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华蓥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华蓥市农村供水管理总站)2025)
华蓥市猫尔沟水库放水涵管整治项目施工询价公告
询价邀请
华蓥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拟对华蓥市猫尔沟水库放水涵管整治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华蓥市猫尔沟水库放水涵管整治项目
3.采购人:华蓥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采购预算:49730.46元,最高限价:49730.46元。
三、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询价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投标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持有有效的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七、询价通知书的获取时间、方式、地点:
1.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于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1日(北京时间0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
(1)供应商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等)。(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有效营业执照》、《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1150875668@qq.com(邮件主题为:单位全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递交响应文件时将原件交至华蓥市水务局301室。
3.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无偿获取。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华蓥市红星路146号华蓥市水务局301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询价地点:四川省华蓥市红星路146号华蓥市水务局301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蓥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通讯地址:四川省华蓥市红星路146号华蓥市水务局301室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5692866803
电子邮件:1150875668@qq.com
2025年8月18日
华蓥市猫尔沟水库放水涵管整治项目(询价文件).doc
华蓥市猫尔沟水库放水涵管整治项目预算及图册.zip
附件下载:
华蓥市猫尔沟水库放水涵管整治项目(询价文件).doc
询价通知书.pdf
华蓥市猫尔沟水库放水涵管整治项目预算及图册.zip
采购项目编号:华藜市猫尔沟水库放水涵管整治项目询价通知书中国四川采购人:华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二〇二五年八月采购项目编号:华蓥市猫尔沟水库放水涵管整治项目询价通知书中国·四川·广安采购人:华蓥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询价邀请02第二章询价须知05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9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0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3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5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26第八章评审方法53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9第十章工程量清单或图纸.82第一章询价邀请华蓥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拟对华蓥市猫尔沟水库放水涵管整治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项目名称:华蓥市猫尔沟水库放水涵管整治项目3.采购人:华蓥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采购预算:49730.46元,最高限价:49730.46元。三、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四、采购项目简介(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五、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询价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投标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7.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3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持有有效的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7.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七、询价通知书的获取时间、方式、地点:1.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于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1日(北京时间0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2.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1)供应商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等)。(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有效营业执照》、《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1150875668@qq.com(邮件主题为:单位全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递交响应文件时将原件交至华蓥市水务局301室。3.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无偿获取。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华蓥市红星路146号华蓥市水务局301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询价地点:四川省华蓥市红星路146号华蓥市水务局301室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华蓥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通讯地址:四川省华蓥市红星路146号华蓥市水务局301室邮编:638000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15692866803电子邮件:1150875668@qq.com2025年8月18日第2章询价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49730.46元。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49730.46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4联合体询价不允许联合体询价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报价价格均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7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实质性要求)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注:本项目节能环保环保产品为水泥。属于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响应产品所在清单页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如涉及)8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9询价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0履约保证金金 额: /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收款单位:成交后由采购单位提供。开户银行:成交后由采购单位提供。银行账号:成交后由采购单位提供。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退还时间:成交人按采购合同规定履约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11询价文件咨询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5692866803 12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5692866803 13成交通知书领取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到华蓥市水务局301室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1569286680314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华蓥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负责答复。15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询价文件资格、参数、商务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其他问题由代理机构答复;对询价过程和询价结果的询问和质疑由华蓥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15692866803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16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5692866803 联系地址:华蓥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7“政采贷”相关信息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了“政采贷"业务,政采贷业务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 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18备注若本项目询价文件中有其他内容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文字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工程采购项目。1.2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华蓥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3.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询价费用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询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7.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8.响应文件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9.知识产权9.1供应商应当承诺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询价通知书10.询价通知书的构成10.1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以网站(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同时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更正内容(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视为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未上网查阅、下载变更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3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四、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13.1资格性响应文件按本询价通知书第四章要求提供。13.2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做出的技术、服务及商务性应答,主要是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人、服务、商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按本询价通知书第五章要求提供)13.2.1报价2.1报价表须单独密封。(注: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中不得制作报价表,否则作为无效投标)。2.2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2.3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2.4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5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按照项目预算价下浮比例报价,结算单价按照下浮比例进行下浮;报价不能超过预算价及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6本项目采购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用于供应商核算成本,除标价外所有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施工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清单计价表,响应即可。2.7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的,其施工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4.响应文件的语言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5.计量单位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6.报价货币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17.响应文件格式17.1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七章的规定要求。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18.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报价三部分,其中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须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其他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报价资料原件一份,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涉及)和供应商名称。18.2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18.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签字,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全部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8.8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9.1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供应商应在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和报价表按要求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同时递交,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含报价表)和补交的响应文件(含报价表)将不予接收。20.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9”的相关规定被没收。21.4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询价及评审过程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六、成交事项23.确定成交供应商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3.2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询价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23.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1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7、合同事项25.签订合同25.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5.2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25.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5.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5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6.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7.合同转包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8.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9.履约保证金29.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9.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30.履行合同30.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0.