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粮食烘干中心建设招标公告(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
延平区王台镇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格式)
1.招标条件
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7020701801130001的延平区王台镇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已由福建省延拓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补助及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思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延平区王台镇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延平区王台镇埂尾村道与316国道交叉口;
2.3.工程建设规模:王台镇烘干中心拟按日烘干量300吨规模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建设约1200平方米的钢构厂房(其中高度15米的约850平方米、高度6米的约350平方米),以及供排水、强弱电、设备安装基础等附属工程;购置粮食烘干机、热源设备、清选机、烘前仓、烘后仓、输送机、提升机、数字化管理系统等成套的烘干设备;
2.4.投资总额: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500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并配合委托人办理相关报批工作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服务。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项目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2.6.2.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工艺设计、智能化设计、道路设计、基坑边坡支护设计、景观设计、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气系统、通风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人防工程、管线综合设计、装饰工程设计、绿建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粮食仓储规范(如《粮食仓库建设标准》LS/T 80082010)、绿色建筑及节能要求;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所有设计内容。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开工,工程建设周期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不适用;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13至2025-09-0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电子保函(包括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函、电子担保保函)、②现金形式、③南平年度投标保证金三种形式之一,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5-09-03 08: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注: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5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06590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交易网(http://www.ggzy.np.gov.cn/yp/)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 邮编:353000
电话:18706015683 传真:/
联系人: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思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5号四鹤广场四层 邮编:353000
电话:0599-8620511、15259180702 传真:/
联系人:小卢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平市分行
帐户名称: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帐 号:2033 5079 9001 0000 0556 151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授权委托书无电子章.pdf
招标公告.pdf
埂尾设施农(国道路口)(1).rar
招标正文.doc
招标文件正文.pdf
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骆翔系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本单位没有电子印章,现授权福建思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发布延平区王台镇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的招标文件、变更公告、补充通知、答疑、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文件相关事宜,本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作为电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授权方无权转让,特此授权。委托人(盖章):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5年7月28日招标公告(格式)1.招标条件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7020701801130001的延平区王台镇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已由福建省延拓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补助及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思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延平区王台镇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2.2.建设地点:延平区王台镇埂尾村道与316国道交叉口;2.3.工程建设规模:王台镇烘干中心拟按日烘干量300吨规模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建设约1200平方米的钢构厂房(其中高度15米的约850平方米、高度6米的约350平方米),以及供排水、强弱电、设备安装基础等附属工程;购置粮食烘干机、热源设备、清选机、烘前仓、烘后仓、输送机、提升机、数字化管理系统等成套的烘干设备;2.4.投资总额: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500万元;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2.6.招标范围和内容2.6.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并配合委托人办理相关报批工作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服务。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项目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2.6.2.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工艺设计、智能化设计、道路设计、基坑边坡支护设计、景观设计、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气系统、通风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人防工程、管线综合设计、装饰工程设计、绿建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粮食仓储规范(如《粮食仓库建设标准》LS/T80082010)、绿色建筑及节能要求;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所有设计内容。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开工,工程建设周期6个月。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不适用;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获取招标文件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13至2025-09-0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5.评标办法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电子保函(包括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函、电子担保保函)、②现金形式、③南平年度投标保证金三种形式之一,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7.投标文件的递交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5-09-0308: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注: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8.费用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5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06590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9.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交易网(http://www.ggzy.np.gov.cn/yp/)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邮编:353000电话:18706015683传真:/联系人:向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思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号四鹤广场四层邮编:,5,353000电话:0599-8620511、15259180702传真:/联系人:小卢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平市分行帐户名称: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帐号:20335079900100000556151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公告(格式)1.招标条件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7020701801130001的延平区王台镇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已由福建省延拓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补助及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思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延平区王台镇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2.2.建设地点:延平区王台镇埂尾村道与316国道交叉口;2.3.工程建设规模:王台镇烘干中心拟按日烘干量300吨规模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建设约1200平方米的钢构厂房(其中高度15米的约850平方米、高度6米的约350平方米),以及供排水、强弱电、设备安装基础等附属工程;购置粮食烘干机、热源设备、清选机、烘前仓、烘后仓、输送机、提升机、数字化管理系统等成套的烘干设备;2.4.投资总额: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500万元;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2.6.招标范围和内容2.6.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并配合委托人办理相关报批工作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服务。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项目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2.6.2.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工艺设计、智能化设计、道路设计、基坑边坡支护设计、景观设计、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气系统、通风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人防工程、管线综合设计、装饰工程设计、绿建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粮食仓储规范(如《粮食仓库建设标准》LS/T80082010)、绿色建筑及节能要求;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所有设计内容。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开工,工程建设周期6个月。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不适用;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获取招标文件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13至2025-09-0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5.评标办法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电子保函(包括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函、电子担保保函)、②现金形式、③南平年度投标保证金三种形式之一,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7.投标文件的递交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5-09-0308: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注: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8.费用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5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06590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9.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交易网(http://www.ggzy.np.gov.cn/yp/)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邮编:353000电话:18706015683传真:/联系人:向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思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号四鹤广场四层邮编:,5,353000电话:0599-8620511、15259180702传真:/联系人:小卢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平市分行帐户名称: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帐号:20335079900100000556151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公告(格式)1.招标条件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7020701801130001的延平区王台镇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已由福建省延拓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补助及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思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延平区王台镇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2.2.