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后勤劳务外包招标公告(吉林省通化监狱2025)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通化监狱后勤劳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11点0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ZC20250025201
项目名称:吉林省通化监狱后勤劳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3日08时00分至2025年08月21日16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ggzyzx.jl.gov.cn/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注册”栏目(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按要求完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完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的用户,可携带所需材料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CA证书办理处免费办理CA数字证书,也可到吉林省内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全省通办通用 (咨询电话:0431-85177688 QQ:800805008) 。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供应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登录后选择“公告->采购->进入项目->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确认”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投标确认”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可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确认”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不能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和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5年09月16日11点00分
地 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五、开启
开始时间:2025年09月16日11点00分
地 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北京时间为准。
八
、联系
方式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下列
人员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通化监狱
地 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江北医药高新区通化监狱
联 系 人:姜传林
联系方式:18504355065
2.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编制联系人:罗忠凯 联系方式:0431-81866996
组织开标评标联系人:周君 联系方式:0431-81866968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 08月 13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来源:
初审:罗忠凯
复审:李国庆
终审:赵焕春
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吉林省通化监狱后勤劳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LSZC20250025201分包名称:合同包一分包编号:JLSZC20250025201-1采购人:吉林省通化监狱集中采购机构: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磋商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五、开启....................................................................................................................................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联系方式............................................................................................................................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下列人员联系。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供应商须知正文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前附表二、项目概况三、服务需求1.2采购人提供供应商使用的场地、设施、设备、材料等2.物业服务范围及内容3.物业管理服务标准4.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材料无4.2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的材料5.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6.商务要求7.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四、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五、其他要求:无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二、评审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报价表格式二、最后承诺报价表三、磋商响应函四、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五、授权书六、磋商响应表七、联合协议八、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制作说明第一章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吉林省通化监狱后勤劳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11点0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LSZC20250025201项目名称:吉林省通化监狱后勤劳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380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8月13日08时00分至2025年08月21日16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ggzyzx.jl.gov.cn/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注,册,”,栏,目(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按要求完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完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的用户,可携带所需材料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CA证书办理处免费办理CA数字证书,也可到吉林省内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全省通办通用(咨询电话:0431-85177688QQ:800805008)。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2.