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运行维护 运行维护服务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5)
广东税务2025年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税务2025年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运行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40)(以下简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5C500FG081F
项目名称:广东税务2025年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运行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1056.8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运行维护服务
广东税务2025年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运行维护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568,4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合同包1(广东税务2025年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运行维护):(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 a.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b.同时提供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广东税务2025年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运行维护):(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不超过 3 家(含牵头方),联合体的各方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交《联合体协议书》。(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如联合体投标(响应),承诺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如联合体投标(响应),承诺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如联合体投标(响应),承诺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8日 至2025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40)(以下简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7楼720室(线上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同时需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请投标供应商认真阅读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40)(以下简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方式由投标人从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项目采购【文件分享】菜单内获取。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19124618279,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花城大道767号
联系方式:020-37990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6839/83187196(sczx3@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龙工
电 话: 020-83186839/83187196(sczx3@gd.gov.cn)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税务2025年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运行维护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
广东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15:5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08月25日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40)(以下简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7楼720室(线上递交)
预算金额
¥1056.8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工/龙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0-83186839/83187196(sczx3@gd.gov.cn)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花城大道7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0-37990977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83186839/83187196(sczx3@gd.gov.cn)
附件:
附件1
广东税务2025年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运行维护项目(GPCGD25C500FG081F20250818001)-文件集.zip
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税务2025年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运行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C500FG081F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东税务2025年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运行维护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东税务2025年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运行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C500FG081F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0,568,4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0,568,4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0,568,4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1广东税务2025年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运行维护1.00项10,568,400.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采购包联合体投标情况:接受本采购包合同分包情况:不允许合同分包;本采购包合同履约期限情况:详见采购需求3.本项目其他说明:(1)为采购人成立新电子税局运营服务项目组,全面负责采购人新电子税务局系统的运营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保障新电子税局(指在广东税务部署的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省局端系统)稳定运行、各类问题处理等;新电子税局地方特色专区(除社保),“粤税通”(除社保)等的稳定运行、优化完善;同时适配改造旧电局保留应用,在广东省局腾讯私有云(以下简称腾讯云)重新部署运行,达到提升电子税务局整体效能,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建设运行顺畅、良性互动、高效运转的电子税务局。(2)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包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a.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b.同时提供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1)其他条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含牵头方),联合体的各方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交《联合体协议书》。(2)其他条件: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如联合体投标(响应),承诺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3)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如联合体投标(响应),承诺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4)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投标(响应),承诺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40)(以下简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供应商入口填写供应商相关信息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信息填写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门户网站(http://gpcgd.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地址:广州市花城大道767号联系人: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系电话:020-379909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邮编:510030联系人:胡工/龙工联系电话:020-83186839/83187196(sczx3@gd.gov.cn)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工/龙工电话:020-83186839/83187196(sczx3@gd.gov.cn)4.技术支持(仅解答平台使用技术问题)联系电话:19124618279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服务类序号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广东税务2025年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运行维护项目项目范围包括:新电子税局及新电子税局APP技术服务,以及包含业务保障平台、电子档案和“粤税通”涉税功能的新电子税局地方特色专区(除社保外含税务人员端功能)技术服务,新电子税局地方特色专区功能上腾讯云改造。按采购需求,按时按质完成相关运营服务工作。本项目运营服务实施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6.5个月;新电子税局地方特色专区功能上腾讯云改造为到2025年12月底完成。按采购需求,按时按质提供相关运营服务★投标人不得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围猎”采购人税务人员行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相关税务人员及其亲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人相关处罚(投标时提交承诺,承诺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所响应提供的资料属于真实有效的,有异议时,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提出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复核。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复核的,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投标时提交承诺,承诺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出现《分包意向协议书》,则视为未采取分包。★供应商须保证,如中标(成交),投标(响应)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如果有效期(包括需要年审、继续教育等完成后才能执业的行政许可、人员证书等情形)未能覆盖项目(包组)合同履行期的,将提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投标时提交承诺,承诺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资质等材料,如有有效期限制的,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证书等材料均应处于有效期内,否则按无效材料处理。项目概述(一)项目概述“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新电子税局”)是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的核心业务。新电子税局遵循“云化、服务化”总体思路,以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为目标。基于腾讯云,沿袭“云原生”“开发运维一体化”技术路线,继承原有基础技术平台建设成果,在发票业务改革基础上,优化申报纳税、退抵税费、开业注销、风险防控等业务;秉承“数据+规则”驱动理念,依托动态“信用+风险”体系,实现涉税数据要素化、业务处理规则化、税费服务场景化,打造“面向全对象、覆盖全业务、支撑全渠道、融合全功能、适应全场景、业务全办结、技术全升级”的一体化智慧税务应用平台;实现涉税数据一次采集、税费业务一并办理、税费风险一体监督,促进执法、服务、监管深度融合,建成主要支撑法人企业等组织和机构办理相关涉税事项的数字化税务系统,助力纳税人缴费人自动遵从。2024年新电子税局在广东已完成全面推广上线,为保障新电子税局及特色应用正常稳定运行,需要采购技术支持人员提供应用系统的技术支持服务及地方特色专区功能优化服务。(二)项目目标保障新电子税局(指在广东税务部署的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省局端系统)稳定运行、各类问题处理等;新电子税局地方特色专区(除社保),“粤税通”(除社保)等的稳定运行、优化完善;同时适配改造旧电局保留应用,在腾讯云重新部署运行,达到提升电子税务局整体效能,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建设运行顺畅、良性互动、高效运转的电子税务局。(三)服务内容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以下系统模块技术支持服务:1.新电子税局及新电子税局APP技术服务。2.