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际、取派运输招标公告(关联公司2025)



2025全国城际、取派运输四期招标

KYZB202508003222

标的负责人:李国森

预估金额:7000000.0(元)

招标保证金:50000(元)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 18:00 介绍答疑时间:2025年08月20日 15:00 报价时间: 第一轮报价时间:2025年08月21日 09:00 - 12:00 第二轮报价时间:2025年08月21日 12:00 - 15:00 竞价时间:2025年08月21日 15:00 - 18:00 开标截止时间:9月3日
1、跨越招标流程:供应商投标报名(同步交纳保证金)→跨越招标答疑→供应商报价竞价→供应商议价→跨越定标。
2、公平竞标规则:系统自动按低至高价格进行排名,第一轮报价取【前10名】入围;第二轮报价取【前3名】入围;第三轮竞价取【第1名】入围议价。
3、线下议价规则:若线上竞价第1名价格未达我司定标目标价,跨越速运会以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竞价第1名投标方进入线下议价环节。
4、跨越定标:经招标评审决议定标后,将于开标截止时间内在系统中通知投标方线路的中标/流标结果。
5、投标报名渠道: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报名,报名方式:
①移动端报名:微信关注“跨越精采”微信公众号,注册/登录供应商平台,在“我要投标”→“招标大厅”搜索招标编码进行报名。
②PC端报名:在网址https://zb.ky-express.com注册/登录供应商平台,在“招标管理”→“招标大厅”搜索招标编码进行报名。
6、关于招标答疑会议:为方便供应商理解标的、防止误报,请已报名供应商务必参加线上招标答疑视频会议,清晰了解跨越运输合作要求。
7、关于投标保证金:为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及有效性,所有供应商必须交纳保证金5万元或《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才能进入投标报价环节。未合作的投标方交纳5万保证金,已合作的投标方如在跨越有5万元及以上的未结款项,可电子签署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机场支行
账号:4425 0100 0046 0000 0031
注意:保证金需公对公账户转款,并备注“招标编码KYZB202508003222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方资质要求:
(1)注册年限≥2年 (2)注册资本≥100万
(3)自有车辆≥5台 (4)近2个月完税证明
(5)保证金5万元 (6)2年内被执行案件<3个
9、特别说明:
线上系统报价结果均真实有效,请谨慎报价。投标人在参与所有投标项目过程中,投标报价将严格以供应商平台所记录的报价为准。在此特别强调,若投标方试图通过微信、邮件、短信或书面通知等任何非供应商平台途径对已提交报价进行修改,且该修改行为未事先获得跨越明确的书面认可,那么此类修改均不具备法律效力,一概视为无效操作,相应投标报价仍以供应商平台初始记录为准,各供应商务必严格遵守此项规定,避免因违规操作影响投标结果。
(1) 标的详情:线路招标明细,详见附件《运力招标标的详情》;
(2) 投标要求:详见附件《跨越速运运力招标书》的投标方资质要求及投标要求详情;
(3) 合作要求:日常合作管理要求请详见《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4) 结算账期:月结30天(例2025年3月运输款项,在4月30日前完成付款)。
答疑联系人:李先生18948179790 付女士19065093439 ;
联系邮箱:chenfangjie@ky-expres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后瑞社区汉莎产业园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渠道:
若您在投标环节遇到不公平对待或刻意阻碍,可联系跨越监察部专用投诉邮箱kyejcb@ky-express.com,电话0755-23233726;跨越监察部会对所有投诉信息严格保密。

