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绿化空间改造招标公告(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2025)
2025年大东区绿化空间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2025年大东区绿化空间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8-18
项目概况
2025年大东区绿化空间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4-00555
项目名称:2025年大东区绿化空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24503
最高限价(元):1324503
采购需求:查看
2025年大东区绿化空间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09月03日至2025年11月03日,61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8日16时00分至2025年08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万泉街道津桥路104号壹号公馆8号楼门市10门二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未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而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光盘或U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 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166号
联系方式:
024-24381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万泉街道津桥路104号壹号公馆8号楼门市10门二楼
联系方式:
15998838765
邮箱地址:
LNTYZB@sina.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市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1108010400104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松
电话:
1599883876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大东区绿化空间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
大东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14:3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08月25日每日上午:1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万泉街道津桥路104号壹号公馆8号楼门市10门二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132.4503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松
项目联系电话
15998838765
采购单位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1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24381958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万泉街道津桥路104号壹号公馆8号楼门市10门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998838765
附件:
附件1
2025年大东区绿化空间改造8.18上传.doc
2025年大东区绿化空间改造项目工程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大东区绿化空间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H25-210104-00555采购单位: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编制单位: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一章供应商须知6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3第三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工程量清单61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62第五章评审办法63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751.2025年大东区绿化空间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大东区绿化空间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5-210104-00555项目名称:2025年大东区绿化空间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1324503.00最高限价(元):1324503.00采购需求:主要工作内容包含:2025年大东区绿化空间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标准:合格;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11月10日,61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18日16时00分至2025年08月25日16时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六、开启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大东区万泉街道津桥路104号壹号公馆8号楼门市10门二楼。电子备份文件的递交形式为现场递交或提前邮寄递交。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而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光盘或U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166号联系方式:024-243819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万泉街道津桥路104号壹号公馆8号楼门市10门二楼联系方式:15998838765邮箱地址:LNTYZB@sina.com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市支行账户名称: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611080104001044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松电话:159988387652.第一章供应商须知2.1.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166号联系人:杨工电 话:024-24381958 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万泉街道津桥路104号壹号公馆8号楼门市10门二楼联系人:陈松电 话:15998838765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属于建筑业。企业划型标准参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否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否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元):1324503.00最高限价(元):1324503.00注:响应总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为有效报价。响应总价超出最高限价为响应无效。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不强制现场踏勘)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1.3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13.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0元(人民币)。1、磋商保证金金额:0元人民币)。2、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开 户 名:/开 户 行:/账 号:/4、保证金退还方式:原路退还/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6、其它: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15.1响应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1)响应文件 1 份,带标签的PDF格式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具体要求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2)电子备份文件 1 份,U盘形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及一致性承诺函(详见附件 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供应商将电子备份文件自行领回或经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以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以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3人组成,共3人。24.1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办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办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3家 3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 1家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7.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3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按预算金额的1.5%收取。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响应报价中单列。支付形式:成交供应商将代理服务费从对公账户汇入到: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市支行账户名称: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6110801040010447支付时间: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41.