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广州科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5)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工程类型
项目类别
招标方式
联系方式

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房屋建筑
服务
公开招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
JG2025-3893-001

招标单位
广州科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
服务

建设单位
广州科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科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服务企业-造价咨询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备案方式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日程安排

活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场地

招标公告发布
2025-08-16 0:00:00
2025-09-05 10:00:00

投标登记
2025-08-16 0:00:00
2025-09-05 10:00:00

发放招标文件
2025-08-16 0:00:00
2025-09-05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
2025-08-16 0:00:00
2025-09-05 10:00:00

招标答疑提问
2025-08-16 0:00:00
2025-08-18 0:00:00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2025-09-05 9:45:00
2025-09-05 10:00:00
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一阶段开标
2025-09-05 10:00:00
2025-09-05 12:00:00
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投标文件解密
2025-09-05 10:00:00
2025-09-05 11:00:00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中标单位
状态
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标段一)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

招标项目名称
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标段(包)名称
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

资金来源
私营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私营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33428㎡,总建筑面积约为133730.63㎡。拟建设7栋高层住宅 (含地下室)、社区居委会等相关公建配套等。总投资约9.1亿元,工程建安费约6.9亿元。

招标内容
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整体投资估算的调整、编审概算、过程动态成本盘点、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评标结果复核、工程结算审核,以及审核施工工程进度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审核等工作。

工期(交货期)
自本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00.59594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香港企业已依法进行商业登记,按国家法律经营。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扫描件。 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资格(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1.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其他要求: 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4.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4.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用档案在册人员。(须提供网页截图)(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 4.4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资格(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8月16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9月5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9月5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9月5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科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岭福路1号102房

招标人联系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
18821795746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83064172-8014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科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82179574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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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3:合同文件--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场部融资区地块)-(定稿).docx
附件3:合同文件--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周边市政道路、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定稿).docx
附件2:招标文件-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定稿).pdf
附件1:招标公告-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定稿).pdf
附件1:招标公告-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定稿).doc
附件2:招标文件-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定稿).docx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招标人声明.pdf
招标申请函.pdf
资金来源说明.pdf
SL202507300016-20250815151346.GZZB

合同编号: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甲方(委托人):广州科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受托人/承包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广东省和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精神,在乙方充分理解和遵守甲方相关造价规定的基础上,委托人广州科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工程”或“本项目”)1.2工程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1.3总投资:万元1.4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整体投资估算的调整、编审概算、过程动态成本盘点、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评标结果复核、工程结算审核,以及审核施工工程进度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审核等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的工程费估算进行编制或审核。(2)设计阶段:①编审初步设计概算,按时提交成果文件、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②根据委托人要求进行方案比选及测算,提交合理化建议;③参加图纸会审,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供造价方面的专业意见;④提供建筑材料、设备造价方面的选择意见,控制投资成本;⑤提供类似项目的建筑标准及参考造价供委托人参考,配合委托人修改、确定建筑标准;⑥若限额指标超限,承包方应及时分析偏差原因,提出造价节省建议;⑦若概算(建安费)超出工程费估算,承包方应及时分析偏差原因,提出造价节省建议;⑧根据委托人需要,提出、评估和报告不同的建筑形式、施工方法、建筑材料和设备对工程造价的影响;⑨当设计单位更新此阶段的图纸版本后,承包方应重复上述工作,直至此阶段最终图纸之设计造价满足委托人成本控制要求;⑩按委托人要求出席相应的设计协调会及专家论证会,就设计的经济性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⑪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供设计阶段的其他相关服务。(3)招标阶段:根据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及委托人需求,按委托人要求编制招标项目各专业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如有需要,需配合委托人按广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及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完成招标控制价网上备案手续等工作;开标后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及委托人要求,对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全面复核并提供复核报告;审核招标文件,提交相关计价、计量、支付、索赔等投资控制条款,按时提交审核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服务期开始时招标控制价已完成审批的项目除外。(4)施工阶段:作为独立的一方,做好施工过程所产生的工程量和费用的审核工作,根据施工图及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审核工程进度款、计算工程实物量、参与材料设备的询价、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与工程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洽谈索赔事项、建立管理台账等进行动态造价控制。①调整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做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②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成本控制方案,包括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等管理方案;③协助委托人处理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变更谈判、变更的处理程序,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④协助委托人处理合同的索赔,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对收到的承包方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收集索赔理由和证据,复核索赔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调解合同争端,在仲裁过程中提供合法的依据;⑤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图预算、施工现场的工程量计量、工程变更工程量及价款、现场签证工程量及价款、工程联系单工程量及价款;搜集月度材料信息,编制/审核月度工程量及材差价款;现场签证涉及造价,就工程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量及时进行签认。就提出的工程变更(包括:图纸会审、图纸修改、工程洽商等)对造价造成的影响提交较准确的计算分析。协助委托人就工程变更涉及的价款与施工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⑥负责审核施工工程进度款,对施工单位提出每期进度款进行准确的审核。做到每期的月进度款审核即为每期实际工程量的阶段性施工结算审核,为竣工结算审核提供准确的结算依据;⑦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并提供给委托人,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尽可能节省成本的建议,如发生设计变更、材料或设备价格的浮动等,及时向委托人提供书面意见;⑧每月提交一份工程成本控制报告。根据截止至当月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完成的工程量、确认的变更、确认的材料设备的价格及材料设备价格的走势等资料对项目的最终造价进行预测;⑨按委托人要求参与施工现场工程例会、图纸会审及与投资控制有关的专题会等;⑩审核所有涉及造价的工程技术文件并分析造价影响;⑪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委派专业负责人)须按时参加每周的监理例会;⑫负责过程动态成本盘点(每月一次)(5)竣工结算阶段:配合搜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负责各项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编制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竣工项目可行性后评估分析,确保结算报告的完整性、合理性、正确性。①负责各阶段已完成工程的结算审核;在收到项目承包单位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完工)结算资料后1个月内予以审核并提出完整的核实意见,如有必要需与项目承包单位进行对数确认。