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数字化新闻实训平台建设招标公告(新疆科技学院2025)
新疆科技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数字化新闻实训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科技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数字化新闻实训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7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Y-XJKJXY2025-025
项目名称:新疆科技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数字化新闻实训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73000
最高限价(元):673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科技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数字化新闻实训平台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73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4日至2025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7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27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科技学院
地 址:库尔勒市北京路89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177027367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01
联系方式:15609913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15609913520
附件信息:
3、磋商文件-新疆科技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数字化新闻实训平台建设项目-定稿.docx167.2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新疆科技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数字化新闻实训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JHY-XJKJXY2025-025采购人:新疆科技学院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7702736742地址:库尔勒市北京路89号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5609913520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01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采购合同-32-第四部分采购需求-48-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6-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新疆科技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数字化新闻实训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疆科技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数字化新闻实训平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27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HY-XJKJXY2025-025项目名称:新疆科技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数字化新闻实训平台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673000.00最高限价(元):673000.00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投标的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5、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8月27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科技学院地址:库尔勒市北京路89号联系方式:黄老师1770273674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工电话:15609913520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目内 容1项目名称:新疆科技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数字化新闻实训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JHY-XJKJXY2025-0252采购内容:包含磋商文件、补充答疑文件、采购需求等全部采购及服务内容3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投标报价不进行扣除优惠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信用查询时间: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5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0元。6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2000元于2025年8月27日16点30分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支票、银行电汇、网银形式汇至指定账户,供应商递交投标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开户单位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1006151账号:10708302552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网银汇款后请把汇款凭证复印件放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到公司换取收据。注:供应商递交磋商保证金时,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可简写。退还投标保证金找磋商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时,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基本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PDF版发送1506064139@qq.com办理退款。7预算金额:673000元(大写:陆拾柒万叁仟元整)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8(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5年8月27日16点30分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 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 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2)投标现场无需递交响应文件。9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10磋商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为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11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招标代理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请示项目主管部门处理。1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1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4磋商响应时间:2025年8月27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5成交原则:依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6磋商小组的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17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18供货期:自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货物送至实施地点,60天内验收完毕。服务期: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提供一名运维技术人员驻场服务,服务期为项目交付后一年)供货地点:新疆科技学院19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建设并验收合格后支付100%。20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七日内提交至财务处,在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21其他要求:因乙方提供产品质量等原因而导致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继续完善,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如乙方拒绝完善或完善后仍不符合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可根据实际损失请求司法调整。22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3公告发布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24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5代理服务费: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文件新建招协[2024]4号文的规定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26无论竞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竞标所需一切费用。