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招标公告(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委员会组织部2025)
项目概况
市委组织部2025年7-12月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272
项目名称:市委组织部2025年7-12月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半年内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采购包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半年内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具有关于从事汽车租赁或客车租赁的许可或备案。。
采购包2:
(1)提供在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9日至2025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资金采购包1:450,000.00元、采购包2:50,000.00元。
2、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为:51150025210200006643。
3、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包1“C23110300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包2“C23110300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4、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5、政采贷: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委员会组织部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都长街44号
联系方式:0831-82373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联系方式:0831-2200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无疆、李游天、徐雯、潘俊豪
电话:0831-2200151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8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50,000.00元采购包2:5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6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采购包2:不收取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9代理服务费★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2.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包1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6750元。包2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750元。3.账户信息:账户名: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西区支行银行账号:2314011809000055062。特别提醒:此账号为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唯一账号,请供应商认真核对,谨防假冒,避免错误。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5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5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23110300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小车租赁服务1.00(项)450,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否否否否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品1C23110300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大车包车服务1.00(项)50,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单车半天车费1,980.00单价供应商必须按附件中的分项报价表进行报价,且分项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要求,否测作为无效响应,分项报价表之和应与报价表中响应报价一致。2单车全天租车费2,900.00单价供应商必须按附件中的分项报价表进行报价,且分项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要求,否测作为无效响应,分项报价表之和应与报价表中响应报价一致。3驾驶员半天费用180.00单价供应商必须按附件中的分项报价表进行报价,且分项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要求,否测作为无效响应,分项报价表之和应与报价表中响应报价一致。4驾驶员全天天费240.00单价供应商必须按4用240.00单价附件中的分项报价表进行报价,且分项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要求,否测作为无效响应,分项报价表之和应与报价表中响应报价一致。采购包2: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单车全天租车费项元6,700.00单价供应商必须按附件中的分项报价表进行报价,且分项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要求,否测作为无效响应,分项报价表之和应与报价表中响应报价一致。★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小车租赁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序号车型单车半天车费(元)单车全天租车费(元)驾驶员半天费用(元)驾驶员全天天费用(元)车辆里程费标准1★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燃油车1.6L以下小轿150240180240每公里按0.8元计费1.8L以下小轿260420每公里按0.9元计费7座商务车300450每公里按1.0元计费2.5L以上、3.5L及以下排量的越野250380每公里按1.0元计费新能源12万以内180240每公里按0.5元计费车12万以上18以下240320每公里按0.6元计费18万以上25万以内300400每公里按0.7元计费商务车300450每公里按1.0元计费注:1.以上价格包含燃油费、电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救援费、以及开票税金,不包含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和路桥费。服务期间产生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和路桥费凭票据实由采购人承担。2.租赁超时:租赁超过时间在4小时以内(含),按半天收取租赁费;超过时间在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含),按一天收取费用,单次租超过2小时按半天计算。驾驶员超过8小时以后,按每小时30元计费。3.除上述车型以外若采购人有其他车型需求,供应商应按照当日市场租车费给予。4.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驾驶员餐费、住宿费(驾驶员住宿费标准:县级150元/天、地市级200元/天、省会城市、直辖市及甘、阿、凉三州300元/天;驾驶员餐费标准:30元/餐,餐费只提供中午及晚上两餐)。用车方保障驾驶员用餐和出差期间住宿的,则无需付住宿及餐费。5.本项目结算金额={【租赁车型对应各项基本租赁车费+(里程单价×里程数)】×各类租赁车型对应数量+驾驶人员}之和(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据实结算)。一、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供应商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够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遇到采购人公务出行紧急需求时,租赁车辆最迟能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时起1小时内到达目的地,堵车情况下,租赁车辆最迟能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时起1.5小时内到达目的地。3.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4.供应商应保证经营联系人、联系电话、预订电话真实有效,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由采购人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及时变更单位名称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承担。5.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在行车前均需保持油箱满油(新能源满电)状态,用车后供应商应在收车当天将该次行车公里数、过路过桥费等《汽车租赁对账单》《行程确认单》与采购人进行复核并双方签字确认,费用明细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6.保险要求:供应商须为提供本项目的租赁车辆投保交强险及其他险种,须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险种及保额为用户承租的车辆投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7.租车期间发生的交通罚款、交通事故等赔偿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缴纳罚款事故处理和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中,单位自驾期间发生的,由供应商协助单位处理。8.因特殊工作或大型会议、活动需求,定点服务供应商无法提供满足需要的车辆,采购人可选择在非定点汽车租赁企业处租赁使用相应车辆。在本单位行政区域外执行公务,可以租赁当地定点企业车辆,当地无定点企业的,可租赁当地其他合法经营的汽车租赁企业车辆。9.