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 安全防护用品 金属护栏 辅助标志牌 安全贴画 干粉灭火器 反光贴 警戒带 管线附属材料 防坠器 耐火救生绳 市政护栏 手推式干粉灭火器 临边防护焊接钢管招标公告(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金属护栏(不含不锈钢护栏)

300.0


辅助标志牌

100.0


安全贴画

100.0


干粉灭火器

100.0


反光贴

500.0


警戒带

500.0


管线附属材料

3000.0


防坠器

200.0


耐火救生绳

2000.0


附件下载
安全防护用品询价公告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西沙王庄城中村改造项目X-1 地块幼儿园项目经理部
安全防护用品询价公告
1. 询价条件
中交二公局(山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接受委托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西沙王庄城中村改造项目X-1 地块幼儿园项目经理部组织本次安全防护用品询价采购工作,已具备相关条件,现对安全防护用品采购进行询价,本次采用电子化询价方式。
2. 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是西沙王庄城中村改造项目X-1地块幼儿园项目,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美里湖街道,二环路以西,美里路以南,城市规划道路以北。规划用地面积约1.04公顷,总建筑面积约7521.47平方米,教学规模15班(每班30人),在校生450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学综合楼1栋、门卫1栋、换热站1栋,同步实施室外活动场、道路、绿化、室外管网等建设。
新建教学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7286.7㎡,地上3层,地下1层,钢框架结构,独立基础。
新建门卫1栋,建筑面积63.77㎡,地上1层,框架结构,独立基础。
新建换热设备室1栋,建筑面积171㎡,地上1层,框架结构,独立基础。
2.2 询价范围:本次询价采购材料为安全防护用品,具体标包划分、交货地点、交货期等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数量
交货地点
计划供货周期
联系人及方式
交货状态

1
市政护栏
组装式1.2m

300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
2025年9月5日-2025年12月31日
孙杰 15971106619
 

2
辅助标志牌
2*2.5m

100

3
安全贴画
1500*1200

100

4
手推式干粉灭火器
35kg

100

5
反光贴
10cm*50m

500

6
警戒带
50m盒装手提款

500

7
临边防护焊接钢管
?48*3.5

3000

8
防坠器
150kg(50m双锁止+3.4mm钢丝绳+加厚吊钩)

200

9
安全绳
20mm三层绳

2000

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送货并经询价人确认数量为准。
3.询价文件的获取
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8月18日12时00分至2025年8月2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jrw.iccec.cn/)自行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4.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网上投标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12时00分至2025年8月24日12时00分;本次询价采取通过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网上投标,不组织线下询价,不用现场递交纸质标书。
4.2逾期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询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jrw.iccec.cn/)供应商门户(https://sp.iccec.cn/)上发布。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8月24日12时00分。
  6.2开标地点:本次询价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网上开标地点为西沙幼儿园项目会议室。
7.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西沙王庄城中村改造项目X-1 地块幼儿园项目经理部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
联系人:孙杰(操作指导、技术答疑)
电话:15971106619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西沙王庄城中村改造项目X-1地块幼儿园项目经理部安全防护用品询价文件询价编号:询价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西沙王庄城中村改造项目X-1地块幼儿园项目经理部询价组织机构: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西沙王庄城中村改造项目X-1地块幼儿园项目经理部二〇二五年八月第1章安全防护用品询价公告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西沙王庄城中村改造项目X-1地块幼儿园项目经理部安全防护用品询价公告1.询价条件中交二公局(山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接受委托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西沙王庄城中村改造项目X-1地块幼儿园项目经理部组织本次安全防护用品询价采购工作,已具备相关条件,现对安全防护用品采购进行询价,本次采用电子化询价方式。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2.1项目概况:本工程是西沙王庄城中村改造项目X-1地块幼儿园项目,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美里湖街道,二环路以西,美里路以南,城市规划道路以北。规划用地面积约1.04公顷,总建筑面积约7521.47平方米,教学规模15班(每班30人),在校生450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学综合楼1栋、门卫1栋、换热站1栋,同步实施室外活动场、道路、绿化、室外管网等建设。新建教学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7286.7㎡,地上3层,地下1层,钢框架结构,独立基础。新建门卫1栋,建筑面积63.77㎡,地上1层,框架结构,独立基础。新建换热设备室1栋,建筑面积171㎡,地上1层,框架结构,独立基础。2.2询价范围:本次询价采购材料为安全防护用品,具体标包划分、交货地点、交货期等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数量
交货地点
计划供货周期
联系人及方式
交货状态

