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食品监督抽检 食品药品安全服务招标公告(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二批)食品监督抽检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二批)食品监督抽检项目 JSZC-320904-JSXI-G2025-001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03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4-JSXI-G2025-0012
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二批)食品监督抽检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根据本项目特点,本次招标2家入围单位,共计1400批次,投标人按工作量总批次的50%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4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大丰区2025年(第二批)食品监督抽检项目,检测服务单位抽检品种包括:酒、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及其制品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为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并具备有效的计量认证CMA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其附表中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提供计量认证CMA完整的附表)食品检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9-03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城东新区丰华路南首
联系人:许智慧
联系电话:18361611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工农路1号3楼
联系人:蒋文娟
联系电话:13906277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文娟
电话:13906277453
附件:
JSZC-320904-JSXI-G2025-0012采购文件.doc
10、2025第二批食品监督抽检招标文件 - 副本.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二批)食品监督抽检项目
品目
食品药品安全服务
采购单位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大丰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16:0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8月14日至2025年08月20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03日 10:00
开标地点
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9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文娟
项目联系电话
13906277453
采购单位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城东新区丰华路南首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361611626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0号凯旋广场3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蒋文娟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904-JSXI-G2025-0012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二批)食品监督抽检项目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总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5第2章投标人须知…………………………………………23第3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4章项目需求……………………………………………35第5章定标原则与评标标准………………………………40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59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二批)食品监督抽检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3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概况1、项目编号:JSZC-320904-JSXI-G2025-00122、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二批)食品监督抽检项目3、预算金额:90万元4、最高限价:根据本项目特点,本次招标2家入围单位,共计1400批次,投标人按工作量总批次的50%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4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5、服务期:1年6、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等相关技术标准7、主要工作内容:大丰区2025年(第二批)食品监督抽检项目,检测服务单位抽检品种包括:酒、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及其制品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并具备有效的计量认证CMA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其附表中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提供计量认证CMA完整的附表)食品检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以投标截止日期当日查询的记录为准;(4)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2、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参与投标--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下载地址:苏采云系统-右侧消息通知栏)。3.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方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苏采云”链接。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全省通用。盐城地区政务CA办理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4.文件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10:00(北京时间);2.线上开标时间:2025年9月3日10:00;3.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中的“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4.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5.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6.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项目参与、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七、投标保证金参照执行苏财购[2020]52号文《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八、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完成递交投标文件的,均被视为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无效投标)。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许智慧联系电话:183616116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工农路1号3楼联系人:蒋文娟联系电话:13906277453、13851019927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蒋文娟电话:1390627745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二批)食品监督抽检项目1.2.1资金来源财政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供货期限见招标公告1.3.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等相关技术标准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偏离允许3.1.1投标文件的组成1、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资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⑴资信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投标企业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计量认证CMA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其附表中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提供计量认证CMA完整的附表)☑书面声明;⑵商务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及投标报价分项表;☑商务条款偏离表☑盐城市大丰区政府招标采购供应商承诺书。(仅作为评审因素,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⑶技术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标办法评分需要提供。⑷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⑸电子投标文件:全套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pdf扫描件一份,载体U盘3.2.2投标报价要求固定总价报价,投标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结算总价,投标报价应是在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服务期限内并达到投标人所承诺的质量标准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所需费用的全部价格体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应包括一年内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利润和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津贴、高温费、劳保费、社会保险、服装费、人员食宿与交通、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事故赔偿、工具费、设备的日常保养及人工费、)等一切费用。3.2.3最高投标限价90万元;3.3.1投标有效期9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投标保证金参照执行苏财购[2020]52号文《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3.6投标文件装订要求中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单独装订成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递交代理机构。3.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10时00分00秒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9月3日10时00分00秒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根据《******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5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电脑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名8.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10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须提供税务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的预付款,服务期满考核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服务期满当年年底付清余款(以上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乙方须提供正规发票。合同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结算方式:转账。 (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11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当发现的不明确或不一致,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按已明确的规定评标;当发现的不明确或不一致,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时:⑴凡是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不明确或不一致,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⑵凡不是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影响评审的,剔除该因素进行评审;其它情形的,以现行法律法规约定为准;凡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⑶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21、本招标文件时间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为准,所涉及金额的币种均为人民币。2、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视同已踏勘过项目现场和研究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无保留地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含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3、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特别提醒:招标人会根据招标需要,可能会不定期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该项目补充答疑等澄清修改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网上查寻,未能及时查阅响应而影响投标的,结果由投标人负责。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所属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或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期或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或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7)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定标原则及服务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补充答疑”的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以“补充答疑”的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4投标人提出异议截止时间2.4.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注:上述所有投标文件(资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应合并装订成册(份数详见前附表相关约定)。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3.2.2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具体规定进行报价。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计价方式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报价应是在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服务期限内并达到投标人所承诺的质量标准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所需费用的全部价格体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应包括一年内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利润和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津贴、高温费、劳保费、社会保险、服装费、人员食宿与交通、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事故赔偿、工具费、设备的日常保养及人工费)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应先到项目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实施地点位置、情况、道路、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参照执行苏财购[2020]52号文《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下资格审查资料为原件的复印件,关键信息齐全、清晰可辨(钢印除外)。(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2)提供有效的计量认证CMA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其附表中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提供计量认证CMA完整的附表);(3)书面声明。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中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单独装订成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递交代理机构。3.6.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4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4.1.1投标文件应密封装订。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4.2投标文件的提交4.2.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提交。4.2.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拒收并退回:1)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6条、第4.2条规定进行编制和提交。4.3.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1.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1.1规定的时间、地点。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2;5.2开标程序5.2.1开(唱)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监管人员出席开标会的有关人员姓名;(3)招标人或其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4)当众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服务期、报价、授权委托人及其他内容;(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由招标人答复并制作记录,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同;(6)开标会议结束。5.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当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且在处罚期内。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无效标书条款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投标函及相关投标资料未按要求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委托时间少于投标有效期的;(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招标文件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7)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标的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9)与招标文件提供的采购需求不相适应的;(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或期限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要求;(1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技术服务方案明显未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编制,与项目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12)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3)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付款方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5)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6)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非有效证书复印件,关键信息不齐全、未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印章(或签字)的;(1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或超时解密的。因故障因素导致所有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均不能解密的除外。(18)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3.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凡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无效标条件,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6.5重新招标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7.评标结果公告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供应商认为评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8.合同授予8.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8.2中标通知招标人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3履约保证金8.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8.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8.4签订合同8.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8.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采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9.6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提起投诉。提起投诉应当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9.7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现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若有以上现象,评委将根据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10.付款方式10.1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重新招标与不再招标A、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采取改进措施后重新招标:(1)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2)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个的。B、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存在上述A条情形的,属于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招标人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等条款评审、确定潜在的中标人。11.2其它内容投标人须对投标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3实行政策本项目中采购的产品,须符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如有)。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当发现的不明确或不一致,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按已明确的规定评标;当发现的不明确或不一致,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时:⑴凡是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不明确或不一致,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⑵凡不是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影响评审的,剔除该因素进行评审;其它情形的,以现行法律法规约定为准;凡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⑶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3.