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大宗食材 籼米 优质籼米 菜籽油 中筋面粉 猪肉 牛肉 羊肉招标公告(丰都县教育委员会2025)
丰都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FDX25A00612)框架协议公告
采购人: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丰都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FDX25A00612)框架协议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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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丰都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9月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FDX25A00612 采购执行编号:1708-BK2500461229BH
项目名称:丰都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籼米1
90%
1
批
详见征集文件。
包号:2
包内容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籼米2
90%
1
批
详见征集文件。
包号:3
包内容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优质籼米
90%
1
批
详见征集文件。
包号:4
包内容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菜籽油
90%
1
批
详见征集文件。
包号:5
包内容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中筋面粉
90%
1
批
详见征集文件。
包号:6
包内容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挂面
90%
1
批
详见征集文件。
包号:7
包内容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生湿面
90%
1
批
详见征集文件。
包号:8
包内容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猪肉
90%
1
批
详见征集文件。
包号:9
包内容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牛肉
90%
1
批
详见征集文件。
包号:10
包内容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羊肉
90%
1
批
详见征集文件。
包号:11
包内容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鲜禽肉
90%
1
批
详见征集文件。
包号:12
包内容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冻禽肉
90%
1
批
详见征集文件。
包号:13
包内容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鲜蛋
90%
1
批
详见征集文件。
包号:14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学生饮用奶1
1.75元
1
批
最高限价(单价):1.75元/盒(瓶)/200毫升;详见征集文件。
包号:15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学生饮用奶2
2.20元
1
批
最高限价(单价):2.2元/盒(瓶)/250毫升;详见征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为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
3.2
包1-7:
若供应商属于生产厂家,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其生产许可范围应包含该类食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若供应商属于经销商,并且所供产品为非预包装食品的,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①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供应商《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③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若供应商属于经销商,并且所供产品为预包装食品的,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同时提供①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供应商《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证明复印件;③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包8:
若供应商属于生产厂家,应具备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A证)》,以及相关《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若供应商属于经销商,应提供①生产厂家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A证)》复印件;②相关《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③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包9-12:
若供应商属于生产厂家,应具备有效的包含对应肉类品种屠宰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材料复印件);
若供应商属于经销商,应提供①生产厂家有效的包含对应肉类品种屠宰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②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包13:
若供应商属于生产厂家,应具备有效的包含对应蛋鸡养殖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若供应商属于经销商,应提供①生产厂家有效的包含对应蛋鸡养殖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②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包14、15:
若供应商属于生产厂家,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包含该类食品)和《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许可使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若供应商属于经销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并提供①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包含该类食品)复印件、②生产厂家的《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许可使用证书》复印件、③供应商《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复印件、④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框架协议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8月13日 至 2025年9月3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9月2日 10:0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9月4日 10: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5年9月4日 10:00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联系人:秦卫华
电话:023-70714017
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138号
2、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彭晓玲 吴荐
电话:023-67118096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框架协议征集--丰都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终审稿).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籼米1
最高限价:
数量:1
单位:批
服务要求:
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项目号:FDX25A00612采购执行编号:1708-BK2500461229BH项目名称:丰都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征集人:丰都县教育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篇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3-一、项目简介-3-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5-三、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6-四、响应文件的提交及解密-6-五、保证金-7-六、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策执行措施-9-七、其他说明-9-八、联系方式-9-第二篇采购需求-11-一、技术要求-11-二、商务要求-17-第三篇第一阶段的评审办法-23-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23-二、评审方法-24-三、响应偏离与澄清-25-四、响应文件无效-25-五、征集失败-25-第四篇供应商须知-26-一、法律依据-26-二、征集人-26-三、币种-26-四、征集文件-26-五、响应文件-26-六、响应文件的开启-27-七、评审-27-八、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27-九、签订框架协议-27-十、履约保证金-28-无-28-十一、合同授予-28-十二、询问、质疑和投诉-28-十三、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28-十四、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28-十五、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29-十六、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29-十七、政府采购信用融资-30-十八、电子化交易流程-30-十九、相关费用-30-二十、其他-30-第五篇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本-31-一、框架协议(样本)-31-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37-一、开标一览表-38-二、声明函(格式)-39-三、资格文件-40-四、采购需求条款差异表(格式)-45-五、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6-第一篇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丰都县教育委员会的委托(以下简称:征集人),对丰都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项目公开征集入围,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响应。