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艺术展厅预防性保护 独立展柜 沿墙展柜 灯光控制系统招标公告(扬州博物馆2025)



项目概况 扬州博物馆古代艺术展厅预防性保护项目 JSZC-321000-SZJY-G2025-001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09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0-SZJY-G2025-0016
项目名称:扬州博物馆古代艺术展厅预防性保护项目
预算金额:25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59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正式签署生效起4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2024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9-0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zfcg.yangzhou.gov.cn/xzzx/art/2023/art_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html,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6、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7、本项目不举行集中考察或答疑。如需实地考察,各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充分了解现场以及项目服务范围内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应自行承担因忽视或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8、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
10、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1、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博物馆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
联系人:吴郁
联系电话:0514-85228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区西峰路88号2栋108室
联系人:李元元
联系电话:0514-83882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元元
电话:0514-83882988

JSZC-321000-SZJY-G2025-0016采购文件.doc

编号:JSZC-321000-SZJY-G2025-0016号扬州博物馆古代艺术展厅预防性保护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市市采购人:扬州博物馆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发放时间:2025年8月15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8第四章项目需求23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3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5第一章招标公告受扬州博物馆的委托,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就扬州博物馆古代艺术展厅预防性保护项目(JSZC-321000-SZJY-G2025-0016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扬州博物馆古代艺术展厅预防性保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000-SZJY-G2025-0016号2.项目名称:扬州博物馆古代艺术展厅预防性保护项目3.预算金额:259万元4.最高限价:259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正式签署生效起4个月内完成。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42024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9日下午14:30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五、开启1.时间:2025年9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zfcg.yangzhou.gov.cn/xzzx/art/2023/art_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html,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6、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7、本项目不举行集中考察或答疑。如需实地考察,各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充分了解现场以及项目服务范围内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应自行承担因忽视或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8、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9、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10、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1、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博物馆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双博馆内联系人:吴郁联系方式:138525434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地址:扬州市邗江区西峰路88号2栋108室联系人:李元元联系电话:0514-838829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元元电话:0514-8388298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JSZC-321000-SZJY-G2025-0016号项目。2、投标人2.1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即“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合格的投标人2.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货物类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3)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广陵支行开户账号:81105010121013199974.3专家评审费按《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扬财购〔2020〕40号)执行。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6.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按照法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应使用人民币报价。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4)开标一览表(5)分项报价表(6)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8)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2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3有关费用处理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2.