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供应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登录后选择“公告->采购->进入项目->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确认”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投标确认”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可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确认”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不能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和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四、响应文件提交2025年09月16日11点00分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五、开启开始时间:2025年09月16日11点00分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北京时间为准。八、联系方式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下列人员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省通化监狱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江北医药高新区通化监狱联系人:姜传林联系方式:185043550652.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编制联系人:罗忠凯联系方式:0431-81866996组织开标评标联系人:周君联系方式:0431-81866968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08月13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5.1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确认完成后主体单位进行投标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内10.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1.1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12.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14.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7.3最后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3%。(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3%。(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19.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不超过3家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22.2成交结果公告须说明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4)无23.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24.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查看25.1履约保证金金额:☑免收26.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8.1质疑函递交方式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提出29其他内容1.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29其他内容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省级财政部门。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所投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以集中采购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点击“确认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作为投标项目的主体,负责组织办理投标相关事宜。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8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资金落实情况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磋商文件构成5.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5.2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集中采购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集中采购机构将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集中采购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7.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7.3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4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5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9.报价9.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3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磋商保证金10.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磋商有效期11.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2.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12.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13.磋商小组13.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含)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3.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3.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4.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4.1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4.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4.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4.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14.3.2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4.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4.3.4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4.4相关说明。14.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14.4.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4.4.3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4.4.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4.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5.终止竞争性磋商1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16.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电子签章)。