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复建安置地块工程 复建安置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5)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10-440112-04-01-198449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火村社区东南角,东至东鹏大道,南至骏业路,西至南岗河,北至骏达路。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1.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1663.00平方米(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不含幼儿园),用地性质为R2/B1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容积率5.26,预计总建筑面积约为169280.47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13939.00平方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建设内容包括复建安置住宅、地下车库、集体物业、公建配套等(具体规划指标以政府最终批复的规划条件为准)。2.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提供基坑支护监测、高支模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含验收)、主体沉降观测、地基基础检测、支护结构检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主体结构实体检测、人防结构实体及人防设备安装质量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发电机组负载检测、智能建筑检测(含光纤入户)、室内环境检测、土壤氡检测、钢结构检测、园区道路及管道检测、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检测、幕墙与门窗工程检测、结构安全鉴定等本项目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及监测项目并提供合格的检测/监测报告,以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具体以发包人最终实施的方案为准。
招标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068.5855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持前述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资质条件应满足: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注: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勘察资质要求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如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需提供近1个月(即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一个月)有效的所在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材料。】;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诚信档案;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负责检测任务的单位。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方正式员工,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填妥并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均按要求独自填妥并签字盖章提供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XXXX公司(成)XXXX公司】,需要盖章或签字的部分可仅由联合体主办方(即牵头人)盖章或签字,视作符合要求。,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需提供近1个月(即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一个月)有效的所在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8月14日 10时3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9月4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9月4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开标时间
2025年9月4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9号知识大厦7楼01-06室
招标人联系人
陈工、张工
联系电话
020-31700409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A栋503
招标代理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020-85530825-619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3170040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附件:
合同文件.doc
招标文件(盖章版).pdf
招标公告(盖章版).pdf
招标公告.doc
招标文件.docx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文件.pdf
项目代码.pdf
备案证.pdf
自行监管说明.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关于招标项目基础资料准备情况的说明.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招标申请函.pdf
相关公告:
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合同甲方(委托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乙方(受托人):二〇二五年八月(本页为空白页)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合同甲方(委托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乙方(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委托质量检测、监测及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1.1.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以下称“本项目”)。1.2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1663.00平方米(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不含幼儿园),用地性质为R2/B1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容积率5.26,预计总建筑面积约为169280.47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13939.00平方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建设内容包括复建安置住宅、地下车库、集体物业、公建配套等(具体规划指标以政府最终批复的规划条件为准)。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及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1.4项目地点: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火村社区东南角,东至东鹏大道,南至骏业路,西至南岗河,北至骏达路。1.5工程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以下称“本工程”)。1.1.2.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2.1服务目标: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检测监测规范及要求、甲方的要求对甲方委托的服务项目进行检测及监测工作,及时提供检测、监测结果,出具检测、监测报告,以便为本项目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2.2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提供基坑支护监测、高支模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含验收)、主体沉降观测、地基基础检测、支护结构检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主体结构实体检测、人防结构实体及人防设备安装质量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发电机组负载检测、智能建筑检测(含光纤入户)、室内环境检测、土壤氡检测、钢结构检测、园区道路及管道检测、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检测、幕墙与门窗工程检测、结构安全鉴定等本项目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及监测项目并提供合格的检测/监测报告,以及相关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具体以发包人最终实施的方案为准。2.3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具体检测/监测项目及工程量以清单报价表、设计图纸、甲方要求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检测/监测工作须满足需满足本项目施工过程需要、竣工验收要求及相关主管监督部门的要求。