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权招标公告(井冈山风景旅游物业有限公司2025)
内容:
[井冈山市]茨坪天街入口“原龙记牛羊馆”和“原红太阳饭店”店面3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JY25JX08018297
项目名称:
茨坪天街入口“原龙记牛羊馆”和“原红太阳饭店”店面3年租赁权
标的名称:
茨坪天街入口“原红太阳饭店”店面3年租赁权,面积700m2。挂牌价170000元/年。,挂牌价170,000.00元 茨坪天街入口“原龙记牛羊馆”店面3年租赁权,面积180m2。挂牌价170000元/年。,挂牌价170,000.00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8月19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9月15日
延期处理方式:
无
项目简介:
标的一:茨坪镇天街入口“原龙记牛羊馆”店面3年租赁权,面积180m2。 标的二:茨坪镇天街入口“原红太阳饭店”店面3年租赁权,面积700m2。
重要信息披露:
1、中标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一次性缴清以下款项:一年的中标租赁费及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 2、租赁标的的经营范围:餐饮、茶庄、旅游工艺品销售、康养馆。 3、免租装修期为签订合同后的前一个月。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详见竞价资料。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茨坪天街入口“原龙记牛羊馆”、“原红太阳饭店”店面 3年租赁权网络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5年9月16日9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采用【网络竞价】拍卖下列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始价(项目编号:JY25JX08018297) 标的一:茨坪镇天街入口“原龙记牛羊馆”店面3年租赁权,面积180m2。 起始价:170000元/年,竞买保证金:34000元。竞价开始时间:9月16日9:00。 标的二:茨坪镇天街入口“原红太阳饭店”店面3年租赁权,面积700m2。 起始价:170000元/年,竞买保证金:34000元。竞价开始时间:9月16日9:10。 二、重要事项提示:1、中标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一次性缴清以下款项:一年的中标租赁费及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2、租赁标的的经营范围:餐饮、茶庄、旅游工艺品销售、康养馆。3、免租装修期为签订合同后的前一个月。 三、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展示,在标的所在地。 四、报名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jxsggzy.cn)网上报名。不会操作者,可联系拍卖公司13879698831吴先生协助。 五、竞买报名须知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电脑配置要求。交易平台要求电脑操作系统为windows7及以上版本;部分电脑可能需要安装驱动,请在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栏目下载“系统驱动安装包”、运行安装完成即可。 (三)网上报名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17时。 (四)网上报名流程 1、注册账号(已注册的不能再注册)。没有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账号者须先注册,注册流程:在首页点击【统一登录】或【平台统一登录门户】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系统统一登录门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老平台)”下,点击【交易主体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登录界面点击【免费注册】,注意选择“身份类型”,【投标人】勾选“产权竞买人”,新增网员成功后,从上述登录界面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用户信息管理】【基本信息】中点击【修改信息】,并按要求完善、提交信息,显示【验证通过】方为真正注册成功。 2、网上报名。已注册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点击【统一登录】或【平台统一登录门户】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系统统一登录门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老平台)”下,点击【交易主体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登录后、在左侧【产权业务】【我要报名】界面找到标的后,点击最右侧“操作”报名:在“保证金缴纳银行”栏下选定银行后,点击左上角【确认报名】,交易平台会自动生成该标的保证金账号。 3、查找保证金账号。在【保证金/竞买资格】点击最右侧“查询”,查看自己的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号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 4、缴纳竞买保证金。将保证金转账至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该标的保证金账户内。【注意】保证金必须从“竞买人同名银行账户”中“转账”!且必须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银行网点转账!不能用现金缴纳!也不能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同时,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5、同步银行入账数据。缴纳保证金后,须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竞买资格】“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点击左上角【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保证金足额缴纳”后方为真正报名成功。 6、查看竞价时间、竞价阶梯。各标的具体的竞价开始时间、竞价阶梯以交易平台设定的为准。显示“保证金足额缴纳”后,应通过【参加竞价】“进入”【竞价界面】查看该标的准确竞价“开始时间”“竞价阶梯”。优先权人还应查看是否显示“有”优先权。 (五)网络竞价。本次网络竞价“自由竞价”时长5分钟,“延时竞价”周期120秒。竞价开始前,竞买人在交易平台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左侧【产权业务】【参加竞价】“进入”网络竞价界面参与竞价。 (六)竞买人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竞买须知》,知悉相关特别提示、应付款项、付款时限以及成交后作为买受人应履行的义务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含及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按时支付成交款、合同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及时签订相关合同、接管租赁物等)。《竞买须知》由竞买人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下载《竞价资料》。 六、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 2、拍卖公司吴先生:138796988313、产权单位蔡先生:18679688177 4、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0796-6891019 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9日
