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法庭建设招标公告(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2025)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15400号-JLZC-XXZB-25017
项目名称: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69900
最高限价(元):9699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699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5日至2025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开标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首先在“政采云”平台上免费进行供应商注册(“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流程: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注册后可在“政采云”平台免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 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登录账号-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文件”)。2.对招标文件有质疑或需要澄清的应以书面材料提交,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将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口头提交的问题不予答复。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 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吉林安信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 ),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启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进行制作,制作投标文件时需要完成CA与账号的绑定。未办理CA的供应商,请先免费申请CA(CA申请流程: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 ;选择“吉林省公共资源-供应商”后按具体操作流程办理),并完成CA与账号绑定( CA绑定政采云平台流程: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与解绑;安信CA的安装要确保《电子签章》,《安信CA签名工具https版》这两个程序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后再进行绑定以及签章操作,安信CA客服电话:0431-85177688)。5.平台技术问题咨询电话:95763。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地 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
联系方式:0434-3195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
联系方式:0434-227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434-2270999
附件信息:
货物类竞争性磋商文件 (2).doc337.8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13: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8月15日至2025年08月2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开标室3
预算金额
¥96.9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34-2270999
采购单位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4-3195562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中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平市铁西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34-2270999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LZC-XXZB-25017采购人: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吉林省中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货物类竞争性磋商文件(通用部分)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适用法律:本次磋商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指吉林省中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2.2“采购人”指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3“磋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二章《货物需求和评审办法》。2.4“潜在供应商”指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2.5“供应商”指响应本磋商文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2.6“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负责采购活动监督工作。3.报价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文件:4.1磋商文件的构成:通用部分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需求部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货物需求和评审办法第三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5.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采购人可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5.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在响应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自行决定酌情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延长响应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时间。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响应资格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6.2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要求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6.3响应文件要求提交的磋商保证金。7.响应文件的编制7.1响应语言: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7.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响应文件规格须采用A4幅面,单面或双面打印均可,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响应文件要求胶订。为便于评审,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7.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在报价、磋商、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7.5采购人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8.响应报价8.1响应货币:所有响应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8.2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响应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工程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在本磋商文件指定地点交货、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的全部价格。