其他1、本招标文件时间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为准,所涉及金额的币种均为人民币。2、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视同已踏勘过项目现场和研究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无保留地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含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3、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14.合同签订相关事项14.1签订合同14.l.1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4.1.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4.1.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设备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4.1.4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14.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14.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14.3履约保证金14.3.1本项目需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14.3.2代理服务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缴纳,请投标人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15、其他15.1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15.2本文件中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15.3、采购项目需满足的政府采购政策目标和具体支持对象。15.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参加投标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15.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5.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5.4政府采购落实信用审查、信用承诺、信用报告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使用信用记录、信用报告和落实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盐公管办﹝2020﹞3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盐财购﹝2021﹞19号)。15.5政府采购落实“政采贷”政策,依据《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15.6政府采购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15.7、政府采购落实(苏财购﹝2022﹞51号)。15.7.1政府采购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盐财购﹝2023﹞17号)。15.7.2政府采购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15.7.3政府采购落实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办﹝2023﹞52号)。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价款本项目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元)。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遵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要求执行食品安全抽检工作。2.抽样时间:按照甲方实际需求确定时间。3.抽样地点:根据甲方实际工作要求确定具体抽样地点。4.抽样人员:每次抽检由乙方安排2名以上具备食品抽样资格的工作人配合采购方抽样,承诺配备能同时出动2组(2人一组)或以上专业抽样人员。5.样品运输:由乙方负责,并确保样品安全。6.交通工具:乙方单日能安排配套的抽样车辆2台(提供行驶证),并配有车载冰箱。7.乙方在完成抽样检验工作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检验检测数据分析研判并编制检验检测结果分析报告提供给甲方。8.乙方在检验过程中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或较高风险问题的(如食品中检出非食用物质,致病性微生物,或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等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重要安全问题),应在发现问题并确认无误后24小时内填写《食品安全抽检限时报告情况表》,将问题或有关情况报告甲方。9.乙方在抽样时应向甲方提供技术指导,提高抽样的针对性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合同期内食品(不含餐具)抽检不合格率不低于2%。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须提供税务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的预付款,服务期满考核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服务期满当年年底付清余款(以上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四、检验期限:1、原则上乙方应在抽样之日起3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组织抽检监测工作的甲方与乙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检验结论由乙方报送甲方。检验结论为合格的,在做出结论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在结论做出后的2个工作日内报送。五、知识产权:乙方保证其对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六、履约保证金6.1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七、违约责任:按照标书的规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1、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一切非因甲方过错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2、乙方因违反抽样、检验、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承检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3、乙方对检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取消其承检资格,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4、涉及抽样的全部情况包括数据及结果,投标人必须对抽检监测的结果及数据等信息保密,不得向除采购方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否则取消其承检资格;如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5、对中标人在开展抽检监测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的,取消其承检资格。6、除采购方同意外,中标人不得将检验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验机构检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检资格。7、每次任务的抽检品种和项目由采购方确定,中标人必须具备该任务所有检验项目的资质认定CMA资质,检验项目的检验方法需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江苏省地方标准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要求一致,方有资格承担该任务。如中标人均不具备承检资格,采购方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另行委托其他所有项目均取得资质认定CMA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8.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8.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九、诉讼9.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盐城市大丰区。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0.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0.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指标文件有关条文执行。10.3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年月日年月日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书(参考格式)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组织对(项目名称)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进行了履约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预算金额承接单位合同时间项目开始时间项目结束时间项目联系人验收情况和验收意见(可另附)验收小组(签字): 年 月 日供应商确认意见(签章): 年 月 日采购人确认意见(签章): 年 月 日第四章项目需求一、抽检品种、检验项目:详见附件:《盐城市大丰区2025年(第二批)食品监督抽检项目》计划注:抽检品种及抽检项目从《盐城市大丰区2025年(第二批)食品监督抽检项目》计划中筛选(具体情况以采购方抽检计划为准,检测项目按标书中相对应项目执行),具体结算以实际完成批次为结算依据。二、其它说明:㈠、商务要求1、投标报价包括:人力成本、设备成本、购样费、检验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总和,采购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服务期:一年3、完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㈡、技术要求1、基本要求:①抽样时间:按照采购方实际需求确定时间。②抽样地点:根据实际工作要求,由采购方确定具体抽样地点。③抽样人员:每次抽检由中标人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配合采购方抽样,承诺配备能同时出动2组(2人一组)或以上专业抽样人员。④抽样办法:根据检验项目及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采样方法及采样数量抽取样品。⑤检验依据: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江苏省地方标准或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要求一致。⑥样品运输:由中标人负责,并确保样品安全。⑦样品检验:由中标人负责,并对样品检验结果负责。⑧交通工具:中标人单日能安排配套的抽样车辆2台(投标时提供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配有车载冰箱。⑨抽检方案:由采购方提供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2、工作要求:①中标人负责提供每次抽检所需的交通工作,积极配合抽检工作。②实验室检验设备、检验人员充实,能满足食品检验的特殊要求,能按时按质完成抽检任务,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③中标人技术服务水平高,采样操作规范,实验室质量控制严格,中标人须以承诺函的形式承诺近3年无食品检验数据严重质量问题。④中标人应按照专业操守尽职尽责,根据国际国内的相关标准进行样品的抽样、检验及判定工作,并且按当次抽检方案约定日期出具体检验报告;在采购方与第三方同等的条件下,中标人应优先完成对采购方的抽检和监测任务。⑤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遵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执行。⑥中标人对其抽取的样品负责,检验结果反映送检样品的真实状况。⑦中标人应针对每次任务提供承接项目的质量保障计划、措施和结果,保证原始记录规范完整,并接受采购人组织的专家检验及评估。㈢、其他事项①中标人必须自觉接受采购方的考核、检查、比对。②投标人须具有与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相匹配的工作人员、仪器设备、实验室环境设施;③投标人须拥有安全有效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信息分析汇总人员,能够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上报和结果分析工作。