附件下载: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docx

附件下载:
货物运输合同(干线).docx

附件下载:
《运力招标标的详情》.xlsx

附件下载:
货物运输合同(全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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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速运运力招标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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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致: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本着长期合作、友好共赢的目标,根据贵公司发布的招标编号:KYZB202508003222项目名称:“2025全国城际、取派运输四期招标”(填写招标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交纳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我司参加投标,对贵公司作出承诺,具体如下: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交纳约定:鉴于我司与贵公司前期已签署合同(合同编号:),基于操作便利性考虑。我司同意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贵公司从应付给我司的相应款项中直接抵扣,抵扣的投标保证金适用招标公告的规则。3、我司承诺:在参加本次投标过程中必须保证参加活动真实、有效,遵守诚信原则,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贵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①参与投标报价后,非因招标方原因弃标:在进行投标报价后,若无正当理由且未经贵司同意,自行放弃投标,导致招标流程受阻或影响正常评标工作的。②中标人接到中标(入围)电话后弃标的:若有幸中标(入围),在接到贵司通知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合同或履行后续相关义务的,视为严重违约行为,同意贵司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③未按照招标要求报价扰乱招标排名等恶意报价行为的:保证按照招标要求进行合理、规范的报价,不通过不正当手段扰乱正常的招标排名秩序,杜绝恶意报价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违反此规定的。④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所提供的所有投标文件、证明材料等均真实可靠,不存在任何伪造、篡改、隐瞒等虚假情况。⑤故意隐瞒与招标有关的重要事实,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生产能力、资质证书、投标前与投标后打样不合格的:在投标过程中,将如实披露与招标项目相关的所有重要信息,不隐瞒可能影响评标及项目实施的关键事实,若因故意隐瞒导致不良后果,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⑥投标期间内有围标、串标、哄抬标价和恶意竞标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杜绝参与任何形式的围标、串标、哄抬标价和恶意竞标等违规违法活动,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若违反此规定,将依法依规接受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证金没收及其他法律责任追究。⑦中标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贵司签订合同(及或订立合同后未履约就解除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贵司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履行合同义务,不擅自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若未能履行相关义务,同意贵司没收投标保证金等。⑧行贿、严重泄露跨越保密信息等违背跨越反腐及保密原则的行为:严格遵守贵司的反腐及保密要求,不从事任何行贿行为以及严格保护贵司的商业秘密、项目机密等信息,若出现违反行为,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严重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追究、商业信誉受损以及投标保证金没收等。⑨我方承诺所有参与投标项目的报价均以供应商平台中报价为准,我方通过微信、邮件、短信、书面通知等修改报价的行为未得到贵司认可均视为无效:再次强调对投标报价修改的规范性要求,确保报价的唯一性与确定性,维护招投标报价环节的严肃性与公正性,若违反此规定,愿意接受相应处罚。⑩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应扣除投标保证金的行为:对于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可能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扣除的行为,我方将认真研读并严格遵守,避免出现违规情况导致保证金损失。另外,如出现以上行为,贵公司有权在贵公司及贵公司关联公司与我司已合作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第2条约定的已签署合同)的任一笔应付或待结费用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第1条约定的投标保证金。附件一: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一: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序号公司名称序号公司名称1北京跨越速递有限公司39南通跨航物流有限公司2北京信海物流有限公司40宁波市跨宇物流有限公司3常州跨越物流有限公司41宁波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4成都市跨海物流有限公司42宁波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方桥营业部5成都市跨海物流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 43青岛跨宇物流有限公司6成都市跨越仓储有限公司44青岛跨越物流有限公司7东莞跨宇物流有限公司45泉州跨航物流有限公司8东莞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46厦门跨航物流有限公司9东莞市领速物流有限公司47山西跨越速运有限公司10佛山市跨宇物流有限公司48上海跨宇物流有限公司11佛山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49上海跨跃物流有限公司12甘肃跨越速运有限公司50上海跨越物流有限公司13高安市跨航运输有限公司51上海领速物流有限公司14广西跨越速运有限公司52深圳市跨航物流有限公司15广州跨航物流有限公司53深圳市跨跃物流有限公司16广州跨越速运有限公司54深圳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17广州领速物流有限公司55深圳市领速物流有限公司18广州信海物流有限公司56沈阳跨越物流有限公司19贵阳跨航物流有限公司57石家庄跨越物流有限公司20哈尔滨领速物流有限公司58苏州跨宇物流有限公司21海口市跨越物流有限公司59天津跨跃物流有限公司22杭州跨航物流有限公司60天津跨越物流有限公司23合肥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61天津领速物流有限公司24呼和浩特跨航物流有限公司62天津信海物流有限公司25湖州跨航物流有限公司63温州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26嘉兴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64乌鲁木齐跨越物流有限公司27江苏跨航物流有限公司65无锡领速物流有限公司28江苏领速物流有限公司66武汉市跨航物流有限公司29金华跨海物流有限公司67武汉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30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68西安市跨越物流有限公司31拉萨跨海物流有限公司69西宁跨航物流有限公司32南昌跨海物流有限公司70云南跨越速运有限公司33南昌市跨越物流有限公司71长春市领速物流有限公司34南京跨跃物流有限公司72长沙市跨越物流有限公司35南京跨越速运有限公司73郑州跨航物流有限公司36南京跨越速运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74郑州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37南京跨越速运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75中山跨航物流有限公司38南京跨越速运有限公司禄口分公司76中山市跨越速递有限公司77重庆跨海物流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编码:【】甲方(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承运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国内物流运输服务,达成如下约定,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内容从甲方指定地点接收货物并安全、准时送达到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具体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以附件中为准。第二条:运输资质及车辆管理1、乙方应具备履行本协议运输服务的合法资格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中若涉及冷链运输的,应符合特定温度运输的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甲方具体项目要求;若涉及超高、超大等非常规货物运输的,乙方需具备道路大型物件运输许可;若涉及危险品运输的,乙方及乙方车辆需具备相关危险品运输资质和许可,乙方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且清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掌握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及应急救援知识。2、乙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车辆及车厢车况良好(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应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甲方的运输要求以及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有关车辆的要求等)、手续齐全符合运营需要,并购买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等。3、车辆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养、送检、燃油、高速过路费、过桥费、交通事故赔偿费用、司机的工资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由乙方负责。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的要求,由此导致运输费用额外增加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2)有权随时了解货物的在途情况以及运送情况,要求乙方对承运货物的安全性和时效性进行报告。(3)货物出现毁损、灭失、短少、污染、被冒领、送错地址以及非自身原因导致的腐烂或变质(统称为:货损)时要求乙方进行赔偿。(4)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避免损失扩大,并不需要征得乙方同意。(5)甲方对乙方实际运输线路存疑的,可以要求乙方提供车辆的行驶轨迹及实时定位。(6)本合同为非独占性合同,甲方有权指定其他承运人来执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有权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向乙方发出订单,不对委托的业务量做出承诺。(7)在乙方提供优质服务的情况下,甲方在后续合作中给予乙方支持。(8)回单签收要求:签收单据必须按甲方要求的回单类型、盖章方式和签字方式填写完整;不允许出现乙方工作人员代收货人签回单的情况;收货章或签字名称必须与回单上的收货人名称一致;如签章与收货人名称不符,乙方必须在回单后附上足以证明收货人收货的确认函,并经甲方审核同意此操作方视为完成货物交付。若收货方提出未收到货物,而相应货物的签收单据存在未签、代签、冒签等情况,如乙方不能提供除签收单据外的其他证据明货物已送达的,视为货物未送达,甲方有权按照货物丢失处理。因回单不合格造成的全部损失,包含客户索赔和客户处罚等,均由乙方承担。(9)除法定节假日外,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或市场情形变更导致运输成本下降的,(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通行费减免、油价下调、国家阶段性减免运输行业增值税、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发放的运输专项补贴等其他费用减免的),甲方有权在成本调减的范围内对运费进行降低。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照甲方的竞标规则,认真评估运输路线和报价,向甲方提供合理、不偏离市场价格水平的报价,不得单方修改报价,不得弃线(不按照合同履行或提前终止合同)。(2)乙方应诚信竞标,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约定。(3)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负责托运的货物的安全,如发生货损,应承担赔偿义务。无法确定货损原因时,则推定为乙方原因所致;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4)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留置甲方直接或间接托运的货物(即扣货)。(5)如货物时效延迟超原时效的30%及以上,乙方必须及时报与甲方,如甲方要求更换其他运输方式或运输车辆的,乙方应予以配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如因货物时效延迟导致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客诉损失)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6)乙方应负责检查承运货物与下单货物是否一致、货物包装是否符合运输、货物性质是否超出可运输范围等基本情况。如有异常的,应当于1小时内反馈给甲方或甲方客户(甲方客户指货物所有人、将货物委托甲方运输的托运人,下同),不得擅自承运。乙方一旦接收,则视为甲方交付的货物完好无损、包装适当、适合运输,且本公司已履行了全部的货物信息告知义务。(7)乙方应自行负责承运甲方委托的货物,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交由其他方承运(即倒货)。(8)为防范运输风险,乙方应按如下要求对每次货物运输自行购买物流责任保险:车型(车厢长)为9.6M以下车辆的物流责任保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300万/次、车型(车厢长)为9.6M及以上车辆的物流责任保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1000万/次。乙方未按要求购买物流责任保险的,甲方有权按附件购买补充险,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应付乙方的运费中予以扣除。(9)如乙方运输发生货损的,不论货物残值是否归属于甲方,乙方均需按货物损失金额或甲方客户要求的索赔金额进行赔偿。如甲方未明确向乙方说明货物残值归属的,则乙方需代甲方保管货物残值,如乙方未尽保管义务的,需按残值等额价值向甲方赔偿。如甲方确认货物残值归属于乙方的,乙方需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将货物残值转移,如乙方怠于转移的,视为乙方委托甲方进行临时仓储,乙方需按照1000元/日向甲方支付仓储费。如乙方超过10日仍未取走货物残值的,视为乙方放弃对残值的所有权,甲方有权代为处置,甲方处置后,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赔。(10)乙方的运输责任期从接收货物之时起算(如由乙方装货,则责任期从交给乙方进入装货地点开始),至货物到达甲方指定收货地点,且由指定收货人签收完毕止。改变交货地点的,乙方的责任期延至新的指定地点并签收时结束。合同履行期间发生货损或时效延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付。(11)乙方对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责,包括造成自身、甲方、客户或其他第三方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同时,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统一为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如甲方为避免损失扩大而采取补救措施,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支付为此产生的费用。(12)采用整车方式运输的,乙方不得私自解开货厢封签,不得夹带运输其他货物,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次。如有损失乙方还需另行赔偿。(1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客户索要财物,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并返还索要的财物。如确实因为客观原因需要增加费用,应向甲方讲明理由并提供依据,如甲方拒绝增加费用或暂时未答复,乙方应先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运输服务,然后另行就费用增加与甲方进行协商。(14)如乙方的车辆需要停放甲方场地的,应自行负责车辆安全。(15)为降低运营风险,保障货物安全,乙方应妥善处理自身与合作商、员工、司机(以下统称:关联方)的关系。如发生关联方扣货、非理性表达诉求等情形的,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甲方有权介入乙方与关联方的纠纷,并根据关联方的要求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对于先行支付金额的准确性、合理性和真实性,甲方不负责审查,但是应当向乙方出具支付的凭证。本条不局限于甲乙方合作期内,只要发生以上情形且甲方受到影响的,甲方仍有权介入纠纷,并根据关联方的要求先行支付相关费用。甲方先行支付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对关联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需按本合同约定承担其关联方扣货、堵门等违约行为的违约责任。(16)如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司机通过“跨越运力”APP进行竞标,竞标成功后,根据本合同及“跨越运力”APP中的《货物运输服务协议》承运货物。乙方确认,通过乙方指定的司机注册、登录、竞标跨越运力APP的一切行为,均视为乙方行为。(17)乙方作为专业承运人,应熟悉了解有关禁止运输物品、违禁品、危险品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如发现客户的物品存在禁止运输物品、违禁品或超出承运资质的危险品的,乙方应拒绝运输并通知甲方。在运输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严禁超范围承运。危险物品清单见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18)紧急情况通知义务乙方在遇到交通事故、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并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不得向政府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未经甲方认可的信息,如乙方违反约定且甲方对事故性质或责任认定不认可,则乙方仍应按照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甲方因此而产生的罚款以及额外费用。第四条:保证金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万元,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的,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或暂停支付运费。双方终止合作后,在乙方完整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违约金后,甲方在三十个自然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缴纳足额的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运费中扣除保证金对应的金额作为保证金使用,或者甲方也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乙方弃线处理。2、上述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运费中扣除保证金为甲方的权利,如甲方未扣除的,仅为甲方为保障乙方资金周转及双方友好合作关系作出的商业策略,而非免除乙方缴纳保证金的义务。乙方仍需对线路履约行为担负保证责任。若乙方在履行原合同的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且本合同约定该违约行为的违约责任有扣除保证金的,则甲方仍有权在应付乙方的运费中进行扣除,同时要求乙方补齐扣除的履约保证金。3、如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保证金被扣除的,乙方需于保证金扣除后7日内将保证金补齐。如未在约定时间内补齐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乙方弃线处理。第五条:合同期限1、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乙方缴纳保证金之日或双方实际开始合作之日起生效(以最早发生时间为准),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后自动顺延5年。2、双方具体合作的线路有效期以具体签订的附件、专门协议或线路招标公告为准。第六条:付款方式1、运费记账周期为月结:即本月首日至本月尾日。2、乙方在每月5日将上个月的运费结算清单及甲方要求的对账材料送于甲方进行核对,甲方对运费结算清单有异议的,在收到清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需派人与甲方共同完成对异议部分服务费的核对和确认。甲方于记账周期结束且经核对确认后的【】天内付款,若付款日为非工作日(包括但不限于周末、法定节假日),则甲方付款日顺延至非工作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3、甲方付款的先决条件为乙方向甲方开具税率为【】%的【】,发票名称为:【】,且货物运输过程中无货损、客户索赔、倒货、扣货等违约情况。否则,甲方可以延期付款。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导致甲方从乙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金,或虽可通过报验但报验后被税务机关以“比对不符”或“失控发票”等事由追缴税款,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4、双方收款账户如下:乙方收款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甲方收款账户为:户名:【】开户行:【】账号:【】第七条:恶劣违约情形1、扣货双方一致认同:在任何情况下,乙方或乙方的关联方均不得留置甲方直接或间接托运的货物,扣货为绝对不允许的恶劣违约行为,双方如对账单、违约金、扣款等事项有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按本合同约定进行诉讼,但绝对禁止扣货行为。(1)乙方或乙方的关联方发生如下任一情况视为扣货:A、乙方或乙方的关联方明确表述将货物扣留,或虽未明确表示但却采取了阻碍货物运输/送达/装卸的措施/行为的。B、甲方联系不到承运司机超过4小时、或承运司机行驶路线偏离原定路线超过2小时且无合理解释、或承运司机故意缓慢行驶/停车超过4小时。C、承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因故障需要维修,承运司机和乙方在6小时内不告知甲方车辆维修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进度、维修车辆所在位置等)。D、承运司机在运输途中向甲方提出因乙方或第三方拖欠其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运费未结算、提前支付运费、拖欠工资等各种费用的),并以此为由扣留货物,或乙方在获知上述纠纷后6小时内未处理完成的。E、乙方或乙方的关联方间接承运甲方委托的货物时(即该货物有两次以上转委托,甲方是其中一个环节的委托人),甲方向乙方披露了委托人身份,乙方仍实施前述扣货行为或没有在指定期限恢复运输的。F、乙方或乙方的关联方实施其他留置行为的。(2)发生扣货后,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合并使用):A、没收乙方的保证金;B、按每台车5万元或每台车每小时5000元(按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C、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紧急处理费用;D、赔偿甲方的其他损失;E、视为乙方以实际行动弃线,按照弃线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损失;F、如因此导致甲方客户暂停与甲方合作的,则甲方有权参照暂停合作前三个月平均利润,再根据实际受影响天数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利益损失。具体计算方式为:前三个月平均日利润*实际受影响天数。(3)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不按照扣货处理,但应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A、乙方在甲方给予的宽限期内恢复运输或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人员;B、乙方在扣货前并不知道甲方为间接托运人,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将货物恢复运输或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人员。C、乙方的关联方实施扣货,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处理,且没有造成恶劣后果的。2、舞弊及欺诈(1)乙方应诚信合作,不伙同甲方工作人员/合作方虚构交易、虚增订单金额等欺骗甲方。乙方违反该约定属于严重违约,无论是否因此获利,均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并根据作假次数按照每次5万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剩余未支付运费按照80%结算。(2)乙方不得虚报车型(即投标时用大型号车,实际使用小型号车承运),如乙方实际以虚报车型运输的,则应退还车型差价并按照每次2000元支付违约金。(3)乙方虚假签收(即假冒收货人签收)的,应按照每次1000元承担违约金。(4)与甲方工作人员/合作方有任何经济上的往来,包括借款、好处费、经济合作、借用物品等,具体以《廉洁协议》为准。3、非理性表达诉求双方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按本合同约定进行诉讼,除扣货外,均不得采取堵门、妨碍对方工作秩序、妨碍客户工作秩序、网络曝光(包括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不实信息或诋毁行为,给甲方造成业务运营、服务质量以及企业声誉等负面影响的)、不合理投诉、违规信访等方式。如一方采取上述非理性方式,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和紧急处理费用,紧急处理费用参照本合同关于扣货的约定计算。4、对恶劣违约行为的披露一方实施本条款规定的恶劣违约行为的,另一方有权向其关联公司、合作方、行业协会甚至社会公众披露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第八条:其他违约情形1、倒货(1)乙方理解:承运人的资质和信誉对于货物安全至关重要,为货物安全考虑,甲方高度重视承运人的选择。签订本合同是甲方认可乙方的承运能力和良好商誉,基于此,乙方承诺对于甲方委托运输的事项,绝不会转委托给其他第三方。倒货是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货物再转委托给其他方承运。实际承运司机和承运车辆与乙方申报信息不一致且无甲方书面同意的,均视为倒货。(2)乙方每发生一次倒货行为,无论是否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均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并没收保证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运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3)如乙方倒货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应对产生的货损、延时送达承担赔偿责任。(4)因乙方转委托导致甲方委托的货物被第三方留置,乙方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解决,在2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输状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应赔偿甲方为取回货物而支付的费用和为此遭受的损失。如甲方选择先向留置的第三方追偿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甲方可在得到赔偿的范围内免除乙方的赔偿责任。甲方的追偿费用和赔偿不足部分(含第三方被执行终本)仍由乙方赔偿。乙方赔偿后,如向第三方追偿,甲方可给予一定协助。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处理第三方留置事件的,甲方可酌情减免因倒货而产生的违约金,但甲方的损失必须要全部赔偿。2、弃线弃线是指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以下情形均视为弃线:(1)乙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提前结束合同;(2)乙方以实际行动不履行合同或提前结束合同,如扣货、三次以上不派车、提出额外要求、要求涨价等。(3)乙方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双方理解:本合同合作期限为1年及以上,合同价格是充分考虑了淡季、旺季等差异后的综合价格,如乙方弃线势必会对甲方权益造成损害。基于此,双方同意如乙方弃线,则全额没收乙方保证金,双方合作以来的全部运费按照80%结算(对于甲方已经向乙方结算的款项,乙方需返还20%)。同时,乙方需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对客户的赔款、另请第三方产生的运费差价、另请第三方的工作成本(人工成本、考察成本、洽谈成本,每次按1万元计算)。3、乙方不得窃取甲方客户信息或寻求与甲方客户合作,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的运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没收保证金。