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会商系统招标公告(临武县公安局2025)



临武县公安局视频会商系统采购 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8月18日

临武县公安局的视频会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询价 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武县公安局视频会商系统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5]055号

3、委托代理编号:7479-20250818-24

4、采购项目预算:662,269.3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662,269.3
临武县公安局视频会商系统采购
详见采购需求
1
662,269.3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详见附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5日 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国庆南路恒大帝景6栋1单元1301-1304房,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询价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邀请,并发出询价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询价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询价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周玲

1、电 话:17708406565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临武县公安局

(2)地 址:临武县舜峰镇东云路405号

(3)联系人:黄主任

(4)邮 编:424300

(5)电 话:13975586699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广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 郴州市国庆南路恒大帝景6栋1单元1301-1304房

(3)联系人:周玲

(4)邮 编:423000

(5)电 话:17708406565

(6)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8.18询价文件(临武县公安局视频会商系统采购).doc
采购需求.doc

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公安局视频会商系统采购采购人:临武县公安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5]055号委托代理编号:HNGLCG-2025-018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广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8月目录第一章询价通知第二章询价须知询价须知前附表询价须知正文一、说明二、询价通知书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询价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政府采购政策八、其他规定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一章询价通知临武县公安局的临武县公安局视频会商系统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询价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公安局视频会商系统采购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5]055号3、委托代理编号:HNGLCG-2025-0184、采购项目预算:¥662269.3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þ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二、采购需求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662269.30临武县公安局视频会商系统采购详见采购需求1项662269.30□□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询价。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和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þ其他说明:有效介绍信附有效联系方式、邮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地点为郴州市国庆南路恒大帝景6栋1单元1301-1304房。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询价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邀请,并发出询价文件。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详见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的询价文件2、询价时间:具体详见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的询价文件3、询价地点:郴州市国庆南路恒大帝景6栋1单元1301-1304房十、公告期限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十一、确定邀请供应商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后,请于2025年月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询价采购(详见附件3)。十二、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询价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十三、询价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周玲2、电话:17708406565十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临武县公安局地址:临武县舜峰镇东云路405号联系人:黄主任电话:139755866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南广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国庆南路恒大帝景6栋1单元1301-1304房联系人:周玲电话:17708406565附件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2供应商资格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采购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3:询价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已于年月日收到你单位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询价邀请通知,确认(参加/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特此确认。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第二章询价须知第一节询价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临武县公安局视频会商系统采购第1.2款是否预留采购份额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人:临武县公安局地 址:临武县舜峰镇东云路405号联系人:黄主任电 话:13975586699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 称:湖南广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郴州市国庆南路恒大帝景6栋1单元1301-1304房联系人:周玲电 话:17708406565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第3.2款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第5.1款现场勘察不组织。二、询价通知书第6.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11.3款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陆拾陆万贰仟贰佰陆拾玖元叁角(¥662269.30元)注: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和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第11.6款报价的其他要求1、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如果某个投标人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询价小组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第12.1款询价保证金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第13.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第14.1款分包不允许第15.2款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U盘)一份注:电子版应当为响应文件正本签章后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响应文化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电子版单独密封。否则不予接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16.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询价响应文件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北京时间)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第18.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询价通知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询价第22.4款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附表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第28.3款报价的算术修正/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33.