车辆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在服务期间,车辆发生故障无法行驶,供应商需提供应急预案,确保采购方人员正常用车。(2)当采购人需要除本次所要求车辆以外的其他车型时供应商必须保证能按时按量提供。10.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自有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1)证照齐全、购买有完备的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商业险,其中商业险至少包括以下险种:车损险(按车辆实际价值全额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包括司机和乘客)、第三者责任险。(2)车辆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车辆技术安全性能良好、年检合格。(3)车辆干净、整洁,无明显灰尘、垃圾残留。(4)车辆内部整洁卫生,空气清新,服务设施完好,乘坐舒适。(5)小型车辆、中、大型客车车辆的车龄应≤8年。(6)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自有车辆,应保证机动车所有人与供应商名称一致。11.建立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按时做好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及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如发生影响车辆使用的状况时,供应商需及时进行车辆救援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备用车辆,保障采购人用车的安全及使用,费用包含在此次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1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须年检合格、证照齐全、车况良好,符合公务用车配置标准或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先使用新能源车,城区范围内租赁车辆原则上应为新能源汽车。13.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参与本项目的车辆必须需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增减、更换车辆须报采购人备案且及时修改信息系统内车辆信息。14.包一:小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须保证投入本次项目使用车辆中新能源车辆订单达到90%。采购包2:标的名称:大车包车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序号车型单车全天租车费(元)车辆里程费标准中型客车12-21座1400每公里按2元计费大型客车22-39座1500每公里按2.5元计费40-50座1800每公里按2.5元计费50座以上2000每公里按3元计费注:1.以上价格包含燃油费、电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救援费、驾驶员费用以及开票税金,不包含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和路桥费。服务期间产生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和路桥费凭票据实由采购人承担。2.租赁超时:租赁超过时间在4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含),按一天收费用,单次租超过4小时按1天计算。驾驶员超过8小时以后,按每小时30元计费。3.除上述车型以外若采购人有其他车型需求,供应商应按照当日市场租车费给予。4.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驾驶员餐费、住宿费(驾驶员住宿费标准:县级150元/天、地市级200元/天、省会城市、直辖市及甘、阿、凉三州300元/天;驾驶员餐费标准:30元/餐,餐费只提供中午及晚上两餐)。用车方保障驾驶员用餐和出差期间住宿的,则无需付住宿及餐费。5.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600公里)的客运车辆应当配备2名驾驶员,驾驶员费用300元/天。6.本项目结算金额={【租赁车型对应各项基本租赁车费+(里程单价×里程数)】×各类租赁车型对应数量之和(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据实结算)。一、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供应商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够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遇到采购人公务出行紧急需求时,租赁车辆最迟能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时起1小时内到达目的地,堵车情况下,租赁车辆最迟能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时起1.5小时内到达目的地。3.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4.供应商应保证经营联系人、联系电话、预订电话真实有效,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由采购人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及时变更单位名称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承担。5.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在行车前均需保持油箱满油(新能源满电)状态,用车后供应商应在收车当天将该次行车公里数、过路过桥费等《汽车租赁对账单》《行程确认单》与采购人进行复核并双方签字确认,费用明细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6.保险要求:供应商须为提供本项目的租赁车辆投保交强险及其他险种,须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险种及保额为用户承租的车辆投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7.租车期间发生的交通罚款、交通事故等赔偿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缴纳罚款事故处理和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中,单位自驾期间发生的,由供应商协助单位处理。8.因特殊工作或大型会议、活动需求,定点服务供应商无法提供满足需要的车辆,采购人可选择在非定点汽车租赁企业处租赁使用相应车辆。在本单位行政区域外执行公务,可以租赁当地定点企业车辆,当地无定点企业的,可租赁当地其他合法经营的汽车租赁企业车辆。9.车辆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在服务期间,车辆发生故障无法行驶,供应商需提供应急预案,确保采购方人员正常用车。(2)当采购人需要除本次所要求车辆以外的其他车型时供应商必须保证能按时按量提供。10.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自有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1)证照齐全、购买有完备的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商业险,其中商业险至少包括以下险种:车损险(按车辆实际价值全额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包括司机和乘客)、第三者责任险。(2)车辆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车辆技术安全性能良好、年检合格。(3)车辆干净、整洁,无明显灰尘、垃圾残留。(4)车辆内部整洁卫生,空气清新,服务设施完好,乘坐舒适。(5)小型车辆、中、大型客车车辆的车龄应≤8年。(6)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自有车辆,应保证机动车所有人与供应商名称一致。11.建立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按时做好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及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如发生影响车辆使用的状况时,供应商需及时进行车辆救援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备用车辆,保障采购人用车的安全及使用,费用包含在此次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1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须年检合格、证照齐全、车况良好,符合公务用车配置标准或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先使用新能源车,城区范围内租赁车辆原则上应为新能源汽车。13.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参与本项目的车辆必须需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增减、更换车辆须报采购人备案且及时修改信息系统内车辆信息。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保险1.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项目履约实际情况,购买涉及上述履约风险的对应保险,保险金额以抵消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2.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履约的所有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相关保险。2其他要求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及要求: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截止合同签订之日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包含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订合同的授权代表),未提供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2.