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LED显示屏 拼接处理器 钢结构安装 配电系统 外部线缆 外部电缆 多媒体融合主机 多媒体融合可视化软件 学前智能助教系统 机柜招标公告(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幼儿园2025)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托育综合楼培训报告厅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8-26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ZC2025-C1-00831-WSZZ-0034
项目名称:2025年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托育综合楼培训报告厅LED显示屏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40.7
最高限价(万元):40.7
采购需求: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须控制的预算单价 (单位:元) 1 ●LED显示屏 27.65 ㎡ 160370 2 拼接处理器 1 台 56500 3 钢结构安装 27.65 ㎡ 41475 4 配电系统 1 套 8100 5 外部线缆 2 箱 2300 6 外部电缆 1 套 3700 7 多媒体融合主机 1 台 36600 8 多媒体融合可视化软件 1 套 45000 9 高清融合矩阵 1 台 8600 10 学前智能助教系统 1 套 41000 11 机柜 1 个 3355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人。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1)文山州幼儿园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托育综合楼培训报告厅LED显示屏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8-14 06:00至2025-08-21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8-2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8-2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含招标公告、变更公告、补遗公告、延期公告、终止公告、中标公告等)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汇信CA:0571-88350735 云南CA:4006727666 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 福建CA:0591-87760022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此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 3.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4.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5.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6.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对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幼儿园
地址:文山市望华路138号文山州幼儿园
联系方式:0876-2197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大楼5楼506室
联系方式:0876-2615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老师
电 话:0876-261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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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ZZFCG2025-034文山州幼儿园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托育综合楼培训报告厅LED显示屏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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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幼儿园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托育综合楼培训报告厅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幼儿园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共同编制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磋商须知…………………………………………………………………9第三章项目需求………………………………………………………………35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44第五章评审方法………………………………………………………………72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9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文山州幼儿园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托育综合楼培训报告厅LED显示屏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SZZFCG2025-034项目名称:文山州幼儿园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托育综合楼培训报告厅LED显示屏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0.7万元最高限价:40.7万元采购需求:标段(包件号):序号产品(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须控制的预算单价(单位:元)1●LED显示屏27.65㎡1603702拼接处理器1台565003钢结构安装27.65㎡414754配电系统1套81005外部线缆2箱23006外部电缆1套37007多媒体融合主机1台366008多媒体融合可视化软件1套450009高清融合矩阵1台860010学前智能助教系统1套4100011机柜1个335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人。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大楼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电子开标,供应商不须到现场)。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尽早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文件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五、开启时间:2025年8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大楼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电子开标,供应商不须到现场);须在"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方式:网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含招标公告、变更公告、补遗公告、延期公告、终止公告、中标公告等)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汇信CA:0571-88350735云南CA:4006727666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福建CA:0591-8776002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此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3.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4.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5.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6.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对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幼儿园地址:文山市望华路138号联系方式:0876-21976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大楼5楼506室联系方式:0876-2615516、212307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876-2615516评审期间联系电话:0876-21377932025年8月14日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40.7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7万元,所采购品目单价不得超过采购需求内控制的预算单价,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4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评审小组将通过“政采云”平台链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联合体磋商否 联合体磋商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5.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进行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2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7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优惠标准(1)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满足加分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供应商,按以下标准给予优惠:☑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幅度详见评分标准。□本项目无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执行该优惠政策。 8进口产品采购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的报价。9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不需要提供演示10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否(是、否)组织11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2磋商情况公告本次磋商采购的相关信息(含磋商公告、变更公告、补遗公告、延期公告、终止公告、成交公告等)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1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 否(是/否)收取保证金1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 否(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15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详见磋商文件第41条)。16对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详见磋商文件第41条)17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文山州财政局联 系 人: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电话:0876-2184120联系地址:文山市瑞禾路131号邮政编码:663099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8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9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按以下方式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2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1响应文件开启方式、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启响应文件;不见面远程开启响应文件是指,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电子化交易平台组织磋商采购活动,供应商在线对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的一种组织形式。