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34.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应当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并提交书面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采购人:临武县公安局地 址:临武县舜峰镇东云路405号联系人:黄主任电 话:13975586699名 称:湖南广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郴州市国庆南路恒大帝景6栋1单元1301-1304房联系人:周玲电 话:17708406565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第35.1款履约担保R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要求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方一次性缴纳。七、政府采购政策第39.1款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应给予4%-8%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4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应给予4%-8%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4 %。第40.2(1)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报价扣除比例为10%。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报价扣除比例为 /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第40.2(2)项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比例/第43.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八、其他规定第45.1(1)项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合同中约定。第45.1(2)项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第45.2款其他规定1、核心产品为:/。(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时,以上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在统计投标人数量时,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询价;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询价通知书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无效。确定了核心产品的,依核心产品判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询价通知书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开标现场验证资料:(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件出席开标的,为无效投标)4、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共4000.01元。5、免责声明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采购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项目终止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费用。1.1.附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表1资格性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投标人12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签署、盖章符合要求。要求供应商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签署、盖章符合要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的,提供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的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结论注: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表2符合性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投标人1231投标有效期满足询价文件的要求2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3交货时间(工期/服务期)满足询价文件的要求4设备质保期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5响应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响应文件的偏离没有超出询价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7响应文件中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结论注: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第二节询价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询价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询价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本章第37.1款规定,否则,其响应无效。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询价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询价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询价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是指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参加询价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2【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询价通知书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参与询价的费用4.1无论询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询价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现场勘察5.1供应商应按【询价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5.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5.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询价通知书6.询价通知书的组成6.1询价通知书由下列内容组成:第一章询价邀请第二章询价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6.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询价通知书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6.4响应文件偏离询价通知书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询价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响应无效。6.5除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外,询价通知书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响应无效。7.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者修改7.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8.一般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就有关询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8.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8.5供应商应按询价通知书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9.响应文件的组成9.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询价响应声明(2)保证金(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4)采购需求的响应(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清单及有关证明材料(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电子文件(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9.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0.供应商的资格更新证明材料10.1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1.报价要求11.1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通知书第三章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逐一报价。11.2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采购需求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附加服务的费用。(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供应商缴纳和支付的税款和费用。(3)询价通知书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11.3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无效。采购项目预算见【询价须知前附表】。