新电子税局地方特色专区(除社保外含税务人员端功能)技术服务。3.新电子税局地方特色专区主要子系统优化服务,包含:(1)业务保障平台;(2)电子档案系统;(3)“粤税通”涉税功能;(4)纳税申报管理功能;(5)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功能;(6)其他经总局同意保留的地方特色功能。4.新电子税局地方特色专区功能上腾讯云改造。(四)软件开发质量管控要求服务商在软件开发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软件开发体系标准进行,管控好软件开发质量,包括计划制定、任务跟踪、编码规范、代码审核、性能测试、文档管理等内容,软件开发框架需要符合广东省税务局软件开发基础框架开发规范。二、项目需求(一)新电子税局及新电子税局APP技术服务1.应用总集成服务新电子税局业务功能较多,与各业务系统间交互关系复杂,且是纳税人主要办税渠道,关系重大,需要采购应用总集成服务进行管控管理。应用总集成负责新电子税局及特色系统等涉及全部应用系统的集成工作。主要内容包括:(1)统筹协调新电子税局各服务商之间的运维工作,包括问题分析协同、版本发布协同,配合采购人做好新电子税局各服务商总集成管理工作;(2)负责各系统间的问题判定、解决、跟踪及反馈;(3)系统交互的问题判定、解决、跟踪及反馈,包括与总局统推系统、保留系统及特色系统间的交互;(4)根据系统升级情况,分析对新电子税局及其他系统的影响,并及时通知到各应用系统做好测试工作或同步升级;(5)负责新电子税局与其他第三方关联系统的联调工作;(6)负责配合统筹第三方安全审计等工作。2.系统日常运维2.1.报送问题分析与管理日常问题通过多云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市县局通过多云平台想省局报送新电子税局相关的运维问题,由采购人运维岗对上报的运维问题分析研判,对于判断为系统问题时,指派给中标人进行问题分析。中标人负责对接收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进行解决;做好详细的运维工作记录、资料整理和分析报告,定期向采购人提交。针对应用系统的业务处理方法、业务处理原理及流程等在软件功能上反映的问题提供及时全面的解答,辅助业务人员完成系统的运行操作。2.2.代码参数管理对随新电子税局版本推出的各系统参数功能进行测试验证后向项目组报告,并告知参数适用场景,能实现的业务效果,为采购人是否启用该参数提供服务支撑。同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系统参数及编码配置工作,并做好系统配置的记录工作。2.3.业务咨询服务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对用户使用系统过程中提出功能使用、业务流程、系统交互、权限配置、初始化设置、等方面的问题给予及时解答或协助处理。2.4.知识库管理归档每月受理的重大请求及其审批意见和处理结果,统计每月重大请求涉及的技术问题、业务问题和问题原因。2.5.新电子税局清单新电子税局功能清单如下(服务期内少量功能清单调整不影响支持服务):序号需求编号事项名称纳税人端功能菜单名称纳税人端功能菜单名称110001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报告新办纳税人开业 210002涉税市场主体信息变更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 310003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410004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 510005主管税务机关及科所分配 610006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710007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810009汇总纳税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 910010合并分立报告合并分立报告 1010011停业复业报告停业复业报告 1110012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 1210013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 1310014取消扣缴税款登记取消扣缴税款登记 1410015委托协议签订及公告待签收文书 1510017税收减免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1610018税收优惠资格取消税收优惠资格取消功能菜单 1710019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报告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报告 181002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1910021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2010022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 2110023纳税人放弃增值税免(减)税权声明纳税人放弃增值税免(减)税权声明 2210025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及管理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 2310026发票遗失、损毁报告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2410027出口退(免)税备案出口退(免)税备案管理 2510028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出口退(免)税备案管理 2610029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管理 2710030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情况备案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情况备案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情况备案2810031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情况备案撤回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情况备案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情况备案2910032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放弃退(免)税权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放弃退(免)税权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放弃退(免)税权3010033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放弃免税权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放弃退(免)税权 3110034出口货物劳务恢复退(免)税备案出口货物劳务恢复退(免)税备案出口货物劳务恢复退(免)税备案3210035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3310036边贸代理出口备案边贸代理出口备案边贸代理出口备案3410037退税商店备案退税商店备案 3510038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采集申报辅助信息报告 3610039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居民身份认定申请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居民身份认定申请 3710040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变化报告申报辅助信息报告 3810041居民企业跨年度企业所得税事项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居民企业跨年度企业所得税事项信息报告3910042居民企业投资类企业所得税事项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居民企业投资类企业所得税事项信息报告4010043居民企业特定类企业所得税事项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居民企业特定类企业所得税事项信息报告4110044居民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事项处理方式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居民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事项处理方式信息报告4210045居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居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信息报告4310046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4410047车船税税源明细采集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4510048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4610049土地增值税项目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拆分合并情形) 4710050新建商品房房源信息采集新建商品房房源信息采集新建商品房房源信息采集4810051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4910052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 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变更5010053源泉扣缴合同信息采集及变更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 5110054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管理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 5210055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5310056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事项报告申报辅助信息报告 5410057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备案申报辅助信息报告 5510058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居民身份认定 5610059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居民身份取消 5710060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税务师事务所管理 5810061涉税专业服务信息采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5910062涉税专业服务报告税务师事务所管理 601006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信息采集(招拍挂、协议出让)非税收入通用申报(主管部门核定) 6110064海域使用金信息采集非税收入通用申报(主管部门核定) 6210065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信息采集非税收入通用申报(主管部门核定) 6310066无居民海岛使用金信息采集非税收入通用申报(主管部门核定) 6410067增量房信息采集(开发商)增量房信息采集(开发商)增量房信息采集(开发商)6510069跨区税源登记跨区税源登记 6610070两千户集团总部名单确定 6710071两千户集团成员企业名单确定两千户集团成员企业名单核实 6810072两千户集团及成员名单动态管理 6910073列名企业名单确定 7010074两千户集团直报白名单管理 7120001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 7220002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 7320003成品油消费税涉税信息采集全国炼油企业基本信息采集全国炼油企业月报数据采集7420004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 7520005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7620006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 7720007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 7820008原油天然气增值税申报原油天然气增值税申报 7920009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8020010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申报 8120011车辆购置税申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8220012增值税申报比对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 8320013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8420014增值税留抵抵欠增值税留抵抵欠 8520015留抵退税缴回留抵退税缴回留抵退税缴回8620016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 8720017车辆购置税退税车辆购置税退税 8820019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增值税发票 8920020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发票 9020021代开发票作废代开作废 9120022免抵退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 9220023免退税申报免退税申报 9320024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申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申报 9420025出口已使用过设备免退税申报出口已使用过设备免退税申报 9520026购进自用货物免退税申报购进自用货物免退税申报 9620027航天发射业务免退税申报航天发射业务免退税申报 9720028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 9820029出口退(免)凭证信息查询出口退(免)凭证信息查询 9920030企业撤回申报数据申请企业撤回申报数据申请 10020032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备案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备案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备案1012003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出口退(免)税备案管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10220034调整年度计划分配率调整年度计划分配率调整年度计划分配率10320035进货凭证信息回退申请进货凭证信息回退申请进货凭证信息回退申请10420036先退税后核销资格申请先退税后核销资格申请先退税后核销资格申请10520037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10620038代理进口货物证明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代理进口货物证明 