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或投诉人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或提起投诉的,可继续采取现场提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质疑、投诉。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1)电子形式: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要求(2)书面形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万泉街道津桥路104号壹号公馆8号楼门市10门)联 系 人:陈松联系电话:15998838765通讯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万泉街道津桥路104号壹号公馆8号楼门市10门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1月10日,61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要求合格合同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付款方式按形象进度支付,第一期支付合同金额的60-85%,余款待财政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保留3%质保金,质保期满支付。具体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支付。(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质量保证金工程审定金额的3%,待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返还。质量保修期2年资格后审本项目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资格后审。由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后审解密及最终报价时间自宣布解密及最终报价开始30分钟内。重要提示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标,供应商需确保在磋商时能够及时进行报价解密及二轮报价,可在磋商时携带笔记本电脑、CA锁或安排专人配合完成此项工作,确保磋商顺利进行,若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电子评审的相关规定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规定:(1)本项目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接收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中及备份文件均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上传响应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上传响应文件中进行调整的,建议供应商使用电子签章(电子签章需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响应;(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响应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响应;(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注:表格中或“■”项为被选中项。2.2.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工程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2.3.三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构成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注:供应商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4.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2.响应报价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4每种工程量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6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编制要求,不符合编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6.1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辽宁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及项目投资计划、采购文件、答疑、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计价规则并结合市场供求运营风险进行编制。12.6.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工程量清单一致。12.6.3供应商须熟悉现场情况,以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现况等,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任何足以影响承包价的风险因素,所有因忽略或误解工程状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长将不被批准。12.6.4供应商必须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要求进行综合单价分析,并填写主要材料价格表。否则,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按不利于供应商考虑。12.6.5在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所报的单价和以细目总价汇总构成的合价,不因人工、材料、机械、现场条件等变化而调整,但因工程所发生的变更除外。供应商报价必须充分考虑到环卫、交通、噪音、青苗补偿、扰民、临建拆迁、水塘、协调补偿、破道修复等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等风险因素的影响。12.6.6工程量清单报价费用计取规则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五部分。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规费需根据有权部门的规定及企业缴纳支出情况自行确定。★13.磋商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及递交电子备份文件。★16.2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字样。并承诺上传的响应文件与电子备份文档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16.3响应文件的内容及证明材料应该清晰可辨,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2.5.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供应商应将上传的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应将电子备份文件密封并在磋商会现场递交。17.2电子备份文件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电子备份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备份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6.六磋商及评审★20.磋商会议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电子备份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4如磋商会议过程中辽宁政府采购网出现故障的情况时,则启用电子备份文件,电子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电子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供应商将电子备份文件自行领回或经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21.组建磋商小组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2.资格审查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本须知22.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23.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3.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4.样品及演示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26.磋商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最后报价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符合23.2规定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响应无效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文件、电子备份文件密封及标识不符合要求的;(4)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7)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29.比较与评价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3-5%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5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其最后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6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30.终止本次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2.保密原则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七确定成交3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4.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5.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7.履约保证金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9.廉洁自律规定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40.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1.