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协作服务招标公告(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 食品药品安全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CG2025036-1
项目名称: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协作服务采购(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37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
备注
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协作服务采购(第二次)
项
1
详见公告所附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的独立法人;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申请人为中小企业;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获取磋商文件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login.zcygov.cn/login;
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成功。
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
售价(元):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08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5 年08月2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海宁市文苑南路 138 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
4.1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4.1.1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注:投标人先要申领 CA,拿到 CA 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 相关操作可参考《CA 申领操作指南》和《CA 管理操作指南》。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 7 个工作日左右,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4.1.2操作指南
《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jcgCategory17&parentId=600030&articleId=8usMobfHBXp2GJnjOIZ0EA==&utm=site.site-PC-36449.972-pc-websitegroup-zhejiang-mainSearchPage-front.1.f2a6d3008a9a11eeb3b6ef0f5b42851d《CA管理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ca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4.2 投标文件提交注意事项
4.2.1 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拒收。
4.2.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4.2.3 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投标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竟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 1份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xiaolvzi@vip.qq.com。
4.2.4 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投标无
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本项目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内投标人可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海宁市海昌街道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15757339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吉恩仕大厦5楼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757375898;传真:0573-87318570 邮编:3144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海宁市财政局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 336 号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
采购人: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3日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协作服务采购7.29.doc457.2K
竞争性磋商文件-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协作服务采购7.29.doc
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协作服务采购(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YCG2025036-1项目名称: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协作服务采购(第二次)采购人: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13日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协作服务采购(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YCG2025036-1项目名称: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协作服务采购(第二次)采购人: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13日政府采购普通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第二章招标需求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9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0第五章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23第六章投标格式及要求29附件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29附件2:投标人声明书31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2附件4: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33附件5: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5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6附件7: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37附件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9附件9:服务条款偏离表40附件10:商务响应表41附件1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表42附件12:服务承诺43附件13:报价文件封面及目录44附件14:报价一览表46附件15:报价明细表47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协作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协作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YCG2025036-1项目名称: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协作服务采购(第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837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单位数量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备注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协作服务采购(第二次)项1详见公告所附磋商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的独立法人;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申请人为中小企业;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取磋商文件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login;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售价(元):0。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5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4.1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4.1.1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注:投标人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4.1.2操作指南《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jcgCategory17&parentId=600030&articleId=8usMobfHBXp2GJnjOIZ0EA==&utm=site.site-PC-36449.972-pc-websitegroup-zhejiang-mainSearchPage-front.1.f2a6d3008a9a11eeb3b6ef0f5b42851d《CA管理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ca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4.2投标文件提交注意事项4.2.1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拒收。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4.2.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投标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竟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xiaolvzi@vip.qq.com。4.2.4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本项目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投标人可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海宁市海昌街道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157573396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吉恩仕大厦5楼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3757375898;传真:0573-87318570邮编:31440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海宁市财政局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联系人: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采购人: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13日第2章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为切实提高海昌街道辖区内食品安全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有效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推动街道食品安全水平全面提质,切实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拟继续通过竞争性磋商形式引入食品安全协作服务机构。二、执行的标准、规范和办法2.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2.3《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4《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三、服务范围及内容2025年度街道食品安全服务涵盖餐饮服务单位约1000家(名单由采购人提供)。投标人应结合海昌街道辖区特点,编制操作性强的服务方案,对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上门服务,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对餐饮服务单位规范化操作进行指导,并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3.1服务内容:食品安全服务机构应当做到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真实准确,在数字平台实时更新;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改正-实时反馈”的闭环机制。对每家企业食堂、社会餐饮、农村家宴单位进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许可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原料控制管理等;根据评估情况,对存在问题或隐患的单位,督促其整改。3.2工作反馈:根据现场服务的情况,对每家企业食堂、社会餐饮、农村家宴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根据专项整治和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需要,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发现的违法案件线索信息及时反馈市场监管所。3.3组织培训:每季度开展派遣人员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培训;每年组织街道食安安全网格员进行不少于一次集中培训,提升监管人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3.4各类检查:协助市场监管所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检查及紧急检查任务。按照市场监管所要求,随时做好人员的准备应对各种突发任务。3.5工作归档:服务工作全过程通过纸质归档和电子归档的形式保存下来。食品安全服务机构需每月建立工作台账,留存工作纸质文书,形成全年工作台账,纸质台账需与电子台账一致。四、服务要求4.1中标人对海昌街道全域范围内的企业食堂及社会餐饮,包括大型(特大型)餐饮单位、中型餐饮单位、小型和微型餐饮单位进行服务,协助村(社区)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辖区内现企业食堂约500家,社会餐饮服务单位约500家,应以合同周期内实际数量进行全覆盖服务;4.2每个月按要求时间提供上个月服务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发现隐患数及整改率等;督促整改率80%以上、关键不符合项督促整改率100%;关键不符合项线索向属地所(分局)移送率100%;4.