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设施新建工程招标公告(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2025)
[招标文件]洋山镇大梅山北路及排水设施新建工程(大梅山北路新建工程)招标文件公示[A330901100000428300200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洋山镇大梅山北路及排水设施新建工程(大梅山北路新建工程)
项目代码:
2502-330922-04-01-847821
标段(包)名称:
洋山镇大梅山北路及排水设施新建工程(大梅山北路新建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9011000004283002001
招标人:
名称: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78****6603
电话:0580-2027712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8-15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8-21 00:00:00
信息来源: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招标文件公示稿.pdf
洋山镇大梅山北路及排水设施新建工程(大梅山北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洋山镇大梅山北路及排水设施新建工程(大梅山北路新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ZHZS(建)-2025-107)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招标人:泗县洋由镇大民政府(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卓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5年月日洋山镇大梅山北路及排水设施新建工程(大梅山北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说明一、洋山镇大梅山北路及排水设施新建工程(大梅山北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招标文件引用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正文。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是必须遵循的通用条款和规定,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进行了补充、细化。在“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了补充、细化或约定。三、招标文件中的“通用技术规范”直接引用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²第二册)技术规范。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项目专用技术规范”中对“通用技术规范”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四、“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DB33/T628.1—2021)编制。五、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被拒绝。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DB33/T628.1-2021)、《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由投标人自备。洋山镇大梅山北路及排水设施新建工程(大梅山北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发布公告的媒介................................................................................................................................7.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附表四:中标通知书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附表六:确认通知洋山镇大梅山北路及排水设施新建工程(大梅山北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通过制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A.2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计价说明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2.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3.工程量计价规则:4.计日工说明:无5.其他说明A.3.工程量清单表第二卷第六章图纸(另册)第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一)通用技术规范(二)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第100章总则101节通则102节工程管理103节临时工程与设施105节施工标准化第200章路基201节通则203节挖方路基204节填方路基216节路基不均匀沉降的防治洋山镇大梅山北路及排水设施新建工程(大梅山北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300章路面301则304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308节透层和黏层311节改性沥青及改性沥青混合料314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第400章桥梁、涵洞第401节通则第403钢筋404基础挖方及回填405节钻孔灌注桩第410节结构混凝土工程411预应力混凝土工程412节预制构件的安装415桥面铺装416桥梁支座419圆管涵及倒虹吸管涵422桥头跳车的防治第500章隧道501则502节洞口与明洞工程503洞身开挖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601则第602护栏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701则702铺设表土703撒播草种和铺植草皮704种植乔木、灌木和攀缘植物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四卷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洋山镇大梅山北路及排水设施新建工程(大梅山北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一施工总体计划表附表二分项工程进度率计划(斜率图)附表三工程管理曲线附表四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七临时占地计划表附表八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四、项目管理机构五、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三)近年财务状况表(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七)信用信息一览表(八)履约行为表七、承诺函八、其他材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合同用款估算表洋山镇大梅山北路及排水设施新建工程(大梅山北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洋山镇大梅山北路及排水设施新建工程(大梅山北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洋山镇大梅山北路及排水设施新建工程(大梅山北路新建工程)已由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嵊发改〔2025〕8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嵊泗县交通运输局以浙舟嵊交许〔2025〕5000018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详见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洋山镇大梅山北路及排水设施新建工程(大梅山北路新建工程),本项目起点与S201相交,起点桩号KO+OOO,路线沿大梅山山脚布设,最后终于大梅山西侧山脚处,终点桩号Kl+699.507,路线全长约1.700km。2.2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km/h,路基标准宽度18.0m;其余技术指标均按现行公路及桥梁设计规范、规程、标准执行。2.3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主要内容有路基土石方、软基处理,高边坡治理、混凝土路面、涵洞3道及交通标志标线等施工、试运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项目投资概算为2329.25万元。2.4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5其他要求:____无_____。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网址为:(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https://jypt.zsztb.zhoushan.gov.cn:8181/TPBidder/memberLogin。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8月日至2025年8月日。4.3未取得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并取得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操作网址为:(浙江省统一主体库)https://ggzy.zj.gov.cn/tspbidder/memberLogin。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0878198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8月2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通过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日9时00分;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操作网址为:(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https://jypt.zsztb.zhoushan.gov.cn:8181/TPBidder/memberLogin。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7.行政监督部门行业监督: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3号楼电话:0580-22850568.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地址:嵊泗县洋山镇圣大路133号联系人:许先生电话:0580-5051839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中浪国际A座6楼联系人:刘珍珍电话:0580-20277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地址:嵊泗县洋山镇圣大路133号联系人:许先生电话:0580-505183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中浪国际A座6楼联系人:刘珍珍电话:0580-20277121.1.4招标项目名称洋山镇大梅山北路及排水设施新建工程(大梅山北路新建工程)1.1.5标段建设地点嵊泗县洋山镇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拨款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路基土石方、软基处理,高边坡治理、混凝土路面、涵洞3道及交通标志标线等施工、试运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10月9日节点工期要求:详见合同条款约定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1.3.4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见附录5其他要求: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2)联合体各方资质应具有资质;(3)。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无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信用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时间:2022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投标截止时间至评标结果公示结束期间投标所需资质条件的动态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状态;(2)/。1.10.2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出问题/1.11.1分包不得分包的工程内容为:路面工程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分包的其他规定:分包需合法合规,并经发包人认可。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3.1.1投标文件密封形式双信封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3.1.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制作说明:(1)将已下载的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excel格式)导入计价软件,完成工程量清单制作(2)从计价软件导出已制作好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excel格式)(3)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网上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填写工程量清单3.2.3报价方式单价3.2.6是否接受调价函不接受续上表3.2.8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以招标人报造价主管部门备案后的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再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来确定。工程量清单预算为14726492元开标时从三个连续值(0.94、0.95、0.96)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为调整系数。