(2)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及甲方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3)在进行检测/监测服务过程中,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甲方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4)本工程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5)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计划、方案等)须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传至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及其他政府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如有),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通知》等要求,需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含电子数据上传)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6)用于完成本工程检测/监测的仪器、设备和材料由乙方自行配备、运输、存管。仪器、设备和材料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定/校准证书等合格证明,同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检定要求,该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7)乙方提交的检测/监测报告在甲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备案时发现因乙方原因有遗漏或错误或需补充提供的,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补充或修订直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相应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8)监测/观测后,监测/观测数据报警或由于其他客观情况需要,甲方要求乙方进行复检时,乙方应负责进行监测/观测,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基坑监测清单中观测费为传统监测费用,自动化监测费用已在观测点埋设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非驻场式的技术咨询、支持服务,包括参加本项目相关会议、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相关问题等服务,人员办公住宿等由乙方自行负责。(10)乙方应具备自行完成约定项目的检测监测工作的能力,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不得转包和分包;如乙方检测、监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或根据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由不同工程质量检测(监测)机构进行检测(监测)的,由乙方报甲方书面批准后,乙方方可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并按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确认,确保不影响项目验收。乙方须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此部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已包含于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11)本项目实施期间,如因本项目验收需要,经甲方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其他检测、监测项目,且乙方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检测、监测,并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监测报告。若乙方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由乙方报甲方批准后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乙方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按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确认,确保不影响项目验收。甲方亦可另行委托。1.1.3.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并竣工验收备案为止(建筑主体沉降观测除外,服务期限按国家、省、市、区相关规范执行),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需完成的相关服务。另外,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需定期进行建筑沉降监测,直至建筑沉降达到稳定状态为止。(具体以国家、省、市、区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为准)1.1.4.四、工作要求4.1乙方在接到检测/监测通知后1天内必须到工地现场进行查勘并与甲方协商检测/监测事宜。4.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乙方负责编制工程检测/监测方案,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或规定以及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且必须经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审定批准并报工程安监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报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批准,并派人向甲方有关人员和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协助甲方完成现场准备工作。4.3乙方负责提供检测试验及监测的全部装备,负责仪器设备和压重物安装及场内中转、进退场。保证检测计量器具在计量检定有效周期内。4.4乙方需保证检测人员具备检测/监测资格,保证持有的检测/监测资质满足地方管理要求。4.5试验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文件操作,保证检测的公正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检测/监测过程的安全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检测/监测任务。对检测/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可靠性、公正性负责,保证检测/监测工作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4.6乙方应按照国家、地**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规程和文件进行检测/监测,确保检测/监测成果(含检测/监测方案)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否则,乙方应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检测/监测报告通过相关部门认可为止,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4.7检测过程中乙方及时将异常情况和初步检测结果通知甲方;监测若发生变形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4.8服务周期必须满足甲方实际施工要求。如需配合现场工期进度,服务周期需按甲方要求,实际工期根据项目实际施工进度进行调整。(1)检测周期:乙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无论因任何原因导致上述约定日期延期的,乙方应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检测服务,该等风险已综合考虑到综合单价之中,乙方不得因此主张增加费用。(2)监测周期:从乙方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之日起至各方义务履行完毕。监测/观测的频率/次数须满足现行主要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监测技术标准或规范的各项质量要求。监测/观测作业需及时上传政府网站,如工程竣工资料需要,乙方应出具阶段性正式监测/观测报告,数量应满足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监测技术标准或规范要求。如需配合现场工期进度,服务周期需按甲方要求,实际工期根据项目实际施工进度进行调整。监测计费次数以工程量清单中对应列举的监测次数为上限,只可据实调减,不予增加。乙方不得因此主张增加费用。4.9成果提交要求(1)乙方在接到甲方检测/监测通知(甲方有权根据检测/监测内容及检测/监测对象分若干次发出)要求后最迟1天内根据甲方要求按批次/范围进场检测/监测,初步报告应在每次检测/监测后7天内提交给甲方,一式三份(如有需要)。最终报告应在每次检测/监测后7天内提交,最终正式的检测/监测报告一式捌份(含电子文件),如有需出具阶段性报告的,乙方应按甲方或监理人要求出具阶段性报告。检测报告盖有检测单位公章及广东省建设厅核准的工程检测报告专用章、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的计量认证合格“CMA”标志;监测报告盖有监测单位公章及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的计量认证合格“CMA”标志。符合上述要求后的检测/监测报告按即为正式的检测/监测报告并具有法律效力,且该正式报告为由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认可通过且能备案的检测/监测报告。(2)工程监测/观测的成果提交:每次监测/观测完成后,7天内向甲方报送当次的监测/观测情况书面报告(一式三份,含电子文件),如监测/观测结果出现异常,应在监测/观测当天通知甲方,监测/观测第二天书面出具异常报告给甲方、监理、施工、设计单位。全部监测/观测完工之日起7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监测/观测报告(一式八份,含电子文件),如有需要出具阶段性报告的,乙方应按甲方或监理人要求出具阶段性报告。