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5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6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项目总价:包括采购人需求的产品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3培训计划;13.4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3.6.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7.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3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7.4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7.5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7.6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17.7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18、投标截止日期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1、开标21.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读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在评标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投标人联系。23.4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的澄清24.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4.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5.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5.8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26、无效投标、废标及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投标人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2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0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26.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26.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委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7、确定中标单位27.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7.3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7.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27.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8.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8.2.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8.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4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5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8.6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8.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28.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8.8.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8.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8.10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人可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标通知书下载模块中自行下载中标通知书。29.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0、签订合同30.l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3合同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签订,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30.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1、电子投标文件要求31.1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31.4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3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3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32.2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33、其他33.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货物)项目名称:编号:甲方(采购人/买方):扬州博物馆乙方(供应商/卖方):见证方: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关于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1、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2、合同总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2.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3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2.4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响应文件;(2)投标产品配置与报价文件;(3)供货一览表;(4)技术参数响应表;(5)服务承诺;(6)中标通知书;(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8)乙方投标时提供的响应文件。4、知识产权保证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5、产权保证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6、履约保证金:无7、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他人提供。7.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乙方应就采购项目向甲方负全责。8、质保期8.1免费质保期1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9、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9.1交货期:自合同正式签署生效起4个月内完成。9.2交货方式:一次性交付9.3交货地点:扬州博物馆10、货款支付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10.3甲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价的30%,完成后付合同价的50%,经省专家组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100%。