案差、无解决措施的,不得分。3、承诺按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理赔清单并为本项目专门建立理赔档案可随时调取的,得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4、提供高于采购需求的其他理赔服务方案:方案优势明显、针对性强的,得5分;方案一般、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差、针对性较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分)依据供应商总公司2024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价。供应商总公司综合偿付充足率大于200.00%(含)的,得10分;充足率199.99%~180.00%,得8分;充足率179.99%~160.00%,得3分;充足率159.99%以下者,得1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增值服务(5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增值服务承诺及其可实现程度等进行评价。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磋商文件中未涉及且更加有利于本项目投保、理赔等人性化、特色理赔服务的特色服务承诺:承诺内容针对性实用性强、可行性高的,得5分;承诺的内容针对性实用性较强、具有可行性的,得3分;承诺的内容不具实用性,可行性差的,不得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注:本磋商文件《项目要求》中的“特别约定”的5项内容为基本要求,不作为增值服务的评分内容。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置(5分)1、制度建设。供应商日常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考勤考核,人员教育、学习培训,业务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监督管理等制度)、投诉管理制度等,制度健全、规范的,得2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根据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团队、应急联系方式、应急处置措施、应急协调、应急处置时限和相关保障措施等。应急预案全面、可行、操作性强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不全面、操作性差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参与采购供应商应认真、如实填写磋商采购响应文件的有关内容,如弄虚作假或虚报有关业绩、数据,评审委员会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本章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取所有评委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为了进一步完善睢宁县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增强残疾人抵御风险能力,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睢宁县残疾人联合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出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团体保险服务,减轻政府、社会、家庭负担,保障残疾人正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二、采购标的(一)采购人:睢宁县残疾人联合会(二)项目名称:睢宁县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险(三)采购数量:通过本次采购,择优确定2家成交(中标)供应商共同单位履行本采购项目承保服务。(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4万元人民币。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总价超过64万元人民币(预算单价20元/人)的磋商报价。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在保险服务期间,无论出现新增或注销参保人员,承保单位均应及时给予办理相关手续,采购人不再支付新增参保人员的保费。(五)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从保险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险理赔结束时止(具体以保险单为准)。三、保障内容及承保方式(一)保障对象:睢宁全县范围内具有睢宁县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无年龄限制),以及康复机构在训的0-6岁未持证儿童为服务对象。参保人数约32000人,实际参保人数以采购人提供的残疾人信息化服务平台系统内持证名单及康复机构在训的0-6岁未持证儿童名单为准。(二)承保方式:按照本项目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综合得分排名前2家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共保。第一名中标供应商(首席承保人)占保费比例60%;第二名中标供应商(共保人)占保费比例40%;(三)保费保费支付:首席承保人提供采购合同盖章件、保单、发票后,按流程支付。(四)睢宁县残联、财政等对开展保险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提供指导和协调等工作。(五)承保服务内容保险责任每人保险金额(限额)意外伤害意外身故2万元意外残疾5万元意外医疗因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补偿2万元无免赔天数,按90%赔付(医保用药范围内)。意外住院津贴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定额补贴100元/天,无免赔天数,全年最高赔付60天。重大疾病重大疾病(首次确诊)罹患30种重大疾病定额给付1万元,3种轻度疾病定额给付2000元。1、残疾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新的残疾或等级加重产生的医疗费、住院津贴,成交(中标)供应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2、在承保期内初次确诊身患符合30种重大疾病+3种轻度疾病,承保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30种重大疾病包括:1、恶性肿瘤——重度2、较重急性心肌梗死3、严重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严重慢性肾衰竭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10、严重慢性肝衰竭11、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26、严重慢性呼吸衰竭27、严重克罗恩病28、严重溃疡性结肠炎29、严重原发性心肌病30、严重多发性硬化症。3种轻度疾病包括:1、恶性肿瘤——轻度2、较轻急性心肌梗死3、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四、磋商报价要求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均以固定总价方式报价,磋商报价不作为评分因素。确定成交(中标)后采购人不再支付响应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确定成交(中标)后,供应商首席承保人及共保人同时作为乙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中标)供应商应保质保量完成承保全过程服务。2、具体保险服务范围: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全国残疾人信息化服务平台系统内,睢宁县户籍所有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及康复机构在训的0-6岁未持证儿童。3、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服务期内,信息化服务平台系统发生新增人员或注销参保人员,成交(中标)供应商均应及时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但采购人不再支付新增参保人员的保费。3、参与磋商活动的一切费用均由参与磋商供应商自行各自承担。五、项目要求(一)宣传服务1、成交供应商应对服务专员按照投保单位的要求进行保险培训。