磋商及二次报价通过“政采云”电子化交易平台在线方式进行,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电子化交易平台的信息提示。22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的时间要求 在采购代理机构下达远程解密命令30分钟内,供应商须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否则视为响应无效。23采购文件是否包含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 不包含□ 包含,详见第三章带“◇”标注内容。24其他说明因政采云平台流程设置问题,为避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与系统评审流程不一致,请供应商上传商务技术文件时,务必同时上传报价文件。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文山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3.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非中小企业,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参加磋商采购的费用(实质性要求)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磋商要求(如有)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磋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6.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6.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磋商的一切事务。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6.7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7.磋商保证金(如有)7.1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7.3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7.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的;(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五)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六)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七)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9.知识产权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构成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3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3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11.4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在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约定或发布补充公告。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3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四、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本项目所述的响应文件是指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未注明可提供复印件的,应为原件扫描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一、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二、资格证明文件三、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约定为准。17.响应文件格式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四章的规定要求。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8.1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响应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18.2因复印、扫描、拍摄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18.3(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进行电子签名(或加盖私人电子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电子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若进行现场签到及磋商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亲笔签名。19.响应文件的密封19.1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对文件进行加密。19.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注:建议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20.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网站。20.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项目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在规定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有关电子响应文件规定进行编制、上传。21.2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被没收。21.3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磋商及评审过程22.电子响应文件的开启该项目采用线上开启响应文件的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应熟练掌握网上远程解密操作,并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后果自负。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的,则视为对本次开启结果无异议。若远程解密过程中出现网络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的,请及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或技术支持人员。23.磋商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和评审工作。磋商小组的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五章的规定进行。24.保密要求24.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4.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从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成交事项25.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外,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6.确定成交供应商26.1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采购人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6.2采购人也可书面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7.发出成交通知书27.1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3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4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七、合同事项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9.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报价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9.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9.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30.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30.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0.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31.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2.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3.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适用)33.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3.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34.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5.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备案。36.履行合同3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7.验收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采购预算金额大的采购项目、政府向社会公共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和实际使用人或者受益者分离、有质疑投诉举报的的采购项目,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者集采机构参与履约验收工作。38.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八、磋商纪律要求39.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采购活动事宜;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1)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2)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九、询问、质疑和投诉40.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项目技术、服务、评分标准、商务及其他要求的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其他内容的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电话详见磋商公告。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41.质疑41.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部门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41.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41.3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提出质疑时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代理机构、采购人有权拒收。41.4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项目名称;(2)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3)质疑对象;(4)联系电话和地址;(5)质疑的日期;(6)质疑人署名。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参考格式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2.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十、其他★43.(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44.