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整治工程施工 防洪整治工程招标公告(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综合事务中心2025)



工程建设|水利;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惠阳区新圩镇横岭水支流及公皇河防洪整治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惠阳区新圩镇横岭水支流及公皇河防洪整治工程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7-124413006905190362-20250818-000001-5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0-441303-04-01-820021

投资项目名称
惠阳区新圩镇横岭水支流及公皇河防洪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惠阳区新圩镇横岭水支流及公皇河防洪整治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地点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 构成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惠阳区新圩镇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防洪工程:(1)横岭水支流河道治理起点为长布三桥,终点为小碧桥,全长约3.31km。其中:生态板桩墙左右岸整治长度672m,挡土墙左右岸整治长度444m,石笼护脚+重力式挡墙复式护岸整治长度530m,旋挖桩挡墙左、右岸整治长度839m,永久下河车道1处;河道清淤1.70km。(2)公皇河治理起点为入横岭水入河口,终点为上游产径村处,全长约2.84km。其中:生态板桩墙整治长度342m,挡墙整治长度249m,U型槽整治长度193m,新建石笼护坡整治长度111m;沿全昌村道下方,修建两孔3×2.5m分流箱涵,长431m;沿石材厂厂区道路下方,修建4×3.5m分流箱涵,长306m;高圩村桥改箱涵1座;新建箱涵4座;河道清淤1.13km。 本工程等别为Ⅳ等,永久性水工建筑物4级,次要和临时性建筑物5级。横岭水支流(小碧桥至新联学校段)堤防级别为4级,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公皇河(产径村段)按远期标准,堤防级别为4级,现阶段由于下游基本农田限制,近期满足10年一遇防洪标准,远期通过综合整治逐步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 2.生态绿化工程:横岭水支流生态绿化工程内容涵盖河床生态化、两岸慢行系统及工程范围内的绿化等。园建面积约9006㎡,绿化面积约12338㎡(含施工临时场地绿化面积4092㎡);公皇河绿化面积3040㎡(含施工临时绿化面积362㎡)。 3.桥梁工程:拆除新联学校桥,重建为2×20m预应力简支变连续空心板梁桥,桥梁全长46.04m,桥宽10.0m,跨径布置2×20m。 4.排水管线迁改工程:横岭水支流河道两岸有现状DN500-DN600沿河截污管,公皇河左岸道路下有DN300-DN500污水主管位于河道设计断面内,需要对现状管道进行迁改,迁改管道施工完成后废除现状管道,实施主体工程。需迁改新建DN200-DN1000排水管道2751m,完善沿线DN200污水接户300m。 (具体施工内容以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惠阳区新圩镇横岭水支流及公皇河防洪整治工程施工及保修,包括:防洪工程、生态绿化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线迁改工程、电力工程、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本项目工程按综合单价方式承包,综合单价为经财政部门审定工程预算中的单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工程量按实际结算。临时工程费用(除安全生产措施费外)由承包人以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总价包干使用,安全生产措施费按实计费。安全生产措施费实行单列支付、专款专用。

工期
54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及其他施工 节点以合同约定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工程建安费为11890.04万元,其中水利工程11191.79万元,市政工程为698.24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水利施工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水利施工方)企业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A类)。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市政施工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附相关网页截图)。 5.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组建): 5.1水利部分: (1)水利部分项目经理(建造师)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类); (2)水利部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水利安全员)2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C类); (4)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均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水利工程协(学)会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5.2市政部分: (1)市政部分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 (2)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类); (3)拟投入本工程市政部分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附相关网页截图)。 6.上述人员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在投标企业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且不可兼任于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必须按一人一岗配置),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所提供证件应符合各省关于应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电子证照的规定。 7.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证明材料(附相关网页截图)。 8.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

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开标地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开标室(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招标人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综合事务中心
联系地址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金新路44号

招标人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0752-3332289

招标代理机构
惠州市荣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惠州大亚湾西区西南大道88号龙光城48栋104号房二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
0752-2397990

招标监督机构
惠州市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系电话
0752-336312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质量要求:合格。 3.答疑时间: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内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4.投标相关事宜 4.1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4.2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指引】。 5.电子交易规则: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惠市政数〔2025〕1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 6.1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 联系电话:0752-3911976 6.2监督单位:惠州市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监督电话:0752-3363121

发布日期:2025年8月18日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惠阳区新圩镇横岭水支流及公皇河防洪整治工程施工
工程编号
 惠公易建惠阳〔2025〕052号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08-18 09:0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25-09-09 09:00:0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25-08-28 17:00:00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2025-08-29 17:0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5-09-09 09:00:00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2025-09-09 09:00:00