④投标人须同时承担抽样任务的,应当具有与抽样工作相匹配的专职抽样人员、抽样工具、设备等条件;⑤投标人须具有承担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检验任务的工作能力;⑥投标人须检验活动中无重大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参加与检验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⑦中标入围单位数量为2家,每家完成的工作量为总批次的50%。大丰区2025年食品监督抽检公开招标计划(第二批)序号抽检任务检测项目小计批次购样费(元/批)检验费(元/批)检测费合计(元)抽检品种1酒白 酒酒精度、甲醇、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202葡萄酒酒精度、甲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三氯蔗糖103啤 酒酒精度、甲醛04配制酒酒精度、甲醇、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苯甲酸、山梨酸105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植物油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黄曲霉毒素 B1106动物油脂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丙二醇107肉制品预制肉制品(腌腊肉制品)过氧化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亚硝酸盐、胭脂红208熟肉制品(酱卤肉)亚硝酸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胭脂红、菌落总数、防腐剂混合使用占比、过氧化氢(仅限鸡爪)、氯霉素209食糖蔗糖分、还原糖分、色值、二氧化硫残留量、螨、不溶于水杂质、干燥失重、总糖分1010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酸价、菌落总数、过氧化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三氯蔗糖、苯甲酸、山梨酸2011其他方便食品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霉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酸价、过氧化值2012茶叶及相关制品吡虫啉、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灭多威、氧乐果、毒死蜱、克百威、啶虫脒、多菌灵、水胺硫磷2013淀粉及淀粉制品铝的残留量(限粉丝、粉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301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酸价、过氧化值、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霉菌、黄曲霉毒素B1、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3015乳制品蛋白质、酸度、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脂肪、非脂乳固体、霉菌1016饮料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大肠菌群、亚硝酸盐、耗氧量、溴酸盐、电导率、三氯甲烷1017蛋白饮料蛋白质、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1018果蔬饮料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占比、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安赛蜜、合成着色剂(视产品色泽而定)1019食用农产品蔬菜 按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和项目表执行(含动物源性)6020畜肉(猪、牛、羊等及其副件)8021禽肉(鸡、鸭、鹅等及其副件)6022鲜蛋(鸡蛋、其他禽蛋)6023淡水鱼、虾8024水果6025餐饮食品(含自制)酱卤肉亚硝酸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胭脂红3026熏烧烤肉制品铅、苯并[a]芘2027腌腊肉制品过氧化值、亚硝酸盐、氯霉素2028米面制品 馒头花卷(自制)、包子(自制):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油饼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5029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酸价4030即食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弧菌、铝的残留量 (以即食海蜇中 Al 计)4031花 生黄曲霉毒素B12032网红餐饮、网络餐饮、无堂食外卖专项根据计划开展专项抽样(奶茶、火锅、麻辣烫等消费群体多、关注度高的网红店,以及不提供堂食的外卖店,以美团,饿了吗top20筛选抽检对象)。5033“一老一小”食堂专项(含部分校外托管机构)根据计划开展秋学期学校食堂监督抽检、补充抽检未覆盖的养老机构和校外托管。20034动物源性单一肉类、动物血、速冻调制肉制品以本源检测为主(无检测能力机构可外包)4035小作坊食品特征指标,食品添加剂,可能存在的致病菌、药残、污染物质和非法添加物,12036食品生产企业按食品类别开展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食品安全指标检测10037合计1400注:抽检品种及抽检项目从《大丰区2025年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检测项目》中筛选(具体情况以采购方抽检计划为准,检测项目按标书中相对应项目执行),具体结算以实际完成批次为依据。第五章定标原则与评标标准一、定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组织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两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2名中标候选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符合本采购文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证明,否则不予认可。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鼓励节能及环保政策以投标(响应)主要(核心)产品(品牌)为准。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类目评分标准满分分值1投标报价(15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15(保留两位小数)说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评标后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注意: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2人员(18分)具有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相匹配的专职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以提供的人员岗位证明、学历、职称原件、社保证明等能证明在该单位供职的证明及清单为准,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不能同时申报):①专职抽样人员有一人得0.5分,最高得5分;②具有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相关检测职称的检验人员有一人得0.25分,最高得4分;③检验人员编配其中有正高职称的 1 人得 2 分;高工或博士 1 人得 1 分;检验人员中有硕士或中级职称的,每有5人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 3分。(职称和学历分数就高计算,不重复计算)④检验人员中获得食品检验检测类奖的省级以上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得1分;或检验人员中在省级食品检验检测类的比赛(评比)中获奖的加3分,在市级食品检验检测类的比赛(评比)中获奖的加2分,在县级食品检验检测类的比赛(评比)中获奖的加1分,没有不加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最高得3分。⑤检验人员中有国家级中国合格评审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审员或国家级资质认定(CMA)评审员资质资质的加3分;具有省级资质认定(CMA)评审员资质的加2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注:投标时需提供相关人员岗位证明、学历、职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有材料应当清晰可识别。(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时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在本单位缴纳保险清单作为证明,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印章,应提供官方二维码查询。)上述事项一旦发现造假情形,一律不得分。183实验室设备及车辆(26分)根据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进行评价:具有满足食品安全检测的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气相色谱、液相色谱、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固相萃取仪、全自动凝胶净化及浓缩定量系统(凝胶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等常用必备设备,得6分,每少一台扣1分,直至扣完。投标人在满足以上仪器基础上,每多一台大型设备加0.5分,最多加4分(大型仪器指: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气相色谱、液相色谱、离子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这6种仪器)。本项满分10分。注:投标时需提供仪器设备清单、仪器设备在投标人实验室的摆放位置照片及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购买设备票据或租赁协议发票,计量证书和计量确认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明资料提供不全的,少一台扣0.5分)10具备满足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要求的抽样工具、车辆和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运输设备。①实验室拥有专业抽样工具(必须具备:车载冰箱、无菌采样箱、粮油等采样器、食用农产品及餐饮食品专业采样袋等)的,得 9分;(以提供的设备清单及图片为准,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②有2辆抽样车辆的得2分,每多提供1辆抽样车辆加1分,最多得5分;有冷藏车的,加 2 分,本项最多的7分。(车辆如是自有,以提供的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如是租赁,需提供租赁协议。)164专业及研究(17分)1.投标人在职人员在国家级中文核心专业刊物上发表食品检验类相关论文的,得2分;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食品检验类相关论文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一份,以最高级别为准,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食品、食用农产品检验类等相关的科研情况进行评审:承担课题为省部级以上课题的,得5分;承担课题为市厅级的,得4分;承担课题为县级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以最高奖项(得分项)计分,不重复计分【投标人投标时需同时提供承担课题的合同书原件或协议原件及相关证明,否则不得分】。3. 专业及研究。 根据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参加省级或以上食品主管部门、CNAS及CNAS的能力验证提供者的能力验证情况,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微生物、动物源性等8个领域全部覆盖1次,并且结果满意的得6分,每缺少1个领域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6分。4.投标人获得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得2分。5.投标人或其集团内公司有复检能力得2分。(需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卫生健康委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食品复检机构名录中,并提供在名录中的图片和查询网址)。(以上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175业绩(2分)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工作的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需要提供合同或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以提供合同或委托任务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准)26实施方案(21分)1.抽检工作(6分):评委会从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进程安排、重点难点分析、质量管理控制等方面进行评价,满分6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62.应急响应(8分):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其它活动配合措施。