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设备 垃圾车招标公告(镇巴县观音镇人民政府2025)
镇巴县观音镇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镇巴县观音镇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河西社区沿山路91号4楼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0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BN-镇巴县-2025-00304
项目名称:镇巴县观音镇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巴县观音镇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3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垃圾车
货物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1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观音镇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观音镇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谈判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证明材料)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新成立公司不做要求;(2)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月的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及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6条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14日 至 2025年08月1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河西社区沿山路91号4楼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河西社区沿山路91号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河西社区沿山路91号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现场购买,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巴县观音镇人民政府
地址:镇巴县观音镇小南海社区100号
联系方式:19945338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汇博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物资总公司综合楼2楼203室
联系方式:152916112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8729600010
陕西汇博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3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镇巴县观音镇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镇巴县观音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镇巴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17:3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河西社区沿山路91号4楼办公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8月14日至2025年08月18日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3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8729600010
采购单位
镇巴县观音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镇巴县观音镇小南海社区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9945338899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汇博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物资总公司综合楼2楼2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29161129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设备 垃圾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