现场递交原件开始时间

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

开标开始时间
2025-09-09 09:00:00
评标开始时间
2025-09-09 14:30:00

开标结束时间
2025-09-09 10:00:00
评标结束时间

开标室
1号开标室
评标室
2号评标室

定标室

开评标地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招标文件】惠阳区新圩镇横岭水支流及公皇河防洪整治工程施工.pdf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惠阳区新圩镇横岭水支流及公皇河防洪整治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文件起草部门)惠州市荣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送审时间2025年8月12日是否已公开征求意见是口否回公平竞争审查条款审查结果1.违法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有口无2.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有口无回3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有口无回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有口无5.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有口无回6.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有口无回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有口无回8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有口无回9.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面积的办公场所,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有口无10.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有口无回11.通过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增设证明事项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有口无回12.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到场,不接受经授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到场。有口无回13.其他对投标人参与投标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注:(应说明具体情形)有口无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规定。审查人签名:审查部门盖章:2025年8月12日2025年8月12日--2--惠阳区新圩镇横岭水支流及公皇河防洪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综合事务中心(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荣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公章)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电子招标投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第五章图纸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投资项目代码2310-441303-04-01-820021投资项目名称惠阳区新圩镇横岭水支流及公皇河防洪整治工程招标项目名称惠阳区新圩镇横岭水支流及公皇河防洪整治工程施工标段(包)名称\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惠阳区新圩镇财政统筹解决招标范围及规模1.防洪工程:(1)横岭水支流河道治理起点为长布三桥,终点为小碧桥,全长约3.31km。其中:生态板桩墙左右岸整治长度672m,挡土墙左右岸整治长度444m,石笼护脚+重力式挡墙复式护岸整治长度530m,旋挖桩挡墙左、右岸整治长度839m,永久下河车道1处;河道清淤1.70km。(2)公皇河治理起点为入横岭水入河口,终点为上游产径村处,全长约2.84km。其中:生态板桩墙整治长度342m,挡墙整治长度249m,U型槽整治长度193m,新建石笼护坡整治长度111m;沿全昌村道下方,修建两孔3×2.5m分流箱涵,长431m;沿石材厂厂区道路下方,修建4×3.5m分流箱涵,长306m;高圩村桥改箱涵1座;新建箱涵4座;河道清淤1.13km。本工程等别为Ⅳ等,永久性水工建筑物4级,次要和临时性建筑物5级。横岭水支流(小碧桥至新联学校段)堤防级别为4级,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公皇河(产径村段)按远期标准,堤防级别为4级,现阶段由于下游基本农田限制,近期满足10年一遇防洪标准,远期通过综合整治逐步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2.生态绿化工程:横岭水支流生态绿化工程内容涵盖河床生态化、两岸慢行系统及工程范围内的绿化等。园建面积约9006㎡,绿化面积约12338㎡(含施工临时场地绿化面积4092㎡);公皇河绿化面积3040㎡(含施工临时绿化面积362㎡)。3.桥梁工程:拆除新联学校桥,重建为2×20m预应力简支变连续空招标范围及规模心板梁桥,桥梁全长46.04m,桥宽10.0m,跨径布置2×20m。4.排水管线迁改工程:横岭水支流河道两岸有现状DN500-DN600沿河截污管,公皇河左岸道路下有DN300-DN500污水主管位于河道设计断面内,需要对现状管道进行迁改,迁改管道施工完成后废除现状管道,实施主体工程。需迁改新建DN200-DN1000排水管道2751m,完善沿线DN200污水接户300m。(具体施工内容以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惠阳区新圩镇横岭水支流及公皇河防洪整治工程施工及保修,包括:防洪工程、生态绿化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线迁改工程、电力工程、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本项目工程按综合单价方式承包,综合单价为经财政部门审定工程预算中的单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工程量按实际结算。临时工程费用(除安全生产措施费外)由承包人以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总价包干使用,安全生产措施费按实计费。安全生产措施费实行单列支付、专款专用。工期54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及其他施工节点以合同约定为准)。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建安费为11890.04万元,其中水利工程为11191.79万元,市政工程为698.24万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水利施工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水利施工方)企业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A类)。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市政施工方)应在惠州市建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附相关网页截图)。5.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组建):5.1水利部分:(1)水利部分项目经理(建造师)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类);(2)水利部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水利安全员)2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C类);(4)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均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水利工程协(学)会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5.2市政部分:(1)市政部分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2)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类);(3)拟投入本工程市政部分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附相关网页截图)。6.上述人员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在投标企业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且不可兼任于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必须按一人一岗配置),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所提供证件应符合各省关于应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电子证照的规定。7.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证明材料(附相关网页截图)。8.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业绩要求/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开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开标室(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综合事务中心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金新路44号招标人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752-3332289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荣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西区西南大道88号龙光城48栋104号房二层招标代理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752-2397990招标监督机构惠州市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电话0752-3363121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质量要求:合格。3.答疑时间: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内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4.投标相关事宜4.1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4.2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指引】。5.电子交易规则: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政数〔2025〕1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6.1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联系电话:0752-39119766.2监督单位:惠州市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监督电话:0752-3363121发布日期:2025年月日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综合事务中心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金新路44号联系人:罗工电话:0752-3332289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惠州市荣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大亚湾西区西南大道88号龙光城48栋104号房二层联系人:徐工电话:0752-23979901.1.3交易平台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益康一路区政务服务中心B栋10楼电话:0752-39119761.1.4项目名称惠阳区新圩镇横岭水支流及公皇河防洪整治工程施工1.1.5建设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1.1.6现场管理机构1.水利部分:水利部分项目经理(建造师)1人、水利部分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水利安全员)2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2.市政部分:市政部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人、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1.1.7勘察设计人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1.1.8监理人/1.1.9代建机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比例: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惠阳区新圩镇财政统筹解决1.3.1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为惠阳区新圩镇横岭水支流及公皇河防洪整治工程施工及保修,包括:防洪工程、生态绿化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线迁改工程、电力工程、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本项目工程按综合单价方式承包,综合单价为经财政部门审定工程预算中的单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工程量按实际结算。临时工程费用(除安全生产措施费外)由承包人以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总价包干使用,安全生产措施费按实计费。安全生产措施费实行单列支付、专款专用。