11、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免费维保期内,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3、交付和验收13.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服务事项,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13.2验收标准:按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须在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13.3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4对技术复杂的服务内容,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若聘请第三方中立机构验收,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5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14、包装、发运及运输14.1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乙方交付时,使用说明书、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内。14.3乙方在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甲方接货。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送货、装卸、清点、堆放,设备初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承担。14.4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服务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15、违约责任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服务项目的,甲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3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15.4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5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15.6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赔偿金。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7、争议解决17.1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7.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7.3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18、合同其它18.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18.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18.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4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二份,见证方、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扬州博物馆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见证方: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项目经办人: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注:本章内容里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请各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符合证明文件格式”中准确填写或上传。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其他要求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有:无)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核心产品:净化恒湿机(小型)一、文物展藏设施1.展柜主体结构要求(1)独立展柜、沿墙展柜由上灯箱、展示区下箱三部分组成;各部分具备独立空间,互不干扰。沿墙展柜内部展示预留画槽,便于文物展示。独立展柜顶部可以供馆方后期安放灯箱装饰。(2)整体为金属结构,做防锈防腐蚀处理,结构稳定。防锈处理后采用粉末喷涂工艺。(3)喷塑颜色与原展陈风格接近。(4)底板承载能力每平方米大于150kg。(5)展柜展示区后背板应为物理挂板,背板材料为年份樟木,便于部分展陈布展及环保等,并能根据展陈风格需要灵活更换包布。2.上灯箱(1)独立展柜:上灯箱照明配置为后调焦LED小射灯,展柜底部采用LED反光灯盘进行面光照明,灯箱上部有灯具调光或检修所用盖板,开启方便。(2)沿墙展柜:上灯箱采用LED偏光洗墙灯和LED小射灯照明,其亮度和照射角度均可调节,可以均匀照亮整个展示区域,产生良好的展览效果,不会对文物造成损害。(3)照明应使用LED照明,灯具照度可调节,灯光角度可5-60°调节,调节无需开启展柜。(4)所有展柜采用LED照明系统。(5)色温恒定3000k/4000K之间,照度可调节。照度在≤400lux范围内可调,可整组或分段调节。(6)灯头类型为均匀照明,展柜应在保证文物安全及展示效果前提下尽量隐藏灯具;灯头可旋转照射角度。(7)灯具与展品陈列区相隔离,调节、维修更换无需开启展柜。(8)照明灯具对展品的彩色重现,显色指数≥95%。(9)灯具投射避免物体遮挡,形成阴影,适当增加背景照明消除投影。(10)背景及重点照明对比度:1:3-1:5。(11)亮度无级可调:1-100%。(12)灯光无频闪。(13)精准灯具配光:光束角无极可调节:10°-60°、优质光斑质量及退晕。(14)沿墙展柜具备电子操作和机械操作结合的调节方式。方便现场工作人员随时调整灯光参数;节省能源并避免光线对文物的长期影响。电子操作,可通过无线平板电脑进行0-100%调光,调光过程无频闪,可进行高清摄像。机械操作,通过机械旋钮调节展柜灯光角度与亮度。(15)(▲)展柜灯光控制系统应能对展柜内所有灯光进行实时控制和监测,系统软件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二级测评要求,并提供系统软件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二级测评要求的相关技术证明材料。3.展示区(1)展示区主体由玻璃和底展板组成。(2)独立展柜玻璃部分为四面玻璃,由UV胶粘接,玻璃下部与型材连接。(3)沿墙展柜玻璃部分根据具体长度进行确定,由UV胶粘接,玻璃下部与型材连接。(4)玻璃之间有密封硅胶条。(5)底展板结构为环保亚麻布经阻燃处理后包裹年份樟木板,为了适应展陈风格的变化,底展板可以根据展陈需要方便更换包布,拆装便捷。4.展柜玻璃(1)展柜采用6+0.76+6mm及以上低反射玻璃。(2)可见光透射比为≥97%。(3)可见光反射比≤0.9%。(4)紫外线投射比≤0.3%。(5)具有防爆功能玻璃外观。(6)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7)具备不反光,高透光,不偏色,有效阻隔紫外线、防侵入,易清洁五大性能。5.展示区材料(1)展示空间内部使用的制作材料、装饰材料和辅助展具材料,对文物的保存无不良影响,所有材料均为惰性、稳定的环保材料,以达到降低潜在的污染风险。(2)展台基座、背板材料为年份樟木板。原木材料经过熏蒸消毒处理,防止虫霉滋生,对表面进行密封、防火、防虫及防有害气体处理。装裱环保的纺织衬料,对纺织衬料的表面层进行阻燃、防有害气体、防虫、密封等处理。展柜其他各部件相连接处应选用专业硅胶、密封胶管、胶垫做密封处理,密封胶应具有环保、无异味、无污染、无挥发性、强性好、抗老化、寿命达20年以上的特性。柜内使用的织物为环保阻燃布料,为100%纯棉纺织物。织物无胶固定于面板,选炭布或其他活性清洁材料控制污染物,所有材料及工序符合博物馆保存标准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3)展柜选用的外围材料均为非燃烧性材料。(4)(▲)展柜所使用的板材应满足GB/T11718-2021要求,要求静曲强度≥24.0MPa,弹性模量≥2300MPa,吸水厚度膨胀率≤12.0%,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封面具有CMA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同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cx.cnca.cn/)的检测报告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须显示网址);6.