3个月内完成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如有特殊情况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可以延长审核期;②在结算完成1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造价后评估报告,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价进行比较,对各阶段时期的造价对比分析,按每完成一个节点出一个分析报告,对产生差异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6)负责在规定的服务周期内完成项目或工程的前期费用、工程相关费用等费用的预算价编制、进度款审核和结算价审核工作。①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咨询费、勘察、设计费、土方地形图和控制点费用、七通一平工程费、清表费用、前期服务费、临时设施建造费(施工围墙)等;②工程相关费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费、专项检测费、监测费、材料检验试验费、面积测绘等。(7)承包方提交的所有造价文件格式均需满足委托人的要求。(8)须提供委托人交代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及投资控制事项(含司法鉴定服务)。(9)承包方须按委托人要求指派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定期到项目现场进行沟通对接,以一星期为一周期,每星期不少于一天(8小时)。(10)负责建立合同、付款、变更签证、预结算等管理台账。(11)向委托人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协助委托人解决合同纠纷。(12)对于发生的变更、签证、索赔、反索赔等情况及时与监理单位、委托人进行现场核实,及时进行预估、核算、核对,做到整个过程记录清楚,依据充分,计算清晰,结果明确。因承包方对现场发生情况没有及时解决而造成工程造价不完整,结算有争议,给委托人带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责任。(13)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第二条编制的依据2.1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政策、规范及标准、定额;2.2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2.3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及本合同;2.4甲方有关造价编审指引规定。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纸以及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准确、完整、合法性;3.2负责编制工作的外部关系的协调;3.3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代表,负责与乙方单位联系;3.4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编制人员及驻场人员,乙方不予更换或更换后仍不称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5根据乙方业务表现进行考核和管理。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相关政策、规范及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等资料,完成本合同第1.4条约定的工作内容;4.2乙方负责本项目的编制人员及驻场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专职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造价咨询任务及切实维护甲方的权益;4.3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及其他项目承包单位联系;4.4乙方对造价咨询业务中的各种数据和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5乙方取得造价咨询后,不得转包或分包;4.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造价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考核及管理。第五条造价咨询工作期限及成果要求5.1工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5.2成果文件的构成必须清晰、便于核对,对工程量较大和主要的部位要加以说明。成果文件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咨询单位法人公章,不允许使用业务章。5.3工作时限的整体要求:下述工作时限要求仅作为一般性的最低要求,乙方须根据甲方届时的具体要求,采取各种赶工措施(包括加班加点,增派人手等),确保能够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限来完成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工作时限要求序号工作阶段工作提交成果提交成果时限要求备注1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概算编审文件提交完整的资料后20天2招标阶段招标控制价提交完整的资料后3天~7天主要为水、电、燃、三网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审核提交完整资料后3天~7天报价文件的审核提交完整的资料后3天~7天3施工阶段施工图预算的审核1.完整预算资料后3周内出完整的核实意见2.6周内完成对数及出正式预算审核报告如存在对数扯皮等客观原因的,由承包方提出书面延长申请,经委托人确认后同意顺延施工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提交完整的资料后3天内成本控制报告次月的第1周内设计变更、签证的审核提交完整资料后3天~7天各类成本控制台账(含设计变更,签证,付款等各类台账)及时更新负责过程动态成本盘点当月25日前提交4竣工结算阶段结算报告1.完整结算资料后1个月内出完整的核实意见2.3个月内完成对数及出正式结算审核报告如存在对数扯皮等客观原因的,由承包方提出书面延长申请,经委托人确认后同意顺延结算后评估结算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造价后评估报告5.4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广州市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技术规程》及国家现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定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第六条费用及支付方式6.1造价咨询服务费本项目合同价暂定:¥元,人民币大写:(其中不含税价为:¥元,不含税大写:,税率:%)。中标综合包干单价为元/㎡,暂估总建筑面积为【】㎡。本合同中标综合单价包括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所有人力、物力成本、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合同所涉及的正常服务和附加酬金。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政策调整,合同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合同含税价格按国家的税率政策进行调整。本项目结算时总价按照中标综合包干单价乘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批准的总建筑面积计算。最终结算价以甲方审定为准。如遇审计部门等发现本合同结算价款存在超付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该部分款项。6.2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内,甲方按以下原则向乙方分期支付各阶段造价咨询服务费:付费阶段付费总额(元)支付方式支付条件设计阶段合同暂定价的2%一次性支付乙方提交项目完整概算编审成果文件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施工阶段合同暂定价的60%每一次支付的金额的计算示意公式如下:3*A/32*60%=B(其中:”A”为暂定合同价、“32”表示平均按照32个月考虑、“B”表示每一次的造价咨询酬金)按季度支付。乙方应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15日前向甲方请款,请款当月乙方提交请款资料经甲方审核确定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季度相应费用。预算审核阶段合同暂定价的10%一次性支付乙方提交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预算审核报告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结算审核阶段支付合同暂定价的18%分2次支付,(1)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结算完成,支付咨询合同暂定总价15%。(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合同结算完成,支付咨询合同暂定总价3%。结算完成,乙方提交结算审核报告,且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同意30个工作日内。结算付至审定后的结算价的100%。一次性支付在终审或委托人认可成果文件,且造价咨询服务费用结算经甲方书面审定后30个工作日内。6.3驻场人员服务要求(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参加现场例会需要):按照委托人现场成本管理的需要,就每周重大隐蔽工程签证的现场见证,重大设计变更、签证现场估算、审核等必须到现场处理的成本事项,承包方至少保证5天按照甲方要求派驻专业技术人员到本工程现场办公(具体办公时间及人员要求以委托人结合现场成本管理动态需要以书面通知为准),驻场人员的主要工作是对现场过程成本资料收集、对接,复核及把关,现场成本台账的搭建,整理及动态更新,事项,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6.4乙方每次请款需同时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因收取费用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请款或所提交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暂停付款,因此而导致付款时间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广州科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第七条违约责任7.1由于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工程有关文件和资料,或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事宜未能及时答复,致使乙方工作延误,对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照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提交成果文件的,每延误提交一次,乙方按1000元/次支付违约金给甲方。7.2因乙方原因延误开标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按5000元/次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延误开标时间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不支付任何报酬。7.3乙方未按相关规定做好资料保管与整理工作,导致资料丢失的,应按10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4乙方编制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定造价相比,相差幅度在3%(含本数)~5%(不含本数)的,扣除相应阶段造价咨询服务费的10%作为违约金;相差幅度在5%(含本数)~10%(不含本数)的,扣除相应阶段造价咨询服务费的20%作为违约金;相差幅度超过10%(含本数)的,扣除相应阶段造价咨询服务费的30%作为违约金。7.5在指定节点(预算审核阶段付费)完成前,乙方应接受甲方考核(考核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2),考评合格基准分为65分,一次阶段考评不合格,扣除暂定合同价的2%作为违约金;累计两次阶段考评不合格,扣除暂定合同价的10%作为违约金;累计三次及以上阶段考评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扣除暂定合同价的40%作为违约金。7.6乙方应按投标书承诺投入足额的专业造价技术人员,投入到本项目的所有团队人员必须经过甲方的面试,经甲方的面试通过后,乙方不得随意调换团队人员(人员离职等客观因素除外,人员名单以本合同附件3为准),人员离职调换人员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附上替代人员的所有证明资料,替代人员的资历不低于被调替代人员的资历,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才能调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擅自每调换1名负责人,罚款5000元/次;擅自每调换1名专业造价人员,罚款3000元/次,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作任何费用补偿。7.7如乙方存在泄露工程编制相关资料数据或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及廉政纪律行为的,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任何报酬。7.8因乙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委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实行通报批评及做不良记录等处罚措施,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具体措施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后果如下:(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按约定向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形式包括:A.限期改正。乙方未按时按约、保质保量履行义务时,委托人有权提出书面警告,要求乙方在限定期限内加以整改,乙方必须履行。B.一般违约责任。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委托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次。C.严重违约责任。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委托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6万元/次。D.解除合同。委托人向乙方主张解除合同,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同时乙方应向委托人支付本合同约定暂定总价报酬【30%】的违约金;乙方必须在3日内停止全部工作,并配合委托人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移交,并于完成交接工作当日内离场。乙方应保证所移交的资料齐全完整,乙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所移交的资料不完整的,委托人有权处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引致委托人工期延误和其他方面的损失,委托人将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委托人在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委托人即可发包给新的造价咨询单位承接被解除的全部造价咨询工作。