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级示范村建设招标公告(莎车县恰尔巴格乡人民政府2025)
莎车县恰尔巴格乡乌塔克其(11)村自治区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新建垃圾转运站1座)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莎车县恰尔巴格乡乌塔克其(11)村自治区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新建垃圾转运站1座)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0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SCX-ZHZT(TP)2025-15
项目名称:莎车县恰尔巴格乡乌塔克其(11)村自治区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新建垃圾转运站1座)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288396.38
最高限价(元):288396.3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莎车县恰尔巴格乡乌塔克其(11)村自治区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新建垃圾转运站1座)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88396.38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新建垃圾转运站1座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具备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4、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缴纳的相关社保证明材料);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6、出具2023年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7、在税务局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1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及投标截止日内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的无拖欠税收证明(零申报的企业需提供税务局的零申报证明及投标截止日内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的无欠税证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1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承诺书》;10、具有履行该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1、中小企业声明函;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4日至2025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20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 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 ”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 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 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 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 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 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 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 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 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7.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新疆政府采购网项目信息,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 修改及变更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 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恰尔巴格乡人民政府
地 址:莎车县恰尔巴格乡古扎村
联系方式:15699468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智和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地区莎车县绿地八方城
联系方式:17767547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鑫
电 话:17767547388
附件信息:
谈判文件-莎车县恰尔巴格乡乌塔克其(11)村自治区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新建垃圾转运站1座).pdf7.0M
莎车县恰尔巴格乡乌塔克其(11)村自治区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新建垃圾转运站1座)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评标】项目编号:KSSCX-ZHZT(TP)2025-15采购单位:莎车县恰尔巴格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15699468576代理机构:新疆智和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767547388日期:2025年8月目录【电子评标】一总则.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42.资金来源....53.谈判费用...54.适用法律....5二谈判文件...55.谈判文件构成.5第二册..5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66.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7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谈判报价范围及响应文件成交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响应文件构成.10.证明报价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711.谈判报价...812.谈判保证金...813.谈判有效期..9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9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0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01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10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0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0五竞争性谈判及评审..1118.谈判开启...1119.资格审查及组建谈判小组.1220.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321.响应偏离....1522.谈判无效..1524.废标.1625.保密原则..16六确定成交..1626.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627.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1628.采购任务取消.....1729.成交通知书和采购结果通知书.1730.签订合同..1731.履约保证金.1732.成交通知书服务费.17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734.廉洁自律规定..1835.人员回避..1836.质疑与接收.18质疑函范本.21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212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2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21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21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22公章:..22(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23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23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23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23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4五、免责条款...24六、争议的解决..24七、保函的生效......24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25第一部分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2511、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51、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格式一)..2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86、2023年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30第二部分商商务及技术文件..3212、响应文件格式范本.32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34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34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34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34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34四、保证责任的终止...35五、免责条款.35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35六、争议的解决..35七、保函的生效...354货物说明一览表(响应文件格式八).375技术规格偏离表(响应文件格式九).38供应商(公章):..387-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407-2供应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响应文件格式十一).417-3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响应文件格式十二).427-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响应文件格式十三)..4310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46第四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54投标人应按照规定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其作为其投标书,第五章货物需求及说明.62响应文件一资格性审查表..116响应文件一符合性审查表..118竞争性谈判文件.1193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122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27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0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134附表:退投标保证金的函.136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网银、现金存款单等)..136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所投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谈判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谈判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参加谈判协议连同作为响应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谈判,共同谈判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谈判协议报价总金额的比例。4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1.4.8对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1.7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3.谈判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谈判文件构成5.1谈判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二册第3章谈判邀请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第6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三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6.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谈判时有足够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谈判报价范围及响应文件成交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谈判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谈判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将被认定为无效。8.3无论谈判文件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上传至政采云平台。9.2上述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证明报价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谈判报价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谈判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3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的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谈判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审时判定其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标准。11.谈判报价11.1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1.2供应商应在标的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所投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标的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1.3.1标的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标的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11.3.2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11.4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11.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谈判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谈判保证金12.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响应的一部分。12.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谈判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谈判担保函原件。12.4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供应商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谈判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谈判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谈判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5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谈判保证金的退还12.6.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谈判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2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谈判保证金手续。12.6.3政府采购谈判担保函不予退回。12.7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谈判有效期13.1谈判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其谈判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中的规定,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否则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2所有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4.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备案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14.5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其中的字体、印要清晰。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每部分标明“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或“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通过新疆CA数字证书编制、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15.2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封皮应: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5.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将承担相应的后果。1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2上传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17.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7.5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17.6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17.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17.8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使用上传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8.谈判开启18.1投标人须按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上传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谈判。18.2谈判开启时,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响应文件情况,经记录后,进入评审。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谈判及评审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谈判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18.4供应商代表对谈判及评审过程和谈判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5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时长为30分钟。18.6开标时,投标人应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签到并在规定的解锁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内解锁其电子投标文件。18.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8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开启报价文件并由供应商代表在线CA签字确认,报价确认时段限制为10-15分钟,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报价评审及政策价格认定。18.9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资格审查及组建谈判小组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及其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进入评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具备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4、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缴纳的相关社保证明材料);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6、出具2023年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7、在税务局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1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及投标截止日内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的无拖欠税收证明(零申报的企业需提供税务局的零申报证明及投标截止日内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的无欠税证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承诺书》;10、具有履行该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1、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2、中小企业声明函;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上述内容一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开启前1个工作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负责评审工作。20.