下箱体(1)下箱体由方钢管阻焊而成,装有支脚。展柜底板承载能力大于500kg,下底座为恒湿设备的放置留有空间。(2)柜体下部安装脚轮,脚轮安装在下底座底部,具有负载能力强(单支不小于300Kg)、运行平稳、安全的功能,使展柜在摆位前自由移动。(3)柜体下部安装支脚,作为柜体支撑并可以调整柜体水平,支脚材质为不锈钢(304),每个支脚承载不小于1000Kg。7.柜体主体材料及相关工艺(1)展柜专用铝型材应采用高性能铝锰合金材料(6063)生产,时效状态为T5,韦氏硬度≥8,壁厚不小于3mm,专用铝型材由专用螺栓与展柜龙骨连接牢固,玻璃与铝型材的安装为玻璃嵌入铝型材的“U”型槽内,槽深30~40mm之间,玻璃与“U”型槽底的连接处为2mm厚的U形硅橡胶垫层,铝型材与玻璃之间不直接接触,确保玻璃的安全性。玻璃与“U”型槽两侧的间隙各为2-3mm便于密封胶的密封,用中性双组分环保密封胶密封,具有无气味、无挥发性。(2)(▲)展柜所使用的铝型材应满足GB/T5237.1-2017要求,要求抗拉强度≥160N/mm2,断后伸长率≥8%,维氏硬度≥58HV,韦氏硬度≥8HW,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封面具有CMA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同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cx.cnca.cn/)的检测报告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须显示网址);(3)独立展柜采用40*40*1.5mm及以上冷拔钢管型材;沿墙展柜采用50*50*2mm及以上冷拔钢管型材,经切割、钝化、调直、表校、胎具校正后采用气体保护焊焊接(焊口无氧化现象)增加焊接强度,焊接成型后,经时效处理状态达到T5以上性能完毕后,用专业设备磨平打光,防锈处理后采用粉末喷涂工艺,柜体结构水平及垂直度±≤3mm,并设计有水平调节装置。(4)展柜箱体饰面及壁板用钢板:采用1.5mm及以上冷轧钢板,经剪切、开槽、冲孔、去角、折弯等专业设备成型后,与龙骨连接采用气体保护焊焊接,采用粉末喷涂工艺,柜体结构水平及垂直度±≤3mm。(5)(▲)展柜所使用的饰面钢板应满足GB/T13237-2013要求,要求抗拉强度位于(335~470)N/mm2范围内,断后伸长率≥25%,弯曲试验后,试样弯曲外表面无目视可见的裂纹、断裂或起层,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封面具有CMA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同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cx.cnca.cn/)的检测报告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须显示网址)。8.展柜空气质量(1)(▲)独立柜柜内甲醛含量≤0.05mg/m3、苯含量≤0.05mg/m3、TVOC含量≤0.5mg/m3,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封面具有CMA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同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cx.cnca.cn/)的检测报告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须显示网址);(12)(▲)沿墙柜柜内甲醛含量≤0.05mg/m3、苯含量≤0.05mg/m3、TVOC含量≤0.5mg/m3,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封面具有CMA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同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cx.cnca.cn/)的检测报告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须显示网址);9.展柜开启方式(1)展柜开启方式具备电子钥匙的使用权限,智能化和手动操作结合。(2)独立展柜:手动平移式开启。(3)沿墙展柜:电动推出,手动平移式开启(每隔一块玻璃门开启)。(4)开启控制手柄放置在柜体下底座的金属盒内,金属盒配有锁具。(5)为了保证安全性,柜门开启电路为独立供电电路,在需要开启柜门时通电。(6)柜门开启装置配有铰链和电动执行装置,确保柜门开启和关闭顺畅,无振动和异常响声等现象。10.气体密封性能(1)(▲)独立展柜柜体气密性要求(换气率)≤0.5d-1,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封面具有CMA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同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cx.cnca.cn/)的检测报告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须显示网址);(2)(▲)沿墙展柜柜体气密性要求(换气率)≤0.5d-1,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封面具有CMA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同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cx.cnca.cn/)的检测报告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须显示网址);11.展柜维护管理性能(1)展柜设计制作应预留检测、维修、升级相关设备或添加、更新有关的温湿度、空气净化控制设备和安保设备的空间及相关管路接口。(2)展柜内预留后期安装微环境被动调控材料及主动调控设备(恒湿机)所需的通风格栅及预留空间,方便日后提高文保环境要求的需要,且预留的安装恒湿环境控制设备所需的通风格栅及预留口设置有独立安装检修空间,检修时无需打开柜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规格1独立展柜台101.规格:600*600*2200mm;2.玻璃高1.25m2独立展柜台51.规格:1000*600*2200mm;2.玻璃高1.25m3沿墙展柜米53.61.规格:L*1200*3600mm;2.玻璃高2.74m4灯光控制系统项1沿墙展柜具备电子操作和机械操作结合的调节方式。方便现场工作人员随时调整灯光参数;节省能源并避免光线对文物的长期影响。电子操作,可通过无线平板电脑进行0-100%调光,调光过程无频闪,可进行高清摄像。机械操作,通过机械旋钮调节展柜灯光角度与亮度。5安全性改造项1为保障三联柜及壁龛内文物安全,项目将对锁具进行全面升级改造。采用防撬、防技术开启的智能电子锁,搭配机械双锁芯结构,确保有效防护内部文物安全。(1)展柜锁具选择及安装须符合馆藏、展陈专业专用锁具以及文物安全管理要求,具有高性能的防技术性盗窃功能。(2)锁具开启与维护要求实现基座与陈展空间分离,要保证陈列与维修分别管理。锁具安全牢固、操作方便吗,安装位置要具有隐蔽性、防盗性高,不易被人发觉。(3)锁体及钥匙的材料为超硬度的耐磨、防锈材料,且钥匙的编号可根据要求采用统一的总钥匙管理系统,方便存档查询。(4)机械锁技术应符合GA/T 73-2015 《机械防盗锁》 C 级的相关规定。2、文物展藏环境调控序号名称单位数量技术参数及规格1净化恒湿机(小型)台11.调控容积:≥8m3;2.控湿精度:≤±3%;3.控湿范围:在展柜内温度低于30℃条件下,有效湿度控制范围为25%-70%;4.供电电源:AC220V/50Hz;5.额定功率:≤145W;6.(▲)净化恒湿机(小型)工作时噪音不超过45分贝,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并同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cx.cnca.cn/)的检测报告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须显示网址)7.气流组织:微正压送风;8.净化恒湿机(小型)出风口风速小于3m/S;9.净化方式:活性炭滤网吸附;10.通讯方式:预留通讯端口RS485/RJ45,内置无线通讯模块;11.能通过调控设备控制网关接入局域网,实现同监控服务器和客户端的实时通讯;工作人员能远程对净化恒湿机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根据需要远程修改参数;12.(▲)恒湿机控制系统,能够对恒湿机运行状态进行控制,将数据传输到环境监测平台,便于集中管理,软件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二级测评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系统软件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二级测评要求的相关技术证明材料。)