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舞台设备招标公告(晋江市第七实验小学2025)
晋江市
第七实验小学崇法校区小舞台设备项目
比选公告
晋江市第七实验小学拟采取向社会公开询价比选方式进行小舞台设备项目采购及安装服务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此项目询价。
一、项目名称
晋江市第七实验小学崇法校区小舞台设备项目
二、采购单位
晋江市第七实验小学
三、采购费用
本项目总体最高控制价(含包装)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2.3万元)。本项目最后实际费用按照实际采购数量结算,但不超过本项目最高限额(即按采购小舞台设备项目数量进行结算,供应商报价所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额,超过最高限额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
1.小舞台设备
(1)基本要求:
包含一个舞台及一套音响设备
(2)技术参数:
基本技术参数详见附件报价单;
3.其他事项:
(1)供应商需提供好相应的送货、安装及其他售后服务;
(2)本项目需要供应商现场查看,并根据实际需求数量报价,报价应为项目总价(含包装)。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供应商请于公示期内2025年8月16日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晋江市第七实验小学崇法校区报名、实地察看并核对清楚施工细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凡符合以下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采购要求
1.运输和安装: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输和安装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地点为晋江市第七实验小学崇法校区,需在采购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
2.付款进度和付款方式:项目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的价款。
七、报名及询价事宜
1.时间:2025年8月16日-2025年8月16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到晋江市第七实验小学崇法校区现场查看并实际测量。
2.报名供应商请于8月17日下午17:00前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印章),注意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检查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书(格式自拟)
(3)企业同类业绩(提供2022年8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小舞台音响舞台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
(4)附件(报价单)
(5)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材料报送地点:晋江市第七实验小学崇法校区保安室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17750927787
3.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报价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金额包括货物材料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制造、包装、运输及二次搬运、装卸、设备投入、所需辅材及安装、装饰拆除及恢复、人工劳务、调试、检测、技术资料、保险、培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税金等所有费用。
4.本次采购由询价小组参照最低评标价法选取有效报价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按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推荐成交供应商。
八、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询价小组认为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九、项目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晋江市第七实验小学监督组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95-8283277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舞台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