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设备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招标公告(且末县人民医院2025)



且末县人民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且末县人民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34-254XZBZZH087b 
    项目名称:且末县人民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5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50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成交通知出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或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5日至2025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且末县人民医院
地 址:且末县丝绸东路一号
联系方式:0996-7611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友好南路179号
联系方式:0996-2222077、191904295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昊然、余勇
电 话:0996-2222077、19190429535

附件信息:

且末县人民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docx155.8K

谈判文件项目编号:0634-254XZBZZH087b项目名称:且末县人民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委托单位:且末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新疆招标有限公司编制目录第一部分谈判邀请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3供应商须知附表5A说明7B谈判文件8C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9D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2E谈判程序12F授予合同16G谈判失败条件17第三部分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18标项一: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18第四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23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28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5第五部分合同特殊条款37第六部分范本格式391、谈判响应书392、开标一览表403、分项报价表4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2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36、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447、商务条款偏离表458、业绩469、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培训方案。4610、其他证明材料4611、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4612、JY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47第一部分谈判邀请项目编号:0634-254XZBZZH087b1、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且末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且末县人民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下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以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形式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项目内容:且末县人民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5万元)标项名称序号品目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备注标项一: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1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1台55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例如近三年任意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告等,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提供)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提供)2.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2.9.本项目特殊要求:2.9.1.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9.2.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或备案;3、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供应商可从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19日00:00~23:59时(北京时间)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4、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5、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8月20日10:30时(北京时间)6、谈判地点:政采云线上(www.zcygov.cn)7、联系方式:7.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邮编:830000电子信箱:1376737580@qq.com联系人:吴昊然、余勇电话:0996-2222077、19190429535帐户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人民币帐号:3010024209200124890(请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后7位)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人民东路支行7.2采购人名称:且末县人民医院地址:阿热勒古再勒村南路026号联系人:周晓燕联系电话:0996-7619987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且末县财政局采购办联系人:张主任监督投诉电话:0996-7628127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目录A.说明1.适用范围2.定义3.合格的供应商4.供应商资格5.谈判费用B.谈判文件6.谈判文件构成7.谈判文件澄清8.谈判文件的修改C.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9.要求10..谈判响应文件语言11.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12.谈判响应文件格式13.谈判响应报价14.谈判响应货币15.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16.谈判响应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7.谈判响应有效期18.谈判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19.谈判保证金D.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20.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2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2.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E.谈判程序23.谈判24.谈判过程25.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26.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27.谈判过程的保密性F.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的权力30.成交通知书31.签订合同32.代理服务费G.谈判失败条件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内 容说 明1项目名称:且末县人民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34-254XZBZZH087b2采购人名称:且末县人民医院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电话:0996-2222077、191904295354谈判保证金金额标项一:11000元(须足额交纳)谈判保证金形式: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谈判响应有效期一致。5交货期:自成交通知出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质保期:5年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6投标语言:中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递 交7供应商资格标准: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例如近三年任意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告等,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提供)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提供)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9. 本项目特殊要求:9.1.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9.2.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或备案;8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9谈判响应有效期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10谈判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电子谈判响应文件1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以加密形式递交至:政采云线上(www.zcygov.cn)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10:30时(北京时间)12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8月20日10:30时(北京时间)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线上(www.zcygov.cn)授 予 合 同13质疑电话:0996-222207714未标注允许进口的产品不接受非国产产品投标。