13.安全防护性能:具备自动诊断和远程诊断功能,多重安全保护系统;14.小型净化恒湿机在8m³的密闭展柜空间内,可以在10小时内,将柜内湿度从25%RH调节到70%RH;也可以在10小时内,将柜内湿度从70%RH调节到25%RH;15.(▲)净化恒湿机(小型)在25℃/80%RH湿度环境下,24小时内除湿量达到1kg、在25℃/40%RH湿度环境下,24小时内加湿量达到1kg,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并同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cx.cnca.cn/)的检测报告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须显示网址)。16.将除湿的冷凝水自动挥发到空气中,无须人工排(倒)水;配有自动取水模组,在适用环境条件下,自动从将空气中水汽冷凝,补充恒湿机内液位,为加湿功能提供水源,无须人工加(补)水,选择获得免排水和加水专利的净化恒湿机;17.(▲)安全性能:为保障文物安全,采用安全设计,具有防爆性能,提供具有防爆性能的证明材料。2净化恒湿机(中型)台21.调控容积:≥12m3;2.控湿精度:≤±3%;3.控湿范围:在展柜内温度低于30℃条件下,有效湿度控制范围为25%-70%;4.供电电源:AC220V/50Hz;5.额定功率:≤145W;6.(▲)净化恒湿机(中型)工作时噪音不超过45分贝,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并同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cx.cnca.cn/)的检测报告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须显示网址)7.气流组织:微正压送风;8.净化恒湿机(中型)出风口风速小于4m/S;9.净化方式:活性炭滤网吸附;10.通讯方式:预留通讯端口RS485/RJ45,内置无线通讯模块;11.能通过调控设备控制网关接入局域网,实现同监控服务器和客户端的实时通讯;工作人员能远程对净化恒湿机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根据需要远程修改参数;12.恒湿机控制系统,能够将数据传输到环境监测平台,便于集中管理。13.安全防护性能:具备自动诊断和远程诊断功能,多重安全保护系统;14.小型净化恒湿机在12m³的密闭展柜空间内,可以在10小时内,将柜内湿度从25%RH调节到70%RH;也可以在10小时内,将柜内湿度从70%RH调节到25%RH;15.(▲)净化恒湿机(中型)在25℃/80%RH湿度环境下,24小时内除湿量达到1.5kg、在25℃/40%RH湿度环境下,24小时内加湿量达到1.5kg,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并同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cx.cnca.cn/)的检测报告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须显示网址)。16.将除湿的冷凝水自动挥发到空气中,无须人工排(倒)水;配有自动取水模组,在适用环境条件下,自动从将空气中水汽冷凝,补充恒湿机内液位,为加湿功能提供水源,无须人工加(补)水,选择获得免排水和加水专利的净化恒湿机;17.(▲)安全性能:为保障文物安全,采用安全设计,具有防爆性能,提供具有防爆性能的证明材料。3净化恒湿机(大型)台81.调控容积:≥20m3;2.控湿精度:≤±3%;3.控湿范围:在展柜内温度低于30℃条件下,有效湿度控制范围为25%-70%;4.供电电源:AC220V/50Hz;5.额定功率:≤145W;6.(▲)净化恒湿机(大型)工作时噪音不超过45分贝,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并同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cx.cnca.cn/)的检测报告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须显示网址)7.气流组织:微正压送风;8.净化恒湿机(大型)出风口风速小于5m/S;9.净化方式:活性炭滤网吸附;10.通讯方式:预留通讯端口RS485/RJ45,内置无线通讯模块;11.能通过调控设备控制网关接入局域网,实现同监控服务器和客户端的实时通讯;工作人员能远程对净化恒湿机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根据需要远程修改参数;12.恒湿机控制系统,能够将数据传输到环境监测平台,便于集中管理。13.安全防护性能:具备自动诊断和远程诊断功能,多重安全保护系统;14.小型净化恒湿机在20m³的密闭展柜空间内,可以在10小时内,将柜内湿度从25%RH调节到70%RH;也可以在10小时内,将柜内湿度从70%RH调节到25%RH;15.(▲)净化恒湿机(大型)在25℃/80%RH湿度环境下,24小时内除湿量达到1.5kg、在25℃/40%RH湿度环境下,24小时内加湿量达到1.5kg,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并同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cx.cnca.cn/)的检测报告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须显示网址)。16.将除湿的冷凝水自动挥发到空气中,无须人工排(倒)水;配有自动取水模组,在适用环境条件下,自动从将空气中水汽冷凝,补充恒湿机内液位,为加湿功能提供水源,无须人工加(补)水,选择获得免排水和加水专利的净化恒湿机;17.(▲)安全性能:为保障文物安全,采用安全设计,具有防爆性能,提供具有防爆性能的证明材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览表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扬州博物馆古代艺术展厅预防性保护项目工业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三、评标标准项目评分标准价格(30分)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过低,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技术性能(30分)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30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按以下原则扣分,但不构成废标。(1)标(▲)项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5分,共18项,最多扣27分;(2)其他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03分,最多扣3分。说明:加▲号项指标为关键技术要求,须提供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配套证明材料视为负偏离,其他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的响应偏离情况为准。项目方案(22分)1、技术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分,投标人充分了解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根据需求对产品设计开发生产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有深刻认识,并且提供解决方案;货物的功能须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性能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使用的技术具有先进性,最终呈现的效果与展陈风格相符;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需求分析;②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③产品技术路线;④产品生产工艺;⑤产品结构图;⑥效果图等。