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主机及其附属设备招标公告(浙江青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2025)



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主机及其附属设备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对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主机及其附属设备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5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
 
项目名称: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主机及其附属设备
招标序号:青发改能源抽蓄(2025)-002号
招标人:浙江青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0571-86021249、13335719494
一、招标项目内容:货物(水泵水轮机、发电电动机等)
二、招标控制价:98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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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公示招标文件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主机及其附属设备.pdf

上传预公示主机及其附属设备技术规范及清单.pdf

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主机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文件招标序号:青发改能源抽蓄(2025)-002号招标人(盖章):浙江青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人(盖章):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时间:2025年8月日备案单位(盖章):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时间:2025年8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0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44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58.93第四部分合同附件114第五章供货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16.117商务标格式资格标格式.122资信标格式.138技术标格式.1442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主机及其附属设备招标公告招标序号:青发改能源抽蓄(2025)-002号一、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4〕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青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负责本项目主机及其附属设备招标事宜。行政监督部门为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二、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浙江省青田县。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安装4台单机容量300兆瓦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00兆瓦。电站枢纽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等建筑物组成。上水库正常蓄水位560m,死水位524m,调节库容929万m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112m,死水位84m,调节库容为929万m³。本工程按其装机容量确定为一等大(1)型工程。上水库大坝及泄洪设施、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开关站、下水库大坝等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进厂交通洞、通风兼安全洞、库岸公路等次要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临时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项目估算总投资约78.07亿元。3.交货期:暂定1460日历天。具体根据青田抽水蓄能电站总体计划安排,本电站设备供货计划以4台机组分别于2029年11月30日,2030年02月28日,2030年05月31日,2030年06月30日投入商业运行作为参考。卖方应从合同签订开始,按以上进度计划安排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供货等工作。以上进度计划将根据实际工期进展进行更新调整,卖方应相应调整合同工作计划。三、招标范围: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主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厂内组装、出厂试验、包装、保险、运输、到货交接验收、指导安装、指导调试试机(含联动调试)、参与安装验收、负责机组调试及启动试运行、技术指导、技术交流、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主机及其附属设备主要包括:水泵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发电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水力机械辅助系统、机组在线监测系统、发电电动机出口电压设备、起动回路设备、厂用电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系统等设备以及相关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四、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泵水轮机和发电电动机制造商。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机组的供货业绩(一个合同至少同时包括水泵水轮机和发电电动机)。注:1)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业绩品牌应与投标人本次投标的品牌相一致。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工程所在地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3)分包业绩不予认可。4)投标人所提供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供货合同;若上述证明材料中相关指标、供货内容无法反映的,可以补充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或技术协议为依据,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应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2.2025年月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登录系统下载。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六、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也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在中心开标。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七、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八、联系方式招标人:浙江青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先生联系人:张业高地址:丽水市青田县瓯南街道景云小区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636号电话:0571-86777620电话:13335719494行政监督部门: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578-6839036公告发出时间:2025年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浙江青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青田县瓯南街道景云小区联系人:周先生电话:0571-8677762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636号联系人:张业高电话:133357194941.1.4招标项目名称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主机及其附属设备1.1.5工程项目名称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主机及其附属设备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交货期交货期:暂定1460日历天。具体根据青田抽水蓄能电站总体计划安排,本电站设备供货计划以4台机组分别于2029年11月30日,2030年02月28日,2030年05月31日,2030年06月30日投入商业运行作为参考。卖方应从合同签订开始,按以上进度计划安排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供货等工作。以上进度计划将根据实际工期进展进行更新调整,卖方应相应调整合同工作计划。1.3.3交货地点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现场1.3.4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不采用形式:不采用1.9.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http://lssggzy.lishui.gov.cn/)网上发布1.10.1分包允许,分包必须经招标人书面认可;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卖方不允许分包。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11.4偏差允许,偏差范围:非实质性要求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答疑补充文件(如有)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前形式:书面向招标人提交(发送至邮箱185650717@qq.com,并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确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http://lssggzy.lishui.gov.cn/)网上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形式: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http://lssggzy.lishui.gov.cn/)网上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形式: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4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玖亿捌仟壹佰万圆整(¥981000000)元,风险控制价为:人民币玖亿壹仟伍佰万(¥915000000)元。