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后备人才早期培养基地建设 创新型人才培养暨强基计划市域统筹培养招标公告(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25)



项目概况
创新型后备人才早期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教育提质)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公告附件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C2025-002-1
项目名称:创新型后备人才早期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教育提质)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90000
最高限价(元):69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9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公告附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⑴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⑵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备份响应文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以U盘或光盘形式存储,并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或现场送达以下地点,未按要求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备份文件收件人: 楼艾奇 ,联系方式: 0578-2292282 ,收件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窗口。(收件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备份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8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水市商会大厦5F开标厅四(远程监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地 址:莲都区万丰东路9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恩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610212
质疑联系人:林建仁
质疑联系方式:0578-2610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廖家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989592
质疑联系人:王迅
质疑联系方式:0578-22925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真:0578-2669165
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第二次发布稿)磋商文件(创新型后备人才早期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教育提质)项目).doc701.8K

(第二次发布稿)磋商文件(创新型后备人才早期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教育提质)项目).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LCC2025-002-1项目名称:创新型后备人才早期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教育提质)项目(第二次)采 购 人: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2025年8月目录目录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5一、项目概况5二、采购内容及清单5三、项目服务要求53.1合作目标63.2合作科目63.3培训人数63.4项目经费63.5项目管理63.6质量保证63.7后勤保障63.8培训课程计划、地点和时间6四、付款方式:94.1结算方式94.2付款方式9五、报价说明:10六、验收要求:10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13一总则141.1适用范围141.2定义141.3供应商应具备资格条件141.4联合体141.5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51.6磋商费用151.7现场踏勘151.8答疑会151.9分包151.10保密161.11政府采购政策161.12相同品牌产品181.13信用信息记录查询181.14询问、质疑和投诉191.15特别声明21二磋商文件212.1磋商文件的组成212.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2三磋商响应文件223.1磋商响应文件组成223.2资格文件223.3商务技术文件223.4报价文件233.5磋商响应文件形式23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234.1磋商响应文件编制234.2磋商报价要求234.3磋商有效期244.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44.5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及签署244.6注意事项24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245.1磋商响应文件导入和加密245.2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245.3磋商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255.4备份响应文件的提交25六响应文件的开启、资格审查、磋商和评审266.1响应文件的开启266.2资格审查266.3磋商和评审276.4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96.5报价错误修正296.6评审报告30七▲响应无效的情形307.1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307.2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为恶意串通31八成交和合同328.1成交328.2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328.3履约保证金338.4合同33九其他事项339.1废标339.2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9.3重新开展采购349.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349.5解释权34第四章合同格式35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4一资格文件格式441.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441.2资格文件目录451.3有效营业执照电子文档45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电子文档451.5授权委托书格式461.6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481.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491.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相关声明函格式(如果有)511.9其他522.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532.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532.3磋商响应函格式542.4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562.5符合性审查资料572.6响应项目明细清单572.7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582.8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592.9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60三报价文件格式613.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613.2报价文件目录613.3开标一览表格式623.4报价明细表格式63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64一总则64二评审一般规定64三评审内容及标准65附件1: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68附件2:中标(成交)供应商公告内容6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创新型后备人才早期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教育提质)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ssggzy.lishui.gov.cn)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26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CC2025-002-1项目名称:创新型后备人才早期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教育提质)项目(第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690000.00最高限价(元):690000.00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本项目þ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至2025年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公告附件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1.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09:00(北京时间)2.地点:⑴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⑵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备份响应文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以U盘或光盘形式存储,并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或现场送达以下地点,未按要求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备份文件收件人:楼艾奇,联系方式:0578-2292282,收件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窗口。(收件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备份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8月26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厅;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具体操作指南: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街道万丰东路92号传真:0578-2133758项目联系人(询问):叶恩理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610212、13857048322质疑联系人:林建仁质疑联系方式:0578-2610237、136157880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传真:0578-2179551项目联系人(询问):廖家豪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989592质疑联系人:王迅质疑联系方式:0578-229251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丽水市财政局传真:0578-2669165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zfcg.czt.zj.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中共*****在2023年2月21日下午就加强基础研究进行第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基础研究,归根结底要靠高水平人才。必须下气力打造体系化、高层次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平台,让更多基础研究人才竞相涌现。要加大各类人才计划对基础研究人才支持力度,培养使用战略科学家,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担重任,不断壮大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和一流创新团队。要坚持走基础研究人才自主培养之路,深入实施“中学生英才计划”、“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加强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源源不断地造就规模宏大的基础研究后备力量。这些变化,对新时代中学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不仅仅要求突出的学科成绩,还要求全面的综合素质,为国选材、为党育才。