评委会从投标人实验室注册所在地、综合实力及承担抽检任务的响应程度(应急响应速度,车辆和人员的机动数量等)等方面进行评价,满分8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3.抽样时间(7分):抽样时间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或及其附表中任一检测实验室地址到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日上午9.00出发时百度地图的导航时间为准。承诺3.5小时内抵达现场得7分(不含3.5小时)承诺4小时内抵达现场得5分(不含4小时)承诺4.5小时内抵达现场得3分(不含4.5小时)承诺5小时内抵达现场得1分(不含5小时)超过5小时不得分。(1.未提供承诺书者不得分,2.检测实验室地址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或其附表原件扫描件中地址为准)157诚信投标(1分)投标人提交签署并盖章《盐城市大丰区政府招标采购供应商承诺书》原件的得1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18合计10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评分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投标主要文件目录一、资信证明文件要求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四、投标函五、开标一览表六、分项报价表七、服务内容响应及偏离表八、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九、服务方案等内容十、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一、资信证明文件要求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文件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文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文件6法人授权书文件7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2、非实质性资信证明文件目录格式1《企业申明函》格式2《联合体协议》(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的项目采购文件中请加入此格式,其他项目不需加入此格式)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被授权人):单位名称:授权单位盖章:单位名称:地址:日期:联合体协议(如有)(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采购编号为(项目全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格式)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67三、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格式)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67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四、投标函(格式)(招标人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文件,签字人(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保留两位小数)的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实现招标目的。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有关澄清和补充说明(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本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日历天。在这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本次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含承诺书)将作为买卖合同的附件。4.我方愿意向招标人提供与本次招标的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5.我方将严格履行本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并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6.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人有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意见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并完全理解招标人对此无解释的义务。7.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8.我方承诺在此次招标过程中涉及的一切应当保密的事项,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9.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交接和运营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0.如果我方中标,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接受招标人其他主管部门的管理、考核等。11.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和盖章):日期:年月日五、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项目名称详见投标文件元总价(大写):金额大写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项目名称详见投标文件元总价(大写):金额大写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分项报价表(格式)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1234服务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2、项目如有分包,请各供应商按投报的分包分别列表。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七、服务内容响应及偏离表(如有)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原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3、技术偏离表应针对项目需求逐条应答。八、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如有)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售后技术服务要求服务期付款方式投标货币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九、技术部分、成功案例、项目管理配备及企业能力等内容(如有)10、盐城市大丰区政府招标采购供应商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招标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单位参加政府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没有因违法经营或非诚实守信行为而被列为失信主体且在惩戒有效期内的情形;(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招标采购的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招标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招标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904-JSXI-G2025-0012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二批)食品监督抽检项目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总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5第2章投标人须知…………………………………………23第3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4章项目需求……………………………………………35第5章定标原则与评标标准………………………………40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59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二批)食品监督抽检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3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概况1、项目编号:JSZC-320904-JSXI-G2025-00122、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二批)食品监督抽检项目3、预算金额:90万元4、最高限价:根据本项目特点,本次招标2家入围单位,共计1400批次,投标人按工作量总批次的50%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4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5、服务期:1年6、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等相关技术标准7、主要工作内容:大丰区2025年(第二批)食品监督抽检项目,检测服务单位抽检品种包括:酒、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及其制品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并具备有效的计量认证CMA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其附表中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提供计量认证CMA完整的附表)食品检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以投标截止日期当日查询的记录为准;(4)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2、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参与投标--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下载地址:苏采云系统-右侧消息通知栏)。3.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方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苏采云”链接。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全省通用。盐城地区政务CA办理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4.文件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10:00(北京时间);2.线上开标时间:2025年9月3日10:00;3.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中的“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4.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5.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6.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项目参与、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七、投标保证金参照执行苏财购[2020]52号文《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八、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完成递交投标文件的,均被视为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无效投标)。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许智慧联系电话:183616116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工农路1号3楼联系人:蒋文娟联系电话:13906277453、13851019927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蒋文娟电话:1390627745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二批)食品监督抽检项目1.2.1资金来源财政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供货期限见招标公告1.3.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等相关技术标准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偏离允许3.1.1投标文件的组成1、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资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⑴资信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投标企业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计量认证CMA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其附表中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提供计量认证CMA完整的附表)☑书面声明;⑵商务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及投标报价分项表;☑商务条款偏离表☑盐城市大丰区政府招标采购供应商承诺书。