如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额担保,作为履约担保的一部分。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缴纳事项:(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电汇。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开具对象为浙江青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必要的基本信息。3.4.1投标保证金②以电汇方式提交的,转入虚拟子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如无法写全,可以仅注明项目名称的简写);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登记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单位名称、基本户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交易主体信息库中资料。收款单位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专户开户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银行帐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人进入系统后,在2.0平台上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后进入“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生成和查看本单位该标段的虚拟子账号。)(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纸质保函(保单)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视作到帐。(3)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擅自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4)投标人不诚信投标或提供虚假证件或业绩证明材料的。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1、需从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如无法从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诚信库中获取的,则由投标人自行上传相关材料的复制件至投标文件中):/。2、需上传复制件的材料:a、企业营业执照、制造商声明函;b、投标人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c、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注:要求上述证明材料上传(或从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诚信库中获取)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2、2023、2024)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不作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上传原件的复制件。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为防止投标人漏盖章的风险,建议电子版投标文件可每页加盖电子印章。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单位实体公章与单位电子章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可相互替换使用。法定代表人签字与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可相互替换使用。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LSSTF)。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拒收。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上午9时00分(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6.1履约保证金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具有担保经营业务资格的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开具的保函(格式参考附件7《履约保函格式》),或者为现金、汇票、支票,或向具有保证保险经营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履约保证保险。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格10%。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项目开标时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1、本项目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日之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投标文件进行补救,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人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系统后,紧接着就把解密锁插入电脑上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指令发出之后到解密截止时间之前有充足的解密时间,如果投标人网络或电脑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解密时间(若因投标人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退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锁不出故障。请各投标人提前购买配置好相关设备,并提前做好设备调试,以保证远程开标时与开标主场交互顺畅,开标开始时将滚动播放解说词,以对设备进行测试。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中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内容。不见面交易系统会员端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附件中的各项内容,确保能顺利参加本次项目的开标会议和交互全过程。3.本项目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解密开始时间为:企业入围完毕,系统提示的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始解密的30分钟内,具体以系统提示的截止时间为准。4.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5.本项目不见面系统开标网址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丽水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2.0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6.投标人可全程观看开标过程,不再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到现场开标。7.开标特别说明:(1)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3)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可以解密时开标可以继续进行;(4)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5)投标人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登录交易平台解密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造成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负责。(6)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中标单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一式柒份,壹份正本,陆份副本。招标文件软件版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新增若干个备用模块,以便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相应前一模块未能容纳相应内容的,可在该模块填写。如无,则不须填写。投标文件图纸(如有)可以在“大附件上传”模块上传,上传内容格式为压缩包格式。前附表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地点1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月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http://lssggzy.lishui.gov.cn/下同)2发放招标文件同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http://lssggzy.lishui.gov.cn/)3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前往建设地点做好现场踏勘工作项目所在地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交异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前提交方式:书面向招标人提交提出异议(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5650717@qq.com,并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确认;原件递交至代理公司地址)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时间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涉及其他修改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发布补充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6交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青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前附表一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8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青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截止时间同前附表一青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3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11发中标通知书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上公告招标结果。11发中标通知书子交易系统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上公告招标结果。