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1.验收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2.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八、询价纪律要求33.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4.询问、质疑、投诉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十、其他35.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36.(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37.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投标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7.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3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持有有效的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授权参加本次响应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3)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00万及以上。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⑤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注: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市场监管)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①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企业无违法记录截图;②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注:①-②项具有同等的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7.本项目特殊条件:7.1投标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7.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7.3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持有有效的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8.承诺函;9.供应商认为需要(或应当)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2、其它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无行贿、无其它犯罪记录的承诺,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投标时提供);3.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采购文件购买情况证明材料除外)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证明材料是双面的,在单面加盖公章,不影响响应文件的实质有效性。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名称:华蓥市猫尔沟水库放水涵管整治项目。(二)建设内容及规模:对猫尔沟水库放水涵管进行整治。*二、技术要求:(一)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二)项目质量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已组价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并结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进行项目实施,供应商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保证本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开展。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已组价工程量清单详见另册附件)。(三)材料要求: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施工材料、设备货物及其它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相关材料等均需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四)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三、商务要求:1.工期:20个日历天(具体以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2.施工地点:华蓥市古桥街道。3.缺陷责任期:12个月4.付款:1.成交供应商完成工程量的1/2申请支付一次工程款,每次计量支付已合格工程计量款的80%,竣工验收结算前采购人累计拨付工程款总额度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80%;2.按水利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另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12个月)满并达到要求后无息支付余下的合同价款。5.安全责任5.1安全责任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最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和其他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单独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5.2本工程所用的所有材料应当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合格材料,且优先选择节能环保材料,并应符合施工和验收规范要求。6.项目验收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注:*为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在询价文件中应全部满足,否则投标无效。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失信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正本或副本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约中的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正面反面反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询价日期: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加询价,而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适用。2.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3.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4.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5.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询价当日供应商为法人授权人员时须提供本证明资料并携带相关证件,递交文件时工作人员会进行现场核查。(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本人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约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询价日期: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询价时适用本证明书。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二)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⑤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1.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注: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市场监管)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四)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六)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①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企业无违法记录截图;②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注:①-②项具有同等的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八、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序号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1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2项目技术负责人345……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XXX(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主要工作经历时间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发包人注:1.人员应附身份证复印件。2.人员应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或职称证复印件。(九)承诺函承诺函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八)我公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为非联合体参与询价。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七、如本项目询价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十)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注:1、标的名称:华蓥市猫尔沟水库放水涵管整治项目;其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本声明适用于供应商符合《建筑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承担相应责任。(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私章):X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提供(十二)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说明: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如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其评审中的监狱企业不能享受询价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③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十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或应当)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二)响应函响应函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采购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采购。我方授权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XXXX(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工程建设项目.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标准,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按照合同相关规定完成项目。3.我方同意本询价文件依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询价报价。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已经在询价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7.本次询价,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90日历天。8.在询价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次。在询价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次。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规定,在询价截止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次(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私章):XXX联系电话: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三)报价表(实质性要求)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报价(下浮比例 %)1注:1.报价应是包括询价文件规定的全部相应内容的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税费、安全文明费、规费、利润、及售后服务和与项目有关的供应商应缴纳的费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大包干价。2.“报价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询价供应商印章。3.此表不在响应文件格式里作出响应,单独密封提交。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报价日期:年月日(四)技术要求应答表技术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正/负/无偏离...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与询价文件的技术要求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如与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所有条款无偏离,则无须在此表中应答,视为默认完全响应和接受询价文件所有技术要求,供应商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投标日期:XXXX。(五)商务应答表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正/负/无偏离...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与询价文件的商务要求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如与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所有条款无偏离,则无须在此表中应答,视为默认完全响应和接受询价文件所有商务要求,供应商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投标日期:XXXX。(六)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私章):X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1.第八章评审方法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7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1.询价程序1.1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1.2资格审查。1.3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当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1.4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1.5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1.6询价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询价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1.7询价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的总价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总价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1.8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9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2.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2.1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和停止评审。2.1.1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询价办法和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6)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审查。2.2.1本项目需要询价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2.2.2询价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2.2.3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3询价。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4一次性报价。(按比例报价)2.5复核。