(仅作为评审因素,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⑶技术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标办法评分需要提供。⑷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⑸电子投标文件:全套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pdf扫描件一份,载体U盘3.2.2投标报价要求固定总价报价,投标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结算总价,投标报价应是在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服务期限内并达到投标人所承诺的质量标准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所需费用的全部价格体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应包括一年内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利润和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津贴、高温费、劳保费、社会保险、服装费、人员食宿与交通、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事故赔偿、工具费、设备的日常保养及人工费、)等一切费用。3.2.3最高投标限价90万元;3.3.1投标有效期9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投标保证金参照执行苏财购[2020]52号文《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3.6投标文件装订要求中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单独装订成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递交代理机构。3.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10时00分00秒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9月3日10时00分00秒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根据《******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5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电脑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名8.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10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须提供税务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的预付款,服务期满考核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服务期满当年年底付清余款(以上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乙方须提供正规发票。合同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结算方式:转账。 (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11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当发现的不明确或不一致,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按已明确的规定评标;当发现的不明确或不一致,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时:⑴凡是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不明确或不一致,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⑵凡不是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影响评审的,剔除该因素进行评审;其它情形的,以现行法律法规约定为准;凡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⑶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21、本招标文件时间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为准,所涉及金额的币种均为人民币。2、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视同已踏勘过项目现场和研究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无保留地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含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3、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特别提醒:招标人会根据招标需要,可能会不定期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该项目补充答疑等澄清修改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网上查寻,未能及时查阅响应而影响投标的,结果由投标人负责。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所属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或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期或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或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7)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定标原则及服务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补充答疑”的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以“补充答疑”的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4投标人提出异议截止时间2.4.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注:上述所有投标文件(资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应合并装订成册(份数详见前附表相关约定)。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3.2.2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具体规定进行报价。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计价方式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报价应是在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服务期限内并达到投标人所承诺的质量标准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所需费用的全部价格体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应包括一年内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利润和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津贴、高温费、劳保费、社会保险、服装费、人员食宿与交通、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事故赔偿、工具费、设备的日常保养及人工费)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应先到项目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实施地点位置、情况、道路、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参照执行苏财购[2020]52号文《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下资格审查资料为原件的复印件,关键信息齐全、清晰可辨(钢印除外)。(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2)提供有效的计量认证CMA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其附表中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提供计量认证CMA完整的附表);(3)书面声明。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中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单独装订成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递交代理机构。3.6.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4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4.1.1投标文件应密封装订。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4.2投标文件的提交4.2.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提交。4.2.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拒收并退回:1)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6条、第4.2条规定进行编制和提交。4.3.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1.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1.1规定的时间、地点。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2;5.2开标程序5.2.1开(唱)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监管人员出席开标会的有关人员姓名;(3)招标人或其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4)当众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服务期、报价、授权委托人及其他内容;(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由招标人答复并制作记录,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同;(6)开标会议结束。5.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当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且在处罚期内。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无效标书条款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投标函及相关投标资料未按要求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委托时间少于投标有效期的;(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招标文件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7)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标的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9)与招标文件提供的采购需求不相适应的;(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或期限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要求;(1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技术服务方案明显未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编制,与项目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12)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3)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付款方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5)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6)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非有效证书复印件,关键信息不齐全、未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印章(或签字)的;(1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或超时解密的。