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上级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餐饮单位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率100%;4.4中标人应使用甲方指定的食品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录入现场管理情况,管理情况录入率100%;4.5中标人每月应抽取管理不少于10家次的上网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阳光厨房设备使用情况,开展线上线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4.6在违法线索排查方面,乙方应摸排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包涵但不限于餐饮单位),经营过期食品、无证单位(包括大小证)不少于10起;4.7服务期内,餐饮单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发现中标人未服务到位的,采购人有权立刻终止与中标人合同并依照合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4.8中标人应针对实际情况对服务人员管辖区域进行定期调换;中标人服务人员除开展正常工作以外,不得与餐饮服务单位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如发生类似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依照合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4.9食品安全服务机构需保障派遣人员的工作车辆、电脑、巡检手机等日常办公设备,其中配备本项目专用车辆不少于2辆,除工作使用外需停放在海昌市场监管所。五、人员配置结合海昌街道企业食堂及社会餐饮食品安全现状,食品安全协作服务单位配备食品安全驻点办公人员5名,外勤服务人员4名,另安排8名机动人员作为后备力量,以满足项目服务内容结果为导向,来负责协助作业。同时,派遣人员需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40周岁以内(本科以上学历的年龄限制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征得采购人同意的除外。名单报街道确认并备案,若中途更换人员须征得街道同意。服务人员在上岗前应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应熟知食品安全现行法律法规,熟悉政府监管机制,应有食品安全现场实际服务经验及风险控制的能力。六、其他要求6.1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是行政执法主体,没有执法权,不得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应接受采购人的建议。6.2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派出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并把服务于本项目工作人员的有关信息报采购单位备案。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选派专业性强、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纪律性和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过硬的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岗前和岗中培训,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从事服务工作。6.3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在实地进行服务工作时,应遵照执行采购人制定的工作标准,自觉接受采购单位的管理、指导、监督和考核。6.4投标人服务工作的整体设想和应急预案应完备、实用;6.5投标人应落实服务的交通安全、人身安全教育和服务工作,须对工作人员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人身、交通事故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责任。6.6投标人在海宁市内设有营业点或承诺中标后设立营业点。驻所办公人员由采购人提供办公用房两间(含办公桌椅、电话),办公设备等由中标人落实,包括打印机、日常办公用品等,办公用房除房租外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其余人员一切办公费用包括办公场所由中标人承担。服务期满后,中标人将相关资料移交区街食安办或海昌市场监管所。6.7考核办法:为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作服务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积极作用,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服务合同中相关要求和内容,制定本考核办法。6.7.1食品安全服务的考核人员及考核方式海昌街道食品安全服务项目考核由海昌街道食安办和海昌市场监管所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末由食安办和市场监管所各一名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现场与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打分,其中实地抽查社会餐饮服务单位5家、企业食堂5家,外卖平台抽查餐饮服务单位10家。6.7.2食品安全服务考核的主要内容和评分标准(总分100分)1、分级管理(10分)食品安全服务单位需根据日常评估督导情况,将辖区内的社会餐饮和企业食堂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级评定应每季度更新调整一次,并通过等级评分标准评分后在食品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公示。季度考核每发现1家未分级的,扣0.1分。2、工作台账(20分)(1)食品安全服务单位应对持证社会餐饮和企业食堂根据A、B、C、D四个等级开展全覆盖督导服务,其中:A级每季度不少于一次、B级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C级每个月不少于一次,D级每半个月不少于一次。食品安全服务单位需在每季度末将一季度的书面督导材料提交到市场监管所(5分)。每发现一家未按要求开展督导服务的A级扣0.2分,B级扣0.4分,C级扣0.6分,D级扣0.8分,未按要求提交督导材料的扣2分,扣完为止。(2)对上级部门检查反馈问题,督促整改率100%(5分)。海宁市级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每条扣0.5分,嘉兴市级每条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3)建立管理档案,工作反馈及时,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改正-实时反馈”的闭环机制,录入数字化管理平台。同时按照“每月汇报、每季考核”的要求,提交汇报材料(5分)。未及时汇报材料,少1份扣1分,扣完为止。(4)根据村(社区)提供农村集体聚餐线索,对照《农村家宴食品安全指导员指导规范》标准及时上门配合村社做好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备案指导率100%。将备案情况同步报送相应村(社区),并于每季度末将备案指导资料提交到食安办(5分)。检查发现一场未备案指导扣1分,未报送村(社区)一场扣1分,未提交备案指导资料扣2分,扣完为止。3、实地检查。(50分)(1)随机抽查持证社会餐饮5家,企业食堂5家按照《食品安全季度考核检查记录表》检查(40分)。每家每项目不合格扣0.1分(关键项不合格的扣分加倍)。(2)无证单位和过期食品线索移送(5分)。抽查发现无证未指导办证的,每家扣1分。四季度考核时,根据合同要求,全年每少1家线索移送扣1分。(3)不得发生因食品安全服务未到位而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5分)。考核期内发生经查实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4、平台检查。(10分)(1)现场服务社会餐饮、企业食堂情况录入食品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录入率100%;录入情况和书面工作台帐记录相符情况(5分)。录入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发现录入不全或数字化管理平台与书面工作台账记录不符合的扣1分,扣完为止。(2)外卖平台抽查餐饮服务单位10家阳光厨房设备是否正常使用(5分)。每发现一家不正常使用的扣0.5分。5、人员配备。(10分)(1)人员配备齐全,均须有食品安全服务经验、食品安全相关专业学历或技术资格等证书(5分)。考核期内发现人员配备不合格一次,扣5分。(2)服务人员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与食品经营单位发生不正当利益关系(5分)。如有收到投诉举报查实的,每一起扣5分。6、廉洁纪律。(一票否决)发生违反廉洁纪律的事件,不及时纠正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当季一票否决,不支付当季服务费用。7、季度考核付款条件。季度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足额拨付当期服务经费金额;90分以下80分以上(含)的,拨付相应比例金额(如85分即拨付当期服务经费金额的85%);考核得分80分以下的,一次性扣除当期服务经费的30%,考核总得分70分以下的,一次性扣除当期服务经费的40%,以此类推。服务期内累计两次考核总得分80分以下的或全年发生两次违反廉洁纪律事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6.7.2附件:1、食品安全服务考核季度评分表2、食品安全服务季度考核检查记录表食品安全服务考核季度评分表日期: 年 月 日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分级管理(10分)食品安全服务单位需根据日常检查评估情况,将辖区内的社会餐饮和企业食堂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级评定应每季度更新调整一次,并通过等级评分标准评分后在食品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公示。季度考核每发现1家未分级的,扣0.1分。工作台帐(20分)食品安全服务单位应对持证社会餐饮和企业食堂根据A、B、C、D四个等级开展全覆盖督导服务,其中:A级每季度不少于一次、B级两个月不少于一次,C级一个月不少于一次,D级每半个月不少于一次。需在每季度末将一季度的书面督导材料提交到市场监管所(5分)每发现一家未按要求开展督导检查的A级扣0.2分,B级扣0.4分,C级扣0.6分,D级扣0.8分,未按要求提交督导材料的扣2分,扣完为止。对上级部门检查反馈问题,督促整改率100%(5分)海宁市级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每条扣0.5分,嘉兴市级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建立服务档案,工作反馈及时,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改正-实时反馈”的闭环机制,录入数字化管理平台。同时按照“每月汇报、每季考核”的要求,提交汇报材料。(5分)未及时汇报材料,少1份扣1分,扣完为止。根据村(社区)提供农村集体聚餐线索,对照《农村家宴食品安全指导员指导规范》标准及时上门配合村社做好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备案指导率100%。将备案情况同步报送相应村(社区),并于每季度末将备案指导资料提交到食安办(5分)。检查发现一场未备案指导扣1分,未报送村(社区)一场扣1分,未提交备案指导资料扣2分,扣完为止。实地检查(50分)随机抽查持证社会餐饮5家,企业食堂5家按照《食品安全季度考核检查记录表》检查(40分)每家每项目不合格扣0.1分(关键项不合格的扣分加倍)。无证单位和过期食品线索移送(5分)抽查发现无证未指导办证的,每家扣1分。四季度考核时,根据合同要求,全年每少1家线索移送扣1分。不得发生因食品安全服务未到位而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5分)。考核期内发生经查实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平台检查(10分)现场服务社会餐饮、企业食堂情况录入食品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录入率100%;录入情况和书面工作台帐记录相符情况(5分)录入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发现录入不全或数字化管理平台与书面工作台账记录不符合的扣1分,扣完为止。外卖平台抽查餐饮单位10家阳光厨房设备是否正常使用(5分)每发现一家不正常使用的扣0.5分。人员配备(10分)人员配备齐全,均须取得有效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品安全相关专业学历、技术资格等证书(5分)考核期内发现人员配备不合格一次,扣5分服务人员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与食品经营单位发生不正当利益关系(5分)如有收到投诉举报查实的,每一起扣5分总分(100分)考核人员签字: 年 月 日食品安全服务季度考核检查记录表单位名称现场负责人地址联系电话项 目检查标准现场情况一、证照齐全有效并上墙1、是否规范亮证。 是□ 否□2、是否在有效期限。 ☆关键项是□ 否□3、地址与实际是否相符。 ☆关键项是□ 否□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信息公示是否齐全。 是□ 否□二、健康证齐全并有效1、是否在有效期限。 是□ 否□2、是否齐全。 是□ 否□三、进货查验齐全并保存如实记录进货查验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是□ 否□四、消毒设施使用登记并齐全1、消毒柜是否能正常使用。 是□ 否□2、消毒柜内外是否整洁、是否存放无关物品。 是□ 否□3、正确记录餐饮具消毒信息并保存。 是□ 否□4、一次消毒餐饮具是否在有效期内。 是□ 否□五、食材整理隔墙离地摆放并安全1、食材分类分层分区存放。 是□ 否□2、食材是否隔墙离地存放。 是□ 否□3、使用添加剂的是否有公示。 是□ 否□4、检查是否存在过期变质等的食材。 ☆关键项是□ 否□后厨卫生六、油烟机整理、净化器维护油烟机内外是否有滴油渍、结污垢;净化器是否定期清洗维护,记录规范。是□ 否□七、炉台整理1、炉台台面及底下是否及时清理,无残渣、无污垢。 是□ 否□2、调料罐是否干净,无结垢。 是□ 否□八、墙地面清洁1、地面、墙面、顶面是否清洁、无破损。 是□ 否□2、下水道是否无积污、无异味。 是□ 否□九、操作台整理1、砧板、刀具、水池是否荤素分开加工。 是□ 否□2、砧板是否有发霉、严重开裂或破损现象。 是□ 否□3、操作台上各种食材是否用器皿装好,摆放整齐。 是□ 否□4、保洁柜内外是否整洁、是否有存放无关物品。 是□ 否□十、冰箱整理1、冰箱是否外观整洁、内部无积水积霜;按规定设置留样冰箱。是□ 否□2、生熟、荤素原料是否分类存放;留样是否规范。是□ 否□十一、冷菜间整理1、检查空调、紫外线灯是否正常使用。 是□ 否□2、是否存在非直接入口食品及未经清洗的水果。 是□ 否□3、工作人员是否穿戴洁净工作衣帽及口罩。 是□ 否□十二、除四害等措施有效1、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窗有无防蝇纱网或设空气幕,或皮条门、纱帘,并有效使用。 是□ 否□2、库房及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下端是否设挡鼠板或双面包铁皮,是否按要求设置防鼠网。 是□ 否□3、垃圾容器是否加盖;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等处置是否符合要求。 是□ 否□十三、油烟方面油烟净化器是否安装是□ 否□十四、污水方面餐厨污水是否进管网是□ 否□十五、其他禁烟标志及文明餐桌管理是否到位。是□ 否□检查人员检查日期被检查单位确认年 月 日四、商务要求表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付款条件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且人员到位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预付款2.