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装修改造工程竣工 财务决算编制服务招标公告(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2025)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自行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LHZC2025080184)
根据罗湖区的有关规定,罗湖区金湖路银湖半山3、4、5栋装修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项目,采用自行采购的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1.项目编号:LHZC2025080184
2.项目名称:罗湖区金湖路银湖半山3、4、5栋装修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
3.控制价:165100.00元
4.采购的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明细清单项
罗湖区金湖路银湖半山3、4、5栋装修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
1
项
详见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于2025年08月18日 16:00至2025年08月20日 09:3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响应。供应商注册详见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注册”。
6.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7.采购文件答疑事项:2025年08月19日 12:00 前将对采购文件的疑问在网上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2025年08月19日 12:00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函要求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提出质疑要求截止时间前。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凤凰社区深南东路1076号罗湖区党群服务中心4、5层。质疑咨询电话:0755-82202620。)
8.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用“自行采购--罗湖自行采购--报名响应”功能点报名或上传报名文件。 本项目电子报名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9.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 09:30 。
10. 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1.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1)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15楼 联系电话:曹工0755-22185616 (2)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联系方式:邬工0755-82202620 网络技术支持咨询: 0755-82201873
附件: 采购文件:-详见后面附件-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2025年08月18日
附件1:LHZC2025080184-招标文件-罗湖区金湖路银湖半山3、4、5栋装修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doc
特别警示条款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以下特别警示条款,不得存在以下所列禁止情形,一旦发现,将被处以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序号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1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6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LHZC2025080184项目名称:罗湖区金湖路银湖半山3、4、5栋装修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类型:自行采购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4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若招标文件未设置实质性条款,不得据此做投标无效处理);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承诺书》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7采购标的/服务清单/报价等任意一类有缺漏项或响应不全,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11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12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13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þ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适用于中标候选人为1家的情形)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适用于中标候选人为2家或以上的情形)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评标总得分(100分)=价格分+技术分+综合实力分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102技术服务部分60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项目实施方案评价10(一)评分内容: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案:1、工作内容;2、组织架构;3、工作流程;4、售后服务承诺。(二)评分依据:提供以上4点内容得5分,缺项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分:优评分标准:方案符合实际、完整、规范、思路清晰,内容合理性强,得5分;良评分标准:方案较符合实际、较完整规范、思路较清晰,内容合理性较强,得3分;中评分标准:方案较普通、完整性规范性一般,思路不够清晰,内容合理性一般,得2分;差评分标准:方案不完整、不规范,思路不清晰,内容合理性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10(一)评分内容:考察针对本项目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方案内容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2.针对重、难点的相关应对措施。3.日常服务的合理化建议。(二)评分依据:提供以上3点内容得5分,缺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分:优评分标准:方案符合实际、完整、规范、思路清晰,内容合理性强,得5分;良评分标准:方案较符合实际、较完整规范、思路较清晰,内容合理性较强,得3分;中评分标准方案较普通、完整性、规范性-般,思路不够清晰,内容合理性般,得2分;差评分标准:方案不完整、不规范,思路不清晰,内容合理性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3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10(一)评分内容:考察针对本项目的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以下内容:1.档案管理。2.服务、人员保障措施。3.应急突发事件预案。(二)评分依据:提供以上 3点内容得5分,缺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分:优评分标准:方案符合实际、完整、规范、思路清晰,内容合理性强,得5分;良评分标准:方案较符合实际、较完整规范、思路较清晰,内容合理性较强,得3分;中评分标准方案较普通、完整性、规范性-般,思路不够清晰,内容合理性般,得2分;差评分标准:方案不完整、不规范,思路不清晰,内容合理性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4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5(一)评分内容:1.服务期满后主动离岗。2.与后续服务公司进行交接。3.服务期满,后续服务公司未到位前仍按原合同服务承诺提供服务。(二)评分依据:投标人承诺以上全部三项的得5分,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5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15(一)评分内容: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本项不得分。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3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3.具有15年(含)以上从业经验的,得4分;具有10-15年从业经验的,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从业经验年限以毕业证书记载毕业时间计算年限为准)。4.项目负责人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参与过房建类工程结算编制(审核)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以上4项累计加分,最高得15分。(二)评分依据:1. 1. 涉及学历要求的,须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要求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和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的依据。3.第2项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4.项目经验: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签订的咨询委托协议或合同或相关成果文件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应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及人员证明页等)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涉及人员社保的,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书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6投标人拟派服务团队实力10(1)评分内容: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在此基础上评分:(1)除本项目负责人以外,拟投入项目服务团队中具备5名一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证(工程相关专业)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2)拟投入团队中有2名及以上成员(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参与过房建类工程结算编制(审核)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以上2项合计最多得10分。(二)评分依据1.供应商须提供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如有)、职称证书证明复印件(如有)、从业经验证明(如有),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签订的咨询委托协议或合同或相关成果文件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应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及人员证明页等)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2.提供以上人员近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书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3综合实力部分30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10(一)评分内容: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截标之日内所签订的房建类工程结算编制(审核)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1个同类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二)评分依据:要求提供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且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项目履约评价或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清晰扫描件。