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设施维修材料 LED灯具 LED路灯灯具招标公告(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集团(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2025)



2025年道路设施维修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2025年道路设施维修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8-19

项目概况

2025年道路设施维修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00-03579

项目名称:2025年道路设施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1包采购内容:LED灯具约800套(按采购单位要求,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1
LED路灯灯具
150W
300

2
LED路灯灯具
180W
400

3
LED路灯灯具
90W
100

(一)技术参数
1、额定工作电压:AC220V 50HZ
2、工作温度:-40°C----50°C范围内可靠工作
3、系统功率分别为220W、80W,电源频率:50-60HZ
4、灯具防护等级:≥IP65,防护采用硅橡胶密封圈,做到防尘、防水及防漏电。
5、灯具光效:>120Lm/W,照明均匀度>0.5
6、显色指数:Ra>70
7、灯具功率因数>0.95,开关电源效率不低于0.9
8、电源效率>90%
9、色温:4300K±300K
10、使用寿命:≥30000小时
11、LED灯具的电气等 Class I类
12、灯具光源光衰:3000小时无光衰
13、灯具空间光强分布:蝙蝠翼型
(二)技术要求
1、灯具、灯体采用铝合金高压压铸,灯体表面做喷塑处理,外型优美,做工细致,表面应能承受机械压力和盐雾防腐等,灯型为长方体,四角呈圆弧形,结构轻巧。
2、灯具采用模组试的设计,灯具模组彼此独立工作,能单独维修,模组有散热器,散热性能好,满足CSA016-2015标准。
3、灯具可与不同臂连接,可安装在直接40-60mm的灯臂上,且能调节灯具的仰角
4、LED灯具符合国家GB7000.1-2007、GB7000.1-2015、GB7000.1-2016灯具安全规定
5、灯具光源灯珠面局合理,灯具具有蝙蝠矩形光斑配光曲线,灯具具备二次配光,每颗LED自带透镜配光,每个光源独立透镜进行配光(非多颗光源统一配光)最大限度确保灯具的实际照明的平均亮度和均匀度的要求
6、具有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提供出厂合格证,报告须随货同行。
(三)项目说明
1. 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2. 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成交供应商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
3 .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所投产品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有检测报告等详细资料。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含)按采购单位实际要求的数量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电缆约6500米。(按采购单位要求,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米)
备注

1
电缆
YJV 22/5*16mm
3000
铜芯电缆

2
电缆
YJV 4*16mm
2000
铜芯电缆

3
电缆
YJV 5*10mm
1500
铜芯电缆

1、用途:
适用于固定敷设在交流50Hz,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的输配电线路上作输送电能用。
2、使用特性:
① 电缆导体的最高额定温度为90°C。
② 短路时(最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秒)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不超过250°C。
③ 敷设电缆时的环境温度应不低于0°C,其最小弯曲半径为:
单芯电缆R=20(D+d)±0.5%,mm
多芯电缆R=15(D+d)±0.5%,mm
式中:D————电缆的实际外径,mm;
d————电缆导体的实际外径,mm。
3、型号:本次采购要求为铜芯电缆

型号
名称
主要用途

铜芯
铝芯

YJV
YJLV
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敷设于室内,隧道、电缆沟以及管道中,也可以埋在松散的土壤中,电缆能承受一定的敷设牵引

YJV22
YJLV22
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适用于室内、隧道、电缆沟及地下直埋敷设,电缆能承受机械外力作用,但不能承受大的拉力

4、技术性能:
① 导体应符合GB/T3956的规定。
② 在最高额定温度下,绝缘电阻常数K 1应该不小于3.67兆欧/千米。
③ 施加交流电压1.5Uo时,额定电压为Uo为18KV一下的电缆放是量应不大于30pc,额定电压Uo为18KB以上的电缆放电量应不大于10pc。
④ 电缆能经受规定的交流电压试验,施加电压持续5分钟,绝缘应不击穿。

