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地人饮管网建设招标公告(河口瑶族自治县老范寨乡人民政府2025)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口县老范寨乡斑鸠河村驻地人饮管网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8-25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5-C2-01963-PSZB-0004
项目名称:河口县老范寨乡斑鸠河村驻地人饮管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92
最高限价(万元):91.99949
采购需求:河口县老范寨乡斑鸠河村驻地人饮管网建设项目位于老范寨乡。主要工作内容为修缮 50 立方米水池 1 个;安装 50 涂塑镀锌钢管 13000 米;安装 25 涂塑镀锌钢管 437.5 米。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磋商申请人自行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8-15 06:00至2025-08-22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8-25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8-25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云霞路绿春小区26栋红河浦盛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磋商申请人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磋商申请人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支持磋商申请人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磋商申请人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 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 5.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防止串通磋商的情形发生,防范可能产生不可预知的法律风险。不同磋商申请人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不同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开标评审流程不同磋商申请人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将视为“不同磋商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情形。其他串通磋商情形,评审小组将依据电子交易平台智能巡检异常信息据实判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口瑶族自治县老范寨乡人民政府
地址:河口瑶族自治县老范寨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873-31242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浦盛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云霞路绿春小区26栋
联系方式:13324921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琦
电 话:13324921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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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河口县老范寨乡斑鸠河村驻地人饮管网建设项目).docx

河口县老范寨乡斑鸠河村驻地人饮管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PCHH2025-CG-802采购人:河口瑶族自治县老范寨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红河浦盛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6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9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34第五章采购需求63第六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6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口县老范寨乡斑鸠河村驻地人饮管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河口县老范寨乡斑鸠河村驻地人饮管网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PCHH2025-CG-8022.项目名称:河口县老范寨乡斑鸠河村驻地人饮管网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万元):92.005.最高限价(元):919994.906.采购需求:河口县老范寨乡斑鸠河村驻地人饮管网建设项目位于老范寨乡。主要工作内容为修缮50立方米水池1个;安装50涂塑镀锌钢管13000米;安装25涂塑镀锌钢管437.5米。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9.合同履行地点:老范寨乡斑鸠河村委会。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经书面说明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②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经书面说明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申请人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查询为准,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3.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磋商申请人自行承诺。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0日,每天上午06: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元):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开启1.时间:2025年8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红河浦盛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六、公告期限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智能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保证金金额: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其他: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磋商申请人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磋商申请人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支持磋商申请人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磋商申请人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5.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防止串通磋商的情形发生,防范可能产生不可预知的法律风险。不同磋商申请人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不同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开标评审流程不同磋商申请人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将视为“不同磋商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情形。其他串通磋商情形,评审小组将依据电子交易平台智能巡检异常信息据实判定。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口瑶族自治县老范寨乡人民政府地址:河口县老范寨乡联系方式:朱老师0873-312422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红河浦盛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蒙自市云霞路绿春小区26栋联系方式:王琦1332492178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琦电话:13324921782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河口瑶族自治县老范寨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红河浦盛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河口县老范寨乡斑鸠河村驻地人饮管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PCHH2025-CG-802 2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总概算投资为92万元,计划申请补助资金92万元。3.1采购需求河口县老范寨乡斑鸠河村驻地人饮管网建设项目位于老范寨乡。主要工作内容为修缮 50 立方米水池 1 个;安装 50 涂塑镀锌钢管 13000 米;安装 25 涂塑镀锌钢管 437.5 米。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量清单另册发布。3.2合同履行要求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合同履行地点:老范寨乡斑鸠河村委会。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4.1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申请人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查询为准,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②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经书面说明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②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经书面说明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3.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磋商申请人自行承诺。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4是否允许分包否5.2中标服务费1、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规定,中标服务费的计算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进行计算,收费低于7000元的项目按7000元计取。2、中标服务费付款账号信息:单位名称:红河浦盛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帐号:715899991013000074119《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计价金额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费率50万元及以下0.7万元50-100万元(含)1.5%100-500万元(含)1.3%1.3%1%500-1000万元(含)1%0.5%0.7%1000-5000万元(含)0.7%0.4%0.4%5000万元—1亿元(含)0.25%0.1%0.25%1亿元—5亿元(含)0.05%5亿元—10亿元(含)0.035%10亿元以上0.008%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单个项目(或标段)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中标金额大于50万时,50万元以内的固定收费金额不参与累进,直接以50—100万元(含)的费率进行计算。