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无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日有效的信用等级为准),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专业:同项目招标资质)为A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须先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注册)。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查看是否满足具有可免交投标保证金条件,如“电子交易平台”中查询结果与实际不符,应在投标截止5个工作日前,与招标代理联系。采用AA免缴的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系统中与投标的相应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关联。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的,视为不符合可免交投标保证金条件。1、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保保证金。3、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支行帐号:6232811500000175498收款人: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4、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汇入子帐户。5、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5.1采用现金缴纳的,应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5.1.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汇出,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存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中心联系电话:0580-2280967。5.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投标人须通过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平台提供的(银行、保险、担保)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单)向招标人提供担保。具体操作要求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咨询电话0580-2280967。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续上表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后,若出现投标撤回、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保证金金额不足、投标人不足三家等情形,在开标(投标截止)后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3)签订合同后,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4)招标项目终止的,保证金按以下规则退还:a.尚未开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退还所有该项目已收到的投标保证金。b.已开标的项目,除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出不予退还外,其他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收到招标人发出项目终止指令后退还。(5)出现投诉的招标项目,投诉处理完毕后,除招标人要求不予退还的以及已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的保证金以外,其余投标人保证金在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招标人退还指令后予以退还。(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期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将希望延长有效期的意向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按延长后计算。(7)除招标人决定不予退还的、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提出暂缓退还的以及因投诉处理需暂缓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外,其余投标保证金在原投标有效期到期后予以退还。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4)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市交易中心登记后,保证金专户将自动划转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再退还给投标人。续上表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_(1)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扫描件;(2)施工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5)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从业企业查询(输入从业单位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网页截图;(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如投标人为法人独资或自然人独资企业的,则体现股东名称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扫描件。(7)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动态核查证明发布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其他说明:/。3.5.2财务状况表□无须提供☑提供,要求的年份:2024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需附资料年份:自2020年7月1日以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从“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未体现资格审查或加分业绩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需附资料所需相关信息的,还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1)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但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2)施工单位业绩发生合法承继的,需提供业绩合法承继的有效证明,相关业绩信息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完成公开的可以认定为合法承继。(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情形,应在招标文件中对相关业绩的认定标准和证明材料作出明确规定)。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以下资料(扫描件):(1)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负责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身份证应提供正反双面扫描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项目经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的,还须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项目经理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含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应附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含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应附资料/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一致。(5)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或盖单位电子公章)和(或)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9时00分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投标人应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ZS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2)投标人解密时间截止后投标人未完成解密的。(3)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的。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的开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s://jypt.zsztb.zhoushan.gov.cn:81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通知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s://jypt.zsztb.zhoushan.gov.cn:81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所有按规定递交投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全程参加网络开标会议。投标人参加网上开标会议的人员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平台认真阅读软件公司提供的《网上开标手册》,熟悉网上开标相关规定,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技术。投标人因自身网络环境、设备原因、操作错误或自行离开等原因与开标现场无法正常交流的,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对其不利的后果。5.2开标程序(双信封)5.2.1本项目开标在网上进行,开标网址及开标时间见前附表5.1款。投标人一般应在开标时间半小时前进入不见面开标网站,链接投标项目、点击“签到”按钮进行签到: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单位注册地址、参加开标地址、上网设备名称、型号等(平台将对相关数据实时进行监控,投标人应对签到过程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时间以直播平台屏幕的电子时钟显示的时间为标准时间。5.2.2如发现投标文件有4.2.4项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5.2.3招标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纪律、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确认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通过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投标人此项审核将由系统显示自动通过;(3)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5.2开标程序(双信封)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4)投标人解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由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实施远程解密。远程解密从招标人在网络发出远程解密指令后开始,投标人在30分钟内完成各自投标文件解密。如系统运行正常,投标人解密时间截止后投标人未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将在系统中退回。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标书单位数量大于或等于3家,招标人发出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时,招标人宣布招标失败。(5)招标人解密:所有投标人完成解密后,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并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6)公布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果:招标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同时宣布第二个信封预计开标时间。(7)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和开封、唱标内容、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9)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10)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本次开标结束。5.2.4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不得读取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5.2.5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1)招标宣布开标纪律;宣布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或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招标人解密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并开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4)抽取系数现场抽取调整系数、复合系数和下浮系数。(5)公布第二个信封开标结果公布所有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6)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和开封、唱标内容、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7)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8)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第二个信封开标结束。5.2.6开标特别说明事项(1)投标人未完成签到的,将无法参加投标文件解密等后续开标活动。