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务管理用房建设招标公告(湖州吴兴南部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5)



[招标文件]八里店镇南片公共事务管理用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公示[A330502066000046400100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八里店镇南片公共事务管理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507-330502-04-01-495354

标段(包)名称:

八里店镇南片公共事务管理用房建设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05020660000464001001

招标人:

名称:湖州吴兴南部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湖州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87****5170

电话:187****9066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8-15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8-20 00:00:00

信息来源: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兴分中心

接收时间: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1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编制说明一、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二、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采用资格后审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其他项目可参照使用。三、本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6.《公平竞争审查条例》;7.《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8.《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9.《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96号,第378号修正);10.《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11.《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03号);12.《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令第16号);1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令第23号修改);1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7部委令第12号,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令第23号修改);1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30号,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令第23号修改);16.《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令第20号);1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18.《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1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2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22.《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浙委发〔2023〕20号);2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第2页共201页〔2024〕17号);2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19号);2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26.《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建市〔2010〕88号);2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9.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第3页共201页使用指南一、总体要求1.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使用本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2.有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填写,文字应采用斜体字;确实不需要填写内容的,用“/”标示。“”为选择性条款,如需选用则在“”内打勾。3.除“可选择部分、下划线空白部分、斜体字部分”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或填写外,其他文字不得改动。4.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对应部分,本示范文本不再誊抄。5.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招标人应依法依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规定的比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招标文件应由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撰写。招标人宜选择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人选用信用评价等级较低的,应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选用的说明;无省级信用评价标准的,具体标准由招投标主管部门确定。工程项目招标应科学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中的各项费用组成应与招标文件中承包人所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范围相一致。7.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在招标文件正式发布前,招标人应在交易平台和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社会公众公示不少于5日。8.招标人不得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规避招标。招标人应合理划分标段,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对线性工程,招标人可以视情况分段划分单位工程设置标段。对图纸等技术资料不确定、不齐全的招标范围内工程内容,招标人应设立暂估价,暂估价总额一般不得超过合同估算价的20%,暂估价项目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范围的,可采用总承包企业招标或招标人和总承包企业共同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并应由施工总承包项目监督部门开展招投标活动监管。9.招标人应坚持充分竞争的原则,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执业资格等资格条件和资信标评审因素等招标要求的整体设置进行合理性预估,确保具备足够的同等竞争条件潜在投标人数量,保障项目招投标的充分竞争性。10.技术特别复杂或设计有特别要求的国有投资项目,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可以实行招标资格预审。11.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招标人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应明确投标人需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发布的时间节点,充分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间。12.招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准限定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不准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第4页共201页条件;不准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规模、成立年限和明显超过项目要求的业绩要求等门槛限制潜在投标人;不准在采用通用技术标准的一般项目中设置资质、业绩、奖项等加分项;不准明示或者暗示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评价标准;不准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设置或者采用不同的信用评价指标;不准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民营企业参与投标的行为。13.在招投标过程中,鼓励招标人运用“不见面开标”、“电子远程异地评标”、“智能筛查”、“数智见证”、“数据预警”、“数据碰撞”等电子化、数字化手段。14.采用邀请招标、资格预审的项目原则上不应使用“评定分离”,如需使用“评定分离”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15.招标人有优质工程要求的,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暂列金额的方式计列优质工程增加费,作为创优工程成本费用补偿,同时发承包双方宜在合同中另行约定对等的奖罚条款。16.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中集中载明否决投标条款,除采用技术标暗标评审的项目外,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存在应否决投标情形的,应在否决投标前就拟否决情形向投标人进行书面(在线)询问核对,并书面(在线)记录询问情况和投标人反馈情况。17.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采用技术标暗标形式,暗标相应规则可由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涉及暗标否决其投标条款应依法设定,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集中载明。18.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由招投标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19.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5%,宜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应当按约定的付款节点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20.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投标,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投标,推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合理设置绿色采购标准,落实环保、节能、低碳要求。