27磋商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28(1)供应商所报服务等同或不得低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说明:当正文中的内容与前附表规定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一、总则(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项目的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1.2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采购单位为新疆科技学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3参加竞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为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1.4资格后审包括下列的内容1.4.1供应商须满足“前附表”规定的资格要求;1.4.2磋商响应文件有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要求的,供应商须按要求盖章或签字;1.4.3供货期、服务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4.4磋商地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4.5磋商内容、质量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4.6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条件均符合采购人的要求;1.4.7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4.8无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况。(二)采购方式2.1本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三)合格的供应商3.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货物、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3.3已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四)适用法律4.1本次磋商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五)竞争性磋商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6.1供应商一旦报名参加本项目竞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七)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7.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内容:7.1.1竞争性磋商公告;7.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须知;7.1.3采购合同;7.1.4采购需求;7.1.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2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页数和附件数量,如发现有缺漏,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补全。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8.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九)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9.1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供应商,并对竞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收到修改文件后,应回复采购人,逾期不回的,视同已收。供应商应及时关注通知,修改自通知发出起生效。9.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人有权推迟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和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9.4采购人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十)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0.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十一)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1.1磋商响应书11.2报价一览表11.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1.6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承诺书11.7廉洁投标承诺书11.8供应商的资格声明11.9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11.10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11.11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11.1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11.13评审中所需资料11.1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二)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2.1供应商需按照上述磋商响应文件构成顺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编制目录、页码,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签署。措施文件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拓展。(十三)竞标报价13.1本招标项目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3.2竞标报价为供应商的报价应为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非采购人另有约定),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3.3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标明的价格在签订合同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除非采购人另有约定)。13.4开标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供应商拒不接受前述修正,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十四)磋商保证金14.1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采购人/招标机构在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有关规定没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则采购人有权提取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14.2供应商应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竞标的一部分。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交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一致。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或磋商小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竞标。14.3磋商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凡未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14.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4.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还。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回。14.6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须按磋商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担保,提供与采购签署的合同复印件(须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及按磋商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证明资料(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向招标机构付清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4.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可能被没收:14.7.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14.7.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4.8供应商办理磋商保证金退款申请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14.8.1供应商给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收款单位开具并加盖收款单位财务章);同时须提供清晰的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及收款单位名称。14.8.2退还成交供应商方磋商保证金时,成交供应商方还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份(原件核查无误后退还)和已加盖成交方公章的合同全本复印件一份(代理机构存档备查)。(十五)磋商有效期15.1磋商有效期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将视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拒绝。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参与磋商,磋商保证金予以退回;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第十四条有关磋商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十六)磋商响应文件份数16.1响应文件的组成投标现场无需递交响应文件。15、说明:上传证件、证书等资料须是原件的扫描件,供应商应如实提供资料,并保证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如供应商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供应商的磋商资格,若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十七)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7.