监测/观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①甲方名称,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基础类型,设计要求,监测/观测目的,监测/观测依据,监测/观测数量,监测/观测日期;②监测/观测对象的编号、位置和相关施工记录;③主要监测/观测仪器设备;④监测/观测方法;⑤实测与计算分析图表和监测/观测数据汇总结果;⑥监测/观测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描述(必要时);⑦监测/观测结论。(3)乙方应在整个监测/观测工作完成后10天内整理全部监测/观测资料并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一份)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监测/观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监测/观测点布置图;②位移、测斜、水位监测/观测成果汇总表及曲线图;③监测/观测过程分析及监测/观测结论。4.10根据本工程结构及地质特点,在通视条件良好且在基坑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位置,设置相互独立且不少于3个基准点,作为监测点的基准点(施测须按需增加基准点,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施测阶段若基准点若被损坏,由乙方进行恢复。为保证检测监测效果,恢复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并及时恢复后,再向责任单位追偿)。4.11由于乙方的疏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除承担补救措施外,还须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4.12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设计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或将甲方提交资料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任何事项。4.13乙方自行负责在该工地范围的检测/监测人员和仪器设备的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4.14乙方在基准网和监测/观测点布设完毕后应做好点位交底以及悬挂严禁破坏的警示标牌等工作。4.15乙方应在服务期内,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乙方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同时,乙方应该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甲方可接受的条件对乙方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甲方为本次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上述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按上述约定购买保险或保险赔付额度不满足实际损失的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1.1.5.五、检测、监测依据按照国家、地**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规程和文件,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检测/监测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等依据必须符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规范标准。1.1.6.六、费用及计算方式6.1合同价款本合同含税暂定总价(以下称“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不含税价为元,增值税为:元,税率为%,中标下浮率为%,下浮前单价及总价详见附件5检测监测清单。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及国家税制改革原因带来税种及税率的变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含税价不予调整,含税价随之进行调整。6.1.1本工程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该综合单价已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人工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各项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临水临电安装及使用、机械设备进出场、工作面清理及整理、检测配载、工作搭架、工作棚、焊接等相关费用)、设备进退场费、检(监)测费、报告编写费、资料整理费、报告打印及装订费、工程验收配合费水电费、配合协调费、工程保险费、税金、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规费、利润、招标代理费等全部费用。6.1.2清单检测/监测内容及检测/监测工程量需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如有缺漏项需按实际需求进行检测/监测,漏项项目如《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粤建检协〔2015〕8号)文件有相关价格的,参考该文件价格执行中标下浮率计算,该文件无相关价格则以甲方审核价格为准,乙方在投标报价时已综合考虑,结算价不超合同总价(即中标价)。6.1.3在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后,政府新规范要求新增必须进行检测/监测项目,并经由监理单位和甲方确认按政策要求实施的检测/监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①清单报价表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中标综合单价,则沿用;②清单报价表中没有中标综合单价的,则按粤建检协〔2015〕8号文件价格执行中标下浮率计取,如相关收费标准均没有的项目,其计价方式则参考市场价格收费标准报甲方审核后确定。③对于甲方确定的新增工程,乙方不得推诿,并予以签订补充协议。备注:若乙方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由乙方报甲方批准后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乙方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按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确认,确保不影响项目验收。甲方亦有权根据情况另行委托。6.1.4价款结算①本工程报价表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按甲方、监理单位确认的有效工程量(如超出检测规范或相关文件规定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乘以下浮后的综合单价计算(其中按建筑面积计入的检测费用结算时总价按照下浮后的综合单价乘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批准的总建筑面积计算)。最终价款以甲方审定为准,结算工程量可据实调减,最终结算以合同总价即中标价为上限。除因在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后,政府新规范要求新增必须进行检测/监测项目或工程量费用外,不再以任何理由增加合同价款。②合同全部检测/监测技术服务工作完成,乙方向甲方报送符合要求的检测/监测成果报告及完整的合同结算资料。③如本工程需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则本合同结算价以财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如财政主管部门对本合同结算价款审定金额少于甲方已支付的费用金额或审计部门等发现本合同结算价款存在超付的情形,乙方同意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全额退回超付的费用给甲方,乙方逾期退款的,除应当继续承担退款义务外,还应当按照应退未退款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6.2支付方式6.2.1合同生效后,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并按甲方要求办理请款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6.2.2从乙方接到甲方首次进场通知之日起至检测/监测工作全部完成前,每三个月请款一次,乙方在请款当月5日前统计当期所发生的经甲方、监理单位确认后的工作量乘以下浮后的综合单价后的60%计算检测/监测服务费进度款,并提供当期相关过程报告文件申报进度款。进度款支付对应的专业检测/监测不超单专业的合同暂定金额。支付进度款时,如有违约金,需缴清当期检测/监测费对应的违约金后方可支付该次进度检测/监测费,或直接在该次进度检测/监测费中予以扣除。检测/监测服务费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余款须待结算经甲方审定后支付。6.2.3结算及支付:乙方提供正式的检测/监测报告并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程内容,结算经甲方审定后,一次性付清结算余款。6.2.4乙方申请支付每笔费用均需提交完整支付申请资料并经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甲方审批。监理单位收到后,应在7天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造价咨询单位及甲方。造价咨询单位收到后,应在7天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甲方。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的程序办理统一拨付。6.2.5乙方申请付款时需先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提交请款资料,乙方因收取费用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提交的请款资料及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暂停付款,因此而导致付款时间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6.3开票信息公司名称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6.4甲方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乙方接受汇款的基本账户信息如下(以下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未及时通知甲方信息变更导致甲方转账发生错误的,视为甲方已经交付款项,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6.5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总价的10%,即元。