12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进行担保索赔,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地点:浙江青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13重新招标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其余投标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由招标人重新招标。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1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青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退还。15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0578-6839036;青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78-6818004前附表三-----重要事项说明序号事项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备注1资格后审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文件2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投标人CA登录后,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通过人脸识别,身份认证通过后才能进入开标环节。详见招标文件3资格审查时所需材料1、需从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如无法从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诚信库中获取的,则由投标人自行上传相关材料的复制件至投标文件中):/。2、需上传复制件的材料:a、企业营业执照、制造商声明函;b、投标人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c、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注:要求上述证明材料上传(或从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诚信库中获取)至电子投标文件中。4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单位实体公章与单位电子章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可相互替换使用。法定代表人签字与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可相互替换使用。详见招标文件5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未提供营业执照、制造商声明函的;2、资格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存在其他不满足资格条件的情形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范围上限的;5否决投标的情形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额度、交纳时间及内容有差错的;3、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到指定账号的;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5、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编制不规范等非交易系统问题而无法解密的;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格式填写或内容不全的;9、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0、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2、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或项目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13、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质量、验收标准、交货期要求、保修期要求的;1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15、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7需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项目采用2.0系统电子招投标,因2.0系统软件格式存在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或顺序不一致的情况,只要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均认定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系统软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3.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通过PC端签到。4.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以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格式为LSSTF的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丽水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2.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招标人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测试播放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选择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情况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出质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7需补充的其他内容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11及以上、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及以上完整版。(8)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有利于不见面开标环境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9)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需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10)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中的“下载”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4009980000。注: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前附表为准。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商务标1、投标函2、投标报价表3、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文件和资料资格标1、投标人提供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评审打分资料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制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制件】4、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5、投标保证金6、资格审查资料7、商务偏差表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相关证明资料复制件)资信标1、投标人提供的评审打分资料一览表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3、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相关证明资料复制件)技术标评审打分一览表(技术部分)技术偏差表辅机设备推荐品牌响应表项目人员组成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主要团队人员简历表技术标详细内容1、总体方案概述2、具体方案及结构设计(包括水泵水轮机、发电电动机、其他配套设备等)3、主要部件材质材料(包括水泵水轮机、发电电动机、其他配套设备等)4、具体设备特征和性能要求(包括水泵水轮机、发电电动机设备、其他配套设备等),相关表格填写详见“技术规范”5、设计方案6、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制造环境7、水泵水轮机转轮设计研发能力8、服务实施方案9、供货周期及保障措施10、指导安装、吊装维修方案11、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关键步骤分析及应对方案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团队人员启动调试及试运行的能力、经验13、质量保修期及售后服务方案14、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文件和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注:以上投标文件组成中不包括开标记录表。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制件以及:(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制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材料与评分业绩要求相同,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材料与资格业绩相同。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制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B)投标人按要求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如招标文件开标程序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不一致的,以不见面系统中开标程序为准):(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没有投诉的,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评分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评分。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三、评标程序(招标文件评标程序与开评标系统不一致的,以开评标系统中评标程序为准。)根据评标系统流程,评标委员会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完成后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资信评审和商务评审,并计算各投标人总得分,主持人宣布各项得分和总得分。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不进入下一步骤评审。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具体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四、评标分值设置: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50分,资信部分10分,商务报价部分40分。