1
市政护栏
组装式1.2m

300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
2025年9月5日-2025年12月31日
孙杰 15971106619

2
辅助标志牌
2*2.5m

100

3
安全贴画
1500*1200

100

4
手推式干粉灭火器
35kg

100

5
反光贴
10cm*50m

500

6
警戒带
50m盒装手提款

500

7
临边防护焊接钢管
∅48*3.5

3000

8
防坠器
150kg(50m双锁止+3.4mm钢丝绳+加厚吊钩)

200

9
安全绳
20mm三层绳

2000

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送货并经询价人确认数量为准。3.询价文件的获取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8月18日12时00分至2025年8月2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jrw.iccec.cn/)自行下载电子询价文件。4.报价文件的递交4.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网上投标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12时00分至2025年8月24日12时00分;本次询价采取通过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网上投标,不组织线下询价,不用现场递交纸质标书。4.2逾期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询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jrw.iccec.cn/)供应商门户(https://sp.iccec.cn/)上发布。6.开标6.1开标时间:2025年8月24日12时00分。6.2开标地点:本次询价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网上开标地点为西沙幼儿园项目会议室。7.联系方式询价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西沙王庄城中村改造项目X-1地块幼儿园项目经理部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联系人:孙杰(操作指导、技术答疑)电话:15971106619第二章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甲方:(需方)乙方:(供方)企业类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合作共赢、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一)本合同补充协议;(二)本合同及其附件;(三)合同履行中的会议纪要;(四)招标文件;(五)供应商投标报价文件。以上文件相互补充或解释,若存在冲突,以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第二条材料及合同价款(一)材料基本情况: 序号
材料
名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暂定数量
含税
单价(元)
暂定含税合价
(元)
不含税
单价(元)
暂定不含税合价
(元)
备注

1

2



暂定不含税合价合计(元)

增值税(元)( %税率)

暂定价税合价(即暂定合同价款)(元)