4、乙方不得泄露甲方或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在甲方或甲方客户的园区(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生产车间、仓库等场所)内拍照、录像,不得将其获取的甲方或甲方客户的任何信息或园区内容对外公开发布(包括但不限于在社交媒体、论坛、抖音等平台),否则应赔偿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损失,损失难以计算时,按照每次10万元计算。5、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或乙方在与甲方关联公司合作期间产生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甲方可以直接从保证金或应付给乙方的运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在确定赔付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足额赔付。如有逾期,每逾期一天,按照未付款总额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保证金被甲方扣除,乙方需在三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否则甲方有权从应付费用中直接扣除。6、如果乙方在履行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义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正常操作规定或其他不符合约定的行为,例如遗漏提取货物、未经许可变更运输路线、单证填写错误、报关信息填报失误、在保税区非法携带货物等,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及附件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7、本合同中“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损失及费用:(1)甲方的收、寄方客户货物损失(以客户货物清单及货物价值为准),以及甲方客户提出罚款(包括违约金或赔偿金),如相关损失难以核实的,以甲方支付给收、寄方客户理赔金额为准;(2)甲方应收的运费(含增值服务费)等营业收入损失;(3)因乙方原因导致中标线路停线整改或终止中标线路合作,停线或整改期间其他承运供应商产生的运费差价;(4)遭遇的政府部门罚款(甲方及运单货物所有权人被行政机关处以的罚款);(5)合理的调查费用、鉴定费用等;(6)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应诉或甲方起诉乙方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鉴定费、评估费等法律费用支出;(7)甲方紧急处理事件的费用:一名工作人员按300元/小时的标准,以甲方实际投入的人力为准,如无法准确计算的,则以每个事件投入3人次为计算标准,时间周期以出现违约事件当天至事件妥善处理完成当天计算;律师按3000元/小时的标准计算(单次事件处理,律师一般以为5个小时计算,如实际处理时间超过一天,则按实际时长计算),最终以甲方向律师支付的费用为准;(8)甲方垫付费用的资金成本(以甲方垫付费用为基数,自甲方垫付之日起按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至甲方实际收到垫付款之日止);(9)另行委托第三方承运的费用(自行承运的参照第三方报价)、为赶时效而升级空运的费用、额外增加的仓储费用;(10)滞港费、仓储滞纳金、延迟报关罚款、更正文件费用、税收损失;(11)甲方因处理上述紧急事项所垫付的其他合理费用。当发生上述损失时,乙方须先行垫付,或甲方直接从应付乙方的运费中扣除,应付运费不足以抵扣违约/损失金额的,乙方要在5日内向甲方补足。乙方不按时赔付或不补足的,从事件发生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未补足金额的利息。8、对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是双方基于本业务合作的潜在风险、可能造成的商业利益损失、处理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而设定,双方已充分认识并认同,双方同意按此标准执行,如后续发生争议,关于本合同的违约金标准双方均不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予以调整。9、本合同项下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代付款项、垫付费用及产生的违约金、罚款,甲方有权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支付给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所有费用中扣除,该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双方及关联公司基于本合同及其他合同项下关于其他业务、其他运输线路等产生的待结算费用。第九条:通知与送达双方收件信息如下:甲方业务对接人 微信号手机号邮 箱jiajun@ky-express.com地址财务对账对接人张宁微信号18198928373手机号18198928373邮 箱duizhangzu@ky-tech.com.cn乙方对接人微信号手机号邮 箱地 址财务对账对接人微信号手机号邮 箱如对上述地址未进行填写,以双方工商登记住所地为送达地址。双方因本合同而发生的沟通信息,送达至上述联系方式即视为已经送达至对方。如一方的联系方式变更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通知文件被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及其他1、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并由败诉方承担为解决争议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公证费、差旅费等)。2、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期满、终止、解除后,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包含甲乙双方及其关联公司其他合作、合同关系)应向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承担的债务,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中的任一主体(无论该主体与前述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债权主体是否一致)均有权以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予以抵销。3、特别说明:乙方知悉且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内容,对全部条款均无异议。在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就本合同项下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向乙方进行了合理提示,并已就该等条款及合同其他条款向乙方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乙方对该等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跨越运力APP的《隐私协议》《用户服务协议》《货物运输服务协议》及其附件《跨越运力运输考核条款》等及平台发布的相关规则作为本合同重要且有效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盖章后,即意味着本合同附件也同时生效。乙方已提前阅读并知悉确认跨越运力APP的相关协议;如协议间存在冲突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本协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以本合同附件、跨越运力APP的《隐私协议》《用户服务协议》《货物运输服务协议》及其附件《跨越运力运输考核条款》等及平台发布的相关规则为准。(注:干线承运商考核管理规定与跨越运力运输考核条款有冲突的以跨越运力运输考核条款的内容为准)。附件一:廉洁协议附件二:干线承运商考核管理规定附件三:补充物流责任险附件四:线路价格表(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栏)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日期:日期:附件一:廉洁协议说明:本协议的甲方是指委托方,乙方是指承运方。鉴于双方即将或已经开展合作,为创造公平、合法、诚信、廉洁的合作环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第1条定义1.甲方人员:包括投资人、股东、董事、代理人、甲方员工、居间人、经纪人、代理人、甲方委派的其他人员和甲方人员的特定关系人。乙方:包括乙方公司、关联公司、乙方投资人、股东、董事、居间人、经纪人、代理人、乙方员工、乙方委派的其他人员和乙方的特定关系人。特定关系人:是指甲方或乙方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和朋友,以及为甲方或乙方提供银行账户、借用名义/姓名及其他便利、帮助的自然人或法人。2.“合作”是指:甲乙双方之间存在买卖、租赁、加工承揽、委托服务等商业往来(或称经济活动)。“合作期间”是指:甲乙双方合作实际发生之日往前1年起至合作实际终止之日往后2年时止,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均受本协议的约束。第2条禁止行为1.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人员输送利益,亦不得有合作、合伙、共同投资、共同创作等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为甲方人员或特定关系人安排或提供工作、合作机会、学习、养老、出国、旅游、餐饮宴会、娱乐、保健保养或其他有偿服务;2)直接或变相使甲方人员或特定关系人获得利益,如馈赠、资助、出借、转让、租赁、买卖、授权、特许、报销、允许占有、给予承诺、代付日常开支等;3)与甲方人员或特定关系人存在资金往来,包括互相借款、借用账户、代收款项等;4)与甲方人员或特定关系人推荐的机构或个人产生商业往来,包括向后者投资或出借财物、向后者采购商品或服务、发展后者为代理商或特许经营合作方、与后者合作经营等。2.前款未尽情形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在本协议所禁止之列:1)甲方人员或特定关系人因此受益的;2)有违反公平、公开、守法、诚信、廉洁情形的;3)乙方以关联公司、委托代理人等方式间接从事上述行为的。第3条回避与示明1.乙方与甲方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自行回避或向甲方示明:1)甲乙双方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男女朋友关系、亲属关系、朋友关系、合作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2)乙方人员曾在甲方任职;3)甲方人员曾在乙方任职。2.合作期间乙方与甲方人员不得私下共同会餐(工作餐除外)、娱乐、旅游观光、出入对方私人住宅等。3.在合作期间,甲方人员从甲方离职后乙方不得录用,亦不得以顾问、咨询服务等方式与其合作。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经发生前述情形的,乙方应当主动披露且安排相关人员回避。第4条检举、揭发1.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协议约定的所有事项为双方合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双方不可逾越的底线。甲方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乙方应当向甲方如实举报:1)甲方人员索取、接受本协议禁止行为的任何一项利益的;2)甲方人员故意刁难乙方迫使向其输送利益的;3)甲方人员以明示、暗示方式向乙方透漏和乙方具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与甲方的合作事宜的;4)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甲乙双方利益的。2.经甲方调查发现相关人员违反禁止、回避、示明事项的,乙方应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不得隐瞒;如甲方要求乙方作证的,乙方不得拒绝。3.乙方主动向甲方检举揭发甲方人员违反本廉洁协议的,甲方可以从轻或免于追究乙方责任。甲方检举电话:18102250170(微信同号),固定电话:0755-23233723/23233726;邮箱:kyejcb@ky-express.com。甲方将对检举人及其提供的全部资料严格保密。4.乙方主动检举揭发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将其列为优先合作对象。第5条违约赔偿责任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视为以欺骗、违法方式与甲方订立合同,违反公平交易原则,属于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立即部分或全部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所有协议,尚未签订的则有权终止签订。前述原因终止的甲方无需承担责任。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按照以下标准计算违约金(以下违约金标准由甲方选择,或者按照金额较高的适用):1)由甲方向市场公开询价,如有低于乙方合同价格的报价,则以该最低报价为标准重新核算甲乙双方已履行的合同费用,乙方向甲方退还所有差额;如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则按照该最低报价继续履行。2)按照双方协议总价款的30%计算违约金。3.因乙方违约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并赔偿甲方因此支付的费用,包括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直接或间接损失、为处理违约事项付出的人工费等。损失难以计算的按50万元计算。4.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如甲方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的,乙方应承担律师费、诉讼或仲裁费、差旅费等维权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员工办理的,按每个诉讼阶段壹万元整计算。同时,甲方有权向社会公开披露乙方的不廉洁行为。第6条其它约定1.若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2.乙方保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立即对涉及双方合作事宜的乙方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并持续定期向乙方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职业道德、贪腐的社会危害等培训。乙方保证乙方人员充分知悉本协议约定的禁止情形和应当自行回避或示明的情形,并自愿遵照执行。乙方不采取培训、考核措施的,或默许、放任绝对禁止情形发生的,或应当回避而没有自行回避或向甲方示明的,都视为乙方具有主观故意。3.是否违反本协议不以是否实际发生或造成损失为判断依据,而应以在合作期间是否具有禁止行为或具有应当回避而未回避情形为依据。若在合作期间具有前述行为,则判定违反本协议,无论是乙方组织实施还是乙方人员个人行为,都应由乙方承担责任。4.本协议作为主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同时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二:干线承运商考核管理规定附件二:干线承运商考核管理规定考核类型考核项目操作场景措施时效运输时效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订单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前12小时至法定节假日结束的期间不计入时效,其它按如下运输时效规则处理: 0分钟至30分钟 免责;31分钟至60分钟 违约金50元;61分钟至90分钟 违约金100元;91分钟至120分钟 违约金150元; (以此类推,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当次总运费) 注意:1.如运输过程中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车辆故障导致运输超时的,按上述运输时效规则处理;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采取换车等补救措施,乙方除需承担上述违约金外,换车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也由乙方承担;3.如因乙方发生时效超时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4.如甲方要求乙方走高速乙方未走高速产生的超时,乙方应按照上述时效规则承担责任。靠台时效车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装货地装货(非不可抗拒原因,去装货地迟到)出现如下情形,且甲方未取消订单的,则以30分钟为周期,每超出一个周期按如下规则计收违约金:4.2M及以下 30元;4.2M以上 50元;最高扣除当趟运费的50%。要求在货好时间前到达装货地;如中标时间与装货时间的时间差≤1.5小时,或中标时间晚于装货时间,则需要在中标时间后1.5小时内到达装货地。否则甲方有权取消订单并按无车靠台处理。如因乙方时效延迟导致甲方产生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举例:1.装货时间为当天15点,中标时间为当天13点30分,则:到达装货地时间晚于当天15点算违约;2.装货时间为当天15点,中标时间为当天14点,此时时间差≤1.5小时,则:到达装货地时间晚于当天15点30分算违约;3.装货时间为当天15点,中标时间为当天16点,此时中标时间晚于装货时间,则:到达装货地时间晚于当天17点30分算违约;分配时效乙方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司机、车辆信息1.如中标时间与靠台时间的时间差≤1.5小时,乙方需要在中标时间后0.5小时内提供准确司机和车辆信息,否则甲方有权取消订单并按乙方无车靠台处理。2.如中标时间与靠台时间的时间差>1.5小时且≤4小时,或中标时间晚于靠台时间,则需要在中标时间后1小时内提供准确司机和车辆信息,否则甲方有权取消订单并按乙方无车靠台处理3.如中标时间与靠台时间的时间差大于4小时,乙方必须在中标时间后2小时内提供准确司机和车辆信息,否则甲方有权取消订单并按乙方无车靠台处理;举例:1.装货时间为当天15点,中标时间为当天14点,则晚于14.30点提供算违约; 2.装货时间为当天15点,中标时间为当天11点,则晚于12点提供算违约;3.装货时间为当天15点,中标时间为当天8点,则晚于10点提供算违约。异常补贴空跑补贴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取消订单产生的空跑。1、乙方未到场(未到始发地打签到卡)的,不给予补贴;2、乙方到场的,补贴=(执行任务地址-始发地址)*单公里补贴;如未按APP打卡执行或全程未打开APP则无法抓取轨迹,仅按下列最低标准补贴。补贴标准如下:4.2M及以下 2元*公里数,最低30元最高100元4.3-9.6M 4元*公里数,最低50元最高200元9.7M及以上 6元*公里数,最低100元最高300元经停、超公里补贴因甲方计划有变,导致订单经停点增减/变更(每个经停点包含装和卸),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按照细则计算费用。如增加/减少经停地,按实际变更/增减前后的总里程差额根据车型进行补贴/扣除: 4.2M及以下 差额在10公里以内的,不补贴;超出10公里的,每公里按3元补贴、扣减;4.3-5.9M 差额在10公里以上15公里以内的,50元每个点;超出15公里外的,每公里按3.5元补贴、扣减;6-9.6M 差额在10公里以上25公里以内的,100元每个点;超出25公里外的,每公里按4元补贴、扣减;12.5及以上 差额在10公里以上40公里以内的,200元每个点;超出40公里外的,每公里按5元补贴、扣减;注:以上补贴均单独计算,不合并计算。举例:变更前总里程为200公里,变更后总里程为250公里,以7.6米车计算结果补贴:4元*50公里压车补贴因甲方原因导致司机到现场后,不能按时装卸货的,视为压车。压车超过一定时长给予补贴(需要司机操作节点、签到正常、车牌一致、否则不补贴。) (*装货压车时长:签到时间在货好时间前,自货好时间始至装货完成时间止计算压车时长;签到时间在货好时间后,自签到时间始至装货完成时间止计算压车时长。) (*卸货压车时长:签到时间在约定到货时间前,自约定到货始至卸货完成时间止计算压车时长;签到时间在约定到货时间后,自签到时间始至卸货完成时间止计算压车时长。)3.2M车及以下,装货、卸货压车时长分别≤1小时,不补贴;过后每满30分钟补贴10元,最高200元/天(每天按24小时计算,下同)4.2-6M:装货、卸货压车时长分别≤2小时,不补贴;过后每满30分钟补贴15元,最高200元/天6.8-7.6M:装货、卸货压车时长分别≤3小时,不补贴;过后每满30分钟补贴15元,最高300元/天9.6M:装货、卸货压车时长分别≤3小时,不补贴;过后每满30分钟补贴20元,最高400元/天12.5及以上车:装货、卸货压车时长分别≤5小时,不补贴;过后每满30分钟补贴25元,最高500元/天注:1、如存在经停压车的,则经停的压车时长也按照上述规则计算补贴。2、当装货、卸货、经停压车时长有两个及两个以上达到可补贴时长时,则达到压车时长合并计算补贴;当装货、卸货、经停只有一个达到可补贴时长时,则只补贴已达到可补贴时长的部分。运输异常车型要求承运后未按要求安排车辆(包括车型、箱型、走货模式)导致延误装车、客户拒绝装车或客户投诉1、到场车辆小于需求轴数(标准值为:9.6米2轴按9.5吨、3轴12吨,16.5米4轴20吨、5轴25吨、6轴27吨),乙方按原每吨单价*吨差额补偿甲方。举例:需求9.6米3轴12吨,中标价1200元,到场9.6米2轴9.5吨,则补偿金额为:1200/12*(12-9.5)=100元/吨*2.5吨=250元2、实际承运车辆长度小于需求车辆长度或车型不符(高栏、平板、厢车、冷藏):甲方接受车辆的,有权减免运费;3、乙方注册车型与实际承运车型不一致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客诉损失等)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甲方不接受车辆的:有权将订单另行委派其他乙方,由此增加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承运成本、介绍费用等)由乙方全额承担。车身质量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车身质量良好,不得出现漏水、渗水等问题如因乙方车辆漏水、渗水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货损、客诉赔偿等)均由乙方承担。无车靠台在要求靠台时间(货好时间)靠台,否则甲方有权取消订单并按无车靠台处理 违约金最低500元;如另请第三方运输产生了运费差额且差额超过500元的,则按实际差额赔偿。私自拼车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拼车的当次运费不予结算,并计收违约金20000元/次。倒货乙方私自委托第三方承运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倒货的(卸货车辆与到场装货车辆不一致的,或运输途中更换车辆的,视为倒货),计收违约金50000元/次。场地变更托运方场地搬迁或运作调整,更换地址1、变更后场地与原场地距离≤20KM的,乙方需无条件配合,且按原合同运价履行合约;2、超过20KM的,甲方有权按照车型补贴4.2米3元/KM、7.6米4元/KM、9.6米4.5元/KM、16.5米5.5元/KM的标准对承运方实际增加路程给予路程补贴或根据减少路程扣除对应运费。说明:承运方不得以场地变更为由进行退线,如果退线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未进入具体实施阶段的招标保证金不退。行为规范拒绝装卸货乙方拒绝或阻碍现场装卸货拒绝装卸货的,按以下规则计收违约金:30分钟及以内 免责;31分钟-60分钟 违约金500元;61分钟-90分钟 违约金1000元;91分钟-120分钟 违约金1500元;120分钟以上 违约金5000元。注:超时时间由甲方核算(核算时间规则:实际靠台卸货时间-甲方反馈的拒绝卸货开始时间),如因乙方拒卸导致甲方产生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不配合现场指挥乙方人员不配合甲方或甲方客户现场指挥视为乙方违约,并计收违约金500元/次。特别说明:乙方知悉且充分理解《干线承运公司考核管理规定》的内容,对全部条款均无异议。在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已就该等条款及合同其他条款向乙方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乙方对该等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附件三:补充物流责任险一、购买保险险种物流责任险二、保险费率车型(车厢长)为9.6M以下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300万/次的,保险费率为4‰;车型(车厢长)为9.6M及以上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1000万/次的,保险费率为6‰,如保险公司调整费率的,按照调整后的计算。三、责任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物流业务过程中,因火灾、爆炸或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出轨、倾覆、坠落、搁浅、触礁、沉没,或隧道、桥梁、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驳运工具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以及以及装卸货物或转载时发生意外事故等造成货物毁损、灭失。四、承保的货物种类普通货物(不含金银、金银制品、纪念币、珠宝、钻石、玉器、贵重金属、首饰、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文物、古董、现金、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账册、图纸、技术资料、玉雕工艺品、玉石制品、名画、古代化石、瓷器、旧地毯、各类工艺品、鱼粉、豆粕、易腐易蛀品、各类散装农产品、易变制品、动植物及畜产品、血制品、疫苗、爆炸品、放射性同位素、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军用武器或装备、酒精、汽油、煤油、柴油、火柴、精密设备、重大机械设备、汽车、摩托车、船舶、单价超过RMB1万元的手表、原木、原棉、天然橡胶、木材等、超宽或超高货物、单价超过50万的医疗设备、药品(冷藏药品)、散装化工类货物、赠品、赔偿物质、援助物资、太阳能组件、半导体、晶硅片、多晶硅组件、各类石墨板(块、片)、字画、工艺品类、钢琴及其他乐器、古家具、红木家具、有价证券、信用证、护照等)及易碎品(针对易碎品,承运时必须符合物流行业标准的安全包装和运输标准,仅承保因火灾、爆炸、交通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五、免赔额(率)1、针对普通货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为RMB10000元或损失金额10%-15%,两者以高者为准;2、针对于火灾、爆炸,盗窃、抢劫的绝对免赔为RMB10000元或损失金额15%,两者以高者为准;3、易碎品: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RMB1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5%,两者以高者为准。4、针对高栏车和平板车运输,每次事故免赔额为RMB1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5%,两者以高者为准。六、赔偿限额方案一:车型(车厢长)为9.6M以下每车赔偿限额为RMB300万,保险费率为4‰。方案二:车型(车厢长)为9.6M及以上每车赔偿限额为RMB1000万,保险费率为6‰。其中:盗窃、抢劫事故的每次赔偿限额RMB40万元,48小时临时仓储的每次赔偿限额RMB40万元。事故、盗窃、抢劫、48小时临时仓储有全年累计赔偿限额,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为甲方所有投保保单的限额,包含乙方在内的与甲方合作的所有供应商。七、其他条款1、本保险的投保人为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被保险人为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实际承运方。购买本保险并不免除乙方的合同责任,如保险拒赔、免赔或赔偿不足,相应的赔偿责任仍由乙方承担。2、出现事故时,乙方应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积极收集保险理赔所需要的资料。3、事故发生后,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乙方以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的,乙方不得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4、本协议尚未约定的保险条款,以物流责任险相关保单或保险单或保险条款为准。附件四:线路价格表线路线路类型车长(M)核载重量(T)方数(M³)单程(KM)时效(H)含税运价(元)车辆保障模式运作周期备注:1、上表价格已含始发站至目的站所产生的一切费用。2、当天(定义:当日中午12时至次日中午12时)形成对开则按对开价格结算;如当天未形成对开,则按《线路价格表》约定的单边价格结算。3、车辆保障模式:如车辆保障模式为2+1,则乙方在保证向甲方提供2辆运输车的基础上,额外提供《线路价格表》运作模式所示的1辆备用运输车,价格为统一合同价。如甲方用车需求确有超出前述车辆数量的,乙方应当满足甲方的用车需求,超出上述车辆用车价格由甲方根据市场行情确定;如乙方无法满足甲方用车需求,须按《附件:干线承运公司考核管理规定》无车靠台支付违约金。在车辆保障模式中,当甲方有运输需求时,乙方须按附件要求提供车辆保障,并不代表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车辆派发运输任务。4、《线路价格表》有明确经停费用标准的,以《线路价格表》为准;未明确约定的,以《附件:干线承运公司考核管理规定》为准。5、非因乙方原因(如场地变更等原因)导致运行里程增加的(如《附件:干线承运公司考核管理规定》有特别约定的,以附件约定为准),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后,按协商标准补贴。6、本线路价格表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有效期内,甲方发出的订单7、不因线路价格表期限届满而失效,乙方应当继续履行该等订单项下全部义务直至完成。7、本附件作为双方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补充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附件与主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附件为准;本附件未作约定的,按照主合同执行。(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线路编号与招标系统标段编号一一对应;计价单位:按线路名称全程报价(元/趟)。
特别注意:1、报价请按线路车长、载重(轴数)、方位对应市场价格报价,如实际提供车辆低于招标的车型要求将产生车型不符扣款;
2、所有线路因路由运作调整可能出现经停,报价未约定固定经停点的按照合同补贴经停费;
3、此次招标车型均为厢式车,具体要求见备注详情;
4、同一标段线路需全部报价,且共用车辆保障模式和运作周期;
5、线路里程等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实际运作为准。
车辆保障定义:如车辆保障模式(1+2),则乙方在保证向甲方提供1辆运输车的基础上,额外提供2辆备用运输车。
运作周期:5、运作周期:是指在一周内乙方须提供车辆保障的周期,如运作周期(1-4),则周一至周四乙方应当提供车辆保障。当甲方实际运作周期不少于5天(如 1-5),则甲方在一周内任一时间(该时间为在附件二考核规则中涉及的要车时间的范围内)有货物运输任务应给与乙方承运要车时,乙方应当按照合同价格提供相应车辆,否则视为无车靠台。
车型要求:9.6M厢式车需求载重9.5吨为两轴车,需求载重12吨为三轴车;16.5M厢式车需求载重20吨为四轴车,16.5M厢式车需求载重25吨为五轴车。
招标编号(KYZB202508003222)
第一轮报价时间:8月21日 09:00 - 12:00
第二轮报价时间:8月21日 12:00 - 15:00
第三轮竞价时间:8月21日 15:00 - 18:00