例如:某工厂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0万元(100-500)万元×1%=4万元(500-1000)万元×0.7%=3.5万元(1000-5000)万元×0.4%=16万元(5000-10000)万元×0.25%=12.5万元合计收费=1.5+4+3.5+16+12.5=37.5(万元)6.4本级财政部门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0873-34507179.1磋商申请人对磋商文件的异议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10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人对磋商文件做出的澄清或修改,将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变更公告。当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13.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未提供格式部分或磋商申请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5.3最高限价人民币919994.90元,磋商申请人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15.4磋商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2轮报价。第1轮:磋商申请人制作响应文件的同时在文件中编制第1轮磋商报价明细表进行第一次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人给出的最高限价,否则将按废标处理。第2轮(即最终磋商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磋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磋商报价(最后报价在第1轮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并报出第2轮优惠后的费率(如:优惠费率(即下浮率)为1%,优惠后的费率为99%)及磋商报价金额,最后报价为评审依据。17.1响应文件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18.1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的要求加密后线上递交。(2)成交磋商申请人需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另提供响应文件纸质版2套,应胶装成册;响应文件纸质版应与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19磋商保证金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间:2025年8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响应文件的退还不予退还 退还22.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8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红河州蒙自市云霞路绿春小区26栋 。23.4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28.1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签订采购合同时协商决定;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履约担保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担保退还:如需交纳,在签订合同前由乙方将履约担保转入甲方提供的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退还在签订合同时商榷。30.1备选方案□接受 不接受(接受备选方案的,应在开标一览表格式及相关报价表中,列出主选方案和备选方案的相关内容)3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磋商申请人须知、磋商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0.3踏勘现场:不组织;1.采购人不专门安排时间进行现场踏勘,潜在磋商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由潜在磋商申请人自行负责。2.如采购人向潜在磋商申请人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磋商申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潜在磋商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磋商申请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类型为 工程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磋商文件“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资金,用于采购“采购需求”所列内容。3.采购规模3.1本项目采购需求: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合同履行要求: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4.1磋商申请人应符合“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3“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1~4.2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申请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申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磋商申请。4.4是否允许分包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如采购人允许分包项目应执行以下规定:(1)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磋商申请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磋商申请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磋商申请人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成交)后将中标(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4.5符合上述条件的磋商申请人应承担磋商申请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提供的所有磋商申请资料真实有效,负责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磋商申请人承担。5.磋商费用5.1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申请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成交人还应承担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5.2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规定,中标服务费的计算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进行计算,收费低于7000元的项目按7000元计取。1、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规定,中标服务费的计算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进行计算,收费低于7000元的项目按7000元计取。6.质疑6.1磋商申请人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受理质疑部门:红河浦盛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13324921782。6.2磋商申请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磋商申请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磋商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盖单位章的原件。6.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磋商申请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6.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申请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7.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本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二、磋商文件8.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8.1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及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评标方法8.2磋商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8.3磋商申请人对采购人提供的磋商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采购人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磋商申请人自行负责。9.磋商申请人对磋商文件的异议9.1磋商申请人应认真核查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磋商申请人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要求采购人澄清或者以书面澄清函形式(加盖单位章)要求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后的澄清要求不予接受。9.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采云平台或者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潜在的磋商申请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并按要求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10.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10.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2当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三、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1磋商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必须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磋商申请人必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12.磋商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申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2.2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3.响应文件构成13.1磋商申请人编写的响应文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13.2磋商申请人同时投多个标段(若分标段时)的,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14.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14.1磋商申请人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未提供格式的磋商申请人自行拟定。15.磋商报价15.1磋商申请人须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投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5.2磋商申请人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磋商需求的竞争性报价。