(2)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本合同或调整合同价补充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双方约定执行)。(3)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形式执行《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178号)规定。履约担保为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担保,格式详见合同附件。(4)乙方所提供的履约担保有效期应当自开立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个月后止。如果履约担保因有效期届满,致使履约担保自动失效,而乙方尚未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容或本合同服务期限尚未到期的,乙方应在担保有效期满前3个月无条件办理担保续保,并向甲方提交同样格式且更新日期后的有效担保,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5)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履约担保。(6)若乙方为联合体的,则须由联合体主办方单独开具履约担保。1.1.7.七、权利和义务7.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7.1.甲方选派姓名:、联系电话:,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合同履行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布置检测任务、指挥联络、现场监督、确认检测工作量、跟进送检等工作。7.1.2甲方应当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7.1.3甲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乙方按要求完成的工作量予以签字确认。7.1.4若检测内容或工作量等要求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7.1.5甲方应按约定的期限验收检测成果报告,审核结算,支付乙方应得款项。7.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2.1乙方选派姓名:、联系电话:为本工程负责人。乙方应选派具备相应检测/监测能力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并跟进检测事宜。7.2.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且具备相应资格,以保证检测/监测工作正常进行。乙方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检测/监测人员,但调整人员的资质不得低于被调整人员的资质,且须向监理报备;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7.2.3乙方须具有相关资质,并应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文件供甲方核对,同时向甲方交付复印件以备查看。7.2.4当甲方的现场配合条件不能满足监测/观测要求时,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推迟进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进场。7.2.5乙方无条件承诺:争议发生后,乙方必须在做好现场证据保全后继续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检测,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单方面停工,或者以争议解决需要时日为由拖延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先行解除与乙方的合同。1.1.8.八、违约责任8.1乙方应确保交付的成果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予以返工并重新交付成果。乙方拒绝返工或重新交付的成果质量仍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委托,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聘请检测单位所支付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8.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检测/监测结果保密,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保密的规定或因职员失职、渎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聘请检测单位所支付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8.3乙方进场检测,须遵守甲方项目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监理及项目经理的管理,如因不服从管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聘请检测单位所支付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8.4在检测/监测工作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人身伤害、检测/监测设备损坏或其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及第三方所受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8.5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如期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检测/监测报告,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如仍不足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8.6乙方投入的人员与本合同附件2约定不符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的,每更换一次,按下表《人员违约金一览表》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特殊情况需要,乙方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主要人员的,乙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意向(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但乙方仍需按下表《人员违约金一览表》的违约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员违约金一览表序号项目主要人员违约金额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人民币5000元/人2主要人员人民币1000元/人8.7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若乙方擅自将本合同服务内容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按相当于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8.8在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的人员工伤、任何第三方的人身安全事故或造成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8.9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甲方的合理要求及时进场作业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支付甲方相当于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时间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8.10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检测/监测成果报告不符合国家及地区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的有关要求,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负责无偿给予修正、补充和完善。检测/监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监测依据进行检测/监测或者检测/监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监测,给甲方造成全部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除外。8.11因乙方自身原因擅自停工、消极怠工或拒不执行甲方工作指令,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乙方必须在3日内停止全部工作,并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移交,并于完成交接工作当日内离场。乙方应保证所移交的资料齐全完整,乙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所移交的资料不完整的,甲方有权处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和其他方面的损失,甲方将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甲方在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甲方即可发包给新的承接被解除的全部检测/监测工作,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不得影响或阻碍新的检测/监测单位办理进场手续和相关工作。