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信息化运维服务招标公告(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2025)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信息化运维服务2025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08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5-G3-04938-YNJZ-0008
项目名称: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信息化运维服务2025年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8
最高限价(万元):28
采购需求:对医院涉及的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周界防范报警系统、门禁系统、监听对讲系统、巡查管理系统、目标跟踪地理信息管理系统、紧急报警系统、会见管理系统、亲情电话系统、广播系统、指挥中心系统、机房配电系统、LED显示屏和多谋体会议系统、AB门智能化集成系统、BC防攀爬系统等,其它属于信息化范围的软硬件等,提供人员24小时驻场、故障处理、会议保障、巡检、系统升级、系统应急及优化方案、技术指导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可享受上述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信息化运维服务2025年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8-18 06:00至2025-08-25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9-08 10: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省昆明市金星立交桥江东花园西路(农村合作信用联社旁)云南巨和大厦6楼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2025年项目: 保证金金额:2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9-08 10:00 其他:1.公告发布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 3.其他 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3.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440号附3号
联系方式:0871-68522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均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星立交桥江东花园西路(农村合作信用联社旁)云南巨和大厦6楼
联系方式:0871-63351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云南均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871-6335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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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2025年项目(终稿).docx
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2025年项目招标文件均浙咨询项目编号:YNZC2025-G3-04938-YNJZ-0008采购人: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均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招标文件-3-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3-五、公告期限-3-六、其他补充事宜-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总则-11-2.招标文件-12-3.投标文件-13-4.投标-14-5.开标-16-6.资格审查-17-7.评标-17-8.中标和合同-17-9.询问与答复-18-10.质疑接收、回复-18-11.纪律和监督-19-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第三章资格审查-21-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3-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49-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1-第一章招标公告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2025年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2025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ZC2025-G3-04938-YNJZ-00082、项目名称: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2025年项目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100%(已落实)4、预算金额(万元):28.00万元5、最高限价(万元):28.00万元6、采购需求:对医院涉及的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周界防范报警系统、门禁系统、监听对讲系统、巡查管理系统、目标跟踪地理信息管理系统、紧急报警系统、会见管理系统、亲情电话系统、广播系统、指挥中心系统、机房配电系统、LED显示屏和多媒体会议系统、AB门智能化集成系统、BC防攀爬系统等,其它属于信息化范围的软硬件等,提供人员24小时驻场、故障处理、会议保障、巡检、系统升级、系统应急及优化方案、技术指导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8、质量标准:满足《监狱信息化运行维护规范》(SFT0088-2021)规范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采购人服务要求。9、服务地点: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指定地点。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足一年可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1.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可享受上述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5.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不得将签署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行使。(提供承诺函)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因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具体如下: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未按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无效。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9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如下:4.1网上提交:投标人网上提交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2本项目采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提交投标文件,无需现场提交纸质文件,但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3.其他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3.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教场北路440号附3号联系人:胡老师联系方式:0871-685228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均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星立交桥江东花园西路(农村合作信用联社旁)云南巨和大厦6楼联系方式:0871-63351989邮箱号码:ynjzzb@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贾工电话:0871-63351989、18183711935、1588721850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3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2.1资金落实情况自有资金100%,已落实1.2.2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1采购内容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具体内容1.3.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3.3服务地点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指定地点。1.3.4质量标准满足《监狱信息化运行维护规范》(SFT 0088-2021)规范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采购人服务要求。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现场考察不组织2.2.3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形式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2.3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人工工资、货物价格(含利润)、货物运输、保险、税收、售后服务、中标服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中标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由中标人向云南均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纳。户名:云南均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永昌支行银行账户:531000318010125000119备注:(请备注项目名称)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一、投标(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1、户名:云南均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永昌支行3、银行账户:531000318010125000119备注:(请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二、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金保险、转账、电汇、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不限。