(二)本合同采用价税分离的原则约定价款。(三)暂定合同价款=×(1+ƒ)(注:KiQi=K1Q1+K2Q2+……KnQn)其中:K为材料清单中单项不含税单价;Q为材料清单中单项暂定数量;i为材料清单中细目序号;n为材料清单中细目序号数量;ƒ为增值税税率。(注:当国家发布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时,不含税合价保持不变,增值税税率按调整后税率执行,价税合价随之调整。)1.合同价款为暂定价款,实际价款以双方结算确认的价款为准。2.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车费、卸车费、保管费、售后服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税费、逾期付款的补偿等所有费用。3.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以甲方书面认可且质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4.上述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中不做任何调整。第三条履约担保(一)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二)履约过程中乙方因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并不予返还。(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①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如有);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供应材料;③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四)因乙方违约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在当期材料结算款中扣缴补足,不足部分在下期结算中扣缴补足,直至补齐履约保证金。第四条质量标准(一)质量标准:按照标准执行。若双方未明确质量标准,则乙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材料在使用中满足使用要求。(二)双方对材料检验结果是否满足质量标准存在争议时,由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甲方或业主认可的试验检测机构鉴定。若检测结果符合质量标准,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质量标准,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三)质量保证期为双方自签订《物资结算协议》之日起月(大于或等于12月)。该质量保证期仅适用于退还质量保证金,不免除乙方对材料质量问题的赔偿责任和违约金。(四)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材料样品时,乙方应免费提供,且材料样品不得低于足够两份试验检测的数量。乙方代表对材料样品签字确认后,材料样品由甲方保管,材料样品的质量检验结果作为甲乙双方检验每批次材料是否符合质量标准的依据之一。第五条验收、交付(一)验收1.乙方在材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前2小时通知甲方验收。2.材料数量以甲方现场过磅/理论计量/计数等书面方式认可且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采用现场过磅方式的磅差在±3‰以内以送货单数量为准,超过±3‰以过磅数量为准;采用理论计量的按照国标控制。(扣水扣杂约定:)】3.乙方应按约定的质量标准对出厂材料自检,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附件的材料。甲方拒绝接收后,乙方应尽快补全相关资料或向甲方重新供应附件齐备的材料,由此产生的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4.甲方对到场材料抽样检验,如检验结果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材料,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5.本合同约定的验收仅为材料到场后的数量、包装、抽样检测的验收,抽检结果并不代表该批次材料全部是符合质量标准的,因此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材料存在不符合约定标准的质量缺陷,乙方仍应承担责任。6.材料使用过程中,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乙方承担修复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7.甲方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后,应立即停用、封存、妥善保管货物,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后日内到达交付地点处理。8.收料单以甲方代表在【收料单/验收单】上签字的为准,作为双方结算的初步依据。【收料单/验收单】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等,但不包含价格、价款等信息,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等信息,该价格、价款等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视作双方的结算及对合同约定价款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二)交付1.交付地点:乙方承担运输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工程沿线场站、施工现场和其他合理周边区域。/乙方不承担运输的,交付地点为乙方交运甲方指定的运输工具处。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卸货,甲方签署验收交接文件视为完成对材料的交付。2.供货期间:暂定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最终供货期间以甲方通知的截止时间为准。3.甲方按实际需求提前日向乙方发出材料需求计划(数量、规格、型号、交付时间)的通知,乙方应按该计划要求将材料运送至交付地点。4.甲方向乙方发出材料需求计划后,如有变更,应在变更计划要求的供货时间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调整供货数量和时间。5.甲方因施工需要变更指定交付地点时,乙方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依据甲方通知要求供货。甲方出具变更通知应在指定交付日期天前通知乙方。6.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提供的材料月度需求计划数量和交付时间向甲方供应,乙方应在要求交付时间前天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7.材料(包括附随单据等)在交付甲方前所产生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毁损、灭失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由此造成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三)运输、卸货1.由乙方组织运输工具将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同时乙方应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区域,应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甲方现场人员指定区域规范停车、卸货。3.乙方应对运输、装卸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在材料运输、进出现场、装卸的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材料包装(一)乙方材料的包装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部门的要求及材料本身的特性。材料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提供,并按甲方要求回收、处置。包装物费用不向甲方另外收取,乙方如对包装物有特殊回收要求应在合同中明确。(二)包装应满足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交付地点。第七条结算、付款、发票(一)结算1.乙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乙方结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在甲方留存备查。2.甲乙双方每月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中期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3.在甲方承建的工程如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缺陷,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及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本合同无预付款。(二)付款1.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2.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①中期支付:每月15日甲乙双方进行结算对账,结算后2个月支付供货金额的80%,后续3个月内支付剩余供货金额的13%,扣除7%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若无质量问题,12个月内无息返还),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②最终支付: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3.甲方按照载明的乙方收款信息向乙方支付款项。除非甲方同意,甲方不接受乙方单方委托向第三方付款的申请,乙方仍执意要求委托甲方向第三方付款的,甲方有权中止向乙方支付全额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4.如业主未按时或未足额向甲方支付结算款,导致甲方无法完全履行或被迫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及时协商后续事宜处理。(三)发票1.当月对账结束后5日内,乙方应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务机关代开),按实际履约情况准确填写发票内容,方可办理结算手续。2.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合规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包括虚开、走逃等),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发票问题导致甲方支付款项推迟的,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逾期付款违约责任。3.本合同履行中或终止后,如发生乙方或乙方债权人通过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机制向甲方主张权利并获得裁判机关支持的,甲方在付款前乙方应先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4.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单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5.甲方税务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地 址

电 话

备 注

乙方税务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地 址

电 话

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每月及时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2.按照约定支付价款。3.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材料采购需求,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工作,若甲方承接工程项目缓建、停建,甲方可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按乙方已交付合格的材料据实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利息、赔偿及违约责任。(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甲方发出的需求计划供应材料。2.服从业主、监理、甲方的抽检,材料的检验结果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应承担自己雇佣的员工和运输车辆的安全责任,为相关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4.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消纳不低于合同结算额3%的有价产品。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2项约定逾期付款的,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标准向乙方支付利息。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4项约定的情形除外。2.如因本工程建设单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导致甲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不承担本款约定的逾期付款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责任、逾期付款利息等事宜。(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擅自停止向甲方供应材料的,应支付甲方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出厂证明或质量合格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无条件承担退货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单证材料款%的违约金,以及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约定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材料款的%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乙方交付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标准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与样品主要特征不符的,需向甲方支付本批次交付材料款%作为违约金。5.乙方超过甲方发出材料需求计划数量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超出部分,退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应采取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因乙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导致甲方被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处罚的,处罚金额由乙方向甲方全额赔偿。7.因乙方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8.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每份资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9.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且乙方保证供应材料无权属方面瑕疵,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0.因本条约定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或因乙方未向第三方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承担责任或垫付款项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应付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向甲方清偿。第十条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机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机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一条知识产权乙方保证所交付材料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法律责任。因该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合同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如果第三人就乙方侵犯知识产权起诉甲方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第十二条合同解除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出现下列任一行为,甲方除按本合同约定主张违约责任外,还可据此向乙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书,提出终止全部合同的继续履行:(一)供应的物资为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伪造产品。(二)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和完成甲方的物资需求计划。(三)乙方不能保证供应导致甲方施工生产停滞。第十三条通知与送达(一)双方的联系信息及送达地址如下: 联系人信息
甲 方
乙 方