表称截面
10
16
25
35
50
70
95
120
150
185
240
300

mm2

20℃时 最大直流电阻欧/千米

铜芯
1.83
1.15
0.727
0.524
0.387
0.263
0.193
0.153
0.0124
0.0991
0.0754
0.0601

铝芯
3.08
1.91
1.2
0.868
0.641
0.443
0.32
0.253
0.206
0.164
0.125
0.1

电缆载流量根据下列条件计算
(1)导体工作温度90°C
(2)空气敷设环境温度计40°C
(3)直埋敷设土壤温度25°C
(4)埋地深度70~100cm
(5)土壤热阻系数1.0km/w
5、交货要求:
① 电缆交货长度不小于100米,计量误差±0.5%,mm。根据双方协议,允许以任何长度的电缆交货。
② 重量不超过80kg短路段电缆允许成圈包装。
6、储运须知:
① 电缆应避免在露天存放,电缆盘不许平放。
② 运输中严禁从高处扔下电缆盘,严禁机械损伤电缆。
③ 吊装包装件时,严禁几盘同时吊装。在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上电缆盘必须放稳,并适当固定,防止互撞翻到。
低压电力电缆技术规范
1 、引用标准
表1引用标准一览表

序号
标 准 号
标 准 名 称

1
GB 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2
GB/T 2951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3
GB/T 2952.1
电缆外护层 第1部分:总则

4
GB/T 3048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5
GB/T 3956
电缆的导体

6
GB 6995.1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1部分:一般规定

7
GB 6995.3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3部分:电线电缆识别标志

8
GB/T 7354
局部放电测量

9
GB 14315
电力电缆导体用压接型铜、铝接线端子和连接管

10
GB/T 12706.1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 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 第1部分

11
GB/T 19666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

12
JB/T 10181
电缆载流量计算

13
IEC 60287
有关电缆载流量计算的标准

14
IEC 60502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0kV(Um=36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

2、通用技术要求
2.1 电缆结构
电缆结构除符合GB/T 12706.1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2.1.1 导体
导体表面应光洁、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锐边,无凸起或断裂的单线。导体应为圆形并绞合紧压,紧压系数不小于0.9。铜导体单线必须采用退火软铜线
2.1.2 挤出交联工艺
导体绝缘应采用连续挤出方式。绝缘料采用交联聚乙烯料,绝缘材料从生产之日到使用不应超过半年。生产厂家提供对产品工艺制造水平的描述,包括交联方式。
2.1.3 绝缘
绝缘标称厚度符合GB/T 12706-2020标准相关部分的规定,绝缘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任一点最小测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90%-0.1mm。
电缆各规格导体绝缘标称厚度见表2。
表2