鉴于以上变化,我们推出了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中的强基计划和农村专项的市域统筹培养计划,在全市遴选优秀的学生参加培养计划,地点放在莲城书院,每届选取60名左右的学生,从全国选取优秀的专项指导教师定期对学生进行培养,从而增强我市的优生高考竞争力。二、采购内容及清单2027届费用。本项目预算总费用为69万元,用于引进省内外一流的专家入校培训等费用:序号课程名称数量(天)▲最高限价(万元)备注1丽水市创新型人才培养暨强基计划市域统筹培养项目6669三、项目服务要求本项目要求合作方提供专家的资历:专家由学科负责人和其领衔的团队人员组成,学科负责人需是拥有教授级职称(大学教师)或正高级教师(中学教师)职称的教师,物理、数学和化学各1人;负责人领衔的团队成员要求是拥有教授级职称(大学教师)或正高级教师(中学教师)职称的数学、物理、化学各1人,毕业于一流建设高校的拥有丰富经验的专项培训教师物理、数学和化学教师各1-2人,学科负责人参与到课程设置,培训项目管理。3.1合作目标帮助丽水市搭建强基课程体系,拓宽学生的解题思路,提升学生的强基笔试能力。3.2合作科目1.数学、物理、化学等C9高校强基计划校测科目。2.面试3.3培训人数在丽水市各区县高中选拔2027届学生为60人,自愿参加。3.4项目经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课程建设经费、培训计划制定、专家讲课费、管理人员津贴、作业和阶段监测命题经费、夜辅导津贴、课任教师来往食宿费和交通费、相关税金、利润等内容。3.5项目管理投标人要有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并且有完整、详实的培训管理制度,针对项目有思路清晰的培训评价。团队各类人员安排充足、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确保培训顺利有序开展。3.6质量保证项目管理团队在每次集中培训之后进行相应调研,对培训学员和跟班教师进行相应访谈,了解培训情况,并根据调研结果及时调整课程和授课教师。若无法提升教学质量,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按实际支付费用。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2天内应解决采购人提出的问题。3.7后勤保障项目管理团队需要制定合理的后勤保障方案,保证参训师生参训期间的安全。每次集中培训期间有专人负责参训学生和授课教师的管理,收集相关材料以供调整实施方案。3.8培训课程计划、地点和时间课程计划(为了保证课程质量,以下课程计划和时间,可在协议签订后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025年暑期集训(7天,线下,每天6课时)时间科目课程内容第1天数学函数综合第2天数学三角函数恒等变换、解三角形第3天数学平面向量综合与平面几何第4天数学复数综合与欧拉公式的应用第5天数学平面几何强基拓展第6天物理力学专项1:牛二定律、系统性牛二定律与惯性力第7天物理力学专项2:静力学提高与共点力平衡2025年秋季(3天,线下,每天6课时)时间科目课程内容国庆集训数学解析几何综合1:几何意义相关的问题国庆集训数学解析几何综合2:切线相关的问题、射影几何国庆集训物理力学专项3:动量守恒与质心系的应用2026年寒期集训(5天,线下,每天6课时)时间科目课程内容第1天物理力学专项4:机械能守恒与动能定理第2天物理力学专项5:碰撞专题第3天物理能量动量综合问题第4天化学化学1:多组分体系与相平衡计算第5天化学化学2:复杂反应机理与速率方程推导2026年暑期集训(7天,线下,每天6课时)时间科目课程内容第1天数学组合数学1:排列组合的复杂类型第2天数学组合数学2:组合恒等式、马尔科夫链第3天数学数列综合1:递推数列第4天数学数列综合2:数列求和、数列不等式第5天数学数列与组合、概率新定义专题第6天物理电磁场专项1:静电场、高斯定理与静电平衡第7天物理电磁场专项2:电容、电介质与电场能2026年秋季(12周线上,每周1天,+国庆3天,线下,每天6课时)时间科目课程内容第1周数学导数综合1:含有导数的抽象函数第2周数学导数综合2:三次函数第3周物理电磁场专项3:稳恒电流、复杂电路与基尔霍夫定律第4周化学元素化学综合提高第5周数学导数综合3:导数不等式第6周数学导数综合4:双曲线的公切线问题第7周物理电磁场专项4:静磁场、带电粒子的运动第8周化学结构化学1:原子轨道理论第9周数学立体几何1:外接球与内切球第10周数学立体几何2:折展问题第11周物理力学综合1:强基中的复杂运动第12周化学结构化学2:分子结构、共价键理论与分子轨道计算国庆集训数学解析几何综合3:定值定点问题国庆集训数学解析几何综合4:齐次化、极坐标与参数方程国庆集训物理力学综合2:强基中的复杂平衡问题2027年寒期集训(5天,线下,每天6课时)时间科目课程内容第1天数学数论1:进位制、整除第2天数学数论2:剩余类、同余及其相关定理第3天数学不等式综合第4天化学结构化学3:晶体结构与金属晶体模型第5天化学有机化学1:手性化合物与构象分析进阶2027年春季(每周1天,线上,每天6课时)时间科目课程内容第1周数学强基与高考新定义1:抽屉原理第2周数学强基与高考新定义2:极端原理第3周物理热光近综合1:热学综合提高第4周化学有机化学2:自由基、离子型与周环反应第5周数学强基与高考新定义3:构造法第6周数学强基与高考新定义4:算两次第7周物理热光近综合2:光学综合提高第8周化学有机化学3:碳 - 碳键形成与逆合成分析第9周数学C9强基真题选讲1第10周数学C9强基真题选讲2第11周物理热光近综合3:近代物理综合第12周化学有机化学4:芳香性判断与杂环化合物反应2027年高考后C9强基冲刺课程大纲科目日期时间内容面试6月12日上午面试流程与考法下午经典个人陈述分析6月13日上午多对一结构化、无领导小组面试策略下午C9强基面试真题简析数学6月14日上午函数综合下午三角函数恒等变换、解三角形与平面几何晚上真题/模拟题刷题6月15日上午平面向量综合、平面几何补充下午复数综合与欧拉公式晚上真题/模拟题刷题6月16日上午立体几何与解析几何下午数列与不等式综合晚上测试/试卷讲解6月17日上午初等数论:整除、剩余类、同余及相关定理下午排列组合与概率综合晚上复习整理/答疑物理6月18日上午力学专项1:动力学与静力学综合下午力学专项2:能量与动量晚上真题/模拟题刷题6月19日上午电磁学专项1:电场与稳恒电流下午电磁学专项2:磁场与电磁感应晚上测试/试卷讲解6月20日上午热光近专项1:热光综合提高下午热光近专项2:近代物理综合晚上复习整理/答疑化学6月21日上午物理化学综合提高1下午物理化学综合提高2晚上真题/模拟题刷题6月22日上午元素化学综合提高下午结构化学综合提高晚上测试/试卷讲解6月23日上午有机化学综合提高1下午有机化学综合提高2晚上复习整理/答疑地点:丽水莲城书院,可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调整地点,同时也可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调整为线上服务,线上用钉钉直播或腾讯会议。时间:2025年8月-2027年7月(协议签订后和采购人具体商讨)每天不低于6小时四、付款方式:4.1结算方式采购人将按实结算,按成交单价和参训天数结算,即:结算价=成交单价×参训天数。4.2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供应商完成所有班次培训任务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整体验收,验收合格,供应商出具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五、报价说明:1.供应商报价时应根据项目实施地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浙江省省级事业单位教育培训费管理规定》(浙财科教〔2022〕31号)的通知进行组价且不得高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2.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委托人应支付给供应商所有的服务价款,即本服务工作所涉及课程建设经费、培训计划制定、专家讲课费、管理人员津贴、作业和阶段监测命题经费、夜辅导津贴、课任教师来往食宿费和交通费及完成项目所涉及到的税金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总报价。六、验收要求:项目验收组由采购单位业务处室负责人、单位采购小组成员、学员代表、会计人员等组成,每次培训后两周内进行验收。验收材料包括项目成果整体报告、各次培训小结、培训支出决算及其他材料。以完成课程和学员满意度测评为验收标准。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3联合体£不接受;R接受。4现场踏勘R不组织。组织,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5答疑会R不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6分包☑1.不允许。□2.允许,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7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所属行业:标的:创新型后备人才早期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教育提质)项目(第二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行业。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8质疑联系人1.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评审办法质疑:单 位: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联系人:林建仁 固定联系电话:0578-2610237 移动联系电话号码:13615788098 传真:0578-21337582.其他事项质疑:单 位: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迅 联系电话:0578-2292511 传真:0578-21795519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0澄清、修改发布网址1.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2.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ssggzy.lishui.gov.cn)11磋商响应文件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见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2磋商有效期 90 天13磋商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上传一份;2.备份响应文件:如有需要可按采购文件第三章5.4条款要求提交一份备份响应文件;注:供应商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4样品R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15演示或讲解R不组织。☐组织。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16评审方法R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7成交公告发布网址1.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2.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ssggzy.lishui.gov.cn)18履约保证金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采购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备注1发布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025年8月14日1.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2.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ssggzy.lishui.gov.cn)2发放磋商文件2025年8月14日起获取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附件自行下载3现场踏勘和地点R无4更正公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澄清或修改内容获取方式:更正公告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6开启时间、地点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7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8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9投诉期限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10签订合同采购人应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总则1.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资格性审查、评审、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定义1.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2.3“供应商”系指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响应,参加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1.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1.2.5“供应商代表”系指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1.2.6标有“▲”符号均属于“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1.2.7标有“★”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作为判断同品牌产品的依据。1.2.8“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2.9“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1.2.10“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以下简称“备份响应文件”。