三、保证金提交注意事项。1.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在汇款时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日前提交至以上账户,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实际到账为准。2.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金保险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需将相关凭证放入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二、商务部分“七、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位置。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5.2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相应位置电子签章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4.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7.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7.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3名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8.2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8.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乙方签订合同时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5%计算)□不要求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2.3信用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1)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当天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投标人查询结果证明材料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6)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投标无效。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情况1.2.1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质量标准1.3.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考察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4)评标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招标内容及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2.2.2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4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1.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若招标人还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还应当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4.3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3.5.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件编制,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相应位置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5.3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3.5.3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4.投标4.1投标文件的编制4.1投标文件的编制4.1.1投标人应对所投标的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4.1.2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或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合编制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4.4“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具体操作:4.4.1登录客户端投标人将CA插入电脑,打开政采云客户端登录页面,点击[登录]按钮,直接登录客户端。(如CA驱动未下载,点击[CA驱动下载],先进行驱动下载)4.4.2投标文件制作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编制】(1)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左侧菜单栏选择“投标响应文件编制”,选择需要制作投标文件的项目,点击[编制]。(2)在弹窗内,选择需要制作投标文件的标项,点击右下角[确定]按钮。(多标项的可以自行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3)进入投标文件制作页面,左侧可查看整个投标文件制作流程以及当前环节。(4)在“制作和导入投标(响应)文件”页面,选择具体的资质项进行响应,如资质库已有该资质,点击“引用资质”直接引用;如资质库中还未添加该资质,点击“上传本地文件”进行响应。基本资质响应结束后,再以PDF格式(PDF文件不可超过300M)导入“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完成后,进入下一步(投标文件导入完成后,各文件右边显示绿色图标)。(6)进入标书检查页面,系统对标书进行检查是否制作完成,如系统检查到问题,页面上可看到具体问题。(7)进入电子签名页面,选择对应的文件进行签章,所有文件都签章后,点击右上角[下一步],进入生成电子标书页面,将投标文件加密,点击[生成电子加密标书]。投标人对于投标文件具体编制流程如有不明,请咨询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5.3开标程序5.3开标程序5.3.1招标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5.3.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3.3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5.3.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6.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根据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进行审查,并做出资格性审查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到下一步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7.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3评标7.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中标和合同8.1定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确认。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8.2中标公告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4履约保证金8.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8.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5签订合同8.5.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8.5.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8.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9.询问与答复凡对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0.质疑接收、回复10.1质疑接收10.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质疑须一次性提出)。10.1.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10.1.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现场书面递交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质疑函(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云南均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71-63351989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星立交桥江东花园西路(农村合作信用联社旁)云南巨和大厦6楼。10.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10.2质疑回复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1.纪律和监督11.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2)招标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4)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11.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1.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11.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1.5廉洁自律规定(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招标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证明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评标。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足一年可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1.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5.