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采购人及服务人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在履约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在履约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伤亡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5.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6.本项目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严格按照采购人的风险控制管理要求执行。采购包2: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保险1.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项目履约实际情况,购买涉及上述履约风险的对应保险,保险金额以抵消可能发生的1保险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2.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履约的所有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相关保险。2其他要求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及要求: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截止合同签订之日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包含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订合同的授权代表),未提供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2.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采购人及服务人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在履约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在履约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伤亡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5.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6.本项目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严格按照采购人的风险控制管理要求执行。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半年内完成项目所有内容。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一次付清5付款进度安排1、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每月服务完成按照每月实际服务量据实结算,成交供应商将每月服务清单交由采购人核对,采购人核对无误后据实结算该月服务费。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及时付足合同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经济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交付的履约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须在合同规定的履约时间内整改完成甲方要求,否则,视作乙方不能正常履约而违约,按本条款下述第“4”项规定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不能正常履约或逾期履约而违约的,除应及时完成履约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履约部分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及其利息。5.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无瑕疵,包括各项服务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服务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服务进行查封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服务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服务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乙方瑕疵履行采购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三)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采购包2: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半年内完成项目所有内容。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点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合同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一次付清5付款进度安排1、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每月服务完成按照每月实际服务量据实结算,成交供应商将每月服务清单交由采购人核对,采购人核对无误后据实结算该月服务费。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及时付足合同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付款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经济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交付的履约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须在合同规定的履约时间内整改完成甲方要求,否则,视作乙方不能正常履约而违约,按本条款下述第“4”项规定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不能正常履约或逾期履约而违约的,除应及时完成履约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履约部分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及其利息。5.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无瑕疵,包括各项服务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服务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服务进行查封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服务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服务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乙方瑕疵履行采购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三)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4.其他要求采购包1:一、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内容如下: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管理方案内容包括:①项目管理机构及职责;②车辆档案管理;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④业务培训等四个方面的内容。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①服务质量管理方案;②车辆调度管理方案;③安全保障措施;④应急管理方案;⑤车辆性能质量保障方案;⑥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⑦增值服务;⑧服务监督机制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二、人员配置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等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三、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四、提高采购合同签订效率。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五、推进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六、加快支付采购资金。按照《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采购包2:一、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内容如下: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管理方案内容包括:①项目管理机构及职责;②车辆档案管理;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④业务培训等四个方面的内容。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①服务质量管理方案;②车辆调度管理方案;③安全保障措施;④应急管理方案;⑤车辆性能质量保障方案;⑥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⑦增值服务;⑧服务监督机制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二、人员配置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等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三、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四、提高采购合同签订效率。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五、推进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六、加快支付采购资金。按照《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宾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