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堤防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北京市石景山区永定河管理所2025)



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市政照明改移施工比选公告

参考价格
15.78898 万元

服务分类
其他

所属行业
--

所在地区
--

报名起止日期
2025年08月14日 14时05分 至 2025年08月18日 17时00分

联系人
黄乐乐

联系电话
13552985447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5BJ1012516

项目名称
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市政照明改移施工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15.788980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15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2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备注: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资质(资格)要求
1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具有已竣工的施工合同额1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照明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参选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2 本次比选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1.比选项目条件本工程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市政照明改移施工,招标人(比选人)为北京市石景山区永定河管理所,比选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组织该项目的比选活动,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选。2.工程概况与比选范围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2.2 合同估算价约:15.78898万元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2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备注: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2.4 比选范围:为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需求,改造麻峪村范围内路灯设备,共涉及76棵灯。3.参选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具有已竣工的施工合同额1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照明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参选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2 本次比选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信誉要求4.1 本次比选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5.比选文件的获取5.1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5.2 售价: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5.3方式:现场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经办人办理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2)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报名同时须要在北京市中介服务平台上关注本项目,以免造成后续流程无法进行。5.3时间:2025年8月14日9时00分 至 2025年8月18日 17时00分6.参选文件的递交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8月19日15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详细地址)。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7.联系方式7.1招标人信息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永定河管理所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8号联系方式:刘颖010-889530417.2比选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联系方式:黄乐乐 1355298544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乐乐电 话:13552985447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比选范围:为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需求,改造麻峪村范围内路灯设备,共涉及76棵灯。

项目编号
ZJ2025BJ1012516
项目名称
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市政照明改移施工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北京市

项目业主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15.788980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15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2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备注: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资质(资格)要求
1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具有已竣工的施工合同额1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照明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参选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2 本次比选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1.比选项目条件本工程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市政照明改移施工,招标人(比选人)为北京市石景山区永定河管理所,比选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组织该项目的比选活动,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选。2.工程概况与比选范围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2.2 合同估算价约:15.78898万元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2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备注: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2.4 比选范围:为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需求,改造麻峪村范围内路灯设备,共涉及76棵灯。3.参选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具有已竣工的施工合同额1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照明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参选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2 本次比选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信誉要求4.1 本次比选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5.比选文件的获取5.1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5.2 售价: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5.3方式:现场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经办人办理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2)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报名同时须要在北京市中介服务平台上关注本项目,以免造成后续流程无法进行。5.3时间:2025年8月14日9时00分 至 2025年8月18日 17时00分6.参选文件的递交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8月19日15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详细地址)。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7.联系方式7.1招标人信息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永定河管理所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8号联系方式:刘颖010-889530417.2比选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联系方式:黄乐乐 1355298544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乐乐电 话:13552985447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比选范围:为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需求,改造麻峪村范围内路灯设备,共涉及76棵灯。

垂询方式

联系人
黄乐乐

传真

联系电话
13552985447

公司名称

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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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298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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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堤防建设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