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战略规划编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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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十五五”战略规划编制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单位参与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旨在为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十五五”战略发展规划编制研究技术服务,助力其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1.政策与行业研究:全面梳理国家及地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领域相关政策文件,深入分析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实地调研国内部分先进城市的运营经验与创新实践案例。
2.规划体系编制:结合公司实际需求,编制“十五五”战略发展规划(主规划)及三项专项子规划(运营发展、经营发展、人才发展规划),明确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实施路径及保障措施。
3.专项支撑研究:针对公司所辖地铁3号线、11号线的运营管理现状,开展问题诊断并提出优化建议,确保规划内容贴合实际需求。
本次项目最高限价:35万元。
二、供应商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所需货物或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领域相关科研或咨询服务业绩(不少于1个合同业绩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只适用于企业)。
2.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只适用于企业)。
2.6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2.7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且在限制期内的。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参加。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3.1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是获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唯一途径,供应商须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谈判文件,本次竞争谈判不提供纸质版文件。供应商须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注册时请供应商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推荐单位选择“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子、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3.2获取时间:2025年8 月18 日15 时 00分 至2025年 8月21 日11 时00分。
3.3本次谈判文件不收取费用。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4.1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5年 8 月 26 日11时00分前。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或未全部上传成功,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4.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本公告“6.联系方式”中规定的地点送达。(不接受邮寄)
4.3竞争性谈判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以采购方通知时间为准。
五.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12号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楼211室
联系人:王晓飞
联系电话:15810471765
邮箱:307964563@qq.com
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编制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3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5第三章项目服务需求13第四章竞争性谈判标准和办法14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7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19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十五五”战略规划编制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单位参与竞争性谈判。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为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十五五”战略发展规划编制研究技术服务,助力其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体工作范围如下:1.政策与行业研究:全面梳理国家及地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领域相关政策文件,深入分析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实地调研国内部分先进城市的运营经验与创新实践案例。2.规划体系编制:结合公司实际需求,编制“十五五”战略发展规划(主规划)及三项专项子规划(运营发展、经营发展、人才发展规划),明确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实施路径及保障措施。3.专项支撑研究:针对公司所辖地铁3号线、11号线的运营管理现状,开展问题诊断并提出优化建议,确保规划内容贴合实际需求。本次项目最高限价:35万元。二、供应商要求: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所需货物或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领域相关科研或咨询服务业绩(不少于1个合同业绩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只适用于企业)。2.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只适用于企业)。2.6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2.7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2)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且在限制期内的。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参加。3、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3.1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是获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唯一途径,供应商须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谈判文件,本次竞争谈判不提供纸质版文件。供应商须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注册时请供应商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推荐单位选择“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子、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3.2获取时间:2025年8月18日15时00分至2025年8月21日11时00分。3.3本次谈判文件不收取费用。四、谈判文件的递交4.1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11时00分前。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或未全部上传成功,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4.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本公告“6.联系方式”中规定的地点送达。(不接受邮寄)4.3竞争性谈判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以采购方通知时间为准。五.公告媒体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六.联系方式招标人: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12号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楼211室联系人:王晓飞联系电话:15810471765邮箱:307964563@qq.com第二章竞争谈判文件说明一、总则1.基本说明1.1本项目采购人信息详见谈判公告;2.