1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最终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16谈判轮数和最后报价的其他要求:1、谈判轮数:二次或二次以上;2、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所有仍在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做最后报价(含修正的响应文件,如有),最后报价在政采云平台提交。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支付,支付比例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浮20%执行(不含税)。A说明1.适用范围1.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招标有限公司;2.2“采购人”“买方”系指且末县人民医院;2.3“供应商”“卖方”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4“成交人”系指在本次谈判中成交,将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即成为“成交人”。2.5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5.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5.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5.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3.合格的供应商3.1有能力提供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及服务、资格审查合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为合格的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内法律和规章条例。4.供应商资格(废标因素)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例如近三年任意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告等,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提供)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提供)4.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4.9.本项目特殊要求:4.9.1.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9.2.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或备案;5.谈判费用5.1无论谈判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B谈判文件6.谈判文件构成6.1谈判文件包括:(1)谈判邀请;(2)供应商须知;(3)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4)合同一般条款(仅供参考)(5)合同特殊条款(6)范本格式。6.2谈判文件以中文编写。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谈判响应文件或资料,没有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谈判文件澄清7.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做出答复;7.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质疑,须在得到谈判文件之日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质疑文件须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的格式及内容提交。7.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供应商的质疑为:供应商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的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谈判文件的修改8.1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该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8.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8.3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谈判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C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9.要求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谈判响应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可能被拒绝。10.谈判语言10.1谈判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谈判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11.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11.1供应商编写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谈判响应书、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2)、资格证明文件3)、所投产品的相关技术/证明资料4)、谈判保证金5)、谈判文件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合同特殊条款中要求提交的文件资料6)、其他补充文件12.谈判响应文件格式12.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谈判响应书、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等。13.谈判报价13.1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小写和大写要相符。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谈判报价。13.2谈判报价应注意下列要求:13.2.1谈判文件应包括实施该项目涵盖的所有费用。13.2.2竞争性谈判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2.3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开标一览表,费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3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谈判响应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3.3.1当以小写表示的金额与大写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13.3.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13.3.3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13.3.4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供应商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最终谈判报价。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投标担保。14.投标货币14.1人民币报价。15.供应商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谈判和有能力履行的文件(范本格式),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如不满足以下条款将导致谈判响应无效)1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1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例如近三年任意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告等,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提供)1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1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提供)15.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1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15.9.本项目特殊要求:15.9.1.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5.9.2.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或备案;注:(1)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供应商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和其它签字处须同时加盖有关有法律效力的印章方为有效;(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否则将导致谈判响应无效。16.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6.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将是对本次谈判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谈判的有效期17.1谈判响应文件从谈判之日起,谈判响应有效期为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商量延长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8.谈判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18.1谈判响应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18.2谈判响应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18.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谈判响应概不接受。19.谈判保证金19.1谈判保证金于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19.2本次谈判可接受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谈判响应有效期一致。19.3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时间:19.3.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19.4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将被视为谈判无效。