1.2.11“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1.3供应商应具备资格条件1.3.1符合本采购公告中载明“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1.4联合体1.4.1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1.4.2联合体各方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1.4.3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但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5联合体参与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1.5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5.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1.5.2磋商响应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1.5.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6磋商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1.7现场踏勘1.7.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踏勘。1.7.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7.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7.4采购人在现场踏勘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答疑会1.8.1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1.9分包1.9.1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1.9.2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9.3分包承担主体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良好信用记录。1.10保密参与磋商响应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对协商、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的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1政府采购政策1.11.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1.11.2支持绿色发展1.11.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1.11.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1.11.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1.11.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1.11.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11.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11.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11.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11.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11.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11.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11.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1.4支持创新发展1.11.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1.11.4.2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11.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1.12相同品牌产品1.12.1采用最低评分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合同项下磋商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取报价最低者;均相同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需求中标注“★”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12.2核心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1.12.3因相同品牌产品原因造成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1.13信用信息记录查询1.13.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13.2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记录将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依据;1.13.3查询内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3.4信用信息留存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页面打印(或截图)等方式进行留存;1.13.5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14询问、质疑和投诉在线询问、质疑和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1.1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1.14.2供应商质疑1.1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1.14.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⑴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⑵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⑶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14.2.3质疑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相关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必要的证明材料。1.14.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1.14.2.5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邮寄方式(一式三份以上)或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提交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⑴邮寄方式送达质疑函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⑵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取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⑶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⑷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函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1.14.2.6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1.14.2.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14.2.8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1.14.3供应商投诉1.1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14.3.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1.14.4质疑函、投诉书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1.15特别声明1.1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5.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1.15.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二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2.1.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1.2第二章采购需求;2.1.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2.1.4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1.5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1.6第六章评审办法及标准;2.1.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2.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磋商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磋商邀请书的组成部分。2.2.2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将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潜在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2.3澄清、修改等更正内容发布网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2.2.4当磋商文件与澄清或修改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为准。三磋商响应文件3.1磋商响应文件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3.2资格文件3.2.1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3.2.2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3.2.3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2.4联合协议(如果有);3.2.5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3.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3.2.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3.2.8其他。3.3商务技术文件3.3.1磋商响应函;3.3.2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3.3.4符合性审查资料;3.3.5响应标的清单;3.3.6商务技术偏离表;3.3.7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3.4报价文件3.4.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3.4.2报价明细表;3.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声明函。▲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响应无效。3.5磋商响应文件形式3.5.1磋商响应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两份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数据电文内容应完全一致。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4.1磋商响应文件编制4.1.1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的要求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4.1.2▲供应商如参与多标项磋商的,则按每个标项分别独立编制磋商响应文件。4.1.3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磋商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明确响应,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和准确。4.1.4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有正确的索引目录及连续页码标注;4.1.5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晰可辨,因模糊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2磋商报价要求4.2.1▲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为实现本项目目标所需的一切费用(含税费)。