一、项目简介(一)征集内容包号标的名称最高限价(折扣)备注1籼米190%注:所提供产品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2籼米23优质籼米4菜籽油5中筋面粉6挂面7生湿面8猪肉9牛肉10羊肉11鲜禽肉12冻禽肉13鲜蛋包号标的名称最高限价(单价)14学生饮用奶11.75元/盒(瓶)/200毫升15学生饮用奶22.2元/盒(瓶)/250毫升(二)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丰都县教委对丰都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征集。资金来源:各级财政营养改善计划以及贫困学生生活费等财政补助资金。纳入统一采购食材:除乡村振兴农产品和“832”平台任务外的食堂大米、食用油、面粉、肉、蛋、奶等大宗食材,不包括新鲜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等原辅材料。纳入统一采购学校:除部分偏远地区小规模学校(教学点)以外的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具体如下:表2025年丰都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学校序号学校名称(法人单位)序号学校名称(法人单位)1丰都县第一中学校36丰都县包鸾镇中心小学校2丰都县第二中学校37丰都县保合镇中心小学校3丰都县第三中学校38丰都县仁沙镇中心小学校4丰都县琢成学校39丰都县董家镇中心小学校5丰都县十直镇初级中学校40丰都县许明寺镇中心小学校6丰都县双路镇初级中学校41丰都县三元镇中心小学校7丰都县树人镇初级中学校42丰都县兴龙镇中心小学校8丰都县虎威镇初级中学校43丰都县双龙镇中心小学校9丰都县保合镇初级中学校44丰都县南天湖镇中心小学校10丰都县仁沙镇初级中学校45丰都县暨龙镇中心小学校11丰都县董家镇初级中学校46丰都县武平镇中心小学校12丰都县许明寺镇初级中学校47丰都县江池镇中心小学校13丰都县三元镇初级中学校48丰都县青龙乡中心小学校14丰都县兴龙镇初级中学校49丰都县栗子乡中心小学校15丰都县双龙镇初级中学校50丰都县龙孔镇中心小学校16丰都县南天湖镇初级中学校51丰都县社坛镇永兴完全小学校17丰都县暨龙镇初级中学校52丰都县仁沙镇红星完全小学校18丰都县武平镇初级中学校53丰都县许明寺镇理明完全小学校19丰都县江池镇初级中学校54丰都县兴龙镇接龙完全小学校20丰都县青龙乡初级中学校55丰都县南天湖镇三抚完全小学校21丰都县栗子乡初级中学校56丰都县武平镇坝周完全小学校22丰都县包鸾镇初级中学校57丰都县江池镇五龙完全小学校23丰都县湛普镇中心学校58丰都县仙女湖镇厢坝完全小学校24丰都县仙女湖镇中心学校59丰都县仙女湖镇黄沙完全小学校25丰都县三建乡中心学校60丰都县高家镇中心幼儿园26丰都县都督乡中心学校61丰都县名山街道中心幼儿园27丰都县太平坝乡中心学校62丰都县龙河镇中心幼儿园28丰都县高家镇中心小学校63丰都县水天坪幼儿园29丰都县十直镇中心小学校64丰都县龙成幼儿园30丰都县兴义镇中心小学校65丰都县龙腾幼儿园31丰都县双路镇中心小学校66丰都县级机关幼儿园32丰都县树人镇中心小学校67丰都县幸福路幼儿园33丰都县虎威镇中心小学校68丰都县示范幼儿园34丰都县龙河镇中心小学校69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附属丰都幼儿园35丰都县社坛镇中心小学校(三)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和入围供应商的淘汰率:1.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包1-13:每个包最高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10家。包14和15:每个包最高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5家。2.入围供应商的淘汰率:确定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四)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价格优先法。(五)框架协议期限:框架协议期限为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征集人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协议签订,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协议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入围供应商需完成产品上架工作。(六)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或二次竞价。(七)采购形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八)标的属性:货物。(九)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十)预算金额:财政预算资金2300万元。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特定资格条件:1.包1、2、3、4、5、6、7:(1)供应商应当为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2)若供应商属于生产厂家,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其生产许可范围应包含该类食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若供应商属于经销商,并且所供产品为非预包装食品的,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①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供应商《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③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若供应商属于经销商,并且所供产品为预包装食品的,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同时提供①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供应商《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证明复印件;③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2.包8:(1)供应商应当为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2)若供应商属于生产厂家,应具备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A证)》,以及相关《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若供应商属于经销商,应提供①生产厂家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A证)》复印件;②相关《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③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3.包9、10、11、12:(1)供应商应当为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2)若供应商属于生产厂家,应具备有效的包含对应肉类品种屠宰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材料复印件);若供应商属于经销商,应提供①生产厂家有效的包含对应肉类品种屠宰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②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4.包13:(1)供应商应当为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2)若供应商属于生产厂家,应具备有效的包含对应蛋鸡养殖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供应商属于经销商,应提供①生产厂家有效的包含对应蛋鸡养殖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②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5.包14、15:(1)供应商应当为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2)若供应商属于生产厂家,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包含该类食品)和《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许可使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若供应商属于经销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并提供①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包含该类食品)复印件、②生产厂家的《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许可使用证书》复印件、③供应商《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复印件、④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一)征集文件公告期限: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二)征集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3日。(三)征集文件获取地点和方式: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不提供纸质版征集文件,由潜在供应商通过线上获取。1.文件获取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电子投标在线获取→选择项目→在线获取。2.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本项目征集公告的附件。四、响应文件的提交及解密(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9月4日10:00(以政府采购电子招采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导入到政府采购电子招采系统。(三)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四)响应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数字证书解密的方式,供应商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开标室完成在线签到、标书解密、确认开标结果,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五)响应文件解密时间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开始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60分钟内,供应商应完成其响应文件的解密。注:因电子招采系统原因造成供应商无法解密,征集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六)关于备份文件1.备份文件为供应商在平台系统制作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时,生成的未加密版的文件。2.供应商持CA证书完成在线解密后平台自动读取响应文件内容。如供应商顾虑因CA、网络等原因影响在线解密的,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密封提交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都分中心开标现场递交。3.备份文件可使用光盘或U盘作为载体密封递交,供应商应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号和项目名称(可简称),否则不予接收。4.供应商若提交备份文件,应确保其与系统中所提交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备份文件无法通过系统的一致性审查。5.未通过一致性审查的备份文件无效。6.备份文件载体在开标结束后退还。(七)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处理方式1.对因电子招采系统原因造成的未解密情况,经供应商申请,可以采取导入由相应供应商提供的不加密的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供应商未提供备份文件或所提供备份文件无法启用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2.