10720039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 10820040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10920041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核销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核销 11020043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11120044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11220045出口卷烟免税核销出口卷烟免税核销 11320046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11420047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11520048中标证明通知书中标证明通知书中标证明通知书11620049补办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补办出口退(免)税证明 11720050出口证明及核销作废作废出口退(免)税证明 11820051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 11920052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 12020053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 12120054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 12220055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 12320056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12420057汇算清缴结算退抵税一站式退抵税(费) 12520058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所得分配情况采集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所得分配情况采集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所得分配情况采集12620059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实际利润以外)核定申请 12720060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12820061契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12920063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13020064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13120065土地增值税尾盘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13220066其他情况土地增值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13320067印花税申报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13420068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 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的提醒进入办理 13520069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13620070车船税自行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13720071代扣代缴车船税申报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 13820072烟叶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13920073耕地占用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14020074资源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14120075水资源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水资源税申报14220076环境保护税(调整)核定申请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环境保护税(调整)核定申请14320077环境保护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14420078存量房交易申报存量房交易申报 14520079增量房交易申报增量房交易税收申报 14620080土地交易申报土地出让申报 14720081自然人出租不动产预缴申报代开增值税发票 14820082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企业所得税申报 14920083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 15020084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15120085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15220086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 15320087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 15420088“走出去”税收服务“走出去”税收服务“走出去”税收服务15520089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 15620090特别纳税调整相互协商程序申请特别纳税调整相互协商程序申请特别纳税调整相互协商程序申请15720091特别纳税调查自行调整(缴纳)特别纳税调查自行调整(缴纳) 15820092单边预约定价安排谈签与执行(适用简易程序)预约定价安排申请 15920093单边预约定价安排谈签与执行(适用一般程序)预约定价安排申请 16020094双边、多边预约定价安排谈签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申请 16120095非税收入通用申报非税收入申报 16220096代扣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 16320097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非税收入申报 16420098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 16520099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 16620100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16720101石油特别收益金申报石油特别收益金申报 16820102矿区使用费申报矿区使用费预缴申报 矿区使用费年度申报 1692010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17020104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17120105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 17220106定期定额户简易申报定期定额简易申报管理 17320107定期定额终止定期定额终止 17420109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 17520110委托代征报告委托代征报告 17620111税(费)种认定 17720112申报错误更正申报更正与作废 17820113财务报表报送财务报表报送及更正 17920114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三方协议签订 18020116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延期申报申请 18120117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18220118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 18320119税收减免核准税收减免核准 18420120缴款开票税费缴纳 18520121转开税收完税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18620123开具完税分割单开具完税分割单 18720125转开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转开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 18820126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18920127开具无欠税证明开具无欠税证明 19020128误收退抵税一站式退抵税(费) 19120129入库减免退抵税一站式退抵税(费) 19220130抵缴欠税 19320131税收收入退还书开具 19420132不予加收滞纳金确认不予加收滞纳金申请 19520133税务事项通知税务事项通知书制作 19620134文书送达税务文书送达确认 19720135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批量申报19820136涉税信息查询管理税务事项通知书制作 19920140税费宣传宣传辅导税费宣传20020141税费辅导宣传辅导纳税信用A级企业20120142全国税收资料调查税收统计调查 20220143发票票种核定发票用票需求申请 20320144发票领用发票领用 20420145发票缴销发票缴销 20520146发票验(交)旧发票验(交)旧 20620147发票用票需求申请发票用票需求申请 20720148工会经费通用申报(工会经费) 20820149小微企业快速响应机制业务需求小微企业诉求与意见快速响应小微企业诉求与意见快速响应20920150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21020151意见建议意见建议意见建议21120152大企业涉税诉求服务大企业涉税诉求服务 大企业涉税诉求服务(企业集团)大企业涉税诉求服务21220154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查询税务文书送达确认 21320155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21420158好差评功能服务事项好差评评价 21520159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情况跟踪调查问卷 21620160批量零申报批量零申报 21720161千户集团基础涉税数据报送千户集团基础涉税数据报送 21820162涉税服务人员代理办税权限授予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21920164增值税期末留底退税意愿补充填报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意愿补充填报 22030002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 22130003农产品耗用率核定 22230018一类出口企业评定一类出口企业评定一类出口企业评定22330019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复评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复评 22430034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 22530035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异常情形日常管理 22630036居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异常情形日常管理 22730037跨地区经营居民企业税务机关日常联动管理 22830038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非优惠类) 22930039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遵从风险提示税收政策遵从风险提示扫描结果查询税收政策遵从风险提示扫描结果查询23030040居民企业所得税特殊监管对象日常管理 23130041居民企业所得税重点关注群体日常管理 23230042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异常数据日常管理 23330043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测算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核定申请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核定申请23430048环境保护税(调整)核定 23530049环保税复核处理 23630050耕地占用税复核认定处理 23730051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 23830052非居民企业扣缴义务人指定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 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 23930054跨境税源日常管理 24030057特别纳税调整数据采集特别纳税调整数据采集 24130066一般反避税调查延期报送资料一般反避税调查延期报送资料 24230076非正常户解除非正常状态解除 24330078调查巡查 24430080定期定额户核定及调整定额定期定额户核定及调整定额 24530085纳税信用修复纳税信用管理 24630087纳税信用复评纳税信用管理 24730089纳税信用补评纳税信用管理 24830090当前年度纳税信用状况提醒当前年度纳税信用状况提醒 24930091纳税信用复核纳税信用管理 25030094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 25130098稽查案源管理随机抽查对象自查随机抽查对象自查25230101稽查案件检查资料与信息交互资料与信息交互25330103稽查案件审理稽查检查陈述申辩稽查检查陈述申辩25440005责令限期改正 25540006简易程序处罚 25640008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25740011延(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审批违法处置-延(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审批 25840015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 25940017纳税担保申请确认纳税担保申请 26040037复议申请管理复议申请管理 26140041复议听证复议听证 26240049和解处理 26340053查阅行政复议资料申请查阅行政复议资料申请 26440058赔偿申请处理赔偿申请处理 26540059赔偿申请撤回申请税务人员回避处理 26640061税务行政补偿税务行政补偿 26740062申请税务人员回避处理申请税务人员回避处理 26840063纳税服务投诉处理纳税服务投诉 26940064首违不罚处理 27050005税务检查证管理税务检查证查验 27150037意见建议(税务端) 27250031税收预测税收预测直报数据采集税收预测直报数据采集(企业端)27310068跨区域迁移申请 27420156历史办税操作查询 27550036应申报清册 27620163纳税人涉税资料补正 27750038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统计(税务端) 27850039纳税人端门户 27960001场景式需求-税务稽查案件综合管理稽查案件管理稽查案件管理28060002场景式需求-新办纳税人开业开业登记告知 28160012场景式需求-扣缴申报场景对外支付综合办税 28260014场景式需求-非居民企业跨境办税非居民企业跨境办税 28330046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 2.6.