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部分(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名称、审批文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应与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内容一致。2.项目概况。应与前期审批资料中内容一致。其中项目概算应根据前期审批内容进行填写,概算汇总表中不能反映本次招标的投资概算值时,应根据经批准的详细概算文件汇总计算;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概算,应根据前期审批内容中相应的招标工程范围汇总填写。3.资金来源、投资比例。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填写。4.项目业主。即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是招标项目建设单位。5.招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6.代理机构。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自行招标的,相关的代理内容应删除。第5页共201页7.招标人应合理规划项目建设。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分阶段(标段)招标的,招标项目的工程名称应体现本次招标内容。(二)本次招标范围应与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招标范围相一致。(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根据本次招标内容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规定,按照完成本次招标工程所需的最低资质条件设置投标人资质及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2.联合体。如完成本次招标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时,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人。鼓励建筑业企业与优质企业合作,积极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承建项目。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置,按照完成本次招标工程所需的最低资格条件设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和资格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未作规定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可采用职称等作为资格要求。4.业绩要求。招标人确需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数量不得超过一个,工程业绩设置指标条件原则上不超过两个。设置的业绩条件不得高于该标段相关指标要求(其中,以建筑面积和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该标段相关指标的80%),且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名称和形式(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等。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招标人可根据业绩的具体要求,按照宜少不宜多的原则从上述证明材料范围中选择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明确证明材料载明信息不一致时的认定顺序。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对包含装配式建筑的工程招标中,在建装配式建筑工程可作为装配式建筑工程类似业绩。为推进装配化装饰发展,对包含装配化装修的工程招标中,在建装配化装修工程可作为装配化装修工程类似业绩。分包工程业绩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采集录入的,且符合招标业绩条件要求,应予以认可。(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的获取为网上下载形式。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时间,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疑问提交时间。由招标人依法设定,具体时间应充分考虑投标人获取、阅读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时间,同时要为答疑预留一定的时间。3.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为招标人最迟可能发出补充文件的时间,应充分考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的变化。4.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0日。招标人应考虑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的,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第6页共201页发布的规定,适当安排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5.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网上传输提交形式。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还应明确是否需要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1.条款号1.1.2—1.2.2。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相关内容填写一致。2.招标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招标内容一致,具体描述可详见公告。3.工期要求。招标人应合理设定时间,有定额工期的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工期定额的规定。招标工期比定额工期提前的,应按照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相关规定在工程量清单中编列提前竣工增加费项目。招标人确定的工期低于定额工期70%的,招标人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依照审定的技术措施方案编制相应的提前竣工增加费项目。4.条款号1.4.1-2.1。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择或填写。5.投标截止时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一致。6.条款号2.2.1-3.4.4。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择或填写。7.条款号3.5-4.2.5。根据本次招标的情况填写。8.条款号6.3-8.1。根据实际情况填写。9.评标专家抽取与使用:按照《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规定。全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应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国家或省政府有特殊要求、库内符合条件的专家数量不满足抽取规则要求除外。10.评标办法。应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定评标办法。11.使用的电子招标工具应及时更新,并选择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招标工具模式(如:评标办法、技术明(暗)标、电子标书递交方式等)。12.条款号6.4-9.5。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3.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应集中在第10条,并在10.6条后依次排序,如10.7、10.8…四、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包括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工程);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采用新工艺、技术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方法。第7页共201页招标人应根据招标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定评标办法,谨慎选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鼓励选用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控制选用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选用“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的项目标准由招投标主管部门确定,但规模标准须符合下表数值范围,下表数值为我省技术复杂项目建议最低标准。行业工程类别标段规模房屋建筑工程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25层,或建筑物高度≥80米,或单跨跨度≥30米,或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建筑群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高耸构筑物工程构筑物高度≥100米,或淋水面积>3500平方米的冷却塔及附属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深度≥8米。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跨度≥30米,或总重量≥1000吨,或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网架结构的制作安装工程:网架工程边长≥70米,或总重量≥300吨。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体育场田径场地设施:容纳人数≥2万人;体育馆:容纳人数≥5000人;球场合成面层: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新建项目单体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的室外附属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符合装配式建筑标准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含有装配化装修的建筑工程符合装配化装修相关标准的装配式装修工程。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修缮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修缮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修缮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其他房屋建筑工程涉及地铁保护、名胜古迹保护的房屋建筑工程(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行业工程类别标段规模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5千米;或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面积≥10万平方米。城市公共广场(含体育场)广场面积≥5万平方米。桥梁工程单跨跨度≥40米,或总长≥100米;或墩高≥40米的桥梁;或铺装面积≥8000平方米的装配式桥梁。