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4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如有)对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且取得市场监督总局等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当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及其附件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供应商,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46.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6.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6.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7.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8.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8.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8.3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8.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四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48.5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8.6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9.实质性变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0.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注意事项及要求50.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1)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中的项目需求、评审办法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变更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供应商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在公告发布网站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投标(响应)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50.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投标(响应)文件需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50.3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50.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在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需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2)修改的投标(响应)文件应按照有关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50.5投标(响应)文件解密该项目投标(响应)文件的开启采用网上远程解密方式,供应商不用到现场参与投标(响应)文件开启。50.6不同单位的响应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5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52.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下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带“▲”号的条款的技术参数为重要参数,带“◆”号的条款为核心技术参数,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审。3.1项目概况文山州幼儿园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托育综合楼培训报告厅LED显示屏采购项目3.2所属行业1、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该项目主要标的属于工业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3技术参数及要求(一)需求及参数表序号产品(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须控制的预算单价(单位:元)配置要求及参数交货地点(备注)1●LED显示屏27.65㎡160370▲1.采用SMD表贴三合一封装,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质量提供非OEM或ODM产品相关证明材料;◆2.点间距≤1.49mm;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中标人供货时需提供现场演示)◆3.模组尺寸:320mm*180mm,标准16:9比例,底壳材质采用铝底壳工艺,无裸露电子元器件,自然对流立体散热(中标人供货时需提供现场演示);4.模组机械强度>35MP5.单元像素分辨率≥214*120点;6.像素密度≥445833点/单元;;▲7.国产化要求:LED显示屏屏体中电子元器件国产化率必须达到90%以上,提供相应证明材料;8、包含本次大屏需要的接收卡、电源等配件9、备件:模组≥6张、电源≥4个、接收卡≥1张★10、所投产品应提供3C认证及节能认证。云南省文山市望华路138号托育综合楼4楼2拼接处理器1台565001、采用纯硬件FPGA架构设计单台设备总线带宽可达4160Gbps,可保证视频信号无损、无压缩处理,实现超高清画质展示,19英寸标准机架式安装;2、整机规模支持不少于16路输入接口、8路输出接口,单张输出卡不少于16个图层输出,跨接口不减图层,支持图像任意开窗、叠加、漫游、无极缩放;支持图层参数设置、图层翻转、图层锁定、图层冻结等;3、支持HDMI、DVI、DP、3G-SDI、12G-SDI、VGA、CVBS、IP、光纤等各类型音视频信号的输入、输出; 4、支持不少于2张16网口+2*SFP输出卡、20网口输出卡或4光口输出卡,单卡带载不少于2080万像素; ▲5、支持大屏超高分底图展示应用,可设置不低于1.2亿像素背景底图点对点展示;支持直接对LED大屏亮度进行0-255级的精细调节;(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并加盖鲜章)◆6、输出支持90度倍数旋转和水平、垂直镜像功能,无需依靠显卡和软件的特殊设置,满足横拼和竖拼混合拼接、大小屏拼接、不规则拼接组合等,满足点对点显示的创意拼接场景,画面无拉伸变形;(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并加盖鲜章)7、支持3D立体显示功能,实现沉浸式展示,支持XR场景控制应用;▲8、支持对账户登录验证规则、密码复杂程度规则、会话活跃时长规则以及账户登录权限规则的自定义;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需配置期望的安全验证规则;(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并加盖鲜章)9、支持通过软件调整同步参数,解决图像展示出现的运动撕裂、错位等现象,支持输入源同步; 10、为了提升设备的故障排查效率,可监测设备输入输出板卡、接口、电源、 风扇实时状态,支持设备在线自检,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行情况、CPU、内存情况、温度等,支持主动报警、颜色告警等智能运维;11、支持全链路备份功能,可基于设备、板卡、接口等实现主备的无感切换;12、产品需兼容国产操作系统至少需提供与麒麟操作系统认证证书;为了保证产品软件成熟度,至少需提供产品软件著作权、软件成熟度认证等证书;(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云南省文山市望华路138号托育综合楼4楼3钢结构安装27.65㎡414751.按照《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进行制作,钢结构≥边框40mm*80mm*1.2mm厚,背条30mm*50mm*1.2mm厚,拉杆20mm*20mm*1.2mm厚;2、钛金包边:专为显示屏定制的拉丝不锈钢包边(不锈钢厚度≥1.2mm,颜色根据采购人需求定制)。云南省文山市望华路138号托育综合楼4楼4配电系统1套81001、额定输入电压AC 380V,额定功率:≥30kW,外壳防护等级≥IP402、具备过压、过流、欠压、缺相、短路、断路保护与报警功能;3、具备分步延时起动和分步延时断电的功能,以减小显示屏停、送电时对电网的冲击;云南省文山市望华路138号托育综合楼4楼5外部线缆2箱23001、导体:23AWG实心无氧铜(铜芯线径≥0.57mm),线缆结构:4对8芯双绞线,每对之间采用十字骨架隔离,每芯均有颜色区分,长度305米每箱★2、产品功能:内置导光光纤,可通过任意的可见光照明装置快速定位线缆两端的关系。(提供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寻线功能测试报告)★3、提供具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六节点链路和信道检验报告云南省文山市望华路138号托育综合楼4楼6外部电缆1套37001、纯铜线径≥5*10mm²,主配电柜到LED屏配电柜之间的线缆,电缆长度≥50米2、纯铜线径≥3*4mm²,LED主配电柜到LED屏之间的线缆,电缆长度≥600米云南省文山市望华路138号托育综合楼4楼7多媒体融合主机1台366001、采用2U插卡式机箱,外壳防护等级符合GB/T4208-2017中IP20标准要求,设备可靠性高,支持 7*24小时持续稳定运行,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MTBF)≥400000小时;◆2、采用Linux操作系统,四核 CortexA55,主频不低于2.0GHz,CPU ARM Cortex ® 64位工业级处理器,内存不低于32GB EMMC,2GB DDR ,支持数据实时存储/掉电存储,上电后数据智能快速恢复;(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并加盖鲜章)▲3、可根据需求进行灵活搭配,整机支持不少于50路全双向通讯串行接口,接口无需转接可兼容 RS232 / RS422 / RS485/DMX512/Modbus等协议;支持不少于45路 I/O 输入输出控制接口;支持不少于80路RELAY接口;支持不少于1路IR学习接口和30路IR输出接口;(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并加盖鲜章)▲4、整机最大支持不少于28路HDMI2.0输入和20路HDMI2.0输出,支持4K60Hz,8bit和10bit位深处理、伴随音频、独立音频以及画面回显等功能;(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并加盖鲜章)5、支持对各类控制模块进行可视化呈现,多个智能操作终端之间状态同步,任意终端控制操作都实时同步至其它终端;支持查询设备的状态,解析数据后同步智能操作终端,实时显示受控设备的状态;6、支持开机自检、定期轮巡检测、手动检测等多种检测方式对整机全面扫描,保障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支持SSL加密技术、内置防火墙,全方位保障使用安全;7、内置高精度时钟系统,实时同步网络时钟,至少支持手动校时和NTP网络校时两种校时模式,时间校对可精确到年月日时分秒;8、支持一键换机功能,更换新设备时,可一键将旧设备的参数导入至新设备;支持程序导入导出,支持将中控程序从中控主机下载导入到U盘等工具,便于二次开发编辑等应用; 9、设备支持在不低于1m处随包装跌落,跌落后要求产品外观和功能正常;设备的包装支持空运运输标准和三四级公路陆运运输标准;10、支持多机级联,支持局域网组网通信,实现系统分布式部署,统一集中管控;支持双中控主机热备份,工程文件备份,实现任意一台中控主机或任意一台平板故障,均不会影响用户的使用操作; 11、支持智能化预案管理功能和时间线管理功能,可通过本地控制或云端跨区域远程控制,进行预案的一键调用、定时触发或按照日期进行排期自动触发,支持时间线管理功能,支持逻辑编程运行流程,执行过程可随时开始、暂停、停止,实现对受控设备的智能联动;12、为了保证产品软件成熟度至少需提供可编程嵌入式控制软件著作权、软件成熟度认证等证书;(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云南省文山市望华路138号托育综合楼4楼8多媒体融合可视化软件1套450001、可实现对多媒体播控服务器、视频拼接处理器、分布式设备、数字音频处理器和智能中央控制器等设备一站式集中管控,通过移动平板或触控一体机对设备进行全可视化控制;▲2、支持对拼接处理系统、分布式系统的可视化控制,至少需实时显示输入源画面预监、大屏画面回显和场景布局等;(供应商提供软件功能截图)3、支持对拼接处理系统、分布式系统拖拽式快速开图层和快速切源,窗口具备精准吸附功能,图层移动可以上下左右和四角自动对齐吸附等;(供应商提供软件功能截图)4、支持对大屏图层一键快速布局和显示,图层可快速替换、清除、冻结、锁定,支持图层优先级调整;▲5、支持一键切换大屏场景,场景支持轮巡开启和关闭,支持实时和预编两种上屏模式;(供应商提供软件功能截图)6、支持大屏黑屏、冻结、清除等操作,支持操作区域锁定、实时视频画面关闭和开启;支持LED大屏亮度调节功能,调节完成可一键固化,系统和大屏重启后亮度不变;7、支持图层反控,可远程操控被控主机,进行相关键鼠操作;▲8、支持输入输出单通道音量推拉杆调节,一键静音,实时声压可视化显示,支持混音和音频多路输出配置,可一键清除通道配置;(供应商提供软件功能截图)◆9、支持局域网中IPC摄像头画面预览,可控制IPC云台上下左右、拉近、拉远、变焦、光圈、预置位保存及调用等;(供应商提供软件功能截图)(中标人供货时需提供现场演示)10、支持日月视图的切换显示当前预案排布信息,支持一键调用手动预案或定时触发自动预案;支持账号密码、指纹、人脸识别等多种登录方式,支持不同等级的告警消息和系统消息实时推送及查看;11、产品需兼容国产操作系统至少需提供与麒麟操作系统认证证书;为了保证产品软件成熟度至少需提供可视化平台软件著作权、软件产品证书、生产厂商软件成熟度认证等证书;(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云南省文山市望华路138号托育综合楼4楼9高清融合矩阵1台8600▲1、最大支持输入路数不少于32路,最大支持输出路数不少于24路(提供产品彩页或规格书并加盖鲜章)2、输出板卡支持不少于8个图层,支持图层在输出接口间漫游,可进行图层参数设置;◆3、支持双主控卡热备份,主备卡实时同步设备固件程序和用户数据,主卡掉线的情况下,备卡自动接管设备;(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并加盖鲜章)4、支持对输入图像画面添加台标,可调整台标文字背景、位置;支持 OSD 文字叠加显示,并可对OSD属性进行调节,包括但不限于字体间距、颜色、透明度等;5、支持不少于2000个用户场景,支持多场景分组合、场景一键轮巡等;6、为了提升设备的故障排查效率,可监测设备温度、电压、 风扇在线状态,可监测板卡信号状态,输入源信号丢失时,可上报预警提示信息;7、支持用户权限分级管理和设置,超级管理员用户可分配用户使用权限,支持多用户同时在线编辑、控制、上屏操作,可预览其他用户操作;▲8、支持实时上屏和预编上屏两种模式,实时上屏模式可实现用户编辑实时上屏显示; 预编上屏模式支持在软件端进行显示内容预编辑后,再上屏显示; (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并加盖鲜章)9、系统需具备良好的兼容性,拼接器配置软件至少需支持windows 、麒麟、IOS、Android 、Linux等操作系统访问设备及交互操作;10、视频拼接器系统软件需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云南省文山市望华路138号托育综合楼4楼10学前智能助教系统1套41000一、智能助教系统软件主题活动1、支持已集成主题活动资源,资源形式包含图片、H5动画、绘本和音频;2、支持主题活动的目录查看、翻页查看和进度查看;◆3、支持在主题活动内实现资源备活动功能,辅助教师结合教学内容选择合适的资源进行集体活动,资源形式包含图片、视频、动画、音频和故事;(提供功能截图)4、支持教师自主备课,可在平板端或网页端创建主题活动,支持在已有的资源中心选择添加备课资源,也可导入个人资源后整合为主题活动包。