同时,乙方不得影响或阻碍新的造价咨询单位办理进场手续和相关工作。E.赔偿损失。(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每三次限期整改或三次书面警告,相当于一次一般违约责任,每三次一般违约责任相当于一次严重违约责任,累计三次严重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单方面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2)当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没有履行相关造价咨询服务,委托人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指明其未能履约的内容并对乙方提出书面警告一次。(3)为保证本项目有序、规范和顺利进行,乙方必须主动支持委托人工作,对委托人的指令和书面通知,若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或变相拒不执行,可对乙方提出书面警告一次。(4)委托人要求造价咨询总工程师或主要造价咨询人员必须参加的会议,委托人提前24小时发出通知,总工程师或主要造价咨询人员必须到会,未经委托人批准无故不到会者,可对乙方提出书面警告一次。(5)乙方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应当作出决定的事项故意拖延或者不作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委托人有权对乙方提出书面警告一次。(6)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合理的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三天记一次书面警告,延误超过10天的,从第11天开始,除书面警告外,乙方还应每天按本项目乙方应收造价咨询服务费的万分之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7.9如发现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外,乙方还将被视为违反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委托人支付本合同暂定造价咨询服务费【30%】的违约金;同时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支付任何报酬:(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直接或间接左右、干扰或影响委托人、项目其他相关方或主管部门等人员正常履职的行为(包括违反廉洁要求,向前述人员馈送、索要财物,或收受前述人员财物等);(2)通过谎报事实等方式影响合同正常执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包括采用合谋等办法,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3)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泄露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资料;(4)乙方造价人员有弄虚作假、与承包人串通等任一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7.10派驻现场技术人员的违约责任(1)派驻现场技术人员必须满足合同及委托人所需现场成本管理的动态需要;否则,每违约一次,乙方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2)委托人可要求乙方更换派驻现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技术人员。乙方拒不更换的,乙方须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如乙方收到委托人通知超过7日仍未更换的,则乙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7.11上述7.2~7.5、7.8~7.10的违约处罚应累加计算,但累计不超过造价咨询服务费的40%。第八条合同结算在乙方全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结算申请。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10.1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解决;10.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并结清编制费用后自行终止;10.3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叁份。10.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廉政责任书附件2: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工作质量评分表附件3:项目人员组成表附件4:造价咨询任务大纲附件5:投标报价表(本页为《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署页,以下无正文)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税号:税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地址:甲方:广州科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和监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及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廉政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廉政责任书的有效期与合同的有效期相同。第七条本廉政责任书份数和合同份数一致。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行: 开户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税号:税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附件2: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工作质量评分表序号评分项目分项基本分分项考评分项与扣分标准造价咨询单位自评分代建单位评分建设单位评分一人员组织201人员架构:(1)架构不合理;(2)数量不足够;(3)专业配置不齐全。(4)与承诺人员不符。扣3 分/项2总负责人在造价咨询项目推进及有需要时,未及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并未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扣3 分3技术负责人:(1)未经面试通过,自行更换;(2)未按委托人要求在指定地点驻场办公;(3)跟进项目咨询服务进展不及时;(4)未直接参与咨询工作的各重大环节,包括清单的编制及审核、预算的编制及审核、与施工单位等对数、参加相关工作会议;(5)未及时向委托人主办部门负责人汇报。扣2 分/项,扣完为止4编制、复核人员:(1)非造价咨询机构本单位正式聘用人员;(2)专业负责人不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3)其他专业人员未持有造价资格证书;(4)未按委托人要求在指定地点驻场办公。扣2.5 分/项,扣完为止5长期驻场服务人员:(1)未经面试通过,自行更换;(2)未按委托人作息时间在指定地点驻场办公;(3)跟进工作不及时。扣3 分/项小计(分项基本分-扣除分数)二工作过程201(1)咨询服务计划安排不合理;(2)未能按照计划按时完成任务。扣5 分/项,扣完为止2(1)无故不参加委托人组织的会议;(2)对存在问题的不提出,无合理化建议。扣5 分/项,扣完为止3工程量清单及造价(初稿)未按委托人要求的时间提交。每延误1 天扣2.5 分,扣完为止4工程量清单及造价(修正稿)未按委托人要求的时间提交。每延误1 天扣2.5 分,扣完为止5未按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完成工程量清单讨论、对数、审核工作。每延误1 天扣2.5 分,扣完为止6工程量清单及造价(终稿)未按委托人要求的时间提交。每延误1 天扣2.5 分,扣完为止7未按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完成网上备案手续或工程量清单复核或动态成本控制报告编制工作。每延误1 天扣2.5 分,扣完为止小计(分项基本分-扣除分数)三服务质量401工程造价部分(1)编制总价与审定总价偏差在3%(含本数)~5%(不含本数)的扣10分,5%(含本数)~10%(不含本数)的扣20分,超过10%(含本数)扣40分;(2)中标价与工程量清单复核价偏差在3%(含本数)~5%(不含本数)的扣10分,5%(含本数)~10%(不含本数)的扣20分,超过10%(含本数)扣40分;(3)结算审核价与委托人或委托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定的结算价偏差在3%(含本数)~5%(不含本数)的扣10分,5%(含本数)~10%(不含本数)的扣20分,超过10%(含本数)扣40分;(4)未提交完整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含委托人要求的常用业务文件)及准确的动态成本控制报告的,扣5 分/项。扣完为止。2其他部分:对咨询服务过程的每一环节未及时跟进、报告。每发现一次扣3 分,扣完为止小计(分项基本分-扣除分数)四工作纪律20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委托人损失的,每违反一次扣2 分2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委托人损失的,每违反一次扣2分3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非法方式,谋取非法利益的,每违反一次扣2 分4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的,每违反一次扣2 分5违反回避制度的,每违反一次扣2 分6拒绝接受委托人跟踪核查的,每违反一次扣2 分7未按要求保管评审资料的,造成资料缺损的,每违反一次扣2 分8在其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接触到的委托人的任何文件、资料和成果,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作合同约定范围以外任何目的的使用,每违反一次扣5分9在其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接触到的委托人的任何文件、资料和成果,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向第三方提供,每违反一次扣5分10不按规定程序评审或出具虚假、依据不足的评审报告,导致委托人工作滞后的,每违反一次扣10 分11接受与本工程相关单位的宴请或礼物,每违反一次扣5分小计(分项基本分-扣除分数)合计造价咨询单位评分人:日期:建设单位评分人:日期:附件3:项目人员组成表附件4:造价咨询任务大纲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工程建设规模: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住宅项目,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33428㎡,总建筑面积约为133730.63㎡。拟建设7栋高层住宅(含地下室)、社区居委会等相关公建配套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2、服务内容本次招标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整体投资估算的调整、编审概算、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评标结果复核、工程结算审核,以及审核施工工程进度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审核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的工程费估算进行编制或审核。2.设计阶段:(1)编审初步设计概算,按时提交成果文件、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2)根据委托人要求进行方案比选及测算,提交合理化建议;(3)参加图纸会审,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供造价方面的专业意见;(4)提供建筑材料、设备造价方面的选择意见,控制投资成本;(5)提供类似项目的建筑标准及参考造价供委托人参考,配合委托人修改、确定建筑标准;(6)若限额指标超限,承包方应及时分析偏差原因,提出造价节省建议;(7)若概算(建安费)超出工程费估算,承包方应及时分析偏差原因,提出造价节省建议;(8)根据委托人需要,提出、评估和报告不同的建筑形式、施工方法、建筑材料和设备对工程造价的影响;(9)当设计单位更新此阶段的图纸版本后,承包方应重复上述工作,直至此阶段最终图纸之设计造价满足委托人成本控制要求;(10)按委托人要求出席相应的设计协调会及专家论证会,就设计的经济性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11)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供设计阶段的其他相关服务。3.招标阶段:根据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及委托人需求,按委托人要求编制招标项目各专业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如有需要,需配合委托人按广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及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完成招标控制价网上备案手续等工作;开标后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及委托人要求,对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全面复核并提供复核报告;审核招标文件,提交相关计价、计量、支付、索赔等投资控制条款,按时提交审核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服务期开始时招标控制价已完成审批的项目除外。4.施工阶段:作为独立的一方,做好施工过程所产生的工程量和费用的审核工作,根据施工图及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审核工程进度款、计算工程实物量、参与材料设备的询价、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与工程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洽谈索赔事项、建立管理台账等进行动态造价控制。(1)调整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2)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成本控制方案,包括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等管理方案;(3)协助委托人处理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变更谈判、变更的处理程序,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4)协助委托人处理合同的索赔,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对收到的承包方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收集索赔理由和证据,复核索赔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调解合同争端,在仲裁过程中提供合法的依据;(5)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图预算、施工现场的工程量计量、工程变更工程量及价款、现场签证工程量及价款、工程联系单工程量及价款;搜集月度材料信息,编制/审核月度工程量及材差价款;现场签证涉及造价,就工程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量及时进行签认。