8.3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响应将作为非响应予以拒绝。8.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9.磋商保证金9.1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标明的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名称,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以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银行保函、其他保函、支票、电汇、开户行转账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均为原件,开启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并经过项目负责人确认后参加响应。票据有效时限为自开启当日起不少于25天(遇到国家法定3天假日的,在假期结束后3日内开启的,有效期为自开启之日起不少于18天)。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同时供应商必须将票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章)响应于响应文件内最后一页,否则响应无效。9.2联合体响应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9.3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启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将被视为非响应予以拒绝。9.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9.5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9.6磋商保证金将一律由开评标组织人退还。9.7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响应人代表和递交响应文件人不是同一人的;(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3)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在磋商过程中,严重扰乱磋商程序的;(6)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8)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9)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0.响应文件有效期:10.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开启之时起90天。响应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11.响应的式样和签署11.1响应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的格式提交)。11.2响应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12.响应的修改和撤回12.1在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之后,响应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2.2从开启时间起至响应有效期期满响应人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3.响应13.1禁止一标多投,每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套响应文件。参与提交了一套以上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使其参与提交的全部响应文件无效。13.2响应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14.磋商预备会14.1采购人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14.2开启会由采购人组织并主持。14.3开启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磋商文件规定开启时属于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15.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开启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除按磋商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审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6.竞争性磋商16.1磋商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磋商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的专家成员在监督下由抽取代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需要设立磋商小组主任的,磋商小组主任由专家担任,由磋商小组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磋商工作。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审,负责完成磋商的全过程直至评定成交供应商并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排序。采购人应当组织评审专家认真核对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资信证明材料,切实履行职责。如发现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对有关政策、法律、制度规定等方面出现的误解,应当并进行正确的阐述和纠偏。磋商小组成员如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并提出修改意见,采购人应当按照评审专家给出的意见修改磋商文件,如采购人坚持不修改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暂停本项目的采购工作,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16.2审查供应商是否存在串通响应行为: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响应行为,相关供应商的响应应作废止处理。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供应商公章的;(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6)一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供应商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响应作废止处理;(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供应商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8)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9)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供应商串通响应的其他情形。16.3对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商务(供应商资格)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6.3.1澄清:磋商小组对于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集体决定并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审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响应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响应。*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止。16.4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竞争性磋商:16.4.1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6.4.