建设地点:延平区王台镇埂尾村道与316国道交叉口;2.3.工程建设规模:王台镇烘干中心拟按日烘干量300吨规模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建设约1200平方米的钢构厂房(其中高度15米的约850平方米、高度6米的约350平方米),以及供排水、强弱电、设备安装基础等附属工程;购置粮食烘干机、热源设备、清选机、烘前仓、烘后仓、输送机、提升机、数字化管理系统等成套的烘干设备;2.4.投资总额: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500万元;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2.6.招标范围和内容2.6.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并配合委托人办理相关报批工作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服务。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项目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2.6.2.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工艺设计、智能化设计、道路设计、基坑边坡支护设计、景观设计、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气系统、通风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人防工程、管线综合设计、装饰工程设计、绿建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粮食仓储规范(如《粮食仓库建设标准》LS/T80082010)、绿色建筑及节能要求;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所有设计内容。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开工,工程建设周期6个月。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不适用;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获取招标文件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13至2025-09-0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5.评标办法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电子保函(包括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函、电子担保保函)、②现金形式、③南平年度投标保证金三种形式之一,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7.投标文件的递交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5-09-0308: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注: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8.费用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5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06590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9.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交易网(http://www.ggzy.np.gov.cn/yp/)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邮编:353000电话:18706015683传真:/联系人:向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思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号四鹤广场四层邮编:,5,353000电话:0599-8620511、15259180702传真:/联系人:小卢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平市分行帐户名称: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帐号:20335079900100000556151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省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专用本报建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延平区王台镇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编号:E3507020701801130001招标人: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盖招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思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卢滢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卢颖吟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2025-08-13使用说明1.《福建省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设计招标文件》是在《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文件(2013年版)》示范文本基础上,结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我省实际情况修订的,适用于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2.《设计招标文件》范本分为《通用本》和《专用本》。《通用本》是所有建筑工程设计招标项目都通用的,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统一印制,招标人和投标人自行购买和使用;《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设计招标文件》范本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和发售。3.《设计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第6章设计有关资料和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等内容。《通用本》列出招标文件各章节全部内容或格式。其中,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中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章中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章中的“合同条款前附表”、“招标项目专用的合同条款数据表”、第5章中的“设计任务书”、“设计服务要求”、“工程勘察要求”、“其他要求”第6章中的“设计有关资料”、第7章中的“招标项目补充的投标文件格式”和附录“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等内容在《通用本》中只列出格式,具体内容应当由招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结合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在《专用本》中编写。除《专用本》约定的内容由招标人编写外,原则上,招标人应引用《通用本》全部内容,不可随意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通用本》固有内容的,应当将其修改的内容填入《专用本》中“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中,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4.《设计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专用本》内有约定的招标文件内容,从《专用本》的约定;《专用本》无专门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如某些内容前后不一致,则《通用本》与《专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不一致的,以后者内容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设计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5.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6.《设计招标文件》范本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省厅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后发布。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设计招标文件》范本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设计处反映。目录第1章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5招标公告(格式)5第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9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10投标须知前附表(格式)11投标须知和附件21一、投标须知21(一)总则21(二)招标文件2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7(四)投标文件的递交32(五)开标35(六)评标36(七)合同授予38二、投标须知和附件42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43附件二问题的澄清44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48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49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50第2节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及标准数据表51一、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数据表(格式)53二、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55第3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58一、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58二、评标办法和标准59记名投票法59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9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69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格式)69第2节合同条款73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7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适用于设计项目)79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适用于设计项目)80第5章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99第1节工程概况99第2节设计任务书99第3节设计服务要求100第4节工程勘察要求[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100(本节仅适用于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100第5节其他要求102第6章设计有关资料103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104第1节资格审查文件105第2节商务文件格式117第3节技术文件131附录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135第1章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格式)1.招标条件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7020701801130001的延平区王台镇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已由福建省延拓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补助及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思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延平区王台镇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2.2.建设地点:延平区王台镇埂尾村道与316国道交叉口;2.3.工程建设规模:王台镇烘干中心拟按日烘干量300吨规模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建设约1200平方米的钢构厂房(其中高度15米的约850平方米、高度6米的约350平方米),以及供排水、强弱电、设备安装基础等附属工程;购置粮食烘干机、热源设备、清选机、烘前仓、烘后仓、输送机、提升机、数字化管理系统等成套的烘干设备;2.4.投资总额: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500万元;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2.6.招标范围和内容2.6.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并配合委托人办理相关报批工作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服务。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项目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2.6.2.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工艺设计、智能化设计、道路设计、基坑边坡支护设计、景观设计、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气系统、通风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人防工程、管线综合设计、装饰工程设计、绿建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粮食仓储规范(如《粮食仓库建设标准》LS/T80082010)、绿色建筑及节能要求;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所有设计内容。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开工,工程建设周期6个月。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不适用;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获取招标文件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13至2025-09-0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5.评标办法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电子保函(包括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函、电子担保保函)、②现金形式、③南平年度投标保证金三种形式之一,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7.投标文件的递交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5-09-0308: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注: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8.费用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5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06590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9.