2、成交供应商应根据保险政策及其磋商响应文件承诺,制定专门针对残疾人群体的专属保险宣传彩页或残疾人服务卡或其他宣传方式并发放到残疾人手中,使残疾人知晓率达到70%以上。(二)承保服务:1、成交供应商应当设立覆盖服务范围便于理赔服务的网点或窗口,成立承保服务小组,指定承保业务联络员1名,负责承保前的通知、承保资料的收集、保单打印及传送、保费结算、投保信息汇总、情况调度等,随时为采购人提供保险服务。2、首席承保人在完成出单工作一周内,将承保资料及开票分摊表提供给共保人(含保单号码、保费、分摊保费、发票金额[不含税金额、含税金额]),在收到共保人开具的发票后2周内拨付保费。3、负责为采购人提供保险培训,并向采购人提供风险管理信息。4、其他与本保险相关的服务事项。(三)理赔服务: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理赔地址,成交(中标)后不允许修改,直接纳入宣传彩页中。2、成交(中标)供应商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并保持随时畅通。3、成交供应商应设立专为本项目服务的理赔服务小组,指定理赔业务联络员1名,被保险人一旦出险,具体负责理赔所需全套有效单证的资料收集及咨询。4、成交(中标)供应商在接到出险报案后,应派员于1小时内赶到出险现场开展查勘、定损工作,如需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应派专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5、出险后,承保人如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应同意被保险人以提供的现场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说明及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赔付依据。如被保险人当时无法拍照,可不提供现场照片。6、被保险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案的,承保人应认可被保险人事后出具的书面说明,并视同为及时报案。7、在单证齐全的情况下,成交供应商理赔支付时限为30日。8、理赔过程中如遇有其他特殊情况,成交供应商与被保险人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处理,充分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如有必要,成交供应商可以预付一定数量的赔款至专门设定的账户。9、首席承保人每月10日前,应将前一个月每笔理赔案件的分摊通知书、理赔计算书、赔偿通知书、理赔清单表、支付赔款的银行流水或者回单,通过邮件发送给共保人并抄送至采购人邮箱,同时将理赔清单发送至采购人邮箱备查(至少包括:地区、保险名称、保单号、保额、投保人、被保险人、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申请人、手机号、报案日期、出险日期、结案日期、赔付金额、出险经过[出险经过字段要求对应保障名称,例如意外住院、疾病住院、意外住院津贴]、出险地点)。(四)保险方案残疾人是社会特殊群体,承保公司应当秉持保本微利的原则,发挥保险的补偿救助功能,响应文件须充分响应磋商文件所涵盖的保险责任,若有差异,需要在偏离表中体现。供应商的承诺不得有违反保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特别约定:(1)投保人员无年龄限制。(2)首次确诊身患符合30种重大疾病+3种轻度疾病无等待期。(3)扩展治疗延长期:因同一保险事故在出险的下一年度保险期限治疗的,应在出险当期保单内进行赔付,以保险金额为限。(4)重大疾病住院医疗定额补贴为首次确诊,既往疾病不纳入赔付范围。(5)理赔时效期为2年,以当期保单到期之日起计算。本特别约定为基本要求,具体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范围为准,具体伤残赔付以相关行业标准为准。(五)服务专员:服务专员被投诉3次及以上,承保人需及时更换人员,更换人员不得低于磋商响应文件中服务专员的工作年限,以劳动合同为准。(六)其他1、采购人有权调取理赔资料,成交(中标)供应商不得要求采购人在调取理赔资料时另外向成交(中标)供应商签章。2、承保人理赔业务范围内的职责应严格履行,承保人指派的业务负责人应向出险人耐心做好专业解释工作,并积极协助出险人报案,不得推诿扯皮。3、成交(中标)供应商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义务及投标服务承诺,积极主动做好与采购方的配合,接受采购方的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七、保费支付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生效后,采购人在6个月内向乙方首席承保人支付成交(中标)保费总额的70%,余款待服务周期结束后30日内结清(如保期内甲方接到服务对象对乙方的投诉,且经核实确为乙方责任的,每核实1例按照总保费1%予以扣除,扣除后拨付剩余资金)。付款前乙方首席承保人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发票。八、其他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6、《合同草案条款》。3、磋商报价表本次为首次报价项目编号:JSZC-320324-RHJS-C2025-0001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单价总价(元)睢宁县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险详见响应文件20元/人.年640000.00总价(大写):陆拾陆万元整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单价总价(元)睢宁县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险详见响应文件20元/人.年640000.00总价(大写):陆拾陆万元整供应商承诺:本报价为供应商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报价说明: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各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填写二轮报价(最终报价)时,均需与首轮报价相同,即:640000.00元。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4、分项价格表本次为首次报价项目编号:JSZC-320324-RHJS-C2025-0001项目名称:睢宁县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险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保险责任保险金额(限额)备注1意外伤害意外身故2万元意外残疾5万元2意外医疗因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补偿2万元无免赔天数,按90%赔付(医保用药范围内)。3意外住院津贴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定额补贴100元/天,无免赔天数,全年最高赔付60天。4重大疾病重大疾病(首次确诊)罹患30种重大疾病定额给付1万元,3种轻度疾病定额给付2000元。总价(大写)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说明:注:1.未提供详细《分项价格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2.报价包括项目涉及的一切税、费等。3.供应商需充分响应并不得低于分项价格表保额要求和采购需求中的条款,响应文件(含基础条款、扩展条款、特约条款及说明承诺)须充分响应采购文件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5、偏离表(首次报价)项目编号:JSZC-320324-RHJS-C2025-0001项目名称:睢宁县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险序号偏离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要求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6、合同草案条款项目名称:睢宁县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险项目编号:JSZC-320324-RHJS-C2025-0001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签订日期: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成交(中标)通知书及采购文件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应不少于并不限于以下内容。第一条合同文件磋商文件及其补充文件、磋商承诺、询疑答复、磋商响应文件、双方来函。