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50分)(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针对有效的投标方案文件,按招标文件文件和评分细则的要求,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值为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具体评分细则如下: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分值1水泵水轮机整体方案及结构设计根据投标人拟投水泵水轮机的整体布置形式以及转轮、主轴、主轴密封、水导轴承、导叶、蜗壳等主要部件的结构设计合理性、制造工艺先进性、安全可靠性;自动化元件、阀门、油泵、冷却器等附属设备的选型、性能、布置等横向比较酌情打分1~3分2发电电动机整体方案及结构设计根据投标人拟投发电电动机的整体布置形式以及推力轴承、定子、转子、导轴承、机架等主要部件的结构设计合理性、制造工艺先进性、安全可靠性;自动化元件、发电机冷却器等附属设备的选型、性能、布置横向等比较酌情打分1~3分3其他配套设备整体方案及结构设计根据投标人拟投进水阀、调速器、励磁系统、SFC、机压开关设备、机组状态监测等主要配套设备的整体方案及结构设计合理性、制造工艺先进性、安全可靠性等横向比较酌情打分0~2分4水泵水轮机主要部件材质材料根据投标人拟投水泵水轮机的转轮、主轴、主轴密封、水导轴承、导叶、蜗壳等主要部件材质材料与刚强度的优异性、先进性等横向比较酌情打分1~3分5发电电动机主要部件材质材料根据投标人拟投发电电动机的定子线棒、硅钢片、转子磁极、推力轴承、发电机轴等主要部件材质材料的优异性、先进性等横向比较酌情打分1~3分6其他配套设备主要部件材质材料根据投标人拟投进水阀、调速器、励磁系统、SFC、机压开关设备、机组状态监测等主要配套设备材质材料的优异性、先进性等横向比较酌情打分0~2分7水泵水轮机设备特征和性能要求根据投标人拟投水泵水轮机的压力脉动、“S”区特性、驼峰区裕量、飞逸特性等稳定性指标,效率、空化、出力/入力、流量等能量性能指标,空蚀、水推力、振动、噪音、1~4分7水泵水轮机设备特征和性能要求工况转换时间等保证值等横向比较酌情打分1~4分8发电电动机设备特征和性能要求根据投标人拟投发电电动机的主要电气设计参数、效率、绝缘及温升、轴系临界转速、其他参数(转动惯量、振动、噪音、冷却与润滑系统等)及自动化元件配置等性能横向比较酌情打分1~4分9其他配套设备设备特征和性能要求根据投标人拟投其他主要配套设备,如进水阀、调速器、励磁系统、SFC、机压开关设备、机组状态监测等主要配套设备的主要性能、设计参数、效率及其他参数等横向比较酌情打分0~2分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设计方案的详实性、完整性、符合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等横向比较酌情打分1~2分11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制造环境投标人分析具备生产本项目的生产能力,封闭厂房和净化车间,具有制造投标货物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的详细说明及图片(提供设备现场图及设备购置发票)横向比较酌情打分0~2分12水泵水轮机转轮设计研发能力根据水泵水轮机制造商的转轮模型开发能力、投标人独立试验台设置等横向比较酌情打分0~3分13服务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的服务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包括设计、生产、监造配合、第三方试验配合、供货、使用维护培训、项目验收等横向比较酌情打分0~2分14供货周期及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具体供货方案特别是供货程序、供货周期分析、进度计划等,以及保障按时供货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保障性等横向比较酌情打分1~3分15指导安装、吊装维修方案根据投标人指导安装方案、吊装维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横向比较酌情打分1~3分16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关键步骤分析及应对方案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关键步骤分析阐述,相应的应对保障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横向比较酌情打分1~3分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团队人根据投标人机组启动调试及试运行的服务方案及类似抽水蓄能经验分析,是否具有成熟的调试人员,人员资历、经1~3分17员启动调试及试运行的能力、经验验等横向比较酌情打分1~3分18质量保修期根据各供应商承诺的免费质量保修期进行评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基础上承诺每增加1年加0.5分,最高为1.0分0~1分19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响应速度、售后服务承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质保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等横向比较酌情打分0~2分注:缺项按0分计。2、资信部分评分标准(10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分值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验收时间或机组具备投运时间为准)具有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机组的供货业绩(一个合同至少同时包括水泵水轮机和发电电动机),每个业绩得1.5分,最多得6分。投标人所提供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以下①和②:①供货合同,②验收报告(含单机投运验收报告或工程完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初步验收证书或最终验收证书)或投运证明(含投运证明或运行证明或其他类型用户证明,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或管理部门章),上述资料须能体现设备可投入运行或设备满足合同要求的意思表述。若①和②材料中规模指标有不一致时,以②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中相关指标、供货内容无法反映的,可以补充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或技术协议为依据,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应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1)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业绩品牌应与投标人本次投标的品牌相一致。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工程所在地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3)分包业绩不予认可。4)投标资格证明中的业绩可以作为本项计分业绩。5)同一个合同仅计一次分。62投标人认证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4分,每少1个扣2分,最低得0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制件。43、商务报价评分标准(40分)平均价下浮法(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2)报价平均值:进入评分范围且报价不低于风险控制价(风险控制价金额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写明)的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投标评标价在4个及以下时直接计算算数平均值;投标评标价在5个至7个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投标评标价在8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次高价和一个最低、次低价)。(3)评标基准值:a.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前,从1%、1.5%、2%中随机抽取一个百分数,作为下浮值;b.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计算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报价平均值×(1-下浮值)(4)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40分);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5分;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分不足10分的,计为10分。4、投标人总得分总得分=技术得分+资信得分+商务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得分情况,从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总得分若出现并列时,则以商务报价低者排列在前;商务报价也相同时,则以资信得分高者排列在前;资信得分相同时,则以技术得分高者排列在前;技术得分也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决定中标侯选人。5、评委推荐预中标人和确定中标人的办法5.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结果汇总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取1名中标候选人名单。5.2、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应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5.3、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书面报告备案。通过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5.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评标纪律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封闭的环境中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工程名称:买方:卖方: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签订地点: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买方:卖方:鉴于买方为实施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拟向卖方采购主机及其附属设备(简称“合同货物”),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合同货物,买方、卖方双方就合同货物的采购订立本协议。一、词语含义本协议中所用词语的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相应词语的含义相同。二、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文件;2.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3.中标通知书;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招标文件;7.投标文件;8.