线路编号
业务类型
始发省份
始发城市
始发地址
始发网点
目的省份
目的城市
目的地址
目的网点
线路名称
经停网点
经停地址
线路类型
车厢长(M)
车辆轴数
需求核载(T)
需求体积(m³)
直达参考里程(KM)
直达时效(H)
车辆保障模式
运作周期
是否尾板
是否高速
预计合同生效日期
特殊需求

BD1
干线
北京市
北京市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北京运营基地国内货站)
北京机场航空区
天津市
天津市
天津市武清区天津京滨工业园菜鸟网络天津武清园区6号库
京滨中转场
北京机场航空区-京滨中转场

单边
4.2
2
2
20
85
1.5
1
1-7


2025/09/05-2026/02/14

BD2
干线
河北省
廊坊市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九州镇机场大道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大兴南航国内货站
大兴机场
天津市
天津市
天津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中京科华供应链中心
天津唯品会
大兴机场分拨-武清南蔡二级中转场

单边
4.2
2
2
20
90
1.5
1
1-7


2025/09/05-2026/02/14

BD3
干线
河北省
廊坊市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九州镇机场大道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大兴南航国内货站
大兴机场
河北省
保定市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石桥镇330省道与297乡道交叉口南300米西石桥工业区
保定石桥点部
大兴机场分拨-保定石桥点部

单边
4.2
2
2
20
150
2.5
1+1
1-7


2025/09/05-2026/03/31

干线
河北省
廊坊市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九州镇机场大道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大兴南航国内货站
大兴机场
河北省
保定市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石桥镇330省道与297乡道交叉口南300米西石桥工业区
保定石桥点部
大兴机场分拨-定徐水二级-保定石桥点部
保定徐水二级中转场
河北省保定市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贤台乡乐凯北大街与聚贤街交叉口西南120米国际保税物流中心
单边
4.2
2
2
20
/
/


2025/09/05-2026/03/31

BD4
干线
天津市
天津市
天津市武清区天津京滨工业园菜鸟网络天津武清园区6号库
京滨中转场
北京市
北京市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北京运营基地国内货站)
北京机场航空区
京滨中转场-北京机场航空区

单边
4.2
2
2
20
85
1.5
1
2-7


2025/09/05-2026/02/14

BD5
干线
天津市
天津市
天津天津市武清区天津京滨工业园菜鸟网络天津武清园区6号库
京滨中转场
河北省
张家口市
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区宣平堡乡张家口龙辰博鳌物流有限公司
昌平张家口点部
京滨中转场-昌平张家口点部

单边
9.6
2
9.5
55
267
4.84
1
1-7


2025/09/05-2026/03/31

BD6
干线
天津市
天津市
天津市武清区天津京滨工业园菜鸟网络天津武清园区6号库
京滨中转场
内蒙古
二连浩特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二连边境经济技术合作区西环路南208国道入口利众酒店
内蒙二连浩特点部
京滨-内蒙二连浩特点部

单边
9.6
2
9.5
55
748
11
1
1-7


2025/09/05-2026/02/14

干线
天津市
天津市
天津市武清区天津京滨工业园菜鸟网络天津武清园区6号库
京滨中转场
内蒙古
二连浩特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二连边境经济技术合作区西环路南208国道入口利众酒店
内蒙二连浩特点部
京滨-内蒙锡林浩特点部-内蒙二连浩特点部
内蒙锡林浩特点部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杭盖街道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杭办建材园区
单边
9.6
2
9.5
55
/
/


2025/09/05-2026/02/14

BD7
干线
河北省
沧州市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姚官屯镇东花园垂钓园
沧州沧县二级中转场
河北省
廊坊市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九州镇机场大道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大兴南航国内货站
大兴机场分拨
沧州沧县二级中转场-大兴机场分拨

单边
4.2
2
2
20
169
2.8
1
1-5


2025/09/05-2026/02/14

BD8
干线
河北省
石家庄市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南孟镇东百物流园跨越速运石家庄藁城分拨
藁城中转场
河北省
廊坊市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九州镇机场大道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大兴南航国内货站
大兴机场分拨
藁城中转场-大兴机场分拨

单边
4.2
2
2
20
248
3.9
1
1-6


2025/09/05-2026/02/14

干线
河北省
石家庄市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南孟镇东百物流园跨越速运石家庄藁城分拨
藁城中转场
河北省
廊坊市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九州镇机场大道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大兴南航国内货站
大兴机场分拨
藁城中转场-高碑店雄北二级-大兴机场分拨
高碑店雄北二级中转场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泗庄镇雄安北服务区物流中心
单边
4.2
2
2
20
/
/


2025/09/05-2026/02/14

BD9
干线
河北省
石家庄市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南孟镇东百物流园跨越速运石家庄藁城分拨
藁城中转场
北京市
北京市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北京运营基地国内货站)
北京机场航空区
藁城-北京机场分拨

单边
4.2
2
2
20
315
4.8
1
1-6


2025/09/05-2026/02/14

BD10
城际
山东省
胶州市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凤林路33号百利威青岛园区
胶东中转场
山东省
菏泽市
山东省菏泽市菏泽经济技术开发区陈集镇长江东路2888号中铂国际物流港
菏泽定陶点部
胶东-菏泽定陶点部

单边
9.6
2
9.5
55
517
7.5
1+1
2-7


2025/09/05-2026/03/31

城际
山东省
胶州市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凤林路33号百利威青岛园区
胶东中转场
山东省
菏泽市
山东省菏泽市菏泽经济技术开发区陈集镇长江东路2888号中铂国际物流港
菏泽定陶点部
胶东-济宁任城二级-菏泽定陶点部
济宁任城二级中转场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山东省兖州市颜店镇屯三村西恒良物流园
单边
9.6
2
9.5
55
/
/


2025/09/05-2026/03/31

BD11
干线
吉林省
长春市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02国道广泽乳业对面普洛斯物流园
长春兴隆二级中转场
辽宁省
沈阳市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大千产业园物流港南门
铁西中转场一区
长春兴隆二级中转场-铁西中转场

单边
9.6
2
9.5
55
335
4.5
1
2-6


2025/09/05-2026/03/31

BD12
干线
吉林省
长春市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普洛斯物流园
长春兴隆分拨
黑龙江
哈尔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镇鼎和·嘉圣国际物流城
哈尔滨香坊分拨
长春兴隆-哈尔滨香坊

单边
9.6
2
9.5
55
242
4
1+1
1-7


2025/09/05-2026/03/31

BD13
干线
江苏省
常州市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黄河西路1281号宇培常州物流园
奔牛中转场航空区
上海市
上海市
上海市浦东新区迎宾大道6000号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上海浦东机场
奔牛-上海浦东机场

单边
4.2
2
2
20
240
3.5
1+1
1-7


2025/09/05-2026/02/14

BD14
干线
江苏省
无锡市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苏南硕放机场
无锡机场东航航空
江苏省
南通市
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城东镇江苏省海安市晓星大道103号
新东丰元二级中转场
无锡机场东航航空-新东丰元二级中转场

单边
4.2
2
2
20
148
2.1
1
1-7


2025/09/05-2026/02/14

BD15
城际
福建省
厦门市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晋联翔安物流园4号仓库
翔安晋联二级中转场
福建省
宁德市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宁德市交投物流集团水陆联运中心
宁德兰田二级中转场
翔安-宁德

单边
9.6
2
9.5
55
318
4.5
1+1
1-6


2025/09/05-2026/03/31

城际
福建省
厦门市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晋联翔安物流园4号仓库
翔安晋联二级中转场
福建省
宁德市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宁德市交投物流集团水陆联运中心
宁德兰田二级中转场
翔安-宁德

单边
16.5
4
20
125
318
4.5


2025/09/05-2026/03/31

城际
福建省
厦门市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前场一路与凤山路交叉口东北240米夸特纳斯厦门国际食材采集采配中心(2号门)
厦门集美分拨
福建省
宁德市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宁德市交投物流集团水陆联运中心
宁德兰田二级中转场
集美-宁德

单边
9.6
2
9.5
55
320
4.5


2025/09/05-2026/03/31

城际
福建省
厦门市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前场一路与凤山路交叉口东北240米夸特纳斯厦门国际食材采集采配中心(2号门)
厦门集美分拨
福建省
宁德市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宁德市交投物流集团水陆联运中心
宁德兰田二级中转场
集美-翔安-宁德
翔安晋联二级中转场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晋联翔安物流园4号仓库
单边
9.6
2
9.5
55
/
/


2025/09/05-2026/03/31

城际
福建省
厦门市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前场一路与凤山路交叉口东北240米夸特纳斯厦门国际食材采集采配中心(2号门)
厦门集美分拨
福建省
宁德市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宁德市交投物流集团水陆联运中心
宁德兰田二级中转场
集美-宁德

单边
16.5
4
20
125
320
4.5


2025/09/05-2026/03/31

城际
福建省
厦门市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前场一路与凤山路交叉口东北240米夸特纳斯厦门国际食材采集采配中心(2号门)
厦门集美分拨
福建省
宁德市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宁德市交投物流集团水陆联运中心
宁德兰田二级中转场
集美-翔安-宁德
翔安晋联二级中转场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晋联翔安物流园4号仓库
单边
16.5
4
20
125
/
/


