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检测招标公告(浑源县农业农村局2025)
浑源县农业农村局浑源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检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浑源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2252025CCS00096
项目名称:浑源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97400
最高限价(元):397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浑源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检测 数量: 预算金额(元):3974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对浑源县行政区域内的食用农产品(包括:种植业产品(蔬菜、水果等)、畜禽类产品(畜肉、禽肉禽蛋等)、水产品(淡水鱼等))进行检验检测。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需同时具备有效的CMA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CATL资质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大同市平城区文兴路与天祥街交叉口东北角美乐嘉商务楼二层会议室大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一次性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浑源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永安镇东大街天峰南路1号
联系方式:0352-8337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1206
联系方式:13015307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云龙、王爱萍、金旻
电 话:13015307357
附件信息:
GMET-ZC-2025029浑源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检测.doc667K
浑源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检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2252025CCS00096项目名称:浑源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检测采购人:浑源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0二五年八月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浑源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检测的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2252025CCS000962、项目名称:浑源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检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397400元5、最高限价:397400元6、采购需求:对浑源县行政区域内的食用农产品(包括:种植业产品(蔬菜、水果等)、畜禽类产品(畜肉、禽肉禽蛋等)、水产品(淡水鱼等))进行检验检测。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服务承诺:合格。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有效的CMA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CATL资质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三、获取磋商文件1、获取时间:2025年8月1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8月25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2、获取地点: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3、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4、磋商文件售价:0元。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递交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8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大同市平城区文兴路与天祥街交叉口东北角美乐嘉商务楼二层会议室。六、磋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浑源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大同市浑源县永安镇天峰南路1号联系方式:0352-83370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12层1206室电话:0351-7321452传真:0351-73214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云龙、王爱萍、金旻电话:13015307357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2“货物”指本磋商文件所需采购的全部货物(产品)。2.3“工程”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承担的相应工程内容。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机具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以补充(变更)公告的形式发出,并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报价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本项目不作统一的现场踏勘。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答疑会。如果召开答疑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审查部分和商务技术部分。纸质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纸质响应文件三份。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审查、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1)资格审查部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中小企业声明函》。(2)商务技术部分:*磋商函;*报价一览表;*商务技术规范偏离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磋商截止日期前)同类项目案例相关证明资料;本项目的实施方案;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情况;《残疾人福利性声明函》;《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正版软件承诺函》;《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助于响应的商务技术材料。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图纸可为A3),按照8.2所规定的内容顺序装订。纸质响应文件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8.4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须在磋商前提交磋商保证金3000元。(2)该磋商保证金须采用电汇、本票、汇票或支票倒送方式等非现金形式进行交纳。收款单位: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市亲贤支行帐号:75340188000000819(3)供应商的保证金交纳后,须在汇款/转帐凭单用途栏中写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采用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支付的供应商应确保在磋商截止时间到账。(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磋商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将被视为无效报价。(5)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我公司以银行出具的退款凭证为准,供应商可在五个工作日内查账或致电咨询,财务部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351-7321452-8007。(6)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8.5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8.6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磋商内容填写说明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在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1.4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1.4.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政采云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制作生成。11.4.2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联合体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4.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启、评审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11.4.4异常处理:如供应商在磋商时遗失CA或其他原因,供应商需将备份的或加密的响应文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11.5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审小组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11.6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用于存档。