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不得将签署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行使。(提供承诺函)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机构评标机构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1。二、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招标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标纪律。(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招标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三、评标委员会职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评标纪律(一)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二)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播和泄露。(三)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四)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五)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六)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七)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八)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五、评标原则评标将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二)全面分析,综合评审。(三)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六、评标程序1.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得分汇总→评标报告编写的程序进行。(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符合性评审标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符合性审查表审查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盖电子签章、签字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服务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款规定投标内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他无效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二)澄清有关问题1.投标文件内容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报价过低情形澄清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请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投标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招标人将向监管部门反映,投标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投标人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5.综合评分方式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分配投标报价25%25分技术部分50%50分商务部分25%25分合计100%100分具体商务技术评审细则如下:评分因素分值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满分25分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1)算术修正报价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2)政策优惠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若存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的报价优惠10%的情形,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若同时存在算术修正,应在算术修正后的报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的扣除。(3)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即:F1=[C/(B1,B2,…,Bn)]×25注:(1)C为评标基准价,即经初步审查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B1,B2,…,Bn为第n个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技术部分满分50分一、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及措施(满分20分)针对本项目提供包括但不限于:①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难点、重点及风险点分析准确、全面,维护目标明确且符合项目实际;②日常设备及系统维护与监控保障方案③故障处理与问题管理保障方案④日常巡检工作方案⑤故障处理时间的承诺⑥数据整理工作方案⑦成果文件管理方案⑧设备清洁工作方案及措施;⑨故障维修、维修记录管理、更换方案及措施;⑩人员管理及培训方案。以上方面,每项2分。有一项缺乏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的扣1分;所提供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扣1.5分;存在缺项或漏项的,扣2分。 二、服务质量(8分)针对本项目提供包括但不限于:①对项目履约过程中各工作环节的服务质量承诺;②保证措施;③违约承诺;④处罚细则。以上方面,每项2分。有一项缺乏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的扣1分;所提供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扣1.5分;存在缺项或漏项的,扣2分。 三、故障应急方案(满分10分)针对本项目提供包括但不限于:①故障应急保障方案;②故障应急准备措施;③故障检测与预警措施;④故障应急处置措施;⑤故障应急总结改进方案。以上方面,每项2分。有一项缺乏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的扣1分;所提供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扣1.5分;存在缺项或漏项的,扣2分。四、保密措施及监狱监管安全承诺(满分7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保密措施及监狱监管安全承诺进行评审。①有具体的保密措施及监狱监管安全承诺,保密措施详细、科学合理、切合实际,有较强的针对性,有具体的承诺及违约处罚措施的,得7分;②有具体的保密措施及监狱监管安全承诺,保密措施基本合理、切合实际,有一定针对性,有具体的承诺及违约处罚措施的,得5分;③保密措施及监狱监管安全承诺不合理,保证措施内容不合理,或者未提供承诺、违约处罚措施的,得2分;未提供保密措施及监狱监管安全承诺的本项不得分。五、企业资质(满分5分)投标人具有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国家保密局或省级保密局)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业务种类为:运行维护),并提供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5分,否则不得分。商务部分满分25分1.驻场人员承诺(满分8分)①法定工作日驻场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按医院上下班制度提供驻场即时服务;提供承诺得2分。②周末、法定节假日不少于1人驻场提供即时服务;提供承诺得2分。③服务合同期间,应每天不少于1人24小时驻场提供即时服务,驻场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医院管理规定;提供承诺得2分。④驻场技术人员驻场期间住宿由采购人单位提供,伙食费按照我院相关规定收取。提供承诺得2分。注:每提供一个承诺得2分,无承诺不得分。2.维保项目团队评审评分(满分12分)第一档次(12分):拟派往本项目的维保项目团队人员配备科学合理、专业能力强、业务经验丰富、权责分明、人员配备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有全面具体的体奖惩措施,且获得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化相关等级或资格证书,具备信息化系统项目运行维护经验;第二档次(9分):拟派往本项目的维保项目团队人员配备科学、专业能力较强、业务经验较丰富、权责分明、人员配备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有具体的奖惩措施;且获得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化相关等级或资格证书,具备信息化系统项目运行维护经验;第三档次(6分):拟派往本项目的维保项目团队人员配备专业能力欠缺、业务经验欠缺、人员配备基本能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和奖惩措施;且获得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化相关等级或资格证书,具备信息化系统项目运行维护经验;第四档次(3分):拟派往本项目的维保项目团队人员配备专业能力差、缺乏工作经验、人员配备部分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和奖惩措施,且获得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化相关等级或资格证书,具备信息化系统项目运行维护经验;第五档次(1分):拟派往本项目的维保项目团队人员配备不合理,拟派人员无工作经验、人员配备极少部分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无具体奖惩措施;且获得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化相关等级或资格证书,具备信息化系统项目运行维护经验。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信息表》、《维保项目团队人员信息表》及相关人员资料,人员的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若有)、职称证(若有)、相关证书(若有)、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相关荣誉证明材料(若有)。上述人员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无人员或项目人员资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对应内容的,不予认可。3.投标人类似业绩(满分5分)根据申请人2022年至今类似业绩进行打分,提供一项类似业绩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提供一项类似业绩加1分,满分5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不齐全、不一致、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得分,如业绩合同不能反映项目内容,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四)得分汇总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2.