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2025)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集采中选药品续签的通知
沪药事药品〔2025〕5号
发布日期:2025-08-13
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部分集采中选药品采购协议期满并完成约定采购量,根据药品集采文件对中选药品采购周期的要求,市药事所将与相关中选企业及其指定的配送企业续签中选药品购销三方协议。
医疗机构在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采购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
本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遵照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文件,以及中选药品购销三方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于2025年9月20日执行。
附件:2025年第三季度集采中选药品续签信息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5年7月25日
附件:2025年第三季度集采中选药品续签信息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