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 2、拍卖公司吴先生:138796988313、产权单位蔡先生:18679688177 4、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0796-6891019
网络竞价资料:“原龙记牛羊馆”、“原红太阳饭店”店面3年租赁权.docx
吉安东方拍卖JianDongfangAuction【茨坪天街入口“原龙记牛羊馆”、“原红太阳饭店”店面3年租赁权】网络竞价资料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茨坪天街入口“原龙记牛羊馆”、“原红太阳饭店”店面3年租赁权网络拍卖公告受委托,定于2025年9月16日9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采用【网络竞价】拍卖下列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及起始价(项目编号:JY25JX08018297)标的一:茨坪镇天街入口“原龙记牛羊馆”店面3年租赁权,面积180m2。起始价:170000元/年,竞买保证金:34000元。竞价开始时间:9月16日9:00。标的二:茨坪镇天街入口“原红太阳饭店”店面3年租赁权,面积700m2。起始价:170000元/年,竞买保证金:34000元。竞价开始时间:9月16日9:10。二、重要事项提示:1、中标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一次性缴清以下款项:一年的中标租赁费及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2、租赁标的的经营范围:餐饮、茶庄、旅游工艺品销售、康养馆。3、免租装修期为签订合同后的前一个月。三、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展示,在标的所在地。四、报名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jxsggzy.cn)网上报名。不会操作者,可联系拍卖公司13879698831吴先生协助。五、竞买报名须知(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二)电脑配置要求。交易平台要求电脑操作系统为windows7及以上版本;部分电脑可能需要安装驱动,请在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栏目下载“系统驱动安装包”、运行安装完成即可。(三)网上报名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17时。(四)网上报名流程1、注册账号(已注册的不能再注册)。没有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账号者须先注册,注册流程:在首页点击【统一登录】或【平台统一登录门户】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系统统一登录门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老平台)”下,点击【交易主体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登录界面点击【免费注册】,注意选择“身份类型”,【投标人】勾选“产权竞买人”,新增网员成功后,从上述登录界面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用户信息管理】【基本信息】中点击【修改信息】,并按要求完善、提交信息,显示【验证通过】方为真正注册成功。2、网上报名。已注册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点击【统一登录】或【平台统一登录门户】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系统统一登录门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老平台)”下,点击【交易主体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登录后、在左侧【产权业务】【我要报名】界面找到标的后,点击最右侧“操作”报名:在“保证金缴纳银行”栏下选定银行后,点击左上角【确认报名】,交易平台会自动生成该标的保证金账号。3、查找保证金账号。在【保证金/竞买资格】点击最右侧“查询”,查看自己的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号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4、缴纳竞买保证金。将保证金转账至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该标的保证金账户内。【注意】保证金必须从“竞买人同名银行账户”中“转账”!且必须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银行网点转账!不能用现金缴纳!也不能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同时,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5、同步银行入账数据。缴纳保证金后,须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竞买资格】“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点击左上角【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保证金足额缴纳”后方为真正报名成功。6、查看竞价时间、竞价阶梯。各标的具体的竞价开始时间、竞价阶梯以交易平台设定的为准。显示“保证金足额缴纳”后,应通过【参加竞价】“进入”【竞价界面】查看该标的准确竞价“开始时间”“竞价阶梯”。优先权人还应查看是否显示“有”优先权。(五)网络竞价。本次网络竞价“自由竞价”时长5分钟,“延时竞价”周期120秒。竞价开始前,竞买人在交易平台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左侧【产权业务】【参加竞价】“进入”网络竞价界面参与竞价。(六)竞买人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竞买须知》,知悉相关特别提示、应付款项、付款时限以及成交后作为买受人应履行的义务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含及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按时支付成交款、合同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及时签订相关合同、接管租赁物等)。《竞买须知》由竞买人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下载《竞价资料》。六、联系方式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2、拍卖公司吴先生:138796988313、产权单位蔡先生:186796881774、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0796-6891019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8月19日茨坪天街入口“原龙记牛羊馆”、“原红太阳饭店”店面3年租赁权网络竞买须知一、竞买人应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凡参加网络竞价者,皆视为其对本须知已认可,皆视为自愿接受本须知所有条款的约束。二、竞买报名及缴纳保证金1、有意竞买者按《拍卖公告》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保证金足额缴纳”后方为真正报名成功。2、网上报名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17时。