供应商资格要求及相关费用2.1供应商资格要求2.1.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谈判公告。2.2供应商相关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谈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是否成交,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3.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项竞争性谈判有可能不能成交,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5.1在采购竞争性谈判3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5.2为使供应商在编写谈判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竞争性谈判日期。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6.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采购项目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写谈判响应文件。7.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7.1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7.2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供应商须同时提交U盘一份(PDF盖章版+可编辑WORD版各一份)。7.4、响应文件应在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7.5.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确认。8.谈判响应文件构成8.1承诺函;8.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8.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4竞争性谈判采购初次报价表;8.5商务条款偏离表;8.6技术条款偏离表;8.7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8.8资格证明文件;8.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9.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要求完整地填写承诺函、报价表、偏差表、法人授权书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0.供应商的报价10.1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上写明总价,并在报价明细表(附件格式)上写明进行采购的产品的单价及合价。10.2供应商首次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初步报价,在完成谈判后,有效供应商均有进行二次报价的机会;第二次(最终)报价包含本项目所列所有内容,第二次未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以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前不公开,最终报价一经成交,不再调整。两次报价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上进行提交。10.3供应商应按附件格式的内容进行报价,报价中应含相关服务、运输、保险及因购买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10.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1.报价货币供应商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12.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12.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证件;1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2.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领域相关科研或咨询服务业绩(不少于1个合同业绩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2.5“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截图;12.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12.7其他供应商有必要提供的资料。13.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13.1谈判响应文件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谈判文件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性竞争性谈判而予以拒绝。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征得同意延长提交文件的有效期。14.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4.1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14.2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可能导致不能成交。14.3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应在规定处加盖法人章或公章。14.4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14.5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四、供应商提交谈判响应文件15.供应商提交谈判响应文件1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方法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5.2供应商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文件将不予接受。15.3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有效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五、竞争性谈判与成交16.竞争性谈判16.1竞争性谈判程序:(1)竞争性谈判由采购人主持;(2)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组织与供应商的谈判工作。当采购项目技术简单,无需组织谈判时,可要求供应商直接进行二次报价。在竞争性谈判中,竞争性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谈判结束后,竞争性谈判小组要求有效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16.2响应文件中如有下列错误必须修正并确认,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修正后的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最终报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如供应商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标价,则其响应报价将被否决。16.3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竞争性谈判小组认定为无效文件,不得继续参与竞争性谈判:(1)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内容缺项或不按规定签字或盖章;(2)拒绝接受按第16.2条原则修正报价的;(3)未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17.谈判小组17.1竞争性谈判由依法建立的竞争性谈判小组负责,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谈判小组成员。17.2竞争性谈判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17.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1)竞争性谈判小组有权就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要求供应商予以说明和澄清。(2)供应商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电子文档)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17.4竞争性谈判小组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小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竞争性谈判结果的解释。17.5竞争性谈判过程的保密性。凡是属于竞争性谈判、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7.6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存在力图影响竞争性谈判结果违法行为的,将被拒绝成交。18.竞争性谈判的主要内容报价、实施方案、售后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事项。19.