因供应商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八)投标人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开标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地址: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都分中心开标室(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二楼】参加在线开标。投标人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参与在线开标都是由投标人主观自行决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在线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保证金(一)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元整。注:参与单包或多包的供应商均只需交纳一笔保证金(人民币500元整)。(二)保证金交纳形式:转账(电汇)或保函形式1.转账(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1.1保证金递交1.1.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并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保证金账户信息: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银行账号:6232813760001903904银行账户名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1.1.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1.2保证金退还方式1.2.1未入围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入围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都分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1.2.2入围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入围供应商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都分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都分中心咨询电话:023-707318002.以电子保证金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2.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符合条件的保函出具担保方(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7号)规定的获得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的单位)申请开具电子保证金保函,电子保证金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征集人;③保函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本项目征集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金额;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担保期限不少于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后三十日;⑤担保方应在接到征集人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2.2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保证金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顺延,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2.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保证金保函扫描件或打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保函内容与2.1条要求不符,均视为未交纳保证金。3.以纸质保证金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3.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符合条件的保函出具担保方(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7号)规定的获得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的单位)申请开具纸质保证金保函。供应商提交的纸质保证金保函须包含的实质性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征集人;③保函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本项目征集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金额;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担保期限不少于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后的三十日;⑤担保方应在接到征集人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3.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纸质保证金保函的扫描件,纸质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征集人保管,未提供或提供的保函内容与3.1条要求不符,均视为未交纳保证金。3.3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保证金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顺延,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特别说明:保证金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征集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保证金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各供应商在申请开具保证金保函时应充分考虑不同保函出具担保方开具保函的手续和时间风险等。六、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策执行措施(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绿色采购政策。七、其他说明(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四)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无。八、联系方式(一)征集人:丰都县教育委员会联系人:秦卫华电话:023-70714017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138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彭晓玲吴荐电话:023-67118096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客服热线吴老师电话:023-88158029,13452691314(四)数字证书:1.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人工客服电话:023-88257082或023-631536622.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3-63010240或18996084960注: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标采购,全程以电子数据为主。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采购电子化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该项目征集公告附件《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第二篇采购需求一、技术要求(一)主要技术要求包号标的名称内容分类品种等级/类别单位技术要求1籼米1籼米1大米籼米一级千克食材质量要求:食品质量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符合《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 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外包装上须具有“SC”标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便于采集食材价格,同时保障质量和安全,所有食材均不得为专供、特供、单供渠道等无法采集零售价的食材。2籼米2籼米2大米籼米二级千克3优质籼米优质籼米大米优质籼米一级千克4菜籽油菜籽油食用油压榨菜籽油一级升5中筋面粉中筋面粉面粉类小麦粉精致粉千克6挂面挂面面粉类挂面/千克7生湿面生湿面面粉类生湿面/千克饺子皮面粉类生湿面/千克抄手皮面粉类生湿面/千克8猪肉白条猪肉肉猪肉鲜肉千克精瘦肉肉猪肉鲜肉千克去骨带皮前夹肉肉猪肉鲜肉千克去骨带皮后腿肉肉猪肉鲜肉千克三线肉肉猪肉鲜肉千克整排(只含椎排和肋排)肉猪肉鲜肉千克猪肝(整个)肉内脏猪副产品千克前猪蹄(整个)肉猪肉鲜肉千克后猪蹄(整个)肉猪肉鲜肉千克9牛肉牛腿肉(去骨)肉牛肉鲜肉千克腱子肉肉牛肉鲜肉千克牛腩肉牛肉鲜肉千克10羊肉带皮整羊排(只含椎排和肋排)肉羊肉鲜肉千克带皮羊腿(整腿)肉羊肉鲜肉千克11鲜禽肉鲜鸡肉(三黄鸡、土杂鸡)肉禽类鲜肉千克鲜鸭肉肉禽类鲜肉千克12冻禽肉鸡翅根肉禽类冻品千克琵琶腿肉禽类冻品千克鸡翅中肉禽类冻品千克13鲜蛋谷物蛋蛋鸡蛋鲜蛋千克白壳蛋蛋鸡蛋鲜蛋千克14学生饮用奶1学生饮用奶1奶纯牛奶/盒(瓶)/200毫升15学生饮用奶2学生饮用奶2奶纯牛奶/盒(瓶)/250毫升(二)其他食材质量要求:(各供应商对所投包相应内容进行响应)包1:籼米1大米符合《GB/T1354-2018大米》标准,符合《GB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要求。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外观应颗粒饱满,完整,大小均匀,无虫害及霉变,无杂质,无异味。不得使用陈化粮及其再加工产品;不得提供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米。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等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随货附有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水分含量≤14.5%,杂质总量≤0.25%,其中无机杂质含量≤0.02%。黄粒米含量≤1.0%,互混率≤5.0%。色泽、气味正常。碎米总量≤15.0%,其中小碎米含量≤1.0%;加工精度为精碾,不完善粒含量≤3.0%。注:以上食材质量要求未涵盖到的标准或与国家最新发布的行业相关标准不相符的,以国家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包2:大米符合《GB/T1354-2018大米》标准,符合《GB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要求。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外观应颗粒饱满,完整,大小均匀,无虫害及霉变,无杂质,无异味。不得使用陈化粮及其再加工产品;不得提供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米。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等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随货附有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水分含量≤14.5%,杂质总量≤0.25%,其中无机杂质含量≤0.02%。