磋商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报价与磋商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磋商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4.2.2▲每轮磋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3磋商有效期4.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磋商响应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4.3.2磋商有效期结束前,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的有效期。4.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已提供的格式填写,无格式的可自行设计。4.5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及签署4.5.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4.5.2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4.6注意事项4.6.1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须提前注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4.6.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4.6.3供应商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如遇到政采云平台系统使用问题的,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式:95763,或在线咨询“咨询小采”。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5.1磋商响应文件导入和加密5.1.1供应商应当按照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导错位置。5.1.2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并确认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至政采云平台。5.2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5.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5.2.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5.2.3不予接收的磋商响应文件情形▲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磋商响应文件;▲⑵未生成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5.2.4供应商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5.3磋商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5.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生成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并重新上传提交;5.3.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5.4备份响应文件的提交5.4.1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上传提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5.4.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U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响应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响应,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5.4.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采购公告中载明的备份文件送达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5.4.4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公告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拒绝代收点或丰巢等储存柜接收);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5.4.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上传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六响应文件的开启、资格审查、磋商和评审6.1响应文件的开启6.1.1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和地点: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6.1.2所有供应商应准时在线参加,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1.3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6.1.4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6.1.5▲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按时解密成功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份响应文件且有效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又未提交备份响应文件,视为响应文件撤回。6.1.6主持人报价确认指令发出后5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签字确认的,视同已确认报价。6.2资格审查6.2.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见磋商文件“资格文件格式”要求。6.2.2▲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完整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无效。6.2.3信用信息查询。⑴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⑵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⑶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息信息已修复的,按修复后的信息为准;⑷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6.2.4供应商家数要求⑴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⑵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⑶因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⑷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格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6.3磋商和评审6.3.1评审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6.3.2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或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如有特殊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6.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6.3.4磋商期间,磋商供应商代表必须在线等待,负责解答有关事宜。6.3.5磋商和评审程序(1)磋商文件确认磋商小组审查确认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由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磋商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格式条款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磋商小组按政采云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的顺序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若有演示内容,演示顺序同磋商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平台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使用电子签名(如果有)。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4)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如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磋商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磋商小组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报价文件评审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报价修正;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6.4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6.4.1⑴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务必在线等待,留意手机短信,及时在线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⑵供应商的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6.4.2评审时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4.3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6.5报价错误修正6.5.1磋商小组对确定磋商响应文件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⑴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政采云系统开启报价若与报价文件不一致以报价文件为准);⑵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⑶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⑸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⑹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⑺修正错误后的响应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如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则其响应无效。6.6评审报告6.6.1评审结果汇总,同品牌供应商的确定,供应商结果排序;6.6.2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人;6.6.3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生效,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6.4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成交公告的形式宣布评标结果。七▲响应无效的情形7.1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1)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2)供应商(含联合体成员、分包承接主体)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且无法合理解释的;(5)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清单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的;(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8)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响应报价或响应方案,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9)响应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0)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1)响应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或报价文件内容与对应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不一致的;(12)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3)磋商小组评定有非实质性条款负偏离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项数的,项数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14)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1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无法合理解释的;(16)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无法合理解释的;(17)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8)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9)不同供应商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未作合理说明,或理由不充分的,作无效响应处理;(20)不同供应商MAC、设备硬件信息相同的,无法合理解释的,作无效响应处理,经核实存在串围标情形的,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处理。