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上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须经磋商由供应商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确定满足条件的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5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止处理:(1)响应文件不完整、无效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3)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4)响应文件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5)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7)响应文件附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和顺序编制或装订的;(9)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6.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6.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6.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6.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7.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磋商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供应商必须响应本国产品,响应进口产品的为无效响应。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18.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18.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凡明示包含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人必须提供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18.2《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供应商必须响应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必须贴有操作系统正版产品密钥标签),否则响应无效。19.信用记录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响应人应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截图并加盖公章。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签订合同20.1采购人将在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0.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3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供应商在被磋商小组评定为成交供应商之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成交资格的,按本条规定处理。20.4成交结果将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公告。21.保密和披露21.1供应商自下载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1.2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21.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响应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2.质疑和投诉22.1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2.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2.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23.代理服务费20000元,由成交人支付。24.中小微企业的划型24.1中小微企业投标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4.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的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24.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技术部分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第二章合同条款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供需双方或供需双方和吉林省中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或供需双方和吉林省中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的文件资料。(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4)“货物”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5)“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供货和履行合同有关的辅助服务。(6)“需方”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使用单位。(7)“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9)“日、天”均指日历天数。(10)“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11)“磋商文件”指《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磋商文件》。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3.合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及供方的响应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4.合同价格、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6.保密条款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7.合同的解释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7.2本合同中以日(天)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7.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8.包装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包装。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9.包装标志:每一包装箱应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相关标记。10.伴随服务10.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10.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在制造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10.3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的要求,供方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如果上述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1.2如果上述第11.1款无特别约定,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从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起1年。12.质量保证12.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12.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技术质量指标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索赔。12.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在接到需方的通知后,应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2.4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3.