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7.最后报价17.1磋商只进行二轮报价。17.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1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8.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18.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9.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19.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0.编写评审报告20.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对需要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做出结论。。21.保密要求21.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2.成交结果公告22.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集中采购机构将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gzyzx.jl.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2.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23.成交通知书23.1集中采购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告知磋商结果24.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集中采购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4.2集中采购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履约保证金25.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5.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签订合同2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6.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6.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7.廉洁自律规定27.1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7.2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8.质疑的提出与接收28.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截止时间为工作日的16:00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提出质疑。28.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无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自行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中由采购人自行支付的部分。采购人承诺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2服务地点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经济开发区通化监狱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吉林省通化监狱后勤劳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二、项目概况食堂整体服务。办公楼一层至五层(五楼会议室)、警官服务中心区域、会议室、健身房、改造科室及会见室区域的室内卫生保洁及玻璃清洁。机关楼前楼后、大小停车场、会见室楼前楼后大小停车场、A门至一号岗,换热站等监狱范围内所有区域的室外卫生保洁和绿化剪枝。冬季停车场车辆顶棚机械吹雪。换热站正常供热运行。污水处理站日常维护运行。理发室,洗衣室、洗车房、为警服务项目。监狱范围内的水电气等勤杂维修服务。监狱医院医疗服务。三、服务需求1.项目基本情况1.1物业情况序号物业名称物业地址物业管理建筑物1吉林省通化监狱吉林省通化市医药高新开发区办公室、服务楼、食堂、会见室、警体馆、污水处理站、换热站、警官服务中心(洗衣房、理发室、洗浴间、洗车房)、罪犯医院1.2采购人提供供应商使用的场地、设施、设备、材料等采购人拥有与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且可以无偿提供给供应商在本项目中使用的设施、设备、材料、场地等,包括:序号场地设施设备材料等名称具体情况1休息室休息室1间18.2㎡。2更衣室休息室1间18.2㎡。供应商应当承担除以上所列场地、设施、设备、材料外,与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其他场地、设施、设备、材料等。2.物业服务范围及内容2.1【吉林省通化监狱】2.1.1物业管理(建筑物)2.1.1.1(办公楼)名称物业内容明细服务内容办公楼建筑面积建筑面积(㎡)3278.32㎡卫生清理服务卫生清理面积需清理面积(㎡)1203.83㎡卫生清理服务地面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瓷砖总面积1203.83㎡卫生清理服务会议室室内设施说明会议桌120个、会议椅250把卫生清理服务会议室数量(个)及总面积(㎡)会议室6个,总面积466.19㎡卫生清理服务卫生间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卫生间3个,总面积116.64㎡卫生清理服务名称物业内容明细服务内容警官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建筑面积(㎡)870.65㎡卫生清理服务卫生清理面积需清理面积(㎡)544㎡卫生清理服务地面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瓷砖总面积439.4㎡,地板总面积334㎡卫生清理服务洗浴间数量(个)及总面积(㎡)洗浴间2间,总面积40㎡卫生清理服务卫生间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卫生间1个,总面积20㎡卫生清理服务理发室理发室设施及面积(㎡)配备理发工具,理发室面积12㎡理发服务洗衣房洗衣房设施及面积(㎡)大型干洗机1台、甩干机1台、熨斗1个,洗衣房面积30㎡洗衣服务洗车房洗车房设施及面积(㎡)全自动洗车设备一套,洗车房面积97.25㎡洗车服务2.1.1.3(民警食堂)名称物业内容明细服务内容民警食堂食堂总面积食堂总面积(㎡)378㎡餐饮服务生产间生产间设备设施描述燃气灶3个、电热蒸汽柜1个、洗菜池4个、洗碗机1个、洗碗池1个、消毒柜1台、面条机1台、肉馅机1台、和面机1台、排油烟机1台餐饮服务储物间储物间设备设施描述货架4个餐饮服务卫生间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卫生间1个,总面积12㎡卫生清理服务2.1.1.4(污水处理站)名称物业内容明细服务内容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总面积(㎡)及设备设施总面积311㎡,污水处理设备一套污水处理服务2.1.1.5(会见室)名称物业内容明细服务内容会见室建筑面积建筑面积(㎡)313.42㎡卫生清理服务卫生清理面积需清理面积(㎡)293.56㎡卫生清理服务地面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瓷砖总面积800㎡卫生清理服务卫生间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卫生间1个,总面积20㎡卫生清理服务2.1.1.6(警体馆)名称物业内容明细服务内容警体馆建筑面积建筑面积(㎡)324㎡卫生清理服务卫生清理面积需清理面积(㎡)324㎡卫生清理服务地面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地胶板总面积324㎡卫生清理服务器材室内设施说明台球桌3个、乒乓球桌3个、健身器材1套、跑步机2台卫生清理服务2.1.1.7(罪犯医疗服务)名称物业内容明细服务内容罪犯医疗服务医生人员要求男性,6人,55周岁以下,具有从业资格证,按实际用工需求产生费用罪犯医疗服务护士人员要求男性,3人,55周岁以下,具有从业资格证,按实际用工需求产生费用罪犯医疗服务2.1.1.8(设施运行维护服务)名称物业内容明细服务内容设施运行维护服务电工人员要求2人,持证上岗,单位区域内,所有电气设备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正常运行设施运行维护服务司炉工人员要求2人,持证上岗,供热站设备的维护及正常运行设施运行维护服务污水处理工人员要求1人,污水处理站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设施运行维护服务勤杂工人员要求1人,单位区域内上下水、门窗等设施的维修及正常运行,室外卫生、绿化及洗车服务设施运行维护服务洗衣工人员要求1人,自动洗车机的维护及正常运行设施运行维护服务2.1.2物业管理(室外)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室外面积室外面积17168㎡卫生清理服务绿化绿化面积4504㎡绿化服务3.