支持网页端自主备课的主题活动资源实时同步至平板端,方便教师在园时通过平板授课。资源中心结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健康、社会、科学、艺术和语言五大领域为基础,系统提供按照用途与主题进行资源分类,集成了丰富的教学配套资源,满足教师日常的备活动或系统性开展教学使用。◆5、支持查看图片类、视频类、故事类、动画类、绘本类和识字类学习资源;(提供功能截图)6、支持结合资源类型,进行系统性的分类,提供结合资源用途和主题进行资源查看;(提供功能截图)◆7、支持资源在线一键下载与更新和资源的单点独立下载与更新;◆8、支持在线使用和已下载资源的离线使用;9、全局工具支持随时调起全局工具,方便教师开展活动,提升师幼互动趣味性。拍照:支持快捷调起拍照功能,拍照完成后,系统会通过AI智能识别幼儿人脸,并进行智能归类,帮助老师减轻记录和整理负担;白板:支持打开白板书写、讲解,与大屏实时同步;互动:支持按名单点名、随机点名,评价,增强活动趣味性;计时:支持正计时、倒计时、方便教师开展活动;聚焦:支持放大图片细节,方便教师详细讲解;语音助手:支持播放儿歌、绘本、故事、天气等,助力教师开展一日活动。教学资源服务10、系统内置幼教资源,资源分类包含:语言、艺术、科学、健康、社会五大领域;资源根据实际用途及主题分类,包含:看图片、学儿歌、听故事、赏经典、读绘本,方便教师检索使用;11、系统内置字词卡片学习的学习资源。字词卡片学习资源类型按照不同的系列进行分类,如:蔬菜、水果、植物、动物、图形、食物、动作表情、生活用品、自然事物、场所、身体部位、节日、职业、人体器官;12、系统内置儿歌故事资源,满足幼儿日常儿歌、故事的等学习。资源类型包含:自然、习惯、生活和爱国教育;13、系统内置国学经典资源。满足幼儿国学经典的学习资源。资源类型包含:古诗、三字经、弟子规和笠翁对韵;14、词语内置艺术类资源,满足幼儿艺术类的学习资源。资源类型包含:手工、歌曲、舞蹈、折纸、泥工和绘画;15、系统内置中华民族共同体资源,满足幼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类的学习资源。资源类型需包含:伟大祖国、美丽祖国、共筑祖国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6、系统内置美丽中国课程资源不少于200个课时,熊小球课程资源不少于100套,方便教师直接开课;云南省文山市望华路138号托育综合楼4楼11机柜1个33551、42U标准服务器机柜,规格≥600宽*1000深2000高;▲2.PDU配电单元应支持单相≥32A(7.3kVA)输入,20*GB 10A+4*GB 16A输出;3.PDU配电单元应采用国标插座,支持全高竖装。4.安装方式:防静电地板或水泥地面安装;云南省文山市望华路138号托育综合楼4楼(二)核心产品:第1项“LED显示屏”产品(三)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质量要求:除利旧使用装备、设备外,其余设备货品需原装正品,具备质量合格证,货物质保期限3年,技术服务质保期限3年,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保服务。日常维护:配备优质售后服务要求1、响应时间要求中标人应在接到报障后的10分钟内响应,30分钟到场,一般故障60分钟排除,较大问题12小时内排除,1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情况必须提供备件支持,日常应7×24小时售后经理电话、邮件、远程支持技术服务。2、在质保期内要求中标单位每个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巡检,并出具相关报告,如若发现较大安全隐患需及时汇报,出具相关解决方案。(四)付款方式:分两期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30%,验收合格后运行无故障6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70%。(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5日内。(六)交货地址云南省文山市望华路138号托育综合楼4楼(七)包装方式及运输产品检验合格后按出厂包装运输,产生费用自行承担。(八)验收要求:产品符合规格型号、参数、技术要求,各项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安全规定;具体操作必须方便且安全;安装需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更改;采购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四、若格式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自然人无需盖章,但需要签字。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适用于主要负责人。目录第一部分报价要求响应文件格式1-1:报价表(报价符合性审查)格式1-2:最后报价明细表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格式2-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2-2:供应商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格式2-3: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格式2-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格式2-6: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格式2-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2-8: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格式2-9:其他第三部分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格式3-1:承诺函(实质性要求)格式3-2:供应商信息表★格式3-3:分项价格明细表(实质性要求)★格式3-4: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实质性要求)★格式3-5:商务条款偏离表(实质性要求)格式3-6:项目团队情况格式3-7:售后服务及承诺格式格式3-8:项目实施方案格式3-9: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3-10: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3-11: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进口产品明细表格式3-12: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一、报价要求响应文件格式1-1:报价表(报价符合性审查)包件号首次报价 交货期(完工期/服务期)备注A1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格式1-2:最后报价明细表(参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单价×数量)1XX元2XX元……XX元最后报价(总价合计)XX元供应商名称:XXXX日期:202X年XX月XX日说明:供应商可不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并提供此表。此表为磋商结束后,由供应商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最后报价环节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提交。二、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2.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3.供应商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4.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5.该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将作为对供应商资格要求部分的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交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6.资格审查通过条件详见第四章“2.1资格审查”部分。格式2-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注:若为联合体磋商的,应在此处提供联合体协议。详见第四章“2.1资格审查”部分。格式2-2:供应商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格式2-3: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格式2-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声明致:XXXXXXXXXXXXX我单位作为XXX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一、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说明:填写“无”或“有”)重大违法记录。二、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说明:填写“无”或“(一)供应商名称1;(二)供应商名称2;(三)……”)。三、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处于”或“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电子公章)日期:XX年XX月XX日说明:(1)对声明中第一条的说明:如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填写“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对声明中第二条的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对声明中第三条的说明:如供应商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该声明填“处于”,供应商将被认定响应无效。(4)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5)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格式2-6: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公章)年月日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格式2-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致:XXXXXXXXX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代理人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姓名:职 务:身份证号码:详 细 地 址:电 话:注:(1)须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2)自然人响应文件的无需提供;格式2-8: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格式2-9:其他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格式3-1:承诺函(实质性要求)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我方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磋商供应商全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并作如下承诺:1、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天。