1.3.2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及其他施工节点以合同约定为准)。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的资质条件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水利施工方)企业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A类)。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市政施工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附相关网页截图)。5.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要求:5.1水利部分:(1)水利部分项目经理(建造师)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类);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的资质条件(2)水利部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水利安全员)2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C类);(4)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均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水利工程协(学)会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5.2市政部分:(1)市政部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2)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类);(3)拟投入本工程市政部分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附相关网页截图)。6.上述人员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在投标企业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且不可兼任于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必须按一人一岗配置),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所提供证件应符合各省关于应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电子证照的规定。7.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证明材料(附相关网页截图)。8.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本招标文件资格审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水利施工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参与投标、投标保证金缴纳、报价、开标出场均由牵头人实施。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根据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的工程地点,由各投标人自行组织对本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投标人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与此相关的索赔。□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2.澄清活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投标人需匿名提交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未有任何的澄清要求,默认投标人不存在澄清要求。未采用匿名方式提交作无效投标处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1.发送澄清说明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2.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1.11偏离□√不允许□允许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对总承包单位不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其他专业承包资质的,则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合法分包。必须得到招标人书面同意,才能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包金额要求:无。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按国家、广东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工程量清单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2.澄清活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投标人需匿名提交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未有任何的澄清要求,默认投标人不存在澄清要求。注意:投标人未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政数〔2025〕13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询疑,所提交的资料未按匿名方式提交,出现有任何可识别标记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询疑作出答复或解释说明。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2投标截止时间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招标公告的《招标日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为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的修改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3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工程的预算金额为11890.04万元(其中水利工程为11191.79万元,市政工程为698.24万元),作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该金额为暂定价,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本工程的工程单价以预算审核单价为准,即最终中标工程单价=财政部门审定的单价×(1-中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本项目采用下浮率形式报价,投标人报价下浮率必须>0.00%(不含0.00%),投标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具体下浮率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及自身情况填报,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不按范围报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本项目工程按综合单价方式承包,综合单价为经财政部门审定工程预算中的单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工程量按实际结算。临时工程费用(除安全生产措施费外)由承包人以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总价包干使用,安全生产措施费按实计费。安全生产措施费实行单列支付、专款专用。3.2.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说明当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须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3.1投标有效期自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招标公告的《招标日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计算,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扫描件或截图列入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一)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形式的:(1)根据《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中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惠市发改法规函〔2025〕191号)文件的要求,参加本项目且符合适用信用承诺制的信用良好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采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以下简称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投标文件格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信用良好投标人是指在最后一次提交投标文件之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无行政处罚记录、无违反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制的有关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上传投标文件时系统检测结果为准)的投标人。(2)投标人选择以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须将信用承诺函加盖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的保证金缴纳方式——保证金承诺书页面进行上传并应显示有效)。(3)投标人选择以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将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文件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6.3款进行签字盖章或同时单独在信用承诺函加盖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的,均有效)。除法定例外情况外,在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终止前)内不得撤销撤回。(4)投标人有违反信用承诺函情形的,招标人将有关情况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报送相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惠州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予以记录。招标人正式书面文件送达后1年内,相关市场主体参与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必须以现金或保函方式从其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证金(不收投标保证金项目除外),否则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全市各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均不再接受违反信用承诺的市场主体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二)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转账时请备注工程编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还。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5日内退还。(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即转账、汇款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通过网上银行将保证金(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退还至原汇款账号。(三)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无3.6.3签字或盖章要求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37号)、《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3〕54号)的规定执行。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1)投标人只需按规定在“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即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中完成对(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水利部分项目经理(建造师)、水利部分技术负责人、市政部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和市政部分技术负责人电子签名即可,未加盖在该页指定位置的也视为有效。