磋商报价须包含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全部费用,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损耗、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等磋商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该价格已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等所有因素,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成交价格。15.3本项目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若磋商申请人的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处理。15.4磋商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2轮报价。第1轮:磋商申请人制作响应文件的同时在文件中编制第1轮磋商报价明细表进行第一次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人给出的最高限价,否则将按废标处理。第2轮(即最终磋商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磋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第1轮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并报出第2轮优惠后的费率(如:优惠费率(即下浮率)为1%,优惠后的费率为99%)及磋商报价金额,最后报价为评审依据。2.签订合同价=第1轮报价×第2轮优惠后的费率。3.结算依据工程完工后,最终结算价=(按照审定后的竣工结算价-规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税金)×第2轮优惠后的费率+规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税金。注:磋商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时为废标,第2轮报价(即最终磋商报价)不得高于第1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成交。15.5磋商申请人应当按照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建设规模和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后进行报价,该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损耗、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等全部费用,并应充分考虑建设期间内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且磋商申请人的磋商报价需根据本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现行施工规范和标准,以及磋商申请人对现场实际情况的勘察和市场竞争因素,并结合企业实力自行确定。磋商报价包括完成磋商范围内的全部费用及风险,磋商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价。如实施过程中发生部分施工内容变更,必须以发包方和监理方的书面批准作为结算依据。15.6磋商申请人的磋商报价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磋商报价应充分考虑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如有)、成品保护及抢工措施等因素,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上部分费用应包含在磋商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2)磋商报价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办公用房建设费用、工人居住费用等因素,合同履行过程中此部分费用应包含在磋商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3)措施费项目、规费、税金等按国家行业现行计价文件的规定计算。16.磋商货币16.1磋商以人民币报价。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磋商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7.2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申请人延长磋商有效期。磋商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磋商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磋商申请人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18.响应文件的规定18.1响应文件份数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8.2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磋商申请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根据采购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须用云南CA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按格式要求签章,最终生成加密标书后进行上传。18.3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18.4响应文件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签章的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磋商申请人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账户缴纳,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19.2磋商保证金形式:磋商保证金应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19.3办理缴纳磋商保证金手续时,应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或银行进账单)注明“项目(标段)名称或项目(标段)编号的磋商保证金”等。19.4磋商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磋商申请人的磋商保证金,但因磋商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磋商申请人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磋商申请人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9.5下列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磋商申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磋商申请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磋商申请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磋商申请人与采购人、其他磋商申请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成交人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密封20.1磋商申请人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磋商申请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1.响应文件的提交21.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1.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1.3如采购人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应通知所有磋商申请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磋商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1.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21.5响应文件密封:(1)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2)未按本章第(1)项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按照磋商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是指亲笔签名或CA数字证书中的签章,“盖单位公章”是指单位行政公章或CA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公章。21.6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6.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磋商申请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在“政采云”平台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1.7电子开标及响应文件解密(1)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磋商申请人的顺序当众开标。(2)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响应文件(下达电子文件解密命令)后,磋商申请人按照系统要求进行解密。2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1.8.1响应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21.8.2磋商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提交到“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21.9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1.9.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地点。21.9.2采购人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应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信息,通知所有潜在磋商申请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磋商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1.9.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21.9.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9.4.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磋商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1.9.4.2磋商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应按照《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如磋商申请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视为认可开标全过程及唱标内容。2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22.3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3)进入电子开标系统,宣布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磋商申请人单位名称,下达解密响应文件解密指令。(4)唱标:由唱标人宣读磋商申请人名称、磋商价格、磋商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磋商方案和磋商文件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其它主要内容。未宣读的磋商价格、磋商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磋商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唱标顺序由唱标人随机选取;(5)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6)开标会议结束。