导体标称截面积/mm2
额定电压U。/U(Um)下的绝缘标称厚度/mm

0.6/1(1.2)kV

1.5,2.5
0.7

4,6
0.7

10,16
0.7

25,35
0.9

50
1.0

70,95
1.1

120
1.2

150
1.4

185
1.6

240
1.7

300
1.8

400
2.0

2.1.4 填充及内衬层
缆芯采用与电缆运行温度相适应的非吸湿性材料填充,并保证在成品电缆段附加老化试验后不粉化。多芯电缆成缆后外形应圆整。用于填充的材料应适合电缆的运行温度并和电缆绝缘材料相容。
内衬层采用绕包型,绕包内衬层前允许用合适的带子扎紧,用于内衬层的材料应适合电缆的运行温度并和电缆绝缘材料相容。
2.1.5 铠装
铠装采用双层镀锌钢带,螺旋绕包两层,外层钢带的中间大致在内层钢带间隙上方,包带间隙应不大于钢带宽度的50%,绕包应平整光滑。单芯电缆用于交流回路时,铠装采用非磁性不锈钢带。铠装用钢带厚度应满足标称值规定。
2.1.6 外护套
外护套应采用聚氯乙烯料挤包。
外护套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无铠装电缆以及不直接包覆在铠装或同心导体上的电缆外护层,其任一点最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85%-0.1mm;直接包覆在铠装或同心导体上的电缆外护层,其任一点最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80%-0.2mm。
外护套通常为黑色,也可以按照制造方和买方协议采用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以适应电缆使用的特定环境。外护套应经受GB/T 3048.10《电力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0部分:挤出护套火花试验》规定的火花试验。
2.1.7 电缆不圆度
电缆不圆度应不大于10%。
电缆不圆度的计算公式为:
电缆不圆度=(电缆最大外径-电缆最小外型)/电缆最大外径×100%
2.1.8 电缆阻燃要求
采用阻燃电缆时,电缆的阻燃特性和技术参数要求需符合GB/T 19666的相关规定。
3 试验
对于电缆的试验及检验要按照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试验。试验应在制造厂或买方指定的检验部门完成。所有试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3.1 试验条件
3.1.1 环境温度
除个别试验另有具体规定外,其余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为(20±15)℃时进行。
3.1.2 工频试验电压的频率和波形
工频试验电压的频率应在49Hz~61Hz范围之内,波形应基本上是正弦波,电压值均为有效值。
3.1.3 雷电冲击试验电压的波形
按IEC 60230的规定,雷电冲击试验电压的波形的波前时间为1μs~5μs,半波峰值时间为40μs~60μs。
3.2 例行试验
每批电缆出厂前,制造厂必须对每盘电缆按GB/T 12706要求进行例行试验。
3.3 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应按GB/T 12706或买方要求进行。抽样试验主要项目见表3,若买方有特殊需要,可另行补充。
表3 抽样试验主要项目

序号
试 验 项 目
试验方法标准

1
结构和尺寸检查
GB/T 12706.1

2
导体检查
GB/T 3956

3
4h交流电压试验
GB/T 3048.8

4
热延伸试验
GB/T 2951.18

5
外半导电层剥离试验
GB/T 12706.1

6
导体直流电阻测量
GB/T 3956

3.4 型式试验
如卖方已对相同型号的电缆按同一标准进行过型式试验,并且符合1.2.4条的规定,则可用检测报告代替。
3.5 安装后的电气试验
主绝缘交流电压试验:在导体和金属屏蔽间施加20Hz~300Hz交流电压,2.0U0+2kV、5min,绝缘不击穿。
4 技术服务
4.1 技术服务
卖方应提供必要的现场服务。
4.2 验收
4.2.1 每盘电缆都应附有产品质量验收合格证和出厂试验报告。
4.2.2 买卖双方联合进行到样后的包装外观检查。
4.2.3 买卖双方联合进行产品结构尺寸检查验收。
5 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和保管
1)成品电缆的护套表面上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额定电压、每米打字的连续标志,标志应字迹清楚,清晰耐磨。
2)除非另有规定,电缆应卷绕在符合JB/T 8137的电缆盘上交货,每个电缆盘上只能卷绕一根电缆。电缆的两端应采用防潮帽密封并牢靠地固定在电缆盘上。
3)如需情况下,在每盘电缆的外侧端应装有经采购方认可的敷设电缆时牵引用的拉眼或牵引螺栓。拉眼或牵引螺栓与电缆导体的连接,应能满足敷设电缆时的牵引方式和牵引该长度的电缆所需的机械强度。对机械强度的要求应由采购方与供方协商确定。
4)电缆盘的结构应牢固,筒体部分应采用钢结构,电缆卷绕在电缆盘上。
5)在运输电缆时,供方应采取防止电缆盘滚动的措施,例如将电缆盘放在托盘上。供方应对由于未将电缆或电缆盘正确地扣紧、密封、包装和固定而造成的电缆损伤负责。
6)电缆盘在装卸时应采用专门的吊装工具以避免损坏电缆。
7)在电缆盘上应有文字和符合标志。
专用部分
1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表1 1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结构参数表