验收13.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或由需方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13.2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货物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3.3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响应总价中。14.索赔14.1需方有权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14.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供方应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4.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4.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5.履约延误15.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15.2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或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16.误期赔偿16.1除本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16.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6.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16.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16.5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7.履约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18.不可抗力18.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8.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8.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9.税费19.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19.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9.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20.争议解决方式20.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书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违约终止合同21.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21.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21.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1.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2.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23.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24.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25.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6.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26.1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6.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7.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采购合同编号:JLZC-XXZB-25017(见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四平市政府采购货物类合同模板》)合同签订联系方式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0434-3195562 吉林省中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吉林省中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进行国内(指关境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响应。项目概况(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LZC-XXZB-25017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96.99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96.9900万元采购需求:融合法庭设备一批。(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合同履行期限:3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具有近一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四、谈判预备会议:无。五、供应商注册、磋商文件获取、响应确认: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08月18日起至2025年08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注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8日09: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地点: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七、磋商开始时间及磋商地点:开始时间:2025年08月28日09:00开启方式:采用腾讯直播形式,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响应人+被授权人”。响应人持CA锁登录会员端【远程解密】菜单获取开启直播信息和解密,解密时间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直播时的通知执行。因响应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响应无效。地点: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九、磋商保证金:人民币9600元。开启前提交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银行保函、其他保函、支票、电汇、开户行转账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十、其他补充事宜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首先在“政采云”平台上免费进行供应商注册(“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流程: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注册后可在“政采云”平台免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登录账号-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文件”)。2.对招标文件有质疑或需要澄清的应以书面材料提交,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将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口头提交的问题不予答复。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吉林安信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启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进行制作,制作投标文件时需要完成CA与账号的绑定。未办理CA的供应商,请先免费申请CA(CA申请流程: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选择“吉林省公共资源-供应商”后按具体操作流程办理),并完成CA与账号绑定(CA绑定政采云平台流程: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与解绑;安信CA的安装要确保《电子签章》,《安信CA签名工具https版》这两个程序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后再进行绑定以及签章操作,安信CA客服电话:0431-85177688)。