根据考核办法每个服务季度结算一次(服务费应先在预付款中抵扣,抵扣完后,再支付其余费用)安全中标人应落实服务的交通安全、人身安全教育和服务工作,须对服务人员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人身、交通事故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五、资信要求表政策性加分条件所投产品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要求;投标人符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采购人名称: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1575733967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吉恩仕大厦5楼;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3-873185703项目名称及编号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协作服务采购(第二次)(XYCG2025036-1)4预算金额83.7万元5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7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否 分包:否8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数据,是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代理机构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8月25日14时30分本项目有关投标、开标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10递交响应文件和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海宁市文苑南 路 138 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11投标保证金额及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无12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传输递交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1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13参加开标人员投标人代表无须参加现场开标。14现场演示和讲解无15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四章16履约保证金无17采购信息发布媒体https://zfcg.czt.zj.gov.cn/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如有变更公告,请及时了解和变更)18是否提供样品否。19付款手续和付款时间详见第五章。20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21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 件的规定,本项目为 是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中小企业说明 1.项目属性(服务类)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执行) 采购标的:第三方协作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必须提供承接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6.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接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23磋商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人”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人”指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产品”系指磋商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可不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五)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联合体参与磋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七)转让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让。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八)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九)特别说明: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投标人本次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本次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十)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可要求招标人或采购人澄清。招标人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公告作为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2.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3.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招标人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招标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所涉响应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文件:1.1资格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1);1.2投标人声明书(附件2);1.3营业(经营)执照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投标主体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主体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以下统称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授权);1.6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5)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8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资料。2.商务技术文件:2.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6);2.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7);2.3项目总体方案(包括项目背景,本项目的调研情况,人员详细安排,服务总体计划,内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及培训计划,临时应急任务,突发事件的处置及上报,执行本项目的预期困难、重点难点分析及其解决方案等);2.4针对本项目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2.5服务条款偏离表(附件8);2.6商务响应表(附件9);2.7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所获资质证书复印件(附件10);2.8提供一套同类项目文档复印件(包括现场记录、总体组织计划、分析评估报告等);2.9提供自2022年7月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复印件等资料(盖单位公章);2.10服务承诺(附件11);2.11数字化管理(投标人自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对管理人员及管理商家实施数字化管理方案);2.12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3.报价文件:3.1报价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13);3.2报价一览表(附件14);3.3报价明细表(附件15);3.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人工费、差旅费、物耗费、管理费、第三方平台信息发布费、招标代理费和提供的伴随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3.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5)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要求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编制,包含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具体要求如下: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keyword)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2.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由投标人自行保管。2.2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也将予以拒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437121799@qq.com)。(六)采购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人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电子交易平台因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七)投标无效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采购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按以下原则对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1缺少磋商文件中资格文件第1.2条至第1.8条所列内容之一的;1.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1.3投标人的资格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1.4资格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1.5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本次采购公平、公正的;1.6按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投标人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的。2.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1在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的;2.2投标人未对标项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的;2.3商务技术文件缺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的;2.4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而投标人未提供该产品相应认证证书或截图的;2.5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2.6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2.7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2.8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编制响应文件的;2.9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2.10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11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2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3.3报价文件缺少《首次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的;3.4《首次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填写不完整;3.5报价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3.6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提供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3.7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3.8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3.9投标人拒绝按磋商文件错误修正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4.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四、开标(一)开标准备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准备好可上网的电脑及CA(无须到现场)。(二)招标人职责招标人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磋商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三)开标及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的开启与效力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1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开启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2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响应文件按要求解密成功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退回。2.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2.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2.2采购人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2.3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2.4在系统上统一开启报价信息;2.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进行评审;2.6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特别说明:政采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7开标会议结束。五、评标(一)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的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招标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三)评标程序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2.电子开评标及评审程序2.1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2.2磋商小组对资格文件进行在线评审;2.3磋商小组对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进行在线符合性评审;2.4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5磋商小组对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在线进行评审;2.6磋商小组按评审方法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同时起草评审报告。1.