3、竞买人无违规违约行为,其缴纳的保证金按下列约定办理:(1)竞买未成交者的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会在拍卖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原渠道退回。(2)竞买成交者的保证金:不转抵应付款!在买受人按期付清首期应付款项(含第一个租赁年度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并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由委托人出具同意退还证明,交易中心收到退还证明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原渠道退回。三、拍卖标的及起始价(项目编号:JY25JX08018297)标的一:茨坪镇天街入口“原龙记牛羊馆”店面3年租赁权,面积180m2。起始价:170000元/年,竞买保证金:34000元。竞价开始时间:9月16日9:00。标的二:茨坪镇天街入口“原红太阳饭店”店面3年租赁权,面积700m2。起始价:170000元/年,竞买保证金:34000元。竞价开始时间:9月16日9:10。四、竞价时间及竞价阶梯本次网络拍卖于2025年9月16日,标的“自由竞价”时长5分钟,“延时竞价”周期120秒,竞价阶梯为100元/次或其整数倍。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本次竞价标的不设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即可成交。五、重要事项提示1、中标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一次性缴清以下款项:一年的中标租赁费及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2、租赁标的的经营范围:餐饮、茶庄、旅游工艺品销售、康养馆,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3、免租装修期为签订合同后的前一个月。在此免租期内,中标人无需承担租金,但是应当足额承担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燃气等其它相关费用。六、特别提请竞买人注意1、拍卖成交后,租赁物以委托人移交给买受人时的状态为准(租赁物移交时的状态如与现状有出入,以移交时的状态为准;标明的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如标明的面积与实际有出入且不论出入大小,均以实际为准),不增减成交价款。2、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必须到实地察看标的所涉租赁物、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并对拍卖标的价值及其所涉租赁物做出自己的判断(含自行判断或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咨询了解:租赁物是否适合自己的经营项目、是否符合经营项目要求),务必对拍卖标的有明确认识并确定租赁物适合自己经营项目、符合项目要求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次拍卖的所有规定、约定及拍卖标的情况、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拍后无悔。拍卖成交后,不论拍卖标的实际价值、租赁物面积多少,也不论租赁物是不是符合竞买人经营项目要求,均不增减成交价款。3、如买受人需对租赁物装修,则由买受人自费装修,但买受人装修时须遵守下列约定:(1)不得改变租赁物的建筑结构。(2)装修方案须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在实施过程中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其间所涉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租赁合同终止时(含租赁期满和因买受人责任导致解除合同情形),买受人添置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和附属设施设备等不动产(含隔墙、隔断、门、窗、水电管线、消防设施设备、灯具、壁柜、卫生间洁具、吊顶等)无偿归属委托人,委托人不给予买受人任何作价补偿,且买受人不得人为毁损。4、买受人租用中所需的附属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设备等)由买受人自行自费添置和完善,并由买受人自行管理、维护和维修。买受人添置的设施设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消防部门的规定,且须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扰民!买受人不得将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并应保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积极做好消防工作、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5、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涉的水、电、物业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开户、水电装表增容等所涉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6、租赁期间,买受人是租赁物的实际管理人,买受人应切实做好各类安全工作并承担租赁物的保管、维护保养、修缮等义务,费用由买受人自理。7、买受人应认真阅读附件《租赁合同》样本,知晓承租人应履行的义务。七、成交后应办理的事项1、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缴纳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3年总租金〉1000万元及以下为1.4625%)。缴入开户银行:九江银行井冈山支行,账号:757180100100005987,账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缴款后到交易中心(井冈山新城区文化艺术中心主楼东三楼)开票并开具《产权交易凭证》。2、佣金的支付:买受人持《产权交易凭证》,联系拍卖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3年总租金2.5%的比例支付佣金。签署《成交确认书》时买受人须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3、合同的签订:买受人持《产权交易凭证》和《成交确认书》在7日内与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样本附后)。签订合同后按约定支付一年的租金及合同履约金。逾期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责任。4、标的移交: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合同后,由产权单位与买受人进行标的的移交。移交之后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负责。5、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及佣金,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八、附件:《租赁合同》(样本)。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8月19日店面租赁合同(样本)甲方:井冈山风景旅游物业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了繁荣旅游市场经济,加强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经总公司批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现就乙方租赁甲方拥有的摊点(门面)及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一、租赁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叁年整)。