(1)供应商应保证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严格一致;(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报价无效处理。11.7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1.8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2.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12.1.1供应商须将所有纸质响应文件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密封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12.1.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12.2响应文件递交12.2.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凭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正常递交响应文件的将予以拒收。12.2.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在已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递交(邮寄)纸质响应文件,并确保纸质响应文件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如果供应商没有按规定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受。13.磋商截止时间13.1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地点上传。13.2纸质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地点送达(邮寄)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12层1206室)。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4.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14.3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补充修改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至磋商地点(上传电子平台),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补充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无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4.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4.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五、磋商开启仪式15.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15.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5.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代表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未出席开启仪式的供应商视为默认开启结果。15.3电子响应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以电子平台解密计时为准)。15.4解密成功后,各供应商对报价一览表中的信息进行确认签字。六、评审程序和要求16.组建磋商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16.2若采购人代表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需出具本单位的授权函,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7.资格及符合性审核17.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17.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根据财库[2015]124号文的规定,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17.3磋商小组将在资格审查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若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4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6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从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7.6.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评审。17.6.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根据财库[2015]124号文的规定,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17.6.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8.磋商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8.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8.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8.4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8.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8.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9.评审19.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9.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21.评审过程保密21.1报价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2.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2.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七、签订合同24.成交通知2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成交服务费25.1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一次性收取。 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磋商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26.签订合同26.1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超过30天。。26.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6.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八、保密和披露27.保密27.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8.披露2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8.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29.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9.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9.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29.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29.4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9.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后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9.6供应商质疑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29.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针对需答复的质疑,填写答复内容、答复人和答复人联系电话等内容进行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9.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违约处罚30.违约处罚30.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报价后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的;(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十一、政策性因素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审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1)进口产品的要求:采购货物中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8类13项)的产品,供应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报价无效。(4)正版软件的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所投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供应商所投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所投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经评审小组认定符合创新要求的方可享受价格优惠。本优惠政策可与其他优惠政策同时享受。(6)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7)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的监督,若与事实不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要求:依据财库[2017]141号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对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给予最终报价15%(工程项目为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的监督,若与事实不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9)监狱企业的要求:依据财库[2014]68号印发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给予最终报价15%(工程项目为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可)。