19.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19.5.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19.5.2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9.5.2.1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19.5.2.2按须知第32条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19.5.2.3按本须知第33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D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20.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20.1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编制并上传谈判响应文件。2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1.1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2025年8月20日10:30时(北京时间)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以加密形式递交至:政采云线上(www.zcygov.cn)21.2出现第8.3款因谈判文件的修改推迟谈判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2.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2.1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谈判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供应商自行在政采云平台撤回上传的电子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至政采云平台。22.2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谈判响应文件22.3供应商不得在谈判时间起至谈判有效期期满前撤销谈判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谈判保证金。E谈判程序23.谈判23.1本次谈判按谈判文件中谈判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23.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评标系统,供应商在线参加谈判响应(无需到开标现场),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前供应商完成设备测试,保证摄像头及麦克风正常使用。自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起至评审结束,供应商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并保持网络通畅,随时答复评审委员会的疑问。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3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谈判响应文件开启解密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23.4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采云平台开启报价确认,供应商需在政采云平台对谈判报价进行确认。23.5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3.6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工作。23.7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好处,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谈判有关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23.8对谈判小组成员要求谈判纪律23.8.1谈判小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谈判标准和办法客观、公正的对谈判响应文件提出评审意见。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谈判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谈判依据。23.8.2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采购人征询确定成交人意向。23.8.3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23.8.4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23.8.5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3.8.5.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3.8.5.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3.8.5.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4.谈判过程24.1谈判的依据为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24.2在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本次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供应商提供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需按政采云平台要求上传,未在资格审查部分提供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谈判响应将被拒绝。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响应将被拒绝。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是否符合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例如近三年任意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告等,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提供。)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71.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或备案;审查结果24.3谈判后谈判小组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谈判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24.4谈判小组将确定每一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是指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谈判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是否符合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报价,使得其谈判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采购人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谈判文件或优惠方案,其谈判报价视为无效报价。2谈判报价未高于设定的预算金额。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未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成交的,该供应商的谈判响应认定为无效响应。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谈判小组应当根据谈判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响应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若存在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重大偏差系指:第三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标项一技术参数负偏离累计>1项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6谈判保证金的缴纳主体与供应商一致的,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谈判担保或谈判保证金。7质保期、交货期满足谈判文件要求。8谈判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及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审查结果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微企业(含JY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JY企业证明文件,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JY及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JY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则其评标价格=供应商报价×(100%-10%);否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二)工业-制造业)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根据财库【2019】9号文件及财库【2019】19号文件要求,供应商所投的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号设备等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提供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价格给予5%的扣除,则其评标价格=《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的价格部分×(100%-5%)+供应商报价中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的价格部分;否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25.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25.1为有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供应商澄清其谈判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谈判时供应商代表应作书面记录。并对重要内容作出书面答复。25.2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文件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3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26.