成交竞争性谈判小组应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谈判,在最大限度的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竞争性谈判小组对竞争性谈判内容进行评价,根据竞争性谈判标准和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最后根据谈判小组的审查结果,得出评议结论。即在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审查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最终报价为准)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20.成交通知书20.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0.2向供应商授予成交通知书时,采购人有权在规定范围内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六、签订合同21.签订合同21.1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因成交供应商原因不能够按时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2合同签订必须以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国家相关法规为依据。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不得更改。21.3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应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并且在放弃签订合同之日起180内不得参与我司采购的所有项目。第三章项目服务需求1、项目概况及范围本项目旨在为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十五五”战略发展规划编制研究技术服务,助力其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体工作范围如下:1.政策与行业研究:全面梳理国家及地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领域相关政策文件,深入分析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实地调研国内部分先进城市的运营经验与创新实践案例。2.规划体系编制:结合公司实际需求,编制“十五五”战略发展规划(主规划)及三项专项子规划(运营发展、经营发展、人才发展规划),明确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实施路径及保障措施。3.专项支撑研究:针对公司所辖地铁3号线、11号线的运营管理现状,开展问题诊断并提出优化建议,确保规划内容贴合实际需求。二、项目工作内容(一)政策研究与行业趋势研判1.政策文件汇编与分析。广泛收集国家及地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相关政策法规,提炼政策导向与合规要求。2.行业趋势分析。分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行业的市场规模、技术发展趋势(如智慧化、绿色低碳)、竞争格局及潜在风险,对标北京、上海、深圳等标杆城市,总结其在运营管理模式、技术创新成果及可持续发展路径方面的经验。结合公司业务特点,识别“十五五”期间的战略机遇与核心挑战。(二)内部诊断与实地调研1.企业现状调研分析。通过实地走访、管理层访谈、数据采集等方式,全面评估公司及所辖地铁3号线、11号线的运营管理现状,形成《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状调研分析报告》;重点诊断运营管理短板并提出初步优化方向。2.外省运营单位调研。组织赴外省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开展实地调研,学***领域的先进经验,形成《外省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调研报告》。(三)战略规划编制1.主规划框架设计。明确“十五五”期间面临的发展环境、发展机遇与挑战、发展优势与劣势、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战略定位、发展愿景及核心目标,涵盖定量指标与定性要求,制定重点任务清单,设计2026-2030年分阶段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内容。2.专项子规划编制。编制运营发展规划、经营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三项专项子规划。三、工作要求(一)总体要求1.科学性:规划编制需以详实数据及行业前沿研究成果为基础,确保战略方向契合国家政策导向与行业发展趋势。2.可操作性:目标制定需分解为可量化指标,并配套具体行动计划与责任分工。3.定制化:紧密结合公司资源禀赋与业务特点,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二)成果要求1.核心交付成果(2025年12月30日前提交):《外省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调研报告》《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状调研分析报告》《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十五五”战略发展规划》(主规划)三大专项子规划:《运营发展规划》《经营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2.支撑性材料政策汇编、调研原始数据、专家评审意见、规划实施甘特图等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相关支撑材料。(三)项目管理要求1.团队配置。供应商需组建涵盖战略规划、轨道交通运营等领域的专家团队,项目负责人需具备10年以上行业经验,且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2.协作机制。项目实施期间,每月提交《项目进度报告》并召开项目会议,关键节点如调研报告初稿、规划草案等需经采购人评审。供应商需为采购人参与外省调研、行业学术会议提供全程协调支持(包括行程安排、对接联络等)。3.质量管控。规划初稿需通过“内部预审+外部专家评审”双重审核机制,对评审意见需逐条进行书面回复并修订完善。(四)风险与变更管理需求变更需经双方书面确认,重大调整(如规划范围变更)需重新评估项目周期与成本,并签订补充协议。四、交付与验收(一)分阶段交付第一阶段:于2025年10月30日前提交《外省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调研报告》《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状调研分析报告》。第二阶段:于2025年11月30日前提交规划初稿及子规划草案。第三阶段:于2025年12月30日前提交终稿及全部支撑材料。(二)验收流程1.每阶段成果需经采购人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2.终稿需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会,验收意见整改完成率需达100%。(三)成果形式电子版:可编辑文档(Word/PPT)、数据分析模型(Excel)等形式。纸质版:需装订成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五、付款阶段性付款(40%)供应商按要求完成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工作,提交《外省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调研报告》《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状调研分析报告》及规划初稿、子规划草案,并经采购人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供应商需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尾款(60%):供应商提交全部终稿成果及支撑性材料,通过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且验收意见整改完成率达100%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60%合同款项,供应商需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项目延期或成果未通过验收,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直至问题解决。六、考核内容(一)进度考核以项目各阶段交付时间为基准,第一阶段成果(《外省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调研报告》《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状调研分析报告》)需于2025年10月30日前提交,逾期5-7个工作日,扣减合同总金额的1%;逾期8-14个工作日,扣减合同总金额的3%;逾期超过15个工作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供应商需退还已支付款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第二阶段成果(规划初稿及子规划草案)需于2025年11月30日前提交,逾期处罚标准同上。第三阶段成果(终稿及全部支撑材料)需于2025年12月30日前提交,逾期8-14个工作日,扣减合同总金额的2%;逾期15个工作日,扣减合同总金额的5%;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成果,供应商需承担全部损失。(二)质量考核成果需符合“科学性、可操作性、定制化”总体要求,若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成果未通过采购人主要领导签字确认,供应商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若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成果经2次修改后仍未通过,扣减合同总金额的5%。