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十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方式18.1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18.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十九)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9.1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后递交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二十)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20.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0.2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应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识和提交。五、无效标、废标条款(二十一)无效竞标条款21.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21.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3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21.4未满足“投标须知”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1.5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者竞标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21.6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响应内容小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的(缺漏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21.7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21.8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及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21.9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妨碍其他供应商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的;21.10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21.1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价格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价格,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2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13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二十二)废标条款22.1开标后,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二十三)参与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23.1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二十四)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条款2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4.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4.5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磋商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24.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六、磋商程序及最终报价(二十五)磋商原则评、定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25.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自治区有关法规、政策、维护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选择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供应商或候选供应商。25.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不应谈及与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技术、价格等无关的话题。25.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4坚持价格合理、综合评优的原则,不以最低报价作为中标唯一标准。(二十六)磋商小组26.1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于开标前48小时内,从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6.2磋商小组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独立完成磋商工作,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推选成交候选供应商。(二十七)磋商程序27.1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磋商。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况参与。27.2招标会将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密磋商响应文件。27.3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主持。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对检查未通过的,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其磋商响应文件。27.4.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7.5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7.6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磋商小组首先对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⑴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竞争性磋商资格。⑵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所述服务质量、技术、规格、数量、供货期等和服务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7.7磋商小组判断“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磋商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27.8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27.9采购人按照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通知有效供应商磋商。参与二次及多次报价及服务承诺的人员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供应商未及时参与磋商或多次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磋商的资格。27.10第一轮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27.11磋商文件修正:根据磋商掌握的情况,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磋商小组及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磋商响应供应商集中,磋商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要求,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磋商响应供应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正文件由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上传至系统。逾时未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磋商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27.12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响应文件与磋商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如未实质性提高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情况下,供应商第二轮磋商总报价及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第一轮报价,否则其本次报价无效并以其前一轮的报价为有效报价。第二轮磋商后磋商小组未能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按27.11磋商文件修正的要求,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磋商。27.13最终报价:最终的磋商结束后,所有磋商响应供应商做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磋商小组,最终报价是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7.1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7.1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7.1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7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二十八)最终报价28.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有效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及服务承诺。