符合性审查1.1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指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响应文件形式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不再评审。1.2实质性审查1.2.1评标委员会审查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比较与评价2.1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对有效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报价综合比较与评价。2.2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2.3招标人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操作政府采购业务系统,由系统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2.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磋商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同一份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磋商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如果供应商代表拒绝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磋商小组有权作出不利于该供应商的评审意见(五)错误修正1.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五(四)条澄清问题的第二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招标人现场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八)磋商方法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各单一供应商分别就采购服务的技术指标、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内容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供应商进入最后报价程序,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供应商予以淘汰。磋商小组与进入最后报价程序的供应商在统一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就价格进行磋商,要求进入最后报价程序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8.1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8.2磋商时间及磋商次数视磋商情况而定。8.3磋商小组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并对评审意见及磋商报告负责。8.4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以及评审过程中所涉事项予以保密。8.5.可视化磋商注意事项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线上磋商。8.5.1磋商次序:以政采云平台中响应文件解密先后顺序为准。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调试的或磋商过程中出现视频中断、无法连接视频的,则由下一顺位的供应商进行磋商,同时可再给予该供应商一次重新磋商的机会,但磋商顺序排至所有磋商供应商的最末位,出现同类问题的其他供应商亦按此方法处理。8.5.2磋商途径:本项目使用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请供应商确保网络、摄像头、麦克风、演示环境等正常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线上磋商无法进行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采购结果,该采购结果公告作为向投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如有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如在质疑期内查实中标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中标人改为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七、合同(协议)授予(一)签订合同(协议)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招标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予以纠正。2.《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采购文件将作为签订合同(协议)的依据。3.中标人拒交履约保证金、拒签合同或放弃中标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中标人改为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4.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投标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投标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无八、招标代理费(一)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下表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最终代理服务费按此表计算。中标金额(万元)服务招标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5000-100000.1%2、若项目中标金额较小,按收费标准计算的代理费小于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三)代理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3.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20分、商务技术分8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综合得分为价格分和商务技术分的总和,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商务技术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仍不能分出前后的,以电子响应文件完成解密先后顺序确定。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二、评标内容及标准1.价格分(20分)1.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2.商务技术分(80分):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序号评分项目评审标准分值1投标人基本情况(0-7分)认证证书: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认证证书,每提供一类得1分,满分3分(不提供者则不得分)注:提供证书扫描件盖单位公章。0-3分根据投标人的荣誉、信誉、历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业主评价等情况综合评审。(评分范围4、3、2、1、0)0-4分2诚信度(0-5分)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是否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含通报)、列入不良行为、经营异常或在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合同履约验收过程中的诚信情况评分0-3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守合同重信用”,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2分。注:提供证书扫描件盖单位公章。0-2分3管理方案(0-20分)根据对项目背景及现状的认识、重点难点分析等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评分范围2、1、0)0-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方案对服务内容的理解、关键性问题的把握等综合评审。(评分范围3、2、1、0)0-3分根据管理实施及培训计划:管理组织实施计划、详细程度、可落实性及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详细程度、可落实性(评分范围5、4、3、2、1、0)0-5分根据管理招标需求考核主要评分拟定响应方案:分级管理方案、工作台账方案、实地检查方案、平台检查方案(评分范围5、4、3、2、1、0)0-5分根据对项目的临时应急任务承诺、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等可行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2、1、0)0-5分4管理制度(0-6分)根据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内容的全面有效程度、措施完善程度(评分范围2、1、0)根据本项目的内容针对性(评分范围2、1、0)。0-4分根据投标人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评分范围2、1、0)0-2分5现场提供设备(0-5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的现场设备:需保障派遣人员的工作车辆、电脑、巡检手机等日常办公设备的合理性、可行性,保障程度(评分范围2.5、2、1.5、1、0)0-5分承诺停放在现场的专用车辆不少于2辆(≥2辆得2.5分,<2辆则不得分)6技术力量(0-5分)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考核评分标准拟派人员情况:提供具有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履历证明;提供1名得1分,不提供则不得分,满分5分。注: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盖单位公章)。0-5分7服务承诺(0-11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以下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响应方式、安全文明和保证作业安全承诺(评分范围4、3、2、1、0)。0-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实施计划、服务程序、服务方案可行性等(评分范围2、1、0)针对本项目服务承诺:针对本项目拟采取的特别措施及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及承诺等(评分范围2、1、0)0-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处理及时性等综合评审。(评分范围3、2、1、0)0-3分8同类项目业绩(0-1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2年7月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打分,一个合同得0.5分,最高得1分。0-1分9数字化管理(0-2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字化管理平台系统,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科学的管理、工作的执行进展呈现进行综合评审。(评分范围4、3、2、1、0)0-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字化管理平台系统,对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数字化管理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评分范围4、3、2、1、0)0-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字化管理平台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食品安全相关违法案件线索及整改推送信息等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评分范围4、3、2、1、0)0-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字化管理平台系统,构建消费者与餐饮服务单位关于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信息传递,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作用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评分范围4、3、2、1、0)0-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字化技术支撑体系,为本项目实现跨部门跨系统数据互通功能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评分范围4、3、2、1、0)0-4分4.第五章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XYCG2025036-1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预算金额: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XYCG2025036-1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1本合同文本;1.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1.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2.1本次采购的是。2.2乙方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是□否2.3本合同项下产品属于(可多选):□环保产品;□节能产品;□进口产品第三条合同组成3.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分项价款详见附件。3.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应包括人工费、差旅费、物耗费、管理费、第三方平台信息发布费、招标代理费和提供的伴随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3.3付款时间和付款手续3.3.1付款手续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且人员到位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预付款2.根据考核办法每个服务季度结算一次(服务费应先在预付款中抵扣,抵扣完后,再支付其余费用)。乙方向甲方办理结算手续,甲方需审核以下结算资料:合法发票原件、《采购合同》复印件、《季度考核单》等相关资料。3.3.2付款时间甲方将审核后的结算资料按《海宁市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提交至国库支付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经审核无误后,国库支付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3.3.3甲方在每季度考核中发现乙方服务质量问题时,可根据考核办法规定作扣款处理,单位财务部门在支付乙方每季度合同金额时作相应扣除。第四条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无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应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海宁市财政局和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各执一份。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服务范围及期限1.1服务范围:2025年度街道食品安全协作服务涵盖餐饮服务单位约1000家(名单由采购人提供)。投标人应结合我市特点,编制操作性强的服务方案,为城区中心餐饮店配备专业指导员,为餐饮服务单位实施督导服务,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示范创建要求,对餐饮服务单位规范化操作进行指导服务,并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1.2服务期限:自2025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止。