序号
项 目
单位
标准参数值
备注

1
电缆型号
/
YJV 0.6/1kV

2
导体
材料
/


规格
/
5×16

结构形式

圆形紧压

紧压系数

≥0.9

平均厚度不小于标称厚度 t
mm
0.7

最薄点厚度不小于
mm
90%t-0.1

偏心度
%
10%

3
填充层
填充材料
/
非吸湿性材料

4
外护套
材料
/
PVC

颜色
/
黑色

最薄点厚度不小于
mm
通用规范

表2 1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技术参数表

序号
项 目
单位
标准参数值
备注

1
20℃时铜导体最大直流电阻
Ω/km
1.15
16mm2

2
出厂工频电压试验
kV/min
3.5/5

3
电缆敷设时的最小弯曲半径
m
12D

4
电缆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寿命

≥30

表3 1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非技术参数表

序号
项 目
单位
标准参数值

1
绝缘
老化前抗张强度不小于
MPa
12.5

老化前断裂伸长率不小于
%
200

老化后抗张强度变化率不超过
%
±25

老化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不超过
%
±25

电缆段老化后抗张强度变化率不超过
%
±25

电缆段老化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不超过
%
±25

绝缘收缩试验不大于
%
4

热延伸
负荷下伸长率不大于
%
175

冷却后永久伸长率不大于
%
15

2
外护套

PE
PVC

老化前抗张强度不小于
MPa
12.5
12.5

老化前断裂伸长率不小于
%
300
150

老化后抗张强度不小于
MPa
/
12.5

老化后断裂伸长率不小于
%
300
150

老化后抗张强度变化率不超过
%
/
±25

老化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不超过
%
/
±25

电缆段老化后抗张强度变化率不超过
%
/
±25

电缆段老化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不超过
%
/
±25

高温压力试验,压痕深度不大于
%
50
50

热冲击试验
/
/
不开裂

低温冲击试验
/
/
不开裂

低温拉伸,断裂伸长率不小于
%
/
20

热失重,最大允许失重
mg/cm2
/
1.5

碳黑含量
%
2.0~3.0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含)按采购单位实际要求的数量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802800

最高限价(元):802800

采购需求:查看

003包采购内容:采购沥青混凝土约950立方米(按采购单位要求,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采购数量:AC-13 :约800立,AC-10 :约150立。

供应商供货要求
沥青混合料采购,如供应商生产加工地点为指定区域内位置(以营口市渤海大街与盼盼路交汇处为起点,30KM范围以内),则采购单位自行运输;如供应商生产加工地点超出以上范围,供应商按要求时间自行运输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运输工具应具备加温装置,且保证沥青混合料卸货时温度大于135℃,沥青混合料质量参数满足采购单位需求,运输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供货时需提供该批次质检报告及生产场地影像质料和运输距离证明。

供货期
合同一年,按采购单位通知(提前24小时通知)供货。供货地点为营口市主城区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结算方式
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期内供货量约950立方米,以实际需求为准。结算时以合同单价为准,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1.不同料源、品种、规格的原材料应分别存放,不得混存。
2.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要求,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根据气候条件、道路等级、路面结构等情况,通过试验,确定适宜的沥青混合料技术指标。
2)开工前,应对当地同类道路的沥青混合料配合比及其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借鉴成功经验。
3)应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充分利用当地资源,选择合格的材料。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质量执行标准
1)依据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标准
2)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CJTGE42-2005
2.沥青混合料所选用的粗集料、细集料、矿粉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规范规定。检查数量:按不同品种产品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3.进场验收要求
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取样送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1)沥青混凝土到达现温度不低于:135℃
2)产品合格证
3)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报告,合格的检验报告。
4)沥青混合料品质应符合马歇尔试验配合比技术要求。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批号连续进场的沥青每100t为1批,每批次抽检1次。由甲方指定具有MA计量认证能力资质符合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检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出资。
4.规格型号要求
采用石油沥青碎石混凝土。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0或AC-13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或AC-20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
5. 沥青质量要求
石油沥青标号为:AH90号和改性沥青。
沥青加热温度为:145℃~170℃。
技术参数(AC-13)

AC-13 沥青混凝土矿料级配范围(JTG F40-2004)

