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案公开选聘设计服务机构 设计服务机构招标公告(迁西县汇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5)
(2025)冀0227破1号迁西县汇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案公开选聘设计服务机构的公告
迁西县汇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案公开选聘设计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5年4月30日,河北省迁西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迁西县汇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汇督地产)破产重整一案。2025年5月30日,河北省迁西县人民法院指定河北卓远律师事务所担任迁西县汇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加快债务人“壹号观邸”项目复工复产进程,推进项目续建竣工,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管理人拟公开选聘项目设计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简介及项目基本情况
债务人于2012年8月14日经迁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法定发表人:任平,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人或控股);股东:任杰,持股比例40%、王瑞林,持股比例30%、王友金,持股比例30%;登记状态:存续;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食用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壹号观邸”项目为迁西县汇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已停工),项目位于迁西县喜峰北路东侧、老三抚路南侧。项目建设总占地面积37783.87㎡,原建设规模:124462.09㎡,其中地上92889.73㎡,地下31572.36㎡。项目原规划建设住宅7栋,商业4栋。至停工时已完成住宅5栋主体封顶,商业3栋主体封顶。
二、设计服务范围及工作要求
(一)在管理人指定时间内完成“壹号观邸”项目全部规划未完工程剩余部分及附属配套工程的设计及后期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变更)、施工图设计、外网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及设计优化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二)负责项目整体设计方案与新老设计规范的衔接与适用,以便于项目最终综合验收通过。
(三)其他工作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设计服务机构应完成的工作;法院及管理人要求的与续建设计相关的其他工程方面的工作。
(四)设计服务范围等工作内容以最终签订的设计服务合同为准。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进行确定、调整。
三、报名条件及材料
(一)资格条件
依法设立,依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执业资质,并具备以下其中一项设计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二)参选机构及拟派工作人员具有房地产项目开发(含重整项目)设计服务经验,其中: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房屋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处于有效状态。
2.拟派的其他工作人员配备要求:(1)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2)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3)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 1 人,同时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 人,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暖通专业负责人 1 人,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6)规划负责人 1 人,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以上拟投入人员不得重复。
(三)参选机构近3年(从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前)具有3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指:近三年有承接过房屋建筑设计或房地产开发等项目设计业绩)。
(四)参选机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机构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情况。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本次参选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机构,只需提交机构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本年度新成立的机构,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
(五)参选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出工作人员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相关证明,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或涉嫌有重大违法犯罪行为,近三年不存在被处罚或处分的情况。
(六)参选机构及拟派出的工作人员与本项目管理人、债权人、开发商、投资方、施工机构等无关联关系、利害关系。
(七)由于破产重整案件的特殊性,本项目设计服务费用依法纳入共益债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债务人资金状况进行清偿,最迟在破产财产分配阶段支付。
(八)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授权委托书(列明授权事项及授权期限)、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参选机构资质证书;
(三)拟投入工作人员身份证明、资质证书;
(四)以往房地产项目设计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含重整项目);
(五)项目设计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选机构基本情况;参选机构、本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工作人员参与房地产项目设计服务经验及业绩(含重整项目);本项目设计工作计划和安排等;
(六)承诺书,承诺事项主要包括:
1.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2.承诺参选机构、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工作人员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安全生产责任记录,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被行业处分的情形;
3.承诺与本案不存在关联关系、利害关系。
4.鉴于破产重整案件具有特殊性,参选机构作出承诺:服务工作内容不以债务人完成款项支付为前提条件,在债务人未支付款项之前,能够确保完成相应工作内容,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验收等相关工作。
(七)报价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履职方式、收费依据、优惠幅度、计算方式以及承诺同意接受本选聘公告第三条第(七)款的付款条件等。
上列材料一式叁份,封面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骑缝章。参选机构应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中选资格。
五、选聘方式
管理人将在报名日期截止后,管理人根据参选机构的相关资质、报价、方案、业绩等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选定,并向河北省迁西县人民法院报告。仅有一家中介机构参与的,在其符合本公告条件的情况下,直接选聘为本项目服务机构。
确定选聘结果后通知中选单位,未中选者不再另行通知。中选机构须在收到中选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逾期未签订委托协议,视为自行放弃中选资格及承担相应后果。
六、报名方式
(一)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请于2025年8月21日下午17:00前将盖章版的参选材料(一式叁份)以现场/邮寄的方式提交管理人。
1.联系地址:迁西县丰泽御景南门底商29号商业管理人办公室。联系电话:17633158763。
七、其他事项
1.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接受河北省迁西县人民法院的监督,河北省迁西县人民法院的监督也适用设计服务机构;
2.本次选聘不适用《招投标法》,本公告由管理人制定,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不具有业务委托协议的约束效力,服务机构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且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推进情况进行调整。管理人可随时撤回或终止本次选聘公告。
迁西县汇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四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破产重整案公开选聘设计服务机构 设计服务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