二、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并对上述文件均无异议。三、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四、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五、我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产品、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产品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产品、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六、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磋商文件第二章关于“参加磋商采购的费用”、“知识产权”、“合同分包和转包”、“履约保证金”等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八、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九、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磋商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报价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质保期满为止,本承诺书保持有效。如果在磋商文件有效期内撤回磋商申请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本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说明:本承诺函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格式3-2:供应商信息表供应商信息表(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本表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注册资金:邮政编码:公司成立日期:企业网站网址(如有):企业电话:通讯地址:公司简介:经营范围: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3-3:分项价格明细表(实质性要求)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型号和规格制造商/生产厂商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合 计交 货 期交货地点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年月日说明: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3.表格长度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表中所列内容为必须填写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内容。★格式3-4: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逐条对应磋商文件的第三章“项目需求”中要求的技术和服务规范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该表。本表格将作为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技术部分的评审依据,未按填写要求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分包号:序号货物名称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说明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年月日表格填写说明:1、表格中“货物名称”及“磋商文件要求”可按“项目需求”内容复制。2、表格中“响应文件响应”请供应商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请勿复制、粘贴磋商文件要求。若由于供应商的疏忽大意或未能完整、如实填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报价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3、表格中“偏离”部分,供应商只能如实填写“有偏离”或“无偏离”。凡响应内容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区别的均按“有偏离“填写,并在说明栏中写明技术指标。4、表格中“说明”部分,若有偏离,则填写偏离指标。若无偏离,则不填写内容。5、本表格中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格式3-5:商务条款偏离表(实质性要求)分包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说明注意:1.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及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内容,不用在此表中逐一列出2.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内容必须在此表中列出,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报价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年月日格式3-6:项目团队情况根据评分标准中项目团队技术力量部分的打分要求自行编写相关情况方案,同时须包含《项目团队情况表》。项目团队情况表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派驻人员现场施工人员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年月日格式3-7:售后服务及承诺(一)验收标准(供应商提出详细的验收程序和所执行的验收标准)(三)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2)产品制造商或供应商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2)说明报价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3)备品备件备机方案;(4)……(四)定期巡检管理方案(五)其他说明的内容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年月日格式3-8: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年月日格式3-9: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需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年月日格式3-10: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格式3-11: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进口产品明细表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编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3…说明:如所报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项目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编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3…说明:1、如所报产品为环保产品,请按要求逐项填写;2、需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内产品型号与所报产品型号完全一致,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节能产品明细表项目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编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节字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3…说明:1、如所报产品为节能产品,请按要求逐项填写;2、需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内产品型号与所报产品型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认可(非强制节能产品);如为强制节能产品,未提供产品认证证书或证书内产品型号与所报产品型号不完全一致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进口产品明细表项目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品牌型号产地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3…4合计说明:如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格式3-12: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第五章评审方法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1.总则1.1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3)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4)编写评审报告;(5)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1.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3评审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4磋商小组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磋商文件有明确约定的除外。1.5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解释说明。1.6停止评审的要求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6)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磋商程序磋商程序包括: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最后报价,推荐成交供应商。2.1资格审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和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资格审查的标准:资格性审查项通过条件格式参考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佐证材料:(1)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批准文件;(2)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3)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5)供应商为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应提交法人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批准文件以及法人授权书;(6)若该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第四章 格式2-1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佐证材料:(1)要求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金。(3)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4)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第四章 格式2-2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佐证材料:(1)要求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4)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第四章 格式2-34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佐证材料(以下(1)-(5)项佐证材料提供其中任意一项即可。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佐证材料):(1)供应商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三注一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3)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4)供应商自行编制的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会计制度(须加盖公章);(5)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提供供应商编制的财务会计制度作为佐证材料(须加盖公章)。