质疑与接收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电子形式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中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或投诉人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或提起投诉的,可继续采取现场提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质疑、投诉,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42.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格式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他补充事宜”。3.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一、响应文件封皮、目录及电子备份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序号内容格式1电子备份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2响应文件的封皮23响应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7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8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11其它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资质等级证书(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4)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响应函102报价一览表1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4技术需求响应表135商务条款偏离表146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5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63施工组织设计174项目管理机构185企业业绩证明材料196供应商自愿提供的其他材料7中小企业声明函9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3.1.格式1电子备份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电子备份文件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3.2.格式2响应文件的封皮正本正本响应文件所响应包号:第001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3.3.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4.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3.5.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3.6.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7.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8.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9.格式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本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请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中给定的所属行业填写,否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无效响应处理。3.10.格式10响应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响应文件份,现场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份。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日期:3.11.格式11报价一览表包号:001报价单位:元项目名称响应总价履约期限履约地点质量标准备注2025年大东区绿化空间改造项目小写:大写:最后报价网上填报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价相一致。3.12.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网上填报)。(供应商最后报价若与一次报价有变动应同时递交已签章的“格式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全部表格,线下递交纸质表格或发送PDF扫描件到LNTYZB@sina.com邮箱均可,并确保“格式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单价之和与最后报价的总价相同。最后报价只有30分钟投标人应提前做出相应预案,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否则按“供应商须知表”规定处理。)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3.格式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格式)工程投标总价投 标 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封—3工程投 标 总 价招 标 人:工 程 名 称: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投 标 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扉—3总 说 明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表-01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 (元)暂估价安全施工费规费合计注:本表适用于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表-02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 (元)规费合计暂估价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及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费规费合计注:本表适用于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表-02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 (元)暂估价安全施工费规费合计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工程暂估价。表—03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合计 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表—04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表—08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定额编号定额项目名称定额单位数量单价合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人工单价小计合计工日: 元/工日未计价材料费材料费明细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注: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表—09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合 计注: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表-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2暂估价2.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2.2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5工程担保费合计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表-12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合 计—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2—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序号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暂估(元)确认(元)差额±(元)备注暂估确认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合计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哪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表—12—2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差额±(元)备注合 计注: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表—12—3计 日 工 表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实际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暂定实际1人工1.1人工小计2材料2.1材料小计3机械3.1机械小计4企业管理费和利润4.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小计总 计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表—12—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合 计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2—5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计算费率(%)金额(元)1规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其它+工伤保险1.1社会保障费人工费预算价+机械费预算价1.2住房公积金人工费预算价+机械费预算价1.3工程排污费1.4其它1.5工伤保险2税金税费前工程造价合计合 计表-13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序号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交货方式送达地点备注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表-20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风险系数%基准单价(元)投标单价(元)发承包人确认单价(元)备注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 2.