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合同顺序外,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对履行本合同的争议及分歧由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甲方以前的惯例向乙方释明,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第二条保险服务对象本项目被保险服务对象(以下简称“被保险人”)为睢宁全县范围内具有睢宁县户籍持证残疾人及康复机构在训的0-6岁未持证儿童(截至本合同签订当日平台系统数据人数约名持证残疾人、名康复机构在训的0-6岁未持证儿童)第三条保险费和保险金额一、本合同残疾人团体保险保费为每人每年20元,参保人员数量约人,保费元(大写:人民币)。供应商1(首席承保人):(单位名称),占保费比例60%,保费元(大写:人民币)。供应商2(共保人):(单位名称),占保费比例40%,保费元(大写:人民币)。二、保险理赔标准本项目被保险人不分年龄、性别,理赔标准分为以下几种:1、;2、;3、;……第四条保险期限保险责任期限自2025年月日0:00起至2026年月日24:00止。第五条付款方式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完成并生效后,甲方在6个月内向乙方首席承保人支付成交(中标)保费总额的70%,余款待服务周期结束后30日内结清(如保期内甲方接到服务对象对乙方的投诉,且经核实确为乙方责任的,每核实1例按照总保费1%予以扣除,扣除后拨付剩余资金)。付款前乙方首席承保人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发票。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协助提供残疾人团体专属保险参保人员的投保资料。2.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残疾人团体专属保险宣传。3.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机构的人员配置、热线电话的设立进行抽查、核验,有权对相关宣传资料内容进行审核。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抽查及服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调查的主体为基层残联工作人员和部分残疾人,对不满意的服务有权责令乙方及时整改。5.甲方有义务对保险开展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提供指导和协调等工作。6.甲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合同价款。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按磋商响应文件的服务承诺,提供网点或窗口服务,配置残疾人团体专属保险基本运行和服务必需的设备,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等服务工作。2.乙方应确保参保地区的残疾人对本项目保险知晓率达70%以上。3.乙方应按磋商采购响应文件提供的服务承诺包括增值配套服务承诺严格兑现履行,若甲方检查或抽查中发现未按响应文件承诺履行或未及时、完全履行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处理,乙方自行承担后果。4.合同结束或提前终止前已发生但未结算的残疾人团体专属保险理赔款乙方应继续支付。5.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提供截至上月底前的统计资料,包括理赔情况、索赔人员联系电话等。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参保人信息以及相关资料承担保密责任,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第八条共同责任1.甲乙双方合同履行的情况,以及残疾人团体专属保险赔付情况等按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2.甲乙双方应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残疾人团体专属保险保障范围、理赔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以利于残疾人索赔。3.保险期内乙方对出现的新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处置。4.合同结束或提前终止前已发生但未结算的残疾人团体专属保险理赔款乙方应继续支付。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有效办法,落实结算责任,保障参保人的权益。第九条责任免除原因除外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而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2)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4)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5)接受包括美容、整容、整形手术在内的任何医疗行为而造成的意外;(6)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7)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8)恐怖袭击。期间除外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1)战争、军事行动、武装叛乱或暴乱期间;(2)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期间;(3)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期间;(4)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5)从事高风险运动期间,但被保险人作为专业运动员从事其专业运动除外;(6)驾驶或搭乘非商业航班期间;(7)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第十条管理与评价1.乙方应主动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监督与检查。2.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乙方相关服务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履行情况、理赔时限情况、服务质量情况、群众满意度等,乙方须积极配合。3.乙方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存在以下情况:服务人员不到位、出险处置不及时、理赔时效长、手续繁琐、与甲方配合不得力、连续三次满意度调查差、整改措施不到位等,甲方视其程度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向政府采购部门建议不得参与下一年度同类项目的甲方采购。第十一条违约责任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在接到投诉或主动不定期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视其情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限制下年度采购投标资格:1.乙方在被保险人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无故拖延赔偿或拒绝支付赔偿的;2.在理赔过程中擅自提高起付标准、降低赔付比例和缩小支付范围的;3.未按投标承诺履行服务承诺的;4.违反规定泄露被保险人信息;5.不能主动化解矛盾,使大量信访、投诉涌向甲方或政府的;6.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业务数据和财务报表;7.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情况。第十二条违约处罚1、乙方未履行责任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所收保费20%的违约处罚。情节严重的解除该合同,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并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乙方利用专业技术和行业信息优势之便,故意隐瞒和掩盖自身过失,违背承诺和未尽义务,甲方均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索取赔偿,且不受合同时效的限制。