备注: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书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2履约评价5(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提供符合“1.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合同甲方出具评价为优/优秀/满意或最高评价的履约评价或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5分。(二)评分依据: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项目履约评价或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清晰扫描件。备注: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书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3投标人获奖及体系认证5(一) 评分内容: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日期为准)获得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造价协会颁发的相关的奖项或荣誉,每一项得1分,满分3分。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获奖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2.有效的认证证书,如无法证明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3.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认证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查询有效的截图(http://cx.cnca.cn)。4.证明材料无法提现投标人名称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佐证材料。4本地化服务能力5(一) 评分内容:1投标人在本地设立分公司或售后机构、服务网点、项目部、办公室、办事处等情形,得5分;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本地化服务,得5分。(二)评分依据:1.第一项投标人需提供合作单位或者自身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投标人在本地设立的项目部、办公室、办事处等证明文件;2.第二项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备注: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书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5诚信情况5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5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定标方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唯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如唯一候选中标供应商被认定投标或中标无效,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为代理服务项目,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须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若因中标(成交)供应商交纳代理服务费所产生的时间影响到合同签订的,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代理服务费标准参照下列标准收取。本项目类型为工程采购:(1)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中标(成交)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中标(成交)金额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万元以下1.5%1.5%1.0%100万元(含)-500万元1.1%0.8%0.7%500万元(含)-1000万元0.8%0.45%0.55%1000万元(含)-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含)-1亿元0.25%0.1%0.2%1亿元(含)-5亿元0.05%0.05%0.05%5亿元(含)-10亿元0.035%0.035%0.035%10亿元(含)-50亿元0.008%0.008%0.008%50亿元(含)-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元(含)以上0.004%0.004%0.004%备注:1.每宗交易代理服务费不低于5000元;2.对于报总价的采购类项目,中标(成交)价为中标(成交)金额;对于报单价、折扣或费率的采购类项目,中标(成交)价为预算上限金额或经委托方与代理方确定的支付上限金额;如某货物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为600万元,总共交纳的代理服务费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标准代理服务费=(100万以下部分的代理服务费)+(100万~500万部分的代理服务费)+(500万~600万部分的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5%+(500-100)万元×1.1%+(600-500)万元×0.8%=1.5万元+4.4万元+0.8万元=6.7万元(3)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必须按规定采用银行对公转账方式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及要求按照缴款(付款)通知书执行。基本户信息:账户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账号:632766021开户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转账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标(成交)金额+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其他事项1、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第二册第一章投标文件的格式”中节点“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及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2、关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大力度运用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凭借所获取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合同,向参与订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金融机构以各自信贷政策为基础,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授信,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finance.szexgrp.com/gtm/web/guarantee/#/),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供应商账户信息投标人(单位全称):;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注:本项填写内容作为订单融资开展的参考信息,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1.第一册招标项目需求1.1.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按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应按作投标无效处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2.投标人必须承诺满足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一章《投标承诺书》第10、11、12、13条的要求。(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作出声明);3.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参与应答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先网上录入信息,再办理电子密钥(详见https://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1830174),并前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前台(咨询电话:0755-83948165、0755-83938966、020-89524338)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完整公告内容详见:深圳交易集团罗湖分公司官网https://lh.szexgrp.com/jyfw/zfcg-view.html?id=zfcg1.2.第二章项目需求书1.2.1.一、项目情况介绍1.2.1.1.(一)项目概况1、采购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2、项目关键信息:(1)本项目预算金额:165100.00元;(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深圳市罗湖区金湖路银湖半山3、4、5栋装修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项目,结合该项目项目投资数量及投资额情况,需采购企业协助决算编制工作。(3)本项目服务期限:至罗湖区金湖路银湖半山3、4、5栋装修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结3、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深圳市罗湖区金湖路银湖半山3、4、5栋装修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项目4、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采用评审定标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二)实质性条款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1★完全满足本项目★标记条款的要求。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1.2.2.二、项目技术及管理要求1.2.3.二、服务内容1、服务内容:提供决算编制服务,,协助完成相关成果文件审核工作等。2、投标人主要工作内容(1)投标人保证在开展项目预编、结审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咨询的法律法规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的规章制度,按照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实施项目决算编制工作,接受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接受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的项目任务安排。(2)具体工作内容:根据工作需要踏勘现场;在预编、结审过程中书面提出设计存在或疑惑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家及深圳市有关部门的规定做好预编、结审项目工作,定额套用合理,工程量计算准确,提供编制、审核说明;提供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及价格清单,并提交询价或计价依据;主动、及时地发现并向采购人汇报任何可能影响投资的事项,提出相关改善建议;配合完成采购人及相关政府工作部门的核查、对数工作,以及处理工程纠纷;出具相关报告和成果。(3)投标人结算人员在进行项目审核工作时,应当遵守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的工作规定,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保持严谨、负责的职业态度。