因故障因素导致所有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均不能解密的除外。(18)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3.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凡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无效标条件,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6.5重新招标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7.评标结果公告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供应商认为评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8.合同授予8.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8.2中标通知招标人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3履约保证金8.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8.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8.4签订合同8.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8.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采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9.6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提起投诉。提起投诉应当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9.7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现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若有以上现象,评委将根据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10.付款方式10.1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重新招标与不再招标A、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采取改进措施后重新招标:(1)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2)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个的。B、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存在上述A条情形的,属于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招标人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等条款评审、确定潜在的中标人。11.2其它内容投标人须对投标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3实行政策本项目中采购的产品,须符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如有)。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当发现的不明确或不一致,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按已明确的规定评标;当发现的不明确或不一致,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时:⑴凡是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不明确或不一致,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⑵凡不是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影响评审的,剔除该因素进行评审;其它情形的,以现行法律法规约定为准;凡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⑶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3.其他1、本招标文件时间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为准,所涉及金额的币种均为人民币。2、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视同已踏勘过项目现场和研究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无保留地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含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3、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14.合同签订相关事项14.1签订合同14.l.1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4.1.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4.1.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设备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4.1.4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14.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14.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14.3履约保证金14.3.1本项目需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14.3.2代理服务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缴纳,请投标人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15、其他15.1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15.2本文件中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15.3、采购项目需满足的政府采购政策目标和具体支持对象。15.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参加投标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15.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5.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5.4政府采购落实信用审查、信用承诺、信用报告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使用信用记录、信用报告和落实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盐公管办﹝2020﹞3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盐财购﹝2021﹞19号)。15.5政府采购落实“政采贷”政策,依据《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15.6政府采购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15.7、政府采购落实(苏财购﹝2022﹞51号)。15.7.1政府采购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盐财购﹝2023﹞17号)。15.7.2政府采购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15.7.3政府采购落实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办﹝2023﹞52号)。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价款本项目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元)。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遵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要求执行食品安全抽检工作。2.抽样时间:按照甲方实际需求确定时间。3.抽样地点:根据甲方实际工作要求确定具体抽样地点。4.抽样人员:每次抽检由乙方安排2名以上具备食品抽样资格的工作人配合采购方抽样,承诺配备能同时出动2组(2人一组)或以上专业抽样人员。5.样品运输:由乙方负责,并确保样品安全。6.交通工具:乙方单日能安排配套的抽样车辆2台(提供行驶证),并配有车载冰箱。7.乙方在完成抽样检验工作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检验检测数据分析研判并编制检验检测结果分析报告提供给甲方。8.乙方在检验过程中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或较高风险问题的(如食品中检出非食用物质,致病性微生物,或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等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重要安全问题),应在发现问题并确认无误后24小时内填写《食品安全抽检限时报告情况表》,将问题或有关情况报告甲方。9.乙方在抽样时应向甲方提供技术指导,提高抽样的针对性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合同期内食品(不含餐具)抽检不合格率不低于2%。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须提供税务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的预付款,服务期满考核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服务期满当年年底付清余款(以上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四、检验期限:1、原则上乙方应在抽样之日起3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组织抽检监测工作的甲方与乙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检验结论由乙方报送甲方。检验结论为合格的,在做出结论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在结论做出后的2个工作日内报送。五、知识产权:乙方保证其对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六、履约保证金6.1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七、违约责任:按照标书的规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1、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一切非因甲方过错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2、乙方因违反抽样、检验、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承检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3、乙方对检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取消其承检资格,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4、涉及抽样的全部情况包括数据及结果,投标人必须对抽检监测的结果及数据等信息保密,不得向除采购方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否则取消其承检资格;如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5、对中标人在开展抽检监测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的,取消其承检资格。6、除采购方同意外,中标人不得将检验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验机构检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检资格。7、每次任务的抽检品种和项目由采购方确定,中标人必须具备该任务所有检验项目的资质认定CMA资质,检验项目的检验方法需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江苏省地方标准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要求一致,方有资格承担该任务。如中标人均不具备承检资格,采购方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另行委托其他所有项目均取得资质认定CMA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8.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8.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九、诉讼9.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盐城市大丰区。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0.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0.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指标文件有关条文执行。