5.平台技术问题咨询电话:95763。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联系电话:0434-31955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平市铁西区阳光新城西门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0434-22709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0434-2270999十二、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华宇城支行开户行行号:105243000171账户名称:吉林省中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22050110365500000267开启现场腾讯会议直播操作流程1、本项目采用腾讯直播形式进行开启,响应人需参加“腾讯会议”,授权代理人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并于开启时间准时参与视频开启会议。(腾讯会议房间号:3539866122)2、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响应人+被授权人\"。响应人持CA锁登录会员端【远程解密】菜单获取开启直播信息和解密,解密时间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直播时的通知执行。因响应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响应无效。第2章货物需求和评审办法1、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序号采购内容技术要求数量单位1#高清庭审主机标准19英寸机箱;采用嵌入式操作系统,免受病毒、黑客的入侵和攻击;支持7×24小时运行;离线状态下,主机仍可开庭运行,进行脱机庭审录音录像、法庭控制操作;★≥6路HDMI视频输入接口视频支持3840×2160、1920×1080、1280×720、1024×768分辨率,支持音频同步输入;≥4路HDMI视频输出接口视频支持3840×2160、1920×1080、1280×720、1024×768 分辨率,支持音频同步输出;★≥12路MIC/LINE话筒音频输入,带48V幻象供电;★≥3路平衡线路音频输出;★≥2路千兆RJ45网口,用于网络编码摄像机接入;★≥2路USB接口,可外挂U盘等外围存储设备;具备RS485/422、RS232可编程控制接口,连接控制面板、电源控制器、无线触摸屏等集控设备;支持通过浏览器以WEB页面方式对主机进行远程控制、管理、系统升级;内置视频矩阵功能,支持全局可视化通道链路显示,视频输出分辨率支持3840×2160、1920×1080、1280×720、1024×768、1280×800、1280×1024;具备不少于1路合成画面,可选不少于12种画面分割模式,满足不同场景应用,合成分辨率支持3840*2160、1920*1080;具备可编程软中控功能,用户可自定义一键式开庭、闭庭、远程庭审、本地庭审等场景调用和设备控制;内置回声消除功能,避免远程庭审时出现回声,保证通话语音清晰度;内置反馈抑制功能,避免发言过程中出现啸叫;内置噪声消除功能,有效去除环境干扰噪声,保证庭审录音清晰度;支持H.265/H.264编解码;具备标准H.323视频通话协议,与视频会议终端设备互联互通;支持RTSP、RTMP、HTTPS标准流媒体音视频传输协议;内置法庭纪律播报功能,分担书记员庭前准备工作;内置证人远程出庭保护功能,支持证人画面马赛克处理,声音变声处理;内置不少于2T储存硬盘,满足法庭本地实时备份存储庭审录音录像,文件格式需支持MP4等; 实现语音转写功能,支持分体式或一体式部署模式; 调用吉林高院庭审资源能力中心,支撑法庭端应用,调用能力包含:排期管理,音视频连接与控制,庭审录音录像、互联网视频接入、语音识别、笔录制作、笔录模板、笔录同步、电子捺印辅助等;具备排期、庭审直播、庭审点播模块按钮;具备查询功能,应支持通过案号、时间、承办法官等条件查询案件信息;支持通过案号、开庭时间、开庭地点、开庭状态等条件进行查询待审排期信息;具备新建案件和新建排期的功能,用户录入临时开庭的案号及案件类型;具备合并审理功能,通过选择多个案件进行合并审理;具备语音播报模块,具备播放权利义务、法庭纪律等功能;具备显示庭审视频图像,可查看各方当事人庭审画面;庭审结束后,支持庭审视频播放、签名文件查看等,同时支持笔录文件上传功能,支持文件下载和刻录功能;支持对案件的修改\\删除排期、笔录预设的操作;支持本地示证功能,对导入的文件进行共享展示功能;支持本地文件上传,并共享展示给法官、当事人查看;具备笔录编辑功能,书记员可以编辑笔录,支持将笔录内容同步到法官及当事人客户端,保证法官及当事人对于笔录内容的知情权;支持设备控制功能,支持庭审画面切换功能,具备切换书记员电脑、证据展台画面等;针对笔录等文书文件提供电子签名服务,支持笔录文件签名功能,签名文件支持导出打印;集成远程提讯、远程开庭功能,能通过列表选择远程提讯室;提供将笔录中内容保存为常用词汇功能,通过快捷方式一键输入,辅助书记员正确快速记录专有名词、企业名称等;开庭方式支持多种场景,应具备本地开庭、远程开庭、互联网开庭、远程+互联网开庭等模式选择;具备语音识别模块按钮,具备开启和关闭按钮,将话筒声音转换成文字;书记员可对笔录中的内容进行笔录存疑标记的功能;设备应支持不少于8路SDI输入;支持SDI摄像机/IPC/远程点通道与本地/网络音频通道关联,实现自动切换发言话筒对应的前端图像,支持触发云台转动到配置的预置点;支持Raid0、Raid1、Raid5、RAID6、Raid10;支持硬盘故障、无硬盘、录像空间满、前端掉线、非法访问、网络故障、IP冲突、MAC冲突、无音频、刻录出错、并口告警1和并口告警2等多种类型告警;支持接入平台统一管理,可通过平台远程刻录或远程调阅录像等,具有VSIP、GB/T28181平台的接入设置选项,支持SNMP协议,支持接入运维平台;支持哈希值校验,并支持其以单独文件形式与音视频一同存储,防止原音视频数据被篡改,验证刻录后的文件完整性;视频输入支持最少4路远程点接入。内置双DVD刻录光驱,支持光驱热插拔,支持便捷拆卸光驱,可实现在不拆设备机箱的情况下更换光驱。支持直刻,出盘时间不超过3min。若出现故障报警,故障提升声压≥60dB(A),持续时间≥10min。支持30路音频输入,能够实现远程声音和本地声音混音刻录。支持5组混音器设置,每路音频输入通道自定义加入不同混音器混音。支持单画面不少于4个人脸动态马赛克处理(马赛克随人脸移动),支持自定义设置马赛克等级(薄码,中码,厚码)和区域大小。支持证人声音变声功能,支持不少于31种变声等级可选。当同步录音录像过程中出现死机、断电等意外故障,设备恢复后故障前信息不丢失。支持对指定区域内庭审秩序不规范检测,如迟到、早退、中途离席、缺席、法官制服不规范检测,准确率不低于95%。支持对视频图像全画面的清晰度、偏色、曝光、视频干扰、遮挡、视频丢失指标进行检测。支持非法登录锁定机制,启用后客户端在达到指定非法登录次数后可自动锁定,并在指定时间后解锁。支持自动抓拍保存报警图片,并可通过客户端对抓拍的图片进行查看,报警图片可叠加目标框信息。在视频图像中设定检测区域,当有人员进入、逗留、离开均会产生告警信息,准确率不低于95%。内置8寸电容触控屏,支持实时显示通道状态、刻录/录制状态、USB接入状态、视频画面、光盘/硬盘总容量及已使用容量、刻录剩余时长、异常告警信息、CPU内存占用率、网络情况等。3套2庭审中控平板支持对法庭设备电源开关控制、证据切换、画面切换、摄像机控制等功能;不低于10.1寸1280x800分辨率显示屏,支持电容触控;支持桌面安装;支持有线网络10/100M自适应以太网;不少于2个USB口,1个RJ45网口;3套3强电控制器电源输出接口:8路标准的多功能式;通道负载输出单通道最大输出电流:5A;整机设备最大输出电流:10A;控制端口:不少于1个RJ45网口支持TCP/IP控制,不少于1个RS485串口;输入额定电压:220V AC;输出插座制式:国标五孔插座;3套4庭外公告一体机不低于21.5寸终端设备;适用于法庭门口外、诉讼大厅等场所,具有公告展示等功能;提供当前法庭的庭审信息,包括法庭名称、承办人等信息;支持提供庭审实况直播图像功能,直播实况可通过后台进行开启和关闭;提供显示法庭当前正在开庭案件信息内容以及后续排期等情况的;3套5高清一体化网络摄像机应采用1/1.8英寸CMOS传感器;应支持至少30倍光学变焦,焦距4.5-135mm,光圈F1.6-4.1;水平分辨力不低于2000TVL,信噪比不小于45dB,灰度等级不小于10级,宽动态范围不小于100dB;支持三码流并发输出:可达到主码流3840×2160,帧率30帧/秒,第一辅码流1020×1080,帧率30帧/秒,第二辅码流704×576,帧率30帧/秒;最大应支持分辨率3840×2160,帧率1fps~30fps可设置;音频编码格式应支持PCMA、PCMU、ADPCM、G.711、G.722、G.726、AAC_LC、OPUS音频编码标准,支持双向语音对讲、静音、哑音、混音、AEC回声抵消等功能;不少于1路SDI输出,支持1080P@30fps;具有强光抑制功能,可以开启/关闭,支持电子透雾及光学透雾功能设置选项,支持电子防抖、陀螺仪防抖功能设置选项,防抖等级可设置,支持加热功能设置,支持除湿功能设置;支持一个区域的ROI编码,区域大小可设置,支持4个矩形区域的区域遮盖,遮蔽区域颜色可以设置,遮蔽块可随云台转动而转动,支持镜像模式可实现左右翻转、上下翻转及中心翻转;具备网络自适应能力,在丢包率为≥20%的网络环境下,仍可正常显示监控画面;支持移动侦测、遮挡报警、警戒线、区域入侵、进入区域、离开区域、人员聚集、声音异常、物品遗留、物品拿取等智能分析功能。当以上的智能行为分析达到设定的阀值时,可通过WEB客户端给出报警提示,能够触发告警上传、语音提示、显示字幕、发送邮件、联动录像、并口告警输出、联动云台转台等多种报警方式;支持不少于1路RJ45 10M/100M以太网接口、1路RS485控制接口、1路Line In和1路LineOut、4路开关量报警输入、2路开关量报警输出、1路DC12V(支持POE)接口;设备应支持断网续传功能,断网情况下,数据自动存储到本地SD卡,网络恢复后自动上传。