就提出的工程变更(包括:图纸会审、图纸修改、工程洽商等)对造价造成的影响提交较准确的计算分析。协助委托人就工程变更涉及的价款与施工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6)负责审核施工工程进度款,对施工单位提出每期进度款进行准确的审核。做到每期的月进度款审核即为每期实际工程量的阶段性施工结算审核,为竣工结算审核提供准确的结算依据;(7)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并提供给委托人,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尽可能节省成本的建议,如发生设计变更、材料或设备价格的浮动等,及时向委托人提供书面意见;(8)每月提交一份工程成本控制报告。根据截止至当月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完成的工程量、确认的变更、确认的材料设备的价格及材料设备价格的走势等资料对项目的最终造价进行预测;(9)按委托人要求参与施工现场工程例会、图纸会审及与投资控制有关的专题会等;(10)审核所有涉及造价的工程技术文件并分析造价影响;(11)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委派专业负责人)须按时参加每周的监理例会;(12)负责过程动态成本盘点(每月一次)。5.竣工结算阶段:配合搜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负责各项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编制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竣工项目可行性后评估分析。确保结算报告的完整性、合理性、正确性。(1)负责各阶段已完成工程的结算审核;在收到项目承包单位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完工)结算资料后1个月内予以审核并提出完整的核实意见,如有必要需与项目承包单位进行对数确认。3个月内完成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如有特殊情况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可以延长审核期;(2)在结算完成1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造价后评估报告,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价进行比较,对各阶段时期的造价对比分析,按每完成一个节点出一个分析报告,对产生差异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6.负责在规定的服务周期内完成项目或工程的前期费用、工程相关费用等费用的预算价编制、进度款审核和结算价审核工作。(1)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咨询费、勘察、设计费、土方地形图和控制点费用、七通一平工程费、清表费用、前期服务费、临时设施建造费(施工围墙)等;(2)工程相关费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费、专项检测费、监测费、材料检验试验费、面积测绘等。7.承包方提交的所有造价文件格式均需满足委托人的要求。8.须提供委托人交代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及投资控制事项(含司法鉴定服务)。9.承包方须按委托人要求指派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定期到项目现场进行沟通对接,以一星期为一周期,每星期不少于一天(8小时)。10.负责建立合同、付款、变更签证、预结算等管理台账。11.向委托人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协助委托人解决合同纠纷。12.对于发生的变更、签证、索赔、反索赔等情况及时与监理单位、委托人进行现场核实,及时进行预估、核算、核对,做到整个过程记录清楚,依据充分,计算清晰,结果明确。因承包方对现场发生情况没有及时解决而造成工程造价不完整,结算有争议,给委托人带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责任。13.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服务。三、承包方工作要求1.控制目标:(1)进度目标:确保按工程进度需要及委托人要求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成果;(2)质量目标:造价编制或审核准确率控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3)投资目标:投资控制在工程投资概算内,工程施工费结算不得超出工程概算(建安费)(除委托人增加的指令变更外)。承包方应以委托人的控制目标为基础,为项目投资控制做好咨询工作。2.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广州市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技术规程》及国家现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及广东省、广州市有关规定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3.承包方每项服务工作完成后,承包方向委托人出具有关成果文件(包括电子和文本文件),全部服务工作完成后,承包方应向委托人出具全部工作成果总结文件,作为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结算依据使用。4.在审核过程中,对于重大项目和项目工程的重要部分为便于委托人工作的跟进,承包方须向委托人汇报工作进程及遇到的问题。5.承包方将根据设计图纸、国家的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对委托人委托的业务实施必要的工作程序,出具合法、真实、准确、公允的业务报告,提供优质专业技术服务。6.承包方编制的成果文件含软件版、EXCEL、XML、COS(确保上述文件符合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标准和相关要求)等格式文件。承包方提交的任何成果文件必须是采用正版软件编制,任何时候,只要发包方需要,承包方必须提交编制的成果文件及对应的软件,以便发包方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打开使用及复核,直至发包方使用完成后才归还承包方,承包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发包方提出费用补偿,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7.成果文件的构成必须清晰、便于核对,对工程量较大和主要的部位要加以说明。8.承包方提供的成果文件须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承包方法人公章,不允许使用业务章。9.承包方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及时给予书面答复。10.保证咨询人员均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能够切实维护委托人的权益(注:造价咨询服务人员须经委托人考核同意后方能使用)。11.承包方自备工具到项目施工现场了解情况。12.对有争议或不明确的部位,协助委托人组织施工单位现场核实和协调解决。13.承包方需保守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委托人商业秘密。14.投资控制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工程投资概算内。承包方的服务应按委托人要求提供建设项目的全面的造价咨询服务,不得出现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现象。15.承包方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承包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16.承包方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承包方应承担责任。17.造价咨询过程中,如承包方提交的成果资料不符合委托人要求,承包方应按委托人要求委派人员到指定地点现场办公且无偿予以配合,直到提交的成果资料符合委托人要求为止。18.驻场人员服务要求(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参加现场例会需要):按照委托人现场成本管理的需要,承包人每周至少保证5天按照甲方要求派驻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办公(具体办公时间及人员要求以委托人结合现场成本管理动态需要以书面通知为准),驻场人员主要工作是对现场过程成本资料收集、对接,复核及把关,现场成本台账的搭建,整理及动态更新,重大隐蔽工程签证的现场见证,重大设计变更、签证现场估算、审核等必须到现场处理的成本事项,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派驻到现场的办公人员必须事先经委托人面试,面试通过后才派驻到现场办公。附件5:投标报价表合同编号: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甲方(委托人):广州科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受托人/承包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广东省和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精神,在乙方充分理解和遵守甲方相关造价规定的基础上,委托人广州科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工程”或“本项目”)1.2工程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1.3总投资: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总投资约4.0996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3.561亿元。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总投资约1.9367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1.6709亿元。1.4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整体投资估算的调整、编审概算、及过程动态成本盘点、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评标结果复核、工程结算审核,以及审核施工工程进度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审核等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的工程费估算进行编制或审核。(2)设计阶段:①编审初步设计概算,按时提交成果文件、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②根据委托人要求进行方案比选及测算,提交合理化建议;③参加图纸会审,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供造价方面的专业意见;④提供建筑材料、设备造价方面的选择意见,控制投资成本;⑤提供类似项目的建筑标准及参考造价供委托人参考,配合委托人修改、确定建筑标准;⑥若限额指标超限,承包方应及时分析偏差原因,提出造价节省建议;⑦若概算(建安费)超出工程费估算,承包方应及时分析偏差原因,提出造价节省建议;⑧根据委托人需要,提出、评估和报告不同的建筑形式、施工方法、建筑材料和设备对工程造价的影响;⑨当设计单位更新此阶段的图纸版本后,承包方应重复上述工作,直至此阶段最终图纸之设计造价满足委托人成本控制要求;⑩按委托人要求出席相应的设计协调会及专家论证会,就设计的经济性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⑪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供设计阶段的其他相关服务。(3)招标阶段:根据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及委托人需求,按委托人要求编制招标项目各专业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如有需要,需配合委托人按广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及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完成招标控制价网上备案手续等工作;开标后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及委托人要求,对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全面复核并提供复核报告;审核招标文件,提交相关计价、计量、支付、索赔等投资控制条款,按时提交审核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服务期开始时招标控制价已完成审批的项目除外。(4)施工阶段:作为独立的一方,做好施工过程所产生的工程量和费用的审核工作,根据施工图及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审核工程进度款、计算工程实物量、参与材料设备的询价、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与工程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洽谈索赔事项、建立管理台帐等进行动态造价控制。①调整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②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成本控制方案,包括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等管理方案;③协助委托人处理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变更谈判、变更的处理程序,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④协助委托人处理合同的索赔,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对收到的承包方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收集索赔理由和证据,复核索赔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调解合同争端,在仲裁过程中提供合法的依据;⑤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图预算、施工现场的工程量计量、工程变更工程量及价款、现场签证工程量及价款、工程联系单工程量及价款;搜集月度材料信息,编制/审核月度工程量及材差价款;现场签证涉及造价,就工程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量及时进行签认。就提出的工程变更(包括:图纸会审、图纸修改、工程洽商等)对造价造成的影响提交较准确的计算分析。