11.4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1.5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6报价的其他要求见【询价须知前附表】。12.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2.1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提交询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询价保证金。询价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询价保证金。12.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询价保证金,其交纳的询价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4询价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询价采购活动的,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情形。13.响应文件有效期13.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询价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无效。14.分包14.1【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分包的,供应商分包承诺不符合询价通知书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14.2供应商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14.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4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响应文件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在签章处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在签字处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或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询价通知书统称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15.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询价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形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15.3响应文件任何加行、涂改、增删等改动,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4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WORD格式和正本盖章的PDF格式,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以保证其响应文件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被透露。16.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询价须知前附表】。16.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本章第16.1款规定密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代表签字。17.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8.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8.1供应商应在【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拒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1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1)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供应商名称;(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18.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场拆封响应文件,宣布报价、核心产品品牌(如有)。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询价19.供应商资格审查19.1除本章第14.1款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19.2如果供应商不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时,响应文件无效。20.询价小组20.1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0.2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0.3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1.询价程序21.1询价程序:澄清、符合性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22.响应文件审查22.1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22.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应交未交询价保证金或金额不足、询价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2)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满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2.3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询价小组应拒绝其参与询价。22.4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询价须知前附表】。23.澄清23.1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询价通知书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询价的规定24.1供应商应派其代表参加询价。25.退出询价25.1供应商可以根据询价情况退出询价,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2.4款规定退还退出询价的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25.2供应商参与询价,但未按前款规定退出询价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26.报价26.1询价小组应召集所有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逐一公布供应商的报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7.异常报价27.1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8.提出成交供应商28.1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8.2供应商报价涉及算术修正、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按上款规定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报价排序相同的并列,采购人随机抽取确定排序。28.3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除【询价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28.4报价的评审(1)如果有算术错误,报价将按上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价格评审优惠)的,按本章本节第40条、第41条等相关规定进行价格扣除。29.确定成交供应商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9.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3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随机抽取确定排序。30.询价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重新评审31.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3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询价小组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2.保密及串通行为32.1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2.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询价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询价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询价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3.成交信息的公布与成交通知书3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询价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询价通知书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3.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4.询问及质疑3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4.2供应商若认为询价通知书、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4.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函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询价须知前附表】。34.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34.5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5.履约担保35.1询价通知书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5.