设备的最低照度至少为0.002Lux(彩色), 0.0001Lux(黑白)。12套6互联网终端在满足安全管理规范下,通过跨网安全传输,将法庭与当事人连接并进行案件排期信息、庭审音视频、庭审笔录等数据进行数据交换;具备音频、视频的同时编解码能力;可同时接入不少于16个当事人;支持通过语音激励切换当事人画面;支持将法庭信号传输到互联网,与当事人客户端进行音视频的对接;支持接入多种音视频协议,包括 RTMP、WebRTC、H.323;设备应支持光纤链路断开,重新连接后可自动恢复连接功能。3套7鹅颈麦克风带状态指示灯反馈的静音按键开关;指向性:心形;频率响应:20~18KHz;灵敏度:-40dB;输出阻抗:75欧;幻象电源:48V DC;24支8示证设备传感器像素:≥800万像素;视角:≥80度;扫描介质:文件、病例、证件、档案、表单、票据等;扫描幅面:最大A4;分辨率:≥3280×2160;输出信号要求:不低于1080P@30Fps;输出接口:需具备HDMI和USB接口输出模式;图像控制:自动亮度调整、增益控制等,也可以手动调整;补光方式:需具备LED灯;光源:自然光、LED灯补光机械开关,2个档位,根据外部光源环境不同,可以选择亮度;3套9电子签名板CPU≥四核1.5GHz,系统内存≥1GB,存储容量≥8GB/TF卡;尺寸:不低于10.1寸 电磁电容一体屏/分辨率 1280x800;签名感应方式:电磁感应方式,标配无源电磁笔;无故障点击次数:100万次;支持USB并同时支持RJ45网络连接;配备≥300万高清人像鱼眼摄像头;含电子签名捺印服务;设备应内置标准指纹仪;产品屏幕应易于观看,且具有倾斜角度3套10法官、书记员应用电脑配置一颗FT-2000国产化处理器,4核,2.6GHz;配置16GB DDR4内存;配置256G SSD硬盘;配置1G独立显卡,支持VGA/HDMI;操作系统银河麒麟V10;流式、版式、杀毒软件等;6台11庭审显示终端尺寸:27英寸;分辨率:不低于1080P;屏幕比例:16:9;对比度:1000:1;带倾斜支架;18台12大屏显示设备55英寸;LED背光源;16:9,分辨率:3840*2160;输入接口 HDMI;含挂架;6台13庭审音响1.类型:4x3寸线性全频音柱;2.单元:3\"铁氧体单元×4;3.功率:持续150W,节目300W,峰值600W;4.连接特性:定阻;5.阻抗:8Ω;6.频率响应:160Hz- 20kHz;7.灵敏度:88dB;8.最大声压级:RMS117dB,Peak123dB;9.指向角度:H160°×V40°;6台14功放1.1U设计、机身轻、方便携带和安装;2.自动限幅输出、短路、过载、过温、开机延时等保护功能;3.功放开关电源带有单独的冷却系统;4.散热风扇采用先进的无级变速电路控制;5.额定功率:2×350W/8欧,2×550W/4欧;桥接:1×1100W/8欧;6.频率响应:20Hz-20kHz(±3dB);7.总谐波失真(THD):≤0.01% ;8.信噪比:≥80dB;3台15网络交换机24端口POE快速以太网机架交换机,24口全千兆非网管交换机;3台16综合机柜19英寸标准机柜,进深800mm,配置固定板,黑色、网门;3台17线缆辅材及实施音频线缆、网线、HDMI线、电源线、分配器等实施费用;3套注:供应商响应融合法庭方案产生的庭审录像需满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技术要求,确保可储存在采购方现行庭审录像存储设备中,采购方不再单独购买庭审录像服务器。标“#”的产品为本项目核心产品。其他要求:标“★”的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为各种设备所要求的主要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请供应商注意:(1)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各种设备所要求的主要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求必须全部满足,不允许有缺项或者负偏离,如果不满足将导致废止。(2)辅助功能配置缺项或者辅助功能配置的技术指标有负偏离,不影响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但影响供应商的得分。二、评审方法和标准磋商小组将只对商务审查合格,经磋商最终确定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2.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磋商小组将按下述标准评定成交供应商并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排序。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后报价且技术因素得分相同的,按服务承诺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后报价、技术因素且服务承诺得分完全相同的,由磋商小组对排名并列的供应商进行抽签排序。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额外捐赠。2.1.1价格因素分:基准分值30分2.1.1.1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如下:2.1.1.2合格供应商得分的计算方法(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内容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价格部分(30分)响应报价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30。30商务部分(3分)产品业绩经验(3分)提供近2022年1月1日至今本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加1分,最多加3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案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签订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并提供合同签订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用于核查,否则不得分。3技术部分(67分)供货方案(2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要求,提供供货方案,包括: 1、供货管理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方案2、货物组织方案3、供货进度安排4、设备包装、运输方案5、供货过程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完全具备上述5方面要求的得20分,以上方面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针对于本项目扣4分;每小项有一处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直至该小项扣完为止。直至该项扣完为止。20质量保证措施(10分)质量保证措施:供应商针对于本项目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从产品的运输、交付、安装、验收、使用等方面,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质量方针和原则;2、质量目标;3、质量保证依据;4、质量标准及技术响应;5、质量保障措施;以上五项方案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且无缺失的得2分,满分10分,未提供或不满足得0分。10安装调试方案(10分)根据项目特点编制设备安装调试方案,包括: 1、安装所需材料、人员、设备安排计划2、安装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3、设备安装流程(文字描述及流程图)4、安全文明安装施工措施 5、设备调试前的检查以单项内容计算,方案合理并满足要求每项得2分,满分10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10应急预案(10分)根据项目特点编制应急预案,包括:1、应急运输保障2、应急进度安排3、应急程序4、应急火灾安全5、应急事故处理以单项内容计算,方案合理并满足要求每项得2分,满分10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10总体技术方案(8分)技术实施方案内容包括:1、项目实施总体部署和整体规划;2、产品的工艺流程;3、预计投入的生产设备及技术人员;4、产品实现的主要性能和功能;技术实施方案内容全面详细、思路清晰、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和科学性。以单项内容计算,符合项目特点,方案合理并满足要求每项得2分,满分8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8服务承诺(9分)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详细的服务措施,包括 1、售后人员配置2、售后服务流程3、维修保养方案以单项内容计算,满足要求每项得3分,满分9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9注:评审因素都是客观的,各磋商小组成员评分必须一致。