黄粒米含量≤1.0%,互混率≤5.0%,色泽、气味正常。碎米总量≤20.0%,其中小碎米含量≤1.5%;加工精度为精碾,不完善粒含量≤4.0%。注:以上食材质量要求未涵盖到的标准或与国家最新发布的行业相关标准不相符的,以国家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包3:大米符合《GB/T1354-2018大米》标准,符合《GB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要求。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外观应颗粒饱满,完整,大小均匀,无虫害及霉变,无杂质,无异味。不得使用陈化粮及其再加工产品;不得提供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米。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等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随货附有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加工精度为精碾。不完善粒含量≤3.0%,杂质总量≤0.25%,其中无机杂质含量≤0.02%。黄粒米含量≤0.5%,互混率≤5.0%。色泽、气味正常。碎米总量≤10.0%,其中小碎米含量≤0.2%。垩白度≤2.0%,品尝评分值≥90分,直链淀粉含量13.0%~22.0%,水分含量≤14.5%。注:以上食材质量要求未涵盖到的标准或与国家最新发布的行业相关标准不相符的,以国家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包4:食用菜籽油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相关要求。提供产品为非转基因食用菜籽油,物理压榨加工工艺生产,严禁使用散装食用菜籽油、严禁使用包装容器重复盛装的食用菜籽油。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址等相关内容;产品应无浑浊、无异味、无异物、无残渣、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随货附有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菜籽油符合《GB/T1536-2021菜籽油》质量指标。色泽淡黄色至浅黄色,透明度(20℃)澄清、透明,具有菜籽油固有的香味和滋味,无异味。水分及挥发物含量≤0.10%,不溶性杂质含量≤0.05%,酸价(以KOH计)≤1.5mg/g,过氧化值≤0.125g/100g,加热试验(280℃)无析出物,油色不得变深。注:以上食材质量要求未涵盖到的标准或与国家最新发布的行业相关标准不相符的,以国家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包5:符合《GB/T1355-2021小麦粉》相关要求。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随货附有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加工精度按标准样品或仪器测定值对照检验麸星,加工精度高,麸皮碎片小、含量少,且灰分含量不高于0.7%的小麦粉。蛋白质含量介乎于9%-11%之间,脂肪酸值(以湿基,KOH计)≤80mg/100g,水分含量≤14.5%,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色泽、气味正常,外观形态粉状或微粒状,无结块。湿面筋含量≤22.0%。注:以上食材质量要求未涵盖到的标准或与国家最新发布的行业相关标准不相符的,以国家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包6:挂面符合《GB/T40636-2021挂面》相关要求,煮后不混汤。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随货附有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注:以上食材质量要求未涵盖到的标准或与国家最新发布的行业相关标准不相符的,以国家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包7:进货票据、送货单、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合格证或产品质量合格承诺书)随货同行,货证一致。色泽均匀白色或与添加原辅料颜色对应颜色均一致,气味正常,无异味,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水分不低于15g/100g同时不高于45g/100g,酸度≤2.0。注:以上食材质量要求未涵盖到的标准或与国家最新发布的行业相关标准不相符的,以国家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包8:猪肉,包括白条猪肉、精瘦肉、去骨带皮前夹肉、去骨带皮后腿肉、三线肉、整排(只含椎排和肋排)、猪肝(整个)、前猪蹄(整个)、后猪蹄(整个)。白条猪肉:指猪屠宰放血后,经烫毛、脱毛、去头蹄尾、内脏等工艺流程加工后的猪肉。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T9959.3-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GB/T20575鲜、冻肉生产良好操作规范》《GB/T24616-2019冷藏、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等相关国家标准。兽药残留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感官色泽正常,无异味,骨骼尺寸正常。严禁使用来源不明、感官异常、腐烂、变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严禁提供种(公、母)猪肉。猪肉应为相应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提供的具有产品名称、数量、质量、生产单位、送货方、生产日期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整块新鲜肉、整块新鲜排骨。猪皮上检验检疫章(蓝色)和肉品品质检验章(红色)清晰可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以及送货票据随货同行,货证一致。供应货品必须为当天屠宰的新鲜整块肉类,不得提供送货当天日期之前的冻肉或解冻后重新冷藏的肉类。必须保证新鲜、无异味、无变质、无注水、无冰冻、肉质有弹性,整体色泽光润。注:以上食材质量要求未涵盖到的标准或与国家最新发布的行业相关标准不相符的,以国家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包9:牛肉,含牛腿肉(去骨)、腱子肉、牛腩。指未经冷却加工的,活牛经屠宰放血后,去毛(去皮)、头、蹄、尾和内脏的鲜胴体牛肉。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T17238-2022鲜、冻分割牛肉》《GB18394畜禽肉水分限量》《GB/T20575鲜、冻肉生产良好操作规范》《GB/T24616-2019冷藏、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等相关国家标准。兽药残留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感官色泽正常,无异味,骨骼尺寸正常。严禁使用来源不明、感官异常、腐烂、变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禽、畜肉。牛肉应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供应货品必须保证新鲜、无异味、无变质、无注水、无冰冻、肉质有弹性,整体色泽光润。包含送货单位、产品生产出厂地址及日期、单价、数量、总价等内容的送货单以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随货同行,货证一致,必须为当天屠宰的新鲜整块肉类,不得提供送货当天日期之前的冻肉或解冻后重新冷藏的肉类。注:以上食材质量要求未涵盖到的标准或与国家最新发布的行业相关标准不相符的,以国家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包10:羊肉,包括带皮整羊排(只含椎排和肋排)、带皮羊腿(整腿)带皮整羊排(只含椎排和肋排)、带皮羊腿(整腿):指未经冷却加工的,活羊经屠宰放血后,去毛(去皮)、头、蹄、尾和内脏的鲜胴体羊肉。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T9961-2008鲜、冻胴体羊肉》《GB18394畜禽肉水分限量》《GB/T20575鲜、冻肉生产良好操作规范》《GB/T24616-2019冷藏、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等相关国家标准。兽药残留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感官色泽正常,无异味,骨骼尺寸正常。严禁使用来源不明、感官异常、腐烂、变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禽、畜肉。羊肉应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供应货品必须保证新鲜、无异味、无变质、无注水、无冰冻、肉质有弹性,整体色泽光润。包含送货单位、产品生产出厂地址及日期、单价、数量、总价等内容的送货单以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随货同行,货证一致,必须为当天屠宰的新鲜整块肉类,不得提供送货当天日期之前的冻肉或解冻后重新冷藏的肉类。注:以上食材质量要求未涵盖到的标准或与国家最新发布的行业相关标准不相符的,以国家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包11:鲜鸡肉、鲜鸭肉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18394畜禽肉水分限量》《GB/T20575鲜、冻肉生产良好操作规范》《GB/T24616-2019冷藏、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等相关国家标准。兽药残留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鲜鸡肉、鲜鸭肉应去内脏、感官色泽正常,无异味,骨骼尺寸正常。严禁使用速成鸡、速成鸭、蛋鸡,严禁使用来源不明、感官异常、腐烂、变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禽、畜肉。家禽鲜活原料应体壮,色泽正常,无病,达到食用标准。其禽肉应是当日生产的整只鲜肉,保证肉质新、无异味、无变质,及时配送,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强制性规定。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淡黄或灰白色,肌肉切而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弹性良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有正常气味。无长毛及毛、毛根,口腔及宰刀口血污、杂质、无紫斑瘀血,净腔,禽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整齐。包含送货单位、产品生产出厂地址及日期、单价、数量、总价等内容的送货单以及动物检疫证明(产品)和肉品品质检疫合格证随货同行,货证一致。注:以上食材质量要求未涵盖到的标准或与国家最新发布的行业相关标准不相符的,以国家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包12:鸡翅根、琵琶腿、鸡翅中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18394畜禽肉水分限量》《GB/T20575鲜、冻肉生产良好操作规范》《GB/T24616-2019冷藏、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等相关国家标准。兽药残留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感官色泽正常,无异味,骨骼尺寸正常。严禁使用来源不明、感官异常、腐烂、变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禽、畜肉。具备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品质良好、包装完好、无异味、无病毒,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址等相关内容。