其中合同签订后的前一个月为免租装修期,具体指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免租期内,乙方无需承担商铺租金,但是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足额承担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燃气等其它相关费用。二、租赁标的及经营范围。位于茨坪镇天街入口店面。(面积平方米)。经营项目:餐饮、茶庄、旅游工艺品销售、康养馆。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三、租金及缴纳方式: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年租金元整(小写元)。乙方同时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整,合同期满后如无违约处理,全额返回给乙方(不计息)。四、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经营权,或委托他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并扣罚租金及保证金。经甲方书面同意除外。五、乙方在经营期间,有义务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发现一次不合格罚款100元,发现第二次不合格罚款200,出现三次终止合同。六、在租赁期间,乙方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进行经营,自行承担在经营期间,工商、税收、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乙方负责责任区卫生并实行门前“三包”,不得占道、违规经营,若甲方检查安全、卫生等不合格按情节情重扣罚100至1000元/次。租赁期内景区发生不可抗力如雷击、洪水、塌方等灾害造成乙方损失与甲方无关,因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等采取临时关停时,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退、减租金或延长租赁时间。七、在租赁期间乙方所添置的物品,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自行处理,甲方不接收乙方所添的任何物品。合同期满后如无违约处理,甲方将保证金全额返回给乙方(不计息)。根据国家政策有关规定,本合同委托第三方拍卖公司拍租标的租赁权,佣金由中标方支付给第三方拍卖公司,租赁期内发生合同变更或解除涉及佣金问题与甲方无关,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退、减佣金。八、乙方不得利用店面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不得规定的经营范围。有关证照办理齐全,甲方不负责办理。如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检查时不达标予以处罚,甲方将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九、乙方对租赁的摊位、门前进行装修改造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合同到期后,对所装修不得拆除,其固定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十、如有重大接待任务或活动期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各项工作安排。甲方若发现乙方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对乙方处以罚款,收回商铺且没收乙方保证金和租金等方式处罚。十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租赁标的范围的安全、卫生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甲方可责令乙方进行整改。若未达到安全要求,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2、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纠正意见,有权处理客户对乙方的投诉,对客户正当投诉,第一次处以200元的罚款,第二次处以300元的罚款,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直至追究其他责任。3、甲方应维护乙方的经营,保障乙方文明、合法经营。(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依照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2、乙方对其经营的物品具有完全的财产所有权。3、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文明经商,合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准拉客、宰客,不得销售国家管制物品及假冒伪劣产品,不得出售霉变食品。十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发生以下情况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1、甲、乙双方协定一致同意合同变更或解除的。2、如遇不可抗力或国家,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或要求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可解除协议。乙方同意甲方仅按实际经营时间收取租金,同时甲方按未经营时间折算成相关租赁费退还乙方,其它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3、一方违约,经对方书面通知10日内未纠正的,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予以赔偿,但法律规定可以免责的除外。十三、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本合同到期后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撤离租赁标的的属非法占有,甲方将没收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申请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仲裁,因此引起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负全责。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规定进行非法转让的,按其取得的转让金承担违约金。3、乙方在其租赁的经营场所范围外乱搭乱建、乱摆乱放,按其所占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处以违约金。十四、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违反综合治理等国家有关规定。十五、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交纳租金的,按应交纳数每天千分之五计算违约金,超过约定期限30天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定解决,协定一致后必须形成书面材料为有效。十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经签字或盖章有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主管部门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协议产生的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赁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