注:供应商同为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以最终价格15%(工程项目为3%)的价格扣除,不叠加享受价格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划定中小微型企业按照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执行。本项目为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对属于中小企业的供应商不享受评审价格的扣除。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一、评审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项目评审办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综合评估法是将最终报价、服务方案、专业能力、供应商资信具体量化,并赋予相对权重分值,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择优选择最佳供应商的方法。综合评估法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2、评审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建的评审小组承担。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3、评审的内容包括: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标评审。4、评审小组按照本办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5、评审小组根据评审原则及评审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最终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6、汇总计分时,取算术平均值计算,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二、资格审查内容序号审查项目评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需同时具备有效的CMA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CATL资质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7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根据磋商文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三、符合性审查内容序号审查项目评审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签署及盖章是否符合要求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签署及盖章是否符合要求3磋商函及报价一览表1、磋商函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签署及盖章是否符合要求2、报价是否符合要求4磋商保证金是否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5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磋商文件其他要求其他实质性要求是否满足四、评分内容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一、商务部分(15分) (评审小组共同认定)1、合同执行能力、供应商业绩(9分)业绩以提供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磋商截止日期前)的同类型合同为准,合同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服务内容、签字盖章及签订日期页等相关证明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份合同得3分,最高得9分。同类项目指:农产品检验检测类项目,规模不限。本款合同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2、人员配备(6分)具有满足农产品安全检测的专业检测队伍和专业的农产品安全采样队伍2.1 检测人员中每提供一名高级职称者得1分,最多2分;2.2 检测人员中每提供一名中级职称者得0.5分,最多3分;2.3 检测人员中具有检验工证书或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授权上岗证5人及以上得1分,5人以下不得分。(须提供以上人员的职称证扫描件、检验工证书或上岗证扫描件)二、技术部分(75分)1、实验场所及运输车辆配备(9分)①实验场所: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具有独立的农产品检测实验室,具有格局合理的微生物检验区和理化检验区,具有足够的样品存储(如冷库等储备室)。(须提供公司详细地址、场地所有权证明或租赁使用合同、工作场地照片、场地布局平面图、冷库场地所有权证明或租赁使用合同、冷库现场照片等的证明材料)(5 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提供内容但存在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矛盾、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范围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方案内容不详细不清晰、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衔接时效性差无法及时解决问题)的,每处扣 1 分(扣完 5 分为止)。②运输车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具有自有或租赁专职抽检用车,自有或租赁冷藏车辆,具备与抽样车辆相匹配的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车载冰箱等。(自有车须提供行车证登记证,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设备发票复印件、车辆及设备的照片)(4 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提供内容但存在上述缺陷的,每处扣 1 分(扣完 4 分为止)。2、针对本项目检测设施及设备投入情况(9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 HPLC (高效液相色谱仪)、GC (气相色谱仪)、AFS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AAS (原子吸收光谱仪) 等与本项目相关检测设施及设备的清单,对所有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打分;(须提供设备名称、实物照片、品牌型号、功能、标识有仪器名称的购进票据、投入使用日期,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能作为有效设备参与计分,响应文件中附发票及校准 / 鉴定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提供内容但存在上述缺陷的,每处扣 3 分(扣完 9 分为止)。3、管理制度(6分)有完善的农产品安全检测制度、抽样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检验档案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提供内容但存在上述缺陷的,每处扣 2 分(扣完 6 分为止)。4、检测技术实施方案(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合理的检测技术及实施方案,明确阐述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方法和项目管理制度,方法中明确成立专门项目组、抽样实施管理细则、检验实施细则、结果专报机制、客户回访、档案管理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等。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提供内容但存在上述缺陷的,每处扣 3 分(扣完 15 分为止)。5、技术服务流程及重难点分析(9分)供应商明确技术服务工作流程,流程设置合理,分工明确,每个工作流程有细致说明及相关责任人员等;供应商明确技术服务工作重点,包括抽样工作重点、检测工作重点等内容,明确工作难点。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提供内容但存在上述缺陷的,每处扣 3 分(扣完 9 分为止)。6、质量控制方案(9分)具有完善的农产品抽检检验质量控制方案及措施(包括从接到任务直至出具报告结束整个环节的质量控制。)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提供内容但存在上述缺陷的,每处扣 3 分(扣完 9 分为止)。7、专项抽检品控措施(6分)针对农产品的抽检工作抽样并能保证检验样品能在最科学合理的时间内送到实验室的措施和技术力量,确保检验样品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受到污染的措施和技术力量,确保检测数据真实有效、科学客观的措施和技术力量。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提供内容但存在上述缺陷的,每处扣 2 分(扣完 6 分为止)。8、服务承诺(6分)供应商承诺发生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需应急检验时,采样人员 8小时内到达事件发生地,采集样品 8小时内送达食品检测实验室。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措施及方案。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提供内容但存在上述缺陷的,每处扣 2 分(扣完 6 分为止)。9、培训及数据分析方案(6分)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抽检培训和结果分析等相关服务,提供相应的服务方案。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提供内容但存在上述缺陷的,每处扣 2 分(扣完 6 分为止)。三、价格分(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四部分商务、技术与服务要求一、商务要求1、采购单位:浑源县农业农村局2、项目名称:浑源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检测3、采购需求:序号采购内容样品数量预算总价(元)备 注1食用农产品检测(包括:种植业产品(蔬菜、水果等)、畜禽类产品(畜肉、禽肉禽蛋等)、水产品(淡水鱼等))。 