协助委托人就工程变更涉及的价款与施工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⑥负责审核施工工程进度款,对施工单位提出每期进度款进行准确的审核。做到每期的月进度款审核即为每期实际工程量的阶段性施工结算审核,为竣工结算审核提供准确的结算依据;⑦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并提供给委托人,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尽可能节省成本的建议,如发生设计变更、材料或设备价格的浮动等,及时向委托人提供书面意见;⑧每月提交一份工程成本控制报告。根据截止至当月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完成的工程量、确认的变更、确认的材料设备的价格及材料设备价格的走势等资料对项目的最终造价进行预测;⑨按委托人要求参与施工现场工程例会、图纸会审及与投资控制有关的专题会等;⑩审核所有涉及造价的工程技术文件并分析造价影响;⑪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委派专业负责人)须按时参加每周的监理例会;⑫负责过程动态成本盘点(每月一次)(5)竣工结算阶段:配合搜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负责各项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编制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竣工项目可行性后评估分析,确保结算报告的完整性、合理性、正确性。①负责各阶段已完成工程的结算审核;在收到项目承包单位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完工)结算资料后1个月内予以审核并提出完整的核实意见,如有必要需与项目承包单位进行对数确认。3个月内完成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如有特殊情况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可以延长审核期;②在结算完成1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造价后评估报告,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价进行比较,对各阶段时期的造价对比分析,按每完成一个节点出一个分析报告,对产生差异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6)决算阶段:配合搜集和整理决算依据资料,配合完成本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建档工作。(7)审计阶段:配合审计部门的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等相关配合服务工作,配合财务工作。(8)负责在规定的服务周期内完成项目或工程的前期费用、工程相关费等费用的预算价编制、进度款审核和结算价审核工作。①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咨询费、勘察、设计费、土方地形图和控制点费用、七通一平工程费、清表费用、前期服务费、临时设施建造费(施工围墙)等;②工程相关费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费、专项检测费、监测费、材料检验试验费、面积测绘等。(9)承包方提交的所有造价文件格式均需满足委托人的要求。(10)须提供委托人交代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及投资控制事项(含司法鉴定服务)。(11)承包方须按委托人要求指派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定期到项目现场进行沟通对接,以一星期为一周期,每星期不少于一天(8小时)。(12)负责建立合同、付款、变更签证、预结算等管理台帐。(13)向委托人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协助委托人解决合同纠纷。(14)对于发生的变更、签证、索赔、反索赔等情况及时与监理单位、委托人进行现场核实,及时进行预估、核算、核对,做到整个过程记录清楚,依据充分,计算清晰,结果明确。因承包方对现场发生情况没有及时解决而造成工程造价不完整,结算有争议,给委托人带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责任。(15)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第二条编制的依据2.1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政策、规范及标准、定额;2.2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2.3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及本合同;2.4甲方有关造价编审指引规定。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纸以及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准确、完整、合法性;3.2负责编制工作的外部关系的协调;3.3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代表,负责与乙方单位联系;3.4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编制人员及驻场人员,乙方不予更换或更换后仍不称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5根据乙方业务表现进行考核和管理。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相关政策、规范及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等资料,完成本合同第1.4条约定的工作内容;4.2乙方负责本项目的编制人员及驻场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专职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造价咨询任务及切实维护甲方的权益;4.3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及其他项目承包单位联系;4.4乙方对造价咨询业务中的各种数据和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5乙方取得造价咨询后,不得转包或分包;4.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造价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考核及管理。第五条造价咨询工作期限及成果要求5.1工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5.2成果文件的构成必须清晰、便于核对,对工程量较大和主要的部位要加以说明。成果文件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咨询单位法人公章,不允许使用业务章。5.3工作时限的整体要求:下述工作时限要求仅作为一般性的最低要求,乙方须根据甲方届时的具体要求,采取各种赶工措施(包括加班加点,增派人手等),确保能够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限来完成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工作时限要求序号工作阶段工作提交成果提交成果时限要求备注1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概算编审文件提交完整的资料后20天2招标阶段招标控制价提交完整的资料后3天-7天主要为水、电、燃、三网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审核提交完整资料后3天-7天报价文件的审核提交完整的资料后3天-7天3施工阶段施工图预算的审核1.完整预算资料后3周内出完整的核实意见2.6周内完成对数及出正式预算审核报告如存在对数扯皮等客观原因的,由承包方提出书面延长申请,经委托人确认后同意顺延施工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提交完整的资料后3天内成本控制报告次月的第1周内设计变更、签证的审核提交完整资料后3天-7天各类成本控制台帐(含设计变更,签证,付款等各类台帐)及时更新负责过程动态成本盘点当月25号前提交4竣工结算阶段结算报告1.完整结算资料后1个月内出完整的核实意见2.3个月内完成对数及出正式结算审核报告如存在对数扯皮等客观原因的,由承包方提出书面延长申请,经委托人确认后同意顺延结算后评估结算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造价后评估报告5.4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广州市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技术规程》及国家现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定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第六条费用及支付方式6.1造价咨询服务费本项目合同价暂定:¥元,人民币大写:(其中不含税价为:¥元,不含税大写:,税率:%)。中标综合包干费率为%,暂估本项目总投资额【】万元,中标综合包干费率包括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所有人力、物力成本、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合同所涉及的正常服务和附加酬金。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政策调整,合同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合同含税价格按国家的税率政策进行调整。本项目结算总价按照甲方确定的本项目总投资额×中标综合包干费率进行计算,且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暂定总价款。最终结算价以甲方审定为准。如遇审计部门等发现本合同结算价款存在超付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该部分款项。6.2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内,甲方按以下原则向乙方分期支付各阶段造价咨询服务费:付费阶段付费总额(元)支付方式支付条件设计阶段合同暂定价的2%一次性支付乙方提交项目完整概算编审文件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施工阶段合同暂定价的60%每一次支付的金额的计算示意公式如下:3*A/36*60%=B(其中:”A”为暂定合同价、“36”表示平均按照36个月考虑、“B”表示每一次的造价咨询酬金)按季度支付。乙方应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15日前向甲方请款,请款当月乙方提交请款资料经甲方审核确定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季度相应费用。预算审核阶段合同暂定价的10%一次性支付乙方提交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预算审核报告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结算审核阶段合同暂定价的18%分2次支付,(1)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结算完成,支付咨询合同暂定总价15%。(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合同结算完成,支付咨询合同暂定总价3%。结算完成,乙方提交结算审核报告,且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同意30个工作日内。结算付至审定后的结算价的100%。一次性支付在终审或委托人认可成果文件,且造价咨询服务费用结算经甲方书面审定后30个工作日内。6.3驻场人员服务要求(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参加现场例会需要):按照委托人现场成本管理的需要,就每周重大隐蔽工程签证的现场见证,重大设计变更、签证现场估算、审核等必需到现场处理的成本事项,承包方至少保证5天按照甲方要求派驻专业技术人员到本工程现场办公(具体办公时间及人员要求以委托人结合现场成本管理动态需要以书面通知为准),驻场人员主要工作是对现场过程成本资料收集、对接,复核及把关,现场成本台帐的搭建,整理及动态更新,事项,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6.4乙方每次请款需同时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因收取费用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请款或所提交的发票不符要求的,甲方有权暂停付款,因此而导致付款时间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广州科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第七条违约责任7.1由于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工程有关文件和资料,或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事宜未能及时答复,致使乙方工作延误,对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照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提交成果文件的,每延误提交一次,乙方按1000元/次支付违约金给甲方。7.2因乙方原因延误开标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按5000元/次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延误开标时间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不支付任何报酬。7.3乙方未按相关规定做好资料保管与整理工作,导致资料丢失的,应按10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4乙方编制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定造价相比,相差幅度在3%(含本数)~5%(不含本数)的,扣除相应阶段造价咨询服务费的10%作为违约金;相差幅度在5%(含本数)~10%(不含本数)的,扣除相应阶段造价咨询服务费的20%作为违约金;相差幅度超过10%(含本数)的,扣除相应阶段造价咨询服务费的30%作为违约金。7.5在指定节点(预算审核阶段付费)完成前,乙方应接受甲方考核(考核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2),考评合格基准分为65分,一次阶段考评不合格,扣除暂定合同价的2%作为违约金;累计两次阶段考评不合格,扣除暂定合同价的10%作为违约金;累计三次及以上阶段考评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扣除暂定合同价的40%作为违约金。7.6乙方应按投标书承诺投入足额的专业造价技术人员,投入到本项目的所有团队人员必须经过甲方的面试,经甲方的面试通过后,乙方不得随意调换团队人员(人员离职等客观因素除外,人员名单已本合同附件3为准),人员离职调换人员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附上替代人员的所有证明资料,替代人员的资历不低于被调替代人员的资历,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才能调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擅自每调换1名负责人,罚款5000元/次;擅自每调换1名专业造价人员,罚款3000元/次,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作任何费用补偿。