第二条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1服务内容:食品安全服务机构应当做到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真实准确,在监管平台实时更新;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改正-实时反馈”的闭环机制。对每家企业食堂、社会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许可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原料控制管理等;根据评估情况,对存在问题或隐患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2.2工作反馈:根据现场服务的情况,对每家企业食堂及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根据专项整治和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需要,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发现的违法案件线索信息及时反馈市场监管所2.3组织培训:每季度开展派遣人员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培训;每年组织街道食安安全网格员进行不少于一次集中培训,提升监管人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2.4各类检查:协助市场监管所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检查及紧急检查任务。按照市场监管所要求,随时做好人员的准备应对各种突发任务。2.5工作归档:服务工作全过程通过纸质归档和电子归档的形式保存下来。食品安全管理服务单位需每月建立工作台账,留存工作纸质文书,形成全年工作台账,纸质台账需与电子台账一致。第三条服务要求3.1供应商对海昌街道全域范围内的企业食堂及社会餐饮,包括大型(特大型)餐饮单位、中型餐饮单位、小型和微型餐饮单位进行服务,协助村(社区)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辖区内现企业食堂约500家,社会餐饮服务单位约500家,应以合同周期内实际数量进行全覆盖服务;3.2每个月按要求时间提供上个月服务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发现隐患数及整改率等;督促整改率80%以上、关键不符合项督促整改率100%;关键不符合项线索向属地所(分局)移送率100%;3.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上级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餐饮单位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率100%;3.4供应商应使用甲方指定的食品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录入现场管理情况,管理情况录入率100%;3.5供应商每月应抽取不少于10家次的上网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阳光厨房设备使用情况,开展线上线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3.6在违法线索排查方面,乙方应摸排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包涵但不限于餐饮单位),经营过期食品、无证单位(包括大小证)不少于10起;3.7服务期内,餐饮单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发现供应商未服务到位的,采购人有权立刻终止与供应商合同并依照合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3.8供应商应针对实际情况对服务人员管辖区域进行定期调换;供应商服务人员除开展正常工作以外,不得与餐饮服务单位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如发生类似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依照合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3.9食品安全服务需保障派遣人员的工作车辆、电脑、巡检手机等日常办公设备,其中配备本项目专用车辆2辆,除工作使用外需停放在海昌市场监管所。第四条人员配备结合海昌街道企业食堂及社会餐饮食品安全现状,食品安全管理服务单位配备食品安全驻点办公人员5名,外勤服务人员4名,另安排8名机动人员作为日常巡查后备力量,以满足项目服务内容结果为导向,来负责协助作业。同时,派遣人员需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40周岁以内(本科以上学历的年龄限制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征得采购人同意的除外。名单报街道确认并备案,若中途更换人员须征得街道同意。服务人员在上岗前应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应熟知食品安全现行法律法规,熟悉政府监管机制,应有食品安全现场服务经验及风险控制的能力。第五条考核办法为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服务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积极作用,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服务合同中相关要求和内容,制定本考核办法。5.1食品安全服务的考核人员及考核方式海昌街道食品安全服务项目考核由海昌街道食安办和海昌市场监管所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末由食安办和市场监管所各一名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现场与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打分,其中实地抽查社会餐饮服务单位5家、企业食堂5家,外卖平台抽查餐饮服务单位10家。5.2食品安全服务考核的主要内容和评分标准(总分100分)1、分级管理(10分)食品安全服务单位需根据日常检查评估情况,将辖区内的社会餐饮和企业食堂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级评定应每季度更新调整一次,并通过等级评分标准评分后在食品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公示。季度考核每发现1家未分级的,扣0.1分。2、工作台账(20分)(1)食品安全服务单位应对持证社会餐饮和企业食堂根据A、B、C、D四个等级开展全覆盖督导服务,其中:A级每季度不少于一次、B级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C级每个月不少于一次,D级每半个月不少于一次。需在每季度末将一季度的书面督导材料提交到市场监管所(5分)。每发现一家未按要求开展督导检查的A级扣0.2分,B级扣0.4分,C级扣0.6分,D级扣0.8分,未按要求提交督导材料的扣2分,扣完为止。(2)对上级部门检查反馈问题,督促整改率100%(5分)。海宁市级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每条扣0.5分,嘉兴市级每条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3)建立管理档案,工作反馈及时,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改正-实时反馈”的闭环机制,录入数字化管理平台。同时按照“每月汇报、每季考核”的要求,提交汇报材料(5分)。未及时汇报材料,少1份扣1分,扣完为止。(4)根据村(社区)提供农村集体聚餐线索,对照《农村家宴食品安全指导员指导规范》标准及时上门配合村社做好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备案指导率100%。将备案情况同步报送相应村(社区),并于每季度末将备案指导资料提交到食安办(5分)。检查发现一场未备案指导扣1分,未报送村(社区)一场扣1分,未提交备案指导资料扣2分,扣完为止。3、实地检查。(50分)(1)随机抽查持证社会餐饮5家,企业食堂5家按照《食品安全季度考核检查记录表》检查(40分)。每家每项目不合格扣0.1分(关键项不合格的扣分加倍)。(2)无证单位和过期食品线索移送(5分)。抽查发现无证未指导办证的,每家扣1分。四季度考核时,根据合同要求,全年每少1家线索移送扣1分。(3)不得发生因食品安全服务未到位而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5分)。考核期内发生经查实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4、平台检查。(10分)(1)现场服务社会餐饮、企业食堂情况录入食品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录入率100%;录入情况和书面工作台帐记录相符情况(5分)。录入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发现录入不全或数字化管理平台与书面工作台账记录不符合的扣1分,扣完为止。(2)外卖平台抽查餐饮服务单位10家阳光厨房设备是否正常使用(5分)。每发现一家不正常使用的扣0.5分。5、人员配备。(10分)(1)人员配备齐全,均须有食品安全服务经验、食品安全相关专业学历或技术资格等证书(5分)。考核期内发现人员配备不合格一次,扣5分。(2)服务人员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与食品经营单位发生不正当利益关系(5分)。如有收到投诉举报查实的,每一起扣5分。6、廉洁纪律。(一票否决)发生违反廉洁纪律的事件,不及时纠正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当季一票否决,不支付当季服务费用。7、季度考核付款条件。季度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足额拨付当期服务经费金额;90分以下80分以上(含)的,拨付相应比例金额(如85分即拨付当期服务经费金额的85%);考核得分80分以下的,一次性扣除当期服务经费的30%,考核总得分70分以下的,一次性扣除当期服务经费的40%,以此类推。服务期内累计两次考核总得分80分以下的或全年发生两次违反廉洁纪律事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偿。5.2附件:1、食品安全服务考核季度评分表2、食品安全服务季度考核检查记录表食品安全服务考核季度评分表日期: 年 月 日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分级管理(10分)食品安全服务单位需根据日常检查评估情况,将辖区内的社会餐饮和企业食堂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级评定应每季度更新调整一次,并通过等级评分标准评分后在食品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公示。季度考核每发现1家未分级的,扣0.1分。工作台帐(20分)食品安全服务单位应对持证社会餐饮和企业食堂根据A、B、C、D四个等级开展全覆盖督导服务,其中:A级每季度不少于一次、B级两个月不少于一次,C级一个月不少于一次,D级每半个月不少于一次。需在每季度末将一季度的书面督导材料提交到市场监管所(5分)每发现一家未按要求开展督导检服务的A级扣0.2分,B级扣0.4分,C级扣0.6分,D级扣0.8分,未按要求提交督导材料的扣2分,扣完为止。对上级部门检查反馈问题,督促整改率100%(5分)海宁市级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每条扣0.5分,嘉兴市级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建立服务档案,工作反馈及时,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改正-实时反馈”的闭环机制,录入数字化管理平台。同时按照“每月汇报、每季考核”的要求,提交汇报材料。(5分)未及时汇报材料,少1份扣1分,扣完为止。根据村(社区)提供农村集体聚餐线索,对照《农村家宴食品安全指导员指导规范》标准及时上门配合村社做好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备案指导率100%。将备案情况同步报送相应村(社区),并于每季度末将备案指导资料提交到食安办(5分)。检查发现一场未备案指导扣1分,未报送村(社区)一场扣1分,未提交备案指导资料扣2分,扣完为止。实地检查(50分)随机抽查持证社会餐饮5家,企业食堂5家按照《食品安全季度考核检查记录表》检查(40分)每家每项目不合格扣0.1分(关键项不合格的扣分加倍)。无证单位和过期食品线索移送(5分)抽查发现无证未指导办证的,每家扣1分。四季度考核时,根据合同要求,全年每少1家线索移送扣1分。不得发生因食品安全服务未到位而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5分)。考核期内发生经查实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平台检查(10分)现场服务社会餐饮、企业食堂情况录入食品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录入率100%;录入情况和书面工作台帐记录相符情况(5分)录入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发现录入不全或数字化管理平台与书面工作台账记录不符合的扣1分,扣完为止。外卖平台抽查餐饮单位10家阳光厨房设备是否正常使用(5分)每发现一家不正常使用的扣0.5分。人员配备(10分)人员配备齐全,均须取得有效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品安全相关专业学历、技术资格等证书(5分)考核期内发现人员配备不合格一次,扣5分服务人员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与食品经营单位发生不正当利益关系(5分)如有收到投诉举报查实的,每一起扣5分总分(100分)考核人员签字: 年 月 日食品安全服务季度考核检查记录表单位名称现场负责人地址联系电话项 目检查标准现场情况一、证照齐全有效并上墙1、是否规范亮证。 是□ 否□2、是否在有效期限。 ☆关键项是□ 否□3、地址与实际是否相符。 ☆关键项是□ 否□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信息公示是否齐全。 是□ 否□二、健康证齐全并有效1、是否在有效期限。 是□ 否□2、是否齐全。 是□ 否□三、进货查验齐全并保存如实记录进货查验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是□ 否□四、消毒设施使用登记并齐全1、消毒柜是否能正常使用。 是□ 否□2、消毒柜内外是否整洁、是否存放无关物品。 是□ 否□3、正确记录餐饮具消毒信息并保存。 是□ 否□4、一次消毒餐饮具是否在有效期内。 是□ 否□五、食材整理隔墙离地摆放并安全1、食材分类分层分区存放。 是□ 否□2、食材是否隔墙离地存放。 是□ 否□3、使用添加剂的是否有公示。 是□ 否□4、检查是否存在过期变质等的食材。 ☆关键项是□ 否□后厨卫生六、油烟机整理、净化器维护油烟机内外是否有滴油渍、结污垢;净化器是否定期清洗维护,记录规范。是□ 否□七、炉台整理1、炉台台面及底下是否及时清理,无残渣、无污垢。 是□ 否□2、调料罐是否干净,无结垢。 是□ 否□八、墙地面清洁1、地面、墙面、顶面是否清洁、无破损。 是□ 否□2、下水道是否无积污、无异味。 是□ 否□九、操作台整理1、砧板、刀具、水池是否荤素分开加工。 是□ 否□2、砧板是否有发霉、严重开裂或破损现象。 是□ 否□3、操作台上各种食材是否用器皿装好,摆放整齐。 是□ 否□4、保洁柜内外是否整洁、是否有存放无关物品。 是□ 否□十、冰箱整理1、冰箱是否外观整洁、内部无积水积霜;按规定设置留样冰箱。是□ 否□2、生熟、荤素原料是否分类存放;留样是否规范。是□ 否□十一、冷菜间整理1、检查空调、紫外线灯是否正常使用。 是□ 否□2、是否存在非直接入口食品及未经清洗的水果。 是□ 否□3、工作人员是否穿戴洁净工作衣帽及口罩。 是□ 否□十二、除四害等措施有效1、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窗有无防蝇纱网或设空气幕,或皮条门、纱帘,并有效使用。 是□ 否□2、库房及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下端是否设挡鼠板或双面包铁皮,是否按要求设置防鼠网。 是□ 否□3、垃圾容器是否加盖;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等处置是否符合要求。 是□ 否□十三、油烟方面油烟净化器是否安装是□ 否□十四、污水方面餐厨污水是否进管网是□ 否□十五、其他禁烟标志及文明餐桌管理是否到位。是□ 否□检查人员检查日期被检查单位确认年 月 日第六条双方主要约定6.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是行政执法主体,没有执法权,不得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接受采购人的建议。乙方不得承接两头业务。6.