10.3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年月日年月日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书(参考格式)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组织对(项目名称)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进行了履约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预算金额承接单位合同时间项目开始时间项目结束时间项目联系人验收情况和验收意见(可另附)验收小组(签字): 年 月 日供应商确认意见(签章): 年 月 日采购人确认意见(签章): 年 月 日第四章项目需求一、抽检品种、检验项目:详见附件:《盐城市大丰区2025年(第二批)食品监督抽检项目》计划注:抽检品种及抽检项目从《盐城市大丰区2025年(第二批)食品监督抽检项目》计划中筛选(具体情况以采购方抽检计划为准,检测项目按标书中相对应项目执行),具体结算以实际完成批次为结算依据。二、其它说明:㈠、商务要求1、投标报价包括:人力成本、设备成本、购样费、检验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总和,采购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服务期:一年3、完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㈡、技术要求1、基本要求:①抽样时间:按照采购方实际需求确定时间。②抽样地点:根据实际工作要求,由采购方确定具体抽样地点。③抽样人员:每次抽检由中标人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配合采购方抽样,承诺配备能同时出动2组(2人一组)或以上专业抽样人员。④抽样办法:根据检验项目及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采样方法及采样数量抽取样品。⑤检验依据: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江苏省地方标准或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要求一致。⑥样品运输:由中标人负责,并确保样品安全。⑦样品检验:由中标人负责,并对样品检验结果负责。⑧交通工具:中标人单日能安排配套的抽样车辆2台(投标时提供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配有车载冰箱。⑨抽检方案:由采购方提供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2、工作要求:①中标人负责提供每次抽检所需的交通工作,积极配合抽检工作。②实验室检验设备、检验人员充实,能满足食品检验的特殊要求,能按时按质完成抽检任务,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③中标人技术服务水平高,采样操作规范,实验室质量控制严格,中标人须以承诺函的形式承诺近3年无食品检验数据严重质量问题。④中标人应按照专业操守尽职尽责,根据国际国内的相关标准进行样品的抽样、检验及判定工作,并且按当次抽检方案约定日期出具体检验报告;在采购方与第三方同等的条件下,中标人应优先完成对采购方的抽检和监测任务。⑤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遵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执行。⑥中标人对其抽取的样品负责,检验结果反映送检样品的真实状况。⑦中标人应针对每次任务提供承接项目的质量保障计划、措施和结果,保证原始记录规范完整,并接受采购人组织的专家检验及评估。㈢、其他事项①中标人必须自觉接受采购方的考核、检查、比对。②投标人须具有与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相匹配的工作人员、仪器设备、实验室环境设施;③投标人须拥有安全有效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信息分析汇总人员,能够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上报和结果分析工作。④投标人须同时承担抽样任务的,应当具有与抽样工作相匹配的专职抽样人员、抽样工具、设备等条件;⑤投标人须具有承担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检验任务的工作能力;⑥投标人须检验活动中无重大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参加与检验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⑦中标入围单位数量为2家,每家完成的工作量为总批次的50%。大丰区2025年食品监督抽检公开招标计划(第二批)序号抽检任务检测项目小计批次购样费(元/批)检验费(元/批)检测费合计(元)抽检品种1酒白 酒酒精度、甲醇、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202葡萄酒酒精度、甲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三氯蔗糖103啤 酒酒精度、甲醛04配制酒酒精度、甲醇、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苯甲酸、山梨酸105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植物油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黄曲霉毒素 B1106动物油脂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丙二醇107肉制品预制肉制品(腌腊肉制品)过氧化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亚硝酸盐、胭脂红208熟肉制品(酱卤肉)亚硝酸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胭脂红、菌落总数、防腐剂混合使用占比、过氧化氢(仅限鸡爪)、氯霉素209食糖蔗糖分、还原糖分、色值、二氧化硫残留量、螨、不溶于水杂质、干燥失重、总糖分1010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酸价、菌落总数、过氧化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三氯蔗糖、苯甲酸、山梨酸2011其他方便食品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霉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酸价、过氧化值2012茶叶及相关制品吡虫啉、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灭多威、氧乐果、毒死蜱、克百威、啶虫脒、多菌灵、水胺硫磷2013淀粉及淀粉制品铝的残留量(限粉丝、粉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301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酸价、过氧化值、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霉菌、黄曲霉毒素B1、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3015乳制品蛋白质、酸度、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脂肪、非脂乳固体、霉菌1016饮料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大肠菌群、亚硝酸盐、耗氧量、溴酸盐、电导率、三氯甲烷1017蛋白饮料蛋白质、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1018果蔬饮料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占比、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安赛蜜、合成着色剂(视产品色泽而定)1019食用农产品蔬菜 按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和项目表执行(含动物源性)6020畜肉(猪、牛、羊等及其副件)8021禽肉(鸡、鸭、鹅等及其副件)6022鲜蛋(鸡蛋、其他禽蛋)6023淡水鱼、虾8024水果6025餐饮食品(含自制)酱卤肉亚硝酸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胭脂红3026熏烧烤肉制品铅、苯并[a]芘2027腌腊肉制品过氧化值、亚硝酸盐、氯霉素2028米面制品 馒头花卷(自制)、包子(自制):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油饼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5029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酸价4030即食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弧菌、铝的残留量 (以即食海蜇中 Al 计)4031花 生黄曲霉毒素B12032网红餐饮、网络餐饮、无堂食外卖专项根据计划开展专项抽样(奶茶、火锅、麻辣烫等消费群体多、关注度高的网红店,以及不提供堂食的外卖店,以美团,饿了吗top20筛选抽检对象)。5033“一老一小”食堂专项(含部分校外托管机构)根据计划开展秋学期学校食堂监督抽检、补充抽检未覆盖的养老机构和校外托管。20034动物源性单一肉类、动物血、速冻调制肉制品以本源检测为主(无检测能力机构可外包)4035小作坊食品特征指标,食品添加剂,可能存在的致病菌、药残、污染物质和非法添加物,12036食品生产企业按食品类别开展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食品安全指标检测10037合计1400注:抽检品种及抽检项目从《大丰区2025年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检测项目》中筛选(具体情况以采购方抽检计划为准,检测项目按标书中相对应项目执行),具体结算以实际完成批次为依据。第五章定标原则与评标标准一、定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组织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两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2名中标候选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符合本采购文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证明,否则不予认可。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鼓励节能及环保政策以投标(响应)主要(核心)产品(品牌)为准。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类目评分标准满分分值1投标报价(15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15(保留两位小数)说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评标后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注意: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2人员(18分)具有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相匹配的专职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以提供的人员岗位证明、学历、职称原件、社保证明等能证明在该单位供职的证明及清单为准,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不能同时申报):①专职抽样人员有一人得0.5分,最高得5分;②具有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相关检测职称的检验人员有一人得0.25分,最高得4分;③检验人员编配其中有正高职称的 1 人得 2 分;高工或博士 1 人得 1 分;检验人员中有硕士或中级职称的,每有5人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 3分。(职称和学历分数就高计算,不重复计算)④检验人员中获得食品检验检测类奖的省级以上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得1分;或检验人员中在省级食品检验检测类的比赛(评比)中获奖的加3分,在市级食品检验检测类的比赛(评比)中获奖的加2分,在县级食品检验检测类的比赛(评比)中获奖的加1分,没有不加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最高得3分。⑤检验人员中有国家级中国合格评审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审员或国家级资质认定(CMA)评审员资质资质的加3分;具有省级资质认定(CMA)评审员资质的加2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注:投标时需提供相关人员岗位证明、学历、职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有材料应当清晰可识别。(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时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在本单位缴纳保险清单作为证明,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印章,应提供官方二维码查询。)上述事项一旦发现造假情形,一律不得分。183实验室设备及车辆(26分)根据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进行评价:具有满足食品安全检测的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气相色谱、液相色谱、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电感耦合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监督抽检 食品药品安全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盐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