招标人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作为基准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表-21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变值权重B基本价格指数F0现行价格指数Ft备注定值权重A合计1注:1.“名称、规格、型号”、“基本价格指数”栏由招标人填写,基本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如人工、机械费也采用本法调整,由招标人在“名称”栏填写。2.“变值权重”栏由投标人根据该项人工、机械费和材料、工程设备价值在投标总报价中所占比例填写,1减去其比例为定值权重。3.“现行价格指数”按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项价格指数填写,该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表-22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单位市场价数量品牌厂家规格型号备注注:本表中所列材料设备应仅限于承包人自行采购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本表格可以按照同样的格式扩展。3.14.格式13技术需求响应表包号:001项目名称:2025年大东区绿化空间改造项目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完全响应第3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要求:1.工程规范依据技术文件要求,本项目的施工验收、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2.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投标人在“响应文件响应内容”栏复制本栏黑色加粗内容即可,不用粘贴全部表格。本表内容全部不可以负偏离。)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序”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磋商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001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履约期限: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1月10日,61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按形象进度支付,第一期支付合同金额的60-85%,余款待财政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保留3%质保金,质保期满支付。具体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支付。(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最终按照综合单价进行结算,结算上限为1324503.00。★4质量标准:合格★5质量保证金:工程审定金额的3%,待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返还。★6合同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7质量保证期:2年★8质量标准:合格★9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有关方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相关规定执行并签署最终验收文件。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格式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10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5.格式1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6.格式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3.17.格式17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3.18.格式18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注:1.附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如有)、保险证明、职称(如有)或职业等级证书(如有)或执业证书(如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采购人及联系电话注:1.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如有)、保险证明、职称或职业等级证书或执业证书(如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9.格式19企业业绩证明材料(1)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采购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一致性承诺函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我公司同时准备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和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和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第三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工程量清单1.工程规范依据技术文件要求,本项目的施工验收、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2.工程量清单(双击打开即可)5.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1、技术要求:无……2、服务要求:无……3、合同草案条款:无……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6.第五章评审办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磋商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二、评审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4、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5、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6、比较及评价6.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7.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7.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财库[2020]46号),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工程最后报价的/(3-5%)(2)联合体投标(不适用本项目)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2-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7.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监狱企业可参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且须按要求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资格性审查条件。7.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参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且须按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格式17),并作为资格性审查条件。7.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7.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7.4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6%(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响应无效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9、推荐成标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6.1.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供应商名称1.41.51.6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7.1.按要求提供1.8.2.合法有效1.91.101.112组织机构代码证1.12.1.按要求提供1.13.2.合法有效1.141.151.163税务登记证1.17.1.按要求提供1.18.2.合法有效1.191.201.21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22.1.按给定格式填写1.23.2.按规定签章1.241.251.26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1.27.1.按给定格式填写1.28.2.按规定签章1.291.301.31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32.1.信息完整1.33.2.按规定签章1.341.351.367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37.1.按要求提供1.38.2.合法有效1.391.401.418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42.1.按要求提供1.43.2.合法有效1.441.451.46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47.1.信息完整1.48.2.按规定签章1.491.501.51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2.1.按给定格式填写1.53.2.按规定签章1.541.551.5611其它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资质等级证书(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4)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57.1.按要求提供1.58.2.合法有效1.591.601.61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1.62.无供应商须知1.63.22.3.1所述的不良记录1.641.651.66结论1.671.681.691.70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6.2.