除投标价格得分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3.统分原则:计算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除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得分汇总:各项评分因素得分的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七、推荐评标委员会按得分汇总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若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若不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按项目实施方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此类推。八、评标报告编写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合同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商定为准)合同编号: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2025年项目合同书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投标人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经办人:联系电话: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的“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2025年项目”招标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2025年项目。2.项目地点:昆明市教场北路440号附3号(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第二条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本次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的范围、内容及要求参见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2025年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第三条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1年。第四条签约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其中:资金归属(请在口内打√,其余打×)□财政资金:小写:元;大写:;☑自有资金:小写:大写:以上价格应包含整个项目合作或服务的全部内容(含增值税),不得再有其他费用。第五条合同价款结算1.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元(Y元)。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2.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后,乙方服务满第一个季度,经甲方对乙方本季度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作为进度款,即人民币元(Y元)。3.乙方服务满第二个季度,经甲方对乙方本季度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作为进度款,即人民币元(¥元)。4.乙方服务满第三个季度,经甲方对乙方本季度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作为进度款,即人民币元(Y元)。5.乙方服务满第四个季度,经甲方对乙方本季度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作为尾款,即人民币元(¥元)。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应先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同时,向甲方提交经甲方签字确认的相关运维文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同时,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享有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具体服务项目参见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付款。(3)甲方需指定项目负责人,有义务为乙方在维护期间,提供相关的工作环境,并配合乙方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4)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提高人员技术水平、资质档次的要求。(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按任务计划进度完成,并有权对乙方工作成果进行质量检查。如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予以整改、重做,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甲方有权指派甲方人员参与本服务任何相关业务、技术和管理活动。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其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有权签订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提供服务,如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则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整改、重做,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在法定工作日派驻甲方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按甲方上下班制度提供驻场即时服务;乙方在法定节假日派驻甲方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提供驻场即时服务;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每天派驻甲方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提供全天24小时驻场即时服务;疫情期间或其它特殊时期,乙方应配合甲方防控要求,落实甲方相关防控管理制度,按照医院管理规定实行封闭管理提供即时服务,封闭管理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医院;乙方驻场技术人员住宿由甲方提供,服从甲方管理;乙方驻场技术人员伙食费按甲方对外协服务人员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由乙方另行单独支付。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除甲方故意造成外,甲方不对乙方人员在提供服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责任。乙方应保证其人员均具备合法的上岗资质,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在正常运作情况下的技术服务,确保甲方系统设备设施的正常、安全、稳定运行。具体服务项目参见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4)甲方出现的相关技术问题及故障,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做出回应并按甲方时限要求处理。(5)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的数据安全和保密。乙方应对本合同以及因履行本合同所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全部材料、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知晓,不得擅自备份或留存,亦不得用于非本合同项下的任何用途,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维护工作后,应在七日内提交系统维护文档(包括巡检记录和维护记录等),由甲方签字认可,并作为付款依据之一。(7)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或设备设施损坏、数据丢失等情形的,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损失(设备设施按甲方购置原值予以赔偿)。(8)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9)乙方人员在甲方提供的场所工作期间,应服从甲方管理,并遵守甲方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网络管理规定。乙方人员未经审批不得进入甲方涉密区域。(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行使。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合同费用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按合同年费用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第七条违约责任1.如因乙方网络维护不到位造成网络安全事故发生,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合同费用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按合同年费用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2.如因乙方对视频存储设备巡检、维护不到位,导致视频录像、数据丢失,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合同费用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按合同年费用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3.如因乙方技术服务不到位,响应不及时,造成甲方系统瘫痪、设备故障的,乙方应及时修复恢复,同时,每出现一次上述违约行为,乙方应按年运维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继续予以赔偿。如超过12小时仍未恢复或连续、累计两次出现上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合同费用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按合同年费用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有效送达联系方式。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1.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服务条件。3.