联系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电子邮箱

(二)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1.双方预留的电话、地址、邮箱均是各类通知、协议、往来文件的有效送达方式。2.涉及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时甲方唯一的送达地址为甲方法人住所地。3.甲方预留送达地址为项目经理部地址的,项目经理部撤场后地址自动变更为甲方法人住所地。4.因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对方导致无法邮寄送达的,可通过电子邮箱送达,效力视同邮寄送达。5.双方一致同意可采取履约过程中双方日常沟通的即时通讯软件作为送达工具,产生同书面送达相同效果。采用即时通讯软件送达的,甲乙双方的发出和接收人均应是具有代理权限的人员,发出之日即为送达之日。6.送达条款为效力独立条款,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在变更前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送达地址。第十四条争议解决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合同或与本合同引起的所有争议,双方须先向甲方法人单位(办事机构设在甲方总部法律事务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作为争端解决的前置程序。2.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第十五条第1款约定无法解决纠纷的,一致同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包括合同的存在、效力、解释、履行、违反或者终止,或者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性争议,均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最终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3.甲乙双方充分理解并同意以下约定:为避免突破合同约定行使争议主管权,甲乙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循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任何一方以多列被告的形式进行的诉讼或仲裁,都不能改变本合同约定的争议仲裁机构。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一)甲方或乙方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履行义务受阻时,应立即通知另外一方并告知详细情况,双方协商延迟履行或终止合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乙双方承担各自人员和财产损失,不向对方主张任何索赔。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三)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1.战争、暴乱、罢工、瘟疫等社会异常事件;2.地震、火灾、冰雹、台风等异常天气自然灾害;3.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的变动,政府征收、征用等强制措施,政府叫停工程等行政行为;4.电力、燃气、自来水、电信公司等供应故障导致的意外事件;5.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停工令等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事件。第十六条其他事宜(一)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或者单独的权利(包括从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乙方转让金钱债权、甲方向第三方支付后,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转让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三)项目经理授权的唯一性:除甲方项目经理外,甲方项目经理部任何人签发、签认的与增加、追加合同价款、减免乙方费用有关的任何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签证、经济费用、变更洽商等)均无法律效力,乙方签署本合同时对此明确知晓,且承诺不得依据除甲方项目经理以外人员签署的文件、资料主张权利。(四)甲方承接工程质保期和缺陷责任期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约定期限为准。(五)作为长期向建设行业提供材料的供应商,乙方充分了解并做出如下承诺:甲方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于业主,因此存在业主原因付款延迟或不足额支付的风险,业主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向甲方支付相应工程款,从而导致甲方延迟向乙方支付相应租赁款项时,乙方不向甲方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也不在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完毕后单独就逾期付款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办理末次结算并支付完毕自行终止。合同附件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廉政合同附件3: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附件4:乙方中标通知书附件5:乙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应盖乙方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6:其他需双方共同确认的资料甲方(名称并加盖公章):乙方(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以名义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兹委任(先生/女士)在(合同名称)履行过程中,根据本授权委托书代表行使下列权限:1.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文件。2.材料数量计算、价款结算。……被授权人签字样式。本授权委托书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失效。法定代表人:年月日附件2:廉政合同为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党委“十五个严禁”规定,根据中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为共同加强工程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优质、建设资金安全、从业人员廉洁,(以下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和业主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同业主方的企业文化。2.严格执行项目材料采购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落实岗位风险识别和防控措施,开展廉政教育、监督执纪,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及工作人员应做到1.甲方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和规定。2.甲方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督促甲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度和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除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应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3.甲方工作人员参加乙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须经项目主要领导同意。4.甲方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乙方单位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项目主要领导。5.甲方各级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6.甲方各级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7.甲方各级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8.甲方各级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负担的费用等。9.甲方各级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10.甲方各级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不得违反规定为企业推销材料、介绍施工或劳务队伍、安排机械车辆等。11.甲方各级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乙方购置或占用乙方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高档办公用品等。12.甲方各级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参与甲方工程建设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13.