注:以上食材质量要求未涵盖到的标准或与国家最新发布的行业相关标准不相符的,以国家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包13:谷物蛋、白壳蛋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表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随货同行同批次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农产品质量合格承诺书”)以及包含送货单位、产品生产出厂地址及日期、保质期、单价、数量、总价等内容的送货单。注:以上食材质量要求未涵盖到的标准或与国家最新发布的行业相关标准不相符的,以国家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包14和包15:学生饮用奶符合国家、行业及企业质量卫生标准,包装无破损,包装未失真空,无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添加剂、有质检证、无腐烂恶臭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等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随货同行同批次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学生饮用奶纯牛奶:符合团体标准《T/DAC-004-2017学生饮用奶纯牛奶》,仅以生牛乳为原料加工,采用超高温灭菌工艺,经无菌灌装等工序制成的液体学生奶饮用产品。学生饮用奶所用原料奶应符合团体标准《T/DAC-003-2017学生饮用奶生牛乳》,包装上印制符合《T/DAC-001-2017学生饮用奶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的“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注:以上食材质量要求未涵盖到的标准或与国家最新发布的行业相关标准不相符的,以国家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二、商务要求(一)交货期限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供应。(二)交货地域范围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送货上门。(三)配送方式1.配送订单:根据食材订单,由学校预安排食材订单分批配送品种、数量及时间,并提前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食材订单分批品种、数量、质量备齐食材,随货主动提供应当具备的资质文件复印件、检验合格证明以及包含送货单位、产品出厂日期、保质期、单价、数量、总价等信息的送货单。2.配送时间:一般情况下,学校应当提前将食材配送需求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在接到学校通知后24小时内配送到位。3.配送人员:持有供应商委托书、健康证的固定送货人配送,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配送。4.配送运输:由供应商固定送货车辆配送,不得拼箱混装,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须保持清洁卫生,物品装卸做到轻装轻卸。(四)验收方式1.在学校指定地点视频监控下,由学校验收小组成员负责检查验收,供应商无条件积极配合。生鲜等食材外观、气味、触感、来源、包装、保质期、票证等检查不合格的,由学校退回供应商;数量短缺的须按照订单补齐食材并承担延迟供货责任;供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由学校原则上退回供应商。配送食材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学校与供应商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送货单由学校留存备查并作为支付依据。学校与供应商对验收结果或食材质量持有异议的,供应商应先按学校要求对食材进行更换或退货,之后由双方对存有异议食材进行抽样封存,并及时将食材送有关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及有关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接受有关考核处罚。如经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用和有关损失由学校承担。2.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学校应成立由2人及以上组成的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时,应建立采购验收台账,列明到货品目、数量质量、生产日期等情况,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并留存验收证明。对于大宗食材等应严格落实复秤工作机制并如实记录。货物验收不合格的,以及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情形的,采购人依法取证固证、依约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单位。3.完善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采购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查验、索取并留存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和由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送货单,供货商必须如实提供。4.加强采购档案管理。采购人应严格执行采购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完整保存各项采购文件资料,自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五)定价方式包1-13:县教委牵头、学校参与,参考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进行定期询价,同时参考县发改委价格监测数据,确定食材基准价。基准价定期公布,公布地址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官网——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子网站(https://www.cqfd.gov.cn/bm/jw/)——(政务公开——其他法定信息):开标前公布第一次;框架协议签订后,一般情况下,大米、食用油、面粉每月公布,肉、蛋每周公布,因价格波动较大临时询价的及时公布更新,食材基准价格公布后从次日起执行至下次公布当日。结算价格根据食材基准价,按不高于入围供应商折扣报价计算的值进行结算,即:结算价格≤公布的基准价格×入围供应商折扣报价。包14、包15:学生饮用奶最高限价:200ml纯牛奶1.75元/盒(瓶),250ml纯牛奶2.2元/盒(瓶)。第二阶段按照不高于供应商入围报价的价格进行结算。(六)包装方式1)单膜袋包装无气泡、穿孔、水纹、爆筋、塑化不良等瑕疵;2)复合膜袋包装外观应平整,无划伤、烫伤、气泡、破油和折皱,热封平整、无虚封。薄膜不得有裂纹、孔隙和复合层分离;3)塑料袋包装外观无杂质、无异物、无异味和油渍污染;4)袋装浸泡液无异味、异臭、浑浊和脱色现象;5)罐装、金属制品外表无生锈、变形、凹凸现象;规格、宽度、长度、厚度偏差均应有规定的范围内。(七)售后服务供应商应确保所供应的食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如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应立即响应,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退换货处理,确保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营。对于因食材质量问题导致的学校食堂损失,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八)供货保障①食材质量:每次供货时,须提供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卫生质量检测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明等,提供食材的品牌、生产商、产地与响应文件提供的品牌、生产商、产地保持一致;供货食材包装完好且在有效保质期内。②临时供货。如因学校食堂临时食材需求,学校有权在订单批次预安排以外,临时要求供应商供货,供应商应按学校品种、数量、质量等要求4小时内完成供货。③不可抗因素处置。如遇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道路塌方、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人员伤亡、传染疫情等情况,不能送货到位的,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通知学校,由学校另行安排采购。否则,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供货方承担,并纳入供应商履约考核扣分。④供应商不得以不可抗因素以外的原因拒绝接单,否则按有关考核规定处罚。(九)其他要求1.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2.肉类及其他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材,应使用专业的冷藏车或冷冻车进行运输,确保车厢内温度符合食材的储存要求。3.食材应采用适当的包装,以防止污染、变质和物理损坏。包装材料应符合卫生标准,能够有效地保护食材免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对于易碎或易损的食材,应采用特殊的包装方式,如使用泡沫箱、气垫膜等进行缓冲和保护。4.运输工具和设备应符合卫生标准,无污渍、无异味,且能够提供需要的温度控制和保护措施。运输车辆应状况良好,无故障隐患,能够按时、安全地将食材送达指定地点。5.在食材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循严格的卫生措施。保持运输工具和设备的清洁,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以防止交叉污染。6.应对食材运输过程中的各项条件和措施进行记录。记录运输的时间、温度、包装信息等关键数据,并建立相应的追溯体系,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追溯到食材的来源和运输情况。7.在食材运输中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如食品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确保食材运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十)考核评价规则按《丰都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供货服务考核评价办法》执行。(见附件)附件:丰都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供货服务考核评价办法为了规范全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管理,切实保障食材配送服务质量,结合实际,特制订丰都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供货服务考核评价办法。一、考核评价对象丰都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的入围供应商。二、考核评价具体办法。由丰都县教育委员会牵头,采购学校具体评价,对食材供应商的供货条件、食材质量、供货服务等方面进行考评,分为基准分考评和负面清单考核记实。入围供应商按照规定委托代理商并加强代理商管理,代理商的考核评价纳入入围供应商的考核评价。(一)基准分考评。以学期为考核周期,基准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实行扣分考评。每月末由各学校根据供应商的供货服务实际情况,对供应商违反的相关情形进行扣分提交县教委,由县教委以分包供货商为单位统计全县相关学校对食材供应商的考评扣分,逐月累计扣分。1.入围供应商及其委托代理商应当安排专人负责电子采购平台订单处理、送货等工作,若无不可抗因素,应当在3小时以内完成电子采购平台订单处理,24小时以内将食材配送到采购学校。未按规定时间处理订单每次扣2分,缺货或者拒绝接单供货的每次扣5分,未按规定时间将食材配送到位每次扣2分,因不按时供货影响学校正常供餐的每次扣10分。2.送货车辆不符合相关规定标准,清洁卫生差或有异味,每次扣3分。3.送货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每次扣5分。4.所供食材与入围品牌及授权等不一致的,除了按要求换货,每次扣5分。5.未按照规定及时提供当批次供货产品的检验检疫、质量合格等证明资料的,每次扣5分。6.