(二十九)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9.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三十)磋商过程保密30.1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竞争性磋商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30.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30.3在磋商期间,代理机构有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30.4采购人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七、评标办法(三十一)初步评审初步评审(资格审查标准)序号评审内容及标准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结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备注:如果响应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不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投标无效,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通过审核的以“√”标记;未通过的以“×”标记,并予以说明。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项目评 审 内 容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N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采购预算,是否按照磋商文件格式填写;2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3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否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4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5响应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主体是否与供应商一致、提供投标担保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的供货期、服务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规定期限;8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9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0是否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结论:是否通过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备注:如果磋商响应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磋商小组将认定整个磋商响应文件不响应竞磋文件而予以投标无效,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通过审核的以“√”标记;未通过的以“×”标记,并予以说明。2、详细评审评标项目评标分项评标分项分值价格部分(20分)投标报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本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认定该投标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20商务部分(15分)类似项目业绩提供近三年(2022年8月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以供应商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每提供1项有效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业绩的,本项不得分。9人员配置投标人配置相关技术人员,每提供1名得2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证书作为证明材料)。6技术部分(65分)技术响应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要求,得20分。根据偏离表及技术参数指标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评审,技术参数“★”条款的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其他条款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注:投标人须对本磋商文件技术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必须在引用本磋商文件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对应的证明材料,若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则该参数将被视为负偏离。20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1)安装部署;(2)进度保障;(3)调试方案;(4)运维方案;(5)应急方案。以上方案全面、内容具体详尽、有针对性解释说明,无瑕疵,一项得5分,每有一处瑕疵扣1分,每项内容最多扣4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本项目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同一问题前后前述不一致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5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充分,详细具体,内容包括:1、服务方案承诺;2、服务响应时间;3、服务流程(包括故障处理、上门维护、紧急维护、重要服务、电话回访维护等);4、售后服务记录(包括服务报告、质量考核评估、满意度调查、电话回访记录等)。以上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0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2.5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扣完为止。10培训方案根据产品使用周期内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培训方案;2、培训时间;3、培训计划;4、培训人员。以上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0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2.5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扣完为止。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八、成交及合同签订(三十二)成交供应商32.1根据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所谓实质性响应,是指文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由磋商小组确定);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中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以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选取三名成交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评分相同时,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和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三十三)资格条件33.1采购人将在签订合同前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审查。审查包括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及补充承诺中涉及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以及对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风险的其他因素。33.2采购人若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在竞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其他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33.3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被确认为不具备执行合同的能力,采购人将考虑按同样的程序审查下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三十四)成交通知书34.1成交结果在原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后,公示期1个工作日,采购人将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4.2成交人应及时到政府采购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三十五)签订合同35.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分次报价及服务承诺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审核盖章后实施。35.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采购人有权建议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请监管部门将对其依法处理。(三十六)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36.1成交供应商应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取。36.2成交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九、验收及付款(三十七)验收37.1采购单位组建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采购单位三人以上组成,按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组织验收。(三十八)项目办结及付款38.1采购人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和提供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原件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采购款支付手续。