地下交通隧道工程:内径≥5米,或单洞洞长≥1000米,或单洞断面面积≥40平方米;车站工程:基坑深度≥8米;深基坑工程:基坑深度≥8米;临近既有线路30m范围内的基坑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隧道工程等:基坑与轨道交通结构外边线的净距≤30米的旁侧基坑工程;基坑深度≥2米的轨道交通上方基坑工程;涉轨道交通的穿越工程(桥涵、隧道、地下管线工程);净距≤30米的涉轨道交通的并行工程(桥涵、隧道、地下管线工程)。铺轨工程:长度≥2千米;通风、给排水、低压配电安装工程及车站装修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的;供电安装工程:涉及变电所或接触网的供电安装工程;弱电安装工程:涉及信号或通信的弱电安装工程。其他地下工程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城市供水日处理量≥5万吨的供水厂,或管径≥1.5米的供水管道工程。城市排水日处理量≥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或管径≥1.5米的排水管道工程。热力工程热源工程:产热量≥250吨/小时或供热面积>30万平方米;热力管道工程:管径≥0.5米。城市供气燃气源工程:日产气量≥30万立方米;燃气管道工程:高压以上管道;储备厂(站)工程:设计压力≥2.5兆帕、或总贮存容量≥1000立方米的液化石油气贮罐厂(站)、或总贮存容量≥400立方米的液化天然气贮罐厂(站)、或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的燃气工程。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日处理量≥500吨或封场库容≥5000立方米;焚烧厂工程:日处理量≥100吨;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工程:日处理量≥100吨。轻轨交通单跨跨度≥40米的桥涵工程。行业工程类别标段规模机电安装工程一般工民建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或空调制冷量≥800冷吨;消防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自动控制系统工程:计算机或可编程控制器≥30台(套);建筑智能化工程:智能化系统≥12个非标设备制安工程:>300吨;管道安装工程:长度≥10000米;变配电站工程:电压10~35kv,且容量>5000kvA。净化工程洁净等级高于6级(含)。动力安装工程锅炉房:压力>2.5MPa,且蒸发量≥75t/h;氧气站:制氧量≥6000立方米/小时。起重设备安装工程起重量≥1000千牛·米。环保工程单池容积>400立方米的粪便沼气池,或单池容积>500立方米的厌氧生化处理池,或二乙以上医院的医疗污水处理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单项装修面积≥20000平方米。幕墙工程单体建筑幕墙高度≥60米,或面积≥6000平方米。装配化装修符合装配化装修相关标准的装配式装修工程。特种工程特种工程特殊专业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特殊工程)。其他专业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大型石油化工工程主体工程(具体标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确定)。穿跨越工程顶管工程:单条穿越长度≥50米,或工作井深度≥8米;隧道穿越工程:单洞洞长≥1000米;定向钻穿越工程:单条穿越长度≥500米,或者穿越地质为卵石层、松散状砂土或者粗砂层与破碎岩石层。爆破与拆除工程C级以上大爆破工程、B级以上复杂环境深孔爆破、拆除爆破及城市控制爆破及其他爆破拆除工程。盾构隧道单洞洞长≥1500米。其他专业工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报招投标主管部门认定。五、工程量清单部分工程量清单根据国家及我省工程量计量、计价规定进行编制,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第10页共201页六、合同文本部分协议书格式及通用合同条款可省略;专用合同条款,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补充部分予以补充。七、注解和说明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第11页共201页(八里店镇南片公共事务管理用房建设项目)施工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人:湖州吴兴南部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湖州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5年8月日第12页共201页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3页共201页☑第一章招标公告八里店镇南片公共事务管理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八里店镇南片公共事务管理用房建设项目已经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507-330502-04-01-49535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湖州吴兴南部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吴兴南部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湖州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八里店镇南片公共事务管理用房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00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对原有移沿山村文化礼堂建筑进行拆除,原址重建八里店镇南片公共事务管理用房,总用地3.4亩,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建筑占地面积818.94平方,建设地点:八里店镇移沿山村。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其中,☑建筑面积1500㎡。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3施工工期:2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14页共201页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8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8月12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不采用评定分离。第15页共201页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得少于5日,且最后1日不为法定休假日)。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6.2(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7.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29号4楼邮政编码:313000电话:0572-2595856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29号4楼邮政编码:313000电话:0572-25958568.联系方式招标人:湖州吴兴南部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政府(南塘漾路科创园A楼)联系人:钱工电话:0572-2550060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湖州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戴山路1888号吴兴科技创业园B幢5楼联系人:王萍萍、沈萍萍电话:0572-2068728邮箱:339249953@qq.com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0572-2559790第16页共201页服务热线:0512-58188582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9.其他:9.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9.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9.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第17页共201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详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招标公告1.1.4工程名称八里店镇南片公共事务管理用房建设项目1.1.5工程建设地点八里店镇移沿山村1.1.6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1.7本项目所属行业房屋建筑。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1.3.2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0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1.4.2(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4)其他约定:。2.其他:。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其他要求:。1.12.2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费用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17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进入本项目—选择“提问”联系方式:0572-2068728联系人:沈萍萍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工程建设—“澄清修改信息”栏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的答疑澄清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13.1投标文件的组成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技术标;□其他投标资料:;☑信用标;□其他投标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其他投标资料:。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公布;□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暂估价人民币(大写):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材料市场信息价:《湖州市造价信息》、《浙江省造价信息》2025年第期2.人工信息价:《湖州市造价信息》、《浙江省造价信息》2025年第期3.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和上传附件的清单编制说明。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万元2.缴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从基本账户转出)/免缴(1)交纳要求(转账):投标人需进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系统),选择拟投标项目并按要求操作成功后自动生成,每个投标单位单独一个账号,在系统中自行查看。(2)交纳要求(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交纳的详见投标人须知3.4.1.②完成交纳。具体操作如有不明请咨询:联系方式0572-2220028)。