甲方有权针对乙方的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实施惩戒措施,并书面报集团公司备案。集团公司将乙方纳入企业不良记录,并拒绝其在一年内参与集团公司后续工程投标或报价。8.12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则每违反1次,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1.1.9.九、知识产权9.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9.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甲方。9.3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事前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1.1.10.十、不可抗力10.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恐怖活动等社会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0.2如在项目实施期间,因政策变化、计划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的自然及人为原因,造成本项目停建、缓建,则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要求终止服务,并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善后工作,按甲方确认的已发生有效工作量结算检测/监测费,并且不能要求额外费用及任何形式补偿。1.1.11.十一、争议解决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12.十二、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11.1合同变更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11.2合同解除11.2.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①乙方提供的质量检测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甲方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可以解除合同;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③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11.2.3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已完成部分的检测费用。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8.11条处理。11.2.4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保密的条款仍然有效。11.3合同终止满足条件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11.3.1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11.3.2甲方与乙方结清并支付检测费用。1.1.13.十三、合同订立与份数13.1合同订立13.1.1订立时间:2025年月日。13.1.2订立地点:广州市黄埔区。13.2合同份数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1.1.14.十四、附件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名单附件3:投标报价文件附件4:联合体协议(如有)附件5:检测监测清单附件6:履约担保格式(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税号:税号: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甲方: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造价、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和监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及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和造价咨询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工程造价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廉政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盖章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廉政责任书的有效期与合同的有效期相同。第七条本廉政责任书份数与合同份数一致。甲方(盖章):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附件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名单序号姓名职务年龄职称/专业资格(如有)备注12345678910附件3:投标报价文件附件4:联合体协议(如有)附件5:检测监测清单附件6:履约担保格式履约担保编号:致(下称“你方”或“受益人”):因(下称“担保申请人”)与你方签订了编号为,发包人合同编号:、承包人合同编号:的(合同或协议名称),我司愿就担保申请人履行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向你方开立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担保:一、本担保项下我司承担的担保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元,人民币:(下称“担保金额”)。二、我司在本担保项下开具的为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担保。三、本担保的有效期为以下第种:1.本担保有效期至年月日止。2.自本担保开立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3】个月止。四、在本担保的有效期内,我司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担保原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以上述担保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必须同时附有: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担保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三)索赔通知必须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在你方向我司提出索赔通知时,我司将不坚持要求你方先向担保申请人提出索赔或要求你方提供除本担保原件和索赔通知外的其他任何证明材料。五、本担保金额将随我司按你方索赔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司书面同意转让本担保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司在本担保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因本担保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八、本担保有效期届满,本担保失效,我司在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消灭,受益人应立即将本担保原件退还我司;受益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本担保仍在有效期届至之日失效。九、本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担保有效期届满,本担保自动失效,我司在本担保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行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司营业时间内到达本担保规定的地址,即每个营业日【】点前,否则视为在下一个营业日到达。;。十一、本担保自我司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发日期年月日(备注:最终版本以发包人确认为准。)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招标单位: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已由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0-440112-04-01-19844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2.1.2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1663.00平方米(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不含幼儿园),用地性质为R2/B1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容积率5.26,预计总建筑面积约为169280.47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13939.00平方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W35%,建筑高度100米,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建设内容包括复建安置住宅、地下车库、集体物业、公建配套等(具体规划指标以政府最终批复的规划条件为准)。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火村社区东南0角,东至东鹏大道,南至骏业路,西至南岗河,北至骏达路。2.1.4工程投资额:建设总投资暂定87455.25万元。2.1.5资金来源:国有资金。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招标。