(一)响应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以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所有合格响应人的评审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分基准价。响应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分基准价/评审价)*基准分值。(二)价格分加分:(1)对于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最新发布执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2)对于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3)响应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分加分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分加分。(4)根据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型为工业)。(5)价格扣除的依据:第(1)至(3)条提供响应产品相关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第(4)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1.2合格供应商得分的计算方法:(1)所有评委分别对某个合格供应商评分(总分,即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和售后服务分之和)之和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2)对所有合格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序,得分高者为成交供应商。三、售后服务要求3.1质保期内免费维护,质保期外成本维修。3.2按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磋商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格式七“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的规定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四、履约保证金4.1在签署合同之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4.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应商提交的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之日止,不计利息。五、付款方式和条件5.1成交人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采购人名称(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进口产品的报关文件,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5.2验收合格后,由国库(或采购人)支付。六、响应文件要求:6.1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6.2响应文件须建目录,目录应标明商务文件部分和技术文件部分。6.3其他要求见磋商文件(通用部分)。七、其他要求:7.1供应商应对《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要求的所有项目响应,不可以只对其中的一种或几种响应。每种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7.2如无特别说明,本次采购所要求的功能配置均为内置的标准(固定)配置,任何通过外接方式实现所要求的功能配置,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7.3《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如果含有品牌名称、特定型号、特定配置、特定指标参数、产地等情况,仅作为项目质量水平与系统配置的性价比基准,供应商可以此基准作为参考,提供与含有品牌名称、特定型号、特定配置、特定指标参数、产地等要求的货物相同档次或者更优档次的货物,并且所响应货物的配置、规格和技术参数指标等均应实质性不低于或者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7.4供货时,须原厂包装,须提供原厂供货证明。7.5供应商应对响应产品免费负责运输、安装、调试。7.6本次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中与报价有关的内容没有实质变更的前提下,同一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响应无效。7.7该项目废止以后再次采购的,本次磋商文件与上次磋商文件中与报价有关的内容没有实质变更的前提下,两次都参与响应的同一供应商此次报价高于上次报价的,响应无效。第三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声明:1.如果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需要进行年检或更换的,但在报价时因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尚未开展年检或更换的工作,使供应商不能提交经年检或合格的资格文件,供应商应提交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2.如果供应商受地域限制不能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3.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和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第一部分商务文件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文件清单:序号 商务文件名称及要求文件页码1响应人基本情况(按格式一提交)2响应函(按格式二提交)3开启一览表(按格式三提交)4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按格式四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5供应商资信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信证明文件)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响应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截图并加盖公章(加盖供应商公章)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格式五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9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携带原件参加响应以备审查)10具有近一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11售后服务承诺书(按格式六提交)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13核心产品满足三个品牌14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与磋商直接相关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磋商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要求:1.供应商必须按照商务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供应商也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2.供应商在报价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3.供应商应按本格式编制商务文件目录。格式一、响应人基本情况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产品、生产场所、工艺流程等。格式二、响应函吉林省中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你方项目名称的编号为磋商文件,我方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按照你方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全部文件正副本,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报价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2.如果我方成交,我们保证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交货时间承诺如下:。3.我方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与本响应文件同时提交。