十、质疑与投诉(三十九)质疑与投诉39.1质疑的提出1)供应商认为竞磋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质疑函的必备内容①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可供查询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电话号码;②所参加项目的具体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③提起质疑的日期;④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⑤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还须提交委托质疑事项的委托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和被授权人签字,并出示被授权人身份证。3)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①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项目的招标活动供应商;②质疑函内容符合相关的规定;③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④招投标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4)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5)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附表一质疑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认为项目的采购活动中有几项内容损害了我公司的权益,现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质疑。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提出以下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的事实和理由:1、(事宜经过);2、(事宜经过);……我们认为,以上几项,违背了政府采购法规的有关规定,其中第1项违背《法》第条的“”规定,第2项违背《法》第条的规定,请予审查纠正为盼。质疑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签字:地址:联系电话:邮编:传真:日期:注:质疑人提供的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明确的请求和供应商单位加盖公章证明材料。附表二质疑内容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一、质疑事项1: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二、质疑事项2: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 三、同上质疑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1、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在提交质疑函(无需填写授权委托人)的同时,还应提交加盖质疑人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具身份证原件用于核对。2、授权本项目授权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除提交质疑书、加盖质疑人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由质疑人出具的明确载明授权委托的具体权限和事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一栏填写不下时,质疑人可另附页(A4),但附纸要求加盖质疑人公章。4、与质疑事项有关的材料应与质疑函合并装订。5、质疑函一式三份。第三部分采购合同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合同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为准第4部分采购需求1、新媒体运营1+X证书教学资源包序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1新媒体运营学习测试平台1.平台提供2套初级模拟测试题,涵盖新媒体运营初级认证的核心知识点。2.测试过程中,系统能够实时记录用户的答题情况,便于后续分析错题并进行改进。3.可开通150个学生账号,每个账号都有独立的测试记录和成绩统计。4.测试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详细的成绩报告,其中包括正确率、答题时间等关键指标。5.教师可以利用这份成绩报告来评估教学效果,并据此调整教学策略。6.学校若选择本地部署,需自行提供服务器环境。该部署方式具备灵活性,没有固定的使用期限限制,学校可长期且灵活自主地为师生提供服务。7.除了本地部署外,我们也提供SaaS服务:无需学校自行准备服务器,仅需通过云端即可轻松访问和使用模拟测试系统;在学生参加正式考试认证前的一个月,分配好相应的模拟测试账号。1套2新媒体运营初级实训课程资源包新媒体账号管理初级实训课程资源包1.实训课程资源包涵盖了微信、微博、抖音等主流新媒体平台账号的注册、页面设计装修以及内容发布等技能。2.实训资源包括学习型任务工单、工作手册、教师授课PPT、任务检查表、任务考评表等;共9套。3.教学任务根据《新媒体运营职业技能等级标准》选择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教学目标与岗位能力目标对应,教学内容与工作内容对应,教学过程与实际工作过程对应。1套新媒体文案撰写初级实训课程资源包1.实训课程资源包涵盖了活动预告类文案、人文景点类文案、事件宣传类文案、技巧分享类文案的撰写。2.实训资源包括学习型任务工单、工作手册、教师授课PPT、任务检查表、任务考评表等;共4套。3.教学任务根据《新媒体运营职业技能等级标准》选择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教学目标与岗位能力目标对应,教学内容与工作内容对应,教学过程与实际工作过程对应。1套新媒体创意短视频制作初级实训课程资源包1.实训课程资源包涵盖了个人生活类短视频、才艺类短视频、美食厨艺类短视频的脚本策划、拍摄与剪辑制作。2.实训资源包括学习型任务工单、工作手册、教师授课PPT、任务检查表、任务考评表、样例视频、练习素材等;共3套。3.教学任务根据《新媒体运营职业技能等级标准》选择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教学目标与岗位能力目标对应,教学内容与工作内容对应,教学过程与实际工作过程对应。1套网络直播运营初级实训课程资源包1.实训课程资源包包括选品上架、直播现场布置、设备调试等技能。2.实训资源包括学习型任务工单、工作手册、教师授课PPT、任务检查表、任务考评表、样例视频、练习素材等;共3套。3.教学任务根据《新媒体运营职业技能等级标准》选择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教学目标与岗位能力目标对应,教学内容与工作内容对应,教学过程与实际工作过程对应。1套3新媒体运营中级实训课程资源包新媒体账号管理中级实训课程资源包1.实训课程资源包涵盖了微信、微博、抖音等主流新媒体平台账号的评论管理、数据分析、内容策划等技能。2.实训资源包括学习型任务工单、工作手册、教师授课PPT、任务检查表、任务考评表等;共6套。3.教学任务根据《新媒体运营职业技能等级标准》选择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教学目标与岗位能力目标对应,教学内容与工作内容对应,教学过程与实际工作过程对应。1套新媒体文案撰写中级实训课程资源包1.实训课程资源包涵盖了时政热点类文案、硬广类文案、植入类广告类文案、深度科普类文案的撰写。2.在实训中引入AIGC等新工具、新流程,学生们能够利用这些AI工具快速实现文案的撰写、检查、扩写、优化等一系列操作,提升文案创作的效率与质量,培养学生掌握AI等新工具的应用能力。3.实训资源包括学习型任务工单、工作手册、教师授课PPT、任务检查表、任务考评表等;共4套。4.教学任务根据《新媒体运营职业技能等级标准》选择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教学目标与岗位能力目标对应,教学内容与工作内容对应,教学过程与实际工作过程对应。1套新媒体创意短视频制作中级实训课程资源包1.实训课程资源包涵盖了风光纪实类短视频、剧情类短视频、科普类短视频的脚本策划、拍摄与剪辑制作。2.在实训中引入AIGC等新工具、新流程,学生们能够利用这些AI工具快速实现脚本创意生成、内容创作优化、字幕生成、视频内容生成等一系列操作,提升创意短视频制作的效率与质量,培养学生掌握AI等新工具的应用能力。3.实训资源包括学习型任务工单、工作手册、教师授课PPT、任务检查表、任务考评表、样例视频、练习素材等;共3套。4.教学任务根据《新媒体运营职业技能等级标准》选择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教学目标与岗位能力目标对应,教学内容与工作内容对应,教学过程与实际工作过程对应。1套网络直播运营中级实训课程资源包1.实训课程资源包包括撰写脚本话术、直播预告、直播场控、统计直播数据等技能。2.在实训中引入AIGC等新工具、新流程,学生们能够利用这些AI工具快速实现宣传海报、直播脚本优化、数字人直播等一系列操作,提升直播运营的效率与质量,培养学生掌握AI等新工具的应用能力。3.实训资源包括学习型任务工单、工作手册、教师授课PPT、任务检查表、任务考评表、样例视频、练习素材等;共4套。4.教学目标与岗位能力目标对应,教学内容与工作内容对应,教学过程与实际工作过程对应。1套2、方正飞翔软件创意版序号名称技术功能参数单位数量1方正飞翔创意版支持Windows操作系统,包括Win7/Win8/Win10/Win11(含32位和64位);支持Unicode编码;可以通过软件直接生成标准PDF文件;可以通过排版文件直接输出ePub文件,文件结果符合ePub2.0和ePub3.0标准;支持输出PS、JPG、EPS、DOCX等,共9种文件格式;支持插入PDF、FBD、EPS、TIF、BMP、JPG、GIF、HTML等,共18种文件格式;兼容WORD、EXCEL文档,可直接导入WORD、EXCEL文件,保留相文件中的文字、表格、图片和公式等内容与格式,可进行二次编辑;提供按照内容、格式、正则表达式对排版文件中的文本的查找替换的能力;提供按照字体和字体风格查找替换公式中字符的能力;提供批处理命令,可以结合查找替换的规则预设,实现一步执行的批量查找替换功能;支持表格框架、阶梯表、文字与表格转换等表格排版功能;★提供文字拆笔画功能,提供四种拆分方式;支持生成一维条码、二维码;支持穿透工具、钢笔工具、剪刀工具、透视工具、随手画工具等图形设计工具;支持图像去背、裁剪图像、灰度图着色、阴影、羽化、渐变、透明、图像勾边等图像设计功能;支持表格框架、阶梯表、文字与表格转换等表格排版功能;支持勾边、空心、立体、阴影、羽化、透明等多种美工效果;软件内置近百种的线型花边效果,以及200种以上底纹效果;支持云素材,对接云服务平台,可获取云端素材;无需编程,即可完成平面设计、交互设计、动画效果的制作;★支持背景音乐、音视频、虚拟现实、图像序列、图像扫视、图像对比、网页视图、擦除、滚动内容、自由拖拽、动感图像、画廊、弹出内容、合成图片、动画、超链接、接力计数、逻辑事件等,并提供多种互动参数的自定义功能;支持文本、单选、复选、列表、照片五种类型的数据收集功能,支持在云端查看和导出用户填写的数据;支持收集展示微信昵称、微信头像;支持多种类型的动画效果添加,如预置动画、路径动画、形变动画;支持自定义加载页,提供六种不同加载效果,包括:进度条、进度环、旋转、饼状、条状、百分比等;支持设置作品背景,图片自动撑满网页背景,无论作品如何适配不会出现留白,保证完美阅读效果;★可以通过排版软件直接发布流版结合的H5仿真电子书,支持生成二维码和链接,用于传播。