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派出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并把服务于本项目工作人员的有关信息报采购单位备案。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选派专业性强、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纪律性和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过硬的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岗前和岗中培训,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从事服务工作。6.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实地进行服务工作时,应遵照执行甲方制定的工作标准和管理办法,自觉接受采购单位的管理、指导、监督和考核。6.4乙方服务工作的整体设想和应急预案应完备、实用;6.5乙方应落实服务的交通安全、人身安全教育和服务工作,须对工作人员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人身、交通事故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责任。6.6乙方在海宁市内设有营业点或承诺中标后设立营业点。第七条双方职责7.1甲方职责7.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乙方作业人员、设备及到位情况;7.1.2对乙方作业质量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考核;7.1.3因日常作业需要,协助乙方协调各有关单位。7.2乙方职责7.2.1接受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考核,建立日常工作管理档案,服务情况有书面记录,写好工作计划、方案和总结;7.2.2向甲方报告工作和服务的具体执行情况,包括服务人员的详细名单、联系电话等;7.2.4遇各类创建考核和公共突发事件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调度,做好突击性服务工作;7.2.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等相关规章制度。7.2.6应安全、优质地开展服务工作,并承担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8.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8.2因一方原因,造成对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目标或直接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限期整改,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8.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名誉、形象严重损害的,或者服务质量与要求严重不符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责任,并有权向乙方索赔。8.4对上报甲方批准的计划措施,乙方必须遵照执行,不得擅自更改,不得降低服务质量;如果更改,须另外上报甲方批准。否则,甲方可视乙方违约,并扣除乙方质量保证金。第九条不可抗力9.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相应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出现上述情况不受合同有关逾期责任制约。9.2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30日以上时,甲乙双方应及时解除合同。9.3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克服及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地震等。甲方: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日期:二○二年月日日期:二○二年月日5.第六章响应格式及要求5.1.附件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YCG2025××××资格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地址:时间:资格文件目录1投标人声明书(附件2);2营业(经营)执照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响应主体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主体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以下统称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授权);5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上述1.3、1.4条内容及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附件4)(若需要);6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资料。5.2.附件2:投标人声明书投标人声明书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单位自愿参加项目(编号:XYCG2025036-1)的投标,并声明如下:1、保证响应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标报价及相关文件和投标人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2、同意此次采购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内容。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4、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未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未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未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5.3.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4.致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5.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5.6.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5.7.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5.8.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5.9.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5.10.职务:职务:5.11.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5.12.手机:5.13.投标人(公章):5.145.15.日期:年月日5.16.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5.17.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5.18.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5.19.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20.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21.……5.22.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5.23.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采购标的:食品安全评估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十五)(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24.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5.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6.注: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递交6.1.附件6: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YCG2025××××技术商务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地址:时间: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7);2项目总体方案(包括项目背景,本项目的调研情况,人员详细安排,服务总体计划,内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及培训计划,临时应急任务,突发事件的处置及上报,执行本项目的预期困难、重点难点分析及其解决方案等);3针对本项目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4服务条款偏离表(附件8);5商务响应表(附件9);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所获资质证书复印件(附件10);7提供一套同类项目文档复印件(包括现场记录、总体组织计划、分析评估报告等);8提供自2022年7月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复印件等资料(盖单位公章);9服务承诺(附件11);10数字化管理(投标人自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对管理人员及管理商家实施数字化管理方案);11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6.2.附件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营业(经营)执照号码职工人数注册时间注册资金 万元地 址所获资质或认证证书或证件名称及等级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所获荣誉荣誉名称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经营范围其他注:1、表格内容不够,可另附页。2、所获认证证书、荣誉资料的复印件附后。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6.3.附件8:服务条款偏离表服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的规定响应文件的响应偏离说明注:对每个需求的响应必须遵循如下规则:1、偏离表中仅填写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差异的条款,每一项在同一行一一对应,解释投标方案与采购人需求之间的偏差;偏离表中仅填写条款内容但没有在同一行标明响应的,可能被认为是“未响应”,投标单位须承担此不利后果;2、用数量来表示的需求,必须用确切的数字、单位来响应;3、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4、表格如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6.4.6.5.附件9:商务响应表商务响应表序号磋商文件的规定响应文件的响应偏离说明注:投标人的响应文件(除技术部分)与磋商文件之规定存在偏离的,应在此表中如实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6.6.附件10: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表姓名本项目拟任岗位年龄性别上岗资格证明专业专业年限职务和职称是否现场管理注:1、表格如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2、所获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6.7.附件11:服务承诺服务承诺1、我单位承诺,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不低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和相关规定。2、其他服务承诺: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6.8.附件13: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YCG2025××××报价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地址:时间:报价文件目录1首次报价一览表(附件14);2报价明细表(附件15);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6.9.附件14:首次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金额1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1合 计 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元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6.10.附件15: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工作内容单位数量单价金额1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管理服务采购人工费项12物耗费项13管理费项14餐饮公示平台信息发布费年1…………合 计 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元注:1、表格如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协作服务采购(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YCG2025036-1项目名称: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协作服务采购(第二次)采购人: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13日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协作服务采购(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YCG2025036-1项目名称: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协作服务采购(第二次)采购人: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13日政府采购普通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第二章招标需求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9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0第五章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23第六章投标格式及要求29附件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29附件2:投标人声明书31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2附件4: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33附件5: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5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6附件7: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37附件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9附件9:服务条款偏离表40附件10:商务响应表41附件1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表42附件12:服务承诺43附件13:报价文件封面及目录44附件14:报价一览表46附件15:报价明细表47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协作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协作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YCG2025036-1项目名称: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协作服务采购(第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837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单位数量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备注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协作服务采购(第二次)项1详见公告所附磋商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的独立法人;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申请人为中小企业;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取磋商文件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login;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售价(元):0。