2025/09/05-2026/03/31

BD16
干线
福建省
福州市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翔运大道6号/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翔运大道7号
福州厦航航空/福州空港航空
福建省
宁德市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宁德市交投物流集团水陆联运中心
福州机场
福州机场-宁德

单边
4.2
2
2
20
120
2
1+1
1-6


2025/09/05-2026/02/28

BD17
城际
四川省
成都市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街道成都(龙泉)宝湾国际物流中心
龙泉中转场
重庆市
重庆市
重庆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普洛斯(重庆)璧山物流园A-1
渝都聚金二级中转场
龙泉-渝都聚金二级

单边
9.6
2
9.5
55
264
6.34
1
1-6


2025/09/05-2026/03/31

城际
四川省
成都市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街道成都(龙泉)宝湾国际物流中心
龙泉中转场
重庆市
重庆市
重庆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临空智慧智造产业园(桐桂二路7号)
江北港城二级中转场
龙泉-江北港城

单边
9.6
2
9.5
55
300
6.34


2025/09/05-2026/03/31

城际
四川省
成都市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街道成都(龙泉)宝湾国际物流中心
龙泉中转场
重庆市
重庆市
重庆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临空智慧智造产业园(桐桂二路7号)
江北港城二级中转场
龙泉-渝都聚金二级-江北港城
渝都聚金二级中转场
重庆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普洛斯(重庆)璧山物流园A-1
单边
9.6
2
9.5
55
/
/


2025/09/05-2026/03/31

BD18
干线
重庆市
重庆市
重庆重庆市渝北区王家街道黑巷子跨越速运重庆渝北分拨
重庆渝北分拨
四川省
宜宾市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沙坪街道港路北段2号欣联物流园欣联物流
宜宾三江分拨站
重庆渝北-宜宾三江

单边
9.6
2
9.5
55
280
4
1+1
1-7


2025/09/05-2026/03/31

BD19
城际
江西省
南昌市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樵舍镇保税一路88号深国际物流港(南昌空港园区)
经开中转场
江西省
赣州市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西牛镇江西供销(信丰)冷链物流园展销中心
赣南白石二级中转场
经开-赣南白石二级

单边
9.6
2
9.5
55
418
6.9
1+1
1-7


2025/09/05-2026/03/31

城际
江西省
南昌市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樵舍镇保税一路88号深国际物流港(南昌空港园区)
经开中转场
江西省
赣州市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西牛镇江西供销(信丰)冷链物流园展销中心
赣南白石二级中转场
经开-南康城区点部-赣南白石二级
南康城区点部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罗屋赣州国际陆港
单边
9.6
2
9.5
55
/
/


2025/09/05-2026/03/31

BD20
干线
广东省
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沙井街道共和社区第八工业区北方永发科技园工业大厦16栋9楼
新桥步涌点部(客户处)
广东省
深圳市
深圳市龙华区致远中路2号维也纳国际酒店(深圳北站店)-东南门 停车场
广东深圳北高铁站
新桥步涌点部(客户处)-广东深圳北高铁站

单边
面包1.8
2
0.5
2.6
42
1.5
1
1-6


2025/09/05-2026/03/31

BD21
城际
广东省
汕头市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泰山北路泰山国家公路物流中心
龙湖西交分拨站
广东省
佛山市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盛丰物流广州分拨中心里面
拼哆哆分拨站
汕头-三水拼哆哆

单边
9.6
2
9.5
55
454
7.6
1+1
1-7


2025/09/05-2026/03/31

城际
广东省
汕头市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泰山北路泰山国家公路物流中心
龙湖西交分拨站
广东省
佛山市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盛丰物流广州分拨中心里面
拼哆哆分拨站
汕头-三水拼哆哆