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3)交纳要求(免缴):根据省建设厅等11个部门《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湖建发〔2020〕44号)。投标人获得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评价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最高等级的(不分专业类别,有一项达到A级的),即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备注:交纳金额须大于或等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截止前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且确保到达指定账户。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要求,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中相关认定口径为准)。3.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3.4.4条款。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等材料的复制件。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未在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资质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制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一级建造师应按相关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资格审查资料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5.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6.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本单位在职职工担任)。7.投标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其他形式保证金证明,并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或信用评级A级文件。9.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10.《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名(其中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不少于1名,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安全文明资料员不少于1人,质量技术资料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所有岗位1人1岗,不得兼任,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11.项目班子成员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企业聘用合同。提供汇总表的,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12.其他12.1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名(其中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名);12.2委托代理人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企业聘用合同。提供汇总表的,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1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2.4湖州市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12.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12.6定标相关资料(定标要素涉及的资料,除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已有内容外,其他资料上传至“定标资料”节点中即可,投标截止后提供的定标资料不予认可);涉及证书、资料应为最新取得的版本,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相关部门已明确自动延期的仍有效,但应附上相关证明文件。评标专家评标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等方式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件实质性内容。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可由联合体各方加盖实体章后复制上传)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使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软件:湖州市统一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其他:1.投标人编制的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使用湖州市统一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系统自带更新系统)生成的后缀名为“.HZTF”的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注册及标书制作工具:注册及标书制作工具相关下载地址: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3.电子投标流程如下: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清单(如果有答疑澄清文件,需要下载答疑澄清文件进行制作)→使用商务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报价(格式为.HZTB)→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将制作好的投标报价导入投标文件→系统完善投标信息→上传投标文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提示解密成功。□3.7.3(3)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其他:。4.1.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9时00分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第23页共201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3投标文件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符合4.2.5条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的。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5.其他:。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开标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4.其他: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即可。网址:http://ggzy.huzhou.gov.cn:708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内程序设定顺序进行开标:1.投标截止前30分钟,由招标代理机构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做好不见面开标准备;2.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线等待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解密信号;3.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公布投标人情况、解密要求、现场监督(见证)人员;4.投标人在系统开启投标文件解密通道后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需在系统开启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网上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抽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个系数(抽取系数说明详见第三章,抽取顺序为:X1→C→A→B);6.投标文件导入、现场唱标等全程在线操作,在线公布开标记录情况同步推送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开标结果公示”,开标现场不再现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其他相关内容;7.对网上开标过程有异议的,投标人应直接在线提出(在线等待时间5分钟),招标人应当场在线进行回复并制作记录;8.宣布开标结束(对开标过程的异议不再受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当地结合地方电子评标系统相关条款可进行更改。(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其他:1)电子交易平台遇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断电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开标、招标人无法解密等情形,2小时内能够恢复正常,待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原定解密时间重新计算,2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由招标人确定另行开标时间;2)电子交易平台网络不畅导致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招标人相应延长解密时间,超出相应延长解密时间仍然未解密的,视作撤销投标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6.3评标办法□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3.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4.其他:□评标办法1(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项目工程类型:□建筑工程项目□市政公用项目□专业工程工程类别:□一类工程□二类工程□三类工程评分办法:商务标:100分,权重:60%技术标:100分,权重:30%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3评标办法信用标:100分,权重:10%,其中企业信用分【】%,项目负责人信用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评标办法2(适用于非技术特别复杂、非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项目工程类型:☑建筑工程项目□市政公用项目□园林绿化项目□专业工程工程类别:□一类工程□二类工程☑三类工程评分办法:商务标:100分,权重:【95】%技术标:□通过制□得分制100分,权重:【】%信用标:100分,权重:【5】%,投标人信用分值M-N=10☑6.3.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错误,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纯算术性四则运算错误;b.