筛孔尺寸(mm)
16
13.2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规定值
上限
100
100
85
68
50
38
28
20
15
8

下限
100
90
68
38
24
15
10
7
5
4

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技术标准(JTG F40-2004)

试验指标
单位
技术指标

击实次数(双面)

75

试件尺寸
mm
¢101.6*63.5

空隙率VV
%
3-5

稳定度MS
KN
≥8

流值FL
mm
2-4

矿料间隙率VMA
mm
根据公称最大粒径的最小VMA及VFA技术要求

沥青饱和度VFA(%)
mm
65-75

最佳油石比(%)

毛体积相对密度

沥青混凝土技术指标及参数沥青混合料用粗集料质量技术要求

样品名称
单位
碎石10-15mm

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

含水率
%
/

<0.075mm颗粒含量
%
≤1

针、片状颗粒含量
%
≤15

压碎值
%
≤26

洛杉矶磨耗损失
%
≤28

与沥青粘附性

≥4

吸水率
%
≤2

磨光值
PSV
≥40

表观相对密度

≥2.60

颗粒分析

筛孔尺寸(mm)
16
13.2
9.5
4.75

标准通过百分率(%)
100
80
0
0

100
100
20
5

样品名称
单位
碎石:5-10mm

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

含水率
%
/

<0.075mm颗粒含量
%
≤1

针、片状颗粒含量
%
≤12

压碎值
%
/

洛杉矶磨耗损失
%
/

与沥青粘附性

/

吸水率
%
≤2.0

磨光值
PSV
/

表观相对密度

≥2.60

颗粒分析

筛孔尺寸(mm)
13.2
9.5
4.75
2.36

标准通过百分率(%)
100
90
0
0

100
100
15
5

样品名称
单位
碎石3-5mm

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

含水率
%
/

<0.075mm颗粒含量
%
≤1

针、片状颗粒含量
%
≤18

压碎值
%
/

洛杉矶磨耗损失
%
/

与沥青粘附性

/

吸水率
%
≤2.0

磨光值
PSV
/

表观相对密度

≥2.60

颗粒分析

筛孔尺寸(mm)
9.5
4.75
2.36
0.6

标准通过百分率(%)
100
90
0
0

100
100
15
5

样品名称
单位
机制砂:0-3mm

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

含水率
%
/

砂当量
%
≥60

亚甲蓝
g/kg
≤25

坚固性
%
≤12

洛杉矶磨耗损失
%
/

与沥青粘附性

/

吸水率
%
/

棱角性
S
≥30

表观相对密度

≥2.50

颗粒分析

筛孔尺寸(mm)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标准通过百分率(%)
100
80
50
25
8
0
0

100
100
80
60
45
25
15

沥青混合料矿粉质量技术要求

样品名称
单位
矿粉

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

含水量
%
/

液限
%
/

塑限
%
/

塑性指数
%
<4.0

亲水系数
%
<1.0

加热安定性评价

该矿粉加热安定性良好,可以使用

表观相对密度

≥2.50

颗粒分析

筛孔尺寸(mm)
0.6
0.3
0.15
0.075

要求通过百分率(%)
100
/
90-100
70-100

表4.1:沥青混合料用沥青质量技术要求

样品名称
单位
沥青

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

针入度 (25℃5s,100g)
0.1mm
80-100

针入度指数PI

/

软化点

≥44

延度 (15℃、5cm/min)
cm
≥100

闪点(开口),℃

≥230

溶解度
%
≥99.0

质量变化
%
≤1.0

密度(25℃)
g/cm3
/

蜡含量
%
≤3.0

技 术 参 数(AC-10)
AC-10沥青混凝土矿料级配范围(JTG F40-2004)

筛孔尺寸(mm)
13.2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规定值
上限
100
100
75
58
44
32
23
16
8

下限
100
90
45
36
20
13
9
6
4

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技术标准(JTG F40-2004)

试验指标
单位
技术指标
检测结果

击实次数(双面)