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书”完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注:①若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下签订方式的,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协议书的注明”;②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6.3签字或盖章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则只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本条款签字或盖章要求对其“电子签章签名扉页”完成投标人的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2)只要按照上述(1)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除“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外,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其他标注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地方,视同已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3)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未按上述(1)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的作无效标处理。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为doc格式或docx格式文件,不需要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指定模块提交。3.6.4投标文件递交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由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PDF格式)、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PDF格式)、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doc或docx格式,不需要再另行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三部分组成(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标识“正本”或“副本”,PDF格式的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仅作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用途,不作为评标依据,只公示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投标人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内容中须取消所有网址超链接,除可屏蔽投标文件中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其余内容必须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doc或docx格式不需要再另行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6.4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至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不递交或递交后系统解密读取失败的(排除网络连接问题),视为无效投标。2.书面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在开标、评标阶段无需递交,中标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打印一正二副(在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并装订成册,提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1)书面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所呈现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二维码须与系统内上传的PDF格式电子版保持一致,包括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2)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无需打印。(3)递交的书面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3.6.5装订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递交的书面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无活页,投标文件内容过多的可分册装订。4.1.1密封要求无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无4.1.3需要投标人递交原件资料核查的要求需要递交原件的资料:无需提交原件资料核查。原件资料递交规定:无。4.2.1投标截止时间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日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为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应招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标项目的指定模块。(注: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开标地点: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各投标人的交易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交易员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期不予进场),投标人不派交易员参加开标会的,视作同意开标结果。非交易员不得入场。5.2开标程序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按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的开标时间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三方解密后开启电子投标文件。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其电子投标文件不存在提前解密以及开启情况。2.开标顺序: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开标一览表列明的投标人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专家费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政数〔2025〕11号)的规定向专家支付。6.3.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8.1.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外,招标人将按《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将中标候选人的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进行公示。若投标人认为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内容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不能公开的内容,应在投标时在投标文件显著地方注明“涉及秘密不能公开”,否则招标人将按规定进行公开。8.2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8.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10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政数〔2025〕1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诚信参与投标,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后,一律视为不诚信行为,列入实施联合惩戒:(1)证件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同时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有在建项目;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4)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况;(5)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6)存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11.2其他事项特别提示:1.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当中格式落款处的日期填写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日期的任一日期均可。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拟派出的水利部分项目经理(建造师)、水利部分技术负责人和市政部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市政部分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中进行电子签名确认。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市政部分技术负责人1人,应满足项目报建的资格条件,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且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满足项目报建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明材料及已录入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相应网页截图)。3.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信用承诺书》,并作为响应条件资料。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限内(是指参与项目投标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若投标人出现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或伪造虚假证件的,若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或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实并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列入不诚信记录进行处罚。4.为了缩短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时间,投标文件不采用批量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方式。5.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对投标人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询疑时间之后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或解释。6.为了避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可能出现网络堵塞和延时现象,建议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日期24小时前通过建设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7.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电子商务投标文件所附的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提供电子件截图或网页截图)。8.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须为PDF格式。9.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为doc格式或docx格式文件。10.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封面当中的“投标人”位置处须载明投标人单位的全称(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单位的全称)。11.投标文件须取消所有网址超链接。12.按照《关于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特征码检查功能的告知函》(惠公易函〔2020〕70号)要求,特征码检测功能实现后,如有不同企业使用相同IP登录系统,该记录将会通过交易系统实时推送提醒信息给各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一旦发现有投标人存有特征码为空或相同的情况,该记录将会通过交易系统提醒信息推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11.3技术投标文件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技术投标文件。11.4否决投标条款:1.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的扉页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6.3项规定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2)投标人拟派出的水利部分项目经理(建造师)、水利部分技术负责人和市政部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市政部分技术负责人在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扉页未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6.3项规定进行电子签名的;(3)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未按“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功能要求而无显现“惠州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无二维码的;(4)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封面当中的“投标人”位置处无载明投标人单位全称的,联合体投标无载明联合体各方单位全称的;(5)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7)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在交易平台指定模块提交并且不按doc格式或docx格式文件上传的;(8)联合体投标的,其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涉及的“联合体协议书”未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6.3项规定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或线下签订未进行盖章和签名)的。