提供长页面模式,可以制作长页面HTML5作品;能够调用本地浏览器,在PC端进行本地效果预览,提供不同屏幕设备效果外框,制作效果所见即所得;软件与H5云服务对接,支持同步、预览、发布HTML5作品;H5云服务提供管理作品、传播数据查看、账号设置等功能;支持以二维码和链接形式进行HTML5作品共享,支持共享信息的自定义,可以在微信朋友圈中进行传播;HTML5作品发布的数量与次数不限;支持在云端查看H5作品的浏览数据,包括访问量、浏览量;支持在软件中进行HTML5作品的发布设置,包括屏幕自适应、翻页效果、素材压缩等;支持横版作品强制竖屏显示,使移动端浏览横版作品更方便、显示区域更大、显示效果更好;支持通过电脑浏览器打开作品时带手机外框,保证不同屏幕自适应效果在电脑端都能够看到完整页面;支持在软件内部进行打包操作,收集排版文件中用到的所有图像、文字列表和ICC Profile、互动素材等;支持自动存盘与灾难恢复,当出现断电、宕机、意外出错等情况时,只需重启软件,即可恢复所有文件内容;★具有配套教材提供不少于32学时的配套教学大纲提供不少于350页的配套教学PPT提供不少于500个练习素材提供不少于100个完整案例提供不少于30段教学视频,每段不少于2分钟套50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封面示例)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目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磋商响应书2、报价一览表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承诺书7、廉洁投标承诺书8、供应商的资格声明9、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10、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11、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1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13、评审中所需资料1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注:供应商须按招标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表格可按照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格式的,需要时由供应商用文字或者表格、图片等其它形式提供)。附件1磋商响应书致(采购人名称):我方收到并研究了贵方(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文件,愿意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承担该项目的投标任务,严格执行我方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2、我方同意在磋商有效期内遵守本磋商响应文件,在此期限期满前的任何时间,本磋商响应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3、如果我方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我方保证将按招标要求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交付使用方;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委托合同并按招标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如果我方违约,除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贵方有权终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成交供应商。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如果我方违约,借故拒签合同或拖延签订的,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可另行选择成交供应商。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招标要求承担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7、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磋商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8、如果我方未中标,贵方没有必要对我方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我方将充分尊重和理解贵方的选择。9、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90天。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1报价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投标总报价小写: (元)大写: 2供货期3服务期4供货地点5磋商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备注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供货期”指合同生效之日起,多少天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2、供应商如果需要对竞标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中填写。附件2-2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软件平台名称)厂家(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功能描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投标总报价合计金额(小写):合计金额(大写):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投标价格应包括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中标)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中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必要资料、办公、设备、交通、运输、调试、试验、保险、检测、检验报告、人员、差旅、税费、设备使用费、测试工具费以及售后服务费用全过程的管理费用等一切费用。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采购人将视为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中。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主管部门法人代表职务经济类型授权代表职务邮政编码电 话传真单位简历及机构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职工总数 人生产工人 人工程技术人员 人流动资金 万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万元银行贷款 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万元资金性质生产性 万元净值万元非生产性 万元企业财务状况年度收入总额利润总额税后利润负债总额2022年2023年2024年供应商:(公章)日期: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所属行业:地址:营业期限:成立时间:经营范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的为我的代理人,以(供应商)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项目编号)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承诺书致:(采购人)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的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声明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公司已完全了解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承诺人(公章):(供应商全称)日期:年月日附件7廉洁投标承诺书致新疆科技学院:根据《新疆科技学院关于对招投标实行廉洁承诺及合同备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我单位在贵校项目投标过程中,郑重申明并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和《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等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物资采购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进行投标。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2.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标;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3.中标人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或者将中标项目转包、违法分包。4.对学校招标人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反映,同时积极配合支持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受理单位:中共新疆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电话:0996-8612388)。5.违反以上承诺,学校有权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或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时间:年月日附件8供应商的资格声明(采购人):关于贵方发出的采购文件,本供应商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资格文件中和所要求的说明是真实和准确无误的。本供应商对可能要求的进一步的资格资料表示理解和同意,并同意按贵方的要求提供任何有关资料。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提供以下证明资料(但不限于):1、营业执照;2、信用信息查询截图;3、保证金缴纳凭证;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附件10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内容采购需求要求采购需求响应偏离/响应说明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备注:供应商采购需求响应有差异的,则在此表中列明实际响应的内容提要并加以说明,以便查对。无差异说明表示完全响应。附件11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序号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履约情况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13评审中所需资料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无具体格式。附件1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化新闻实训平台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