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5.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36.签订合同36.1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6.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七、政府采购政策37.预留采购份额37.1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承诺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8.强制采购38.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清单中标注符号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强制采购规定,其响应无效。39.优先采购39.1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未标注符号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对该部分产品按【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40.价格评审优惠40.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0.2价格折扣比例(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按照【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承诺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按照【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0.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0.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0.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0.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41.政府采购政策其他规定41.1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类型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认定。41.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4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1.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41.6“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累加计算。42.供应商应提供的政府采购政策证明资料42.1符合本章第37条、第38条、第39条、第40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3.采购进口产品43.1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询价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询价。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询价竞争。44.融资、担保45.1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八、其他规定45.其他规定45.1合同价款支付(1)询价通知书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2)询价通知书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3)供应商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45.2询价通知书的其他规定见【询价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临武县公安局(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公安局视频会商系统采购(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5]055号(3)项目内容:(4)是否分包:。(5)项目负责人:。(6)联系电话:。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2)地点:(3)方式:(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4.合同验收(1)验收主体:。(2)验收方式:。(3)验收标准:。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询价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四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生效23.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4.附则2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2(3)款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第1.2(6)款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现场第5.1条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第6条货物的验收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第9.2(1) 款质量保证期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第9.2(3) 款响应时间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第13.5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第14.2款伴随服务根据双方共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维修或保修。第20.2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第24.1条合同未尽事项合同中未能体现的,以后如有发生经双方协商解决。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包1临武县公安局视频会商系统采购详见采购需求1项662269.30第二节功能及技术参数要求序号设备或材料名称数量单位功能及参数说明一、视频会商系统(纯国产品牌,需与湖南省公安厅、郴州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视频会议平台无缝对接)1会议管理平台1台1.采用国产自主的处理芯片、操作系统和数据库;(采用的处理器和操作系统,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原厂公章)2.采用B/S构架及独立硬件平台,提供会议系统的设备管理、终端注册、会议管理、资源管理、会议控制、用户管理等功能;3.支持IPV4和IPV6双协议栈,IPv4和IPv6协议混合组网;4.支持设置主席、一键静闭音、广播/选看会场、设置多画面、多画面轮询、摄像机控制、点名等功能;5.配置提供≥50路设备注册和管理能力,能满足临武县公安终端接入和设备管理的需要;6.支持与省厅、郴州市局平台做无缝对接,使省厅、郴州市局能直接对临武辖区内的终端,进行各种跨平台、跨区域的调度和管理控制,实现省-市-县-所四级直接的联动调度;7.内置多级级联调度模块,支持向省厅和郴州市局平台同步会议数据、设备列表等信息,无缝加入全省公安情报指挥中心视频会商系统,使省厅、市局能对临武进行直接的跨级调度和管理操作,无需提前编排测试或做手工切换,能实现省-市-县-所四级的直接动调度(提供能支持无缝对接直接调度的说明函,并加盖原厂公章)8.支持SM2、SM3、SM4国密算法;(采用的处理器芯片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9.支持7×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2多点控制单元1台1.采用国产自主嵌入式操作系统和国产自主处理芯片;(采用的处理器和操作系统,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原厂公章)2.支持ITU-T H.323、IETF SIP多媒体通信协议,支持IPV4和IPV6双协议栈,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开放性;3.支持ITU-T H.264BP、H.264HP、H.264SVC、H.265等视频编解码协议,支持G711、G722、AAC-LD音频协议;4.支持4K30fps、1080p30/60fps、720p30/60fps等视频分辨率,支持双流4K30fps高清效果;5.支持全编全解技术,参会的终端能以任意不同的协议、带宽、格式、帧率参加同一组会议,会议中任意一个会场终端出现丢包等故障时仅影响该会场,不得影响整个会议效果;6.本次配置提供≥15路1080P30fps全编全解端口,满足临武县局以及各派出所的接入;7.支持白板批注、文档共享、多方互动等数据会议功能;8.支持SM2、SM3、SM4国密加密算法;(采用的处理器芯片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9.支持4K30fps的25多画面分屏,支持会议中每个会场观看独立的多画面,每个会场的多画面模式及多画面中所有分屏会场可设置,最大可设置25多画面;10.支持数字水印功能。当发生信息外泄时,支持对非法录制的文件,反向提取泄露音频中的数字水印,实现数据泄露的溯源追查;11.支持与省厅、郴州市局MCU进行H.265数字级联,同时配合会管,能与省厅和郴州市局平台进行双向音视频无缝多通道级联直接调度,使省厅、郴州市局能与临武以及下辖的派出所,进行直接的跨级调度,同时调阅多路图像;(提供对接说明函,并加盖原厂公章)12.支持芯片备份、网口备份、风扇备份、电源备份等多种备份机制,支持7×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13.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产品认证和电信设备入网证书。二、县局指挥中心1视频会议终端1台1.采用国产自主的操作系统及编解码处理芯片,终端主要元器件为国产自主;2.支持ITU-T H.323、IETF SIP协议,支持IPv4和IPv6双协议栈,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开放性;3.支持H.265、H.264 HP、H.264 BP、H.264 SVC等视频协议;4.支持4K 30fps、1080P 50/60 fps、1080P 25/30 fps等分辨率,本次配置1080P30fps双流编解码能力;5.具有≥3路视频输入、≥2路视频输出接口,支持≥4路音频输入接口、≥4路音频输出接口,具有卡侬头、RCA等常用音频接口;6.支持≥2个10M/100M/1000M自适应网口,不能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符合公安网络接入要求;7.支持SM2、SM3、SM4国密加密;8.支持呼叫优先级、安全水印、省厅直联等功能;9.