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基本服务、房屋维修服务、共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保安服务、会议服务、客房服务、餐饮服务,需求标准执行本需求附件《物业管理服务通用标准》。3.1基本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服务人员要求(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岗位技能、职业素质、服务知识、客户文化、绿色节能环保等教育培训,并进行适当形式的考核。(2)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向采购人报备。(3)服务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及资格条件应当与所在岗位能力要求相匹配,到岗前应当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以达到岗位能力要求,国家、行业规定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证书的,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4)如采购人认为服务人员不适应岗位要求或存在其他影响工作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调换。如因供应商原因对服务人员进行调换,应当经采购人同意,更换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服务人员总数的20%。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5)服务方提供统一着装并按工作要求分类,佩戴标识。仪容整洁、姿态端正、举止文明。用语文明礼貌,态度温和耐心。(1)根据采购人要求与涉密工作岗位的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当向采购人报备。2保密和思想政治教育(2)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服务人员进行保密、思想政治教育的培训,提高服务人员保密意识和思想政治意识。新入职员工应当接受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进行必要的人员经历审查,合格后签订保密协议方可上岗。(3)发现服务人员违法违规或重大过失,及时报告采购人,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3.2卫生清洁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负责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卫生清扫工作,确保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其中会议室每周清扫最低两次,每次会议前后增加一次清扫。休息日、节、假日2名保洁员在岗,保证办公区域卫生清洁。(2)做好保洁服务工作记录,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3)进入保密区域时,有采购人相关人员全程在场。2办公用房区域卫生清理(1)大厅、楼内公共通道:①公共通道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②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每周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③指示牌干净,无污渍,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2)电器、消防等设施设备:①配电箱、设备机房、会议室音视频设备、消防栓及开关插座等保持表面干净,无尘无污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②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表面光亮,无尘、无斑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3)楼梯及楼梯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4)公共卫生间:①保持干净,无异味,垃圾无溢出,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②时补充厕纸等必要用品。3公共场地区域卫生清理(1)每日清扫道路地面、停车场等公共区域1次,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2)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及时清扫积水、积雪,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3)各种路标、宣传栏等保持干净,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4垃圾处理(1)在指定位置摆放分类垃圾桶,并在显著处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分类垃圾桶和垃圾分类标识根据所在城市的要求设置。(2)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每日开展至少1次清洁作业。(3)垃圾中转房保持整洁,无明显异味,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4)每个工作日内要对楼层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分类,并运至垃圾集中堆放点。(5)垃圾装袋,日产日清。5卫生消毒(1)办公用房区域、公共场所区域和周围环境预防性卫生消毒,消毒后及时通风,每周至少开展1次作业。(2)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邀请专业单位开展消毒、检测等工作。3.3绿化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做好绿化服务工作记录,填写规范。(2)负责监狱日常绿化工作;冬季负责监狱办公区室外清理残雪等工作。休息日、节假日随监狱执勤情况调整上班。(3)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2室外绿化养护(1)根据生长环境、植物特性进行除草、灌溉、施肥、整形修剪、防治病虫害等。(2)根据生长情况修剪绿地,绿地内无枯草、无杂物,无干枯坏死和病虫侵害,基本无裸露土地。(3)定期修剪树木、花卉等,灌乔木生长正常、造型美观自然、花枝新鲜,无枯叶、无病虫、无死树缺株。(4)绿篱生长造型正常,颜色正常,修剪及时,基本无死株和干死株,有虫株率在10%以下。(5)清除绿化带内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做好病虫害防治。(6)修剪公路至大门前800米责任绿化带,并且清理绿化带内杂草、垃圾。(7)恶劣天气后,及时清除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尽快恢复原状。3.4洗衣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洗衣服务(1)衣物收集、洗涤、整理、发放。(2)衣物烘干、熨烫。(3)清理个人物品做好登记、保管。(4)维护设备运行,确保用电安全。3.6洗车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洗车服务(1)外观清洗:预冲洗、泡沫清洗、高压冲洗、擦干收水(2)时间标准:每车每月2次。(3)设备安全:设备定期检查,避免压力过高或管路老化导致事故,确保车辆、消防及用电安全。3.7餐饮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正常使用和爱护食堂设备设施,不得私自改变设备设施用途,做好日常检查、保1食堂及设备管理养工作,出现问题及时报修,严禁私自携带物品离开工作区。(2)严格洗消保洁程序,公用餐具坚持每餐浸泡清洗、高温消毒,保洁存放。(3)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用电、用气、用水等的安全,设专人负责管理。(4)合理使用餐巾纸、洗涤液、牙签、消毒液等低值易耗品,杜绝浪费。