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交易网(http://www.ggzy.np.gov.cn/yp/)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邮编:353000电话:18706015683传真:/联系人:向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思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5号四鹤广场四层邮编:353000电话:0599-8620511、15259180702传真:/联系人:小卢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平市分行帐户名称: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帐号:20335079900100000556151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格式)说明:(1)本表各项应无例外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2)如某栏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中注明“不适用”。任何对投标须知内容的修改均应在本表后的“修改表”中反映,并保持原条款号不变。(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项目负责人:向先生电话:1870601568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思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5号四鹤广场四层项目负责人:小卢电话:0599-8620511、152591807021.2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划分招标项目名称:延平区王台镇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报建编号:/招标编号:E3507020701801130001标段划分:1招标人允许投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的标段数量:1招标人允许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1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1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上级资金补助及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4建设地点延平区王台镇埂尾村道与316国道交叉口1.5建设规模本设计项目的建设规模为:王台镇烘干中心拟按日烘干量300吨规模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建设约1200平方米的钢构厂房(其中高度15米的约850平方米、高度6米的约350平方米),以及供排水、强弱电、设备安装基础等附属工程;购置粮食烘干机、热源设备、清选机、烘前仓、烘后仓、输送机、提升机、数字化管理系统等成套的烘干设备(包括拟设计工程的用地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总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数、栋数等); 投资总额: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500万元。:1.6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并配合委托人办理相关报批工作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服务。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项目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工艺设计、智能化设计、道路设计、基坑边坡支护设计、景观设计、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气系统、通风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人防工程、管线综合设计、装饰工程设计、绿建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粮食仓储规范(如《粮食仓库建设标准》LS/T 80082010)、绿色建筑及节能要求(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所有设计内容(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招标人在本栏中已约定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则其设计费为/万元(占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1.7计划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6个月1.8设计周期方案设计优化:10日历日初步设计 :35日历日施工图设计 :35日历天,如招标人要求分阶段设计,具体设计周期以设计任务书为准,各阶段设计周期均不高于35日历日2.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投标人提交《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本前附表第21项、第22项。13.1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类别和等级,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要提出勘察的资质要求);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2)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3)设计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级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注册结构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国家贰级注册结构师,或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电气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暖通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给排水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职称(资格):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造价师,本项目造价编制负责人可外聘,须附上外聘委托协议书(格式自拟);(以上所列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并非所列专业均需配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应当有1名勘察项目负责人以及/名勘察专业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勘察现场施工专业负责人/名,资格(职称):/;勘察设计专业负责人/名,资格(职称):/;室内试验专业负责人/名,资格(职称):/;(以上所列各专业勘察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并非所列专业均需配备)(4)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定义见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相关条款。(5)信用要求:依法招标的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牵头人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时间及评价系统网址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另行通知,未明确应用前各投标人企业信用评分值均按满分计,明确应用后评价系统没有公布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计取。投标人应当按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之 “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提交有关资料。合格投标人(短名单)的评审办法和标准见第3章第2节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评审标准的相关规定。15.1踏勘现场和标前会时间地点(1)☑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2)标前会议:☑不组织□组织,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投标人在标前会议前提出问题的时间和方式:宜书面形式提交,会后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公告发布的电子交易平台之一提交,以确保所提出的问题不被遗漏。18.1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电子交易平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之一提交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2025-08-18 12:00(北京时间)之前。招标人发送澄清的方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电子交易平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发布,同时通过省行政监督平台备案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投标人领取文本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可不领取文本文件;投标人确有需要领取文本文件的,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领取。/112.3.3是否要求提交电子文档、演示盘和模型计算机文件:不要求提交展示图:不要求提交演示盘:不要求提交模型:不要求提交113.7备选方案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114.3、14.5设计费(勘察费)金额和计算办法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5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06590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7.765万,浮动幅度值:标准收费下浮40%;(2)基本设计收费:106590元,其他设计收费:/元;(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20.9 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0。设计费计算办法:根据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暂定价为人民币106590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1)工程设计收费基价=20.9+(20.9-9)÷ (500-500)×(500-500)=20.9万元 (2)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20.9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0)=17.765万元; 工程设计收费=设计收费基准价(17.765万元)×(1-40%)=106590元 最终设计费实际结算时以经有权审核单位或第三方审核单位审定后的施工预算(不含暂列金)为计费基数进行调整,并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浮动幅度值、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调整设计收费,无其他设计费。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范围为:/%(须标明“+”或“-”)。勘察费计算办法:/。116.1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90日历天。117.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和金额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电子保函(包括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现金形式、南平年度投标保证金三种形式之一。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8月23日发布的《关于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电子保函试运行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站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站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或担保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标文件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702070180113000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交易平台要求决定是否要求备注)。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户 名: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帐 号:2033 5079 9001 0000 0556 15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平市分行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投标人须按南建筑(2016)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在开标当日应未失效,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4]33号规定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无需补足。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在开标当日应未失效,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④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出具且内容应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内容要求(如: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函额度等,具体格式见投标须知附件三或《专用本》另附格式),并将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险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商务文件投标函“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部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一并将保函或保险保单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做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18.1投标文件份数□采用线下书面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正本 ,/套副本。商务文件:/正本 ,/套副本。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正本 ,/套副本。其他技术文件(计算机文件、展示图、演示盘、模型):如前附表第13项有明确要求时,须提供一套。☑采用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签名、加密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线下书面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内容:/(制作要求同上)书面投标文件提交内容:/(以上书面提交的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如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998-0000、0599-8317118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签名、加密投标文件并上传至系统119.1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的总包封要求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按照本须知19.2、19.3和19.4规定的包封、密封和标志后,不需要进行总包封。