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6.我们对磋商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磋商活动。7.我们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磋商保证金。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响应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1.本响应文件自开启之时起90天内有效。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被评定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或电传: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开启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标题内容响应总价 元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天磋商保证金 元响应要求:1.“开启一览表”的内容应与“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响应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2.“开启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启时,“开启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注:“二次(最后)报价一览表”按“评审系统”要求填报。格式四、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致吉林省中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你公司发布的《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地点为,公司全称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公司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已经按照你公司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公司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年月日格式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响应的可不提供)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点)的(供应商名称)公司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被授权人单位名称)__的___(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在响应、开启、评审、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地址: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被授权人(代理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请供应商注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格式六、售后服务承诺书吉林省中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响应。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的响应被评定为成交,我公司对于成交货物,除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对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的所有要求外,还将按照以下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1.我公司成交后将为采购人提供下列售后服务项目:2.我公司的售后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包括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响应时间):3.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技术培训安排:4.我公司用于本项目的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情况、备品备件供应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5.制造厂商和我公司在本项目所在地(实施地)设置的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及相关情况:制造厂商和我公司在本项目所在地(实施地)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一览表序号售后服务机构名称所在市县及街区门牌号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6.附件:制造厂商和我公司的售后服务体系情况及现行规定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格式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响应的货物全部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需逐项填报,方可享受政策优惠;有任何一项货物为非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政策优惠,无需填报。2.此声明函仅作为政策性优惠的依据,不作为废止的依据。第二部分技术文件供应商应提交的技术文件清单:序号技术文件名称及要求是否已按要求提交文件页码1磋商报价明细表(按格式一提交)2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信息表(按格式二提交)3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材料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与磋商直接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磋商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要求:1.供应商必须按照技术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供应商也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2.供应商在报价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3.供应商应按本格式编制技术文件目录。格式一、磋商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包号:第包年月日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采购产品)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响应产品)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偏离情况原产地及制造厂商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质保期响应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响应要求:1.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费用均应包含在总报价中,数量单位须写明台(套)。2.所有响应货物均应标明品牌型号、详细功能配置、主要技术参数、功能配置及技术指标偏离情况、原产地及制造厂商等。3.所有响应货物均应是市场已有销售的规格和型号,不能是订制产品。4.报价明细表中各项必须如实详细完整填写,凡未按要求填写的,均按无效响应处理。格式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信息表(按照人员信息的不同增删表格)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社会保险第三部分附件附件一:供应商应提交的作为评分依据的其它文件材料清单:序号文件资料名称是否提交文件页码1供应商作为评分依据的证书、文件及证明材料2其他有关认证证书3其他作为评分依据的文件材料注意事项:1.供应商在响应前应自行检查作为评分依据的文件资料是否已完整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属于评分依据的文件材料,供应商应自行提交,否则,将是供应商的风险。2.以上文件资料是评分的依据,不作为废止条件。3.以上文件资料应提交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或有效签署。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融合法庭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