为了方便终端维护,终端具有前显示面板,可显示启动、升级、休眠、异常信息、IP地址、H.323号码、SIP号码等信息;10.支持30%网络丢包时,语音清晰连续,视频清晰流畅,无卡顿、无马赛克,支持80%的网络丢包时,声音清晰流畅,不影响会议继续进行;11.支持7×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不会出现死机、无音视频卡顿等现象;12.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产品认证和电信设备入网证书;13.与多点控制单元为同一品牌,设备三年质保。2高清摄像机1台1.支持≥800万像素,支持≥12倍光学变焦,支持水平视角≥80°;2.支持4K30fps、1080P60fps、1080P30fps等视频输出格式;3.水平转动范围:≥+/-110°,垂直转动范围:≥+/- 30;4.支持≥254个预置位;3麦克风1个1.支持360°全向拾音,拾音距离≥6米。2.支持终端供电,不需要额外电源。3.支持回声抵消、自动增益控制、自动噪声抑制。三、派出所1多合一视频会议终端11台1.一体式结构,集成PTZ摄像机、全景摄像机、数字阵列麦克及编解码器;2.采用国产自主的操作系统及编解码处理芯片,终端主要元器件采用国产化器件;3.内置双镜头设计,高清主摄像机支持≥213万像素1/2.8英寸CMOS成像芯片,12倍光学变焦,水平视角≥70°,最大垂直视角42,支持≥1080P 60fps视频图像采集;全景智慧摄像机支持200万像素,1/2.9英寸CMOS 水平视角81°,垂直视角47°,支持全景智能检测,视角自动居中切换;4.支持H.265、H.264 HP、H.264 BP、H.263、H.263+等图像编码协议;6.支持1080p60fps、1080p30fps、720p60 fps、720p30fps等分辨率。本次配置1080P30fps对称编解码能力;7.支持≥2路高清视频输入,≥2路高清视频输出,其中具备不少于1路HDMI输入和2路HDMI输出接口;支持≥4路音频输入,≥2路音频输出;8.具有10M/100M/1000M自适应网口,不具有无线通信模块,符合公安网络接入要求;9.支持国密会议,支持国密SM2、SM3、SM4加密算法;10.支持7×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不会出现死机、无音视频卡顿等现象;11.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产品认证和电信设备入网证书;12.与多点控制单元为同一品牌,设备三年质保。2麦克风11个1.支持360°全向拾音,拾音距离≥6米。2.支持终端供电,不需要额外电源。3.支持回声抵消、自动增益控制、自动噪声抑制。第三节商务要求一、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货方式:供货产品为原装正品,经使用人验收合格后现场安装并交付使用。二、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三、产品安装、调试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未拆封的设备,采购人验收后才能上架调试。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安装上架、技术调试。3、成交供应商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成交供应商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4、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四、质量保证1、质量要求:必须符合行业设计和行业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五、售后服务要求1、供应商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应在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或提供解决方案,保证设备及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重大相同故障,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3、本项目整体免费质保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六、验收和支付1、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环保部门的检测费用(如有)和其他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3、成交供应商协调完成与省厅、市局系统的状态呈现、自动配置、远程管理、远程控制、软件升级等各项功能的兼容性测试。4、验收内容:由采购人聘请专家或自行组织验收,验收过程中按产品主要功能、技术指标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如有)一一进行测试验收;测试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视同验收不合格,采购方有权重新选定供货商。5、付款方式:预留合同金额的3%作质保金,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金额90%,第二年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其余款项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七、未尽事宜合同中另行约定。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八个部分:一、询价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询价)二、保证金附件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5: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附件6: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及更新材料四、采购需求的响应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证明材料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8:报价表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如有)一、询价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询价通知书(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询价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询价通知书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询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询价)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3)退出询价;(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二、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附件5: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及更新材料说明:1.2.(1)提供第二章3.1项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证明材料。(2)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第二章第10.1项“在询价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应提供的更新或者补充资格证明材料。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四、采购需求的响应编制说明:供应商应按询价通知书第四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响应一览表包号 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节能产品进口产品¨¨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询价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无需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其响应无效。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附页1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以下为供应商提供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货物,供应商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元)货物制造商名称货物制造商类型商标名称小计说明:1、本清单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应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提供附件7、附件7-1、附件7-2的,且提供的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包括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货物制造商类型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该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管理费和利润等。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无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7-2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无需提供)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7-3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注: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43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1“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内容注明“详见证书附件”的,应提供其附件,以证明认证证书与响应文件一致。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清单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以下为供应商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元)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注: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3.栏目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4.