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询价小组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随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2.7出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等;(五)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8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2.9供应商资格审查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为依据,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询价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其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2.10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最高限制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或注明。2.1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的9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12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会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供应商现场报价,应当在评审室外填写报价表,必须按照报价表的格式完整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密封递交现场监督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询价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表。供应商报价表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表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2.14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得串通。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的,询价小组应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1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评审纪律3.1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3.2评审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询价过程和结果。3.3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4询价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XXX采购项目(采购编号:XXX)的询价通知书、乙方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评审报告、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避免或者减少采购项目竣工结算中的违法违规和权力寻租行为,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采购项目竣工后验收过程中,采购人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责任主体,将严把工程质量关,可能引入其他第三方机构协助验收,但任何第三方机构不会对政府采购合同价格进行变更,不得审减、审增,对于验收合格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金额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30内支付采购资金。验收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应由采购人承担,不要求或者专家成交供应商负担。本项目通用合同条款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如有最新版本,参照最新版本执行。注:本采购合同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与询价通知书中的“采购人”含义相同;“投标人”与“供应商“含义相同;“询价文件”与“采购文件”及“询价通知书”含义相同。1.1.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乙方)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采购编号:。4.工程内容:。5.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3.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方对公账户转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价的/,履约保证金可结合项目实施进度、中标人履约情况等因素,可以分期退还,所有履约担保应在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后28天内退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他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4.付款方式∶4.1成交供应商完成工程量的1/2申请支付一次工程款,每次计量支付已合格工程计量款的80%,竣工验收结算前采购人累计拨付工程款总额度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80%;按水利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另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12个月)满并达到要求后无息支付余下的合同价款。4.2进度付款申请单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份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作对应的金额;2.根据"变更"条款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3.根据"预付款"条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4.根据"质量保证金"条款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5.根据"索赔"条款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6.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7.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4.3竣工付款申请单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份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提供其他工程质量担保方式的除外;(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本项目结算方式∶以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最终结算依据。5、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竣工验收资料的费用支付方式∶2.验收六、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询价文件;(5)响应文件:(6)评审报告;(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1.1.1.1.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XXXX年X月X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XXX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1.2.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备注:1、本项目通用合同条款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如有最新版本,参照最新版本执行。1.3.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2.1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2.2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3工程和设备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3.2永久占地包括:。1.3.3临时占地包括:。1.4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5标准和规范1.5.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5.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5.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6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询价文件;(6)响应文件:(7)评审报告;(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1)其他合同文件。1.7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7.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7.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8联络1.8.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8.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9交通运输1.9.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9.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9.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0知识产权1.10.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0.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0.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1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所证、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制点交验要求:。(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1.a.完成深化设计文件提交时间:。1.1.b.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1.1.c.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1.1.d.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1.1.e.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1.1.f.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1.1.g.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1.1.h.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1.1.i.消防相关工程、资料完善并确保通过消防验收。1.1.j.按合同约定支付竣工结算效益审计费用。1.1.k.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1.1.l.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发包人须在承包人提供响应文件承诺的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4分包3.4.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无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4.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4.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6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2隐蔽工程检查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X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X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X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款的1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8提前竣工的奖励7.8.1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1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8.2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2.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3样品8.3.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4.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4.2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1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2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2变更估价10.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4暂估价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X种方式确定。10.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X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5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X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总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总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X%时,或材料总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总价为基础超过X%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总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总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X%时,材料总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总价为基础超过X%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总价等于基准总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总价涨跌幅以基准总价为基础超过±X%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1.1总价合同。综合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2.1.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2.1.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1.1总价措施项目的计量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除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以费率计价的项目以外),包干计取,结算不作调整;进度支付时按发包人确认后的工程形象进度比例按月计量。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量、支付与结算按川建发〔2017〕5号执行。12.3.1.2规费的计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承包人规费费率计量和结算。12.3.1.3税金税金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总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X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X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4竣工退场13.4.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2年。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应当。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四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质保期:详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39—42条。2、质量保修期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为2年。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保修费用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其他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质量保证金按工程竣工结算价的3%计算,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不计利息。承包方接到保修通知书后三天内必须到场保修,否则发包方可请人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在保修金中支付。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十章工程量清单或图纸另册。1.4采购项目编号:华蓥市猫尔沟水库放水涵管整治项目询价通知书中国·四川·广安采购人:华蓥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二〇二五年八月interf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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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