第四章 格式2-455.1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有关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材料(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佐证材料):(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2)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同时参加本项目书面声明材料。(3)供应商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说明:按磋商文件格式2-5的内容提供书面声明材料】第四章 格式2-55.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审小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通过“政采云”平台链接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说明: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将对联合体各方进行查询。评审小组查询后填写查询结果6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1.供应商按磋商文件格式2-6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在有效期内)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②主要负责人为供应商提供的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中的主要负责人员】。第四章 格式2-67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供应商按磋商文件格式2-7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注:①自然人响应文件的无需提供;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磋商不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不需提供】。第四章 格式2-78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若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其他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证明材料。【说明: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第四章 格式2-89其他(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采购人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其他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证明材料。【说明: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第四章 格式2-9(2)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磋商的情形①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或响应文件无效的供应商;②磋商小组未发现或者未知晓供应商存在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或响应文件无效的供应商。【说明: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3)联合体符合磋商文件对联合体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要求。【说明: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4)磋商保证金无【说明: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注:(1)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符合”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如有其中任意一项结论为“不符合”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由评审小组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3)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系统中载明未通过的原因。(4)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失败。2.2符合性审查2.2.1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2.2.2磋商小组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供应商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政府采购法和磋商文件规定。2.2.3供应商符合性审查标准:序号符合性审查项通过条件1响应文件内的首次报价(1)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报价且不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首次报价进行算术性复核,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1、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磋商小组不得未经要求供应商确认,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组成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组成均符合磋商文件“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加★号格式规定的要求。3响应文件有效期、计量单位、语言、报价货币等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是否应当作无效处理响应文件有效期、计量单位、语言、报价货币等均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以及不应当作无效处理情形。4响应文件的签署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5第三章“项目需求”打★号的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1)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均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加★号的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2)如有强制节能产品,未提供产品认证证书或证书内产品型号与所报产品型号不完全一致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6进口产品磋商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报价产品为国产产品。7不属于禁止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或响应文件无效的供应商(1)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或响应文件无效的供应商;(2)磋商小组未发现或者未知晓供应商存在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或响应文件无效的供应商。注: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失败。8除资格性审查要求的证明材料外,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无注:(1)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符合”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才能允许其参加报价;如有任意一项结论为“不符合”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允许其参加报价。(2)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系统中载明不通过的原因。(3)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失败。2.2.4无效响应情况在比较与评价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满足磋商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3)违反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进口产品的;(4)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认证证明材料的;(5)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响应有效期不足的;(7)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8)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9)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12)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5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磋商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按开标一览表内供应商的顺序确定。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其中项目需求部分加◇号的要求为本项目可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要求其重新提交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由其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3.4经最终磋商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磋商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的;(2)响应文件中仍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2.3.5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3.6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评审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2.4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2.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4.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其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2.4.5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1)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以及最后报价明细表(若有)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2)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4)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6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最后报价不高于上轮(次)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中改变采购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情况除外。2.4.7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规则最后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可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1)最后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磋商小组不得未经要求供应商确认,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5综合评审2.5.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5.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本章第2.7条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2.6复核2.6.1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2.6.2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7推荐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6出具评审报告2.6.1评审报告是磋商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6.2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予以反映。