(4)完成业务后,投标人必须向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提交所有预编、审核文书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并按照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的要求,负责审核项目的立卷归档工作。(5)投标人不得将承接的项目业务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人承接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业务资格。3、其他要求(1)在合同有效期内的项目,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超出支付上限后报审的项目,采购人可自行开展项目决算编制或另行选择决算编制单位。(2)采购人有权按每个项目的情况分别对投标人进行履约评价。(3)投标人保证遵守:若已承接项目预算编制、结算审核工作,就不再承接该项目概算编制、预算审核、决算编制工作,且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告知采购人,由采购人选择其他单位承担。1.2.4.三、项目商务要求1.2.4.1.(一)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履约保证金。1.2.4.2.(二)投标报价构成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4、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5、“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开标当日网站出现网站无法打开的特殊情况,相关信息则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6、供应商提供报价合理性、澄清、说明、补正或者错误的修正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1076号党群服务中心4楼)、电邮提交(邮箱:szexlhfgs@szexgrp.com)等便捷方式。1.2.5.四、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扫描成.pdf同时上传至“报名方案”、“报名附件”。(注意:投标供应商上传至“报名方案”、“报名附件”的投标文件内容需一致,上传不一致的,以“报名方案”的投标文件为准。)重要提醒:投标供应商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一、关键信息(1)开标一览表(2)投标承诺书(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4)实质性服务条款(以★号标注)证明文件(如有)(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6)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7)分项报价清单(8)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证明文件(如有)二、技术服务部分(1)项目实施方案评价(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3)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4)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方案(5)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6)投标人拟派服务团队实力三、综合实力部分(1)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2)履约评价(3)本地化服务能力四、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及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1)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2.第二册投标文件的格式及合同2.1.第一章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扫描成.pdf同时上传至“报名方案”、“报名附件”。(注意:投标供应商上传至“报名方案”、“报名附件”的投标文件内容需一致,上传不一致的,以“报名方案”的投标文件为准。)温馨提示:以下内容请供应商编写投标文件时重点关注,避免因格式问题出现失误,进而导致投标无效。以下内容属于常见失误情形:1.《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分项报价清单》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样式及要求填写;2.《投标承诺书》中的抬头、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名称、日期填写错误;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中的姓名、身份证号填写错误,未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填写错误,受托人(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填写错误,授权委托日期填写错误,未附受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2.1.1.一、关键信息2.1.2.(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总价服务期备注(可选填)大写:小写:2.1.3.(二)投标承诺书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LHZC2025080184的深圳市罗湖区金湖路银湖半山3、4、5栋装修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澄清公告、答疑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后,我方完全认可贵方提供的上述文件,我方愿以《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投标价格见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总价。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7、如我单位提交样品,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视同放弃取回,同意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我单位提交的样品进行清理。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我单位承诺:9.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10.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11.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12.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3.我单位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14.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15.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16.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17.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18.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19.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若所投产品包括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的,应满足《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3〕7号)要求。若所投产品涉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要求。20.我单位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21.我单位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若存在“不同供应商的董事、股东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情形的,我单位保证不存在串通投标、恶意串通或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22.我单位清楚,如存在违反投标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依法被列入失信信息。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财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可选填):日期:年月日2.1.4.(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中要求提供《投标承诺书》且已在“(二)《投标承诺书》”章节中提供了,此处可不重复提供。)1、资格证明材料:2.1.4.1.(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填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填表日期:年月日采购人项目名称投标(响应)供应商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序号职务姓名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关系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2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3项目负责人4主要技术人员5投标文件编制人员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序号关联关系类型关联主体名称备注1控股股东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2管理关系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2.1.5.(四)实质性服务条款(以★号标注)证明文件(如有)备注:1、如本项目没有设置实质性服务条款(以★号标注),该部分无需填写。2、如本项目设置了实质性服务条款(以★号标注),投标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未提供或出现负偏离的,投标文件作投标无效处理。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完全满足本项目★标记条款的要求。注:1.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2.“投标响应”一栏应当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响应情况,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招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3.“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4.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响应情况作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5.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为准。6.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在“说明”一栏中列明证明资料的位置,以便评审;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2.1.6.(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为:,联系电话:。特此证明。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本证明书要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3、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无需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4、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证件扫描件正面证件扫描件反面温馨提示:为避免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请投标供应商核实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等是否在你公司缴纳社会保险。2.1.7.