22.3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磋商申请人对唱标结果签字确认。22.4磋商申请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3.评标2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3.2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小组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23.3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3.4评标方法本项目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六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3.5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23.6在评标过程中,涉及货物采购,主要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磋商申请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申请的,按一家磋商申请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磋商申请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磋商申请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磋商申请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若磋商申请人不足三家,本项目按废标处理,符合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除外。24.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磋商申请人不足3家的,符合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磋商申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废标公告。六、采购结果25.成交人的确定2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25.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25.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5.4采购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采用书面推荐磋商申请人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26.成交通知书26.1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7.3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按响应的法律法规处理。27.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标的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8.履约担保28.1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成交项目,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8.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七、其他事项29.磋商文件编制依据29.1本磋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0.1备选方案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执行。30.2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0.3踏勘现场: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时提供)3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1.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31.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文件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31.3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放入响应文件中)。31.4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是指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中“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除此之外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均不予认可。31.5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表格:节能产品明细表价格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3...合计说明: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品目清单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3.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附: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和财政部、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截屏。品目清单和认证机构名录截图需用“箭头”标注对应产品和认证机构名称。年月日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价格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合计说明: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文件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2.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附: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截屏。品目清单和认证机构名录截图需用“箭头”标注对应产品和认证机构名称。年月日32.小型、微型企业32.1本项目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做出如下规定: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有关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2.2关于中小企业的说明:1、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1.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磋商申请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磋商申请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4磋商申请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5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依照(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2.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3小型、小微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如为小型、微型企业磋商申请人,须提供以下附件证明,归集于响应文件中,否则评分时不予价格扣除:①如磋商申请人为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②如磋商申请人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③如磋商申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磋商申请人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年月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签订日期:乙方(磋商申请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签订日期:注:具体合同条款及内容待本项目采购完成后双方协商确定。采购人(甲方):成交人(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详见《磋商文件》;第二条合同期限:;第三条采购内容与质量标准:1、;2、;3、;…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合同费用由以下组成:1、元;……(二)合同费支付方式:(签订合同时商榷)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供货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直至达标。5、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作业人员在本项目实施完毕前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离。6、在项目实施期间,其人员、设备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上述条款约定履行合同、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和移交成果资料,乙方须按逾期天数向甲方每天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及法律责任和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及法律责任等,乙方均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返工,需进行再次验收所产生的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项目所属地人民法院裁决。2、法院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4、在裁决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注:以上合同格式仅供招标阶段参考,具体条款待双方签订合同时商榷决定。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磋商申请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由磋商申请人自行编制目录及页码)第一部分资格审查部分一、资格后审申请书致:(采购人)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磋商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磋商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项目名称)磋商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2.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将作为本申请书附件。3.按资格审查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联系人:电话: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联系人:电话: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联系人:电话: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联系人:电话: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5.1我们同意采购人保留下述权利:⑴修改本磋商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磋商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的资格条件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才能给予磋商响应文件的评比。⑵拒绝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⑶若遇到特殊情况,取消资格后审及拒绝全部申请。