280397400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服务及其他具体要求,以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定为准。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服务标准:合格。7、抽检对象及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坚持随机抽样原则,抽检对象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覆盖散户。抽样环节主要是生产基地、养殖场、产地运输车、暂养池和屠宰场等。二、技术要求1、抽检产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涵盖辖区的种植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韭菜、芹菜、豇豆等食用农产品为必抽产品。其中监督抽查要加大对上年监测中及今年例行监测中发现问题品种的抽查。2、检测参数2.1、监测工作应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有关规定,结合浑源县当地农业生产实际,按照规定的抽检数量及监测方案,例行抽检参数,可参考省级种植业产品、畜产品监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及省级水产品监测项目和检测方法(见本章条款四),并结合辖区实际使用农兽药品种和农兽药残留超标情况适当调整。科学、公正地做好抽样和检测工作,确保监测结果的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实际科学制定本县(区)2025年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方案,合理确定抽样时间、抽样布点、抽样品种。2.2、检测样品数量依据《大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任务指标分解的通知》(同农发﹝2025﹞13号)文件,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最终确定样品数量为280批次。2.3、具体的技术要求按《《大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任务指标分解的通知》(同农发﹝2025﹞13号)执行。三、检测报告的要求1、检测报告的撰写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有效性。2、报告编写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检测方法、标准和流程。3、报告编写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检测数据和结果;(2)保证报告内容完整、清晰、易懂,便于查阅和理解;(3)遵循报告撰写格式和规范,保证报告结构合理、层次分明;(4)注重报告的时效性,及时反映检测情况和结果。四、检测种类及数量、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具体监测项目和检测项目明细检测种类检测类别检测品种检测项目监测类别样品个数种植业产品蔬菜韭菜、芹菜、豇豆、白菜、黄瓜、蕃茄、西葫芦、茄子、萝卜、胡萝卜、山药、洋葱、葱、蒜、茄子、辣椒等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六 六六、三氯杀螨醇、甲拌磷、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涕灭威、毒死蜱、三唑磷、乐果、乙酰甲胺磷、灭多威、氟虫腈、灭线磷、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敌敌畏、丙溴磷、辛硫磷、氯氰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腐霉利、五氯硝基苯、多菌灵、吡虫啉、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烯酰吗啉、虫螨腈、咪鲜胺、嘧菌酯、二甲戊灵、噻虫嗪、氟啶脲、灭幼脲、灭蝇胺、甲霜灵、霜霉威、多效唑、氯吡脲、氯虫苯甲酰胺、虫酰肼、吡唑醚菌酯、阿维菌素、除虫脲、倍硫磷、丙环唑监督监测60水果杏、桃、草莓、苹果、西瓜、梨等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六 六六、三氯杀螨醇、甲拌磷、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涕灭威、毒死蜱、三唑磷、乐果、乙酰甲胺磷、灭多威、氟虫腈、灭线磷、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敌敌畏、丙溴磷、辛硫磷、氯氰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腐霉利、五氯硝基苯、多菌灵、吡虫啉、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烯酰吗啉、虫螨腈、咪鲜胺、嘧菌酯、二甲戊灵、噻虫嗪、氟啶脲、灭幼脲、灭蝇胺、甲霜灵、霜霉威、多效唑、氯吡脲、氯虫苯甲酰胺、虫酰肼、吡唑醚菌酯、阿维菌素、除虫脲、倍硫磷、丙环唑监督监测30畜禽类产品畜肉猪肉、牛肉、羊肉等β-受体激动剂类(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磺胺类(磺胺间甲氧嘧啶、碘胺二甲嘧啶、胶甲噁唑、碘胺(间)二甲氧嘧啶)、四环素类(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多西环素)、地塞米松、倍他米松例行监测70β-受体激动剂类(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磺胺类(磺胺间甲氧嘧啶、碘胺二甲嘧啶、胶甲噁唑、碘胺(间)二甲氧嘧啶)、四环素类(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多西环素)、地塞米松、倍他米松监督监测20禽肉禽蛋鸡肉、鸭肉、鸡蛋等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酰胺醇类(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和甲砜霉素)、酰胺醇类(氯霉素)、激素类(睾酮、黄体酮、群勃龙、勃地龙、诺龙、司坦唑醇、丙酸睾酮)、氪喹诺酮类(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金刚烷胺例行监测76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酰胺醇类(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和甲砜霉素)、酰胺醇类(氯霉素)、激素类(睾酮、黄体酮、群勃龙、勃地龙、诺龙、司坦唑醇、丙酸睾酮)、氪喹诺酮类(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金刚烷胺监督监测19水产品淡水鱼鲤鱼、草鱼等氯霉素、孔雀石绿(包括有色孔雀石绿和无色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呋喃西林代谢物SEM和呋喃妥因代谢物AHD)、氟喹诺酮类(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地西泮、酰胺醇类(甲矾霉素、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硝胺类(确胺嘧啶、硝胺二甲基嘧啶、璜胺甲基异噁唑、碳胺异噁唑、横胺间二甲氧嘧啶)、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四环素类(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多西环素)例行监测4氯霉素、孔雀石绿(包括有色孔雀石绿和无色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呋喃西林代谢物SEM和呋喃妥因代谢物AHD)、氟喹诺酮类(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地西泮、酰胺醇类(甲矾霉素、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硝胺类(确胺嘧啶、硝胺二甲基嘧啶、璜胺甲基异噁唑、碳胺异噁唑、横胺间二甲氧嘧啶)、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四环素类(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多西环素)监督监测1总计280监测项目和检测方法种植业产品农药类别监测参数检测方法禁用农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六六六、三氯杀螨醇按NY/T761-2008或GB/T20769-2008或GB23200.8-2016或GB23200.113-2018或GB23200.121-2021或NY/T1725-2009或GB23200.13-2016或NY/T1456-2007或实验室认证的其他方法限用农药甲拌磷、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丁硫克百威、涕灭威、毒死蜱、三唑磷、乐果、乙酰甲胺磷、灭多威、氟虫腈、灭线磷、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常规农药敌敌畏、丙溴磷、辛硫磷、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腐霉利、五氯硝基苯、多菌灵、吡虫啉、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烯酰吗啉、虫螨腈、咪鲜胺、嘧菌酯、二甲戊灵、噻虫嗪、氟啶脲、灭幼脲、灭蝇胺、甲霜灵、霜霉威、多效唑、氯吡脲、氯虫苯甲酰胺、虫酰肼、吡唑醚菌酯、阿维菌素、除虫脲、倍硫磷、丙环唑畜禽产品样品种类监测参数检测方法猪肉、猪肝牛肉、羊肉禁用药物:β-受体激动剂类(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按GB31658.22-2022或GB/T20759-2006或GB/T21316-2007或GB/T21317-2007或GB31658.17-2021或GB31658.6-2021或GB31658.20-2022或GB31660.5-2019或农业部1025号公告-18-2008或农业部1031号公告-2-2008或实验室认证的其他方法常规药物:磺胺类(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间)二甲氧嘧啶、四环素类(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多西环素)、地塞米松、倍他米松禽肉常规药物: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酰胺醇类(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和甲砜霉素)禽肉、禽蛋禁用药物:酰胺醇类(氯霉素)、激素类(睾酮、黄体酮、群勃龙、勃地龙、诺龙、司坦唑醇、丙酸睾酮)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药物:氟喹诺酮类(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金刚烷胺产蛋期不得使用药物: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禽蛋丙沙星、沙拉沙星)、酰胺醇类(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甲砜霉素)水产品药物类别监测参数检测方法禁用药物氯霉素、孔雀石绿(包括有色孔雀石绿和无色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呋喃西林代谢物SEM和呋喃妥因代谢物AHD)按GB/T20756-2006或GB31656.16-2022或GB/T20361-2006或GB/T19857-2005或GB31656.13-2021或GB/T21317-2007或SN/T3235-2012或农业部783号公告-1-2006或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或实验室认证的其他方法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药物氟喹诺酮类(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未批准在水产动物中使用药物地西泮常规药物酰胺醇类(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磺胺类(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甲基异噁唑、磺胺异噁唑、磺胺间二甲氧嘧啶)、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四环素类(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多西环素)第五部分合同原则(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供方:需方:供方在年月日组织的项目,通过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竞争性磋商中成交。