(21)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1.1.7.2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为恶意串通(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磋商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8)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0)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2)供应商的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13)对大量技术参数响应负偏离、不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不积极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以促成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八成交和合同8.1成交8.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提交采购人确认。8.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人;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8.1.3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8.2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8.2.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网址发布成交结果。8.2.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但不包括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8.2.3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8.2.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结果公告中附成交通知书,视同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8.2.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8.3履约保证金8.3.1履约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8.3.2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8.4合同8.4.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8.4.2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8.4.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九其他事项9.1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家数不符合要求的;⑵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⑶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⑷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9.2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磋商小组成员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审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9.3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9.3.1未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9.3.2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9.3.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9.3.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9.3.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成交无效的,依照9.3.1-9.3.4规定处理。9.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磋商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政采云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⑴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⑵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⑶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⑷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⑸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重新组织采购。9.5解释权9.5.1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9.5.2未尽事宜按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人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供应商完成所有班次培训任务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供应商出具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按照合同双方约定。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1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丽水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被委托入或被委托入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格式1.1.2.1.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名称: 资格文件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若有)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1.1.3.1.2资格文件目录(格式自行设计)1.1.4.1.3有效营业执照电子文档内容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电子文档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电子文档。1.1.5.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电子文档内容要求: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2.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1.1.6.1.5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响应)(采购人名称):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的采购活动,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磋商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日期: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性别: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注:1.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其负责人为自然人本人。2.若是负责人参会的,不需要提供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响应)(采购人名称):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的采购活动,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磋商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联合体成员盖章:联合体成员盖章:日期: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性别: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1.1.7.1.6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我方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四)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情况:¨不存在¨存在:(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附件1)相应条款填写)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响应/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1.1.8.1.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实施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的采购活动联合参与采购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响应各方产生约束力。三、联合体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采购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体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五、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或提供的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六、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七、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名称)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八、有关本次联合体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公章):联合体成员(公章):日期:▲注:1.若是联合体参与的,须提供本协议,并按格式要求如实、完整填写;2.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电子文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等相关材料。1.1.9.1.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相关声明函格式(如果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或者: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选一);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选一);……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2、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承建(承接)企业请务必和《报价明细表》、商务技术文件中的服务单位保持一致。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如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以不用提供此表格)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注: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1.10.1.9其他(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认为有利于其本次响应的其它资格证明材料等。)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1.11.2.