甲方各级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应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等。第三条乙方及工作人员应做到1.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支持甲方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2.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包括甲方单位制定的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有关会议。3.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各级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各级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5.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各级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6.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7.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宴请甲方各级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监理人员或安排娱乐活动。8.乙方不得为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提供与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任何与工程有关的经济活动方面的便利。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质量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视情况扣除工程合同款;情节严重的,予以退场,同时给予乙方降低信誉评价等级以及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甲方工程项目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律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律监督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律监督部门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若乙方无上级纪律监督部门,则甲方上级单位纪律监督部门有权单独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至合同履行期届满止。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甲方(名称并加盖公章):乙方(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3:合规保护标准条款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相关方(包括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供应商、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遵守以下条款: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本项目业主和业主相关方、甲方和甲方相关方的相关监管规定。2.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合作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环节、磋商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阶段,乙方不得自行、与他人串通或协助他人实施串通投标、欺诈、重大误导或故意隐瞒与交易有关的重要事实等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3.遵循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严禁自行、与他人串通或协助他人,采取不公平或不正当手段获得优先于其他竞争对手的机会的行为,不贬损竞争对手声誉、不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虚假宣传,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4.遵守甲方公司规章制度对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严禁提供虚假单证、提供虚假财务数据、掩饰或伪造账务等各类财务造假行为。5.乙方及相关方应当维持准确的财务记录,真实准确地在财务账簿中反映其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所有活动和费用支出。甲方在有理由怀疑乙方及相关方财务记录不真实时,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人员有权对乙方及相关方进行审计,乙方及相关方应予配合。在收到审计通知起的15个工作日内,提供给甲方所有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证明、费用支出的账簿、记录和支持性文件,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和信息。6.若乙方及相关方拒绝配合甲方审计或未能提供准确的账簿和记录,或隐瞒、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时,甲方有权中止未付款项,中止合同履行。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8.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公务员是指以下人员: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9.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相关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及相关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及相关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及相关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10.因乙方及相关方违反本合同合规条款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当期应支付乙方材料款、扣留的乙方各类保证金、乙方提交的履约担保中及时扣除损失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及时补齐。11.乙方及相关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12.乙方及相关方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及相关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咨询举报电话:029-89560287咨询举报邮箱:egjhegui@ccccltd.cn第三章技术规格书一、技术规范:(一)质量标准:以国家及行业安全防护用品最新标准执行。(二)材料的主要技术指标必须在甲方或业主同意的权威试验机构进行试验,材料到场后二次抽检验收合格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所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试验检测费,人工费等)。(三)在安全防护用品材料的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四)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检验报告、合格证书或证书不全的产品,拒绝接收实际产品与检验报告、证书不符的产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的工期延误或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任赔偿第四章报价表询价编号:计价单位:元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综合单价(元)
含税总价(元)
税率(%)
备注

1
市政护栏
组装式1.2m

300

2
辅助标志牌
2*2.5m

100

3
安全贴画
1500*1200

100

4
手推式干粉灭火器
35kg

100

5
反光贴
10cm*50m

500

6
警戒带
50m盒装手提款

500

7
临边防护焊接钢管
∅48*3.5

3000

8
防坠器
150kg(50m双锁止+3.4mm钢丝绳+加厚吊钩)

200

9
安全绳
20mm三层绳

2000

合计(=1+2+3+......)

注:1、付款方式按照标书中的合同样本条件执行。2、我公司承诺到货材料招标方项目检测若不符合质量要求,在当次收货时直接退货,数量验收以甲方现场验收且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具体验收标准按照标书中的合同样本“第五条(一)验收”有关条款执行)。3、上表中“含税综合单价”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即为:整个合同有效期内的不变价格。报价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中 安全防护用品 金属护栏 辅助标志牌 安全贴画 干粉灭火器 反光贴 警戒带 管线附属材料 防坠器 耐火救生绳 市政护栏 手推式干粉灭火器 临边防护焊接钢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