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上述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一致,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照上述文件所列顺序为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卖方承诺除偏差表释明外已完全响应买方招标文件,若发生投标文本与招标文本不一致的,则买方有权选择以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三、合同标的卖方应按照合同供应的合同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见《供货范围、分项价格及交货进度表》(附件1)。四、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含税),其中合同设备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含13%增值税),技术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含6%增值税)。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其构成详见本合同附件1中的《供货范围、分项价格及交货进度表》。五、质量保证水泵水轮机发电电动机组质保期从每台机组签发《启动验收鉴定书》后开始计算,质保期为不少于24个月(具体结合投标承诺执行),附属设备从最后一套机组签发《启动验收鉴定书》后开始计算,质保期为不少于24个月(具体结合投标承诺执行)。其他关于质量保证的约定见通用和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六、承诺1.卖方承诺按合同约定向买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货物和服务。2.买方承诺按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3.卖方承诺按照合同的技术要求制造合格的合同货物,按照工期要求及时供货,在合同签订、生产制造、履约及售后服务等阶段避免出现不诚信行为。4.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合同价款及其他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办理保理事项。5.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七、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八、份数本合同一式贰拾份,买方执拾份,卖方执拾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签署页买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2025年月日地址:邮政编码:项目联系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卖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2025年月日地址:邮政编码:项目联系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1.1.1.6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1.1.1.7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1.1.8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1.9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10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1.1.2.1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1.1.2.2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3合同价格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2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1.1.4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1.1.5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1.1.6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1.1.7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1.1.8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1.1.9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设备的确认。1.1.10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1.1.11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1.1.12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1.1.13工程1.1.13.1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1.1.13.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1.1.14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5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6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供货要求;(8)分项报价表;(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他合同文件。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1.5联络1.5.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1.5.2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1.5.1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1.5.3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1.5.1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1.6联合体1.6.1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1.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1.6.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1.7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2.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3.合同价格与支付3.1合同价格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3.2合同价款的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3.2.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3.2.2交货款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60%:(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4)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3.2.3验收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25%。3.2.4结清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5%。如果依照合同第9.1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5%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3.3买方扣款的权利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4.1监造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1.1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4.1.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4.1.3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4.1.4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1.5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2交货前检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2.1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4.2.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2.3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2.4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5.1包装5.1.1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5.1.2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5.1.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5.2标记5.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5.2.2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5.3运输5.3.1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5.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5.3.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5.3.4卖方在根据第5.3.3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5.4交付5.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5.4.2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5.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6.1开箱检验6.1.1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6.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6.1.3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6.1.4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6.1.5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6.1.6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机及其附属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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