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26.1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26.2谈判小组和供应商谈判过程中作出的书面承诺是否符合谈判文件中对质量、技术和服务的要求。26.3谈判小组将根据需要决定对所有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或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将作为谈判小组评比的最终依据。26.4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26.5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最终成交商。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与其谈判资料不相符,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27.谈判过程的保密性27.1谈判后,直到授予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成交人的建议等谈判小组成员或参与谈判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谈判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谈判。27.2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谈判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本次谈判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谈判资格。F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28.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28.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8.3最低报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28.4如果确定该供应商无法圆满履行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下一个可能成交的供应商资格作出类似的审查。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的权力29.1为维护国家利益,买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谈判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30.成交通知书30.1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谈判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0.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其谈判保证金。31.签订合同31.1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天内按规定的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买方和成交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1.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需要融资时可以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方案》新财购[2023]17号。31.3如成交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没收其谈判保证金。31.4谈判文件、成交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32.履约保证金(如适用)32.1成交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33.谈判代理服务费33.1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期限交纳谈判代理服务费:33.1.1成交人须向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参考按照计委(2002)1980号文下浮20%执行(不含税)。33.1.2在宣布成交后一周内,成交人须按规定的标准以转帐或电汇等的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G谈判失败条件3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6.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37.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38.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第三部分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标项一: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一、产品通过ISO9001:2015认证标准,且通过ISO13485:2016认证。二、主要用途用于对分离出的微生物鉴定和药敏分析。三、技术指标3.1原理:3.1.1鉴定原理:采用生化反应、数值分类法与指纹图谱法相结合,对分离出的微生物进行鉴定。3.1.2药敏检测原理:以微量肉汤稀释法为基础,结合氧化还原方法(比色)、比浊法测定抗生素最低抑菌浓度(MIC)。3.2仪器通量:≥64个孵育位。3.3检测能力3.3.1包含≥5种药敏板卡,能够检测革兰阳性球菌、革兰阳性杆菌、革兰阴性菌(肠杆菌、非发酵菌)、真菌(酵母菌、丝状真菌、隐球菌),对β溶血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丝状真菌以及少见的致病菌李斯特菌属、蜡样芽孢杆菌、卡他莫拉菌、弧菌属、隐球菌均具备交易市场较好的药敏检测能力;包含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酵母样真菌鉴定药敏复合板。3.3.2120孔板卡,多浓度包被,真实MIC值检测。3.3.3细菌包被抗菌药物为≥20种、4个及以上浓度抗菌药物数量>15种,国家耐药监测网技术方案必报药物全覆盖,折点全覆盖。3.3.4除肺炎链球菌、无乳链球菌之外,链球菌药敏板卡还能检测草绿色链球菌、其它β-溶血链球菌,抗生素检测涵盖青霉素、替加环素、诱导克林霉素耐药实验等。3.3.5真菌包被抗生素药物≥10种,10-14个浓度梯度,含阿尼芬净、制霉菌素、泊沙康唑、伊曲康唑等,可实现对假丝酵母菌属、隐球菌属、曲霉菌属的药敏检测。3.3.6具有符合专家共识治疗方案的抗菌药物,比如应用于多重耐药阴性菌的头孢他啶/阿维巴坦、头孢哌酮/舒巴坦、多粘菌素B,以及应用于阳性菌的替加环素、万古霉素、利奈唑胺、奥利万星、达托霉素等。3.3.7抗生素优化组合,根据临床选择用药的先后原则,分组(A、B、C、U、O、Inv)报告药敏结果,有利于临床医师选择最适合的抗生素。3.3.8鉴定药敏复合板试验开始后无需添加辅助试剂。3.4专家系统3.4.1系统依据CLSI标准或EUCAST标准对药物的敏感性进行判断或修正,并显著提示不常见耐药表型,并支持专家规则自定义。异常结果提醒功能。3.4.2能够检测≥20种临床常见耐药表型,如MRSA、D试验、VISA、VRSA、VRE、PRSP、HLAR、ESBL、CRE、FOX、CRAB、CRPA、CRKP等。3.5软件系统3.5.1全中文界面设计,支持报告模板的自定义。3.5.2可实现与Lis或HIS系统联网数据的交互,条码跟踪。3.5.3客户端支持远程推送最新软件安装包,客户根据需要手动更新。3.5.4支持对药物、菌株、样本类型、试验结果的高级检索、模糊匹配。3.5.5支持试验一键启动,智能匹配。3.6信息化系统3.6.1支持实验室微生物信息化系统,可将质谱鉴定结果自动传到药敏仪器,有利于微生物检验自动化、信息化和标准化实现。3.6.2能够实现多维度数据查询及血培养(阳性率、污染率、阳性瓶侦测时间等)、鉴定/药敏结果的统计分析。3.6.3药敏结果数据支持WHONET、EXCEL软件分析,可导出数据DBF格式直接上报监测网数据。3.6.4实时监控质谱、药敏、血培养实验状态及仪器状态。3.6.5可以进行标本、抗生素、菌株统计。四、整体配置4.1包含加样模块、孵育模块、检测模块等模块,实现了加样、孵育、检测一体化;4.2条码阅读器模块,实现了试剂信息和板卡信息的自动识别、对应及患者信息的自动采集并录入软件;4.3数据处理系统配置:操作系统win10及其以上;显示器:≥27寸高清显示器,分辨率:≥1920*1080分辨率;内存:≥16G;硬盘:≥1TB。4.4设备lis接口费中标方承担。4.5用于教学投影仪1套,图文报告输出装置1套。4.5设备使用所需耗材,不得捆绑销售。备注:1、本章节中的参数只作为参考,但所投产品参数不得低于上述要求。为保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真实性,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反应参数真实性的厂家彩页或说明书或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在其中标注出技术参数符合条款,上述资料均无法证实其真实性的,视为负偏离或以谈判小组集体意见为准。2、文件格式必须参照第六部分范本格式。3、本项目最终报价时须提供最终报价的分项报价列表为附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4、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及培训方案,且方案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方案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计为一项技术参数负偏离。(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不完整、逻辑不清、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5、提供全国范围内非特定行业的所有投标产品的类似业绩;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中须体现投标产品规格型号,且规格型号与投标产品一致,每个产品提供1项类似业绩。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每缺少一项业绩计为一项技术参数负偏离。第四部分合同一般条款(仅供参考)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JY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JY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7天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接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远程解决问题,如果问题还未解决,维修人员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培训、定期巡检维护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接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远程解决问题,如果问题还未解决,维修人员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按每日0.05%的合同总价款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1)向 采购人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采购人所在地 ;(2)向 采购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五部分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1、检验1.1、设备到达目的地,买方、卖方及买方聘请专家一同开箱验货;1.2、卖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国家通行的标准,并应附有相应的测试报告、合格证书;未随货提供合格证书买方将不予验货。