(六)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职务:;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证件扫描件正面证件扫描件反面温馨提示:为避免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请投标供应商核实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等是否在你公司缴纳社会保险。2.1.8.(七)分项报价清单序号需求名称金额(元)说明一****** 二**费用 **费用小计 三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小计 四税金 ……合计(元) 以上各项之和注:1、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2、本表格仅为指导性范本,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各分项内容进行调整提供详细分项报价。2.1.9.(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请投标人依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一)声明函的填写要求1.“单位名称”应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2.“项目名称”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名称填写。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所承担的具体内容。3.“标的名称”应填写招标文件中细化载明的采购标的名称(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项目需求书“项目概况”的“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项服务(标的)为同一企业承接的,“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服务;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招标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购标的名称;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招标文件中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标的名称。4.“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项目需求书“项目概况”的“标的所属行业”一栏为准),并应确保与采购标的涉及的服务承接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分包部分采购标的涉及的服务承接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承担部分采购标的涉及的服务承接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5.“企业名称”应如实填写服务承接商。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分包部分采购标的对应的服务承接商。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采购标的对应的服务承接商。6.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指标以上年度末数据为依据,营业收入指标以上年度累计数据为依据。无上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部分,供应商应依据企业上年度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判断《中小企业声明函》载明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是否属于招标文件所属行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8.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按照企业从事的主要活动确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按照上年度末实际情况填报,并应确保在争议纠纷处理时,可提供相关数据的来源依据。9.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10.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二)声明函的提交要求1.投标(响应)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核实投标(响应)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的相关信息,如对相关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鼓励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一并提供对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相关信息的核实核验情况以及其他佐证材料。3.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所属行业或划型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声明函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三)声明函相关规定文件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300号文);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四)声明函的审查1.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包括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则声明函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判定,对供应商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一并进行审查,如判定声明函无效的,相关供应商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若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由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依法审查相关供应商是否满足条件并给予相应扶持政策,声明函的有效性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3.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相关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如包含硬件设备、产品等货物采购的,不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4.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评审过程中,发现《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明显笔误或含义不明确的,应按规定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修改后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要求承接企业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要求承接企业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3、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类,监狱企业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另行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1.10.二、技术服务部分2.1.10.1.(一)项目实施方案评价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1.10.2.(二)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1.10.3.(三)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1.10.4.(四)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方案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1.10.5.(五)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1.10.6.(六)投标人拟派服务团队实力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1.11.三、综合实力部分2.1.11.1.(一)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序号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履约评价情况备注2.1.11.2.(二)履约评价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三)投标人获奖及荣誉序号获奖时间获奖名称颁发单位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1.11.3.(四)本地化服务能力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1.12.四、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及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一)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我单位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若存在下述情况,我单位愿意依法承担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序号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1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6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一、我单位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存在法律风险,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我单位应审慎核查,确保其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我单位对投标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使用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四、我单位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我单位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我单位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日期:注:1.《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需由投标供应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在采购文件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增设供应商投标特别警示条款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2025〕7号)的要求,《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提醒,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二)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2.2.第二章合同格式(详询采购单位)34.第三册投标供应商须知4.1.第一章总则1.招标说明本项目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通过评审定标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2.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日期”指公历日;2.2“招标文件”指采购文件;2.3“应答文件”指投标文件;2.4“成交”指中标;2.5“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6“网上投标”指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并遵循相应的技术要求,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行为;2.7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2.8除特别声明外,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网站均指深圳交易集团罗湖分公司网站,网址:https://lh.szexgrp.com/jyfw/zfcg-view.html?id=zfcg3.