终稿需通过专家评审会且验收意见整改完成率达100%,若整改完成率未达100%,每低1个百分点扣减合同总金额的0.5%;若因成果质量问题导致专家评审未通过,供应商需重新编制并承担评审相关费用,同时扣减合同总金额的5%。(三)团队与协作考核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扣减合同总金额的5%;项目团队核心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更换比例超过30%的,扣减合同总金额的3%。供应商未按要求每月提交《项目进度报告》或未按时召开项目会议的,每次扣减合同总金额的1%;未为采购人参与外省调研、行业学术会议提供全程协调支持的,每次扣减合同总金额的2%。(四)保密考核若供应商违反保密义务,泄露项目涉及的商业信息及技术资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需退还已支付款项,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扣减剩余全部合同款项。(五)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逾期的,供应商需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采购人,双方协商顺延交付时间,不适用逾期处罚条款”。注:各项考核扣减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具体考核结果将作为付款依据之一。七、附则本需求书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供应商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授权,不得泄露项目涉及的任何商业信息及技术资料。第四章竞争性谈判标准和办法1.竞争性谈判的原则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组建,人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与供应商谈判。2.评议办法2.1本次竞争性谈判会议由竞争性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就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条款、商务条款、企业实力与信誉进行竞争性谈判。2.2为了公平、公正地对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竞争性谈判小组可以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澄清其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竞争性谈判小组提出的质疑指派专人进行答疑或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重要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解答。解答文件作为文件的组成部分。3.标准3.1谈判小组首先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3.2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提交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3.3谈判小组将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谈判。3.3.1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上写明总价,并在报价明细表(附件格式)上写明进行采购的产品的单价及合价。3.3.2供应商首次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初步报价,在完成谈判后,有效供应商均有进行二次报价的机会;第二次(最终)报价包含本项目所列所有内容,第二次报价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前不公开,最终报价一经成交,不再调整。3.3.3供应商应按附件格式的内容进行报价,报价中应含相关服务、运输、保险及因购买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3.3.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3.4最后根据谈判小组的审查结果,得出评议结论。即在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审查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最终报价总价为准)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4.确定成交候选人(1)谈判结束后,采购人将谈判结果在网上公示,如公示期间无疑义,并经采购人调查核实成交供应商,如谈判响应文件与实际情况相符,则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确认成交;如谈判响应文件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2)《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凭据。(3)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按时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注:本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具体以确定成交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在天津市签订。甲方(委托方):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十五五”战略规划编制咨询服务项目提供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定义1.1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含义应具有下列含义:1.2“本服务项目”具有第二条第1款所述之含义。1.3“工作成果”具有第二条第2款所述之含义。1.4“服务期限”具有第二条第4款所述之含义。1.5“服务费用”具有第五条第1款所述之含义。1.6“日”指日历日。二、服务内容2.1服务项目名称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编制咨询服务项目。2.2工作成果: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应当向甲方提交相应的资料、文件、图表等工作成果。该等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编制咨询服务项目成果报告(合称“各工作成果”,单称“工作成果”)。本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果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技术需求书。2.3工作进度计划:指双方同意的,乙方完成各服务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技术需求书。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根据本协议提交全部工作成果,且经甲方验收止。三、陈述和保证3.1双方陈述和保证1.双方均系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公司或组织,完全有权签订本合同,并且有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2.双方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同意、批准、授权和指令都已依法获得(如有),双方具有充分的权利、权力和能力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合同,且双方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合同均在其业务经营范围之内;3.本合同的签署、交付和履行将不会(i)违反任何中国法律法规;或(ii)违反双方业务所需的任何许可或证照的条件;并且本合同的任何内容都不应当被认为构成双方之间的合资、合伙代理或者雇佣关系。3.2甲方陈述和保证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3.3乙方陈述和保证1.乙方将根据甲方之指示以专业、熟练并以甲方满意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和提交的工作成果将符合所有适用的专业标准与规定,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3.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与服务事项及服务人员相关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全面;4.乙方负责为其所派出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保险,保障因该等人员受伤(包括致命伤害)而产生的索赔和费用。乙方应对乙方所派出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甲方不对乙方所派出人员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四、乙方的服务团队4.1乙方项目组的核心成员为:项目负责人_____,联系方式:;项目经理_____,联系方式:;主要顾问人员_____,联系方式:,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减少项目组核心成员。4.2项目支持人员:乙方应根据本服务项目具体情况安排项目服务和后勤支持人员,项目支持人员为项目组提供后台支持服务,但不因此增加本合同第五条所述服务费用。