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供应商名称1.41.51.61响应函1.7.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8.3.按规定签章1.91.101.112报价一览表1.12.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13.3.按规定签章1.141.151.16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7.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18.3.按规定签章1.191.201.214技术要求响应情况1.22.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23.3.按规定签章1.241.251.265商务条款偏离表1.27.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28.3.按规定签章1.291.301.316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32.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1.331.341.357响应报价1.36.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37.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1.381.391.40结论1.411.421.431.44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6.3.附件3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注:以上所列证明材料以复印件为准的,需将复印件附到响应文件中。包号001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10分)响应报价(10分)以投标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有效投标报价(以最终磋商报价为准)。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所有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投标时供应商的报价)×价格权重关于评标基准价的说明:供应商报价中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或者不合理,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按无效投标报价处理。注:最高分为10分;10分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80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进度及计划安排(6分)所设计的工程量分解和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强,进度目标明确,整体布置合理,保障措施全面、合理、可靠,内容完整,完全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得6分;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可行、完善,有清晰的进度目标,进度保障措施内容完整,符合项目要求得5分;工程进度计划安排明确,有相应的进度保障措施得4分;具有基本满足工程需要的进度计划得3分;进度计划安排内容单一,仅能满足项目基本需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6分组织安排(9分)项目经理部的组成、劳动力的配备及保障措施完善合理,施工管理机构组织安排与制度全面、合理,有详细的用工计划,配置安排合理齐全得9分;组织安排及劳动力的配备全面且满足项目需要,相应保障措施具体、完整,用工计划及配置安排满足项目要求得7分;有合理的组织安排及劳动力的配备计划,有相应保障措施,符合项目要求得5分;具有基本满足工程需要的组织安排及劳动力的配备计划得3分;施工组织安排内容单一,保障措施不完善,仅能满足项目基本需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9分材料供应、来源、投入计划及保障措施(6分)材料供应、投入计划具体、合理,检测检验制度全面,材料环保、质量保障措施具体完整,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6分;材料供应、投入计划全面且满足项目需要,具有材料检测检验制度及质量保障措施得5分;有材料供应、投入计划,具有相应质量保障措施得4分;具有满足工程需要的材料供应、投入计划得3分;材料供应、投入计划内容单一、仅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6分所投入的机械设备安好率、利用率,检查设备及手续齐全(6分)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测量和检验仪器配置合理,设备管理制度规范,保障措施完善,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6分;机械设备配置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具有设备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得5分;有完整的机械设备配置计划及安排,具有相应保障措施得4分;具有满足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配置计划得3分;机械设备配置计划内容单一、仅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6分施工工艺(9分)主要分部(分项)或专项工程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要求科学、合理,检查验收等流程完备,重点施工任务明确,各施工方案切实可行,完全满足施工要求得9分;能够阐述项目中部分工程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要求,施工方案及检查验收流程完善,符合项目要求得7分;所阐述的工程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要求符合项目施工需要,各施工方案清晰合理得5分;所阐述的工程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可操作性、合理性欠佳得3分;施工工艺描述内容单一、仅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9分施工平面、临时设施布置(8分)施工现场平面及临时布置内容合理、完善,现场施工准备全面,节能环保消防等保护措施可行,完全符合项目要求得8分;施工现场平面及临时布置内容及现场施工准备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得6分;施工现场平面及临时设施布置满足项目要求得4分;施工现场平面及临时设施布置符合项目需要,可操作性、合理性欠佳得2分;施工设施布置描述内容单一、仅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8分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6分)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及防护、文明施工保证计划全面周到,关键部位、工序、环节控制与防护保障措施得力,责任人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承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措施得当、合理、可靠,得6分;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文明施工保证计划完整,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及责任分工,作出关于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承诺得5分;具有安全管理体系及文明施工保证计划,相应的保障措施得4分;具有安全管理体系及文明施工的保障措施且符合项目要求得3分;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内容单一、仅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6分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及承诺(8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保证计划全面细致、针对性强,保障措施具体可行,责任落实科学合理,承诺工程质量标准高,完全符合项目要求得8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及责任分工,作出关于工程质量的承诺得6;具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保证计划,相应的保障措施得4分;具有工程质量保障措施且符合项目要求得2分;保证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内容单一、仅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8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计划全面细致,生产作业环境、生活环境、卫生标准、场容场貌、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控制等方案科学先进,保证措施得力可行,得6分;环境保护体系与措施完善,有相应的环境保护体系与措施得5分;施工环境保护计划及措施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分;具有环境保护具体体系或措施且符合项目要求得3分;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内容单一、仅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6分施工重点难点的施工组织措施、施工技术解决的具体方案(6分)结合本工程实际,对施工重点难点问题分析透彻、合理,从施工管理及施工技术方面制定相应措施,方案可行性优越、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6分;施工重点难点完整,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及解决的具体方案得5分;施工重点难点问题的阐述符合项目情况,有合理的应对措施得4分;具有重点难点问题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得3分;施工重点难点问题的阐述不清晰,相应措施内容单一、仅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6分保修服务措施及承诺(5分)工程保修措施计划完整,工程维修管理及回访制度全面完整,保修承诺全面具体,保修响应速度承诺标准高得5分;保修服务措施及承诺完整,有相应的措施及承诺的具体方案得4分;工程保修措施及承诺合理可行,工程维修管理制度符合项目要求得3分;具有保修措施或承诺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得2分;工程保修措施及承诺内容单一、仅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5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应用与承诺(5分)应用方案行之有效,承诺内容完善,创新应用措施符合相关规定、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5分;保修服务措施及承诺完整,有相应的措施及承诺的具体方案得4分;具有符合项目要求的创新应用承诺及措施得3分;具有创新应用承诺或承诺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得2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应用措施与承诺内容单一、仅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5分企业综合水平评分标准(10分)类似业绩(4分)供应商企业完成的与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份与本项目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注: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4分管理人员(6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部人员素质。