2.2.2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提供基坑支护监测、高支模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含验收)、主体沉降观测、地基基础检测、支护结构检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主体结构实体检测、人防结构实体及人防设备安装质量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发电机组负载检测、智能建筑检测(含光纤入户)、室内环境检测、土壤氡检测、钢结构检测、园区道路及管道检测、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检测、幕墙与门窗工程检测、结构安全鉴定等本项目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1方检测及监测项目并提供合格的检测/监测报告,以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具体以发包人最终实施的方案为准。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具体检测/监测项目及工程量以清单报价表、设计图纸、甲方要求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检测/监测工作须满足需满足本项目施工过程需要、竣工验收要求及相关主管监督部门的要求。(2)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及甲方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1监测工作影响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3)在进行检测/监测服务过程中,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甲方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4)本工程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5)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计划、方案等)须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传至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及其他政府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如有)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通知》等要求,需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含电子数据上传)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6)用于完成本工程检测/监测的仪器、设备和材料由乙方自行配备、运输、存管。仪器、设备和材料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定/校准证书等合格证明,同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检定要求,该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7)乙方提交的检测/监测报告在甲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备案时发现因乙方原因有遗漏或错误或需补充提供的,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补充或修订直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相应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8)监测/观测后,监测/观测数据报警或由于其他客观情况需要,甲方要求乙方进行复检时,乙方应负责进行监测/观测,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2计取,基坑监测清单中观测费为传统监测费用,自动化监测费用已在观测点埋设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非驻场式的技术咨询、支持服务,包括参加本项目相关会议、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相关问题等服务,人员办公住宿等由乙方自行负责。(10)乙方应具备自行完成约定项目的检测监测工作的能力,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不得转包和分包;如乙方检测、监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或根据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由不同工程质量检测(监测)机构进行检测(监测)的,由乙方报甲方书面批准后,乙方方可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并按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确认,确保不影响项目验收。乙方须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此部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已包含于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11)本项目实施期间,如因本项目验收需要,经甲方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其他检测、监测项目,且乙方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检测、监测,并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监测报告。若乙方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由乙方报甲方批准后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乙方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按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确认,确保不影响项目验收。甲方亦可另行委托。2.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并竣工验收备案为止(建筑主体沉降观测除外,服务期限按国家、省、市、区相关规范执行),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需完成的相关服务。另外,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需定期进行建筑沉降监测,直至建筑沉降达到稳定状态为止。(具体以国家、省、市、区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为准)2.2.4最高投标总限价为人民币10685855.10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3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持前述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资质条件应满足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注: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勘察资质要求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需提供近1个月(即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一个月)有效的所在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材料。】;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诚信档案;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负责检测任务的单位。4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方正式员工,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填妥并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均按要求独自填妥并签字盖章提供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需要盖章或签字的部分可仅由联合体主办方(即牵头人)盖章或签字,视作符合要求。,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5.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5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服务指南一系统帮助-【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5.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5.5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n/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9号知识大厦7楼01-06室联系人:陈工、张工电话:020-31700409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A栋503联系人:罗工电话:020-85530825-6196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9号知识大厦7楼01-06室电话:020-31700409招标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2025年8月13日7附件一(二)投标申请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造价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造价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造价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造价业务。