(5)负责食堂日常灭虫、灭鼠、灭蟑等消杀工作,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污水排放畅通,地面无积水、无杂物,门窗洁净,墙壁无尘土、无蜘蛛网,机械设备、排风扇、照明用具保持洁净,水池、保洁柜、消毒柜、蒸箱洁净,无污垢,无杂物,清洁用具定位放置,分区管理,责任到人。2食品加工前准备(1)每周提供下周菜谱,经同意后使用。标准菜单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料、配料、调料、烹饪方法、成品要求(口味、颜色、质地等)。(2)所有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持有健康证,统一着装,走专用通道,操作前佩戴一次性口罩、发网等防护用具,洗净双手,所有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都要岗前检查,不达标的不允许上岗。(3)严把原材料入口关,不准变质原料进入,坚持蔬菜类原材料加工前浸泡30分钟,洗净去污,减少农药残留,坚持食品加工“生进熟出一条龙”作业,杜绝交叉感染,设立专职食品质量检验人员,对食品入库、加工实施监督检查。3食品加工管理(1)原料领用与加工:严格计划领料,检查各类须加工用的原料质量,确认可靠后才可进行加工,对须切割加工的原料,应根据烹调的需要,事先明确规定切料加工的规格标准,编制原料切割规格表,作为加工人员操作依据和管理人员检查监督依据。(2)原料配份:严格执行服务标准,确保菜品质量美味可口,主副食营养均衡,荤素搭配,干净卫生,花样翻新,确保菜品供应质量满足就餐需求,做好成本核算,杜绝浪费。(3)食品烹调:在开餐前,将经常使用的主要的调味汁,批量集中兑制,以便烹调时各炉头随时取用,以减少偏差,保证菜品口味的一致性,调味汁的调兑应由专人负责,调兑用料规格比例在标准菜谱中应事先规定,如无标准菜谱也可独立制定用料规格表。(1)建立相关制度及操作规范、标准,努力实现饭菜营4餐中服务养化、卫生标准化、口味大众化、品种多样化、服务规范化,最大限度满足就餐人员对质量、口味、卫生的要求。餐饮种类符合少数民族饮食习惯。(2)科学、营养配餐,保证就餐者营养合理搭配。符合中国烹协规定的营养标准,制定出符合采购人饮食结构的食谱,以保障就餐者在营养均衡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3)保证就餐环境、生产流程卫生安全,将整个加工、服务过程全部按ISO9001标准受控进行。(4)加强食堂安全管理,确保食堂消防安全、人员安全、食品安全、物品安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因供应商操作不当发生以上安全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5)在突发特殊情况(停电、停水)影响就餐时,具备保障能力和保障措施,保证基本饮食需求,要求有预案。5餐后整理(1)实行留餐制度,每餐样品保存期为48小时,以便进行相关的卫生检查程序。(2)每餐后必须对后厨及餐厅内外(含后厨排水沟)进行全面清扫,保持好后厨及餐厅内外环境的整洁卫生,不留死角。(3)后厨及餐厅的餐余和垃圾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倒、乱放、随意丢弃。(4)餐余垃圾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处理。(5)运货(含垃圾清运)按指定路线运送,不得发生遗撒,并保证运送通道的整洁干净。6基本要求食堂餐饮服务包括每日早餐(约140人)、午餐(约280人)、晚餐(约140人),其中早餐6:50-8:30,提供粥、豆浆、牛奶、炒饭、各类面点、拌菜等主副食,午餐10:50-13:00,提供中式餐饮四菜一汤、四种咸菜,定期增加面条、汤饭、麻辣烫等其他类别餐饮;晚餐16:30-18:00,提供中式餐饮三菜一汤、四种咸菜。(根据需求可调整)4.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材料4.1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无4.2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的材料序号类别具体要求1低值易耗品工作服、清洁工具、消毒水、牙签、操作服、靴子、网帽、套袖5.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部门职能岗位同时在岗人数岗位所需总人数备注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维修工44负责监狱的基础建设维修维护工作,要求工作认真负责,能够严格遵守监狱各项要求。保障设施设备、阀门、管道等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定期检查供暖管道、阀门运行情况,确保正常无隐患。负责暖气片、阀门龙头等新装布置及旧装拆除、日常维修更换及管线的跑、冒、滴、漏的维修。做好供暖前检查等相关准备工作。供暖期间做好日常检查、维护、抢修、登记上报等工作。工作时间8:30-16:00,休息日、节假日随监狱执勤情况调整上班。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统一服装。卫生清洁服务清洁员44满足基本服务及保洁服务标准。工作时间:7:30-15:30,休息日、节假日确保4名保洁员在岗,保证办公区域卫生清洁。入场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统一服装。绿化服绿化工满足基本服务及绿化服务标准。工作时间8:00-16:00,休息日、节假日随监狱执勤情况调整上班。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统一服装。节假日随监狱执勤情况调整上班。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统一服装。餐饮服厨师22满足基本服务及餐饮服务标准。入场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入场前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中式烹调师证书复印件,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统一服装。工作时间依据食堂运行时间为准。面点师满足基本服务及餐饮服务标准。入场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入场前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中式面点师证书,其中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统一服装。工作时间依据食堂运行时间为准。改刀工满足基本服务及餐饮服务标准。入场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其中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55周岁。统一服装。工作时间依据食堂运行时间为准。洗碗洗菜工22满足基本服务及餐饮服务标准。入场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统一服装。工作时间依据食堂运行时间为准。服务员22满足基本服务及餐饮服务标准。入场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统一服装。工作时间依据食堂运行时间为准。罪犯医疗服务医生66男性,60周岁以下,具有从业资格证。工作时间8:30-16:00,休息日、节假日随监狱执勤情况调整上班。按实际用工需求并产生费用。护士33男性,60周岁以下,具有从业资格证。工作时间8:30-16:00,休息日、节假日随监狱执勤情况调整上班。按实际用工需求并产生费用。洗衣服洗衣工满足基本服务及洗衣服务标准。为监狱工作人员提供洗衣服务,以及对工作区的日常卫生清理,确保工作区域用电安全。工作时间8:30-16:00,休息日、节假日随监狱执勤情况调整上班。入场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其中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55周岁。统一服装理发服理发工具有一定的服务意识,负责为监狱工作人员提供理发服务,以及对工作区的日常卫生清理,确保工作区域用电安全。工作时间8:30-16:00,休息日、节假日随监狱执勤情况调整上班。入场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其中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55周岁。统一服装。洗车服洗车工满足基本服务及洗车服务标准。工作时间8:30-16:00,休息日、节假日随监狱执勤情况调整上班。入场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其中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55周岁。统一服装。注: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供应商应当自行为服务人员办理必需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6.