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管理班子包括:技术负责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质检员)共计4人。具备相应上岗证,以上人员的证书、证件(过期作废无效)齐全得6分,上岗证每缺一项扣1.5分,最多扣6分。注:以上证书以复印件为准。6分合计-100包号001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10分)响应报价(10分)以投标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有效投标报价(以最终磋商报价为准)。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所有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投标时供应商的报价)×价格权重关于评标基准价的说明:供应商报价中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或者不合理,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按无效投标报价处理。注:最高分为10分;10分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80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进度及计划安排(6分)所设计的工程量分解和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强,进度目标明确,整体布置合理,保障措施全面、合理、可靠,内容完整,完全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得6分;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可行、完善,有清晰的进度目标,进度保障措施内容完整,符合项目要求得5分;工程进度计划安排明确,有相应的进度保障措施得4分;具有基本满足工程需要的进度计划得3分;进度计划安排内容单一,仅能满足项目基本需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6分组织安排(9分)项目经理部的组成、劳动力的配备及保障措施完善合理,施工管理机构组织安排与制度全面、合理,有详细的用工计划,配置安排合理齐全得9分;组织安排及劳动力的配备全面且满足项目需要,相应保障措施具体、完整,用工计划及配置安排满足项目要求得7分;有合理的组织安排及劳动力的配备计划,有相应保障措施,符合项目要求得5分;具有基本满足工程需要的组织安排及劳动力的配备计划得3分;施工组织安排内容单一,保障措施不完善,仅能满足项目基本需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9分材料供应、来源、投入计划及保障措施(6分)材料供应、投入计划具体、合理,检测检验制度全面,材料环保、质量保障措施具体完整,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6分;材料供应、投入计划全面且满足项目需要,具有材料检测检验制度及质量保障措施得5分;有材料供应、投入计划,具有相应质量保障措施得4分;具有满足工程需要的材料供应、投入计划得3分;材料供应、投入计划内容单一、仅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6分所投入的机械设备安好率、利用率,检查设备及手续齐全(6分)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测量和检验仪器配置合理,设备管理制度规范,保障措施完善,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6分;机械设备配置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具有设备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得5分;有完整的机械设备配置计划及安排,具有相应保障措施得4分;具有满足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配置计划得3分;机械设备配置计划内容单一、仅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6分施工工艺(9分)主要分部(分项)或专项工程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要求科学、合理,检查验收等流程完备,重点施工任务明确,各施工方案切实可行,完全满足施工要求得9分;能够阐述项目中部分工程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要求,施工方案及检查验收流程完善,符合项目要求得7分;所阐述的工程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要求符合项目施工需要,各施工方案清晰合理得5分;所阐述的工程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可操作性、合理性欠佳得3分;施工工艺描述内容单一、仅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9分施工平面、临时设施布置(8分)施工现场平面及临时布置内容合理、完善,现场施工准备全面,节能环保消防等保护措施可行,完全符合项目要求得8分;施工现场平面及临时布置内容及现场施工准备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得6分;施工现场平面及临时设施布置满足项目要求得4分;施工现场平面及临时设施布置符合项目需要,可操作性、合理性欠佳得2分;施工设施布置描述内容单一、仅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8分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6分)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及防护、文明施工保证计划全面周到,关键部位、工序、环节控制与防护保障措施得力,责任人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承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措施得当、合理、可靠,得6分;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文明施工保证计划完整,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及责任分工,作出关于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承诺得5分;具有安全管理体系及文明施工保证计划,相应的保障措施得4分;具有安全管理体系及文明施工的保障措施且符合项目要求得3分;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内容单一、仅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6分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及承诺(8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保证计划全面细致、针对性强,保障措施具体可行,责任落实科学合理,承诺工程质量标准高,完全符合项目要求得8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及责任分工,作出关于工程质量的承诺得6;具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保证计划,相应的保障措施得4分;具有工程质量保障措施且符合项目要求得2分;保证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内容单一、仅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8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计划全面细致,生产作业环境、生活环境、卫生标准、场容场貌、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控制等方案科学先进,保证措施得力可行,得6分;环境保护体系与措施完善,有相应的环境保护体系与措施得5分;施工环境保护计划及措施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分;具有环境保护具体体系或措施且符合项目要求得3分;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内容单一、仅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6分施工重点难点的施工组织措施、施工技术解决的具体方案(6分)结合本工程实际,对施工重点难点问题分析透彻、合理,从施工管理及施工技术方面制定相应措施,方案可行性优越、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6分;施工重点难点完整,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及解决的具体方案得5分;施工重点难点问题的阐述符合项目情况,有合理的应对措施得4分;具有重点难点问题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得3分;施工重点难点问题的阐述不清晰,相应措施内容单一、仅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6分保修服务措施及承诺(5分)工程保修措施计划完整,工程维修管理及回访制度全面完整,保修承诺全面具体,保修响应速度承诺标准高得5分;保修服务措施及承诺完整,有相应的措施及承诺的具体方案得4分;工程保修措施及承诺合理可行,工程维修管理制度符合项目要求得3分;具有保修措施或承诺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得2分;工程保修措施及承诺内容单一、仅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5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应用与承诺(5分)应用方案行之有效,承诺内容完善,创新应用措施符合相关规定、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5分;保修服务措施及承诺完整,有相应的措施及承诺的具体方案得4分;具有符合项目要求的创新应用承诺及措施得3分;具有创新应用承诺或承诺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得2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应用措施与承诺内容单一、仅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5分企业综合水平评分标准(10分)类似业绩(4分)供应商企业完成的与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份与本项目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注: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4分管理人员(6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部人员素质。