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要求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首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涉及的投标供应商均作投标无效处理);(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涉及的投标供应商均作投标无效处理);(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还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有关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4.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含实物样品)有关的费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和采购单位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招标答疑、质疑5.1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供应商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可能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5.2投标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网上形式提交给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5.3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等采购程序环节存在下列情形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可以依法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5.3.1供应商应按以下规定时限提出质疑:(1)对招标(采购)文件的质疑,为招标(采购)公告公示期内;(2)对中标(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内;(3)对项目发布更正公告的(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标或成交结果的改变)且供应商针对更正事项提出质疑的,为更正公告公示期内。5.3.2书面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3.3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的真实性,其在质疑或投诉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证明利益受损的事实根据,实行“谁质疑,谁举证”的原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3.4收文单位、地点提交方式: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收文单位: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1076号党群服务中心4、5楼,质疑咨询电话:0755-82334437。5.4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对疑问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发布信息)统一答复为准。5.5如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认为有必要组织现场招标答疑会,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另行书面通知(包括网站发布信息)的时间和地点,参与招标答疑会;5.6未参与招标答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供应商资格的理由。4.2.第二章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在招标期间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的方式)统一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6.2招标文件共分为关键信息和招标文件正文。6.3投标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缺失应在提出澄清要求截止时间之前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6.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供应商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对投标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7.招标文件的澄清7.1投标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均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提出澄清要求截止时间前,按网上提问的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提交。不论是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供应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和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采购系统中发布的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供应商。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7.2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含澄清纪要),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或投诉。7.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供应商。8.招标文件的修改8.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和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采购系统中发布的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供应商,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8.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的文件为准;8.4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网站公开发布形式或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供应商。为使投标供应商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4.3.第三章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9.1投标供应商与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供应商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在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9.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具体内容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注意: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11.投标文件格式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投标货币12.1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4.4.第四章开标13.开标13.1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14.评标会议14.1评标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4.2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14.3评标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15.独立评标及评标程序15.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标报告的工作程序。16.投标文件初审16.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6.2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关键信息”中的《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供应商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16.3对不属于《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投标无效的理由。17.澄清有关问题17.1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不含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17.2评审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沟通并作书面记录。经确认后,项目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7.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通用条款第18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18.错误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8.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8.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8.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8.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8.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7条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9.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信息》部分。20.定标本项目采用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定标方法》部分。21.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22.中标(成交)公告22.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结束后,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将在深圳交易集团罗湖分公司官网(https://lh.szexgrp.com/jyfw/zfcg-view.html?id=zfcg)上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3.中标(成交)通知书23.1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并公示1个日历日后,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中标人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后,方可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24.2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有权收回中标(成交)通知书。----END----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修改造工程竣工 财务决算编制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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