4.3乙方项目组成员应当在服务期间,投入全部工作精力为甲方服务,以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4.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无条件地更换不合格的项目组成员。五、服务费用5.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不含税金额¥元,(大写:整);税率%。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该价格属于含税价格,并包含乙方现场所有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乙方应为上述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价格清单见附件。5.2付款方式:本合同支付均用人民币并以甲方资金情况予以支付的办法。阶段性付款(40%):供应商按要求完成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工作,提交《外省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调研报告》《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状调研分析报告》及规划初稿、子规划草案,并经采购人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供应商需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尾款(60%):供应商提交全部终稿成果及支撑性材料,通过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且验收意见整改完成率达100%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60%合同款项,供应商需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3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5.4上述费用已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服务及提交各工作成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承担本服务项目所需的人员和专家顾问的薪金、现场服务、福利、交通、食宿和通讯费用、办公设备、文件制作及相应各项杂费等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5.5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费用,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或其他政策影响税率的,则价税合计金额做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5.6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国家发票管理等法规要求,导致甲方从乙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管理机关认定为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或税前扣除凭据的,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六、甲方权利与义务6.1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提供服务及履行其它各项义务,并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6.2向乙方提供与本服务项目服务事项有关的文件、信息等必要资料,为本服务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履行协助义务。6.3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七、乙方权利与义务7.1要求甲方提供开展本服务项目服务必要的资料和协助。7.2在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后获得服务费用。7.3对本服务项目的工作量、正确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及时性负责,保证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及时、正确、完整地完成全部约定义务及工作。7.4应合理配备项目组成员,合理计划和实施本服务项目,熟悉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甲方内部规章制度。7.5若本服务项目涉及其他利害关系方,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和其私自接触,以保证服务服务结果的客观性、正确性,维护甲方正当利益。7.6乙方不得拒绝甲方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服务,对甲方的相关服务必须给予及时、明确的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答复。7.7乙方应当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_7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7.8在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分包或转包本服务项目。7.9乙方承诺,乙方以中文向甲方编制或提交有关本服务项目的往来函件、各种资料、文件或信息和所有项目服务成果。7.10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项目组工作人员在本服务项目中及本服务项目完成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服务项目的任何内容和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任何情况及签署的任何文件,以及服务费用、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所包含的一切信息。7.11乙方在进入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时,须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如因违反甲方内部管理制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八、工作成果验收8.1乙方向甲方应按时提交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示的各阶段工作成果,同时应提交验收申请。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及各阶段工作成果_5_日内组织验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8.2验收程序1.以上各项工作成果均由乙方负责制作或编制,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协助。各项工作成果自完成之日起_5_日内,乙方应书面提请甲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甲方在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的意见免费进行修改或重新制作或编制,并自验收不合格之日起_5_日内重新提请验收。2.任一项工作成果连续_2_次验收不合格的,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该项服务。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九、知识产权9.1乙方保证,双方在本服务项目执行中形成的任何工作成果,以及乙方利用该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9.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企业标识、图片、文字等任何资料、文件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仅能在本服务项目范围内使用。9.3乙方保证,其执行本服务项目所使用的任何资料、方法、以及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工作成果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如果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或起诉,乙方承诺负责处理上述索赔或起诉,自行承担解决上述第三方索赔或起诉的所有费用,并负责消除第三方索赔或起诉对甲方的不利影响,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和支付的费用。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0.1发生以下情形,本合同可以终止:1.甲方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2.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合同的;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的;4.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10.2甲方单方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服务费用,甲方单方终止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10.3本合同及其附件仅能由双方通过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予以修改、补充、变更、放弃、终止或解除。10.4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已收取报酬部分的有关工作成果和相关资料移交给甲方,作为甲方日后工作所需。