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审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评标基准价=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1+浮动率C)×投标价格权重B+招标控制价×(1-浮动率A)×(1-投标价格权重B)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合理投标报价的平均值。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应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填写)。☑2.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最终有效投标在5家及以下时,则所有最终有效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因有效投标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拒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评标结果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可以由评标委员会补充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或直接进入定标程序。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可以继续组织定标,并从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中标人。(根据中标候选人企业名称,按名称中第一个字的笔划数量从少到多排序,第一个字笔划数量相同的,按第二字的笔划数量进行排序,依次类推)第26页共201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吴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xing.gov.cn/)首页“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1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7.2.3☑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1.定标时间:。☑2.定标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7.2.4□考察、□质询□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2.□考察、□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2.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7.2.6□现场面试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的施工项目不作持证要求)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现场提供任命文件)参加现场面试。7.2.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1.价格因素:;□2.企业实力:;☑3.企业信誉:包括企业信用评分、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以及近三年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建设单位作出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为“不合格”和其他失信记录;☑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时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科技创新应用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2.评标报告;第27页共201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质询或(和)考察报告;□14.现场面试情况;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2.8☑定标方法☑1.票决法;□2.集体议事法;□3.其他定标办法:。7.2.9☑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吴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xing.gov.cn/)首页“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7.2.10☑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形: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7.2.11☑重新定标其他情形:1、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7.4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暂估价后的2%(不得超过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招标人认为需添加的其他情形)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5异议与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10.1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明标项目必须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或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否决投标的情形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⑤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⑥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⑦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⑧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17点规定情形的。⑨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⑩其他:。(2)初步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或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1)项规定为准);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或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未按要求填写;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⑦其他:。□(3)技术标评审内容: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②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③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⑤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⑥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⑧其他:。☑(4)信用标评审内容:①未提供信用评价等级承诺的;②信用标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②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⑤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⑥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⑧其他:(一)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商务文件;(二)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三)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字迹模糊或上传电子文件模糊、辨认不清的;(四)有两个及以上的有效报价;(五)开标记录中的填写内容(即解密后系统公布的内容)与投标函中的填写内容不一致的;(六)分部分项清单中设综合单价限价的(如有),其投标单价高于相应限价的;(七)投标报价出现不平衡报价,且投标人未书面说明该部分报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八)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九)商务标编制说明中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内容;(十)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未附委托编制投标报价的咨询委托书及咨询合同等。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未经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以及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盖章。(十一)投标报价费用表中第三列“金额(元)”各项费用超过招标控制价费用表对应列中各项费用的,且未书面说明该部分报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的。(十二)投标报价说明中未提供招标清单编制说明里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品牌参考表或对主要材料及设备品牌参考表进行修改的。(6)其他: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第31页共201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④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6项规定执行的;⑤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10.2定标前核查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10.3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验收合格的认定:以竣工验收备案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为准。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4)根据《湖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变更管理规定》《湖州市建设工程业绩奖项认定办法》(湖建发【2022】18号)规定,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原承担的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变更时间至竣工验收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时间计算),仍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是指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2页共201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范围和标准且依法在政府指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3.