新电子税局APP清单新电子税局APP功能清单如下(服务期内少量功能清单调整不影响支持服务):序号功能名称元事项名称1简易确认式申报小规模增值税及附加税费2消费税及附加税费3企业所得税4印花税5文化事业建设费6工会经费申报 7税费缴纳税费缴纳8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转开税收完税证明9开具税收完税证明10新办智能开业新办智能开业11移动门户移动门户12添加常用添加常用13我的消息我的消息14代开发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出租不动产)15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租不动产)16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17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建筑服务)18代开发票作废19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20在线委托授权21信息报告及变更存款账户账号报告22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23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24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25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26停业复业报告2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28定期定额户核定及调整定额29涉税市场主体信息变更30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查询文书送达31车辆购置税申报车辆购置税申报32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33申报作废申报作废34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协议签订文书送达3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36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37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遵从风险提示38财务报表报送财务报表报送39开具无欠税证明开具无欠税证明40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41小微企业调查问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情况调查问卷42服务链接税收法规(各省链接)43政策解读(各省链接)44办税指南(各省链接)45税务公告(各省链接)46纳税人学堂(各省链接)47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告(各省链接)48办税日历办税日历49办税地图办税地图50新手办税综合辅导场景新手办税综合辅导场景51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查询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查询52纳税信用管理纳税信用评价信息查询53纳税信用补评54纳税信用复评55纳税信用复核56纳税信用修复57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协议要素信息采集涉税专业服务信息采集58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公告栏59进项发票开票方申报缴税状态进项发票开票方申报缴税状态60税收预测税收预测61涉税进度查询涉税进度查询62维护企业人员信息维护企业人员信息63维护重要办税信息维护重要办税信息64延期申报申请延期申报申请65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申请66税务检查证查验税务检查证管理67小微企业诉求小微企业诉求68微信公众号业务提醒微信公众号业务提醒3.环境监控及技术运维3.1.系统监控为保障新电子税局系统平稳、高效、快速运行,需要每日对新电子税局系统租户下所涉及的主机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数据库、带宽流量、应用接口等进行全链路性能巡检和监控。主要涵盖服务器弹性伸缩情况、总体运行情况、服务器与网络运行情况、服务器与网络运行情况、各类中间件运行情况、数据库运行情况(TDSQL-MySQL、MongoDB、CRedis等)、服务接口性能情况、关联接口联通性、性能监控问题处理情况、重点功能响应速度、任务调度等内容,提前预防影响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出现,若有问题则及时进行处理,遇到严重问题将及时协调主管部门进行协同解决。根据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按要求在大征期和每年护网期间安排值班。3.2.系统性能优化对新电子税局所依赖的数据库、应用服务器、云平台等方面运行效率低下的问题进行及时分析排除,需要及时和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并实施优化方案,使系统运行效率达到用户能够接受的水平。优化实施完成后,需在一个业务周期内,对平台进行监控及跟踪,以验证优化的作用,并根据跟踪结果进行迭代优化。3.3.系统安全管理根据总局、省局安全检查要求,配合相关技术团队开展新电子税局租户环境类系统漏洞分析、整改,并按要求开展修改密码、修改配置、打补丁、升级版本、病毒查杀等提升系统安全性的维护操作,确保软硬件环境运行安全,避免因安全漏洞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按要求配合省局开展应急演练,攻防演练等。3.4.重大配置变更协助相关部门对可能发生的新电子税局腾讯云租户内重大配置变更申请(如网络、存储、主机、中间件、数据库、操作系统的重大配置调整)进行评估和方案制定,并综合判断重大配置变更执行的风险、回退方案、可行性、所需资源等。重大配置变更实施成功后,需要在一个业务周期内,对涉及变更调整的进行监控,保证配置变更未对相关工作造成后续影响,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4.数据运维处理4.1.统计查询服务日常运行过程中,相关业务部门会存在个性化的统计查询需求,当提出的查询需求不能通过系统中已有的功能实现时,需要根据采购人数据分析统计需求,提供数据统计查询服务。中标人接收到查询需求后,进行需求分析,分析统计要求,确定取数口径,编写查询脚本,并在要求的时限内提供统计接口。同时做好知识库整理,便于后续有相似查询需求时提高反应速度。4.2.数据处理服务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数据处理要求,制定数据运维方案,制定数据运维脚本,在验证无误后,完成数据处理,同时做好数据备份、脚本备份留存备查功能。4.3.版本发布更新对新电子税局及其相关软件提供版本预生产、生产环境的发布服务,配合对新版本进行测试验证工作。对测试过程中发现的各项问题形成测试报告报送、处理及跟进后端技术解决,对测试过程中遇到的与需求差异问题进行整理与后端技术支持人员沟通确认。4.4.版本升级计划系统版本的升级需要根据总局的版本计划,同步广东本地的升级计划,明确升级版本中所包含的内容,版本升级的时间、测试负责人,与甲方沟通后按照时间要求制定版本升级情况,明确升级时间与测试对接人,按要求发布更新公告。4.5.版本测试验证根据总局新电子税局版本发布情况,组织新电子税局预生产、生产版本测试,反馈各类测试结果及问题,省内其他系统与新电子税务局联调测试工作等。5.日常运营服务为了保障新电子税局特色专区正常的运营管理,在日常的工作中需要大量的运营管理服务,投标方应在服务期内提供技术支持以确保新电子税局特色专区正常运营。日常运营服务包括指定各渠道问题咨询,省局IT运维平台事件单处理,包括数据问题、程序问题、接口问题、配置问题等,以及日常数据查询统计、报告材料整理、节假日专人值守等。6.业务分析处理按照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业务分析服务,当涉及政策发布或业务调整时,参与各种业务需求分析,按照项目单位的工作需求提供需求分析说明书。7.问题咨询处理【即时交流工具】目前主要问题咨询处理不限于微信群、粤政易等,省局综合性的问题咨询处理综合群,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还建有一些专项工作的交流群,日常需要投入大量的运维人员,专门盯着群回答群上的咨询、跟进问题处理,需要提供多名专职运维人员。【电话/在线咨询】目前12366提供了语音和在线咨询的一线运维支持,在12366一线运维无法解决纳税人问题情况下,电局团队作为二线运维支持团队,需要跟进处理12366转发过来的问题,高效协助解决纳税人问题。部分税务人员也会直接通过电话或者微信转发一些系统的问题,也需要运维团队给予支持处理。【IT运维平台】全省税务人员会通过IT运维信息化系统提交事件处理单,电局运维团队根据事件单处理流程按时完成相关问题的处理。8.安全攻防准备每年总局安排安全攻防演练,需要对电子税务局进行全面漏洞扫描,在代码层面分析以及整改,确保每月及总局年度攻防演练中排除可以利用的漏洞;在攻防期间需要配合安全监控人员,应对存在的安全问题。(二)新电子税局地方特色专区(除社保外含税务人员端功能)技术服务为保障新电子税局的特色专区功能稳定运行,需要采购新电子税局地方特色专区(除社保外含税务人员端功能)技术服务(含业务保障平台、电子档案、粤税通等模块及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工作:1.日常运营服务为了保障新电子税局特色专区正常的运营管理,在日常的工作中需要大量的运营管理服务,投标方应在服务期内提供技术支持以确保新电子税局特色专区正常运营。日常运营服务包括指定各渠道问题咨询,省局IT运维平台事件单处理,包括数据问题、程序问题、接口问题、配置问题等,以及日常数据查询统计、报告材料整理、节假日专人值守等。2.业务分析处理按照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业务分析服务,当涉及政策发布或业务调整时,参与各种业务需求分析,按照项目单位的工作需求提供需求分析说明书。3.问题咨询处理【即时交流工具】目前主要问题咨询处理针对税务人员组建的在线即时通讯软件群组、点对点沟通辅导等,省局综合性的问题咨询处理综合群,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还建有一些专项工作的交流群,日常需要投入大量的运维人员,专门盯着群回答群上的咨询、跟进问题处理,需要提供多名专职运维人员。【电话/在线咨询】目前12366提供了语音和在线咨询的一线运维支持,在12366一线运维无法解决纳税人问题情况下,电局团队作为二线运维支持团队,需要跟进处理12366转发过来的问题,高效协助解决纳税人问题。部分税务人员也会直接通过电话或者微信转发一些系统的问题,也需要运维团队给予支持处理。【IT运维平台】全省税务人员会通过IT运维信息化系统提交事件处理单,电局运维团队根据事件单处理流程按时完成相关问题的处理。4.安全攻防准备每年总局安排安全攻防演练,需要对电子税务局进行全面漏洞扫描,在代码层面分析以及整改,确保每月及总局年度攻防演练中排除可以利用的漏洞;在攻防期间需要配合安全监控人员,应对存在的安全问题。5.数据运维处理5.1统计查询日常运行过程中,相关业务部门会存在个性化的统计查询需求,当提出的查询需求不能通过系统中已有的功能实现时,需要根据采购人数据分析统计需求,提供数据统计查询服务。中标人接收到查询需求后,进行需求分析,分析统计要求,确定取数口径,编写查询脚本,并在要求的时限内提供统计接口。同时做好知识库整理,便于后续有相似查询需求时提高反应速度。5.2数据处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数据处理要求,制定数据运维方案,制定数据运维脚本,在验证无误后,完成数据处理,同时做好数据备份、脚本备份留存备查功能。6.报告材料整理【电局运行日报】大征期每天整理当天电子税务局运行日报,提交业务组审核后提交局领导。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发票、申请、用户等各项业务办理或使用情况,当天各渠道(含纳服其它部门)收集问题处理情况,并对采集到的问题进行归类和跟踪,形成运行情况小结,帮助报告的读者快速了解当天电局整体运行状况。【电局运行月报】每月整理电局上个月整体运行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了正文和附件两个文档,正文文档对电局总体运行、电局主要业务办理情况、电局系统升级运维情况、运行特点及下月工作计划等做阐述,附件文档则对电局上月申报率等27项细分业务进行详尽的图表分析阐述。另每月还提供报告有《电局运行状况统计表》等。【其他专项报告】其它专项报告为非定期根据局方需要编写的报告,报告对象可能是总局、省局或者省政府等,报告模版不固定,按照报告对象要求提供。7.培训指导对系统功能升级或功能调整后,及时编写升级说明,提供操作指引,挂接在采购人指定栏目中,方便使用人员下载查看。对于变化较大或关键升级,编写培训文档或者录制培训视频等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准确理解有关系统和业务逻辑。8.故障分析及整改(代码层面)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对于出现的生产故障开发人员配合系统运维人员进行代码层次分析,并协助出具故障分析报告。故障分析处理机制从根源上避免了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保障系统稳定运行,根据分析情况如是开发框架、代码层面的问题,需要提供优化整改汇报。9.节假日专人值守为了保障系统在节假日能够正常运营,出现事故能够及时处理,节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值班方式包括电话值班、微信值班、现场驻点值班,值班人员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并在出现故障时能够第一时间响应并进行排障分析。10.新电子税局特色专区功能清单针对地方特色专区的功能进行日常维护、技术支持和对现有功能程序bug的处理以及因政策调整导致的开发维护。