(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3)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4)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5)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造成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负责。5.2.7特殊情况的处理(1)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的,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2)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3)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必须符合不见面开标技术要求并运行正常,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5.2.8不见面开标软硬件要求1.硬件配置要求:(1)具备4G以上内存的电脑终端,配备能正常运转的音视频设备(网络摄像头、麦克风、音响、耳机等);(2)稳定的50M以上网络带宽连接;(3)模拟解密成功的CA锁。2.软件配置要求:(1)Microsoft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2)MicrosoftOffice2007以上软件;(3)安装新点驱动(舟山版);(4)使用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11(IE11)及以上浏览器,加入可信任站点,添加兼容性视图设置,修改Activex控件和插件设置,关闭弹出窗口拦截。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公路工程)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主任在库选专家中推荐或随机抽取。开标后发现有与招标人存在隶属关系的单位(企业)参加投标的,招标人不得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最终的评标委员会人数少于5人时应补抽专家。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及内容公示媒介: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公示内容:(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姓名;(4)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5)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6)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及内容(7)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如有,仅在舟山交通网公示);7.4定标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确定中标人。定标办法详见附录8。☑否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7.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若采用保险公司保函,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并经发包人同意。若采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并经发包人同意。8.5.1监督部门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监督部门: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3号楼邮政编码:316021电话:0580-2285056行业监督: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3号楼邮政编码:316021电话:0580-22850569.2否决投标9.2否决投标9.2.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9.2.2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9.2否决投标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按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的。(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免交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在授权书上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或盖电子章。(6)投标人是独家投标。(7)投标人的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3)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14)未发生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不同投标人工程量清单锁号相同的情况。(15)人员、业绩、履约信誉证明材料真实。(16)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未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参加多于两个标段的投标,其他投标人参加多于一个标段的投标。(17)若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的,含“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水印,其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开标时间须与本项目相关信息一致,且《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中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18)2024年7月1日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11项处理。2、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3、资格审查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9.2.3除本款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附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标段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施工标段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标段财务最低要求施工标段承诺提供不少于14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段业绩要求施工标段自2020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的完成过一个新建(或改扩建)三级及以上(需含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的施工。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2020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规定。2、上述业绩若为大中修或小修保养工程的均不予通过。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段信誉要求施工标段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情形。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三级及以上(需含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的施工。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注: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1。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4.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项规定。5.上述业绩若为大中修或小修保养工程的均不予通过。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他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日期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5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已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4)投标人所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涉及本次招标资格审核的相关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不一致,但《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与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人所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涉及本次招标加分的相关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不一致,但《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与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满足加分条件的。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3)对于本章第1.12.3项(3)、(4)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9)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内容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中以书面形式完成。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密封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施工组织设计;(4)项目管理机构;(5)拟分包项目情况表;(6)资格审查资料;(7)承诺函;(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投标函;(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合同用款估算表。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4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制作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电子版),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6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则“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年份及需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需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7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9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允许更换。3.5.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3.5.11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的正本。3.7.5投标时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副本,纸质投标文件应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并加盖公章。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评标及补救措施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体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由招标人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4定标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是否采用评定分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和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工程资金监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8.6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中标人应签署项目图纸资料和保密承诺书。7.8.7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招标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及《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2013年第23号)办理。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投标文件递交后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9.2其他约定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备注投标人确认招标人代表:记录人:年月日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备注投标人确认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元):调整系数:复合系数(k):下浮系数(i):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招标人代表:记录人: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目标:,。项目经理:____________(姓名)。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安全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盖单位电子公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设施新建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