7.7如乙方存在泄露工程编制相关资料数据或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及廉政纪律行为的,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任何报酬。7.8因乙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委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实行通报批评及作不良记录等处罚措施,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具体措施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后果如下:(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按约定向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形式包括:A.限期改正。乙方未按时按约、保质保量履行义务时,委托人有权提出书面警告,要求乙方在限定期限内加以整改,乙方必须履行。B.一般违约责任。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委托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次。C.严重违约责任。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委托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6万元/次。D.解除合同。委托人向乙方主张解除合同,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同时乙方应向委托人支付本合同约定暂定总价报酬【30%】的违约金;乙方必须在3日内停止全部工作,并配合委托人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移交,并于完成交接工作当日内离场。乙方应保证所移交的资料齐全完整,乙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所移交的资料不完整的,委托人有权处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引致委托人工期延误和其他方面的损失,委托人将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委托人在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委托人即可发包给新的造价咨询单位承接被解除的全部造价咨询工作。同时,乙方不得影响或阻碍新的造价咨询单位办理进场手续和相关工作。E.赔偿损失。(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每三次限期整改或三次书面警告,相当于一次一般违约责任,每三次一般违约责任相当于一次严重违约责任,累计三次严重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单方面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2)当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没有履行相关造价咨询服务,委托人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指明其未能履约的内容并对乙方提出书面警告一次。(3)为保证本项目有序、规范和顺利进行,乙方必须主动支持委托人工作,对委托人的指令和书面通知,若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或变相拒不执行,可对乙方提出书面警告一次。(4)委托人要求造价咨询总工程师或主要造价咨询人员必须参加的会议,委托人提前24小时发出通知,总工程师或主要造价咨询人员必须到会,未经委托人批准无故不到会者,可对乙方提出书面警告一次。(5)乙方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应当作出决定的事项故意拖延或者不作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委托人有权对乙方提出书面警告一次。(6)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合理的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三天记一次书面警告,延误超过10天的,从第11天开始,除书面警告外,乙方还应每天按本项目乙方应收造价咨询服务费的万分之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7.9如发现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外,乙方还将被视为违反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委托人支付本合同暂定造价咨询服务费【30%】的违约金;同时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支付任何报酬:(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直接或间接左右、干扰或影响委托人、项目其他相关方或主管部门等人员正常履职的行为(包括违反廉洁要求,向前述人员馈送、索要财物,或收受前述人员财物等);(2)通过谎报事实等方式影响合同正常执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包括采用合谋等办法,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3)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泄露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资料;(4)乙方造价人员有弄虚作假、与承包人串通等任一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7.10派驻现场技术人员的违约责任(1)派驻现场技术人员必须满足合同及委托人所需现场成本管理的动态需要;否则,每违约一次,乙方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2)委托人可要求乙方更换派驻现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技术人员。乙方拒不更换的,乙方须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如乙方收到委托人通知超过7日仍未更换的,则乙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7.11上述7.2~7.5、7.8~7.10的违约处罚应累加计算,但累计不超过造价咨询服务费的40%。第八条合同结算在乙方全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结算申请。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10.1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解决;10.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并结清编制费用后自行终止;10.3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叁份。10.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廉政责任书附件2: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工作质量评分表附件3:项目人员组成表附件4:造价咨询任务大纲附件5:投标报价表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税号:税号:(本页为《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署页,以下无正文)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地址:甲方:广州科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和监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及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廉政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廉政责任书的有效期与合同的有效期相同。第七条本廉政责任书份数和合同份数一致。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行: 开户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税号:税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附件2: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工作质量评分表序号评分项目分项基本分分项考评分项与扣分标准造价咨询单位自评分代建单位评分建设单位评分一人员组织201人员架构:(1)架构不合理;(2)数量不足够;(3)专业配置不齐全。(4)与承诺人员不符。扣3 分/项2总负责人在造价咨询项目推进及有需要时,未及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并未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扣3 分3技术负责人:(1)未经面试通过,自行更换;(2)未按委托人要求在指定地点驻场办公;(3)跟进项目咨询服务进展不及时;(4)未直接参与咨询工作的各重大环节,包括清单的编制及审核、预算的编制及审核、与施工单位等对数、参加相关工作会议;(5)未及时向委托人主办部门负责人汇报。扣2 分/项,扣完为止4编制、复核人员:(1)非造价咨询机构本单位正式聘用人员;(2)专业负责人不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3)其他专业人员未持有造价资格证书;(4)未按委托人要求在指定地点驻场办公。扣2.5 分/项,扣完为止5长期驻场服务人员:(1)未经面试通过,自行更换;(2)未按委托人作息时间在指定地点驻场办公;(3)跟进工作不及时。扣3 分/项小计(分项基本分-扣除分数)二工作过程201(1)咨询服务计划安排不合理;(2)未能按照计划按时完成任务。扣5 分/项,扣完为止2(1)无故不参加委托人组织的会议;(2)对存在问题的不提出,无合理化建议。扣5 分/项,扣完为止3工程量清单及造价(初稿)未按委托人要求的时间提交。每延误1 天扣2.5 分,扣完为止4工程量清单及造价(修正稿)未按委托人要求的时间提交。每延误1 天扣2.5 分,扣完为止5未按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完成工程量清单讨论、对数、审核工作。每延误1 天扣2.5 分,扣完为止6工程量清单及造价(终稿)未按委托人要求的时间提交。每延误1 天扣2.5 分,扣完为止7未按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完成网上备案手续或工程量清单复核或动态成本控制报告编制工作。每延误1 天扣2.5 分,扣完为止小计(分项基本分-扣除分数)三服务质量401工程造价部分(1)编制总价与审定总价偏差在3%(含本数)~5%(不含本数)的扣10分,5%(含本数)~10%(不含本数)的扣20分,超过10%(含本数)扣40分;(2)中标价与工程量清单复核价偏差在3%(含本数)~5%(不含本数)的扣10分,5%(含本数)~10%(不含本数)的扣20分,超过10%(含本数)扣40分;(3)结算审核价与委托人或委托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定的结算价偏差在3%(含本数)~5%(不含本数)的扣10分,5%(含本数)~10%(不含本数)的扣20分,超过10%(含本数)扣40分;(4)未提交完整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含委托人要求的常用业务文件)及准确的动态成本控制报告的,扣5 分/项。扣完为止。2其他部分:对咨询服务过程的每一环节未及时跟进、报告。每发现一次扣3 分,扣完为止小计(分项基本分-扣除分数)四工作纪律20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委托人损失的,每违反一次扣2 分2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委托人损失的,每违反一次扣2分3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非法方式,谋取非法利益的,每违反一次扣2 分4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的,每违反一次扣2 分5违反回避制度的,每违反一次扣2 分6拒绝接受委托人跟踪核查的,每违反一次扣2 分7未按要求保管评审资料的,造成资料缺损的,每违反一次扣2 分8在其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接触到的委托人的任何文件、资料和成果,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作合同约定范围以外任何目的的使用,每违反一次扣5分9在其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接触到的委托人的任何文件、资料和成果,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向第三方提供,每违反一次扣5分10不按规定程序评审或出具虚假、依据不足的评审报告,导致委托人工作滞后的,每违反一次扣10 分11接受与本工程相关单位的宴请或礼物,每违反一次扣5分小计(分项基本分-扣除分数)合计造价咨询单位评分人:日期:建设单位评分人:日期:附件3:项目人员组成表附件4:造价咨询任务大纲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工程建设规模: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本工程位于永顺大道以北、广汕公路以东、水声水库以西、岭头红茶文化中心以南,属于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范围。本工程共包含7条道路,其中岭头上山1号路长约105.20米,宽约10米,规划为城市支路;岭头上山2号路长约1643.64米,宽约26米,规划为城市次干道;岭头上山3号路长约1299.87米,宽约20米,规划为城市支路;岭头村4号路长约540.27米,宽约15米、20米,规划为城市支路;斗岗5号路长约345.11米,宽约15米,规划为城市支路;场部7号路长约151.55米,宽约15米,规划为城市支路;场部6号路长约699.57米,宽约20米,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桥涵、给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电力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电力等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总投资约4.0996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3.561亿元。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本工程位于岭头村片区、新二队片区、场部片区、斗岗片区,属于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范围,主要包括边坡削方、护坡格构梁、锚杆、锚索等,总投资约1.9367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1.6709亿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2、服务内容本次招标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整体投资估算的调整、编审概算、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评标结果复核、工程结算审核,以及审核施工工程进度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审核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的工程费估算进行编制或审核。