以下是纳税人端地方特色专区业务功能清单(注:服务期内清单会有调整,不影响提供服务),改造内容应包括支撑这些特色功能的公共组件以及与其他系统的交互支撑:序号一级菜单二级菜单三级菜单四级菜单五级菜单1企业地方特色待办提醒待办提醒我的待办2发票业务发票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3通用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4代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5批量代办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批量代办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6委托代征代开增值税发票委托代征代开增值税发票7承租自然人不动产受托代开发票承租自然人不动产受托代开发票8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申报表印章打印9申报更正(历史)10房产地交易智能办税11申报辅助信息报告税收预测信息直报12涉税费业务特定涉税信息报告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事项申请13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社保文书式)14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表格式)15其他服务事项银税互动16社保费事项进度管理17预约办税18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历史)19个人地方特色待办提醒待办提醒我的待办20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申报及缴纳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21个人出租屋税费征收22发票业务发票业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23代开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24不动产租赁代开发票25代办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委托授权26我的委托开具27房产交易代开增值税电子发票28涉税费业务证明开具个税纳税记录开具(2019年及以后)29个税完税证明及纳税清单(2019年前)30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表格式)31税收完税证明(社保文书式)32税收完税证明城乡居民社保文书式)33其他服务事项社保费事项进度查询34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事项申请35银税互动平台(个人)36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历史)37粤港澳大湾区专栏港澳居民优惠减免测算38澳门社保业务(外部链接)39粤港澳大湾区个税补贴人才税e查40澳门公共服务-户通(外部链接)41涉税查询涉税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及异议申请42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43公众公众服务电子税票查验 11.税务人员端保留功能清单针对税务人员端保留功能进行日常维护、技术支持和对现有功能程序bug的处理以及因政策调整导致的开发维护。以下是税务人员端清单(注:服务期内清单会有调整,不影响提供服务):序号功能小类名称功能描述类型1广东省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纳税人已发生存量房或增量房交易,可由本人或者代理人方式通过本功能进行申报,缴款,申报查询,电子税票开票以及电子发票开票。特色功能2个人有奖发票实现消费者发票信息采集、开奖结果反馈、开奖奖金电子红包推送等功能,目前我省的有奖发票活动持续到2026年。特色功能3个人房屋租赁纳税人通过出租屋代征人员在网页端登记相关出租人的房源及租赁信息后,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进行自主申报及清缴个人名下出租屋的税费操作特色功能4实名核验纳税人在前台办理发票业务需要进行二次刷脸的,通过实名核验刷脸验证当前办税人是否为本人,若无该功能则阻断纳税人办理前台业务,新电局APP未有相关功能。特色功能5代开发票相关业务广东本地特色业务中部分功能已在新电局实现,对于广东本地特色业务中未实现功能,暂保留在地方特色专区。特色功能6税银互动提供税银互动授权信息查询、金融机构和产品维护、业务量查看等功能特色功能7完税证明提供前台税务人员打印纳税人个税、社保费完税证明的功能特色功能8新征管档案提供给税务人员办理线下业务时登记、扫描、调阅电子影像资料;同时归档存储线上办税渠道纳税人提交的附件资料,支持税务人员调阅查看。特色功能9业务保障平台业务保障系统建立了指南指引、岗责体系、制度保障、系统支撑“四位一体”的税费业务保障体系,支持业务规范的管理和更新维护,支撑业务需求、测试验证等流程运转。特色功能(三)新电子税局地方特色专区主要子系统优化服务为保障新电子税局的特色专区功能稳定运行,需要采购新电子税局地方特色专区主要子系统技术服务(含业务保障平台、电子档案、粤税通、大企业服务平台等模块及功能)优化服务,投标人除按照(二)新电子税局地方特色专区(除社保外含税务人员端功能)技术服务要求提供通用技术服务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对独立子系统需要继续提供技术支持及优化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工作:1.业务保障平台技术支持及优化服务广东省税务局业务保障平台系统主要为信息系统业务运维工作提供良好的业务保障,支撑省局业务规范的管理和更新维护,支撑业务需求、测试验证等流程运转。业务保障平台建立了指南指引、岗责体系、制度保障、系统支撑“四位一体”的税费业务保障体系,支撑省局业务规范的管理和更新维护,支撑业务需求、测试验证等流程运转,实现了税费业务流程规范化、岗责体系标准化、业务系统一体化、持续发展信息化,为信息系统业务运维工作提供良好的业务保障。为了确保业务保障平台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及时适应税费业务规范管理要求的变化,扩充业务规范的范围,及时解决用户使用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业务需求的调整按时落实,需继续采购业务保障平台系统技术服务。对业务保障平台系统已有功能,特别是常用功能模块提供维护和优化服务,分析解决系统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及缺陷,协助用户解决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根据各业务部门在使用过程中提出的需求及建议进行优化和完善。常用的系统功能模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一是业务事项。业务事项提供包括事项目录树、事项的展示、事项的修订、要素的修订、历史版本和事项的新增等功能供税务人员使用。二是岗位管理。岗位管理提供信息系统岗位相关信息管理,供税务人员使用,其中包含岗位新增修订、岗位权限查询、岗位人员关系维护等功能。三是业务需求。税务人员可以通过“业务需求”模块提业务需求,流转相关税务人员审批和相关合作单位人员进行优化完善。四是下载中心。下载中心提供包括事项清单、业务事项、实体办税厅办税指南、电子办税厅办税指南、常用文档等文档供税务人员下载。五是统计中心。统计中心提供包括工单查询、工单办理情况统计、评价指标统计表等功能供税务人员使用查询。六是集智众创。集智众创包括最新意见、热门意见、慧办话题、政管档案话题、业务保障话题等模块供税务人员进行交流。七是平台运维报告单。税务人员可以通过“平台运维报告单”模块提出系统相关问题,流转到项目组进行分析处理。八是系统文档。系统文档提供税收信息系统知识文档管理,供税务人员使用,税务人员可以通过系统文档目录树查看到对应的系统、功能、模块等知识文档信息内容。2.电子档案系统技术支持及优化服务为保障广东省税务局电子档案系统的稳定运行,以及系统问题的快速解决,确保税费征管资料完整、安全、可靠,能及时适应税费征管档案管理要求的变化,快速响应用户提出的优化需求,简化纸质文件的管理,提升系统效率和用户体验,需采购电子档案系统维保服务。电子档案系统运维服务内容主要包含接入优化、业务分析、系统优化、培训指导等方面,具体如下:2.1接入支持为保障电子档案系统各功能持续正常运转,对已对接的相关应用系统及数据,持续开展适应性和预防性维护,并定期反馈系统对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是与电子税务局之间的接入支持。通过接入维护,使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含网页版和APP)线上业务相关征管档案资料,可按照业务规则正确归进档案系统,确保税费征管资料完整、安全、可靠。二是与粤税通的接入支持。通过接入维护,使粤税通线上业务相关征管档案资料,可按照业务规则正确归进档案系统,确保税费征管资料完整、安全、可靠。三是与业务保障平台的接入支持。通过接入维护,使征管档案系统事项资料与业务保障平台事项资料保持一致,方便各业务条线对征管事项资料进行统一规范的维护管理。四是与大数据平台的接入支持。通过征管档案数据的接入维护,大数据平台关于征管档案的一人式查询、一户式查询功能可及时更新档案数据结果,方便相关业务部门对纳税人进行追踪管理。五是与金三核心征管的接入支持。通过有关接入维护,使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相关业务功能页面【档案采集】、【档案查询】功能可正常使用,方便税务人员受理业务时及时办理档案采集及资料归档操作,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六是与金三核心社保的接入维护。通过有关接入维护,使金三核心社保系统相关业务功能页面【档案采集】功能可正常使用,方便相关人员受理业务时,及时办理档案采集及资料归档操作,避免资料遗失,提高服务效率。七是与其他业务渠道系统的接入维护。按照业务规范要求,为其他有需要的业务渠道系统提供接入服务,保障电子档案系统正常运转,满足实际业务需求。2.2业务分析按照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业务分析服务,当涉及政策发布或业务调整时,参与各种业务需求分析,按照项目单位的工作需求提供需求分析说明书。如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一是探索电子档案疑点监管的需求。支持按主管税务机关、按事项、按资料来源、建档情况等多维度,对电子档案业务事项、资料数量进行查询统计分析及疑点监管,保障征管资料完整、准确。二是电子档案事项资料统一规范标准化。根据税费征管事项清单职责制度,依托广东省业务保障平台《税费征管事项清单》,对电子档案事项资料清单进行数据清洗,确保历史数据和《税费征管事项清单》无缝衔接,使电子档案系统资料清单并随业务保障平台《税费征管事项清单》的调整而自动同步更新,统一规范使用《税费征管事项清单》的事项内容(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编码等)。三是根据业务需求,优化完善电子档案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2.3系统优化在新电子档案上线前,对电子档案系统已有功能提供维护和优化服务,定期收集各级税务部门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优化建议,分析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缺陷,进一步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提供操作效率和便捷性。3.“粤税通”涉税功能技术支持及优化服务“粤税通”依托腾讯云提供技术支持,采用“粤信签”人脸识别登录、开发了主题办税、申报纳税、发票助手、社保税务和涉税查询等功能模块,努力实现全省纳税人缴费人轻松办理税费“一次不用跑”。2024年按总局统一规划,已下线新电子税局相关涉税功能,还保留涉税功能需要技术支持及优化,主要包括:为适应新电子税局App、粤省事、粤商通等渠道,需要根据需要对政策调整及业务变动产生的需求进行分析开发。4.纳税申报管理功能技术支持及优化服务依托税务系统数字化转型契机,以优化纳税申报自检管理为突破口,积累多税种协同管理经验。通过“顶层设计—测试验证—试点推广”全流程体系,深度梳理各税费种间的勾稽关系,建立覆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多税费种纳税申报自检功能,选择部分地市开展跨税种申报自检管理,形成“数据比对—疑点提示—自主更正—事后跟踪”的完整链条,为跨税费种指标设计提供了数据支撑与实践依据。5.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功能技术支持及优化服务保障大企业服务与管理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及时解决用户使用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业务需求的调整按时落实,主要包括:(1)已有功能优化维护。对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系统已有功能提供维保服务,在保证系统已有功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对已有系统功能进行扩充和调整,实现各类需求变更需求。持续优化大企业税源监控功能、税企沟通、大企业服务等业务功能。(2)系统维护支持。对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系统已有功能提供维保服务,分析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缺陷,解决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四)新电子税局地方特色专区功能上腾讯云改造1.改造目的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新电子税务局”)在广东已全面扩围上线,根据总局国产化工作目标,立足广东省局腾讯云已建成的基础平台、公共组件等,完成新电子税局特色专区应用由阿里云到腾讯云改造任务,要求在2025年12月前完成上线。2.应用现状新电子税局特色专区应用根据部署位置的不同可以分为DMZ区应用和内网应用。DMZ区应用已部署在腾讯云,主要为纳税人提供服务;内网应用部署在阿里云,主要有后台服务和局端Web应用,为税务人员提供服务。2.1.DMZ区应用DMZ区腾讯云地方特色应用区与新电子税局应用是不同租户的关系。地方特色DMZ区包含单点登录、信息门户、会话中心、通用查询web应用、事项办理web应用等。2.2.内网区应用内网区分为两朵云,地方特色应用部署在阿里云上,新电子税局应用部署在腾讯云上。地方特色应用部署在阿里Edas服务上,采用阿里HSF框架。地方特色应用包含电子工作平台、事项受理、申报征收核心服务、事项办理核心服务、通用查询核心服务等。2.3.内部集成调用关系目前的地方特色应用集成调用主要涉及以下三个场景:一是DMZ腾讯云内部集成调用:DMZ腾讯云内部应用之间采用RESTful和Dubbo微服务框架进行连通互调;二是内网阿里云内部集成调用:旧电局内网阿里云之间内部应用主要是通过HSF连通不同的业务系统,解耦系统间的实现依赖。三是DMZ腾讯云与内网阿里云之间集成调用:DMZ腾讯云与内网阿里云之间主要通过双向通道,使RESTful协议接口进行集成调用。DMZ腾讯云应用在调用内网阿里云发布的HSF微服务接口时,内网阿里云应用通过一个公共组件暴露RESTfull接口,通过双向通道提供给DMZ区调用。DMZ区腾讯云调用接口的时候,通过注册中心判断云内是否有发布该微服务,对于云内有的服务则调用云内服务,云内没有的服务,则通过双向通道调用到内RESTful接口;由公共组件转为HSF协议,最终调用到实际上需要请求的HSF接口。2.4.与外部系统集成调用旧电局地方特色目前对接的主要外部系统包括有金三系统、社保系统、统一身份管理平台、新电子税局及税智撑系统:金三系统方面,地方特色与金三系统目前通过直接对接金三的OSB企业服务总线平台进行接入。社保系统方面,地方特色与社保系统对接主要通过省局新网关。社保接口通过在新网关进行注册,地方特色通过调用新网关提供的RESTful协议接口,最终调用到社保接口。可信方面,地方特色通过可信提供的RESTful协议接口,调用可信提供的接口服务。新电子税局及税智撑方面,旧电局地方特色通过云服务集成平台调用新电子税局或税智撑提供的接口。3.应用改造清单内网应用主要为纳税人提供后端服务及税务人员端功能,对于保留功能所需要依赖的应用采用需要进行改造,其他不在保留计划内的应用则直接废弃,不再改造到腾讯云。