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5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4.1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4.1.1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注:投标人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4.1.2操作指南《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jcgCategory17&parentId=600030&articleId=8usMobfHBXp2GJnjOIZ0EA==&utm=site.site-PC-36449.972-pc-websitegroup-zhejiang-mainSearchPage-front.1.f2a6d3008a9a11eeb3b6ef0f5b42851d《CA管理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ca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4.2投标文件提交注意事项4.2.1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拒收。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4.2.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投标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竟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xiaolvzi@vip.qq.com。4.2.4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本项目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投标人可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海宁市海昌街道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157573396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吉恩仕大厦5楼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3757375898;传真:0573-87318570邮编:31440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海宁市财政局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联系人: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采购人: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13日第2章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为切实提高海昌街道辖区内食品安全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有效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推动街道食品安全水平全面提质,切实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拟继续通过竞争性磋商形式引入食品安全协作服务机构。二、执行的标准、规范和办法2.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2.3《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4《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三、服务范围及内容2025年度街道食品安全服务涵盖餐饮服务单位约1000家(名单由采购人提供)。投标人应结合海昌街道辖区特点,编制操作性强的服务方案,对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上门服务,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对餐饮服务单位规范化操作进行指导,并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3.1服务内容:食品安全服务机构应当做到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真实准确,在数字平台实时更新;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改正-实时反馈”的闭环机制。对每家企业食堂、社会餐饮、农村家宴单位进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许可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原料控制管理等;根据评估情况,对存在问题或隐患的单位,督促其整改。3.2工作反馈:根据现场服务的情况,对每家企业食堂、社会餐饮、农村家宴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根据专项整治和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需要,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发现的违法案件线索信息及时反馈市场监管所。3.3组织培训:每季度开展派遣人员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培训;每年组织街道食安安全网格员进行不少于一次集中培训,提升监管人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3.4各类检查:协助市场监管所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检查及紧急检查任务。按照市场监管所要求,随时做好人员的准备应对各种突发任务。3.5工作归档:服务工作全过程通过纸质归档和电子归档的形式保存下来。食品安全服务机构需每月建立工作台账,留存工作纸质文书,形成全年工作台账,纸质台账需与电子台账一致。四、服务要求4.1中标人对海昌街道全域范围内的企业食堂及社会餐饮,包括大型(特大型)餐饮单位、中型餐饮单位、小型和微型餐饮单位进行服务,协助村(社区)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辖区内现企业食堂约500家,社会餐饮服务单位约500家,应以合同周期内实际数量进行全覆盖服务;4.2每个月按要求时间提供上个月服务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发现隐患数及整改率等;督促整改率80%以上、关键不符合项督促整改率100%;关键不符合项线索向属地所(分局)移送率100%;4.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上级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餐饮单位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率100%;4.4中标人应使用甲方指定的食品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录入现场管理情况,管理情况录入率100%;4.5中标人每月应抽取管理不少于10家次的上网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阳光厨房设备使用情况,开展线上线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4.6在违法线索排查方面,乙方应摸排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包涵但不限于餐饮单位),经营过期食品、无证单位(包括大小证)不少于10起;4.7服务期内,餐饮单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发现中标人未服务到位的,采购人有权立刻终止与中标人合同并依照合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4.8中标人应针对实际情况对服务人员管辖区域进行定期调换;中标人服务人员除开展正常工作以外,不得与餐饮服务单位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如发生类似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依照合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4.9食品安全服务机构需保障派遣人员的工作车辆、电脑、巡检手机等日常办公设备,其中配备本项目专用车辆不少于2辆,除工作使用外需停放在海昌市场监管所。五、人员配置结合海昌街道企业食堂及社会餐饮食品安全现状,食品安全协作服务单位配备食品安全驻点办公人员5名,外勤服务人员4名,另安排8名机动人员作为后备力量,以满足项目服务内容结果为导向,来负责协助作业。同时,派遣人员需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40周岁以内(本科以上学历的年龄限制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征得采购人同意的除外。名单报街道确认并备案,若中途更换人员须征得街道同意。服务人员在上岗前应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应熟知食品安全现行法律法规,熟悉政府监管机制,应有食品安全现场实际服务经验及风险控制的能力。六、其他要求6.1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是行政执法主体,没有执法权,不得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应接受采购人的建议。6.2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派出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并把服务于本项目工作人员的有关信息报采购单位备案。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选派专业性强、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纪律性和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过硬的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岗前和岗中培训,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从事服务工作。6.3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在实地进行服务工作时,应遵照执行采购人制定的工作标准,自觉接受采购单位的管理、指导、监督和考核。6.4投标人服务工作的整体设想和应急预案应完备、实用;6.5投标人应落实服务的交通安全、人身安全教育和服务工作,须对工作人员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人身、交通事故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责任。6.6投标人在海宁市内设有营业点或承诺中标后设立营业点。驻所办公人员由采购人提供办公用房两间(含办公桌椅、电话),办公设备等由中标人落实,包括打印机、日常办公用品等,办公用房除房租外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其余人员一切办公费用包括办公场所由中标人承担。服务期满后,中标人将相关资料移交区街食安办或海昌市场监管所。6.7考核办法:为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作服务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积极作用,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服务合同中相关要求和内容,制定本考核办法。6.7.1食品安全服务的考核人员及考核方式海昌街道食品安全服务项目考核由海昌街道食安办和海昌市场监管所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末由食安办和市场监管所各一名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现场与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打分,其中实地抽查社会餐饮服务单位5家、企业食堂5家,外卖平台抽查餐饮服务单位10家。6.7.2食品安全服务考核的主要内容和评分标准(总分100分)1、分级管理(10分)食品安全服务单位需根据日常评估督导情况,将辖区内的社会餐饮和企业食堂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级评定应每季度更新调整一次,并通过等级评分标准评分后在食品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公示。季度考核每发现1家未分级的,扣0.1分。2、工作台账(20分)(1)食品安全服务单位应对持证社会餐饮和企业食堂根据A、B、C、D四个等级开展全覆盖督导服务,其中:A级每季度不少于一次、B级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C级每个月不少于一次,D级每半个月不少于一次。食品安全服务单位需在每季度末将一季度的书面督导材料提交到市场监管所(5分)。每发现一家未按要求开展督导服务的A级扣0.2分,B级扣0.4分,C级扣0.6分,D级扣0.8分,未按要求提交督导材料的扣2分,扣完为止。(2)对上级部门检查反馈问题,督促整改率100%(5分)。海宁市级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每条扣0.5分,嘉兴市级每条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3)建立管理档案,工作反馈及时,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改正-实时反馈”的闭环机制,录入数字化管理平台。同时按照“每月汇报、每季考核”的要求,提交汇报材料(5分)。未及时汇报材料,少1份扣1分,扣完为止。(4)根据村(社区)提供农村集体聚餐线索,对照《农村家宴食品安全指导员指导规范》标准及时上门配合村社做好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备案指导率100%。将备案情况同步报送相应村(社区),并于每季度末将备案指导资料提交到食安办(5分)。检查发现一场未备案指导扣1分,未报送村(社区)一场扣1分,未提交备案指导资料扣2分,扣完为止。3、实地检查。(50分)(1)随机抽查持证社会餐饮5家,企业食堂5家按照《食品安全季度考核检查记录表》检查(40分)。每家每项目不合格扣0.1分(关键项不合格的扣分加倍)。(2)无证单位和过期食品线索移送(5分)。抽查发现无证未指导办证的,每家扣1分。四季度考核时,根据合同要求,全年每少1家线索移送扣1分。(3)不得发生因食品安全服务未到位而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5分)。考核期内发生经查实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4、平台检查。(10分)(1)现场服务社会餐饮、企业食堂情况录入食品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录入率100%;录入情况和书面工作台帐记录相符情况(5分)。录入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发现录入不全或数字化管理平台与书面工作台账记录不符合的扣1分,扣完为止。