2.在评标时,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在评标时可借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检测情况进行判定):(1)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的网卡地址、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的特征码和投标文件内容,经检测存在同一网卡地址、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和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3)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书格式编制的;(5)投标报价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范围;(6)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组织机构成员为同一人;(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9)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的;(10)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1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投标文件内容及责任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14)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11.5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32%,以施工中标价为基数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银行汇票、电汇或现金的形式支付至下列账户:账户名称:惠州市荣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平支行账号:9550880236372400192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交易平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管理班子人员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询疑时间前,将须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https://jsgc.hzggzyjy.cn/hz/)提出。1.10.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以匿名网上提交疑问形式在规定的询疑时间发布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https://jsgc.hzggzyjy.cn/hz/)。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答疑时间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https://jsgc.hzggzyjy.cn/hz/)公布告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自行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https://jsgc.hzggzyjy.cn/hz/)下载。1.11偏离投标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分包1.12.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分包人的相应资料。1.12.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5)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投标人在超过询疑截止时间后,将不得在系统提交疑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前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https://jsgc.hzggzyjy.cn/hz/)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文件的澄清发布后,投标人自行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https://jsgc.hzggzyjy.cn/hz/)查看。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需澄清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以补充说明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3.2补充说明将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https://jsgc.hzggzyjy.cn/hz/)发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2.3.3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4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发布后,投标人自行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https://jsgc.hzggzyjy.cn/hz/)查看。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四、投标保证金五、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其他要求六、其他资料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目录一、施工组织设计二、图表及格式要求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按投标须知前附表3.4.1规定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4)发生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证照;企业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A类)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证明材料(网页截图)。3.5.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应按本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附拟派驻的项目班子成员相应证明资料扫描件。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注:本项不参与资格审查要求)3.5.4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规定的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签章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递交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本条款适用于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递交的书面投标文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根据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无需递交书面投标文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此条款不适用)4.1.3需要投标人递交原件资料核查的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4.3.2投标人对修改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否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作同意开标结果,同时视作放弃开标异议的权利。若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各投标人代表(交易员),投标人代表(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期不予进场),非交易员不得入场。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5)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本项不设标底)(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招标人确认并记录在案,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定:a.投标文件中的扉页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b.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c.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d.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8)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如有)、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7.2.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具体按《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执行。7.2.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4履约担保7.4.1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七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它串通投标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9.2.3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人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第2.2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9.5.3未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进行投诉或逾期投诉的均无效,相关监督部门依法不予受理。9.5.4在监督部门作出结论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0.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签字或盖章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6.3项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其他要求没有出现本评标办法初步评审3.1.2、3.1.3款规定的情形;没有出现第二章“投标须知”之“投标须知前附表”11.4否决投标条款规定的情形。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4.1项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4.1项规定通过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录入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之“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管理班子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4.2项规定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2项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含保证金信用承诺函)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4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投标报价:30分(2)施工组织设计:40分(3)项目管理机构:10分(4)其他因素:20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2(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评标基准下浮率计算方法所有有效的投标下浮率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下浮率(当有效投标家数≤5家时,则直接取其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下浮率)投标报价的偏差率δ计算公式δ=100%×(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评标基准下浮率)/评标基准下浮率注:偏差率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投标报价(30分)依据投标人报价的偏差率δ,计算报价得分:(1)若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评标基准下浮率,则报价得分=30-偏差率×100%×5;(2)若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评标基准下浮率,则报价得分=30+偏差率×100%×10;本项得分最高为30分,最低为0分;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2.2.3(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0分)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完整性和编制水平(6分)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编制思路清晰、层次清楚,内容严谨全面,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符合规范,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无提供不得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与可行性(6分)对项目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包括分项工程次序,安排施工时间,安排劳力等),技术措施合理、科学与可行,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到位,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无提供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措施落实,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无提供不得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措施落实,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无提供不得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完善、措施落实,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无提供不得分。