单边
16.5
5
25
125
454
7.6


2025/09/05-2026/03/31

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编码:【】甲方(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承运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国内物流运输服务,达成如下约定,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内容从甲方指定地点接收货物并安全、准时送达到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具体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以附件中为准。第二条:运输资质及车辆管理1、乙方应具备履行本协议运输服务的合法资格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中若涉及冷链运输的,应符合特定温度运输的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甲方具体项目要求;若涉及超高、超大等非常规货物运输的,乙方需具备道路大型物件运输许可;若涉及危险品运输的,乙方及乙方车辆需具备相关危险品运输资质和许可,乙方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且清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掌握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及应急救援知识。。2、乙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车辆及车厢车况良好(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应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甲方的运输要求以及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有关车辆的要求等)、手续齐全符合运营需要,并购买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等。3、车辆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养、送检、燃油、高速过路费、过桥费、交通事故赔偿费用、司机的工资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由乙方负责。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的要求,由此导致运输费用额外增加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2)有权随时了解货物的在途情况以及运送情况,要求乙方对承运货物的安全性和时效性进行报告。(3)货物出现毁损、灭失、短少、污染、被冒领、送错地址以及非自身原因导致的腐烂或变质(统称为:货损)时要求乙方进行赔偿。(4)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避免损失扩大,并不需要征得乙方同意。(5)甲方对乙方实际运输线路存疑的,可以要求乙方提供车辆的行驶轨迹及实时定位。(6)本合同为非独占性合同,甲方有权指定其他承运人来执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有权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向乙方发出订单,不对委托的业务量做出承诺。(7)在乙方提供优质服务的情况下,甲方在后续合作中给予乙方支持。(8)回单签收要求:签收单据必须按甲方要求的回单类型、盖章方式和签字方式填写完整;不允许出现乙方工作人员代收货人签回单的情况;收货章或签字名称必须与回单上的收货人名称一致;如签章与收货人名称不符,乙方必须在回单后附上足以证明收货人收货的确认函,并经甲方审核同意此操作方视为完成货物交付。若收货方提出未收到货物,而相应货物的签收单据存在未签、代签、冒签等情况,如乙方不能提供除签收单据外的其他证据明货物已送达的,视为货物未送达,甲方有权按照货物丢失处理。因回单不合格造成的全部损失,包含客户索赔和客户处罚等,均由乙方承担。(9)除法定节假日外,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或市场情形变更导致运输成本下降的,(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通行费减免、油价下调、国家阶段性减免运输行业增值税、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发放的运输专项补贴等其他费用减免的),甲方有权在成本调减的范围内对运费进行降低。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照甲方的竞标规则,认真评估运输路线和报价,向甲方提供合理、不偏离市场价格水平的报价,不得单方修改报价,不得弃线(不按照合同履行或提前终止合同)。(2)乙方应诚信竞标,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约定。(3)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负责托运的货物的安全,如发生货损,应承担赔偿义务。无法确定货损原因时,则推定为乙方原因所致;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4)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留置甲方直接或间接托运的货物(即扣货)。(5)如货物时效延迟超原时效的30%及以上,乙方必须及时报与甲方,如甲方要求更换其他运输方式或运输车辆的,乙方应予以配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如因货物时效延迟导致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客诉损失)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6)乙方应负责检查承运货物与下单货物是否一致、货物包装是否符合运输、货物性质是否超出可运输范围等基本情况。如有异常的,应当于1小时内反馈给甲方或甲方客户(甲方客户指货物所有人、将货物委托甲方运输的托运人,下同),不得擅自承运。乙方一旦接收,则视为甲方交付的货物完好、无污损,并适合运输。(7)乙方应自行负责承运甲方委托的货物,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交由其他方承运(即倒货)。(8)为防范运输风险,乙方应按如下要求对每次货物运输自行购买物流责任保险:车型(车厢长)为9.6M以下车辆的物流责任保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300万/次、车型(车厢长)为9.6M及以上车辆的物流责任保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1000万/次。乙方未按要求购买物流责任保险的,甲方有权按附件购买补充险,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应付乙方的运费中予以扣除。(9)如乙方运输发生货损的,不论货物残值是否归属于甲方,乙方均需按货物损失金额或甲方客户要求的索赔金额进行赔偿。如甲方未明确向乙方说明货物残值归属的,则乙方需代甲方保管货物残值,如乙方未尽保管义务的,需按残值等额价值向甲方赔偿。如甲方确认货物残值归属于乙方的,乙方需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将货物残值转移,如乙方怠于转移,视为乙方委托甲方进行临时仓储,乙方需按照1000元/日向甲方支付仓储费。如乙方超过10日仍未取走货物残值的,视为乙方放弃对残值的所有权,甲方有权代为处置。(10)乙方的运输责任期从接收货物之时起算(如由乙方装货,则责任期从乙方进入装货地点开始),至货物到达甲方指定收货地点,且由指定收货人签收完毕止。改变交货地点的,乙方的责任期延至新的指定地点并签收时结束。合同履行期间发生货损或时效延迟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付。(11)乙方对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责,包括造成自身、甲方、客户或其他第三方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同时,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统一为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等保险。如甲方为避免损失扩大而采取补救措施,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支付为此产生的费用。(12)采用整车方式运输的,乙方不得私自解开货厢封签,不得夹带运输其他货物,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次。如有损失乙方还需另行赔偿。(1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客户索要财物,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并返还索要的财物。如确实因为客观原因需要增加费用,应向甲方讲明理由并提供依据,如甲方拒绝增加费用或暂时未答复,乙方应先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运输服务,然后另行就费用增加与甲方进行协商。(14)如乙方的车辆需要停放甲方场地的,应自行负责车辆安全。(15)为降低运营风险,保障货物安全,乙方应妥善处理自身与合作商、员工、司机(以下统称:关联方)的关系。如发生关联方扣货、非理性表达诉求等情形的,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甲方有权介入乙方与关联方的纠纷,并根据关联方的要求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对于先行支付金额的准确性、合理性和真实性,甲方不负责审查,但是应当向乙方出具支付的凭证。本条不局限于甲乙方合作期内,只要发生以上情形且甲方受到影响的,甲方仍有权介入纠纷,并根据关联方的要求先行支付相关费用。甲方先行支付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对关联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需按本合同约定承担其关联方扣货、堵门等违约行为的违约责任。(16)如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司机通过“跨越运力”APP进行竞标,竞标成功后,根据本合同及“跨越运力”APP中的《货物运输服务条款》承运货物。乙方确认,通过乙方指定的司机注册、登录、竞标跨越运力APP的一切行为,均视为乙方行为。(17)乙方作为专业承运人,应熟悉了解有关禁止运输物品、违禁品、危险品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如发现客户的物品存在禁止运输物品、违禁品或超出承运资质的危险品的,乙方应拒绝运输并通知甲方。在运输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严禁超范围承运。危险物品清单见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18)紧急情况通知义务乙方在遇到交通事故、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并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不得向政府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未经甲方认可的信息,如乙方违反约定且甲方对事故性质或责任认定不认可,则乙方仍应按照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甲方因此而产生的罚款以及额外费用。第四条:保证金1、乙方依据甲方发送的邀约文件内容确定的线路缴纳履约保证金,每条线路的履约保证金为【贰】万元(对开或往返按两条线路计算)。如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累计达到【100】万元人民币时,乙方可不再缴纳。乙方承运线路为【】条,一共需要缴纳甲方线路履约保证金共【】万元人民币。2、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投标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5】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应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乙方最迟应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缴纳,甲方在确认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全部到账后向乙方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缴纳足额的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运费中扣除保证金对应的金额作为保证金使用,或者甲方也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乙方弃线处理。3、乙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中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抵扣因此发生的费用或遭受的损失。前述对保证金的规定不应影响本合同或由法律规定的甲方的其它权利和救济。在甲方按上述条款对保证金作抵扣后,乙方应在7日内向甲方补足相应差额,以使保证金恢复至原有金额。如未在约定时间内补齐的,应按本合同第八条第5款规定的费率向甲方支付滞纳金。。4、如发生应当没收保证金以抵偿甲方损失的情形而甲方未没收的,仅为甲方为保障乙方资金周转及双方友好合作关系而采取的暂时性措施,而非放弃没收保证金的权利。若乙方在后续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又出现违约行为,则甲方仍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的次数,合并计算后进行没收,在应付乙方的运费中进行扣除,没有应付运费或应付运费不足额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应金额的运费。第五条:合同期限1、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乙方缴纳保证金之日或双方实际开始合作之日起生效(以最早发生时间为准),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后自动顺延5年。2、双方具体合作的线路有效期以具体签订的附件、专门协议或线路招标公告为准。第六条:付款方式1、运费记账周期为月结:即本月首日至本月尾日。2、乙方在每月5日将上个月的运费结算清单及甲方要求的对账材料送于甲方进行核对,甲方对运费结算清单有异议的,在收到清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需派人与甲方共同完成对异议部分服务费的核对和确认。甲方于记账周期结束且经核对确认后的【】天内付款,若付款日为非工作日(包括但不限于周末、法定节假日),则甲方付款日顺延至非工作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3、甲方付款的先决条件为乙方向甲方开具税率为【】%的【】,发票名称为:【】,且货物运输过程中无货损、客户索赔、倒货、扣货等违约情况。否则,甲方可以延期付款。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导致甲方从乙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金,或虽可通过报验但报验后被税务机关以“比对不符”或“失控发票”等事由追缴税款,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4、双方收款账户如下:乙方收款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甲方收款账户为:【】户名:【】开户行:【】账号:【】第七条:恶劣违约情形1、扣货双方一致认同:在任何情况下,乙方或乙方的关联方均不得留置甲方直接或间接托运的货物,扣货为绝对不允许的恶劣违约行为,双方如对账单、违约金、扣款等事项有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按本合同约定进行诉讼,但绝对禁止扣货行为。(1)乙方或乙方的关联方发生如下任一情况视为扣货:A、乙方或乙方的关联方明确表述将货物扣留,或虽未明确表示但却采取了阻碍货物运输/送达/装卸的措施/行为的。B、甲方联系不到承运司机超过4小时、或承运司机行驶路线偏离原定路线超过2小时且无合理解释、或承运司机故意缓慢行驶/停车超过4小时。C、承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因故障需要维修,承运司机和乙方在6小时内不告知甲方车辆维修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进度、维修车辆所在位置等)。D、承运司机在运输途中向甲方提出因乙方或第三方拖欠其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运费未结算、提前支付运费、拖欠工资等各种费用的),并以此为由扣留货物,或乙方在获知上述纠纷后6小时内未处理完成的。E、乙方或乙方的关联方间接承运甲方委托的货物时(即该货物有两次以上转委托,甲方是其中一个环节的委托人),甲方向乙方披露了委托人身份,乙方仍实施前述扣货行为或没有在指定期限恢复运输的。F、乙方或乙方的关联方实施其他留置行为的。(2)发生扣货后,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合并使用):A、没收乙方的保证金;B、按每台车5万元或每台车每小时5000元(按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C、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紧急处理费用;D、赔偿甲方的其他损失;E、视为乙方以实际行动弃线,按照弃线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损失;F、如因此导致甲方客户暂停与甲方合作的,则甲方有权参照暂停合作前三个月平均利润,再根据实际受影响天数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利益损失。具体计算方式为:前三个月平均日利润*实际受影响天数。(3)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不按照扣货处理,但应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A、乙方在甲方给予的宽限期内恢复运输或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人员;B、乙方在扣货前并不知道甲方为间接托运人,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将货物恢复运输或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人员。C、乙方的关联方实施扣货,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处理,且没有造成恶劣后果的。2、舞弊及欺诈(1)乙方应诚信合作,不伙同甲方工作人员/合作方虚构交易、虚增订单金额等欺骗甲方。乙方违反该约定属于严重违约,无论是否因此获利,均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并根据作假次数按照每次5万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剩余未支付运费按照80%结算。(2)乙方虚假签收(即假冒收货人签收)的,应按照每次1000元承担违约金。(3)与甲方工作人员/合作方有任何经济上的往来,包括借款、好处费、经济合作、借用物品等,具体以《廉洁协议》为准。3、非理性表达诉求双方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按本合同约定进行诉讼,除扣货外,均不得采取堵门、妨碍对方工作秩序、妨碍客户工作秩序、网络曝光(包括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不实信息或诋毁行为,给甲方造成业务运营、服务质量以及企业声誉等负面影响的)、不合理投诉、违规信访等方式。如一方采取上述非理性方式,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和紧急处理费用,紧急处理费用参照本合同关于扣货的约定计算。4、对恶劣违约行为的披露一方实施本条款规定的恶劣违约行为的,另一方有权向其关联公司、合作方、行业协会甚至社会公众披露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第八条:其他违约情形1、倒货(1)乙方理解:承运人的资质和信誉对于货物安全至关重要,为货物安全考虑,甲方高度重视承运人的选择。签订本合同是甲方认可乙方的承运能力和良好商誉,基于此,乙方承诺对于甲方委托运输的事项,绝不会转委托给其他第三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货物再转委托给其他方承运。实际承运司机和承运车辆与乙方申报信息不一致且无甲方书面同意的,均视为倒货。(2)乙方每发生一次倒货行为,无论是否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均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并没收保证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运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3)如乙方倒货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应对产生的货损、延时送达承担赔偿责任。(4)因乙方转委托导致甲方委托的货物被第三方留置,乙方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解决,在2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输状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应赔偿甲方为取回货物而支付的费用和为此遭受的损失。如甲方选择先向留置的第三方追偿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甲方可在得到赔偿的范围内免除乙方的赔偿责任。甲方的追偿费用和赔偿不足部分(含第三方被执行终本)仍由乙方赔偿。乙方赔偿后,如向第三方追偿,甲方可给予一定协助。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处理第三方留置事件的,甲方可酌情减免因倒货而产生的违约金,但甲方的损失必须要全部赔偿。2、弃线弃线是指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以下情形均视为弃线:(1)乙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提前结束合同;(2)乙方以实际行动不履行合同或提前结束合同,如扣货、三次以上不派车、提出额外要求、要求涨价等。