⑷采购人对由此引起的对申请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亦无义务告知申请人有关上述行为的理由。6.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磋商申请人基本情况表磋商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公司总人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 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 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磋商申请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复印件。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磋商申请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招标,以本单位名义申请磋商。代理人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复印件磋商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经书面说明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②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经书面说明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本单位以(磋商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在本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竞争性磋商的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参与竞争性磋商及成交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特此声明。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申请人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查询为准,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2.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磋商申请人自行承诺。承诺书本单位参与项目的磋商申请人,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有效、合法。2、不与其他磋商申请人串通竞争性磋商,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磋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3、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竞争性磋商,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4、不向采购人、磋商小组、监督人员贿赂。5、不扰乱竞争性磋商活动正常秩序。6、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7、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磋商申请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其他证明资料(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材料(如有)(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的企业可不填报。2、成交磋商申请人为中小企业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采购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磋商申请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投标人若非上述企业,则不需提供此附件。2、成交磋商申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采购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磋商申请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投标人若非上述企业,则不需提供此附件第二部分商务部分一、磋商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磋商申请人(磋商申请人全称)参加磋商申请。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规定,我单位愿意按“开标一览表”报价作为我方第一轮磋商报价,在(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质量要求保质保量履行合同。最终报价以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磋商现场填报的《最后磋商报价申请表》为准。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3、在磋商申请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磋商申请人须知第17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磋商申请人须知中关于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一定成交。7、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9、(其他补充说明)。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磋商申请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内容1磋商申请人名称2第一轮磋商报价小写大写人民币: 元人民币: 3合同履行期限4合同履行地点5质量要求6项目负责人姓名:注册证书编号:7备注注:⑴磋商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磋商报价作无效处理。⑵磋商报价应是最终含税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人给出的最高限价。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表、二次(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内容2最终磋商报价优惠后的费率 %,磋商报价金额: 元7备注注:⑴磋商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磋商报价作无效处理。⑵磋商报价应是最终含税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人给出的最高限价。⑶本表为第2轮(最终)磋商报价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起最终报价时,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完成。如要求提供附件,再将本表填写完成并签字盖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至“政采云”平台。⑷报价说明:磋商报价在第1轮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并报出二次最终优惠后的费率(如:优惠费率(即下浮率)为1%,优惠后的费率为99%)及磋商报价金额。磋商报价金额=第一轮磋商报价×优惠后的费率,详见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对报价的要求。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第一轮磋商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注:⑴潜在供应商对第1轮磋商报价明细表中内容认真填写,不得漏项、错填,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潜在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编制依据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填写第1轮磋商报价明细表。第1轮磋商报价明细表与第1轮磋商报价一览表中磋商报价须一致。⑵磋商报价包含该项目的全部费用,且不再产生其他费用。第三部分技术部分一、技术方案注: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及评审内容要求自行编制技术部分文件,格式内容自拟。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包范围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 注注:类似项目业绩须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的原件扫描件。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磋商文件规定但未提供格式或磋商申请人认为对本次磋商有益的证明材料。)第五章采购需求项目名称:河口县老范寨乡斑鸠河村驻地人饮管网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92.00最高限价(元):919994.90采购需求:河口县老范寨乡斑鸠河村驻地人饮管网建设项目位于老范寨乡。主要工作内容为修缮50立方米水池1个;安装50涂塑镀锌钢管13000米;安装25涂塑镀锌钢管437.5米。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量清单另册发布。如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与采购文件项目名称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项目名称为准。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合同履行地点:老范寨乡斑鸠河村委会。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专业岗位人员数量最低要求岗位资格要求岗位要求备注项目经理1人是:☑否:□专职:☑兼职:□施工负责人1人是:☑否:□专职:☑兼职:□安全员1人是:☑否:□专职:☑兼职:□质量员1人是:☑否:□专职:☑兼职:□施工员1人是:☑否:□专职:☑兼职:□标准员1人是:☑否:□专职:□兼职:☑材料员1人是:☑否:□专职:□兼职:☑机械员1人是:☑否:□专职:□兼职:☑劳务员1人是:☑否:□专职:□兼职:☑资料员1人是:☑否:□专职:□兼职:☑......注:1、表中“岗位资格要求”栏是否提供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或网站截图等)的在“□”内打“√”。2、表中“岗位要求”栏专职、兼职在“□”内打“√”。3、此表为申请人配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最低要求。第六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 审 内 容评 审 标 准2.1.1资格评审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经书面说明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②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经书面说明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申请人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查询为准,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请根据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磋商申请人自行承诺。2.1.2符合性评审标准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第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第3.2项规定。磋商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并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报价唯一报价完整且仅有一个报价方案。磋商报价符合磋商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比较不同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内容、数据50%以上未出现雷同或其他明显串通报价行为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第17.