倘若甲方委托其他单位继续本合同工作的,乙方应做好项目的交接工作,且该第三方单位有权使用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十一、保密1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本服务项目以任何方式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或其他甲方的代表机构和甲方正式聘请的中介机构处获得的任何形式的、任何内容的信息、文件、知识、数据、绘图、专有技术、分析、计算、编辑、研究以及其它材料和实物,所有这些信息在本合同中总称为“保密信息”(上述关联公司、代表机构、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视同由甲方提供)。11.2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1.在从甲方处获得前,已经为乙方掌握的且甲方不反对使用或披露的信息;2.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除非该等信息为公众所知是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3.乙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4.依甲方的书面授权而向第三方所披露的信息。11.3乙方只能为本合同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且只能在乙方服务项目组成员的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但必须要求获得保密信息的相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保密;除此之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部分或全部保密信息。11.4乙方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建立严格的内部保密制度以保存甲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之保密信息的复制件、录音、文字记录、电子数据、磁盘、光盘、软件、录影带、照片、文件等载体,在传送有关文件资料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等),确保适当及安全地储存并保护甲方向乙方提供之保密信息,并视为机密。11.5当乙方获知发生了甲方保密信息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而被披露的情况,乙方应立即充分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告知甲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责任),消除相关影响。11.6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向乙方所有接触甲方保密信息之人员通告其对所有甲方信息都负有普遍的保密义务,如果该等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则由乙方承担在相关法律法规下的法律责任。11.7所有保密信息均为甲方的财产。除为进行与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服务工作而查阅、复制,或在制作相关文件中使用保密信息的权利外,甲方向乙方披露保密信息之行为不构成甲方向乙方转让或授予乙方享有保密信息拥有的权益。11.8若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服务工作已经完成或因故未能最终完成,或乙方违反本合同中规定的保密义务时,则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或在甲方同意下,以书面形式确认已销毁所有其掌握的甲方保密信息。11.9若乙方或其有关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负责消除影响。11.10乙方对所获的甲方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直至保密信息已进入公共渠道或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乙方无须再负保密义务为止。十二、违约责任12.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服务费用,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十_个工作日内不支付的,乙方有权在甲方支付相应服务费之前中止为甲方提供服务;如甲方在催告后_三十_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2.2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提供资料等义务,造成乙方无法按期提交工作成果的,甲方应顺延乙方的服务期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2.3乙方不能按照约定的进度提交工作成果的,或在甲方对其服务方式或提交的某项工作成果提出异议后,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或采取弥补措施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期应收服务费用千分之五的金额,作为逾期违约金;前述违约金可由甲方在应付服务费用中进行扣减。如逾期30日,乙方仍未能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成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服务费用。12.4因乙方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等知识产权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并使甲方免责。12.5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对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所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2.6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本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如前述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12.6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完成本服务项目或乙方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违反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返还所收取的相应费用并按服务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上述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12.7任何一方违反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保证或承诺,并给守约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实际遭受的损失。12.8任何一方发生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情形的,应当在索赔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日之内予以支付。索赔方尚有未向偿付方支付的款项的,偿付方同意索赔方从未支付款项中抵扣相应数额的款项。十三、不可抗力13.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天灾,战争、恐怖袭击、内乱、严重威胁健康或安全的情形,火灾、极端恶劣天气。13.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二十四(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其后十(10)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13.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履行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责。十四、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4.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效力均受中国法律管辖。14.2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尽最大努力友好协商解决。14.3争议发生后,如果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和其他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14.4在诉讼期间,除提交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的其他内容。十五、通知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做出,由本合同一方以专人递送、邮递方式发出。通知以专人递送,于递交时视为送达;以邮递方式发出,于邮件寄出后的第3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任何通知一经送达即行生效。