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只需填写一种。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印章):日期:年月日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8:报价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注: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1分项报价说明分项报价说明注:1.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附件8-2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货物类适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单价小计12345…报价(元):注:1.本表应对应“报价表”,按包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有)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包1临武县公安局视频会商系统采购详见采购需求1项662269.30第二节功能及技术参数要求序号设备或材料名称数量单位功能及参数说明一、视频会商系统(纯国产品牌,需与湖南省公安厅、郴州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视频会议平台无缝对接)1会议管理平台1台1.采用国产自主的处理芯片、操作系统和数据库;(采用的处理器和操作系统,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原厂公章)2.采用B/S构架及独立硬件平台,提供会议系统的设备管理、终端注册、会议管理、资源管理、会议控制、用户管理等功能;3.支持IPV4和IPV6双协议栈,IPv4和IPv6协议混合组网;4.支持设置主席、一键静闭音、广播/选看会场、设置多画面、多画面轮询、摄像机控制、点名等功能;5.配置提供≥50路设备注册和管理能力,能满足临武县公安终端接入和设备管理的需要;6.支持与省厅、郴州市局平台做无缝对接,使省厅、郴州市局能直接对临武辖区内的终端,进行各种跨平台、跨区域的调度和管理控制,实现省-市-县-所四级直接的联动调度;7.内置多级级联调度模块,支持向省厅和郴州市局平台同步会议数据、设备列表等信息,无缝加入全省公安情报指挥中心视频会商系统,使省厅、市局能对临武进行直接的跨级调度和管理操作,无需提前编排测试或做手工切换,能实现省-市-县-所四级的直接动调度(提供能支持无缝对接直接调度的说明函,并加盖原厂公章)8.支持SM2、SM3、SM4国密算法;(采用的处理器芯片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9.支持7×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2多点控制单元1台1.采用国产自主嵌入式操作系统和国产自主处理芯片;(采用的处理器和操作系统,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原厂公章)2.支持ITU-T H.323、IETF SIP多媒体通信协议,支持IPV4和IPV6双协议栈,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开放性;3.支持ITU-T H.264BP、H.264HP、H.264SVC、H.265等视频编解码协议,支持G711、G722、AAC-LD音频协议;4.支持4K30fps、1080p30/60fps、720p30/60fps等视频分辨率,支持双流4K30fps高清效果;5.支持全编全解技术,参会的终端能以任意不同的协议、带宽、格式、帧率参加同一组会议,会议中任意一个会场终端出现丢包等故障时仅影响该会场,不得影响整个会议效果;6.本次配置提供≥15路1080P30fps全编全解端口,满足临武县局以及各派出所的接入;7.支持白板批注、文档共享、多方互动等数据会议功能;8.支持SM2、SM3、SM4国密加密算法;(采用的处理器芯片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9.支持4K30fps的25多画面分屏,支持会议中每个会场观看独立的多画面,每个会场的多画面模式及多画面中所有分屏会场可设置,最大可设置25多画面;10.支持数字水印功能。当发生信息外泄时,支持对非法录制的文件,反向提取泄露音频中的数字水印,实现数据泄露的溯源追查;11.支持与省厅、郴州市局MCU进行H.265数字级联,同时配合会管,能与省厅和郴州市局平台进行双向音视频无缝多通道级联直接调度,使省厅、郴州市局能与临武以及下辖的派出所,进行直接的跨级调度,同时调阅多路图像;(提供对接说明函,并加盖原厂公章)12.支持芯片备份、网口备份、风扇备份、电源备份等多种备份机制,支持7×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13.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产品认证和电信设备入网证书。二、县局指挥中心1视频会议终端1台1.采用国产自主的操作系统及编解码处理芯片,终端主要元器件为国产自主;2.支持ITU-T H.323、IETF SIP协议,支持IPv4和IPv6双协议栈,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开放性;3.支持H.265、H.264 HP、H.264 BP、H.264 SVC等视频协议;4.支持4K 30fps、1080P 50/60 fps、1080P 25/30 fps等分辨率,本次配置1080P30fps双流编解码能力;5.具有≥3路视频输入、≥2路视频输出接口,支持≥4路音频输入接口、≥4路音频输出接口,具有卡侬头、RCA等常用音频接口;6.支持≥2个10M/100M/1000M自适应网口,不能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符合公安网络接入要求;7.支持SM2、SM3、SM4国密加密;8.支持呼叫优先级、安全水印、省厅直联等功能;9.为了方便终端维护,终端具有前显示面板,可显示启动、升级、休眠、异常信息、IP地址、H.323号码、SIP号码等信息;10.支持30%网络丢包时,语音清晰连续,视频清晰流畅,无卡顿、无马赛克,支持80%的网络丢包时,声音清晰流畅,不影响会议继续进行;11.支持7×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不会出现死机、无音视频卡顿等现象;12.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产品认证和电信设备入网证书;13.与多点控制单元为同一品牌,设备三年质保。2高清摄像机1台1.支持≥800万像素,支持≥12倍光学变焦,支持水平视角≥80°;2.支持4K30fps、1080P60fps、1080P30fps等视频输出格式;3.水平转动范围:≥+/-110°,垂直转动范围:≥+/- 30;4.支持≥254个预置位;3麦克风1个1.支持360°全向拾音,拾音距离≥6米。2.支持终端供电,不需要额外电源。3.支持回声抵消、自动增益控制、自动噪声抑制。三、派出所1多合一视频会议终端11台1.一体式结构,集成PTZ摄像机、全景摄像机、数字阵列麦克及编解码器;2.采用国产自主的操作系统及编解码处理芯片,终端主要元器件采用国产化器件;3.内置双镜头设计,高清主摄像机支持≥213万像素1/2.8英寸CMOS成像芯片,12倍光学变焦,水平视角≥70°,最大垂直视角42,支持≥1080P 60fps视频图像采集;全景智慧摄像机支持200万像素,1/2.9英寸CMOS 水平视角81°,垂直视角47°,支持全景智能检测,视角自动居中切换;4.支持H.265、H.264 HP、H.264 BP、H.263、H.263+等图像编码协议;6.支持1080p60fps、1080p30fps、720p60 fps、720p30fps等分辨率。本次配置1080P30fps对称编解码能力;7.支持≥2路高清视频输入,≥2路高清视频输出,其中具备不少于1路HDMI输入和2路HDMI输出接口;支持≥4路音频输入,≥2路音频输出;8.具有10M/100M/1000M自适应网口,不具有无线通信模块,符合公安网络接入要求;9.支持国密会议,支持国密SM2、SM3、SM4加密算法;10.支持7×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不会出现死机、无音视频卡顿等现象;11.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产品认证和电信设备入网证书;12.与多点控制单元为同一品牌,设备三年质保。2麦克风11个1.支持360°全向拾音,拾音距离≥6米。2.支持终端供电,不需要额外电源。3.支持回声抵消、自动增益控制、自动噪声抑制。第三节商务要求一、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货方式:供货产品为原装正品,经使用人验收合格后现场安装并交付使用。二、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三、产品安装、调试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未拆封的设备,采购人验收后才能上架调试。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安装上架、技术调试。3、成交供应商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成交供应商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4、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四、质量保证1、质量要求:必须符合行业设计和行业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五、售后服务要求1、供应商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应在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或提供解决方案,保证设备及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重大相同故障,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3、本项目整体免费质保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六、验收和支付1、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环保部门的检测费用(如有)和其他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3、成交供应商协调完成与省厅、市局系统的状态呈现、自动配置、远程管理、远程控制、软件升级等各项功能的兼容性测试。4、验收内容:由采购人聘请专家或自行组织验收,验收过程中按产品主要功能、技术指标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如有)一一进行测试验收;测试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视同验收不合格,采购方有权重新选定供货商。5、付款方式:预留合同金额的3%作质保金,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金额90%,第二年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其余款项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七、未尽事宜合同中另行约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会商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