2.7评审办法和标准一、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二、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技术、服务等;三、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1评分标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一、报价部分(30分)1最后报价3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注: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二、技术部分评分(60分)1货物技术参数43分依据投标(响应)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所投产品主要技术指标、技术参数响应性程度,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书或其它产品相关资料、文字、图片、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进行评分:1.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一项不满足则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2.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技术要求得43分;3.标注“◆”号的条款为核心技术参数,每出现1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扣2.5分,(总项数10项,每一项2.5分,总分25分);4.标注“▲”号的条款的技术参数为重要参数,每出现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总项数12项,每一项1分,总分12分);5.未标注“◆”号和“▲”号条款为一般技术条款,依据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0.1分扣完为止(总项数60项,每一项0.1分,总分6分)。(注:供应商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不得完全复制粘采购需求表,投标时若出现完全复制粘采购需求表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供应商按磋商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的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应答,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产品的具体数值,若投标(响应)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应答不符或无支持资料应答的,评审时可以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条款的规定。)2项目团队技术力量7分项目团队技术力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派驻人员团队架构情况;2.现场施工人员具有相关项目的集成经验及相应证书。以上2项内容,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情况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赋分:供应商对项目理解透彻、所有内容表述完整、人员安排合理可行、与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响应度高、或优于采购人要求的得7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的扣3.5分,每有一项缺乏完整性、合理性或不足的扣3.5分,分数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3售后服务方案10分需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2.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方案;3.定期巡检管理方案;4.备品备件备机方案;以上4项内容,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情况,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赋分:针对上述四项内容,每有一项内容表述完整、功能逻辑清晰及合理可行得2.5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的扣2.5分,分数扣完为止。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不得分。三、商务部分评分(10分)1实施方案7分供应商需对项目的技术及实施方案进行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总体技术方案;2.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3.项目实施方案(需包含项目组织计划与进度)及违约责任承诺;4.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难点环节分析及应对措施;5.项目培训计划与方案;6.项目验收方案;7.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应急方案。以上7项内容,根据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情况,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赋分:针对上述7项内容,每有一项内容表述完整、功能逻辑清晰及合理可行得1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的扣1分,各项从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角度评审,内容不实、内容错误、不符合需求、不符合设计标准的扣0.5分,分数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2供应商业绩3分提供2023年7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的得1.5分,满分3分,加满为止。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2023年7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不得分。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报价;(4)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2.7.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的计算方法(针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关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的报价扣除标准①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后报价;②若货物为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供应商应填写相关样表并提供证明材料(格式3-10、3-11),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方可获得价格扣除;③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同等价格扣除;⑤供应商仅能获得一种政策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2)关于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优惠标准(1)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满足优惠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供应商,可给予认证产品一定比例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或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2)供应商应按第四章格式3-11的要求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节能产品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方可获得优惠(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2.7采购失败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采购失败:(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5)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6)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7)通过最后报价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8.评审纪律(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2)进入评标区之前应将所有的通信设备存入采购代理机构的存放处。评审专家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通信设备带入评标区,否则将被取消其当次项目的评审资格;(3)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4)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5)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6)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7)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8)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9)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政府采购(委托代理)货物类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有关制度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包件)”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货物名称、品牌及型号规格、产地、制造商名、数量、单价(货物内容不够填写时可另作附件)货物的质量(或项目建设)符合标准及规定,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货物的安装服务要求或项目集成服务范围及内容:货物交货时的配套设备、备品备件(含易损件或消耗品)内容及货物的使用期内备品备件供应的优惠条件:二、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大写:其中:资金归属(请在□内打√,其余打×)□财政资金:小写:大写:□自筹资金:小写:大写: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不得再有其他费用。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货物现场安装调试或项目建设施工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2.负责提供货物和安装调试或项目建设施工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组对货物或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货物或项目服务;5.按政府采购规范落实采购资金并办理采购资金划拨手续。(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条款完成甲方项目,提供原装全新(包括零部件)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2.保证甲方在合同货物或项目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3.严格遵守响应、技术澄清、商务谈判、成交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货物和项目的验收;5.按合同规定收取合同款项。售后服务标准及要求:本合同范围内的货物质保期为年,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提供全免费上门保修、维护或免费更换。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及服务。乙方技术支持电话:联系人: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在省内的维修服务中心、特约维修服务站等售后服务网点的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内容不够填写时可另作附件)。