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名称: 商务技术文件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若有)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1.1.12.2.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格式自行设计)1.1.13.2.3磋商响应函格式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的磋商文件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政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份;提交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份;据此函我方就本次响应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承诺对向该项目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如果我方成交,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4、我方的响应有效期自开标日起天内有效。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6.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7.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8.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9.如成交,我方承诺:⑴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⑵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⑷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10.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日期:注:按照本声明书要求填报。1.1.14.2.4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采购要求参加磋商响应。在这次响应过程中和成交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响应、成交或在实施项目的承接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承接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盖章:日期: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1.1.15.2.5符合性审查资料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磋商响应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3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磋商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响应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行数不足可填加。供应商盖章:日期:1.1.16.2.6响应项目明细清单响应项目明细清单(服务类)序号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备注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响应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供应商盖章:日期:1.1.17.2.7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商务技术偏离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该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如有):序号磋商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响应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指标及说明备注123……供应商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注:请各供应商参照磋商文件严格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偏离表:1.供应商应根据响应产品的实际商务技术规格,并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对确实存在产品(或服务)要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情况,应如实填写本表。“偏离指标及说明”栏注明偏离情况;“备注”栏注明此项偏离为“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因任何原因漏写或缺项或填写不正确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实填写本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和细则进行打分。3.供应商注明的偏离情况只作为评审专家评定的参考,最终是否构成偏离或实质性偏离情况应由磋商小组决定。4.不允许存在实质性负偏离。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项数,响应文件无效;(磋商文件中标注“▲”条款为实质性条款)。5.响应规格的实际偏离情况以磋商小组综合评价为准,解释权属磋商小组。供应商盖章:日期:1.1.18.2.8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中“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提供资料,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已提供的格式填写,无格式的可自行设计。)2.8.1成功案例及业绩格式成功案例及业绩(如有)供应商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序号采购人名称产品或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合同金额(万元)签约及完成日期附件页码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验收报告用户评价……此表后附合同电子文档等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盖章:日期:2.8.2拟投入的项目班子格式拟投入的项目班子格式(格式仅供参考)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院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履历时间参加过类似项目担任职务业主及联系电话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电子文档证明材料项目班子一览表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实施经验说明附:相关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子文档证明材料供应商盖章:日期:1.1.19.2.9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三报价文件格式1.1.20.3.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名称: 报价文件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若有)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1.1.21.3.2报价文件目录(格式自行设计)1.1.22.3.3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如有)名称总报价(元)项目总报价大写 (¥ )注:1.具体价格明细详见《报价明细表》2.总报价应包括本服务工作所涉及课程建设经费、培训计划制定、专家讲课费、管理人员津贴、作业和阶段监测命题经费、夜辅导津贴、课任教师来往食宿费和交通费及完成项目所涉及到的税金等全部费用。供应商盖章:日期:1.1.23.3.4报价明细表格式报价明细表(服务类)(格式仅供参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如有)序号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或标准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服务单位情况企业全称是否中小企业123……总报价大写: (¥: )注: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响应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公开供应商的报价信息后,供应商对报价信息进行确认。供应商对报价信息不予确认的不影响后续评标过程。4.如因此表所填信息与商务技术文件、资格文件所填内容不一致,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盖章:日期: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只适用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评审。一总则1.1评审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成员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和报价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审报告。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1.2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报价、技术指标均相同的,抽签确定。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二评审一般规定2.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2.2商务技术分的权重为80%,评审分值为80分。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各有效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对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2.3磋商小组成员要对评定得分进行校对、核对。如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磋商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磋商小组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2.4磋商小组对拟认定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响应无效、修改报价等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2.5报价分的权重为20%,评审分值为20分,由磋商小组按各供应商报价统一计算。2.6供应商总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2.7磋商小组成员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三评审内容及标准3.1报价分(20分)3.1.1报价分按供应商最后报价的价格进行评分,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最后报价)×报价权重×1003.3.2价格扣除: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最后报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适用)调整后的磋商最后报价=磋商最后报价×(1-扣除率)3.2商务技术分80分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主观分或客观分1资信商务部分业绩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培养合作项目按以下计分(本项最高得2分):1.同一合同内容同时包含数学、物理、化学课程的,各项均包含得2分;2.同一合同内容只有其中两门课程的,每提供一份的0.5分;3.同一合同内容只有其中一门课程的,每提供一份得0.2分;注:提供带有公章的合同扫描件,否则不计分;是否属于类似业绩由磋商小组根据合同的内容、特点等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0-2客观分2技术部分师资配备情况师资配备情况:1.投标人拟派学科负责人具有教授级职称(大学教师)或正高级教师(中学教师)的得3分,最高得9分。2.投标人拟派团队人员(除学科负责人外)人员能力:①具有正高级教师证书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②具有一流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每个得2分,最高4分③具有教授级职称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同一人按最高职称计分;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0-25客观分培训课程目标培训课程目标:①目标定位准确合理清晰,体现课程价值,陈述具体明确,针对性强,得5分;②目标定位合理,并做相应陈述,有一定针对性,得3分;③能根据培训需求确定课程目标,得1.5分。④不提供的不得分。0-5主观分培训内容培训内容:①课程体系完备,能体现该领域前沿成果和鲜明的特色,得5分;②课程体系较完备,能展现该领域研究成果,有一定特色,有待完善,得3分;③内容较完整,课程体系尚待完善,得2分。④不提供的不得分。0-5主观分数学教学模块设置之间的逻辑关系数学教学模块设置之间的逻辑关系:①逻辑关系科学清晰,符合认知规律,能有效提高参训学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得5分;②逻辑关系较清晰,有助于提高学员专业技能,得3分;③有一定逻辑关系,有助于丰富学员专业知识,得1.5分。