项目负责人有存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中(一)、(二)、(三)项内容规定的情形的,不视作其有在建工程,投标时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4.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10.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否决投标或继续评审。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否决投标或继续评审。□10.5陈述和答辩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2)技术标评审评分过程中正式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4.陈述和答辩地点:/。5.陈述和答辩问题: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执笔。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7.电子平台在线答复:。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6特别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3.暂估价:(1)内容:;(2)金额:;(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4)招标计划及内容:。□4.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5.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6.价款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施工过程分段结算:□房屋建筑工程分段节点(如可按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划分,或分专业、分单项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段节点按划分(节点划分:如道路工程、给排水燃气工程、隧道工程、河道护岸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等市政工程可按施工段合理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水处理构筑物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参照建筑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桥梁工程可按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8.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9.实施BIM的内容:。☑10.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监督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6特别说明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拒绝该投标人单独或组建联合体方式再次参与本标段投标。1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1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13.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以下简称《2018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14.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15.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6.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7.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5)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行政监督部门已查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码、检测码)一致或造价锁号相同的。(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目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存在故意一致的除外)。(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20)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的(在有效期内或尚未履行完毕的)。(21)存在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预警情形,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8.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要求否决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9.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资格明显不符合资格要求的(除存在理解争议内容外)以及投标保证金未缴纳的,除否决投标外,应一律按涉嫌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招标人应同步按照本前附表3.4.4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20.其他:①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②项目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有故意抬高或拉低投标报价、出现报价异常接近、呈规律性等情况,监督管理部门将利用电子评标系统深入研判,并向所属地扫黑除恶办及公安机关移送线索材料,启动联合调查。③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37页共201页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项目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第38页共201页(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2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第39页共201页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编制;(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及其他资料;(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以下内容组成:3.1.1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注:投标单位必须确保投标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第40页共201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4条处理。3.1.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建设工程投标造价咨询委托书及咨询合同(如有);(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5)商务标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1)投标报价封面2)投标报价扉页3)编制说明4)投标报价费用表5)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6)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7)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9)暂列金额明细表10)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11)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2)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13)计日工表1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5)主要工日一览表16)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7)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18)综合单价计算表第41页共201页19)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构成、发包方式及报价要求,将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明确投标人具体需填报的表格。□3.1.3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2.3技术标评审):□技术得分制:(1)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部位技术措施;(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3)工程质量保证措施;(4)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5)施工班子人员配备;(6)施工机械设备选用及投入计划;(7)新技术应用、BIM技术综合能力、装配式建筑施工能力;(8)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9)项目负责人履职能力综合评估(如有)(10)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技术通过制:(1)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部位技术措施;(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3)施工班子人员配备;(4)工程质量保证措施;(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6)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3.1.4信用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信用评价等级承诺(承诺企业信用、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按最新公布计分)☑(2)企业类似业绩(针对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且符合《办法》附件6项目)第42页共201页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4.3.1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3.4.3.2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见须知前附表3.5。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第43页共201页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的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4页共201页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定标方式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2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7.2.