19.2包封要求采用网上电子招标,19.1条款不适用。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219.6招标人是否提供包封袋招标人不提供包封袋。220.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地点: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收件人:(电子交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221.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采用资格后审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9-03 08:30(北京时间)。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采用线下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分钟开始接收。223.1开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将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用资格预审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由招标人另行通知。采用电子投标的,是否支持远程签到及解密□支持□不支持227.1评标办法采用记名投票法228.2公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yp/其它媒体/场所:/230.1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233.3未中标方案补偿不予补偿234.1监管部门部门名称:福建省延拓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电话:0599-8806880235.1其他电子投标的其它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不具名的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直至授标前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经查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无正当理由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4、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远程在线开始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45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5、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6、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为:自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在电子交易平台和省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为: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将中标结果的事项在电子交易平台和省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7、投标人无需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招标文件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8、对技术文件的评审采用暗标式评审办法,即电子评标系统自动生成各投标人的编号后,交由评委会进行评审,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确定后,电子评标系统自动核对并公布其对应的投标人。9、技术文件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工程项目名称等);排版要求:文字、表格部分页面上、下、左、右页边距均为2.5cm;正文、插图图名及列表表名的字体应采用 Windows-Word 中文系统下的宋体,章节为小二号,其余字号小四号,字体均不得加粗,正文内容行间距为1.5倍行间距(图表除外);文字颜色采用黑色,图表颜色采用彩色;不得有页眉、页脚和页码。本项目为电子标。10、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得分。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由招标人代表及随机抽取的专家共同组成。其中:①. 招标人将视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派代表参与评标;② 若招标人决定不派代表或临时无法出席,则全部评标专家均从政府采购专家库或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投标须知和附件一、投标须知说明: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本投标须知包含了投标申请人须知,本节中的投标人包括了投标申请人,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也包括了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关于对投标人要求编制和提交《资格审查文件》。(一)总则1.工程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设计招标。1.1.招标项目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1.2.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划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划分标段的,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提出资格审查申请的标段数量(一个或多个标段)和招标人允许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以及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标段数量,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中做出说明。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1.4.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1.5.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1.6.招标项目发包的内容和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招标人原则上应约定由中标人承担方案设计及后续阶段设计和服务工作。对工程外观、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标志性工程和省重要大型工程,鼓励省外投标人与省内具有承担招标项目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以满足方案优化后续阶段的设计和服务需要。对于特殊项目,招标文件约定中标人仅承担方案设计的,则应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图设计的设计人。采用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规定方案阶段设计付费标准支付中标人。采用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规定方案阶段设计付费标准的80%支付中标人。如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委托中标人承接或参加后续阶段工程设计业务的,应说明支付中标人的设计费用,其设计费支付金额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中公布。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其承担工程勘察的内容应包括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配合服务。承担方案设计的,应包括为方案获得批准所需要的优化和修改的全部工作。承担施工图设计的,应包括工程所需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1.7.计划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1.8.设计周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招标人应给予中标人合理的设计周期,以保证工程的设计质量。中小型工程的初步设计时间不少于20天,施工图设计时间不少于30天;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时间不少于30天,施工图设计时间不少于50天。招标内容包括勘察的,招标人应给予中标人合理的勘察周期,以保证工程的勘察质量。乙级工程勘察项目的详细勘察时间不少于20天;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的详细勘察时间不少于30天;特殊性岩土分布地区勘察(如岩溶地区)时间应适当延长。2.资格审查方式2.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2.2.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第22项中明确投标人提交《资格审查文件》的地点和时间。经资格预审评审合格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的,只有进入短名单的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投标。2.3.采用资格后审的,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2.4.资格审查具体办法见第3章第2节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的相关规定。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至少应具备下列主体资格:(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应当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建筑专业事务所资质证书,并按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参加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投标活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应具有相应的勘察资质。(2)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企业,应当是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建筑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其行业协会或组织的推荐名单应由建设单位确认。(3)各种形式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上述要求。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中明确对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包括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人员的类型、数量和条件等。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投标人拟派出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3.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和格式要求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第3.1款和前附表第10项所列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审查资料。3.3.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除按本须知第3.1、3.2款提供组成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料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受法律约束。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3.4.招标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规定,提出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规模提出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6)省外入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未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己方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等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对未中标人是否给予经济补偿按投标须知第33条规定执行。5.踏勘现场和标前会议5.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在投标前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工程的设计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招标人在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或标前会议的,投标人应派人准时参加,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或标前会议的,不影响踏勘现场或标前会议的正常进行。如招标人决定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自行到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或标前会议均不需要点名或签到。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但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3.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在标前会议上提出要求澄清问题。但所有问题都应以前附表第11项、第12项规定的方式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此澄清和解答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方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管标前会议口头回答与否,最终均以书面文件为准。6.知识产权6.1.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将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及文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其他建设项目。6.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6.3.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未经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6.4.招标人按投标须知第33条规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经济补偿后,有权部分采用该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该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采用其投标设计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该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和费用,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6.5.联合体投标人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所有,或按联合体协议书另行约定。