75

试件尺寸
mm
¢101.6*63.5

空隙率VV
%
3-5

稳定度MS
KN
≥8

流值FL
mm
2-4

矿料间隙率VMA
mm
根据公称最大粒径的最小VMA及VFA技术要求

沥青饱和度VFA%
mm
65-75

最佳油石比

毛体积相对密度

沥 青 混 凝 土 技 术 指 标 及 参 数 沥青混合料用粗集料质量技术要求

样品名称
单位
碎石5-10mm

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
检测结果
试验方法

含水率
%




<0.075mm颗粒含量
%
≤1

/T0310

针、片状颗粒含量
%
/
/
/

压碎值
%
/
/
/

洛杉矶磨耗损失
%
/
/
/

与沥青粘附性

/
/
/

吸水率
%
≤2

T0307

磨光值
PSA
/

表观相对密度

≥2.60

T0304

颗粒分析

筛孔尺寸(mm)
13.2
9.5
4.75
2.36

通过百分率(%)
100
90
0
0

100
100
15
5

样品名称
单位
碎石3-5mm

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
检测结果
试验方法

含水率
%




<0.075颗粒含量
%
≤1

T0310

针、片状颗粒含量
%
/
/
/

压碎值
%




洛杉矶磨耗损失
%




与沥青粘附性





吸水率
%
≤2.0

T 0307

磨光值
PSA




表观相对密度

≥2.60

T0304

颗 粒 分 析

筛孔尺寸(mm)
9.5
4.75
2.36
1.18

标准通过百分率(%)
100
90
0
0

100
100
15
5

样品名称
单位
机制砂0-3mm

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
检测结果
试验方法

含水率
%




砂当量
%
≥60

T0334

亚甲蓝
g/cm
≤25

T0349

坚固性
%
≤12

T0340

洛杉矶磨耗损失
%




与沥青粘附性





吸水率
%


T0330

棱角性
S
≥30

T0345

表观相对密度

≥2.50

T0304

颗粒分析

筛孔尺寸(mm)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标准通过百分率(%)
100
80
50
25
8
0
0

100
100
80
60
45
25
15

沥青混合料矿粉质量技术要求

样品名称
单位
矿粉

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
检测方法
试验方法

含水量
%




液限
%




塑限
%




塑性指数
%
<4.0

T0354

亲水系数
%
<1.0

T0353

加热安定性评价
该矿粉加热安定性良好,可以使用。
T0355

表观相对密度

≥2.50

T0328

颗粒分析

筛孔尺寸(mm)
0.6
0.3
0.15
0.075

要求通过百分率(%)
100
/
90-100
70-100

/

沥青混合料用沥青质量技术要求

样品名称
单位
沥青

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
检测结果
试验方法

针入度(25℃5S,100g)
0.1mm
80-100

T0604

针入度指数PI
/
/
/
/

软化点

≥44

T0606

延度(15℃、5cm/min)
cm
≥100

T0605

闪点(开口) ,℃
/
≥230

T0611

溶解度
%
≥99.0

质量变化
%
≤1.0

T0608

密度(25℃)
g/cm
/

蜡含量
%
≤3.0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17日至2026年10月16日(含),按采购单位通知(提前24小时通知)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9日16时30分至2025年08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二)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可加密备份文件,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一旦启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三)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四)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六)本项目共分3个包组,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集团(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跃进街道东风路1号

联系方式:
0417-2876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

联系方式:
0417-2653896

邮箱地址:
121753579@qq.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营口站前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001000011024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羽

电话:
0417-265389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道路设施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集团(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

行政区域
营口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14: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8月19日至2025年08月27日每日上午:16: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
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预算金额
¥200.2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羽

项目联系电话
0417-2653896

采购单位
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集团(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跃进街道东风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7-2876519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7-2653896

附件:

