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水磨石地面打磨保养招标公告(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2025)



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水磨石地面打磨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JFH-2025-采234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水磨石地面打磨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
项目类型
(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5-08-14 18: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8-18 17:00:00

采购单位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水磨石地面打磨保养项目
BJFH-2025-采234
工程-施工
165600.0(元)

公告内容

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水磨石地面打磨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现拟对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水磨石地面打磨保养项目进行招标,特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水磨石地面打磨保养项目; 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招标范围:地面石材打磨、抛光结晶处理; 4、服务周期:按施工现场进度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预算金额:16.56万元;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2年08月至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表为准);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真实,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以PDF的格式上传。 三、 招标方法: 1、本次招标各投标人只能报价一次,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2、参与招标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招标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并重新组织招标。 3、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4、中标单位在项目成交后5日内,须提交一整套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须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单、服务方案等相关资料,并逐页加盖公章),纸质版胶装成册(一正二副(双面打印),电子版一份)送至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四、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采购交易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五、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招标截止时间: 1、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7日17时00分(投标人请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兰州) (http://yg.lzggzyjy.cn/a/login)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PDF版加盖公章); 2、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17时00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报价环节的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报价,只能报价一次,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折扣。)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13519709883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986号  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磊 联系电话:0931-8622178;15025865446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2025年08月14日

附件信息

附件1: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水磨石地面打磨保养项目.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兰州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名竞价

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水磨石地面打磨保养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BJFH-2025-采234采购人: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8月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水磨石地面打磨保养项目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现拟对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水磨石地面打磨保养项目进行招标,特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水磨石地面打磨保养项目;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招标范围:地面石材打磨、抛光结晶处理;4、服务周期:按施工现场进度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预算金额:16.56万元;7、标段划分:1个标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2年08月至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表为准);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真实,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以PDF的格式上传。三、招标方法:1、本次招标各投标人只能报价一次,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2、参与招标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招标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并重新组织招标。3、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4、中标单位在项目成交后5日内,须提交一整套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须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单、服务方案等相关资料,并逐页加盖公章),纸质版胶装成册(一正二副(双面打印),电子版一份)送至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四、注册须知:凡是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采购交易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五、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招标截止时间:1、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7日17时00分(投标人请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兰州)(http://yg.lzggzyjy.cn/a/login)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PDF版加盖公章);2、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17时00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报价环节的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报价,只能报价一次,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折扣。)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七、联系方式采购人: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13519709883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986号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韩磊联系电话:0931-8622178;15025865446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2025年08月14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采购人: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13519709883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986号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韩磊联系电话:0931-8622178;15025865446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1.1.4项目名称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水磨石地面打磨保养项目1.1.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1.6建设规模及特征描述墙地面石材打磨、抛光结晶处理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3招标控制价16.56万元1.3.1招标范围地面石材打磨、抛光结晶处理1.3.2服务周期按施工现场进度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2年08月至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表为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3.2.1报价要求应包含完成本次项目的所有费用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0天(日历天)3.5.3签字和盖章要求必须合法有效3.5.4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二副,电子版一份,于成交后5日内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资格审查无效。4.1.1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时间:2025年08月17日17时00分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兰州)(http://yg.lzggzyjy.cn/a/login)4.1.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兰州)(http://yg.lzggzyjy.cn/a/login)5.1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8日17时00分开标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yg.lzggzyjy.cn/a/login)6.1评标办法最低价评审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的内容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规模及特征描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后审的,投标人应是已收到招标人发出的招标邀请书的单位。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4.3省外投标人应当按照《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投标文件格式(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资格审查资料;(5)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方式,按照投标报价的要求编制完整、真实的项目造价文件。3.2.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载明的招标范围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及服务周期的全部。3.2.4投标人自主报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3.4资格审查资料3.4.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机构人员证件及社保资料、财务审计报告、业绩材料、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编制目录,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5.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须知前附表6.评标6.1本项目为最低价评审法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最低价中标。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第三章合同条款(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修改和细化。)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水磨石地面打磨保养项目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承包人(全称):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水磨石地面打磨保养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水磨石地面打磨保养项目2.项目地点: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包括法定节假日,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满足验收,并满足使用要求)。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达到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合格率100%,杜绝质量事故和质量管理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零缺陷移交)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2)竞价文件及其附件;(3)中标通知书;(4)报价函;(5)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签订。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四章项目需求书序号项目单位工程工序简化概况1石材结晶墙地面㎡1.打磨30#,50#【刮胶修补裂纹】,150#,300#,500#,800#,1000#,2000#研磨途中加防护水。2.结晶粉打底光,最后用固化抗污液收尾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磨石地面打磨保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