配送食材以次充好、或不符合质量要求,除按要求换货外,每次扣5分。7.配送食材数量出现短斤少两,除补足食材数量或据实结算外,每次扣3分。8.供货商储存仓库或加工间不规范的(实地考察为准),每次扣5分。9.配送服务过程中态度不好,与学校相关人员发生争吵的,每次扣5分。10.不按时参加征集人组织的入围供应商会议的,每次扣2分。11.供货商未能如实按照投标时所明确的地点进行生产加工和储存的,每次扣3分。(二)负面清单。协议期间根据学校考评记实、或者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1.缺货、或拒绝供货等累计达3次的;2.所供食材与入围品牌及授权等不一致累计达3次的;3.配送过期、或者变质食材的;4.配送食材不合格累计达3次的;5.因配送、换货等原因,影响到学校食堂供餐、引发舆情的。6.因食品安全或其他原因,被市场监管等部门处以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整顿、取消经营许可等行政处罚的;7.供货食材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造成食物中毒事件或较大舆情影响的;8.供货食材出现食品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处以罚款累计达2次,或责令整改而拒不整改的;9.供货商拒绝采购人实地查看、拍照留样涉及食材生产、储存、运输等场所的;10.供应商在食材供应活动中,存在贿赂、送礼、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或违法行为的;11.供应商在食材供应活动中有其他违约行为,经要求改正,规定期限内未改正的。三、评价结果运用1.由县教委每月汇总相关学校评价数据逐月累计扣分,形成不同分包的食材供应商考评结果,作为学校选定食材供货商的重要参考。同一分包食材供货商同一考评周期内考评过程中扣分累计超过30分时,就立即取消其供货资格,征集人及相关学校有权单方解除供货协议。2.食材供货商违反负面清单任意一条的,取消其供货资格,征集人及相关学校有权单方解除供货协议。3.凡被取消供货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同时移交相关单位予以处理;被解除供货协议的,同时按供货协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第三篇第一阶段的评审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由征集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材料1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六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为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声明或唯一授权函。供应商若为产品生产厂家,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声明。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提供授权函。(提供授权函扫描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如果有)第一篇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详见第六篇)2保证金按照征集文件要求足额交纳保证金。1.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可提供汇款凭证作为查询依据,但最终到账情况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都分中心核实结果为准。2.采用电子保证金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提供保函扫描件;3.采用纸质保证金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提供保函扫描件,同时原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征集人保管。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征集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盖章。响应方案只能提供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在最高限制单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内容满足采购需求。注:按要求填写采购需求条款差异表。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响应文件内容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审方法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价格优先法。价格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按照供应商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并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一)比较与评价按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三)推荐入围候选供应商名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排序。2.按照淘汰20%比例入围供应商,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1)除包14、15外,各采购包最高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10家;2)包14、15最高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5家。3.经过算术计算后,入围供应商数量按照去掉小数后的整数确定。4.评审过程中若出现供应商报价相同,使淘汰供应商数量达不到比例时,由评审小组在现场随机确定淘汰供应商。三、响应偏离与澄清(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有不满足征集文件技术要求或商务要求的,响应文件无效。(二)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电子招采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进行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三)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通过电子招采系统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招采系统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响应文件无效:(一)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四)报价超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制单价的;(五)响应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供应商存在串通行为的;(七)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征集的;(八)供应商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九)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征集失败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失败。(一)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少于2家的;(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篇供应商须知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征集人丰都县教育委员会为本项目的征集人和采购人,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为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三、币种本征集文件及本采购活动中涉及的币种为人民币。四、征集文件(一)征集文件是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是评审小组的评审依据和标准。征集文件也是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的基础。(二)若有更正,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或澄清文件。更正公告和澄清文件是征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五、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一)响应文件的编制。1.编制说明(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产品、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供应商响应的货物的技术、商务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所有食材均不得为专供、特供、单供渠道等无法采集零售价的食材。(3)供应商应当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格式要求响应文件均为电子文件,供应商按照本征集文件第六篇的格式进行编制,同时应编制页码、目录。3.签署、盖章(一)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位置进行签署、盖章。(二)响应文件的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按《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操作。(三)响应报价1.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电子招采系统所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中进行价格填报。2.包1-13:供应商根据采购包进行响应报价,报价采用折扣报价,不得超过采购包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折扣可以用百分比的形式填报,如:9折=90%。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食材价、合理利润、税金、运输费用、保险、交易等所有费用。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其他任何费用。报价以丰都县教委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官网——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子网站(https://www.cqfd.gov.cn/bm/jw/)发布的第1期询价结果(2025年8月20日前发布)为基准价,进行折扣填报。折扣报价>90%为无效报价。合同期内根据入围折扣报价和送货数量据实结算。(若供应商填报的折扣为85%,某种食材结算基准价为10元/斤,则该种食材的结算单价为10×85%=8.5元/斤)折扣报价最多保留小数点后2位,否则视为无效。包14、包15:供应商根据采购包进行响应报价,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不得超过采购包最高限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合理利润、税金、运输费用、保险、交易等所有费用。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其他任何费用。3.响应价格不因采购数量和交货地域而变化;4.每个包只接受一个响应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四)其他说明1.响应文件按不同的采购包分别制作(只有一个合同包的除外)。2.征集文件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3.响应文件提供的参数应与二阶段上传到框架协议采购平台的参数保持一致。六、响应文件的开启供应商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开标室完成在线签到、标书解密、确认开标结果;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得开启。