(3)乙方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双方理解:本合同合作期限为1年及以上,合同价格是充分考虑了淡季、旺季等差异后的综合价格,如乙方弃线势必会对甲方权益造成损害。基于此,双方同意如乙方弃线,则全额没收乙方保证金,双方合作以来的全部运费按照80%结算(对于甲方已经向乙方结算的款项,乙方需返还20%)。同时,乙方需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对客户的赔款、另请第三方产生的运费差价、另请第三方的工作成本(人工成本、考察成本、洽谈成本,每次按1万元计算)。3、乙方不得窃取甲方客户信息或寻求与甲方客户合作,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的运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没收保证金。4、乙方不得泄露甲方或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在甲方或甲方客户的园区(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生产车间、仓库等场所)内拍照、录像,不得将其获取的甲方或甲方客户的任何信息或园区内容对外公开发布(包括但不限于在社交媒体、论坛、抖音等平台),否则应赔偿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损失,损失难以计算时,按照每次10万元计算。5、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或乙方在与甲方关联公司合作期间产生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甲方可以直接从保证金或应付给乙方的运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在确定赔付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足额赔付。如有逾期,每逾期一天,按照未付款总额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保证金被甲方扣除,乙方需在三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否则甲方有权从应付费用中直接扣除。6、如果乙方在履行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义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正常操作规定或其他不符合约定的行为,例如遗漏提取货物、未经许可变更运输路线、单证填写错误、报关信息填报失误、在保税区非法携带货物等,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及附件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7、本合同中“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损失及费用:(1)甲方的收、寄方客户货物损失(以客户货物清单及货物价值为准),以及甲方客户提出罚款(包括违约金或赔偿金),如相关损失难以核实的,以甲方支付给收、寄方客户理赔金额为准;(2)甲方应收的运费(含增值服务费)等营业收入损失;(3)因乙方原因导致中标线路停线整改或终止中标线路合作,停线或整改期间其他承运供应商产生的运费差价;(4)遭遇的政府部门罚款(甲方及运单货物所有权人被行政机关处以的罚款);(5)合理的调查费用、鉴定费用等;(6)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应诉或甲方起诉乙方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鉴定费、评估费等法律费用支出;(7)甲方紧急处理事件的费用:一名工作人员按300元/小时的标准,以甲方实际投入的人力为准,如无法准确计算的,则以每个事件投入3人次为计算标准,时间周期以出现违约事件当天至事件妥善处理完成当天计算;律师按3000元/小时的标准计算(单次事件处理,律师一般以为5个小时计算,如实际处理时间超过一天,则按实际时长计算),最终以甲方向律师支付的费用为准;(8)甲方垫付费用的资金成本(以甲方垫付费用为基数,自甲方垫付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至甲方实际收到垫付款之日止);(9)另行委托第三方承运的费用(自行承运的参照第三方报价)、为赶时效而升级空运的费用、额外增加的仓储费用;(10)滞港费、仓储滞纳金、延迟报关罚款、更正文件费用、税收损失;(11)甲方因处理上述紧急事项所垫付的其他合理费用。当发生上述损失时,乙方须先行垫付,或甲方直接从应付乙方的运费中扣除,应付运费不足以抵扣违约/损失金额的,乙方要在5日内向甲方补足。乙方不按时赔付或不补足的,从事件发生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未补足金额的利息。8、对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是双方基于本业务合作的潜在风险、可能造成的商业利益损失、处理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而设定,双方已充分认识并认同,双方同意按此标准执行,如后续发生争议,关于本合同的违约金标准双方均不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予以调整。9、本合同项下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代付款项、垫付费用及产生的违约金、罚款,甲方有权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支付给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所有费用中扣除,该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双方及关联公司基于本合同及其他合同项下关于其他业务、其他运输线路等产生的待结算费用。10、若乙方或其关联方存在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合同约定、实施或威胁实施危害甲方货物安全、干扰甲方正常经营秩序,或存在甲方有合理理由认为将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的其他行为,并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所有应付未付款项,直至上述不利影响完全消除。甲方行使此项权利不构成违约行为,且不影响依据本合同及法律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第九条:通知与送达双方收件信息如下:甲方业务对接人 微信号手机号邮 箱chenfangjie@ky-express.com地址财务对账对接人张宁微信号18198928373手机号18198928373邮 箱duizhangzu@ky-tech.com.cn乙方对接人微信号手机号邮 箱地 址财务对账对接人微信号手机号邮 箱如对上述地址未进行填写,以双方工商登记住所地为送达地址。双方因本合同而发生的沟通信息,送达至上述联系方式即视为已经送达至对方。如一方的联系方式变更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通知文件被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及其他1、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2、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期满、终止、解除后,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包含甲乙双方及其关联公司其他合作、合同关系)应向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承担的债务,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中的任一主体(无论该主体与前述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债权主体是否一致)均有权以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予以抵销。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跨越运力APP的《隐私协议》《用户服务协议》《货物运输服务条款》及其附件《跨越运力运输考核条款》等及平台发布的相关规则作为本合同重要且有效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盖章后,即意味着本合同附件也同时生效。乙方已提前阅读并知悉确认跨越运力APP的相关协议;如协议间存在冲突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本协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以本合同附件、跨越运力APP的《隐私协议》《用户服务协议》《货物运输服务条款》及其附件《跨越运力运输考核条款》等及平台发布的相关规则为准。4、特别说明:乙方知悉且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内容,对全部条款均无异议。在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就本合同项下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向乙方进行了合理提示,并已就该等条款及合同其他条款向乙方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乙方对该等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附件一廉洁协议附件二城际承运商考核管理规定附件三外请运力KPI考核标准及应用附件四供应商运作流程指引附件五补充物流责任险附件六操作规范考核条款附件七线路价格表(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栏)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日期:日期:附件一:廉洁协议说明:本协议的甲方是指委托方,乙方是指承运方。鉴于双方即将或已经开展合作,为创造公平、合法、诚信、廉洁的合作环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第1条定义1.甲方人员:包括投资人、股东、董事、供应商人、甲方员工、居间人、经纪人、代理人、甲方委派的其他人员和甲方人员的特定关系人。乙方:包括乙方公司、关联公司、乙方投资人、股东、董事、居间人、经纪人、代理人、乙方员工、乙方委派的其他人员和乙方的特定关系人。特定关系人:是指甲方或乙方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和朋友,以及为甲方或乙方提供银行账户、借用名义/姓名及其他便利、帮助的自然人或法人。2.“合作”是指:甲乙双方之间存在买卖、租赁、加工承揽、委托服务等商业往来(或称经济活动)。“合作期间”是指:甲乙双方合作实际发生之日往前1年起至合作实际终止之日往后2年时止,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均受本协议的约束。第2条禁止行为1.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人员输送利益,亦不得有合作、合伙、共同投资、共同创作等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为甲方人员或特定关系人安排或提供工作、合作机会、学习、养老、出国、旅游、餐饮宴会、娱乐、保健保养或其他有偿服务;2)直接或变相使甲方人员或特定关系人获得利益,如馈赠、资助、出借、转让、租赁、买卖、授权、特许、报销、允许占有、给予承诺、代付日常开支等;3)与甲方人员或特定关系人存在资金往来,包括互相借款、借用账户、代收款项等;4)与甲方人员或特定关系人推荐的机构或个人产生商业往来,包括向后者投资或出借财物、向后者采购商品或服务、发展后者为代理商或特许经营合作方、与后者合作经营等。2.前款未尽情形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在本协议所禁止之列:1)甲方人员或特定关系人因此受益的;2)有违反公平、公开、守法、诚信、廉洁情形的;3)乙方以关联公司、委托代理人等方式间接从事上述行为的。第3条回避与示明1.乙方与甲方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自行回避或向甲方示明:1)甲乙双方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男女朋友关系、亲属关系、朋友关系、合作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2)乙方人员曾在甲方任职;3)甲方人员曾在乙方任职。2.合作期间乙方与甲方人员不得私下共同会餐(工作餐除外)、娱乐、旅游观光、出入对方私人住宅等。3.在合作期间,甲方人员从甲方离职后乙方不得录用,亦不得以顾问、咨询服务等方式与其合作。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经发生前述情形的,乙方应当主动披露且安排相关人员回避。第4条检举、揭发1.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协议约定的所有事项为双方合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双方不可逾越的底线。甲方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乙方应当向甲方如实举报:1)甲方人员索取、接受本协议禁止行为的任何一项利益的;2)甲方人员故意刁难乙方迫使向其输送利益的;3)甲方人员以明示、暗示方式向乙方透漏和乙方具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与甲方的合作事宜的;4)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甲乙双方利益的。2.经甲方调查发现相关人员违反禁止、回避、示明事项的,乙方应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不得隐瞒;如甲方要求乙方作证的,乙方不得拒绝。3.乙方主动向甲方检举揭发甲方人员违反本廉洁协议的,甲方可以从轻或免于追究乙方责任。甲方检举电话:18102250170(微信同号),固定电话:0755-23233723/23233726;邮箱:kyejcb@ky-express.com。甲方将对检举人及其提供的全部资料严格保密。4.乙方主动检举揭发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将其列为优先合作对象。第5条违约赔偿责任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视为以欺骗、违法方式与甲方订立合同,违反公平交易原则,属于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立即部分或全部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所有协议,尚未签订的则有权终止签订。前述原因终止的甲方无需承担责任。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按照以下标准计算违约金(以下违约金标准由甲方选择,或者按照金额较高的适用):1)由甲方向市场公开询价,如有低于乙方合同价格的报价,则以该最低报价为标准重新核算甲乙双方已履行的合同费用,乙方向甲方退还所有差额;如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则按照该最低报价继续履行。2)按照双方协议总价款的30%计算违约金。3.因乙方违约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并赔偿甲方因此支付的费用,包括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直接或间接损失、为处理违约事项付出的人工费等。损失难以计算的按50万元计算。4.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如甲方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的,乙方应承担律师费、诉讼或仲裁费、差旅费等维权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员工办理的,按每个诉讼阶段壹万元整计算。同时,甲方有权向社会公开披露乙方的不廉洁行为。第6条其它约定1.若在本协议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签订在深圳市宝安区。2.乙方保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立即对涉及双方合作事宜的乙方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并持续定期向乙方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职业道德、贪腐的社会危害等培训。乙方保证乙方人员充分知悉本协议约定的禁止情形和应当自行回避或示明的情形,并自愿遵照执行。乙方不采取培训、考核措施的,或默许、放任绝对禁止情形发生的,或应当回避而没有自行回避或向甲方示明的,都视为乙方具有主观故意。3.是否违反本协议不以是否实际发生或造成损失为判断依据,而应以在合作期间是否具有禁止行为或具有应当回避而未回避情形为依据。若在合作期间具有前述行为,则判定违反本协议,无论是乙方组织实施还是乙方人员个人行为,都应由乙方承担责任。4.本协议作为主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同时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二:城际承运商考核管理规定考核类型考核项目考核项目定义考核规则时效考核1、无车靠台乙方应当具备充足的运力保障,满足甲方在约定线路范围内的用车需求。乙方无法在货好时间(即跨越运力app中的“装货时间”)内提供车辆靠台(即停靠在指定装货点),视为无车靠台。以下情况不属于无车靠台:1、中标时间为当天23:00至次日08:00,且货好时间为当天23:00至次日08:00,则定义为临时加车,不考核无车靠台。(注:当天定义是货好时间为当天上午08:00 时至次日上午08:00时。)违约金规则:1.乙方拒绝接单,则至少按乙方此趟线路运费的50%支付违约金。2.乙方拒绝接单,甲方委托第三方车辆承运的。如第三方运费对比乙方运费,产生差额高于此趟线路运费的50%则按实际差额支付违约金。3.乙方在承运的过程中必须使用厢式车(不包含高低板、软棚、冷藏车等)。如乙方未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车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不予使用乙方车辆,如甲方不予使用车辆的,视为乙方无车靠台,乙方按照此趟线路运费的50%支付违约金。4.如乙方无车靠台的,在甲方“重新调度”后,在“装货时间”内,甲方会给予乙方3次提供车辆信息的机会,若乙方先提供车辆, 则甲方不按照无车靠台处理。若甲方已采取替代措施,则按乙方无车靠台进行处理。当乙方用完3次提供车辆信息的机会仍未提供车辆,且甲方尚未采取替代措施的,甲方会再给乙方增加一次提供车辆信息的机会,如果最终使用乙方车辆承运的,则乙方仅需支付300元/次违约金。2、靠台晚点乙方应确保承运车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否则按晚点时长支付违约金。1.货好时间晚于(中标时间+1.5小时)的,乙方车辆信息必须最晚在货好时间的1.5小时前提供并且在货好时间前靠台,否则甲方有权取消订单并按无车靠台进行支付违约金;2.当实际靠台时间不晚于(中标时间+1.5小时),不计违约;3.当实际靠台时间晚于货好时间,且实际靠台时间晚于(中标时间+1.5小时),甲方有权按无车靠台处理,且有权取消订单。4.货好时间在13:00至15:00之间的,若乙方签到超时,当实际装货时间超过乙方实际到场时间+3小时的(即司机等待时长超过3小时的),不计违约;但若乙方实际签到时间晚于19:00时,则按靠台晚点处理。如出现上述情形,且甲方未取消订单的,按以下规则进行处罚:以30分钟为周期,每个周期支付违约金50元,最高不超500元。例:0至30分钟(含)为第一个周期,30至60分钟(含)为第二个周期,以此类推。(注:车辆准时到达场地签到后,因车辆发生漏水、高低板等原因不符合甲方用车要求,导致换车或修复。乙方需在1小时内(以跨越运力APP/供应商PC/铸剑系统展示时间为准)完成换车,则不考核靠台晚点。如乙方换车后仍不符合甲方用车标准,甲方有权更换车辆并按无车靠台考核)3、运行时效合同线路以双方合同约定每条线路时效为准;运作过程中存在地点临时变更的,运行时效参照甲方跨越运力app中对应单据的“要求时效”为准。1.违约金支付规则:(1)按照固定金额支付违约金:运行时效超时15分钟(含)及以内,不计违约金;运行时效超时超15分钟至30分钟(含),支付违约金50元;运行时效超时超30分钟至60分钟(含),支付违约金100元;以此类推,最高按单趟运费的50%支付违约金。运行超时12小时以上,乙方在运输途中未报备或报备后甲方不认可,按单趟运费的100%支付违约金。(2)按照运费比例支付违约金:当运行超时6小时至8小时,按单趟运费的20%支付违约金;当运行超时8小时至10小时,按单趟运费的30%支付违约金;当运行超时10小时至12小时,按单趟运费的40%支付违约金;当运行超时12小时以上,乙方在运输途中需要向甲方报备且甲方认可,按单趟运费的50%支付违约金;运行超时12小时以上,乙方在运输途中未报备或报备后甲方不认可,按单趟运费的100%支付违约金。以上违约金不累计。3)以上第(1)款和第(2)款违约金规则不累计,以较高者为准。同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损失,损失包含甲方对客户的违约金、赔偿金、专车派送费等。2.发车时间和预计结束时间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前24小时至结束后24小时期间内内且乙方在运输途中向甲方报备,甲方认可的,不计入运行时效考核。但因乙方发生车辆故障、有责事故、或要求双驾实际是单驾等原因导致的运行超时,仍正常考核。3.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出具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且认定为无责的,在扣减交通事故处理时长后按上述运输时效考核规则处理。扣减时长计算范围:自事故发生之时起至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止:(1) 恢复到事故发生前的正常运输状态;(2) 能够恢复正常运输,但乙方无法提供车辆继续运输,则以甲方通知乙方可重新运输时止。异常补贴1、空跑费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取消订单产生的空跑。补贴标准:1.在货好时间1小时(含1小时)前取消且未到场的不给予补贴;2.在货好时间前1小时内取消,系统未分配车牌的不给予补贴。分配车牌后车辆在途的补贴如下:车型为4.2米及以下补贴50元车型为4.3至9.6米补贴100元车型为9.7至17.6米补贴200元3.取消时乙方车辆已到场,补贴如下:车型为4.2米及以下补贴100元车型为4.3至9.6米补贴200元车型为9.7至17.6米补贴300元2、压车补贴到达甲方场地后因甲方原因超4小时未装/卸货视为压车;1.延迟装/卸货≦4小时内不补;2.延迟装/卸货>4小时补贴30元每小时,示例:例如甲司机现在由于托运方原因造成压车5小时,则可以补贴,补贴金额为:30元/小时*(5-4)小时=30元。9.6米及以下车型最高400元/天;9.7米至17.6米车型最高500元/天。(注:每个网点独立计算压车,同一订单每24小时为一个压车周期,从第二个压车周期起无免费压车时长)3、经停补贴因计划改变,导致增加经停点。按照增加经停地(点)计算经停补贴。1.每增加一个经停点导致原里程小于等于20KM以内的(如2个经停点,需包含40KM以内,以此类推),按以下标准执行:车型为4.2米及以下:每个经停点补贴50元;车型为4.3米至9.6米:每个经停点补贴200元;车型为9.7米至17.6米:每个经停点补贴300元;(里程数据以系统展示为准)2.