(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组成,包括下列内容:第1章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含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和格式第5章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第6章设计有关资料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含资格审查文件格式】7.2.除本投标须知第7.1款所述的招标文件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符合法定时间发出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招标人应当按照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不应擅自修改、补充条款,不得增设招标人有权废止评标结果或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的条款。其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出售、答疑和澄清、截标、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中标结果公示等招投标活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7.4.招标文件中严禁有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含钢量和混凝土用量等指标。7.5.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应当向招标主管监督部门报备。经监管部门审查认为其内容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招标人应及时改正。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方式和规定的时间之前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必要的澄清,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按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方式将澄清的文件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9.1.在投标截止期前15日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所有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按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相同方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2.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标明澄清、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是通过网站和有形市场发布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并及时向招标人领取相应的文本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文本文件的,视同已收到。若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标明澄清、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是以书面形式发布的,则投标人在收到后应立即签字或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但若招标文件是以无记名方式发出的,则无须回签确认收到。9.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按规定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9.4.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招标文件异议处理10.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0.2.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资格审查申请函(2)资格审查申请函附表:附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附表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和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附表3:授权委托书附表4: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设计(勘察)人员汇总表附表5:拟派出担任主要设计(勘察)人员简历表和注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附表6:设计(勘察)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到位承诺书附表7:投标人和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如有时)附表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附表9: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12.2.商务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2.2.1.投标函;附: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12.2.2.投标函附表;12.2.3.授权委托书(与资格审查文件一致的可以不再提交);12.2.4.投标报价表;12.2.5.设计单位技术实力、以往业绩、获奖情况、信誉(如有时);12.2.6.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12.2.7.服务保证(保证设计质量、进度,配合工程实施);12.2.8.其他(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12.3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2.3.1.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以及相应的计算机文件;12.3.2.展示图、演示盘和模型;与投标的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相应的可用计算机阅读的计算机文件以及技术文件的展示图、演示盘和模型等其他技术文件是否要求提交详见前附表第13项规定。12.3.3.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见第13.3款规定。13.对投标文件的要求13.1.招标人只允许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设计方案,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满足评标需要的全部资料。除非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不予考虑。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则执行本须知第13.7款的规定。13.2.投标文件应包含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第7章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和投标函附表。13.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技术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和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技术文件格式”。1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关技术方案和要求中不得指定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生产供应者,或者含有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生产供应者的内容。13.5.投标人不得通过故意压低投资额、降低施工技术要求、减少占地面积,或者缩短工期等手段弄虚作假,骗取中标。13.6.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反规定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投标人挂靠其他单位,或者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租借的方式获取资质证书,或者在其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签署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姓名等行为。13.7.如果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则投标人除提交正式投标文件外,还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备选方案应包括设计方案、图纸、投资估算表、备选方案报价书等满足评标需要的全部资料。13.8.采用电子投标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签名、加密投标文件。14.投标报价和合同金额14.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金额,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条中所述的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项目的设计范围、设计周期、以及设计服务内容的全部制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其根据为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14.2.合同金额为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的各项金额的总和,包括完成本投标须知第14.1款所确定的设计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14.3.招标人可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方法在招标文件中公布设计项目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设计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和费用组成〔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2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3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投标人如对招标人公布的设计收费金额、费用组成、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提出质询,招标人应按规定做出澄清,书面提出,招标人应按规定做出书面答复。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做出设计费报价,其设计费报价总额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设计费金额,其浮动比例也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浮动范围。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中标的设计费报价金额签订合同,不得就设计收费等实质性内容另行协商。如工程估算与经批准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后者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实调整设计费,但中标的设计费浮动幅度不变。设计费支付进度参照设计收费标准中工作量比例在设计合同中明确。本招标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费用组成、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14.4.本招标文件约定由中标人承担工程勘察的,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并包括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后续服务等内容)的费用应包含在勘察费的投标报价中;承担方案设计的,其为方案获得批准所需要的优化和修改的全部工作的费用也包含在设计费中;承担施工图设计的,其为工程所需的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现场服务的费用也都包含在施工图设计费中。14.5.招标内容包含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的,其勘察收费根据招标人委托的勘察范围和内容可参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相关规定计算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勘察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2)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3)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4)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比例。招标人的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是根据现有和参考临近工程项目的资料做出的估算;若资料欠缺,可采用工程投资额的1-3%进行估算,投资额较大或地质条件简单取小值、投资额较小或地质条件复杂取大值。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估算的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投标人如对招标人公布的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估算的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提出质询,招标人应按规定做出澄清。工程勘察工作范围和内容、勘察费和计算办法、勘察成果要求和勘察费支付办法等见招标文件《专用本》第5章第4节工程勘察要求[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中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现行规范的相应规定,在充分考虑工程勘察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工程勘察收费做出勘察费报价,其报价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金额,其上下浮动的幅度值也不得超过招标文件约定所允许的上下浮动的幅度值。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中标的勘察费报价金额签订合同,不得就勘察收费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招标人的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是根据招标时拟定的工程规模进行估算的,如实际规模与招标时拟定的规模有异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以最终确定的工程规模对应的实物工作量计算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和调整工程勘察收费金额,但其他因素不得作为调价的依据,投标时确定的浮动幅度值也保持不变。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内容的费用应包含在勘察费的投标报价中。14.6.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设计人(勘察人)支付的税金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合同金额中。14.7.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设计费和勘察费(如有时)的全部做出完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5.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15.1.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5.2.境外机构的投标人的报价若以可兑换货币报价的,则以投标截止期前1工作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但所有支付均使用人民币。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6.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招标人应当通过省公共服务平台和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间。