工程建设进度计划与措施(6分)工程建设进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无提供不得分。资源配备计划(4分)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等配置计划完善合理、科学可行,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4分,良得2.8分,一般得1.6分。无提供不得分。2.2.3(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0分)水利部分项目经理(建造师)资历(2分)拟派的水利部分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水利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注:提供职称证、身份证、近3个月(2025年5月—2025年7月)在投标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未提供资料者不得分。市政部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历(2分)拟派的市政部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注:提供职称证、身份证、近3个月(2025年5月—2025年7月)在投标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未提供资料者不得分。水利部分技术负责人资历(2分)拟派的水利部分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注:提供职称证、身份证、近3个月(2025年5月—2025年7月)在投标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未提供资料者不得分。管理班子成员资历(4分)拟派的管理班子成员(水利部分项目经理(建造师)、水利部分技术负责人、市政部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市政部分技术负责人除外):1.具有水利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2.具有市政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注:本项最高得4分。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职称证的只按一个职称证计一次分,不予重复计分。提供职称证、身份证、近3个月(2025年5月—2025年7月)在投标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未提供资料者不得分。2.2.3(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20分)项目业绩(6分)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水利施工方)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水利类施工项目:①建安费≥10000万元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1.5分;②5000万元≤建安费<10000万元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市政施工方)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市政类施工项目:①建安费≥600万元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1.5分;②300万元≤建安费<600万元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的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未提供资料者不得分。企业实力(4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水利施工方)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水利类施工项目奖项或荣誉证书:①国家级的每项得2分;②省部级(含自治区、直辖市)的每项得1分;③市级的每项得0.5分。注:本项最高得4分。时间以获奖证书载明的日期(或公布获奖的通知时间)为准,若为同一项目获得过不同奖项或荣誉,则按最高奖项或荣誉计一次分,不予重复计分。提供证书的扫描件(或红头文件或官方网站截图),未提供资料者不得分。信用等级(10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水利施工方)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分数进行评分,具体得分如下:信用得分=投标人开标时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的投标人实时信用分数(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10%。注:提供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有关信用分数的网页截图,未提供资料者不得分。由招标代理在开标现场实时查询,同时记录在开标情况一览表。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下浮率大的优先;投标报价下浮率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对于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且成立的,须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开标的异议进行评审确认。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开始前将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电子清标,电子清标的内容如下:序号清标功能分类清标检查项说明1特征码检测网卡地址及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3.1.2在评标时,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在评标时可借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检测情况进行判定):(1)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的网卡地址、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的特征码和投标文件内容,经检测存在同一网卡地址、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和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3)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书格式编制的;(5)投标报价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范围或清单报价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中报价不一致;(6)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组织机构成员为同一人;(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9)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的;(10)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1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3)投标文件内容及责任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14)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3.1.3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报价金额(下浮率%)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报价金额(下浮率%)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D;3.2.2B、C、D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2.5评标委员会发现中标候选人报价出现不平衡报价时,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未载明但经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有不平衡报价的,招标人均保留调整不平衡报价的权利。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投标人最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4.中标人须知4.1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派驻与中标工程相适应的管理班子人员且须满足项目报建要求,派驻的管理班子人员在双方签署的施工合同中予以确定。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必须亲自管理施工全过程,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施工中途不得更换。4.2中标人不得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中标人立即退场,工程项目另行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4.3中标人应积极协助招标人组织开工,并委派一名专职人员协助招标人开展征拆、管线迁改等协调工作,具体由招标人调配使用,确保工程顺利进行。4.4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充说明、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是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上述文件有异议,不愿意遵照执行,招标人按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将上报招标管理机构对其做进一步处理。4.5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4.6中标人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注:本合同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惠阳区新圩镇横岭水支流及公皇河防洪整治工程施工施工合同工程名称:惠阳区新圩镇横岭水支流及公皇河防洪整治工程工程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合同编号:甲方: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综合事务中心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7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投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其他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已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合同效力,主要用于在履行合同中作为衡量变更的依据,但不能直接用于施工。经发包人确认进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亦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于在履行合同中检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时承诺的条件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有):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中标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承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发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分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1.1.2.6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洪整治工程施工 防洪整治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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