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响应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审期间,谈判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4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0.4.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审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中评审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20.4.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中评审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0.5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21.响应偏离谈判小组不接受响应文件中的负偏离。22.谈判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谈判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谈判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谈判保证金的;(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未满足谈判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4)与其他供应商串通参加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参加谈判的;(5)属于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谈判资格无效情形;(6)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审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审方法,详细评审标准见谈判文件第六章: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确定15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评分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线上电子招投标及评标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24.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作废:(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原则25.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6.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对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所投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所投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谈判文件第6章。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27.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将根据评审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628.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9.成交通知书和采购结果通知书29.1在谈判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通知书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3采购结果通知书和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出。采购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0.签订合同30.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或成交通知书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31.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31.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31.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通知书资格,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成交通知书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通知书服务费。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谈判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供应商递交的谈判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谈判文件的规定。33.2.2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3.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4.廉洁自律规定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5.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6.质疑与接收36.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通知书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7.质疑的提出37.1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答复质疑的行为。37.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7.3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37.4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37.5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37.6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37.7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37.8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事项;(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五)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7.9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7.10质疑的审查和受理。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37.11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38.质疑的处理和答复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内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38.1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38.2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38.3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38.4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38.5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38.6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8.7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人名称;(六)答复质疑的日期。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1(成交后开具)致:(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一);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具备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4、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缴纳的相关社保证明材料);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一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一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6、出具2023年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7、在税务局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1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及投标截止日内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的无拖欠税收证明(零申报的企业需提供税务局的零申报证明及投标截止日内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的无欠税证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承诺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2、中小企业声明函;13、投标人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25项目名称:,标段号:,币种:人民币序号项目名称报价(元)备注1小写¥大写人民币2交货期3质保期4供应商其它说明(由各供应商根据本采购项目要求自行列出需说明及承诺内容)注:报价包含的内容: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人员工资、验收、税金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报价日期:年月日注:1、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2、此表中,标的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3、此报价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具备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4、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缴纳的相关社保证明材料);(注:缴费凭证是指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费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纳社会保障金付款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单位: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3、将此证明书原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谈判响应文件附件。(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章):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一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296、2023年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307、在税务局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1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及投标截止日内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的无拖欠税收证明(零申报的企业需提供税务局的零申报证明及投标截止日内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的无欠税证明);说明:1)“投标企业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承诺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2、中小企业声明函13、投标人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311、谈判报价书(响应文件格式五)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六)3、分项报价表(响应文件格式七)4、货物说明一览表(响应文件格式八)5、技术规格偏离表(响应文件格式九)6、商务条款偏离表(响应文件格式十)7、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7-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7-2《供应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响应文件格式十一)7-3《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响应文件格式十二)7-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响应文件格式十三)8、诚信声明9、售后服务承诺10、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11、提供其他有利于谈判的证明材料12、响应文件格式范本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谈判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谈判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附标的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货物的标的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投标总价%。(2)本谈判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4)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5)在规定的谈判报价开启时间后,遵守谈判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7)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谈判报价或收到的任何谈判报价。(9)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供应商名称(全称)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公章)日期----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如有)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正本,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的,应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投标文件格式六),将原件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投标文件格式六)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34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电子签章)年月日3分项报价表(响应文件格式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参数描述数量单价总价产地备注1.2.3.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供应商(公章):注:1.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每种货物填写一份该表。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5.如果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主要规格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其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供应商(公章):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谈判文件条款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供应商(公章):注:此项内容不允许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内参数,否则视为无效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谈判文件条款号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供应商(公章):7-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2.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虫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0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企业(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单位(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本企业(单位)为代理商,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3、□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7-3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响应文件格式十二)本企业(单位)作为单位的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本企业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企业(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为(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单位)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声明函经制造商和投标人共同盖章生效。制造商名称(公章):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427-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响应文件格式十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公章):日期43采购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代理公司及需方: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并提交响应文件。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的投标被确定为中标,我公司对于成交的货物(服务),除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对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的要求外,还将按以下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一、拟提供售后服务的项目;二、售后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包括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响应时间);三、备品备件供应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公章)年月日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电话:地址:注:在2025年*月*日*午**:**之前不得启封*****************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电话:地址:注:在2025年*月*日*午**:**之前不得启封谈判文件项目编号:KSSCX-ZHZT(TP)2025-15第二册48第三章谈判邀请莎车县恰尔巴格乡乌塔克其(11)村自治区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新建垃圾转运站1座)竞争性谈判公告新疆智和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莎车县恰尔巴格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莎车县恰尔巴格乡乌塔克其(11)村自治区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新建垃圾转运站1座)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SSCX-ZHZT(TP)2025-15项目名称:莎车县恰尔巴格乡乌塔克其(11)村自治区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新建垃圾转运站1座)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万元):28.839638万元最高限价(万元):28.839638万元采购内容:新建垃圾转运站1座。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具备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4、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缴纳的相关社保证明材料);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一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一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6、出具2023年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7、在税务局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1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及投标截止日内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的无拖欠税收证明(零申报的企业需提供税务局的零申报证明及投标截止日内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的无欠税证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承诺书》;4910、具有履行该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1、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2、中小企业声明函;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1、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2、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2、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8月20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1ogi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一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一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治区级示范村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