方案包括或优于以上全部项目,且内容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6分;方案包含全部项目,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的,得4分;方案中相关项目有缺失,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2分; 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实施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分,投标人充分了解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和采购需求,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合理、有针对性;项目团队组织架构合理,团队技术人员符合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项目进度安排合理,对突发情况预留足够时间;项目投入的设施设备充足,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且充分考虑人员、环境和文物安全;安装、调试方案设计的安装图纸、布线图符合相关标准规范,且充分结合现场情况;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①项目团队;②项目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③供货方案(生产、包装、运输等);④设备设施情况;⑤安全文明施工方案;⑥安装、调试方案等。方案包括或优于以上全部项目,且内容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6分;方案包含全部项目,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的,得4分;方案中相关项目有缺失,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2分; 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应急方案(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突发事件识别;②应急流程;③应急预案等。方案包括或优于以上全部项目,且内容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4分;方案包含全部项目,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中相关项目有缺失,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2分; 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售后服务方案(3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承诺;②售后服务响应机制;③售后服务点设置情况等方案包括或优于以上全部项目,且内容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3分;方案包含全部项目,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中相关项目有缺失,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1分; 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培训方案(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资料;②培训方式和培训时间;③培训内容;④培训目标等。方案包括或优于以上全部项目,且内容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3分;方案包含全部项目,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中相关项目有缺失,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1分; 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实施团队(8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政府机构颁发的物联网应用技术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信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3)拟投入其它人员: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文博相关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注:须提供人员相应证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资料不齐全或未提供不得分。同一人不可重复得分。业绩(5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实施,每提供一项目得1分,最多得5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正式合同、采购人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三种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产品认证(5分) 投标产品具有在《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每提供一种有效期之内的的产品认证证书得1分,最多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的证书查询截图,不提供不得分。)满分100分注:1、评标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2、若发现有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视为无效投标,并追究相关责任。3、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主要文件目录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四、开标一览表五、分项报价表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八、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通用资格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42024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特定资格条件10/其他资格条件11投标函12法人授权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投标函格式致: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姓名)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户:行号: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_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2345……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序号非实质性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自行勾选制造商的企业规模类型。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联合体协议(如有)(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编号为(项目编号)(项目全称)的政府采购活动。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所有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日期:四、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投标报价 大写:小写: (人民币:元)备注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5、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名 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合计注:行数不够,可以自行添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服务期服务要求付款方式服务地点 投标货币其他八、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根据评分标准自行编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古代艺术展厅预防性保护 独立展柜 沿墙展柜 灯光控制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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