七、评审详见第三篇。八、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征集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入围供应商名单确定入围供应商,之后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征集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依法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征集人发出入围通知书。九、签订框架协议征集人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协议签订,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协议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入围供应商需完成产品上架工作。所签订的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和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完成框架协议签订后,入围供应商才可进行产品上架。十、履约保证金无十一、合同授予(一)采购人采购框架协议约定的货物,应当将第二阶段的采购合同授予入围供应商。(二)框架协议采购代理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各代理商由入围供应商在签订时推荐,入围供应商可以委托一家或者多家代理商,按照框架协议约定接受采购人合同授予,并履行采购合同。入围供应商应当在框架协议中提供委托协议和委托的代理商名单。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入围供应商对代理商有调整的,应重新提交委托协议和委托的代理商名单。入围供应商及其委托代理商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委托代理商必须履行入围供应商参加征集时作出的服务承诺。注:被委托的代理商(以下简称:代理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完成代理商入驻审核,如实填写企业规模声明函、承诺书等入驻信息。代理商获得合同授予后,也应按照第五篇框架协议的内容缴纳代理服务费。入围供应商应告知委托的代理商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的征集文件和框架协议合同内容,确保委托代理商知晓且承诺遵守框架协议合同中对委托代理商的相关约定。(三)采购人采用直接选定或二次竞价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1.直接选定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框架协议采购相关内控制度,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2.二次竞价方式是指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竞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二次竞价规则以重庆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中设置的规则为准。十二、询问、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相应范本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十三、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按采购合同的约定,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执行全额付款或分期付款。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十四、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十五、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或入围供应商委托的代理商存在以下情形的,征集人有权清退入围供应商或入围供应商委托的代理商:根据《考核评价办法》,考评扣分累计超过30分的,或发生负面清单规定情形的;第二阶段成交价格高于框架协议自身入围折扣报价;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0日内,未按照采购订单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照采购订单(采购合同)中双方确认事项执行的;将已确认执行的采购订单(采购合同),擅自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供应商的;提供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无正当理由,放弃第二阶段成交资格或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采购订单(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向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服务对象、征集人、运营商等有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与其他供应商、运营商、征集人、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财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利用系统漏洞或者其他黑客手段侵入系统的;采购相关单位认定的其他违规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服务供应商,以及入围服务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不得参加同一框架协议补充征集和下一次框架协议入围。十六、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一)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可以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补充征集供应商。(二)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三)补充征集供应商遵守本框架协议的有效期。十七、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八、电子化交易流程征集结果公示→入围供应商线上授权代理商(如有)及销售区域→在线签订框架协议→完善入围商品信息→入围供应商或委托代理商接受第二阶段合同授予(与采购人签订电子合同)。十九、相关费用(一)交易服务费供应商入围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金额为每个包每个入围单位支付人民币500元整。账号:123904808710306000015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联系人:隆老师冯老师联系电话:023-70731800。(二)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或委托的代理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需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合同成交金额的0.9%执行,具体以第五篇框架协议的内容为准。二十、其他(一)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二)供应商不得将本次入围用于不正当竞争的商业手段;(三)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为准。第五篇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本一、框架协议(样本)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编号:一、协议方基本信息甲方(征集人):地址:联系人及电话:乙方(入围供应商):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框架协议。二、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二)项目号:(三)采购执行编号:(四)采购包号:三、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一)采购需求:(二)最高限制单价:四、入围产品详细技术规格,协议价格(一)品牌/型号:(二)协议价格:六、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或按采购人的内控制度进行二次竞价。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一)采购人范围:丰都县纳入统一采购学校【除部分偏远地区小规模学校(教学点)以外的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二)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丰都县辖内。八、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分为一次性付清或分期付款,具体按采购合同的约定执行。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一)清退规则按丰都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要求执行。(二)补充规则1.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可以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补充征集供应商。2.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3.补充征集供应商遵守本框架协议的有效期。十、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4.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和评价;5.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成果;6.办理入围供应商及其委托的代理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协议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需完成产品上架工作;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并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向采购人供货;3.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如代理商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由入围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并解除代理商接受合同授予的资格;4.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十一、履约保证金无十二、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或委托的代理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需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合同成交金额的0.9%执行。注:成交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供应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代理服务费。