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7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述金额和规定的提交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投标人以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将保函、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并将其清晰的扫描件(电子投标的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附件一并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见投标须知附件三相关格式。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格式从其规定。17.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3.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并在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的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17.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办法和标准》规定对细微偏差补正;(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8项规定份数的提交投标文件。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复)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18.3.投标文件应按具体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之处均应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8.5.投标文件之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正本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8.6.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是指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签字或盖章是指加盖个人电子姓名章或在指定位置打印姓名即可。(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识19.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必须分别单独装订、分别单独包封;技术文件中的展示图和计算机文件、演示盘、模型(如有时)的装订和包封见第19.5款规定。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的总包封要求见前附表第19项规定。19.2.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规定如下:(1)资格审查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中。(2)封套的封面上应标明:a.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b.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如有);c.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写明:资格审查文件)。封套的封面上还应注明:年月日时分(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所述开标日期和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并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3)封套的封口处均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9.3.商务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规定同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和标识,但投标文件内容应写明:商务文件。19.4.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识规定如下:(1)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统一用不超过150g/㎡的白色A3规格复印纸打印,每册均须使用白色纸装订成册(线装或胶装);正本封面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但所有副本均不得签字、盖章或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每册封面均须统一使用由招标人提供的A3纸封面;(2)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的正本(一套)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副本(套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密封在另一个内层包封,两个内层包封再合包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文件包封必须使用无字牛皮纸;如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相应的计算机文件时,须将计算机文件与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的正本一起包封。(3)内层和外层包封封面均必须分别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标有“用于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内层包封封面”和“用于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外层包封封面”字样的A3纸封面。(4)内层和外层包封上均不得盖章、签字等任何其他标识或文字。19.5.技术文件〔展示图、演示盘、模型(如有时)〕包封、密封和标识规定如下:(1)展示图不得签字、盖章或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展示图应单独包封。包封必须使用无字牛皮纸,不得签字、盖章或有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2)演示盘、模型均不得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演示盘(如有时)应随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副本一起包封。(3)模型(如有时)应在提交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的同时单独提交。模型应单独包封。包封上不得签字、盖章或有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19.6.招标人是否提供包封袋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若招标人已明确向投标人提供用于本招标项目的包封袋的,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并使用。19.7.采用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电子交易平台要求在专用本中具体约定。20.投标文件的递交(520.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21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给招标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20.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20.1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621.1.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投标人应在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资格审查文件》;资格预审审查合格并被确定为投标人的,其递交商务和技术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22项规定。21.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所制约的截止时间,均应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1.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1.4.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人。采用线上电子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电子交易平台拒绝接收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722.1.采用线下书面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期之前对投标价格的修改应附有相应细目的单价和价格。采用线上电子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撤回,修改后再提交。以其最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能更改投标文件。22.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识和发送,还要在内层和外层包封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2.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根据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23.开标(823.1.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包括打开按本须知第22条递交的修改与撤回通知书。采用资格预审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由招标人另行通知。采用线上电子开标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应为投标人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供便利和软件技术支持。招标文件应对电子交易平台是否支持远程解密进行明确,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明确告知投标人。23.2.采用线下开标的,开标程序:23.2.1.开标会在有关监督部门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由招标人主持;23.2.2.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或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封密情况,确定它们是否完整;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23.2.3.首先打开标有“撤回”字样的包封并宣读其内容。按本须知第21条已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3.2.4.开标时将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级别和注册编号、投标报价、设计周期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等投标函附表上所列明的内容,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的其他内容;23.2.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3.3.采用线上开标的,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组织开标,并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如实记录开标情况。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响应。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招标人应按照补救方案进行处理,同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或延期开标。23.4.采用线下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采用线上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当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当场作出答复;电子交易平台应当记录并保存异议的提出和答复情况。(六)评标24.评标委员会(924.1.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资格后审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24.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技术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1)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人数应不少于9人(含)(其中应包含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工程项目招标含勘察、设计的,评标委员会人数应不少于9人(含)(其中应包含不超过2名勘察专业专家)。凡带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评标,建筑专业专家不得少于专家总数的2/3。(2)评标委员会人数少于9人的,招标人代表为不超过1人,9人(含)以上的,招标人代表不超过2人。(3)设计项目:房屋建筑工程评标专家应以一级注册建筑师为主,评标专家应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工程设计类建筑(总平面规划)专业中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规划师执业资格的专家(除要求的结构专业专家外)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由一级注册建筑师担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应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工程设计类与招标工程项目相应的主导专业专家中随机抽取产生;勘察专业专家应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勘察专业中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专家随机抽取产生。已实施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由随机抽取产生的具有相应主导专业注册资格的专家担任。(4)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难以保证胜任评标工作或者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相应专业的评标专家数量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工程,招标人应按照《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闽政办〔2007〕221号)等现行的规定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24.3.评标委员会中的招标人代表,应为招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并能熟悉评标操作要求(包括电子评标系统操作,如有)。招标人代表在进入评标室评标时,应当将招标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职称(或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提交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没有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代表,应当全部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相应的专家。24.4.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在截标后(采用电子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抽取;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的,招标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密工作。