售后服务网点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售后服务内容:(内容不够填写时可另作附件)本项目培训方案:(内容不够填写时可另作附件)四、以上内容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以及甲方确认采购和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五、整体项目完成时间或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六、验收及验收标准项目验收: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验收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及标准,并应填写验收单。一般性项目由采购人代表两人以上(应有相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负责项目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具体的验收程序、标准和要求如下:七、合同价款结算本合同价款的支付办法根据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本合同按以下方式支付合同款:(1(2)八、违约责任乙方所交货物和安装服务等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拒绝验收,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逾期交货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仟分之一的违约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货物和完成安装服务及所交货物和安装服务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拒绝验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仟分之一的违约金。九、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或者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或按以下方式处理:(请在□内打√,其余打×)□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十一、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含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乙方二份(含用于结算支付的一份)。十三、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四、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3.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4.磋商文件。十五、附件名称(如有请在□内打√,其余打×)1.合同货物技术参数和详细配置明细表□2.合同货物售后服务细则□3.合同货物使用详细培训方案或计划□4.合同货物技术资料清单□5.其他□甲方:乙方: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文山州幼儿园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托育综合楼培训报告厅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幼儿园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M电电食★Y专E商Q00共同编制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磋商须知…………………………………………………………………9第三章项目需求………………………………………………………………35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44第五章评审方法………………………………………………………………72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9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文山州幼儿园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托育综合楼培训报告厅LED显示屏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SZZFCG2025-034项目名称:文山州幼儿园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托育综合楼培训报告厅LED显示屏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0.7万元最高限价:40.7万元采购需求:标段(包件号):序号产品(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须控制的预算单价(单位:元)1●LED显示屏27.65㎡1603702拼接处理器1台565003钢结构安装27.65㎡414754配电系统1套81005外部线缆2箱23006外部电缆1套37007多媒体融合主机1台366008多媒体融合可视化软件1套450009高清融合矩阵1台860010学前智能助教系统1套4100011机柜1个335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人。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大楼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电子开标,供应商不须到现场)。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尽早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文件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五、开启时间:2025年8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大楼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电子开标,供应商不须到现场);须在"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方式:网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含招标公告、变更公告、补遗公告、延期公告、终止公告、中标公告等)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汇信CA:0571-88350735云南CA:4006727666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福建CA:0591-8776002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此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3.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4.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5.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6.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对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幼儿园地址:文山市望华路138号联系方式:0876-21976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大楼5楼506室联系方式:0876-2615516、212307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876-2615516评审期间联系电话:0876-21377932025年8月14日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40.7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7万元,所采购品目单价不得超过采购需求内控制的预算单价,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4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评审小组将通过“政采云”平台链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联合体磋商否 联合体磋商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5.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进行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2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7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优惠标准(1)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满足加分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供应商,按以下标准给予优惠:☑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幅度详见评分标准。□本项目无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执行该优惠政策。 8进口产品采购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的报价。9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不需要提供演示10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否(是、否)组织11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2磋商情况公告本次磋商采购的相关信息(含磋商公告、变更公告、补遗公告、延期公告、终止公告、成交公告等)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1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 否(是/否)收取保证金1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 否(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15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详见磋商文件第41条)。16对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详见磋商文件第41条)17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文山州财政局联 系 人: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电话:0876-2184120联系地址:文山市瑞禾路131号邮政编码:663099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8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9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按以下方式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2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1响应文件开启方式、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启响应文件;不见面远程开启响应文件是指,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电子化交易平台组织磋商采购活动,供应商在线对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的一种组织形式。磋商及二次报价通过“政采云”电子化交易平台在线方式进行,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电子化交易平台的信息提示。22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的时间要求 在采购代理机构下达远程解密命令30分钟内,供应商须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否则视为响应无效。23采购文件是否包含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 不包含□ 包含,详见第三章带“◇”标注内容。24其他说明因政采云平台流程设置问题,为避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与系统评审流程不一致,请供应商上传商务技术文件时,务必同时上传报价文件。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文山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3.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非中小企业,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参加磋商采购的费用(实质性要求)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LED显示屏 拼接处理器 钢结构安装 配电系统 外部线缆 外部电缆 多媒体融合主机 多媒体融合可视化软件 学前智能助教系统 机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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