④不提供的不得分。0-5主观分物理教学模块设置之间的逻辑关系物理教学模块设置之间的逻辑关系:①逻辑关系科学清晰,符合认知规律,能有效提高参训学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得5分;②逻辑关系较清晰,有助于提高学员专业技能,得3分;③有一定逻辑关系,有助于丰富学员专业知识,得1.5分。④不提供的不得分。0-5主观分化学教学模块设置之间的逻辑关系化学教学模块设置之间的逻辑关系:①逻辑关系科学清晰,符合认知规律,能有效提高参训学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得5分;②逻辑关系较清晰,有助于提高学员专业技能,得3分;③有一定逻辑关系,有助于丰富学员专业知识,得1.5分。④不提供的不得分。0-5主观分项目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设有专门的管理团队,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组织方案进行审核:①方案完整、详实、管理团队人员安排充足、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可最大化保证培训顺利有序开展的得5分;②方案相对完整、可行、人员安排、分工较合理,可保证培训顺利开展的得3分;③方案简略、人员安排、分工等方面有欠缺,仅满足项目基本需求的得1.5分;④不提供不得分。0-5主观分培训形式培训形式:①培训形式新颖、多样、实用,能增强学员的参与感和投入度,提高培训效益,得5分;②培训形式多样、实用,能增强学员参与感,提高培训效益,得3分;③能提供不同形式的培训,有助于提高培训效益,得1.5分;④不提供的不得分。0-5主观分培训调研培训调研:①注重培训对象需求调研,调研方案设置科学、合理、实用,得5分;②关注到需求调研,调研方案合理、实用,得3分;③考虑到需求调研,有调研方案,得1.5分。④不提供的不得分。0-5主观分后续跟踪后续跟踪:①设置后续跟踪指导,且形式多样、指导到位、反馈及时,得5分;②设置后续跟踪指导环节,有举措,可操作,得3分;③设置了训后跟踪指导环节,得1.5分。④不提供的不得分。0-5主观分培训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①管理制度健全,有思路清晰,指标合理的培训评价,符合项目要求且有明确的教师培训项目负责人,得5分;②管理制度较合理,有培训评价,且指标合理,能符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③有管理制度,基本符合项目要求,有培训评价,能基本符合项目要求,部分制度有待完善的,得2分。④不提供的不得分。0-5主观分后勤保障根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除采购需求要求以外的其他后勤保障方案的可行性、优惠性进行综合评价:①方案科学、合理、优惠,措施与采购人实际需求结合紧密的,得3分;②方案具有一定可行性,优惠措施尚佳的,得2分;③方案、优惠措施有待提升完善的,得1.5分。④未提供的不得分。0-3主观分附件1: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人经由(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授权参加创新型后备人才早期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教育提质)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LCC2025-002-1)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和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供应商认为无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可不填写本声明书,视同不存在上述情形;2、供应商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资格文件“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中如实填写。由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询问核查;附件2:中标(成交)供应商公告内容中标(成交)供应商公告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负责人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标的产品名称(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或服务标准)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总报价大写 (¥ )服务要求:注:1、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响应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2、填写该表不代表供应商已具有中标人(成交人)资格。本表只作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供应商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该表格提交发送至邮箱“lssggzyjyzx@163.com”。5、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供应商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LCC2025-002-1项目名称:创新型后备人才早期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教育提质)项目(第二次)采 购 人: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2025年8月目录目录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5一、项目概况5二、采购内容及清单5三、项目服务要求53.1合作目标63.2合作科目63.3培训人数63.4项目经费63.5项目管理63.6质量保证63.7后勤保障63.8培训课程计划、地点和时间6四、付款方式:94.1结算方式94.2付款方式9五、报价说明:10六、验收要求:10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13一总则141.1适用范围141.2定义141.3供应商应具备资格条件141.4联合体141.5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51.6磋商费用151.7现场踏勘151.8答疑会151.9分包151.10保密161.11政府采购政策161.12相同品牌产品181.13信用信息记录查询181.14询问、质疑和投诉191.15特别声明21二磋商文件212.1磋商文件的组成212.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2三磋商响应文件223.1磋商响应文件组成223.2资格文件223.3商务技术文件223.4报价文件233.5磋商响应文件形式23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234.1磋商响应文件编制234.2磋商报价要求234.3磋商有效期244.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44.5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及签署244.6注意事项24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245.1磋商响应文件导入和加密245.2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245.3磋商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255.4备份响应文件的提交25六响应文件的开启、资格审查、磋商和评审266.1响应文件的开启266.2资格审查266.3磋商和评审276.4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96.5报价错误修正296.6评审报告30七▲响应无效的情形307.1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307.2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为恶意串通31八成交和合同328.1成交328.2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328.3履约保证金338.4合同33九其他事项339.1废标339.2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9.3重新开展采购349.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349.5解释权34第四章合同格式35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4一资格文件格式441.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441.2资格文件目录451.3有效营业执照电子文档45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电子文档451.5授权委托书格式461.6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481.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491.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相关声明函格式(如果有)511.9其他522.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532.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532.3磋商响应函格式542.4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562.5符合性审查资料572.6响应项目明细清单572.7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582.8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592.9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60三报价文件格式613.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613.2报价文件目录613.3开标一览表格式623.4报价明细表格式63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64一总则64二评审一般规定64三评审内容及标准65附件1: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68附件2:中标(成交)供应商公告内容6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创新型后备人才早期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教育提质)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ssggzy.lishui.gov.cn)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26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CC2025-002-1项目名称:创新型后备人才早期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教育提质)项目(第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690000.00最高限价(元):690000.00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本项目þ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至2025年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公告附件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1.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09:00(北京时间)2.地点:⑴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⑵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备份响应文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以U盘或光盘形式存储,并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或现场送达以下地点,未按要求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备份文件收件人:楼艾奇,联系方式:0578-2292282,收件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窗口。(收件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备份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8月26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厅;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具体操作指南: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街道万丰东路92号传真:0578-2133758项目联系人(询问):叶恩理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610212、13857048322质疑联系人:林建仁质疑联系方式:0578-2610237、136157880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传真:0578-2179551项目联系人(询问):廖家豪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989592质疑联系人:王迅质疑联系方式:0578-229251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丽水市财政局传真:0578-2669165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zfcg.czt.zj.