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及服务期限等见附件)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合同执行价包括完成服务总体费用。三、费用支付四、售后服务及承诺供方向需方承诺:五、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六、交验1、供方依据服务承诺,及时向需方提供服务。2、供方所提供服务不满足需方要求时,供方应及时进行解决。七、需方责任1、负责为供方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2、组织验收,并及时为供方办理付款手续。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责任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响应文件最终承诺服务,符合行业标准。2、保证服务的质量标准,严格依据磋商文件及相关承诺等服务。九、违约责任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供方不能提供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4、供方逾期完成服务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因需方变更交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6、合同执行过程中,供、需双方中一方要求中止或变更合同,需书面(公函、传真)通知对方,对方接通知后应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对方是否同意,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如同意,双方应共同协商因此而产生的有关价格等问题;如不同意,提出方应向对方赔偿因上述变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需方两份,供方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磋商人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注:供需双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未尽事宜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和补充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8.2规定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浑源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检测项目编号:1402252025CCS00096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资格审查部分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书浑源县农业农村局:我公司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浑源县农业农村局:我公司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浑源县农业农村局:我公司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浑源县农业农村局:我公司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浑源县农业农村局:我公司对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做出如下声明: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尚在处罚期限内的情况。供应商(盖章):日期:六、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七、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______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述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述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对属于中小企业的成交供应商,本表将与成交公告一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进行公示,成交供应商对其真实性负责。商务技术部分一、磋商函浑源县农业农村局:(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之日起的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报价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磋商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报价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二、报价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总报价(元)大写: (小写: )2服务期限3服务地点4服务承诺后附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供应商(公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三、商务技术要求偏离表序号内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 … 供应商(公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浑源县农业农村局: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后附: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代表(签字):六、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七、近三年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服务内容服务期限附:相关证明材料八、实施方案(供应商自行编制)九、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序号姓 名年龄性别学 历专业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本表后附项目人员证件复印十、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文化程度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和专业工作年限联系方式个人工作经历简介:主要业绩介绍:获奖情况介绍:注:后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成交供应商,本表将与成交公告一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进行公示,成交供应商对其真实性负责。2.对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表。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如涉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供应商所投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供应商(公章):日期:注:对不涉及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无需提供此表。正版软件承诺函(如涉及)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投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所投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日期:注:对不涉及正版软件的无需提供此表。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如涉及)本公司现参与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日期:注:对不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无需提供此表。退款信息函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在此项目中中标,我公司同意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考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所规定的标准与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所约定的方式,按照□工程□服务□货物类标准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从磋商保证金¥元中扣除,扣除后的余额退还至以下账户。如我公司未在此项目中中标,请将磋商保证金¥元按以下账户信息退还。基本账户信息开户行账 号行 号纳税识别号专票信息(是否开专票:□是□否)单位名称税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供应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此函在磋商时单独交至代理机构,如因上述信息填写错误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贵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用农产品检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