(2)外卖平台抽查餐饮服务单位10家阳光厨房设备是否正常使用(5分)。每发现一家不正常使用的扣0.5分。5、人员配备。(10分)(1)人员配备齐全,均须有食品安全服务经验、食品安全相关专业学历或技术资格等证书(5分)。考核期内发现人员配备不合格一次,扣5分。(2)服务人员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与食品经营单位发生不正当利益关系(5分)。如有收到投诉举报查实的,每一起扣5分。6、廉洁纪律。(一票否决)发生违反廉洁纪律的事件,不及时纠正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当季一票否决,不支付当季服务费用。7、季度考核付款条件。季度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足额拨付当期服务经费金额;90分以下80分以上(含)的,拨付相应比例金额(如85分即拨付当期服务经费金额的85%);考核得分80分以下的,一次性扣除当期服务经费的30%,考核总得分70分以下的,一次性扣除当期服务经费的40%,以此类推。服务期内累计两次考核总得分80分以下的或全年发生两次违反廉洁纪律事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6.7.2附件:1、食品安全服务考核季度评分表2、食品安全服务季度考核检查记录表食品安全服务考核季度评分表日期: 年 月 日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分级管理(10分)食品安全服务单位需根据日常检查评估情况,将辖区内的社会餐饮和企业食堂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级评定应每季度更新调整一次,并通过等级评分标准评分后在食品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公示。季度考核每发现1家未分级的,扣0.1分。工作台帐(20分)食品安全服务单位应对持证社会餐饮和企业食堂根据A、B、C、D四个等级开展全覆盖督导服务,其中:A级每季度不少于一次、B级两个月不少于一次,C级一个月不少于一次,D级每半个月不少于一次。需在每季度末将一季度的书面督导材料提交到市场监管所(5分)每发现一家未按要求开展督导检查的A级扣0.2分,B级扣0.4分,C级扣0.6分,D级扣0.8分,未按要求提交督导材料的扣2分,扣完为止。对上级部门检查反馈问题,督促整改率100%(5分)海宁市级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每条扣0.5分,嘉兴市级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建立服务档案,工作反馈及时,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改正-实时反馈”的闭环机制,录入数字化管理平台。同时按照“每月汇报、每季考核”的要求,提交汇报材料。(5分)未及时汇报材料,少1份扣1分,扣完为止。根据村(社区)提供农村集体聚餐线索,对照《农村家宴食品安全指导员指导规范》标准及时上门配合村社做好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备案指导率100%。将备案情况同步报送相应村(社区),并于每季度末将备案指导资料提交到食安办(5分)。检查发现一场未备案指导扣1分,未报送村(社区)一场扣1分,未提交备案指导资料扣2分,扣完为止。实地检查(50分)随机抽查持证社会餐饮5家,企业食堂5家按照《食品安全季度考核检查记录表》检查(40分)每家每项目不合格扣0.1分(关键项不合格的扣分加倍)。无证单位和过期食品线索移送(5分)抽查发现无证未指导办证的,每家扣1分。四季度考核时,根据合同要求,全年每少1家线索移送扣1分。不得发生因食品安全服务未到位而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5分)。考核期内发生经查实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平台检查(10分)现场服务社会餐饮、企业食堂情况录入食品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录入率100%;录入情况和书面工作台帐记录相符情况(5分)录入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发现录入不全或数字化管理平台与书面工作台账记录不符合的扣1分,扣完为止。外卖平台抽查餐饮单位10家阳光厨房设备是否正常使用(5分)每发现一家不正常使用的扣0.5分。人员配备(10分)人员配备齐全,均须取得有效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品安全相关专业学历、技术资格等证书(5分)考核期内发现人员配备不合格一次,扣5分服务人员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与食品经营单位发生不正当利益关系(5分)如有收到投诉举报查实的,每一起扣5分总分(100分)考核人员签字: 年 月 日食品安全服务季度考核检查记录表单位名称现场负责人地址联系电话项 目检查标准现场情况一、证照齐全有效并上墙1、是否规范亮证。 是□ 否□2、是否在有效期限。 ☆关键项是□ 否□3、地址与实际是否相符。 ☆关键项是□ 否□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信息公示是否齐全。 是□ 否□二、健康证齐全并有效1、是否在有效期限。 是□ 否□2、是否齐全。 是□ 否□三、进货查验齐全并保存如实记录进货查验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是□ 否□四、消毒设施使用登记并齐全1、消毒柜是否能正常使用。 是□ 否□2、消毒柜内外是否整洁、是否存放无关物品。 是□ 否□3、正确记录餐饮具消毒信息并保存。 是□ 否□4、一次消毒餐饮具是否在有效期内。 是□ 否□五、食材整理隔墙离地摆放并安全1、食材分类分层分区存放。 是□ 否□2、食材是否隔墙离地存放。 是□ 否□3、使用添加剂的是否有公示。 是□ 否□4、检查是否存在过期变质等的食材。 ☆关键项是□ 否□后厨卫生六、油烟机整理、净化器维护油烟机内外是否有滴油渍、结污垢;净化器是否定期清洗维护,记录规范。是□ 否□七、炉台整理1、炉台台面及底下是否及时清理,无残渣、无污垢。 是□ 否□2、调料罐是否干净,无结垢。 是□ 否□八、墙地面清洁1、地面、墙面、顶面是否清洁、无破损。 是□ 否□2、下水道是否无积污、无异味。 是□ 否□九、操作台整理1、砧板、刀具、水池是否荤素分开加工。 是□ 否□2、砧板是否有发霉、严重开裂或破损现象。 是□ 否□3、操作台上各种食材是否用器皿装好,摆放整齐。 是□ 否□4、保洁柜内外是否整洁、是否有存放无关物品。 是□ 否□十、冰箱整理1、冰箱是否外观整洁、内部无积水积霜;按规定设置留样冰箱。是□ 否□2、生熟、荤素原料是否分类存放;留样是否规范。是□ 否□十一、冷菜间整理1、检查空调、紫外线灯是否正常使用。 是□ 否□2、是否存在非直接入口食品及未经清洗的水果。 是□ 否□3、工作人员是否穿戴洁净工作衣帽及口罩。 是□ 否□十二、除四害等措施有效1、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窗有无防蝇纱网或设空气幕,或皮条门、纱帘,并有效使用。 是□ 否□2、库房及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下端是否设挡鼠板或双面包铁皮,是否按要求设置防鼠网。 是□ 否□3、垃圾容器是否加盖;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等处置是否符合要求。 是□ 否□十三、油烟方面油烟净化器是否安装是□ 否□十四、污水方面餐厨污水是否进管网是□ 否□十五、其他禁烟标志及文明餐桌管理是否到位。是□ 否□检查人员检查日期被检查单位确认年 月 日四、商务要求表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付款条件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且人员到位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预付款2.根据考核办法每个服务季度结算一次(服务费应先在预付款中抵扣,抵扣完后,再支付其余费用)安全中标人应落实服务的交通安全、人身安全教育和服务工作,须对服务人员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人身、交通事故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五、资信要求表政策性加分条件所投产品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要求;投标人符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采购人名称: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1575733967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吉恩仕大厦5楼;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3-873185703项目名称及编号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协作服务采购(第二次)(XYCG2025036-1)4预算金额83.7万元5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7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否 分包:否8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数据,是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代理机构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8月25日14时30分本项目有关投标、开标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10递交响应文件和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海宁市文苑南 路 138 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11投标保证金额及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无12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传输递交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1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13参加开标人员投标人代表无须参加现场开标。14现场演示和讲解无15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四章16履约保证金无17采购信息发布媒体https://zfcg.czt.zj.gov.cn/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如有变更公告,请及时了解和变更)18是否提供样品否。19付款手续和付款时间详见第五章。20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21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 件的规定,本项目为 是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中小企业说明 1.项目属性(服务类)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执行) 采购标的:第三方协作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必须提供承接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6.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接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23磋商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人”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人”指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产品”系指磋商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可不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五)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联合体参与磋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七)转让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让。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八)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九)特别说明: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投标人本次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本次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十)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可要求招标人或采购人澄清。招标人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公告作为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2.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3.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招标人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招标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所涉响应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文件:1.1资格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1);1.2投标人声明书(附件2);1.3营业(经营)执照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投标主体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主体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以下统称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授权);1.6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5)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8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资料。2.商务技术文件:2.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6);2.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7);2.3项目总体方案(包括项目背景,本项目的调研情况,人员详细安排,服务总体计划,内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及培训计划,临时应急任务,突发事件的处置及上报,执行本项目的预期困难、重点难点分析及其解决方案等);2.4针对本项目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2.5服务条款偏离表(附件8);2.6商务响应表(附件9);2.7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所获资质证书复印件(附件10);2.8提供一套同类项目文档复印件(包括现场记录、总体组织计划、分析评估报告等);2.9提供自2022年7月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复印件等资料(盖单位公章);2.10服务承诺(附件11);2.11数字化管理(投标人自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对管理人员及管理商家实施数字化管理方案);2.12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3.报价文件:3.1报价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13);3.2报价一览表(附件14);3.3报价明细表(附件15);3.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协作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