附件1
道路设施维修材料(8.14)(3).doc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道路设施维修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JX2025-84(JH25-210800-03579)采购单位: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编制单位: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目录(2025年道路设施维修材料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5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22第三章货物需求52第四章评标方法67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2025年道路设施维修材料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道路设施维修材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9日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NJX2025-84(JH25-210800-03579)项目名称:2025年道路设施维修材料采购项目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800,000.00元最高限价:800,000.00元采购需求:采购LED灯具共约800套,其中150W灯具约300套,180W灯具约400套,90W灯具约100套。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含)按采购单位实际要求的数量完成供货。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包组编号:002预算金额:400,000.00元最高限价:400,000.00元采购需求:采购电缆共约6500米,其中YJV22/5*16电缆约3000米,YJV4*16电缆约2000米,YJV5*10电缆约1500米。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含)按采购单位实际要求的数量完成供货。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包组编号:003预算金额:802,800.00元最高限价:802,800.00元采购需求:采购沥青混凝土约950立方米,其中AC-13约800立,AC-10约150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17日至2026年10月16日(含),按采购单位通知(提前24小时通知)供货。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19日16:30时起至2025年8月27日00:00时止(北京时间)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9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一)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二)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可加密备份文件,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一旦启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三)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四)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六)本项目共分3个包组,供应商可兼投兼中。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跃进街道东风路1号联系方式:0417-28765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联系方式:0417-2653896邮箱地址:121753579@qq.com开户行:阜新银行营口站前支行账户名称: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20010000110249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羽电话:0417-2653896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1.一投标人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跃进街道东风路1号联系人:管先生 电 话:0417-2876519 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 联系人:金羽 联系方式:0417-2653896  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是,产品的制造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否1.3.7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1.4.8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01包(LED灯具):预算金额:800,000.00元最高限价:800,000.00元供应商所投的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否决其投标。1.2、002包(电缆):预算金额:400,000.00元最高限价:400,000.00元供应商所投的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否决其投标。2.3、003包(沥青混凝土):预算金额:802,800.00元最高限价:802,800.00元供应商所投的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否决其投标。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0.3核心产品001包:LED灯具180W;002包:YJV 22/5*16电缆;003包:沥青混凝土AC-1311.3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 ☑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投标报价货币要求☑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13.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 不收取 元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转账、网银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阜新银行营口站前支行 账 号: 1200100001102494 4、保证金退还方式: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磋商保证金以递交方式退还,不计利息。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 0417-2653896,联系人:王莉莉 6、其它:投标保证金应从供应商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15.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投标文件及备份文件1、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如启用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如未启用备份文件,备份文件自动失效,并于评审结束后由代理公司自行处理,不再退回。具体事项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如投标人未提供备份文件及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一旦启用,按投标无效处理。2、备份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备份文件上传到指定邮箱:121753579@qq.com;,联系电话:0417-2653896,联系人:王莉莉,金羽。地址为: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 )。加密文件应注明供应商名称,如启用,代理公司公司现场联系。对由于未按要求时间送达或无法联系解密或响应文件中未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等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3、响应文件的解密时间:45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自行解密。4、供应商成交后须提供一正四副的纸质响应文件,领取中通知书前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1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文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人,评审专家 4人组成,共 5 人。25.1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方法:详见评分细则2、样品评审标准:详见评分细则£演示:1、演示评审方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7.2评标办法R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29.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3 31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人数量: 1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35.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36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人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按固定价格收取,其中001包:12000元,002包:6000元,003包:12000元。支付形式:现金或电汇支付时间:在中标公告公示后,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前39.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金羽 联系电话: 0417-2653896 通讯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其他21、本次采购供应商不现场参会。2、供应商应自行准备解密所需设备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不参会,备份文件可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3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1.2.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款。★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7若投标人须知表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款。★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款。★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投标人须知表4款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6.1投标人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1.3.三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内容如下:招标公告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货物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1.4.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10.3款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款。★12.投标报价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2投标价格(单价及总价)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1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2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5.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或密封条。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投标截止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19.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6.六开标及评标★20.开标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款。★22.资格审查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25样品及演示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款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款。