超公里补贴标准:每增加一个经停点,导致原里程大于20KM以外的,超出20KM以外的部分按车型单公里成本补贴。如有增加N个经停点,导致原里程大于N个20KM以外的,超出N个20KM以外的部分按车型单公里成本补贴:淡季(2月至9月):车型为4.2米及以下:3元/KM车型为4.3米至9.6米:4元/KM车型为9.7米至17.6米:6元/KM旺季(1月、10月至12月):车型为4.2米及以下:4元/KM;车型为4.3米至9.6米:6元/KM;车型为9.7米至17.6米:9元/KM3.当增加的经停点,与始发地或者目的地距离在1公里内且与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同在一个园区内的,不补不扣。4、经停点与经停点之间距离在1公里内且同在一个园区内的,按一个经停点计算。5.同时满足以上第1条和第2条的,可累积计算。如本经停补贴规则与线路价格表的经停费约定不一致,以线路价格表为准。6.当实际行驶总里程不超出原合同线路里程 80KM,乙方必须配合运输,超出距离并入原合同线路,补贴费用按经停点补贴标准+超公里补贴标准执行。临时新增经停点如产生过桥费的,实报实销。例:a.甲方增加经停点或变更目的地后,不超过原合同线路里程80KM。b.乙方在途时,甲方通知增加经停点或变更目的地后,总里程不超过原合同线路里程80KM(以通知乙方时定位至修改后目的地里程+已经行驶里程)。c.乙方已经到达目的地,甲方通知变更目的地。7.乙方需配合甲方需求的线路(在临时经停点且必须配合甲方装卸货)安排提供车辆保障,否则甲方有权视情况选择第三方车辆承运,且有权取消订单并按无车靠台处理,并且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4、运作变更因甲方场地搬迁或运作调整,导致公里数延长或缩短。(场地变更或运作调整的期限是长期或相对固定的,而不是临时、非相对固定的调整。1、变更后场地与原场地距离小于或等于40KM的,乙方需无条件配合,距离原场地小于或等于20KM的,按原合同运价履行合约,超过20KM的,甲方有权按照以下标准对乙方实际增加路程给予路程补贴或根据减少路程扣除对应运费:车型为4.2米及以下:3元/KM;车型为4.3米至9.6米:4元/KM;车型为9.7米至17.6米:6元/KM。2.变更后场地与原场地距离小于或等于40KM的,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进行退线,如果退线则按弃线处理。7、线路变更原线路始发地至变更后始发地的里程相加或原线路目的地至变更后目地的里程相加或变更后的始发地和目的地相加。以上相加后的里程和原线路里程相差在80公里以内,甲方有权更改始发地或目的地的地点,更改后的地点称为变更点。1、变更点补贴标准:原线路始发地至变更后始发地的里程相加或原线路目的地至变更后目地的里程相加或变更后的始发地和目的地相加。以上相加后的里程再与原线路里程对比,小于等于80KM的。按以下标准执行:车型为4.2米及以下:每个变更点补贴50元;车型为4.3米至9.6米:每个变更点补贴200元;车型为9.7米至17.6米:每个变更点补贴300元。2、超公里补贴标准:每增加一个变更点,导致原里程大于20KM以外的,超出20KM以外的部分按车型单公里成本补贴。如有增加2个变更点,导致原里程大于40KM以外的,超出40KM以外的部分按车型单公里成本补贴:淡季(2月至9月):车型为4.2米及以下:3元/KM;车型为4.3米至9.6米:4元/KM;车型为9.7米至17.6米:6元/KM。旺季(1月、10月至12月):车型为4.2米及以下:4元/KM;车型为4.3米至9.6米:6元/KM;车型为9.7米至17.6米:9元/KM。3、乙方在途时,甲方通知变更目的地,总里程不超过原合同线路里程80KM(以通知乙方时定位至修改后目的地里程+已经行驶里程)。4、乙方需配合甲方变更线路(线路变更后必须配合甲方装卸货)安排提供车辆保障,否则甲方有权视情况更换临调车,且有权取消订单并按无车靠台规则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则甲方有权视情况选择第三方车辆承运,且有权取消订单并按无车靠台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保障1、车型要求乙方提供的车辆需达到《线路价格表》中约定的车型、核载重量、方数标准。1乙方实际提供车辆的核载重量或方数小于《线路价格表》标准的,按照以下规则中结算金额较小值进行支付:a.载重结算金额=实际核载重量/合同核载重量*合同运价;b.方数结算金额=实际核载方数/合同方数)*合同运价。2.乙方分配车辆信息前未提前告知车型不符的,甲方有权取消订单并按无车靠台处理(不与载重、方数不符重叠处罚):例:车型为9.6和16.5米根据车辆轴数考核最低方数和荷载。车型为9.6米,轴数为两轴的车辆:车辆最低载重需超过9.5吨且车厢体积大于55方;车型为9.6米,轴数为三轴的车辆:车辆最低载重需超过12吨且车厢体积大于55方;车型为16.5米,轴数为四轴的车辆:车辆最低载重需超过20吨且车厢体积大于125方;车型为16.5米,轴数为五轴的车辆:车辆最低载重需超过25吨且车厢体积大于125方。2、不配合现场指挥不配合现场指挥,并造成投诉。视为违约,支付违约金500元/次。3、乙方异常导致甲方更换车辆如乙方运输过程中发生异常(如交通事故、火灾、车辆故障、扣货/倒货事件等),无法按约定到达目的地,甲方为降低损失而采取更换车辆的行为如甲方更换车辆的,额外产生的车辆及人工成本支出由乙方承担,标准如下:1.车辆成本:(1)如甲方更换的车辆为外请车辆的,甲方实际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2)如甲方更换的车辆为甲方内部车辆的,乙方应按6.2元/公里×实际运输公里数承担违约金。2.甲方人员过货人工成本按照以下标准计算:4.2米:600元/车次4.3米至7.6米:900元/车次7.7米至9.6米:1200元/车次9.7米至13.5米:1500元/车次13.6米至17.6米:1800元/车次3.乙方安排外部人员过货人工成本:如乙方选择自行安排人员将货物倒至更换车辆的,需向甲方承担因甲方内部安排一名监装人员的人工成本,以285元/人/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支付违约金;4.如甲方安排外部人员过货,实际外请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5.监装人员/过货人员,前往倒货地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4、跨越运力APP操作规范乙方执行运输任务时需在跨越运力APP内操作路由节点。乙方未按照系统提示和要求操作节点进行操作,如:始地到场在系统打卡签到、出车在系统点击任务出车、到达经停地在围栏内进行系统签到、经停地发车在系统点击出车、到达目的地在围栏内进行系统签到、到达目的地卸完货在系统点击任务结束、范围内打卡等,每一个操作节点支付违约金10元/次。违纪行为3、驾驶员拒卸货驾驶员拒绝卸货。拒绝卸货是指乙方司机有明确的通知或实际行为表示拒绝卸货。乙方司机每拒绝卸一车的货物支付一次违约金。1.拒卸违约金支付规则:拒绝装卸货时长在30分钟及以内的支付违约金 200 元;拒绝装卸货时长在30分钟至60分钟(含)的支付违约金 500 元;拒绝装卸货时长在60分钟至90分钟(含)的支付违约金800 元;拒绝装卸货时长在90分钟至120分钟(含)的支付违约金 1100 元;拒绝装卸货时长在120分钟至240分钟(含)的支付违约金 5000元:拒绝装卸货时长在240分钟至360分钟(含)的支付违约金 10000元;拒绝装卸货时长在360分钟至600分钟(含)的支付违约金15000元;拒绝装卸货时长在600分钟以上的支付违约金20000元。2.拒卸时间核算规则:(1)乙方承运司机在途时即向甲方反馈到达目的地将拒卸,或司机以实际行动拒绝、拖延卸货的,均视为拒绝卸货。(2)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正常卸货的,则不按照拒卸处理,如有时效超时的,则按照时效超时考核(可剔除有效申诉的报备时长)。(3)乙方承运司机在途时即向甲方反馈到达目的地将拒卸,乙方在承运司机到达目的地前未处理好拒卸事件,承运司机到达目的地后仍拒绝卸货的,则拒卸时长=司机运输超时时长+到场后拒卸时长。(4)拒绝装卸货的违约金以车辆为次来计算,即乙方每拒绝装卸一辆车的货物支付一次违约金。3.乙方承运司机到达目的地后拒绝卸货的:拒卸时长=实际卸货时间-到场签到的时间(如乙方认为到场签到时间至实际可以开始卸货时间有排队等待时长的,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诉,申诉通过后可予剔除)。4.超时600分钟以上,甲方有权同时按照扣货规则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备注:1.本考核管理规定中的考核违约金应以当趟运费金额(当趟运费仅以合同中标价为准,不包含经停费等)为限。但是乙方存在扣货、堵门、倒货等违约行为及甲方有损失的除外。2.本合同及附件中系统均是指跨越运力APP/跨越运力(乙方PC端)/铸剑系统(甲方PC端)。特别说明:乙方知悉且充分理解《城际供应商考核管理规定》的内容,对全部条款均无异议。在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已就该等条款及合同其他条款向乙方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乙方对该等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附件三:外请运力KPI考核标准及应用1、考核结果应用1、当月考核KPI得分评级为C或D,则代表乙方与其他供应商相比较差,对甲方的服务质量保障力度不够。自收到甲方整改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内部分析并按《服务质量事故整改报告》模板书面形式输出整改报告并完成整改。如乙方未出具整改报告并完成整改或者甲方不认可报告,将延期一个月结算运费。如乙方在整改期内未完成整改、未进行实质性整改或整改无效的,甲方有权暂停涉及整改的线路运作3-7个工作日,线路暂停期间,甲方临时外请第三方的差价将由乙方承担。2、若乙方或乙方服务的合作线路连续两个月综合服务质量月度考核KPI得分评级为D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终止该线路的合作,并按照弃线规则处理。甲方有权调整“考核标准”中考核项目及评分规则,调整结果以甲方邮件通知乙方后实施。2、考核标准指标类别考核项目评分细则权重目标值履约无车违约无车违约率=未提供车辆的次数/(未提供车辆的次数+总成交单数)*100%25%1.0%指标得分=无车违约率目标值/无车违约率实际值*100时效运行超时运行超时率=运行超时单数/总成交单数*100%25%3%指标得分=运行超时率目标值/运行超时率实际值*100时效靠台超时靠台超时率=车辆超时靠台单数/总成交单数*100%10%2%指标得分=靠台超时率目标值/靠台超时率实际值*100时效分配超时分配超时率=车辆信息分配超时的单数/总成交单数*100%5%2%指标得分=分配超时率目标值/分配超时率实际值*100安全货损丢货货损丢货率=货损丢货单数/总成交单数×100%5%1.0%指标得分=货损丢货率目标值/货损丢货率实际值*100安全车辆故障车辆故障率=车辆故障单数/总成交单数×100%5%2%指标得分=车辆故障率目标值/车辆故障率实际值*100安全车辆事故车辆事故率=车辆事故单数/总成交单数×100%5%0.15%指标得分=车辆事故率目标值/车辆事故率实际值*100安全车辆漏水车辆漏水率=车辆漏水单数/总成交单数*100%5%0.1%指标得分=车辆漏水率目标值/车辆漏水率实际值*100合规核载不符核载不符率=核载不符单数/总成交单数×100%5%0%指标得分=核载不符率目标值/核载不符率实际值*100合规节点缺失节点缺失率=APP未签到单数/总成交单数*100%5%0%指标得分=节点缺失率目标值/节点缺失率实际值*100合规单驾单驾使用率=要求双驾实际使用单驾单数/要求双驾单数×100%5%0%指标得分=单驾使用率目标值/单驾使用率实际值*100月度得分在90分(含)-100分的,评级为A;月度得分在70分(含)-90分的,评级为B;月度得分在60分(含)-70分的,评级为C;月度得分在60分以下的,评级为D;备注:1、甲方有权调整“考核标准”中考核项目及评分规则,调整结果,甲方以邮件方式告知乙方后实施。2、特别说明:乙方知悉且充分理解《外请运力KPI考核标准及应用》的内容,对全部条款均无异议。在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已就该等条款及合同其他条款向乙方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乙方对该等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附件四:供应商运作流程指引一、合同签署流程1、签署方式:为方便合作业务快速上线,避免纸质合同邮寄时间长易丢失,签署合同前必须进行电子合同平台认证。认证方式如下:微信登录跨越精采公众号→个人中心→电子签认证→选择(法人或非法人)进行认证2、签署流程:登陆跨越精采公众号→个人中心→我的合同→待签署文档(点击“签章”)→查看合同(点击“我要签章”)→结束签章(确认点击“是”)。2、跨越运力APP使用指引1、新用户认证:选择“我的”界面→点击“去认证”→填写上传资质资料→等待资质审核(审核客服联系电话:0755-89498420)2、任务接收:乙方通过甲方系统《跨越运力APP》指派下发给符合任务要求的车辆、驾驶员,并督促任务驾驶员通过手机《跨越运力APP》接受任务,在需求靠台时间前到达始发地等待装货。3、执行任务:全程开定位→始发签到3连拍(拍车牌、拍货物、拍人车)→发车滑一滑→卸货先拍照→完成滑一滑(注意:拍照需在围栏范围内,照片需水印)3、考核注意事项1、考核方式:以《城际供应商考核管理规定》为标准,依托乙方运作上传至甲方系统的数据进行考核。2、运作模式:乙方必须保障甲方的用车需求,无车将承担违约责任,规则详《城际供应商考核管理规定》。3、靠台晚点:乙方必须按《城际供应商考核管理规定》规定提前提供车辆信息并提前靠台,否则甲方有权取消订单并按无车靠台进行处罚。4、运行时效:乙方必须保障甲方运行时效,超时违约责任规则详见《城际供应商考核管理规定》。5、车型要求: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满足《城际供应商考核管理规定》要求的载重、方位,车型不符将承担违约责任,规则详见《城际供应商考核管理规定》。6、APP操作规范:执行任务需全程开启APP定位,按节点流程步骤操作打卡。7、异常处理:出现异常情况(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第一时间上报至线路负责人并及时处理,超时严重将按单趟运费比例进行承担违约责任。4、异常申诉规范1、举证期限:乙方在跨越运力APP上报申诉,需按甲方要求在费用推送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免责申诉材料上传,若乙方超出甲方要求时间外提交申诉的,甲方有权不予受理。2、扣款减免:类型原因举证材料标准有效规则减免规则保障运力不足1、给车信息证明;满足举证材料,属实即为有效。免责操作节点打卡不规范1、实际靠台场地内照片(含车牌信息);满足举证材料,且照片的水印日期时间、地点符合该任务对应场地的时间和地址即为有效。免责核载核载不符1、方位:车厢内长宽高照片或视频(含车牌信息)2、载重:车辆轴数照片(含车牌信息)分别满足举证材料,属实即为有效。免责靠台时效靠台超时1、实际靠台场地内照片(含车牌信息);满足举证材料,且照片的水印日期时间、地点符合该任务对应场地的时间和地址即为有效。免责运输时效自然现象1、任务运行时间内所涉及地区,国家政府部门、权威机构、官方认证微博发布的天气预警或高速公路公告的封路、限行通知等;大雨和暴雨及冰雹(橙、红预警)、台风(黄、橙、红预警)、大风(风力7级及以上)、大雪、暴雪、大雾、结冰、沙尘暴、泥石流(山体滑坡)恶劣天气预报图片或通告;满足举证材料1、2点,且照片的水印日期时间、地点符合任务执行时间和线路流向范围内即为有效。免责时长=【结束地】时间-【起始地】时间2、行驶过程中异常天气出现明显状况:【起始地】至【结束地】至少两张清晰照片。社会现象(加油困难等)1、任务运行时间内所涉及地区,间接影响时效因素公告、公示或有效地址链接等;满足举证材料1、2点,且照片的水印日期时间、地点符合任务执行时间和线路流向范围内即为有效。免责时长=【结束】时间-【开始】时间2、影响时效因素的:【开始】至【结束】至少两张清晰照片。政府行为/军事行动1、任务运行时间内所涉及地区,因临时政府行为如运动会、会议、战争、修路等事件,而采取的交通管制公告、公示或通告;满足举证材料,且照片的水印日期时间、地点符合任务执行时间和线路流向范围内且无其他通行线路的即为有效。免责注意:所有扣款相关申诉,需司机在异常发生当时使用跨越运力APP按规范上报证据材料并开启轨迹定位。3、费用补贴申诉:合同未约定的费用项请直接联系运力采购部协商。五、联系我们1、总部运力采购部:负责所有合同业务未约定的异常问题处理。联系方式:乔先生18126869712;李先生18948179790;方先生18198976379李先生18938094349;陈先生18102767049;付女士199252828862、总部财务对账:负责所有业务线账务核对并安排出款。联系方式:张女士18198928373;叶女士18948170425;张女士0755-232332603、城际业务方:负责始对应发区域的业务运行、异常、任务核对等问题处理。华东总负责:赵先生18112795728朱先生18958131710苏北/安徽:赵先生18012472800;苏南/上海:胡先生13956765345浙江:周先生18116383779;京津冀:刘先生18126272272华南:深惠汕/中珠江张女士18198953070;广佛清肇/广西蔡先生18928450670六、特别说明:乙方知悉且充分理解《供应商运作流程指引》的内容,对全部条款均无异议。在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已就该等条款及合同其他条款向乙方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乙方对该等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附件五:补充物流责任险一、购买保险险种物流责任险二、保险费率车型(车厢长)为9.6M以下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300万/次的,保险费率为4‰;车型(车厢长)为9.6M及以上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1000万/次的,保险费率为6‰,如保险公司调整费率的,按照调整后的计算。三、责任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物流业务过程中,因火灾、爆炸或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出轨、倾覆、坠落、搁浅、触礁、沉没,或隧道、桥梁、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驳运工具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以及以及装卸货物或转载时发生意外事故等造成货物毁损、灭失。四、承保的货物种类普通货物(不含金银、金银制品、纪念币、珠宝、钻石、玉器、贵重金属、首饰、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文物、古董、现金、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账册、图纸、技术资料、玉雕工艺品、玉石制品、名画、古代化石、瓷器、旧地毯、各类工艺品、鱼粉、豆粕、易腐易蛀品、各类散装农产品、易变制品、动植物及畜产品、血制品、疫苗、爆炸品、放射性同位素、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军用武器或装备、酒精、汽油、煤油、柴油、火柴、精密设备、重大机械设备、汽车、摩托车、船舶、单价超过RMB1万元的手表、原木、原棉、天然橡胶、木材等、超宽或超高货物、单价超过50万的医疗设备、药品(冷藏药品)、散装化工类货物、赠品、赔偿物质、援助物资、太阳能组件、半导体、晶硅片、多晶硅组件、各类石墨板(块、片)、字画、工艺品类、钢琴及其他乐器、古家具、红木家具、有价证券、信用证、护照等)及易碎品(针对易碎品,承运时必须符合物流行业标准的安全包装和运输标准,仅承保因火灾、爆炸、交通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五、免赔额(率)1、针对普通货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为RMB10000元或损失金额10%-15%,两者以高者为准;2、针对于火灾、爆炸,盗窃、抢劫的绝对免赔为RMB10000元或损失金额15%,两者以高者为准;3、易碎品: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RMB1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5%,两者以高者为准。4、针对高栏车和平板车运输,每次事故免赔额为RMB1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5%,两者以高者为准。六、赔偿限额方案一:车型(车厢长)为9.6M以下每车赔偿限额为RMB300万,保险费率为4‰。方案二:车型(车厢长)为9.6M及以上每车赔偿限额为RMB1000万,保险费率为6‰。其中:盗窃、抢劫事故的每次赔偿限额RMB40万元,48小时临时仓储的每次赔偿限额RMB40万元。事故、盗窃、抢劫、48小时临时仓储有全年累计赔偿限额,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为甲方所有投保保单的限额,包含乙方在内的与甲方合作的所有供应商。七、其他条款1、本保险的投保人为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被保险人为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实际承运方。购买本保险并不免除乙方的合同责任,如保险拒赔、免赔或赔偿不足,相应的赔偿责任仍由乙方承担。2、出现事故时,乙方应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积极收集保险理赔所需要的资料。3、事故发生后,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乙方以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的,乙方不得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4、本协议尚未约定的保险条款,以物流责任险相关保单或保险单或保险条款为准。附件六:操作规范考核条款1、入库质量考核条款异常类型异常定义异常等级违约金(元/次)1、违法行为承运方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作业人员、员工、合作方、上下游)出现监管区私自带货、饮酒驾驶、盗窃或斗殴等违法行为,导致在甲方及甲方客户处作业受阻或造成负面舆论等A20002、危险作业如作业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货、取派货)未经允许启动或挪动车辆等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为B10003、违反安全规定违反装、卸货园区的安全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园区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周边相关规定;驾驶员擅自操作使用带电修车设备;C200B1000A20004、运输事故(仅整车)驾驶员作业过程中出现意外事件或事故(包括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火灾、倾覆、自然灾害等不可预测的情况)影响人货安全的。C200B1000A20002、园区行为规范考核要求园区行为规范考核要求类型二级类型三级类型备注违约金(元)着衣穿戴规范衣着问题不规范穿着不过膝短裤、拖鞋(漏脚趾)、裙子、光膀进入库房50文明行为规范乱扔垃圾库内吐痰、乱扔垃圾50服从管理规范酒后作业酒后上岗500文明行为规范库内饮食仓内吃东西50文明行为规范饮水机管理不文明使用饮水机(洗手、洗脸、直接用嘴接饮水机水源等)50安全作业规范攀爬月台翻月台或跳月台100安全作业规范禁烟区吸烟园区内、仓库内、办公区内、消防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城际、取派运输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