各方的联络及通讯方法以各方的下列信息为准:甲方:天津三号线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地址:_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12号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十六、其他约定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16.2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完整且唯一的合同,并且替换双方关于本合同事项的所有之前的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和合同。16.3本合同的附件内容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正本或副本正本或副本XX项目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一、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们收到贵方(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产品的竞争性谈判活动。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采购及后续服务,对采购项目的初步总报价: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供货时间(服务期限):我们承认,本价格能够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要,按约定的时间、质量完成本项目。2、如果我们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约定的期限、质量标准完成本项目。3、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5、我方承诺:我方所提交的所有资料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方理解贵单位拒绝响应文件的权利。6、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谈判文件约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将受此约束。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此证明书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现委派(单位名称)的(姓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采购的有关事宜。附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职务:邮编:通讯地址:电话: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本授权书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注:附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四、报价明细表第页共页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含税金额税率备注1项1根据技术需求书自行组织报价合计:项目不含增值税报价:人民币 增值税税率: 。项目含增值税报价:人民币:¥ 元注:1.此表包含了所有参加本项目工作的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公积金、个人劳保、比选申请方的管理费等,即采购人不在成交价外支付任何项目人员的任何费用。2.所报内容必须满足本项目的需要,但本项目不仅仅包括以上内容。3.以上所列明细仅供参考,实际以需求为准,本项目计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除非合同规定可以进行调整外,合同价款不进行调整。4.所报增值税税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税率及计税方法。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五、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条款名称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情况偏差情况12345……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年月日六、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条款名称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情况偏差情况1技术要求(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年月日说明:1、如产品的规格、性能、技术参数低于谈判文件要求时,须填此表说明。2、如全部满足要求时,偏差情况填完全符合。七、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编制要求:根据项目情况制定合理的工作安排计划;编制时应对技术难度大、关键工序或部位提出相应的技术保证措施;针对本项目提出拟投入的主要设备、人员;结合项目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八、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证件;2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领域相关科研或咨询服务业绩(不少于1个合同业绩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5“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截图;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7其他供应商有必要提供的资料。注: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业绩(主要针对业绩评分内容填写)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合同期成交价其它情况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样本欢迎来到信用中国通知公告网站声明信用中国信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站内文章Q搜索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信用动态政策法规信息公示信用服务信用研究诚信文化信用承诺信易+联合奖惩个人信用行业信用城市信用网站导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MA07EKNMOY1.如认为所展示信息存在错误、遗漏、公开期限不符合规定以及其他侵犯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可按照信用信息异议申诉指南提出异议申诉:如高对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可按照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指引提出信用修复申请。2.本查询结果仅依现有数据展示相关信息,供社会参考使用,使用相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对信息使用行为的合法性负责,重要提示:3.“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信息与认定单位公示信息不一致的,以认定单位相关系统公示信息为准。4.因篇幅有限,单类数据仅按更新程度展示前10000条信息。异议申诉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基础信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企业类型成立日期查0诚实守信经营异常住所100+L行政管理固000电0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司法判决其他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5%15:10联CPU负载2023/12/1立图)中S+了-口X360导航一个主页,整个世界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3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口X沈傲君演过的电视剧口:业5三C六https://www.gsxt.gov.cn/%7B1A5C8EBD2BB4A8CBECDFF16E49BE23B586969FB8+..P口:业5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Q企业信用信息一经营异常名录一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请输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NationalEnterpriseCreditInformationPublicitySystem北京有限公司存续卖(在营、开业、在册)发送报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分享注册号:法定代表人:信息打印登记机关:北京市成立日期:2023年4日(黑名单)信息公告信息移出日期作出决定机关(移出)关注+订阅异议首页上一页下一页末页返共查询到0条记录共0页主办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甲河东路八号邮政编码:100820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15:13IMl中x2023/12/1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截图样本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战略规划编制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