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7.2.4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7.2.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第45页共201页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7.2.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7.2.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2.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7.2.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日。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第46页共201页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履约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不再招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第47页共201页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9.6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各投标人需认真摸底人工、材料及机械的市场价并结合我市造价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进行自主报价,综合单价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各项费用,大幅度超出市场价范围,且在投标文件中没有充分、必要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为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扰乱投标市场,则上报相关部门处理。第48页共201页2、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安全防护、卫生环保、文明施工、防汛、防冰雪、台风等各类恶劣气候因素,政策性、环境干扰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因素造成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的停工、窝工、二次进场或多次进场等费用,该费用列入相应措施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解决。3、凡遇到政府指令要求暂停施工的情况(如重大社会活动、重大体育赛事、重要考试、城市管理相关重要检查等),中标人必须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停止施工,连续停工时间超过8小时的,招标人同意相应顺延工期,但招标人不承担该类停工可能涉及的成本及费用增加(政府主管部门发文明确由招标人承担费用的除外)。在整个施工期间,因节假日、重大社会活动、重大体育赛事、城市管理相关重要检查、领导视察、行业内相关检查等情况,需要中标人对施工现场及外围环境进行整理、清扫、硬化、美化等,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政府相关部门、招标人、监理单位的管理与安排,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如未按时完成的,招标人有权指定其他施工单位完成相关工作,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在相关清单子项及措施费内对此给予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4、考虑工期紧,工作内容多,要求各单体平行施工,投标人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写时,要对人员组织、机械投入、资金保障、原材料组织等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各种保障措施进行针对性的说明。5、招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工日期及时组织机械、人员进场施工,各工作面平行施工;中标人需要对人员组织、机械投入、资金保障、原材料组织等认为必要的各种保障措施进行全面考虑。考虑工期紧,工作内容多,投标人须全面考虑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如赶工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发生不另计价。6、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踏勘工程现场,充分了解、熟悉现场场地条件及相关情况,分析可能影响工程施工的各种因素,在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充分考虑好各种施工组织措施及施工技术措施。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对周边村民生活、生产的不利影响,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与周边单位、个人的相关矛盾、纠纷及索赔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处理,如因处理不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每次处罚5万元。上述各项内容所涉及的相关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一旦中标进场施工后,不得因现场场地条件等客观因素向招标人提出相关补偿要求与索赔。7、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踏勘工程现场及周边环境,调查熟悉工程现场位置、外围道路状况、交通限制等情况,在相关措施费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安全围护、交通运输、施工干扰、装安全标志、建临时便道、现场成品保护及地下管线、周围设施的保护、加强对工程车辆进出现场的管理,并服从交警、行政执法等部门的管理,在醒目位置设置施工指示牌,确保道路车辆、行人安全等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充分考虑与本工程相关的协调费用和办理相关费用(如交通、市容、环保、噪音、排污、治安等费用以及因施工原因引起的相关部门应交纳费用),办理手续所需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调研并纳入其它措施项目中;本工程施工期间需按要求派出专门的交通协管员,做好车辆进出的管理和疏导,确保车辆、人员安全。以上各项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在相关清单子项及措施费内给予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亦不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第49页共201页8、清单中所列的技术措施费只作为投标人的参考,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确立合理的施工方案并充分考虑相应的措施项目及费用,根据清单里所列的项目报价。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增加的技术措施费,计入其他措施项目清单中;技术措施费以“项”为单位的为固定价,结算按投标价执行。9、投标人需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及工作条件,积极配合施工总包单位,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及进度。10、投标人在施工现场若需使用施工总包单位或其他施工单位的设施设备或临时道路等,需自行与施工总包单位协商解决。11、投标人进场后应严格按照湖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招标人、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安全文明的文件规定的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工程环保及环卫费用由投标人按规定支付相关部门。投标人应将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相应措施费中,如发生不再单独计价。12、中标人应做好工程车辆途经路段的道路清洁工作,现场必须配备冲洗设施,配备专人进行道路清扫。如出现扬尘及道路污染情况,在接到招标人及监理通知后,中标人必须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市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等相关规定做好整改,如未见整改的,处罚款2000元,多次发现未整改的,罚款加倍。中标人因扬尘、环境卫生等原因造成有热线投诉媒体报导的或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每次处罚1万元。13、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按照工程建设的需要,统一服从招标人、监理及房建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做好施工宣传及周边的协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因施工产生的污染和噪声。中标人应对现场及周边的设施加以保护,充分考虑与其他工程交叉施工的难度及可能发生的误工费,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相关设施损失的,修复及赔偿等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4、在整个施工期间(从中标人进场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后向招标人移交完成时止),中标人均不得在施工场地范围内设置民工生活区及食堂,除门卫室可安排少量门岗值班人员住宿外,其它任何场所、部位均不得有人员住宿。招标人、代建人及监理人将不定期地对工程现场人员住宿情况进行检查,凡发现除门卫室外有人员住宿的,则按1000元/人·次对中标人进行经济扣罚。在整个施工期间,整个施工现场均不得出现炊事行为,所有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就餐均应在施工现场之外解决。招标人及监理人将不定期地对现场炊事行为进行检查,凡发现有炊事现象的,则按1000元/处·次对中标人进行经济扣罚。各项扣罚款项均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5、工程竣工后,根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其它相关规定,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程序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验收通过后至交付使用前,将继续由中标人负责对工程实体及现场的看护、管理、成品保护,待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将工程移交给招标人时,中标人应及时进行移交,但中标人必须确保工程质量与状态不低于竣工验收时的标准。在工程移交完成前发生的看护、管理及整修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6、工程质量保修期自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业主之日起计算。工程竣工移交后,中标人须按施工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与义务。招标人就工程质量问题通知第50页共20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事务管理用房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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