第十三条诉讼本合同甲、乙双方发生有关残疾人团体专属保险争议时,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9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如乙方因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影响了参保人权益,甲方按政策规定履行职能,甲方赔付参保人员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报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睢宁县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一份用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一份留采购代理机构备查。甲方(章):乙方(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7、承诺书致江苏润淮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24-RHJS-C2025-0001)要求,本供应商正式提交以下首次响应文件。(1)承诺书;(2)磋商报价表;(3)偏离表;(4)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我单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一、完全承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将全部填写在偏离表中)。二、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三、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本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四、所供货物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权利瑕疵。五、报价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六、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七、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磋商报价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江苏润淮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确定。九、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联系电话:移动电话:日期:8、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先生(女士)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睢宁县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险[项目编号:JSZC-320324-RHJS-C2025-0001]的磋商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委托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字):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注: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9、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名称:睢宁县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险项目编号:JSZC-320324-RHJS-C2025-0001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睢宁县残疾人联合会)的(睢宁县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险)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睢宁县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险),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打√);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看下列截图。10:4983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o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十秒自测轻松完成开始自测查阅《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技术支持:机械工业信息中心10、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在参加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4-RHJS-C2025-0001)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如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声明函)项目名称:睢宁县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险项目编号:JSZC-320324-RHJS-C2025-000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郑重声明: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设备:1.(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2.(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3.(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专业技术能力:1.(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2.(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3.(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特此声明。参与采购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服务机构人员配备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从事保险工作年限岗位12345678910附:学历、资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和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证明。13、报价承诺书:响应文件中涉及的险种条款、费率及相关措辞,均已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履行过报批、报备手续。我单位对响应文件中所报保额及费率完全遵循省公司、总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徐州银保监分局的相关规章制度、法律文件及报批、报备手续。特此承诺!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1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货物服务工程收费上限100万以下1.50%1.50%1.0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100万~500万1.10%0.80%0.70%500万~1000万0.80%0.45%0.55%l000万~5000万0.50%0.25%0.35%5000万~l亿0.25%0.10%0.20%1亿~5亿0.05%0.05%0.05%5亿~10亿0.035%0.035%0.035%10亿~50亿0.008%0.008%0.008%50亿~100亿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说明: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再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如高于15万元,按15万元收取。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项目,按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计算服务费。7、多个采购包(标段)项目按总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收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