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两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五、本公司不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代建单位(适用于有代建单位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8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九、(1)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未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2)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投标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月日9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招标单位: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已由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0-440112-04-01-19844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2.1.2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1663.00平方米(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不含幼儿园),用地性质为R2/B1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容积率5.26,预计总建筑面积约为169280.47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13939.00平方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建设内容包括复建安置住宅、地下车库、集体物业、公建配套等(具体规划指标以政府最终批复的规划条件为准)。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火村社区东南角,东至东鹏大道,南至骏业路,西至南岗河,北至骏达路。2.1.4工程投资额:建设总投资暂定87455.25万元。2.1.5资金来源:国有资金。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招标。2.2.2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提供基坑支护监测、高支模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含验收)、主体沉降观测、地基基础检测、支护结构检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主体结构实体检测、人防结构实体及人防设备安装质量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发电机组负载检测、智能建筑检测(含光纤入户)、室内环境检测、土壤氡检测、钢结构检测、园区道路及管道检测、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检测、幕墙与门窗工程检测、结构安全鉴定等本项目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及监测项目并提供合格的检测/监测报告,以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具体以发包人最终实施的方案为准。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具体检测/监测项目及工程量以清单报价表、设计图纸、甲方要求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检测/监测工作须满足需满足本项目施工过程需要、竣工验收要求及相关主管监督部门的要求。(2)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及甲方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3)在进行检测/监测服务过程中,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甲方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4)本工程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5)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计划、方案等)须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传至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及其他政府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如有),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通知》等要求,需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含电子数据上传)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6)用于完成本工程检测/监测的仪器、设备和材料由乙方自行配备、运输、存管。仪器、设备和材料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定/校准证书等合格证明,同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检定要求,该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7)乙方提交的检测/监测报告在甲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备案时发现因乙方原因有遗漏或错误或需补充提供的,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补充或修订直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相应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8)监测/观测后,监测/观测数据报警或由于其他客观情况需要,甲方要求乙方进行复检时,乙方应负责进行监测/观测,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基坑监测清单中观测费为传统监测费用,自动化监测费用已在观测点埋设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非驻场式的技术咨询、支持服务,包括参加本项目相关会议、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相关问题等服务,人员办公住宿等由乙方自行负责。(10)乙方应具备自行完成约定项目的检测监测工作的能力,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不得转包和分包;如乙方检测、监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或根据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由不同工程质量检测(监测)机构进行检测(监测)的,由乙方报甲方书面批准后,乙方方可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并按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确认,确保不影响项目验收。乙方须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此部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已包含于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11)本项目实施期间,如因本项目验收需要,经甲方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其他检测、监测项目,且乙方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检测、监测,并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监测报告。若乙方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由乙方报甲方批准后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乙方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按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确认,确保不影响项目验收。甲方亦可另行委托。2.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并竣工验收备案为止(建筑主体沉降观测除外,服务期限按国家、省、市、区相关规范执行),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需完成的相关服务。另外,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需定期进行建筑沉降监测,直至建筑沉降达到稳定状态为止。(具体以国家、省、市、区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为准)2.2.4最高投标总限价为人民币10685855.10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持前述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资质条件应满足: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注: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勘察资质要求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需提供近1个月(即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一个月)有效的所在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材料。】;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诚信档案;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负责检测任务的单位。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方正式员工,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填妥并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均按要求独自填妥并签字盖章提供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需要盖章或签字的部分可仅由联合体主办方(即牵头人)盖章或签字,视作符合要求。