2.设计阶段:(1)编审初步设计概算,按时提交成果文件、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2)根据委托人要求进行方案比选及测算,提交合理化建议;(3)参加图纸会审,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供造价方面的专业意见;(4)提供建筑材料、设备造价方面的选择意见,控制投资成本;(5)提供类似项目的建筑标准及参考造价供委托人参考,配合委托人修改、确定建筑标准;(6)若限额指标超限,承包方应及时分析偏差原因,提出造价节省建议;(7)若概算(建安费)超出工程费估算,承包方应及时分析偏差原因,提出造价节省建议;(8)根据委托人需要,提出、评估和报告不同的建筑形式、施工方法、建筑材料和设备对工程造价的影响;(9)当设计单位更新此阶段的图纸版本后,承包方应重复上述工作,直至此阶段最终图纸之设计造价满足委托人成本控制要求;(10)按委托人要求出席相应的设计协调会及专家论证会,就设计的经济性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11)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供设计阶段的其他相关服务。3.招标阶段:根据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及委托人需求,按委托人要求编制招标项目各专业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如有需要,需配合委托人按广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及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完成招标控制价网上备案手续等工作;开标后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及委托人要求,对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全面复核并提供复核报告;审核招标文件,提交相关计价、计量、支付、索赔等投资控制条款,按时提交审核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服务期开始时招标控制价已完成审批的项目除外。4.施工阶段:作为独立的一方,做好施工过程所产生的工程量和费用的审核工作,根据施工图及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审核工程进度款、计算工程实物量、参与材料设备的询价、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与工程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洽谈索赔事项、建立管理台帐等进行动态造价控制。(1)调整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2)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成本控制方案,包括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等管理方案;(3)协助委托人处理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变更谈判、变更的处理程序,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4)协助委托人处理合同的索赔,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对收到的承包方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收集索赔理由和证据,复核索赔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调解合同争端,在仲裁过程中提供合法的依据;(5)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图预算、施工现场的工程量计量、工程变更工程量及价款、现场签证工程量及价款、工程联系单工程量及价款;搜集月度材料信息,编制/审核月度工程量及材差价款;现场签证涉及造价,就工程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量及时进行签认。就提出的工程变更(包括:图纸会审、图纸修改、工程洽商等)对造价造成的影响提交较准确的计算分析。协助委托人就工程变更涉及的价款与施工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6)负责审核施工工程进度款,对施工单位提出每期进度款进行准确的审核。做到每期的月进度款审核即为每期实际工程量的阶段性施工结算审核,为竣工结算审核提供准确的结算依据;(7)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并提供给委托人,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尽可能节省成本的建议,如发生设计变更、材料或设备价格的浮动等,及时向委托人提供书面意见;(8)每月提交一份工程成本控制报告。根据截止至当月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完成的工程量、确认的变更、确认的材料设备的价格及材料设备价格的走势等资料对项目的最终造价进行预测;(9)按委托人要求参与施工现场工程例会、图纸会审及与投资控制有关的专题会等;(10)审核所有涉及造价的工程技术文件并分析造价影响;(11)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委派专业负责人)须按时参加每周的监理例会;(12)负责过程动态成本盘点(每月一次)。5.竣工结算阶段:配合搜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负责各项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编制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竣工项目可行性后评估分析。确保结算报告的完整性、合理性、正确性。(1)负责各阶段已完成工程的结算审核;在收到项目承包单位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完工)结算资料后1个月内予以审核并提出完整的核实意见,如有必要需与项目承包单位进行对数确认。3个月内完成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如有特殊情况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可以延长审核期;(2)在结算完成1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造价后评估报告,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价进行比较,对各阶段时期的造价对比分析,按每完成一个节点出一个分析报告,对产生差异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6.决算阶段:配合搜集和整理决算依据资料,配合完成本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建档工作。7.审计阶段:配合审计部门的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等相关配合服务工作,配合财务工作。8.负责在规定的服务周期内完成项目或工程的前期费用、工程相关费等费用的预算价编制、进度款审核和结算价审核工作。(1)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咨询费、勘察、设计费、土方地形图和控制点费用、七通一平工程费、清表费用、前期服务费、临时设施建造费(施工围墙)等;(2)工程相关费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费、专项检测费、监测费、材料检验试验费、面积测绘等。9.承包方提交的所有造价文件格式均需满足委托人的要求。10.须提供委托人交代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及投资控制事项(含司法鉴定服务)。11.承包方须按委托人要求指派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定期到项目现场进行沟通对接,以一星期为一周期,每星期不少于一天(8小时)。12.负责建立合同、付款、变更签证、预结算等管理台帐。13.向委托人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协助委托人解决合同纠纷。14.对于发生的变更、签证、索赔、反索赔等情况及时与监理单位、委托人进行现场核实,及时进行预估、核算、核对,做到整个过程记录清楚,依据充分,计算清晰,结果明确。因承包方对现场发生情况没有及时解决而造成工程造价不完整,结算有争议,给委托人带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责任。15.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服务。三、承包方工作要求1.控制目标:(1)进度目标:确保按工程进度需要及委托人要求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成果;(2)质量目标:造价编制或审核准确率控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3)投资目标:投资控制在工程投资概算内,工程施工费结算不得超出工程概算(建安费)(除委托人增加的指令变更外)。承包方应以委托人的控制目标为基础,为项目投资控制做好咨询工作。2.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广州市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技术规程》及国家现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及广东省、广州市有关规定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3.承包方每项服务工作完成后,承包方向委托人出具有关成果文件(包括电子和文本文件),全部服务工作完成后,承包方应向委托人出具全部工作成果总结文件,作为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结算依据使用。4.在审核过程中,对于重大项目和项目工程的重要部分为便于委托人工作的跟进,承包方须向委托人汇报工作进程及遇到的问题。5.承包方将根据设计图纸、国家的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和其它有关规定,对委托人委托的业务实施必要的工作程序,出具合法、真实、准确、公允的业务报告,提供优质专业技术服务。6.承包方编制的成果文件含软件版、EXCEL、XML、COS(确保上述文件符合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标准和相关要求)等格式文件。承包方提交的任何成果文件必需是采用正版软件编制,任何时候,只要发包方需要,承包方必需提交编制的成果文件及对应的软件,以便发包方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打开使用及复核,直至发包方使用完成后才归还承包方,承包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发提出费用补偿,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7.成果文件的构成必须清晰、便于核对,对工程量较大和主要的部位要加以说明。8.承包方提供的成果文件须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承包方法人公章,不允许使用业务章。9.承包方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及时给予书面答复。10.保证咨询人员均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能够切实维护委托人的权益(注:造价咨询服务人员须经委托人考核同意后方能使用)。11.承包方自备工具到项目施工现场了解情况。12.对有争议或不明确的部位,协助委托人组织施工单位现场核实和协调解决。13.承包方需保守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委托人商业秘密。14.投资控制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工程投资概算内。承包方的服务应按委托人要求提供建设项目的全面的造价咨询服务,不得出现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现象。15.承包方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承包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16.承包方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承包方应承担责任。17.造价咨询过程中,如承包方提交的成果资料不符合委托人要求,承包方应按委托人要求委派人员到指定地点现场办公且无偿予以配合,直到提交的成果资料符合委托人要求为止。18.驻场人员服务要求(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参加现场例会需要):按照委托人现场成本管理的需要,承包人每周至少保证5天按照甲方要求派驻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办公(具体办公时间及人员要求以委托人结合现场成本管理动态需要以书面通知为准),驻场人员主要工作是对现场过程成本资料收集、对接,复核及把关,现场成本台帐的搭建,整理及动态更新,重大隐蔽工程签证的现场见证,重大设计变更、签证现场估算、审核等必需到现场处理的成本事项,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派驻到现场的办公人员必需事先经委托人面试,面试通过后才派驻到现场办公。附件5:投标报价表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广州科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重要提示本项目实施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先认真阅读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详见:https://www.gzggzy.cn/fwznbszyjsgc/988010.jhtml。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另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科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岭福路1号102房联系人:郭先生电话:1882179574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联系人:李工电话:020-83064172-80141.1.4招标项目名称岭头公司旧村全面改造融资AG0129054地块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整体竣工验收(包含规定要求的全部专项验收)完成。1.1.8建筑安装工程费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比例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详见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本项目不适用。(3)业绩要求:本项目不适用。