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管理班子包括:技术负责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质检员)共计4人。具备相应上岗证,以上人员的证书、证件(过期作废无效)齐全得6分,上岗证每缺一项扣1.5分,最多扣6分。注:以上证书以复印件为准。6分合计-1007.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本章提供的合同文本为参考格式,最终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后确定的签订版为准)合同模板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项目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地点:3.项目内容(按施工范围填写):二、合同工期1.计划开工日期:2.计划竣工日期:3.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项目质量标准:四、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大写):(小写):五、合同文件组成及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一)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项目质量缺陷保修书3.项目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1.合同语言:中文2.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省、市及有关规定。3.适用标准、规范:国家现行标准、规范。4.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参照国际上相应的标准、规范,由设计方约定。六、项目管理人员供应商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职权负责该项目供应商施工管理的全部内容。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采购人工作采购人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在本项目开工前应按照约定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1)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2)开通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需要。(3)向供应商提供施工场地真实准确的管线资料。2.供应商工作2.1供应商应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本项目及其缺陷的修复,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供应商应按照约定完成以下工作:(1)根据采购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项目配套的设计,经采购人确认后使用,采购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2)根据项目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如未按规定办理,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罚款和相关费用。(4)已竣工项目未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供应商负责已完项目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供应商自费予以修复。(5)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6)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完成“三通一平”的,必须达到项目要求,达不到要求,造成损失由供应商承担。2.2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赔偿采购人有关损失。八、项目质量与检验1.项目质量等级要求1.1项目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供应商原因项目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1.2双方对项目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项目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1.3项目所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要有出厂合格证和必要的试验报告。2.检查和返工2.1项目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由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工期不予顺延。2.2采购人在不妨碍供应商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2.3因采购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供应商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采购人承担。九、验收和重新检验1.无论采购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项目重新检验时,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采购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供应商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建设项目竣工后,采购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应当按约定的项目款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项目。3.建设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十、项目款支付1.支付项目进度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2.项目竣工结算价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应提供真实、合法的完税发票。十一、项目变更合同履行中采购人要求变更项目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项目量为准。十二、竣工结算1.供应商提交结算报告时间:项目竣工后日之内。2.供应商提交结算的资料包括:2.1项目承包合同书及附件。2.2竣工图纸(纸版和电子版)。2.3供应商编制的竣工结算。2.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结算方式:结算价=合同价款±变更价款十三、质量保修1.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项目质量保修责任。2.质量保修内容、范围、保修期以及保修责任。3.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项目约定的项目质量保修金为经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复核后支付至批复结算价的%,待年保修期后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划拨方式,扣除质量保修发生的费用后,将剩余质量保修金无息转入本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转账支票严禁背书转让。十四、争议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五、违约及索赔按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十六、安全施工供应商应遵守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法》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充分保护劳动者权益。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提供其工作所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劳动者在施工中免受伤害。如劳动者在为本合同服务过程中发生职业病、人身意外伤害、伤亡,索赔等事宜均由供应商负责。十七、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采购人供应商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供应商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采购人应协助供应商采取措施,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十八、项目停建或缓建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停建或缓建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24小时前通知供应商,采购人要承担相应的损失。供应商无权擅自停建或缓建。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1.合同生效1.1合同订立时间:1.2合同订立地点:2.合同终止2.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结算审查完毕后,合同除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至保修期满后,采购人退还剩余保修金,本合同全部终止。2.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继续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保密义务。3.合同份数3.1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二份、供应商二份。二十、其他特殊规定条款1.供应商无条件配合采购人上级对审价结果进行抽查和复核。2.供应商项目款应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采购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 邮政编码: 附件1(如有)交货清单序号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原产地注:含备品备件。附件2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空间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沈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