25.评标原则(1025.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26.评标过程保密(1126.1.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有关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露。26.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或干扰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6.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的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7.评标(1227.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的规定。中小型设计项目评标办法可以采用“记名投票法”,大型设计项目宜采用“综合评估法”。工程项目招标含勘察、设计的,评标办法宜采用“综合评估法”。27.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规定进行评标。27.3.采用电子评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核对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27.4.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招标文件中应当合理确定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时限。(七)合同授予28.定标方式(1328.1.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5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1.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8.3.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28.4.本招标工程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其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9.中标公示(1429.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应包含: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排序,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中标候选人的勘察负责人(如有)、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相应的注册证书编号或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价、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项目业绩、评标委员会方案评审意见、异议渠道等。29.2.公示期间,招标人应向人民检察院查询中标候选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29.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十日。其公示内容包括中标人单位名称、勘察负责人姓名(如有)、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含专业、职称、注册情况;异议渠道等。29.4.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将按前附表第25项规定场所、网站等媒体进行。29.5.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即视为受理;按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向异议提出人发出不予受理告知书。29.6.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结果,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作出答复并向社会公开,同时通过省行政监督平台向行政监督机关备案。在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下一阶段招投标活动。30.中标通知(1530.1.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5日内按规定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30.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通过省行政监督平台向行政监督机关备案。31.签订合同(1631.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1.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前附表第26项规定的时间内,应派代表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地点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31.3.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导致招标人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中标差价等损失;导致招标人重新招标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等损失。31.4.中标人应当由投标时承诺派出的设计人员承担设计工作,其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应当在相应的设计文件上签字,并参加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与设计有关的会议,处理和解决与设计有关的问题。中标人不按投标时的承诺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设计合同;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负责赔偿,招标人可以直接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费用予以扣除。招标人应当将上述情况向招标监管部门报备。中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因其单位变动等特殊原因不能出任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出更换设计项目负责人申请,其替换人选的资格、经验和能力不得低于投标所报的人员。为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中标人未能按投标时的承诺派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的,应事先向招标人提出更换主要设计人员的书面申请并取得招标人同意,其替换人选的资格、经验和能力不得低于投标所报的人员。为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31.5.公示期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接到投诉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32.重新招标或经批准调整招标方式(1732.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32.1.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32.1.2.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32.1.3.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32.1.4.经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且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32.1.5.根据本投标须知第16条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32.2.招标方式已经核准的项目,连续两次招标失败的,经原核准机关审查批准,可以调整招标方式;其他项目由招标人自行决定调整招标方式。33.补偿和奖励(1833.1.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未中标设计方案的补偿对象、补偿费的标准、支付时间和方式。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评标排名在前(中小型项目不少于三名,大型项目不少于五名)的建筑工程设计投标人,招标人应给予未中标补偿,但承担设计的中标人除外。补偿金额应不少于投标文件制作成本,并适当考虑优秀设计方案的奖励金。非投标人原因,招标人最迟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天内支付未中标补偿金。33.2.招标人将与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后续设计服务合同,因此,招标人对其方案设计不再另行给予补偿和奖励。33.3.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设计方案的补偿对象、补偿费的标准、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优秀方案的奖励金(如有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项规定。投标人取得补偿(或奖励)之后,所投设计方案及成果的知识产权问题按照本投标须知第6.3款和第6.4款的约定。33.4.中标结果公示后,招标人终止实施项目,应按中标人已完成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设计费。34.招标项目监管部门(1934.1.招标项目所在地监管部门的名称和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项。3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该项目的行政监督机关依法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的要求。34.3.投标人对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过程、评标结果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异议的处理有关要求详《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闽建[2018]3号)第三十一至三十四条款规定。34.4.各市、县(区)招标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招标的监管,但不得干预正常的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投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闽建[2018]3号)的,招标监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全省通报,并记入有关单位和个人信用档案。35.其他35.1.有关投标须知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项。二、投标须知和附件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设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适用于线下书面投标评标的)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本评标委员会。(适用于线下书面投标评标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线下书面投标评标的应签字,线上电子投标评标的只需印刷体打印姓名)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设计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备注:线下书面投标评标的应签字、盖章;线上电子投标评标的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只需印刷体打印姓名即可)附件三保函、保险的格式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保函编号:(招标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项目名称及标段)标段的设计投标,(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投标保函额度)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1、投标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2、投标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查验保函网址:(必填)银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保函编号:(招标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项目名称及标段)标段的设计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投标保函额度)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1、投标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2、投标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查验保函网址:(必填)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投标保证保险(凭证)被保险人:(招标人名称):鉴于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接受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保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及标段)设计的投标,并向我方投保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号)。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投保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向被保险人提供投标保证保险。兹承诺,在收到被保险人书面通知,说明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条时,保证在7日内无条件地给付被保险人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的款项。1、投保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2、投保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本保险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被保险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本保险人,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险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本保险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查验保函网址:(必填)保险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说明:本章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本招标项目所选用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排序法”和“综合评估法”三者之一,须与招标公告发布的一致);第二部分为:第2节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评审标准及数据表,在“一”中招标人根据所选用的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在数据表中填入相应的数据,在“二”中规定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基本内容;第三部分为:第3节评标办法和标准及数据表,在“一”,由招标人根据所选用的评标办法填入相应数据,在“二”中列出“记名投票法”、“排序法”和“综合评估法”三种评标办法的基本内容。招标人应将“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数据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和“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评标办法和标准”配合使用。