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3)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及澄清或谈判文件;(4)招标文件。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招标代理公司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章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3、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签订。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一条相关附件附件一:保密协议书附件二:廉政合同附件三:施工安全协议书(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盖章):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经办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经办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对医院涉及的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周界防范报警系统、门禁系统、监听对讲系统、巡查管理系统、目标跟踪地理信息管理系统、紧急报警系统、会见管理系统、亲情电话系统、广播系统、指挥中心系统、机房配电系统、LED显示屏和多媒体会议系统、AB门智能化集成系统、BC防攀爬系统等,其它属于信息化范围的软硬件等,提供人员24小时驻场、故障处理、会议保障、巡检、系统升级、系统应急及优化方案、技术指导等服务。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可享受上述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照《监狱信息化运行维护规范》(SFT0088-2021)规范要求,完成2025年9月至2026年9月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信息化运维服务。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服务商驻单位技术人员:获得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化相关等级或资格证书,具备信息化系统项目运行维护经验。2、服务商驻单位人数、服务时间及响应效力:2.1法定工作日驻场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按医院上下班制度提供驻场即时服务;2.2周末、法定节假日不少于1人驻场提供即时服务;2.3服务合同期间,应每天不少于1人24小时驻场提供即时服务,驻场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医院管理规定;2.4驻场技术人员驻场期间住宿由我单位提供,伙食费按照我院相关规定收取。3、服务保障:3.1服务单位驻场技术人员能力不足、服务不到位,不服从我院管理的,服务单位及时调整更换;3.2驻场技术人员不能及时或不能够解决的问题,服务单位应及时派人到现场协助解决;3.3服务单位因公司自身原因不能及时或不能够解决相关问题,排除故障,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时,应及时提出合理解决方案,所产生的人工技术服务费用由单位承担;3.4医院设备抢修或发生重大故障,服务单位应及时加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置;3.5合同期间,由于服务单位技术保障不到位、响应不及时、处置不规范导致安全事故发生,采购方可立即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同时承担相应责任。4、其他要求:4.1保密规定:服务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本单位及驻场人员涉及保密方面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履行好保密责任和义务。在签订服务合同时,同时签订保密协议,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都必须严格遵守,发生泄密事件,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2其他:服务单位应提供配齐驻场技术人员运维所需的工具和服装,采购方不提供。疫情期间或其它特殊情况,服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上级、采购方的管理规定,由于中标单位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格,导致不良后果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合同自动终止,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预算金额:28万元;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服务地点: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指定地点。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2025年项目(项目编号:YNZC2025-G3-04938-YNJZ-0008)投标文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资格审查部分一、投标人一般情况表1企业名称:2注册地址: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4联系人:电话:5传真:电子邮箱: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公司所具备资质:8主营范围:9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1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本表后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足一年可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招标人)(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声明,格式自拟)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九、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报价和商务部分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万元)小写:大写: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质量标准备注注:1.表中“投标报价”应与格式“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一致,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函(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本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按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和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质量标准:。1.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2.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的招标服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注: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不为监狱企业可不需填写。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需填写。六、2022年至今投标人类似业绩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合同签订日期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备注12345...注:1、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不齐全、不一致、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得分,如业绩合同不能反映项目内容,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七、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八、驻场人员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九、维保团队(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参加工作时间职称工作年限联系电话专业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工作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委托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实施情况…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项目组成员列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拟任本项目职务职称及相关证书情况12…注: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信息表》、《维保项目团队人员信息表》及相关人员资料,人员的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若有)、职称证(若有)、相关证书(若有)、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相关荣誉证明材料(若有)。上述人员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无人员或项目人员资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对应内容的,不予认可。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技术部分一、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及措施(针对本项目提供包括但不限于:①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难点、重点及风险点分析准确、全面,维护目标明确且符合项目实际;②日常设备及系统维护与监控保障方案③故障处理与问题管理保障方案④日常巡检工作方案⑤故障处理时间的承诺⑥数据整理工作方案⑦成果文件管理方案⑧设备清洁工作方案及措施;⑨故障维修、维修记录管理、更换方案及措施;⑩人员管理及培训方案。)二、服务质量(针对本项目提供包括但不限于:①对项目履约过程中各工作环节的服务质量承诺;②保证措施;③违约承诺;④处罚细则。)三、故障应急方案(针对本项目提供包括但不限于:①故障应急保障方案;②故障应急准备措施;③故障检测与预警措施;④故障应急处置措施;⑤故障应急总结改进方案。)四、保密措施及监狱监管安全承诺(格式自拟)五、企业资质(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六、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运维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