,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5.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5.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5.5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n/)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9号知识大厦7楼01-06室联系人:陈工、张工电话:020-31700409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A栋503联系人:罗工电话:020-85530825-619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9号知识大厦7楼01-06室电话:020-31700409招标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2025年8月日附件一(二)投标申请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造价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造价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造价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造价业务。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两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五、本公司不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代建单位(适用于有代建单位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九、(1)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未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2)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投标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月日2025/7/1411:06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410-440112-04-01-198449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项目名称: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审核备类型:备案项目类型:基本建设项目行业类型:住宅房屋建筑【E4710】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火建设地点:村社区东南角,东至东鹏大道,南至骏业路,西至南岗河,北至骏达路。队27项目单位: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星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MAEOAEG233LD守信承诺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登记(申请项目代码)手续,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已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确认拟建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不属于禁止建设范围。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承诺: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保证所填报的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对填报的项目信息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应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说明:1.通过平台首页“赋码进度查询“功能,输入回执号和验证码,可查询项目赋码进度,也可以通过扫描以上二维码查询赋码进度;2.赋码机关将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赋码,赋码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3.赋码通过后可通过工作台打印项目代码回执。4.附页为参建单位列表。https://zxm.gd.gov.cn/projectinfo/registerlnfo.html1/1项目代码:2410-440112-04-01-198449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申报企业名称: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经济类型:国有防伪二维码公司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火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村社区东南角,东至东鹏大道,南至骏业路,西至南岗河,北至骏达路。建设类别:口基建口技改口其他建设性质:口新建口扩建口改建口其他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216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9280平方米,其中规划计容建筑面积113939平方米拟建内容:复建安置住宅及公服配套项目总投资:87455.25万元(折合万美元)项目资本金:17491.0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3781.91万元设备及技术投资:0.00万元;进口设备用汇:0.00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2月计划竣工时间:2028年12月备案机关: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日期:2024年10月29日更新日期:2025年07月11日延期至:2027年07月11日备注:提示:1.备案证明文件仅代表备案机关确认收到建设单位项目备案信息的证明,不具备行政许可效力。2.备案有效期为两年。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建设且未办理延期的,备案证自动失效。项目在备案证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备案证长期有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关于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招标自行监管的说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已由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10-440112-04-01-19844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本项目检测监测服务不属于第16号令规定的必须招标的范围,我单位自行监管本次招投标全过程活动。特此说明。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年8月13日电子签名委托书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社会信用统一代码:91440106231274498Y电话:020-85530825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特此委托。招标单位: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8月13日关于招标项目基础资料准备情况的说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司已将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已经收集齐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给予办理相关招标备案手续。特此说明。招标单位: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年8月13日2025招标代理委托书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我单位拟就“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检测监测服务单位,现委托你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本项目相关招标资料的编制和报批、组织评标,完成本项目检测监测服务招标的全过程工作。委托单位: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8月13日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同时申请公开招标,并授权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职员罗铭仪同志负责本项目具体招标工作,请准予办理相关的手续。特此证明!招标单位: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8月13日招标申请函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委托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为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工程目前完成立项等前期工作,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资料已经搜集完成,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有关招标手续,请给予协助办理为盼。专此函达。招标单位: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8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中村改造 复建安置地块工程 复建安置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