需要改造应用情况如下:序号应用名描述归属1FX-CENTER-FDCJY-SC房产交易中心电局2FX-FDCJY-WEB-SC税务人员端房地产交易web应用电局3FX_SSWSZX_SC_02涉税文书中心,主要提供纳税人端房产交易等功能相关的后端接口服务电局4FX_CONF_CENTER_SC_02配置中心电局5LC_PDFZCFWXT_SC_01广东CA签章服务电局6FX-DZSP-HXFW-SC电子税票核心服务电局7FX-HCP-JOB-HXFW-SC好差评定时任务电局8FX-PZGD-GDGS-WEB-SC凭证归档后端服务电局9FX-QQDCX-HXFW-SC-02全渠道查询核心服务电局10FX-QZ-CENTER-SC签章中心服务电局11FX-SWWLKXSF-HXFW-SC税务网络可信身份服务,用于调用可信接口电局12FX-SXSL-HXFW-SC事项受理核心服务电局13FX-SXSQ-HXFW-SC事项申请核心服务电局14FX-TYGZ-HXFW-SC通用规则核心服务,主要提供查询相关后端接口服务电局15FX-VSCONFIG-HXFW-SC菜单配置核心服务电局16FX-WBZY-JKFW-WEB-SC02外部资源接口服务,主要提供对接金三、云服务平台等外部接口电局17FX-WBZY-NSRZX-WEB-SC02外部资源纳税人中心服务,主要提供查询金三等外部数据库接口电局18FX-WBZY-SBQC-WEB-SC02外部资源申报清册服务,主要提供清册相关的查询金三等外部数据库接口电局19FX-WBZY-YYZX-WEB-SC02外部资源应用中心服务,主要提供应用中心相关的查询金三等外部数据库接口电局20FX-XXMH-HXFW-SC信息门户核心服务电局21FX-XXZX-HXFW-SC消息中心核心服务电局22FX-YWZT-RZJL-HXFW-SC日志记录核心服务电局23FX-YWZT-SBZX-HXFW-SC申报中心核心服务,主要提供申报、申报清册等相关的接口服务电局24FX-YWZT-YBYWZS-SC异步业务中枢核心服务,主要用于申报提交异步请求接口应用电局25FX-ZLPZ-CJPT-SC资料凭证采集平台,主要提供税务人员端资料查看的功能电局26FX-ZLPZ-HXFW-WEB资料凭证核心服务电局27FX2-SXSL-CJPT-SC事项受理采集平台电局28FX_DZGZPTZX_SC_01电子工作平台中心电局29FX_DZGZPT_SC_01电子工作平台web应用电局30FX_ETAXZX_SC_02纳税服务中心,提供ws接口供部分申报查询等功能使用电局31FX_SBZSJOB2.0_SC_02批处理任务调度,提供后端定时任务及为归档、事项分配等提供批处理任务调度能力电局32FX_SBZSZX2.0_SC_02申报征收中心核心服务,提供部分申报等功能的后端接口服务电局33FX_SBZSZX_SC_02申报征收中心1.5,提供缴款等功能的后端接口服务电局34FX_TYGZZX_SC_02通用规则,主要提供部分查询功能的后端接口服务电局35FX_WJCS_SC文件传输,用于获取oss保存的文件及调用档案接口获取档案归档的文件电局36FX_ZHYY_HXFW_SC综合应用核心服务,为纳税人端功能提供后端服务及一户式提供定时任务后端接口实现、税企共控定时任务后端接口实现、对接新电子税局好差评TDMQ电局37FX-CENTER-JMZX-02加密中心电局38FX-DZSWJKXSF-HXFW-SC电子税务局可信身份核心服务,用于提供接口给可信调用,将可信数据同步至电局用户中心电局39FX-FP-HXFW-WEB发票核心服务电局40FX-SERVICEFORWARD-HXFW-WEB服务转发,用于接收DMZ区发起的RESTful协议请求,并转为HSF协议请求调用电局41FX-SSOFORWARD-HXFW-WEB登录服务转发,用于接收DMZ区登录请求发起的RESTful协议请求,并转为HSF协议请求调用电局42FX-XYFX-HXFW-SC信用风险核心服务电局43FX-YHGL-HXFW-SC用户管理核心服务电局44FX-ZHS-HXFW-SC智环税核心服务电局45FX_CENTER_SSO_SC_02单点登录中心,将DMZ区登录相关接口在内网部署便于网关提供给外部调用电局46FX_FPFWZX_SC_02发票服务中心,发票代开税务人员端前端web应用电局47FX_SBHY_SC_02三表合一后端服务电局48FX-FP-JOB-HXFW-SC发票任务核心服务电局49FX_WEB_SBZS2.0_SC_02申报征收采集平台,将DMZ区应用在内网部署,便于网关将汇税通计算器相关接口提供给外部调用电局50FX_WEB_SBZS_SC_02申报征收1.5,将DMZ区应用在内网部署,便于网关将第三方支付相关接口提供给外部调用电局51FX_YHZX_SC_03用户中心电局52LC_DAZYYXT_SC_01旧档案主应用电局53LC_DAZX_SC_01旧档案中心服务,提供归档及调档等接口供后端使用电局54LC_DZGZPT_SC_01电子工作平台web应用,主要功能包括有实名采集等电局55LC_NSRZX_SC_03纳税人中心,主要为实名用户等提供后端接口电局56LC_NFZX_SC_03纳服中心,主要为银税互动等提供后端接口电局57LC_SMZZX_SC_03实名制中心,提供实名相关接口服务电局58dzgzpt-yjfp-api有奖发票API广州59dzgzpt-yjfp-web有奖发票税务人员端web广州61SY_DZFP_KPFW_SC服务转发中心--电局对接云服务平台接口转发电局62SY_DZGZPTCAS_SC_01电子工作平台登录相关电局63SY_DZGZPTGLZX_SC_01电子工作平台管理中心电局64SY_DZGZPTPORT_SC_01电子工作平台客户端电局65SY_DZGZPT_FP_SC_01电子工作平台-发票领用、验旧等电局66SY_DZGZPT_SC_01电子工作平台电局67SY_FPYWCLZX_SC_02发票业务处理中心电局68SY_FPZX_SC_03发票中心电局69SY_GSFWZX_SC个税服务中心电局70SY_GSJGFW_SC票证服务中心---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完税证明电局71SY_ITS_GSFWZX_SCITS个税服务中心,ITS特色专区内容电局72SY_KXQZFWZX_SC可信前置服务中心电局73SY_NSRZX_SC_02纳税人中心,查询纳税人信息、信用等级等电局74SY_SQZX_SC_03申请中心,处理事项申请相关业务电局75SY_WEBNRYYZX_SC_02消息中心、发送短信、站内信等电局4.数据清单4.1.MySql数据库地方特色内网阿里云数据库如下:序号数据库名称描述1dzwlfp电子网络发票相关数据2mnjqr模拟机器人数据3nrgl网上调查数据3sqzx事项申请相关数据4nsryyzx短信及站内信历史数据5xxzx短信及站内信数据6sbzxAPP及客户端申报相关数据7xxljob定时任务数据8gscx个税查询相关功能9sbzszx申报征收中心库,主要保存申报文书等业务的配置数据,税收预测信息直报、房产交易等功能的业务及日志数据10smzzx实名制中心库,保存实名业务相关的业务数据及日志数据11fpzx发票相关数据(领用、验旧、缴销等)12nfzx纳服中心库,主要保存银税互动及办税网点的业务及配置数据13o2ozx快递发送相关数据14fpdk发票代开库,主要保存发票代开相关的配置数据及业务及日志数据15yhzx用户中心库,主要保存登录、用户等相关的业务及日志数据16dazx旧档案中心库,保存旧档案的业务数据4.2.MongoDB数据地方特色应用目前所使用的MongoDB数据库都在内网,包括有:申报文书库、发票信息库、日志中心库、申请中心库。(1)申报文书库:主要保存的是申报及文书的纳税人操作过程中的一些记录数据及业务报文等。(2)发票信息库:主要保存增值税及消费税申报相关的发票数据等。(3)日志中心库:主要保存包括对接金三、新电子税局、税智撑等外部接口的请求和返回报文,对接可信的请求和返回报文等。(4)申请中心库:保存纳税人事项申请的填表数据、完税证明数据、核定信息、事项办理意见。4.3.OSS对象存储数据地方特色应用OSS按照存储空间(bucket)区分目前主要包括有:电子档案(bucket-dzda)、其他业务(bucket-fx),其中旧档案保存归档文件占oss目前总体文件的绝大多数。(1)电子档案(bucket-dzda)2024年1月统计,电子档案(bucket-dzda)使用空间已超过300T。由于电子档案中保存的都是归档的文件,且这部分数据需要较长时间保留,需要将电子档案中OSS数据全部迁移到腾讯云对象存储(COS)中。(2)其他业务(bucket-fx)2024年1月时统计时,其他业务(bucket-fx)使用空间约为53T。保存的文件主要包括一下:①电子税票:文件保存路径dzsp_sc,主要保存生产税票文件。②房产交易:文件保存路径fcjy_sc,主要保存附送资料、承诺书、申请表等。③凭证归档:文件保存路径pzgd_sc,主要保存合成的待归档pdf。④线下实名核验:文件保存路径smyhzx_sc,保存纳税人人脸照片。⑤检举未开发票:文件保存路径dzswj/jjwkfp/,主要保存纳税人上传未开发票的材料。⑥平台经营者信息报送:文件保存路径dzswj/pzjyzxxbs_sc/,主要保存纳税人上传的文件。⑦税企共控:文件保存路径dzswj/pzjyzxxbs_sc/,纳税人上传的资料及税费任务管理平台推送的附件。⑧临时附件目录:文件保存路径dzswj/sbzs_sc/,主要保存申报、文书临时合成的文件及纳税人申报或文书上传的附送资料。三、技术需求(一)约束条件1.技术路线约束技术路线是指软件的构造方式,主要包括技术选型、开发模式。软件开发应基于J2EE平台,采用成熟的、通用的技术路线。(1)新建应用系统应使用省局技术规范中要求的软件开发框架进行开发,省局软件开发框架由省局信息中心提供,并提供开发培训服务。省局软件开发框架采用SpringCloud;服务注册中心选择Eureka;负载均衡采用Ribbon;配置中心选择SpringCloudConfig或Apollo;服务监控方面,日志监控采用Elasticsearch+LogStash+Kibana,调用链监控采用点评CAT;流控组件选择Sentinel;在后台服务方面,消息系统可选择Kafka、RocketMQ或RabbitMQ,分布式远程调用可用RESTFUL;分布式缓存治理可选择基于Redis的CacheCloud,分布式数据访问层可选择ShardingJDBC或MyCat;任务调度系统可选择Elastic-job或XXL-job;在服务部署平台方面,采用Docker进行微服务部署,容器资源调度选择kubernetes。(2)数据库层采用Mysql数据库、或者Oracle数据库,使用MyBatis框架进行数据访问。(3)应用系统如使用第三方框架,应使用主流的、有社区或厂商支持的、活跃中的第三方框架,如Ehcache、Quartz、iText、ApachePOI等。(4)纳税人使用的应用系统应支持各种主流浏览器,使用现代化的,具有丰富控件,支持客户端运算的前端开发框架与UI框架,如React/AntDesign、Vue.js/ElementUI等。应用系统引入控件应通过兼容性测试,不可与现行系统冲突。(5)应用系统承建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的第三方支持软件(中间件、数据库等)如存在版权要求的,应按照要求使用正版软件。(6)服务器端软件部署应使用RedHat7.8或者SuseLinux操作系统。部署上采用多节点负载均衡模式,单个节点资源要求尽量低,或可采用云平台可伸缩架构。如采用云平台,需基于省局已有的云平台进行建设。(7)应用系统软件开发架构若使用上述框架、中间件、数据库之外的技术路线,需提交省局信息中心开展技术评审。2.客户端软件开发约束应用系统客户端软件应实现对Linux操作系统及其配套的360浏览器的各个长期稳定版本的兼容。3.集成约束系统在设计时,需遵循省局应用支撑平台(技术中台)的集成规范,新建系统需接入应用支撑平台,复用应用支撑平台已有的组件服务,数据应用开发类项目应复用大数据平台已有成果,不得重复开发。系统本身具有的可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应进行组件化或提供接口,以便实现与其他相关应用系统的集成,包括界面集成、服务调用、数据接口等。(二)系统设计要求技术架构设计的具体要求有:1.能对系统进行合理分层。2.持久层适配器支持多数据源模型。3.符合税务局系统工程的J2EE总体框架设计要求。4.采用面向对象的软件分析、设计、编码及基于组件的开发方法。5.系统在设计上要具有内控内生化方案设计。涉及税费数据查询的,需具有税费数据查询的审批、日志记录、权限分配和历史操作痕迹管理等功能,需有自动生成审批台账和查询台账功能。6.系统日志要详尽,日志中错误指向要清晰。(三)非功能需求1.可靠性:系统架构应该可以支持各种提高系统可靠性的方式,比如可以支持双机热备等,避免单点故障。2.易用性:业务功能界面风格和操作流程一致;业务表单应做到所见即所得;界面美观、简洁、高效,界面各部件的布局应保持合理性和一致性;界面颜色调和、提示清晰、窗口大小适当,使用方便。软件方便操作,提供快捷键支持。3.性能:系统应具有满足业务需求的性能设计,且满足未来至少3年业务发展的需求。4.可扩展性:系统设计应低耦合,尽量组件化,方便扩展。5.灵活性:系统设计上,需有灵活的配置功能,包括流程配置和参数配置等。6.标准化要求:系统文档规范化,提交所有相关的软件开发文档应具备很强的可读性及与设计、编码的一致性。7.可维护性:维护服务期间,维护人员能根据所提供的文档,对系统的错误较容易地进行定位、修改。8.开放性:确保本系统能够被其他系统进行集成,本系统要求提供通用的、标准的接口。(四)系统安全要求1.安全建设要求(1)服务提供商在应用系统建设和运维过程中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税务应用系统网络安全审核指南(试行)》规定,开展必须的网络安全工作,提供有关的产出物,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清单(试行)》,从技术措施、管理手段和基础设施等方面全面考虑数据安全防护,以保障业务数据在采集、传输、存储、处理、交换、销毁等不同状态下的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和不可否认性落实,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根据税务总局2017年2月15日下发的《税务应用系统网络安全审核指南(试行)》(税总办发〔2017〕21号,以下简称“安全审核指南”),网络安全应与应用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根据安全审核指南的要求,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拟定系统保护等级,结合税务系统网络安全建设规范,规划该系统网络安全建设内容,系统在建设过程中将安全物理环境、安全网络通信、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要求四个方面按拟定的网络安全等级的要求进行建设,根据系统承载业务数据的重要程度规划数据安全建设内容,明确硬件部署、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等需求。(2)项目所开发系统涉及商用密码的同步制定商用密码应用建设方案,使用的加密算法应符合国家密码管理局GM/T0054-2018《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等相关管理规定。其中,涉及身份认证、签名及验证、协同签名及验证、数据库存储加密、数据校验、安全报文、可信时钟、数据加解密、文件加解密等技术的,需基于省局服务网关调用总局密码服务组件提供的接口服务;涉及数据脱敏、文件水印等技术的,需使用省局服务网关提供的中台服务。具体服务接口见总局文件《密码服务组件标准服务清单及对接说明》。2.应用系统建设初期,应用系统承建单位应参与安全开发工作机制的建立:(1)应用系统承建单位应指定信息安全负责人,明确相关人员(安全负责人、开发人员等)安全职责,安全负责人参与项目开发的整个过程,负责项目总体安全开发的执行,把握关键节点;(2)应用系统承建单位应制订信息安全目标与安全开发工作计划,形成相应文档予以说明;(3)应用系统承建单位应对项目开发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3.应用系统承建商在需求调研时,应对应用系统进行威胁分析:(1)定义应用场景,需要明确关键威胁场景;(2)识别威胁,确定系统可能面临哪些威胁;(3)评估威胁,对威胁进行分类;(4)消减威胁,针对不同的威胁,采取针对性的消减措施。(5)审核人员应审核《威胁分析报告》,报告中是否包括威胁分析结果及威胁消减措施。4、应用系统承建单位在进行需求分析时,应结合应用系统拟定级情况和威胁分析结果,对应用系统的安全功能进行分析定义,形成《安全需求分析》,安全功能包括:4.1.身份鉴别4.1.1.身份鉴别方式:应用系统应提供专用的登录控制模块或第三方专用认证系统,实现对用户的身份进行鉴别;4.1.2.身份标识及鉴别信息:(1)应提供用户身份标识唯一和鉴别信息复杂度检查功能,确保应用系统中不存在重复的用户身份标识,鉴别信息不易被冒用;(2)身份鉴别信息需要以加密方式在网络中传输,且不能明文存储在介质中;身份鉴别信息在登录用户会话结束后应当安全删除。4.1.3.登录控制:(1)登录控制机制要保证任何用户不能绕过登录模块而直接访问系统;(2)登录错误提示信息不能暴露身份标识与鉴别信息;(3)登录过程须用户参与,不能被自动工具暴力猜解;(4)提供登录失败处理机制,可采取结束会话、限制非法登录次数、自动退出等措施;(5)应用系统应具有登录连接超时自动退出等功能。(6)应采用口令、密码技术、生物技术等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的鉴别技术对用户进行身份鉴别,且其中一种鉴别技术至少应使用密码技术来实现(三级系统要求)。4.2.访问控制应用系统应当提供访问控制功能,根据安全策略控制用户对资源等客体的访问,防止数据信息和系统资源被非法访问和使用:4.2.1.访问控制关系:(1)访问控制的覆盖范围应包括与信息安全直接相关的主体、客体及它们之间的操作;(2)访问控制粒度应达到主体为用户级,客体为文件、数据库表级。4.2.2.访问控制功能:(1)访问控制授权应当遵从“最小权限原则”,即仅授权每个用户帐户为完成各自任务所须的最小权限;(2)对系统相关资源从安全角度进行分级,对安全级别高的资源设置敏感标记,并根据敏感标记控制访问行为;(3)系统应当遵从“安全管理员”、“安全审计员”、“系统管理员”三类用户权限不交叉的原则。