2、安装调试2.1、卖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将所有的安装调试条件、需买方配合的事项以书面方式通知买方;2.2、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到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2.3、卖方负责免费安装、调试并负责进行安装中的技术指导,通过验收(同买方共同完成);2.4、因卖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卖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做出赔偿。2.5、设备安装后,买方按国际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卖方提供相关文件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2.6、在设备安装和调试结束后,由买卖双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3、培训3.1、卖方有义务对买方的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使使用人员能熟练掌握设备的各项功能和操作,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一般性故障的查找及故障的排除;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3.2、免费进行现场培训和其他方式的培训、负责指导安装调试、确保使用医师的熟练操作。3.3、技术培训:“一对一”技术指导,免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技术原理、检测步骤、软件操作、数据处理、维护保养等。4、售后服务4.1、质保期:5年4.2、售后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上门安装、调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国内具有零配件库存,以保证及时的零配件供应;质量保修期内所有故障免费进行维修及零部件的更换,包含整机全部硬件、软件及操作系统、临床应用软件终身免费升级及设备接口费用。4.3、供应商须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所提供产品具有厂家直属售后服务团队,并提供详细售后服务联系方式及专职的维修工程师名单。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接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远程解决问题,如果问题还未解决,维修人员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4.4、提供全套的操作手册及维修手册、光盘等,如有密码,则密码开放。4.5、保质期满后提供维护服务只收取配件费用,不收维修费,质保期后的维修费用,先修后付款,零备件的购买,先交货后付款。质保期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提供详细的技术说明、正规的备品备件价格表及维修说明。4.6、响应文件中,卖方应对保修期及其以后的服务做出承诺,并具有切实可行的服务措施。注明响应时间及到场时间。不能及时兑现服务承诺内容而影响买方使用时,卖方应给子补偿的承诺,在响应文件中均应明确说明。4.7、供应商须提供设备使用软件的备份,提供设备的维修测试方法及测试程序。设备所包含的所有软件均须提供合法的使用证书。免费提供终身软件升级服务,提供免费的长期技术支持。4.8、定期设备巡检维护,每季度进行一次系统性的检查和精细保养并做保养记录。其中包括设备校准、性能测试和调整、必要的机械或电气检查、非紧急性质的预防性维护以及设备清洁,和确保系统能按照制造商的产品规格进行的其它维护。5.报价要求5.1、人民币报价;5.2、买方指定交货地交货价;5.3、列出详细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清单以及所需提供的相关服务的费用,并分项报价。清单内容应包括:名称、型号、制造商、单价等。6、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7、交货地点及交货期:7.1、交货地点:且末县人民医院或采购人指定地点7.2、交货期:自成交通知出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第六部分范本格式1、谈判响应书致:(采购人名称)在充分研究(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谈判报价为元,交货期为,质保期为,谈判响应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个日历日。2.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规定履行合同责任义务。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并确保我方提供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以及相关服务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3.本响应文件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有效期内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在谈判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其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谈判报价的谈判响应或收到的任何谈判响应。6.我方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作为我方代表,负责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署与谈判响应有关的相关文件等。7.我单位承诺我方的谈判响应资格没有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否则成交无效。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2、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谈判报价(元)谈判保证金质保期交货期备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谈判报价”为谈判总价。包括设备费、服务费、手续费、税金、运输、安装、接口费、调试、培训、检测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谈判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3、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标项: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单位单价备注123合计:注:1.按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所参加的标项)内容进行逐项填写,不得缺项漏项。2.当开启最终轮报价时,供应商须提供最终报价的分项报价作为附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企业类型:地址:营业期限:成立时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谈判响应,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物。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公章:年月日注:若法定代表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前来参加谈判响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6、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标项:序号谈判文件产品名称谈判文件要求参数响应参数偏离说明注:与谈判文件要求逐条对应填写(对应谈判文件第三部分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7、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标项:序号谈判文件条目号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对应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条款)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8、业绩(格式自拟)9、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培训方案。(格式自拟)10、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11、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中,保证做到:1、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保证在本次谈判响应中提交的所有文件均是真实、有效的.2、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给与有关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3、如果我公司中标,将严格按谈判响应文件承诺履行合同,保证供货设备与所投设备是一致的.如有违反,用户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追究相应责任。4、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谈判响应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予的处罚。供应商: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2、JY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JY企业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表:退谈判保证金的函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收):公司名称:开户行名称:账号(基本账户):税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投标项目名称:投标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注:如果是个人姓名的汇款,请附汇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备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请将以上退款信息加盖公章邮件至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邮箱为1376737580@qq.com。我公司收到退款信息后,在3~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余额电汇至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后附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扫描件。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扫描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设备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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