商务要求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说明:投标响应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要求填写的“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此行业。7.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从事食堂餐饮服务人员要保证开餐时间,其他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岗位要严格遵守监狱相关工作制度。所有人员统一着装及佩戴劳保用品(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当自行为服务人员办理必需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或意外伤害,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四、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项目预算1380000.00元五、其他要求:无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2.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性要求。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4.3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项目)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备注: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否则投标无效。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项目)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需提供此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磋商响应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磋商报价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商务响应情况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地点、服务期限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技术响应情况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货物技术参数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符合性审查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3综合评分2.3.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3.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商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40.00%,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0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0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商务分(40.00)分业绩提供2022年至今类似本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10分。(以响应文件中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合同期内任意一个月的发票复印件为评分依据)0.0~10.0团队配备情况1.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有效证书,得1分;2.厨师具有三级及以上厨师执业资格,每有1人得1分,满分3分;3.面点师具有三级及以上面点师执业资格,每有1人得1分,满分2分;4.电工具有电工操作证,每有1人得1分,满分2分;5.锅炉工具有司炉工证,每有1人得1分,满分2分;6.医生具有医师证,每有1人得1分,满分5分;6.护士具有护士证,每有1人得1分,满分3分;(以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为评分依据)0.0~18.0企业实力1投标人提供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诚信企业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0.0~6.0系认证证书,每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认证体系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能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且复印件及截图编制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企业实力2近三年内投标人1.荣获餐饮示范单位等级荣誉证书,每有1项得1分,最高得3分。2.荣获物业管理行业等级荣誉证书,每有1项得1分,最高得3分。0.0~6.0技术分(30.00)分服务方案根据采购文件服务要求,投标人需针对以下内容制定对应方案,每提供1个符合要求的方案得2分,最高得16分,未提供不得分:办公楼室内(含会议室、健身房等)卫生及玻璃清洁方案;室外区域(含停车场、通道等)卫生及绿化剪枝方案;冬季停车场车辆顶棚机械吹雪方案;食堂整体服务(日常运行及膳食服务方案、含食材加工、留样等);理发、洗衣、洗车等为警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换热站、污水处理站管理及正常运行方案;监狱范围内的水、电、气等勤杂维修服务;监狱医院医生护士服务方案(按实际需要核定岗位,确定人数及服务费用)。0.0~16.0应急预根据采购文件服务要求,投0.0~4.0案标人需针对以下内容制定对应应急预案,每提供1个符合要求的方案得1分,最高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如食材变质、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突发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疫情等)应急预案;设备故障应急方案(如换热站停供、水电故障、燃气泄露等);人员突发情况(如服务人员缺岗、受伤等)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根据采购文件服务要求,投标人需针对以下内容制定对应管理制度,每提供1个符合要求的制度得2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服务人员健康管理及体检制度(含健康证定期查验);食堂工作人员操作规范(含着装、卫生、禁行行为等);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如清洁工具、厨房用具、水电设备等);服务人员保密管理制度(针对监狱工作信息);人员调配及更换管理制度(含采购单位提出更换要求时的响应机制)。0.0~10.0价格分(30.00)分投标报价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0.0~30.0价格分(30.00)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0.0~30.02.3.3分值汇总(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商务分和技术分。(2)将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分、技术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1.2.3服务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应承担违约责任。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名称:分包编号:供应商:年月日一、报价表格式1-1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名称:分包编号:供应商名称服务期限报价(大写)(详见备注说明)报价(小写)(详见备注说明)元备注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货物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后勤劳务外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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