(4)应对登录的用户分配账户和权限;(5)应重命名或删除默认账户,修改默认账户的默认口令;(6)应及时删除或停用多余的、过期的账户,避免共享账户的存在;(7)应由授权主体配置访问控制策略,访间控制策略规定主体对客体的访间规则(三级系统要求);(8)访间控制的粒度应达到主体为用户级或进程级,客体为文件、数据库表级(三级系统要求);(9)应对重要主体和客体设置安全标记,并控制主体对有安全标记信息资源的访问(三级系统要求)。4.3.安全审计为了便于对应用系统的重要操作和安全事件进行追踪审查,应用系统应具有安全审计功能。4.3.1审计事件:(1)能够对重要安全事件(如增加删除用户、用户登录)进行审计;(2)系统审计粒度应达到用户级别。4.3.2审计功能:(1)审计记录的内容要能够满足日后审计追踪的需要,至少应包括事件的日期、时间、发起者信息、类型、描述和结果等;(2)应提供功能界面对审计记录进行查询、统计、分析及生成审计报表。4.3.3审计保证:(1)应保证审计功能不能被非法停止;(2)审计记录不能被非法删除、修改和覆盖;(3)审计记录拥有足够大的存储空间,存储空间满时应有告警和提示;(4)审计功能应提供第三方日志接口和转储功能。(5)应对审计进程进行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中断(三级系统要求)。4.4剩余信息保护剩余信息是指信息系统中比较敏感或者重要的位于内存或者硬盘中却不再被使用的信息,剩余信息应及时完全删除以防止信息泄露:(1)登录用户的鉴别信息(如口令等)在完成登录验证过程后,应当完全清除;(2)用户帐号被删除后,其鉴别信息的存放空间(内存或者硬盘)被释放前,应当安全清除其中的内容;(3)系统内的文件、目录和数据库记录等资源所在存储空间被释放或重新分配给其他用户前得到安全清除。4.5抗抵赖对于关键的操作数据(如行政审批或者电子交易)应当采取安全技术防止操作行为被发起方或者接收方抵赖:(1)应具有在请求的情况下为数据原发者或接收者提供数据原发证据的功能,即在接到原发者或接收者的请求时,应用系统能就传输的信息产生原发证据,证明该信息的发送由该原发者所为;(2)应具有在请求的情况下为数据原发者或接收者提供数据接收证据的功能,即在接到原发者或接收者的请求时,应用系统能就接收到的信息产生接收证据,证明该信息的接收由该接收者所为。4.6软件容错应用系统应当对非正常数据或者系统行为进行处理,防止系统的正常信息处理过程被中断或者更改,甚至被恶意的控制:(1)应用系统要对输入数据进行有效性验证,仅允许符合当前正常操作要求所允许数据进入系统;防止系统被恶意输入非法数据造成系统异常行为,甚至被恶意控制;(2)应用系统应能够检测到系统的故障,并及时保存当前状态,保证系统能够进行恢复。4.7资源控制应用系统应当能够对数据或者系统资源进行控制,防止某项资源被恶意占用以致耗尽,造成应用系统由于资源不足而中断:(1)当应用系统的通信双方中的一方在一段时间内未作任何响应,另一方应能够自动结束会话;(2)应能够对系统的最大并发会话连接数、单个帐户的多重并发会话及一个时间段内可能的并发会话连接数进行限制;(3)应提供服务优先级设定功能,在安装后根据安全策略设定访问帐户或请求进程的优先级,根据优先级分配系统资源,对一个访问帐户或一个请求进程占用的资源分配最大限额和最小限额;(4)应能够对系统服务水平降低到预先规定的最小值进行检测和报警。4.8.数据完整性(1)应确保系统管理数据、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完整性不受到破坏,并具有完整性检查机制,当检测到完整性错误时采取必要的恢复措施;(2)应确保系统管理数据、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在存储过程中完整性不受到破坏,并具有完整性检查机制,当检测到完整性错误时采取必要的恢复措施。4.9.数据保密性(1)应采用加密或其他有效措施实现系统管理数据、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传输、存储的保密性;(2)在通信双方建立连接之前,应用系统应利用密码技术进行会话初始化验证;(3)应对通信过程中的整个报文或会话过程进行加密。(4)应用审核人员应结合《威胁分析报告》和《安全需求分析》,查看威胁消减措施是否有相应的安全功能需求分析。4.10.数据安全数据保护旨在防止数据被偶然的或故意的非法泄露、变更、破坏,或是被非法识别和控制,以确保数据完整、保密、可用。数据安全主要分为两个方面:数据使用的安全和数据存储的安全。(1)为了保证数据使用过程的安全,建议在系统与外部系统进行数据交换时采用相关标准的加密算法对传输的数据进行加密处理,根据不同的安全等级使用不同的加密算法和不同强度的加密密钥,根据特殊需要可以考虑使用加密机。(2)数据的存储安全系指数据存放状态下的安全,包括是否会被非法调用等,可借助数据异地容灾备份、密文存储、设置访问权限、身份识别、局部隔离等策略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四、税务系统移动应用的安全开发,根据移动税务的应用类型的不同,分公共查询类、自身查询类、移动办税类、移动办公类等4大类分别提出详细的安全开发要求。具体要求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务移动应用安全开发规范》。5.采用了云计算技术的信息系统,根据安全保护等级,按照《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还需要实现安全扩展要求。(三)其它要求开发类应用系统在验收后应进行交维操作,由项目牵头部门组织将应用系统的技术运维交接给信息中心。交维的具体要求由项目管理办法配套的相关工作指引明确。四、采购要求(一)采购方式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1056.84万元。五、服务要求(一)总体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需求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技术建议书。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系统功能和性能应完全符合采购人指明的标准。对于本文未规定的有关系统性能参数,投标人应提出建议,并陈述其理由。2.投标人在其技术建议书中,对需求中所提各项要求能否实现与满足,应逐项诚实地予以说明和答复。投标人亦可根据自己的产品技术性能具体情况,在建议书中提出建议,并附详细资料和说明。对本建议书中某项回答过于简单或未作明确答复的,将视为不能满足该项要求。3.采购需求应视为保证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4.供应商自行解决驻场人员的食宿、交通工具等问题。(二)服务对象与范围服务对象为广东省(除深圳)全省纳税人以及税务人员,范围主要包括新电子税局及新电子税局App技术服务,以及包含业务保障平台、电子档案和“粤税通”涉税功能的新电子税局地方特色专区(除社保外含税务人员端功能)技术服务,新电子税局地方特色专区功能上腾讯云改造。(三)对服务方的要求1.在服务期间,供应商须按时提交月报;对新增的业务需求(或业务需求变更),应评估工作量,并由采购人审核确认;服务工作结束后,须提交总结报告,由采购人进行评估验收。2.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进行人员管理,准确填写并及时更新服务人员名册。服务提供商如中途调整驻场服务人员,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征求采购人意见。3.服务地点由招标人指定,驻场服务往返交通方式及费用、食宿费、办公电脑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参与软件开发技术支持服务的技术服务团队应服从采购人的安排,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签订保密协议,掌握常见开发软件的开发应用,熟练掌握常见的编译工具,熟悉软件开发安全等保规范标准。(四)人员要求1.人员驻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服务满足5x8驻场服务支持,7x24小时技术支持,对重大事故,2小时实质响应、4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解决问题的,节假日等重要时点根据需要提供7*24小时专人值守。本项目采用驻场+开发服务方式:(1)新电子税局及新电子税局App技术服务,驻场人员不少于21人(含数电票平台技术咨询服务1人);(2)新电子税局地方特色专区(除社保外含税务人员端功能)技术服务不少于4人(其中驻场技术支持人员不少于2人,技术开发人员不少于2人)。(3)新电子税局地方特色专区功能上腾讯云改造。2.人员资质要求现场项目经理:不少于5年项目运维或项目管理经验,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系统分析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现场工程师:不少于1年的互联网政务类系统开发运维经验,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的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分析师证书、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软件评测师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五)项目期限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6.5个月;新电子税局地方特色专区功能上腾讯云改造要求2025年底前完成。(六)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内用户指定地点。(七)知识转移和培训1.本项目人员培训,是指根据信息系统整个维护体系对未来运维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完成全部运维知识移交并达到独立运维上岗要求。2.投标人应负责对采购人的技术支撑队伍进行开发和维护培训(包括开发技能培训和软件工具产品的培训等),满足采购人能独立进行该系统的维护和二次开发需要。3.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详细制定人员培训方案,该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安排、培训地点、人数、次数、教材编写(列出教材基本内容)、市培训课程(包括课程介绍)、培训方式、培训师资情况、培训周期、培训费用、评估办法、保证措施等。4.投标人需在软件产品提交后和项目完成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详细设计资料及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连同软件源代码等相关文档交付采购人,并作出向采购人进行技术转移的方案和策略。投标人一经应答,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5.针对开发项目文档移交清单如下:软件开发计划、系统/子系统设计(结构设计)说明书、软件需求规格说明、接口需求规格说明、软件(结构)设计说明、接口设计说明、数据库(顶层)设计说明、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进度计划、风险分析及应对方案、用户手册、操作手册、测试计划、测试报告、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软件质量保证计划、开发进度月报、项目开发总结报告、软件产品规格说明、软件版本说明、源代码等。(八)知识产权1.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技术资料、提交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中标人交付给采购人的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果采购人因使用本项目成果或其中一部分而被第三方起诉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中标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中标人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与本合同无关的单位或个人的技术资料、软件、工具及中标人已有知识产权产品的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九)责任追究当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采购人有权在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中予以扣除,如不足以抵扣的中标人须赔偿补足:1.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并且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中标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双方按已提供服务的期限及内容结算服务费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处理产生的费用。3.采购人逾期付款,每日按应付未付款的万分之五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4.中标人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如中标人擅自转包、分包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中标人除应在收到采购人解除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超过违约金的经济损失。5.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现场项目经理和项目组内重要成员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变更。擅自变更现场项目经理或项目组内重要成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采购人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6.中标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提供的产品、服务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经采购人通知改正仍不改正或仍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除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采购人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7.中标人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的风险控制制度。中标人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的,采购人有权视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①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②乙方按合同总价10%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③将乙方列入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甲方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8.中标人需保证所提供服务的正常运作,如出现纳税人投诉或相关部门反馈监督意见等情形的,每出现一次中标人需支付本合同总额1%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遭受的损失。9.如中标人存在违背保密协议或廉政协议约定义务的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须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10.中标人违约违规导致解除合同的,中标人除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退还采购人多支付的费用,还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11.出现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其他情形时,中标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2.