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3.2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磋商申请人进行磋商,磋商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申请人分别进行磋商,并要求磋商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书面最后磋商报价承诺。最后磋商报价不允许超过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3.3详细评审标准评分因素权重磋商报价F1:30分;技术部分F2:70分;3.3.1(1)磋商报价得分(F1)评分标准(100分)磋商报价评分(满分30分)1.最后报价说明:磋商申请人的最后报价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现场磋商后填报的磋商最后报价。2.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最后报价最低的磋商申请单位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磋商申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最后报价)×30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磋商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本表中评审报价评分时所提到的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为准。3.3.1(2)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90分)施工技术方案审查评分(满分15分)第一档次:有具体完整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程序阐述详尽、施工大纲清晰的得12-15分; 第二档次:有基本完整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程序及施工大纲有简单描述的得8-11分; 第三档次:施工技术方案存在错误、施工程序及施工大纲有缺漏的得4-7分;第四档次:施工技术方案不完整、施工程序及施工大纲不可行的得1-3分;第五档次:没有施工技术方案的不得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15分)第一档次: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对质量保证措施有详细阐述的得12-15分;第二档次: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且有基本可行的违约责任承诺,对质量保证措施有阐述的得8-11分;第三档次: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且有违约责任承诺但不具体,对质量保证措施阐述一般的得4-7分;第四档次: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且有违约责任承诺但不可行,对质量保证措施阐述存在较多问题的得1-3分;第五档次:未提供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的本项不得分。合同履行期限保证措施(满分10分)第一档次:合同履行期限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作进度计划编制完整、流程清晰、时间节点安排合理,有具体的应急预案措施、处理程序、应急响应时间及违约奖罚措施办法得8-10分;第二档次:合同履行期限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作进度计划编制基本完整、流程基本清晰、时间节点安排基本合理,有相对具体的应急预案措施、处理程序、应急响应时间及违约奖罚措施办法得5-7分;第三档次:合同履行期限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作进度计划编制、流程、时间节点安排存在瑕疵,有应急预案措施、处理程序、应急响应时间及违约奖罚措施办法但表述一般得2-4分;第四档次:合同履行期限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作进度计划编制、流程、时间节点安排不合理,应急预案措施、处理程序、应急响应时间及违约奖罚措施办法不可行得1分;第五档次:未提供合同履行期限保证措施的本项不得分。施工主要工序审查评分(满分15分)第一档次:施工主要工序阐述明细、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得当且有针对性的得12-15分;第二档次: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基本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基本得当,有一定的针对性得8-11分;第三档次:施工主要工序有阐述但存在缺漏,有主要工种施工方法阐述但存在偏差得4-7分;第四档次:施工主要工序阐述不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不得当得1-3分;第五档次:未提供施工主要工序的不得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满分10分)第一档次:项目管理人员配置针对工程实际且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分工明确,有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得8-10分;第二档次: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分工基本明确,有一定的项目实施经验得5-7分;第三档次: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有缺漏,基本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人员分工与专业不相符,缺乏项目实施经验的得2-4分;第四档次: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不合理,不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分工不明确,无项目实施经验的得1分。第五档次:未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的不得分。业绩评审(满分5分)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的得2分,每增加一项业绩加1分,满分5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材料。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初步评审标准的磋商申请人,进行现场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等相关承诺,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有效磋商报价等相关承诺的磋商申请人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打分,并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最后磋商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如以上都相同按采购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顺序优先排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3.1.2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时,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磋商报价表中人民币报价与优惠后的费率不一致时,以优惠后的费率为准,修改人民币报价;(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磋商申请人同意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磋商申请人起约束作用。如果磋商申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3.2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磋商申请人进行现场竞争性磋商,磋商内容为合同履行要求等。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磋商申请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结束后要求磋商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书面最后磋商报价承诺。最后磋商报价不允许超过响应文件中第一轮磋商报价,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3.3详细评审3.3.1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磋商申请人,磋商小组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磋商申请人的评标总得分。对磋商申请人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3.3.2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得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磋商申请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4响应文件的澄清3.4.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磋商申请人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磋商小组不接受磋商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3.4.2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磋商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3磋商小组对磋商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磋商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3.5评标结果3.5.1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磋商申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申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废标处理。3.5.2磋商小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提出磋商报告。3.5.3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人。3.5.4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磋商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附件一: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应使用“政釆云投标客户端”,磋商申请人下载“政釆云投标客户端”,通过“政釆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生成加密的响应文件。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磋商申请人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如果磋商申请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磋商申请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3、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应根据釆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政釆云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zcygov.com)上传至对应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投标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4、该响应文件制作要求如果与采购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响应文件制作要求为准。5、技术支持: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政釆云,95763(客服热线);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驻地人饮管网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