招标人应在第一部分所确定的评标办法基础上,从第三部分“一”中选择与该评标办法相对应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并对应第三部分“二”中评标办法和标准的基本内容在《专用本》中按数据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入具体数据填入数据。每一个招标项目只能选择一种评标办法。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招标人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思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延平区王台镇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编号:E350702070180113000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第2节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及标准数据表(根据招标项目所选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排序法/综合评估法),按照设计招标文件《通用本》规定的“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及标准数据表”相对应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入具体数据)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数据表(格式)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数据表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其中专家/人,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产生办法:/。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4.1资格审查办法确定投标人方式:合格制6有限数量制的短名单确定和评分标准(仅适用于有限数量制)(1)通过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不超过/个的,所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进入短名单,不再进行评分。(2)通过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个的,按照以下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排名在前个合格投标人进入短名单参加投标。评分标准如下: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信誉:/;认证体系:/;///说明:本表数据由招标人在《专用本》中填入。二、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1.总则本招标项目评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计委等7部委令第12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委局令第23号修订)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年8月4日通过)等国家、地方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2.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见“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前附表”第1项。本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适用于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3.资格审查委员会采用资格预审的,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其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的组成要求见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24条,具体确定方式见“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数据表(记名投票法)”第2项。采用资格后审的,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4.资格审查办法4.1.1.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在“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数据表第3项”中明确本招标项目所选用的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委员会分别按照下述的办法进行资格审查评审:4.1.1.1.1.1.采用合格制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本资格审查办法和标准第5条规定的“资格审查评审合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的,招标人向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通知书”,并确定投标人提交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开标的时间和地点;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招标人向其发出“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并告知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原因。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1.1.2.2.2.采用有限数量制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本资格审查办法和标准第5条规定的“资格审查评审合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再按照资格审查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按照资格审查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规定办法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短名单。招标人向进入短名单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通知书”,并确定投标人提交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开标的时间和地点;经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进入短名单的,招标人向其发出“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并告知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进入短名单的原因。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未进入短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2.2.采用资格后审的,按照本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第5条规定的“资格审查评审合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合格投标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下一程序的评审,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应否决其投标。5.资格审查评审标准只有全部满足下列资格审查文件评审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否则应否决其投标。1.2.1.(1)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7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并按规定盖章和签署;1.2.1.(2)由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随投标文件提供了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2.1.(3)具备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资质证书;1.2.1.(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交);1.2.1.(5)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的类型、数量和条件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要求的最低标准的(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包含对勘察负责人和其他主要勘察人员的要求);1.2.1.(6)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的规定要求;1.2.1.(7)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投标人应是招标人确定邀请参加投标的被邀请者;1.2.1.(8)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已附上联合体协议书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1.2.1.(9)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的。6.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评分标准(仅适用于资格预审的有限数量制)6.1.1.通过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数据表第4项(1)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6.2.2.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数据表第4项(1)规定数量的,审查委员会依据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数据表第4项(2)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6.3.3.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阶段对投标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7.资格审查结果7.1.1.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规定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短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7.2.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通过资格审查评审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第3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一、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记名投票法)(格式)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技术类专家5名;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1)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人数应不少于9人(含)(其中应包含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工程项目招标含勘察、设计的,评标委员会人数应不少于9人(含)(其中应包含不超过2名勘察专业专家)。凡带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评标,建筑专业专家不得少于专家总数的2/3。(2)评标委员会人数少于9人的,招标人代表为不超过1人,9人(含)以上的,招标人代表不超过2人。(3)设计项目:房屋建筑工程评标专家应以一级注册建筑师为主,评标专家应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工程设计类建筑(总平面规划)专业中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规划师执业资格的专家(除要求的结构专业专家外)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由一级注册建筑师担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应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工程设计类与招标工程项目相应的主导专业专家中随机抽取产生;勘察专业专家应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勘察专业中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专家随机抽取产生。已实施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由随机抽取产生的具有相应主导专业注册资格的专家担任。26.1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说明:本表数据由招标人在《专用本》中填入。二、评标办法和标准记名投票法1.总则本招标项目评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计委等7部委令第12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委局令第23号修订)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年8月4日通过)等国家、地方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2.评标委员会2.1.1.本招标项目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其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成要求见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24条,具体确定方式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记名投票法)”第1项。2.2.2.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招标人应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其成员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成员应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3.1.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3.2.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内容和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商务文件的符合性、响应性审查,对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的详细评审(评分)。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否决其投标。3.3.3.对技术文件的评审采用暗标式评审办法,即评标工作人员将没有标明投标人名称的技术文件副本进行编号后,交给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技术文件副本评审结果确定后打开正本核对各编号的投标人,并对正本进行评审确认。3.4.4.评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进行,除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强制性条文外,不得引用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标准和办法进行评审。3.5.5.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3.6.6.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3.7.7.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否决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粮食烘干中心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