(4)信誉要求:本项目不适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2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1、3.4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发包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9.1踏勘现场3、由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发包人现有的资料。发包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形式:/(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一经在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形式: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投标人疑问通过网上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网上提问。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方可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纪要专区发布。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答疑纪要专区网上公开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满足项目评审需要。具体内容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无提供格式则由投标人自拟。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3.2.3报价方式投标人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标段1:本标段的咨询服务费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总建筑面积(投标时按招标人暂定的建筑面积133730.63平方米,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15元/平方米。)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承包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包括调研费)、预期可得全部收益和承包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派出负责人出席各种成本会议及后勤保障人员、设备等完成约定期限及咨询范围工作的全部人力、物力费用以及技术资料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合同所涉及的正常服务和附加酬金。具体按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标段2:本标段的咨询服务费采用综合费率包干的方式,中标综合包干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3报价方式率包括但不限于承包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包括调研费)、预期可得全部收益和承包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派出负责人出席各种成本会议及后勤保障人员、设备等完成约定期限及咨询范围工作的全部人力、物力费用以及技术资料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合同所涉及的正常服务和附加酬金。具体按合同相关条款约定。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标段1:2,005,959.45元,综合单价限价15元/平方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及综合单价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标段2:2,854,468.37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及综合单价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2、本项目合同的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服务范围。投标人的报价,一般应是其按招标文件完成造价咨询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3.投标人对项目的各项报价必须以招标文件资料为依据;4.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造价咨询单位在造价咨询服务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如果本工程能获得政府减免税费的政策,则招标人在支付中按照政府规定的税率扣减相应的税费。6.除合同规定调整外,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动而调整。7.投标文件的报价合价全部用人民币表示。8、最终结算金额以招标人审定结算价为准;如遇审计部门审计,本项目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若本项目财务决算或审计时对该结算价有核减,承包方(中标人)应返还相应数额的费用。具体按合同条款约定。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按投标截止时间)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截止时间:(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3.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不参加开标会,视为认可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5)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递交的电子光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其中抽取的专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是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4会确定中标人■否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递交时出具)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递交的电子光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招标失败情形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10.2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10.3其他费用每标段的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20000元和代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报价中,由招标代理单位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发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10.4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情况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10.5投标文件公开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10.6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情形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0.7补交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补送一正两副与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一份与书面投标文件一致的用“MicrosoftWord”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文件(光盘)给招标人。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技术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投标报价书(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4)资格审查资料;(5)类似项目情况表;(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7)主要人员简历表(8)企业信誉及资信情况部分资料(9)造价咨询服务方案: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及资料,编制有针对性的造价咨询服务方案;(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投标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5.2“近年财务状况表”(本项目不作要求)3.5.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本项目不作要求)3.5.5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网页截图及项目负责人属于企业信用档案中在册人员打印页。3.5.6按照招标公告的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原件)扫描件;3.5.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备用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或投标人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或签字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需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未到场签名确认开标结果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5.3.1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5.3.2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5.3.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公示最后一天为工作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中标人自行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中标通知书,同时招标人将中标结果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公开发布。中标人须对其投标文件真实性负责,并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7.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以交易中心系统最终导出的为准)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情况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备注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或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格式)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评标委员会:(编号:)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格式)附件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本项目招标人:本人就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一)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等;(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回避情形。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支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的调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声明人:(签名)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2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前一~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如果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商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商务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并全体签字确认,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的名次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的名次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第三高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3.若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的,则招标失败。注:本项目兼投兼中。2.1.1形式评审标准(适用于各标段)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或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及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评审格式为第六章格式一、格式三)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投标人机器码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2.1.2资格评审标准(适用于各标段)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符合“招标公告”第3.1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公告”第3.2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2.1.3响应性评审标准(适用于各标段)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的;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串通投标情形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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