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中共*****在2023年2月21日下午就加强基础研究进行第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基础研究,归根结底要靠高水平人才。必须下气力打造体系化、高层次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平台,让更多基础研究人才竞相涌现。要加大各类人才计划对基础研究人才支持力度,培养使用战略科学家,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担重任,不断壮大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和一流创新团队。要坚持走基础研究人才自主培养之路,深入实施“中学生英才计划”、“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加强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源源不断地造就规模宏大的基础研究后备力量。这些变化,对新时代中学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不仅仅要求突出的学科成绩,还要求全面的综合素质,为国选材、为党育才。鉴于以上变化,我们推出了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中的强基计划和农村专项的市域统筹培养计划,在全市遴选优秀的学生参加培养计划,地点放在莲城书院,每届选取60名左右的学生,从全国选取优秀的专项指导教师定期对学生进行培养,从而增强我市的优生高考竞争力。二、采购内容及清单2027届费用。本项目预算总费用为69万元,用于引进省内外一流的专家入校培训等费用:序号课程名称数量(天)▲最高限价(万元)备注1丽水市创新型人才培养暨强基计划市域统筹培养项目6669三、项目服务要求本项目要求合作方提供专家的资历:专家由学科负责人和其领衔的团队人员组成,学科负责人需是拥有教授级职称(大学教师)或正高级教师(中学教师)职称的教师,物理、数学和化学各1人;负责人领衔的团队成员要求是拥有教授级职称(大学教师)或正高级教师(中学教师)职称的数学、物理、化学各1人,毕业于一流建设高校的拥有丰富经验的专项培训教师物理、数学和化学教师各1-2人,学科负责人参与到课程设置,培训项目管理。3.1合作目标帮助丽水市搭建强基课程体系,拓宽学生的解题思路,提升学生的强基笔试能力。3.2合作科目1.数学、物理、化学等C9高校强基计划校测科目。2.面试3.3培训人数在丽水市各区县高中选拔2027届学生为60人,自愿参加。3.4项目经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课程建设经费、培训计划制定、专家讲课费、管理人员津贴、作业和阶段监测命题经费、夜辅导津贴、课任教师来往食宿费和交通费、相关税金、利润等内容。3.5项目管理投标人要有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并且有完整、详实的培训管理制度,针对项目有思路清晰的培训评价。团队各类人员安排充足、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确保培训顺利有序开展。3.6质量保证项目管理团队在每次集中培训之后进行相应调研,对培训学员和跟班教师进行相应访谈,了解培训情况,并根据调研结果及时调整课程和授课教师。若无法提升教学质量,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按实际支付费用。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2天内应解决采购人提出的问题。3.7后勤保障项目管理团队需要制定合理的后勤保障方案,保证参训师生参训期间的安全。每次集中培训期间有专人负责参训学生和授课教师的管理,收集相关材料以供调整实施方案。3.8培训课程计划、地点和时间课程计划(为了保证课程质量,以下课程计划和时间,可在协议签订后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025年暑期集训(7天,线下,每天6课时)时间科目课程内容第1天数学函数综合第2天数学三角函数恒等变换、解三角形第3天数学平面向量综合与平面几何第4天数学复数综合与欧拉公式的应用第5天数学平面几何强基拓展第6天物理力学专项1:牛二定律、系统性牛二定律与惯性力第7天物理力学专项2:静力学提高与共点力平衡2025年秋季(3天,线下,每天6课时)时间科目课程内容国庆集训数学解析几何综合1:几何意义相关的问题国庆集训数学解析几何综合2:切线相关的问题、射影几何国庆集训物理力学专项3:动量守恒与质心系的应用2026年寒期集训(5天,线下,每天6课时)时间科目课程内容第1天物理力学专项4:机械能守恒与动能定理第2天物理力学专项5:碰撞专题第3天物理能量动量综合问题第4天化学化学1:多组分体系与相平衡计算第5天化学化学2:复杂反应机理与速率方程推导2026年暑期集训(7天,线下,每天6课时)时间科目课程内容第1天数学组合数学1:排列组合的复杂类型第2天数学组合数学2:组合恒等式、马尔科夫链第3天数学数列综合1:递推数列第4天数学数列综合2:数列求和、数列不等式第5天数学数列与组合、概率新定义专题第6天物理电磁场专项1:静电场、高斯定理与静电平衡第7天物理电磁场专项2:电容、电介质与电场能2026年秋季(12周线上,每周1天,+国庆3天,线下,每天6课时)时间科目课程内容第1周数学导数综合1:含有导数的抽象函数第2周数学导数综合2:三次函数第3周物理电磁场专项3:稳恒电流、复杂电路与基尔霍夫定律第4周化学元素化学综合提高第5周数学导数综合3:导数不等式第6周数学导数综合4:双曲线的公切线问题第7周物理电磁场专项4:静磁场、带电粒子的运动第8周化学结构化学1:原子轨道理论第9周数学立体几何1:外接球与内切球第10周数学立体几何2:折展问题第11周物理力学综合1:强基中的复杂运动第12周化学结构化学2:分子结构、共价键理论与分子轨道计算国庆集训数学解析几何综合3:定值定点问题国庆集训数学解析几何综合4:齐次化、极坐标与参数方程国庆集训物理力学综合2:强基中的复杂平衡问题2027年寒期集训(5天,线下,每天6课时)时间科目课程内容第1天数学数论1:进位制、整除第2天数学数论2:剩余类、同余及其相关定理第3天数学不等式综合第4天化学结构化学3:晶体结构与金属晶体模型第5天化学有机化学1:手性化合物与构象分析进阶2027年春季(每周1天,线上,每天6课时)时间科目课程内容第1周数学强基与高考新定义1:抽屉原理第2周数学强基与高考新定义2:极端原理第3周物理热光近综合1:热学综合提高第4周化学有机化学2:自由基、离子型与周环反应第5周数学强基与高考新定义3:构造法第6周数学强基与高考新定义4:算两次第7周物理热光近综合2:光学综合提高第8周化学有机化学3:碳 - 碳键形成与逆合成分析第9周数学C9强基真题选讲1第10周数学C9强基真题选讲2第11周物理热光近综合3:近代物理综合第12周化学有机化学4:芳香性判断与杂环化合物反应2027年高考后C9强基冲刺课程大纲科目日期时间内容面试6月12日上午面试流程与考法下午经典个人陈述分析6月13日上午多对一结构化、无领导小组面试策略下午C9强基面试真题简析数学6月14日上午函数综合下午三角函数恒等变换、解三角形与平面几何晚上真题/模拟题刷题6月15日上午平面向量综合、平面几何补充下午复数综合与欧拉公式晚上真题/模拟题刷题6月16日上午立体几何与解析几何下午数列与不等式综合晚上测试/试卷讲解6月17日上午初等数论:整除、剩余类、同余及相关定理下午排列组合与概率综合晚上复习整理/答疑物理6月18日上午力学专项1:动力学与静力学综合下午力学专项2:能量与动量晚上真题/模拟题刷题6月19日上午电磁学专项1:电场与稳恒电流下午电磁学专项2:磁场与电磁感应晚上测试/试卷讲解6月20日上午热光近专项1:热光综合提高下午热光近专项2:近代物理综合晚上复习整理/答疑化学6月21日上午物理化学综合提高1下午物理化学综合提高2晚上真题/模拟题刷题6月22日上午元素化学综合提高下午结构化学综合提高晚上测试/试卷讲解6月23日上午有机化学综合提高1下午有机化学综合提高2晚上复习整理/答疑地点:丽水莲城书院,可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调整地点,同时也可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调整为线上服务,线上用钉钉直播或腾讯会议。时间:2025年8月-2027年7月(协议签订后和采购人具体商讨)每天不低于6小时四、付款方式:4.1结算方式采购人将按实结算,按成交单价和参训天数结算,即:结算价=成交单价×参训天数。4.2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供应商完成所有班次培训任务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整体验收,验收合格,供应商出具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五、报价说明:1.供应商报价时应根据项目实施地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浙江省省级事业单位教育培训费管理规定》(浙财科教〔2022〕31号)的通知进行组价且不得高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2.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委托人应支付给供应商所有的服务价款,即本服务工作所涉及课程建设经费、培训计划制定、专家讲课费、管理人员津贴、作业和阶段监测命题经费、夜辅导津贴、课任教师来往食宿费和交通费及完成项目所涉及到的税金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总报价。六、验收要求:项目验收组由采购单位业务处室负责人、单位采购小组成员、学员代表、会计人员等组成,每次培训后两周内进行验收。验收材料包括项目成果整体报告、各次培训小结、培训支出决算及其他材料。以完成课程和学员满意度测评为验收标准。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3联合体£不接受;R接受。4现场踏勘R不组织。组织,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5答疑会R不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6分包☑1.不允许。□2.允许,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7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所属行业:标的:创新型后备人才早期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教育提质)项目(第二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行业。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8质疑联系人1.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评审办法质疑:单 位: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联系人:林建仁 固定联系电话:0578-2610237 移动联系电话号码:13615788098 传真:0578-21337582.其他事项质疑:单 位: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迅 联系电话:0578-2292511 传真:0578-21795519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0澄清、修改发布网址1.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2.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ssggzy.lishui.gov.cn)11磋商响应文件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见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2磋商有效期 90 天13磋商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上传一份;2.备份响应文件:如有需要可按采购文件第三章5.4条款要求提交一份备份响应文件;注:供应商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4样品R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15演示或讲解R不组织。☐组织。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16评审方法R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7成交公告发布网址1.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2.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ssggzy.lishui.gov.cn)18履约保证金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采购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备注1发布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025年8月14日1.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2.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ssggzy.lishui.gov.cn)2发放磋商文件2025年8月14日起获取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附件自行下载3现场踏勘和地点R无4更正公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澄清或修改内容获取方式:更正公告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6开启时间、地点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7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8质疑期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新型后备人才早期培养基地建设 创新型人才培养暨强基计划市域统筹培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