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视频合作摄制招标公告(都江堰市公安局2025)



都江堰市公安局购买宣传视频合作摄制项目的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都江堰市公安局

购买宣传视频合作摄制项目

2.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3.

采购需求:详见比选文件

4.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内

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记录。

6.

本项目专门面向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采购。

三、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方式

1.时间:2025年8月14日至8月18日(工作日9:00-17:00);

2.地点:都江堰市公安局(都江堰市学府路二段285号523办公室)

3.方式:现场填写报名表并免费领取比选文件;

4.报名条件: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5年8月21日10时00分



2.地点:

都江堰市公安局(都江堰市学府路二段

285号政工监督室523办公室)

五、投标文件投递

1.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10时00分;

2.递交地点:都江堰市公安局(都江堰市学府路二段285号政工监督室519办公室);

3.文件要求:比选申请书一正一副,须密封,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比选供应商名称等字样。

4.请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比选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公开比选文件相关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公开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5.比选时间与比选申请人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各比选申请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比选。

六、评审方式及确认中选人

项目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按照通过资格审查、完全响应技术标准并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综合评分,分值最高为中选人。

七、合同签订

中选人确定后,项目业主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日内与业主方签订合同。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项目业主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八、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都江堰市公安局

地址:都江堰市学府路二段

285号政工监督室519办公室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

028-8728483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视频合作摄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