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内用户指定地点。(十一)验收要求1.验收总体要求项目验收将进行全面检验。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实施,由采购人、中标人共同完成。中标人应配合完成验收工作,提交相关文档,经项目单位确认后进行项目验收。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如期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2)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移交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文档,并进行产出物的交付。产出物应提供电子和纸质两种介质,内容应清晰完整,且和项目相符,并保持版本一致。(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中标人应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和措施,经采购人确认后实施,重大问题,须待问题完全解决后,由采购人重新确认后进行项目验收。2.验收依据:以项目合同书、项目需求说明文档所定义的功能,以及验收前双方确认的补充工作需求书、工单、主要交付物等为验收依据。3.验收条件服务期满之后,中标人可根据采购人相关标准流程,提出验收申请。3.1.验收前提条件(1)按照合同和合同附件的要求,提交各类文档,并通过采购人审核。(2)达到了合同履约要求,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3.2.验收内容与流程:(1)验收工作组听取中标人关于本项目的工作汇报。(2)验收工作组审核中标人提供的各类文档等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3)验收工作组检查本项目工作是否达到合同书的各项指标与要求。检查本项目工作中发现的缺陷及遗留问题的解决情况及系统运行等情况。(十二)投标文件内容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包括以下内容:1.系统技术方案,包括详细的技术服务方案、主要技术特点及实现的详细方法,主要技术特点介绍应针对本项目的业务和技术需求,技术方案应包括架构设计、系统功能设计、技术需求的满足性设计、技术体系结构和原理,以及符合的技术标准;系统性能指标和扩展性;人员培训计划等等。2.项目管理方法的详细说明,包括工作任务分解、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内容;3.项目整体实施方案,以及系统开发、安装、调试、试点应用等各阶段的具体实施方案;项目验收方案,包括技术文档移交等内容的阐述。4.项目整体实施计划,以及各阶段的服务计划和人员配置表,包括时间安排、服务进度、人力资源配置等等。5.项目组人员组成及人员简介、具体工作内容等。6.实施服务方案需要包括人力资源安排、风险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六、保密要求供应商及其驻场人员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驻场人员应遵循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所接触的广东税务专有信息仅限于本人在本项目中使用,不得向他人泄露,更不得用于演示或宣传。七、项目交付物《日报》、《周报》或《月报》(报告内容应该包含工作的时间,工作内容,该项工作的负责人等信息,根据客户要求的时间周期提供相应的日报、周报或月报)《服务规程》《服务报告》(应包含具体的服务时间,总共投入XX人力,按照XX万元/人月的预算费用共计XX万元)《服务考勤记录》或《工作量结算证明》《巡检报告》八、付款方式本项目分三次付款,付款进度及付款条件如下:第一次付款:合同生效后并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0%。第二次付款:新电子税局地方特色专区功能上腾讯云改造完成上线且验收通过后,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的40%第三次付款:本合同服务期结束且评估合同通过后,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九、其他相关要求:税务信息化服务商廉政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税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规范、廉洁推进,中标人在参与税务部门信息化项目工作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履行合同,积极协助税务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请严格遵守并落实如下要求:一、积极发挥廉政风险防控正向作用。中标人有义务配合税务部门在信息化项目工作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执行有关措施。二、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中标人有责任在项目管理机制中健全内部廉政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参与本项目的员工提出廉洁行为规范;指定专人对项目实施各环节进行廉政监督;在项目验收过程中提交本项目廉政情况报告等。三、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中标人及相关项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守职业道德,杜绝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违纪违法行为,对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实施以下行为:(一)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提供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名贵特产、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二)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私人会所等活动安排;代付加班餐费、打车费等。(三)以讲课费、咨询费等名义,提供或变相提供报酬。(四)借款、借房、借车,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五)以无偿、象征性地收取费用等方式提供家政、司机等服务劳务。(六)其他通过任何形式行贿或输送利益的行为。四、信守承诺。中标人应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诚信经营,杜绝商业贿赂、规范经营活动、公开透明合作、严格内部管理,并签订《税务信息化项目服务商廉洁承诺书》提交采购人负责项目实施的单位。五、自觉接受监管。中标人有义务配合税务机关的正常业务监管以及纪检监察、外部审计、督察内审等监督机构对税务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隐瞒、篡改或销毁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文件、数据等资料。六、举报和反馈意见。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人有权举报、反馈甲方索贿受贿、吃拿卡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法行为。项目验收前,应填写《税务信息化项目服务商廉政反馈书》,提交采购人税务机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让我们在廉洁、诚信、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开展合作,共同为高水平建设效能税务、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贡献力量。税务信息化服务商廉洁承诺书(签订合同时提交)税务信息化服务商廉洁承诺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税务信息化项目合作中的廉政建设,防范廉政风险发生,确保项目公开、公平、公正推进,我司郑重承诺如下:一、合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坚持廉洁从业、诚信经营的原则。在合作过程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利益输送,维护良好的政商关系。二、杜绝商业贿赂。加强内部管理,我司及我司员工均不对甲方工作人员实施以下行为:(一)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提供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名贵特产、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二)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私人会所等活动安排;代付加班餐费、打车费等。(三)以讲课费、咨询费等名义,提供或变相提供报酬。(四)借款、借房、借车,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五)以无偿、象征性地收取费用等方式提供家政、司机等服务劳务。(六)其他通过任何形式行贿或输送利益的行为。三、规范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证项目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在合作过程中不以任何借口拖延工期、虚报成本或谋取私利。四、公开透明合作。我司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税务部门及纪检监察机构的全程监督,并积极配合任何有关廉洁从业的调查工作。五、严格内部管理。加强企业内部廉洁教育,确保员工知晓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要求;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廉洁监督;对于违反廉洁承诺的员工,将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六、积极参与监督。在税务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将如实反馈问题和意见。承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XX年XX月XX日备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单位留存,另一份交税务部门备案。附件1:人员相关承诺函格式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对于项目(项目编号:),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要求:1.本项目涉及信息化服务运维人员的,运维人员应当是我方的正式人员(与我方签订劳动合同,由我方购买社保),或者是与我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我方实际工作满1年的人员,常驻运维人员应当为技术骨干。2.我方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详细人员清单,由采购人对人员清单进行记录并作为项目合同内容一部分,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按照上述人员清单进行人员资质复核。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我方同意采购人将我方视为虚假响应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不签订合同并在必要时将相关情况报监督管理部门:(一)我方无法按承诺在签订合同时提供项目详细人员清单;(二)我方提供的项目人员清单与响应时提供的详细人员清单(或投标文件的自行承诺情况)不符;(三)采购人进行人员资质复核时发现我方提供的项目人员资质与采购文件要求不符。3.合同开始执行时,我方首次进场的团队人员与投标响应时(或签订合同时)提供的团队人员保持一致。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2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3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4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5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6现场踏勘不组织7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8投标保证金不收取保证金9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数量采购包1:2名10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名11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2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单位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13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http://gpcgd.gd.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3049076.html14其他 无15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1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7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中心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二、纸质响应文件:(1)纸质响应文件副本1份。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副本”字样。如果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副本不符,应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响应文件评标时,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响应文件评标。在电子响应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而认定供应商响应无效。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采购人现有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40)(以下简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供应商入口填写供应商相关信息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信息填写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金融服务中心"(https://gcycloud.cn/zcdservice/zcd/home/index),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4)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行维护 运行维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