(二)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号:3102060104001709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渝中较场口支行十三、违约责任协议任一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十四、框架协议生效及期限(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二)本协议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市财政局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五、司法管辖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十六、其他(一)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二)框架协议采购需求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变动。(三)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四)采购人和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五)与第二阶段相关的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公布的信息为准。十七、入围供应商委托代理商的相关条款(一)入围供应商委托的一家或者多家代理商,按照框架协议约定接受采购人合同授予,并履行采购合同。注:被委托的代理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完成代理商入驻审核,如实填写企业规模声明函、承诺书等入驻信息。代理商确定为某食材的成交供应商后,也应按照“十二、代理服务费”的要求缴纳代理服务费。入围供应商应告知委托的代理商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的征集文件和框架协议合同内容,确保委托代理商知晓且承诺遵守框架协议合同中对委托代理商的相关约定。(二)代理商根据与入围供应商签订的委托协议及本框架协议相关约定开展活动,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入围供应商及代理商共同承担。(三)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入围供应商可以调整代理商名单(须根据征集人提供的模版向征集人书面提出调整申请),征集人应当提供便利。(四)对于代理商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征集人应当依法追究入围供应商责任,并按协议约定解除代理商在该框架协议中接受合同授予的资格。(五)未经入围供应商同意,征集人不得擅自增减变动代理商,征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框架协议征集文件清退规则》规定变动的除外。代理商委托协议本单位为丰都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框架协议征集的入围供应商,本单位委托以下代理商,代表本单位在该项目中接受采购人的合同授予并履行采购合同,以下代理商均受本协议约束。序号服务/配送范围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1兴义镇1.……1.……1.……1.……2高家镇3龙孔镇4江池镇5龙河镇6武平镇7太平乡8都督乡9暨龙镇10栗子乡11三建乡12南天湖镇13仙女湖镇14包鸾镇15湛普镇16双路镇17十直镇18树人镇19董家镇20许明寺镇21青龙乡22双龙镇23兴龙镇24仁沙镇25三元镇26保合镇27虎威镇28社坛镇29名山街道30三合街道备注:1.表中所列各区域均需提供至少1家代理商及其相关信息,上不设限;2.不同区域代理商在保证服务质量、响应时间情况下可重复;3.入围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可自行扩展此表格。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年月日二、采购合同(货物类样本)政府采购买卖合同(样式)(订单编号:,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项目信息:序号采购目录商品名称单价数量单位总价 共计人民币(小写):共计人民币(大写):以上合同价格包含但不限于食材价、合理利润、税金、运输费用、保险、交易等货到需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向供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项目在部署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配件一律由乙方提供。(1)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 (2)政府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3)合同是否分包:否(4)是否涉及进口产品:否二、付款方式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 (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三、合同履行(1)收货时间: (2)收货单位: (3)收货地址: 四、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执行丰都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中验收方式的规定。 (2)履约验收时间:执行丰都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中有关规定。(3)履约验收方式:执行丰都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中有关规定。(4)履约验收程序:执行丰都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中有关规定。 (5)履约验收的内容:执行丰都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中有关规定。(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 (6)履约验收标准:执行丰都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中有关规定。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 是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电子招采系统所生成的开标一览表格式进行填报;供应商无需另行提供开标一览表。二、声明函(格式)三、资格文件属于生产厂家授权唯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情形时,提供如下资料:(一)生产厂家授权函(二)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三)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五)纸质保证金保函扫描件(如果有)、电子保证金保函扫描件(如果有)、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如果有)属于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情形时,提供如下资料:(一)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参考格式)(二)生产厂家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三)生产厂家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四)生产厂家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五)纸质保证金保函扫描件(如果有)、电子保证金保函扫描件(如果有)、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如果有)四、采购需求条款差异表(格式)五、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若供应商不属于上述类型企业可以不用提供一、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电子招采系统所生成的开标一览表格式进行填报;供应商无需另行提供开标一览表。备注:1.响应价格不因采购数量和交货地域而变化;2.每个包只接受一个响应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二、声明函(格式)声明函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现对本次参加的框架协议采购声明如下:项目名称:项目号:采购执行编号:(一)我方理解并接受该征集文件的采购需求。(二)我方提供的是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的产品,非专供政府采购的产品。(三)我方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四)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由我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五)我方若提交了备份文件启用的,以备份文件为准。(六)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七)我方已知晓并了解本征集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和框架协议的内容,对其内容无异议,愿意遵照其执行。(八)如果我方入围,我方将履行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框架协议约定条款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三、资格文件(一)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生产厂家的声明函注: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二)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注: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三)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注: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由生产厂家出具;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仅需被授权供应商出具。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征集人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注: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由生产厂家出具;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仅需由被授权供应商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项目名称:致: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名称:致: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代表,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竞争、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五)纸质保证金保函扫描件(如果有)、电子保证金保函扫描件(如果有)、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如果有)四、采购需求条款差异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电子招采系统所生成的采购需求条款差异表格式进行填报;供应商无需另行提供采购需求条款差异表。五、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电子招采系统所生成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填报;供应商无需另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若入围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若供应商不属于上述类型企业可以不用提供。(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大宗食材 籼米 优质籼米 菜籽油 中筋面粉 猪肉 牛肉 羊肉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