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施工服务招标公告(赣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5)


内容:

[省本级]赣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黄金院区医疗综合大楼2025-2027年小型施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TC2025250098)公开招标公告

赣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黄金院区医疗综合大楼2025-2027年小型施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TC2025250098)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赣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黄金院区医疗综合大楼2025-2027年小型施工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0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TC2025250098
项目名称:赣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黄金院区医疗综合大楼2025-2027年小型施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50000.00 元
最高限价:29500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赣购2025B000047544
基本建设
1

295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或合同金额到达上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8日 00:00 至 2025年08月25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0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3088号泰豪科技广场)。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必须登录(网址:http://jxsggzy.cn/)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大会,不需要到交易中心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下同)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 2.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经开区金岭路128号
联系方式:0797-8689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赣州分公司:赣州市章江新区梅州路6号富地中心5#楼三层)
联系方式:0797-8387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嘉、胡甜
电话:0797-8387887

服务需求.doc
采购公告.pdf

黄金院区医疗综合大楼小型施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一)服务要求1.资质要求: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服务年限:合同签订后2年或合同金额到达上限。3.工作范围:黄金院区医疗综合大楼100万元以下小型施工服务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改造、安装、修缮等)。4.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需向招标人账户支付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或出具中标金额的10%履约保函。合同金额或时间执行至一半时可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40%,合同执行完毕后可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分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有义务及时更换已到期的履约保函,否则发包人有权从任意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留对应金额的款项作为工程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存在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进行相应扣减后退还。5.响应时限: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个小时内安排人员到达现场对接具体工作。如无法按时到达,处以1000元/次的处罚。6.结算申报频次:每两个月中标人可申报一次项目结算。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如违反,处以1000元/次的处罚。8.单个项目每超1天工期,处以500元/天进行工期处罚,处罚上限不超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的20%。9.投标单位可自行现场查勘,施工垃圾做到及时清运,施工时需根据甲方要求施工,服从甲方管理要求。10.根据甲方要求,新增网络线路在验收时需提供福禄克检测合格报告作为验收依据。11.根据甲方要求,项目完成后需提供空气检测合格报告作为验收必备依据。12.合同内执行的各项目相互独立,如其中一个项目出现工期延误等违约情况,只按该项目的金额占合同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13.承包人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人员一致,原则上不得更换,若遇不可抗拒因素,确需更换的,须以相同资历人员代替并提前7天向监理工程师(如有)申请且获得发包人批准认可,否则发包人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无条件在7天内退场,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按80%支付。同时,发包人另选施工队伍完成剩余工程量,所造成的工程直接与间接损失由原承包人承担。14.如在接到发包人关于施工要求、开工、返工、回复、修复或运走、替换不符合发包人要求材料、设备等的通知或指令后的48小时内不遵守,拒不服从甲方管理要求,无视监理单位或发包人的联系函、通知、指令或警告,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通知的48小时内仍未见到位或纠正后,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处以每次500-2000元的违约金,直至解除承包合同。如拒不替换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的,该材料、设备将不计费,发包人有权聘请其他单位替换,承包人须承担由此造成发包人返工的所有费用。15.如出现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工期完工或工程关键线路里程时间拖延等特殊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施工任务进行调整(减少工程量或要求承包人立即退场等)。发包人下达指令后承包人应立即执行,双方责任等相关问题的协商和解决不得影响对发包人指令的执行。若承包人拖延执行指令工作,则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发生此类拖延,每拖延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16.竣工验收必须一次性通过(合格),如验收不合格,由承包人负责返工直至合格为止并承担相应的返工费用,同时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返工部分工程造价的20%/次作为质量违约罚金,返工工期计入合同总工期。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究赔偿责任。工程质量若达不到合同的约定条件,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并解除合同,所造成的工程直接与间接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17.承包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0天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从其基本账户转入承包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交履约保函至发包人处,逾期未到账的,则每延误一天按履约保证金额的1%进行处罚,延误处罚金将从首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延误超过七天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发包人有权重新招标。18.承包人不按国家相关规范、图集、验收标准及甲方要求履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操作、监督、管理、验收等工作的处以1000-2000元/次的违约金。影响发包人正常开业或诊疗的处以2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所造成的工程直接与间接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19.承包人施工时若发生一起重大及以上等级施工安全事故时,按合同价款的10%进行处罚,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赔偿责任。若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按合同价款的2%进行处罚(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划分)。20.承包人须对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预算审核报告》在48小时内提出异议或反馈,逾期视为默认同意。承包人如对工程造价有疑义及异议的,不得影响工期,否则按工期延误条款处以违约金。21.施工材料需在进场前经甲方确认并签署材料送样资料后方可进场,如未经确认或进场材料与送样材料不一致的,且承包人又无法提供满足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的证明材料的需清退出场并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如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可不清场,但该部分金额不予结算,并处以2000元/次的违约金。22.未经发包人确认擅自开展施工工作的处以2000元/次的违约金。根据甲方要求,项目经理需及时到现场对接处理施工现场相关事宜或签收相关资料,如超过24小时未到现场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二)定价原则:1.通过预算编制单位定价,预算审核单位审定的方式,确定常用材料的主材价格、人工费、机械费,形成人材机费用汇总表,该表格每季度更新一次。如当月价格较汇总表价格波动超过±10%,则按当月价格调整。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2017版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计价表;4.2017版江西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计价表;5.主材规格与信息价一致且无特殊品牌要求的,按定价时赣州市造价信息价记取。6.定额、市造价信息没有的,或规格品牌要求高于信息价的,在实施前需由基建、审计、第三方预算编制单位、第三方预算审核单位参考市场价确认价格,取费按合理取费标准。7.如江西省出台新的计价规范或定额,有实施时间且无溯及力的,按原规范或定额执行;要求按新规范或定额标准的,自动适用最新版本。8.单个项目如施工时同一合同内无其他项目正在施工且总费用在1万元以内,则人工费、机械费的工日、台班按市场价记取且不进行下浮。9.单个项目1至100万元(不含)定价时,房建工程及安装项目执行下浮率不低于5%,道路、土石方、园林绿化、室外给排水、拆除、场地平整等市政项目执行下浮率不低于8%,最终定价计算方式为:(1)房建工程及安装项目价格=造价审定价格×0.95×(1-中标下浮率)。(2)道路、土石方、园林绿化、室外给排水、拆除、场地平整等市政项目价格=造价审定价格×0.92×(1-中标下浮率)。注:中标下浮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最高限价interface return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型施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