★26.投标无效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7.比较与评价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款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产品非投标人生产制造的须提供),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8.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30.保密原则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1.7.七确定中标31.确定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2.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3.中标通知书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履约保证金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7.廉洁自律规定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8.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9.质疑与接收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款。40.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2.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适用于纸质投标)12投标文件的封皮23投标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8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11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12中小企业声明函15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投标函92开标一览表103分项报价表114技术规格偏离表125商务条款偏离表136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47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生产厂家认可的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检测报告等均可)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可以提供)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如启用备份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按废标处理)16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75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6供货方案等......重要提示: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2.1.格式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所投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2.2.格式2投标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投标文件所投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2.3.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4.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5.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2.6.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7.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8.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9.格式9投标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网上投标文件1份。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其他事项:。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账号:日期:2.10.格式10-1开标一览表包号:001报价单位:元项目名称投标总价投标保证金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2025年道路设施维修材料采购项目小写:大写:无签订合同后7日内(含)按采购单位实际要求的数量完成供货。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此表适用于001包。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11.格式10-2开标一览表包号:002报价单位:元项目名称投标总价投标保证金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2025年道路设施维修材料采购项目小写:大写:无签订合同后7日内(含)按采购单位实际要求的数量完成供货。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此表适用于002包。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12.格式10-3开标一览表包号:003报价单位:元项目名称投标总价投标保证金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2025年道路设施维修材料采购项目小写:大写:无2025年10月17日至2026年10月16日(含),按采购单位通知(提前24小时通知)供货。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此表适用于003包。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13.格式11-1分项报价表包号:001报价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1LED灯具150W300套2LED灯具180W400套3LED灯具90W100套总价注: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此表适用于001包。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142.15.格式11-2分项报价表包号:002报价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1YJV 22/5*16电缆3000米2YJV 4*16电缆2000米3YJV 5*10电缆1500米总价注: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此表适用于002包。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162.172.182.192.20.格式11-3分项报价表包号:003报价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1沥青混凝土AC-13800立方米2沥青混凝土AC-10 150立方米总价注: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此表适用于003包。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21.格式12技术规格偏离表包号/序号:产品名称:数量: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 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材料按采购需求填写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22.格式13-1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001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含)按采购单位实际要求的数量完成供货。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按甲方要求数量供货,按中标单价,以实际发生量结算,验收合格后付款100%。4★验收要求: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送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检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应自行考虑由此带来的价格风险。5★热线支持:提供★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6质保期:5年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4、此表适用于001包。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232.242.25.格式13-2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002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含)按采购单位实际要求的数量完成供货。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按甲方要求数量供货,按中标单价,以实际发生量结算,验收合格后付款100%。4★验收要求: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送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检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应自行考虑由此带来的价格风险。5★热线支持:提供★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6质保期:5年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4、此表适用于002包。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26.格式13-3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003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交货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6年10月16日(含),按采购单位通知(提前24小时通知)供货。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按合同期间内实际发生供货量以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单价进行结算,合同期结束,一次性付清。4★验收要求: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送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检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应自行考虑由此带来的价格风险。5★热线支持:提供★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6★售后服务网络:提供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4、此表适用于003包。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27.格式14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28.2.29.格式15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全部供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30.格式16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3456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6.1.格式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备注123……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7.第三章货物需求8.一、001包采购内容:LED灯具约800套(按采购单位要求,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序号名称规格数量1LED路灯灯具150W3002LED路灯灯具180W4003LED路灯灯具90W100(一)技术参数1、额定工作电压:AC220V50HZ2、工作温度:-40°C----50°C范围内可靠工作3、系统功率分别为220W、80W,电源频率:50-60HZ4、灯具防护等级:≥IP65,防护采用硅橡胶密封圈,做到防尘、防水及防漏电。5、灯具光效:>120Lm/W,照明均匀度>0.56、显色指数:Ra>707、灯具功率因数>0.95,开关电源效率不低于0.98、电源效率>90%9、色温:4300K±300K10、使用寿命:≥30000小时11、LED灯具的电气等ClassI类12、灯具光源光衰:3000小时无光衰13、灯具空间光强分布:蝙蝠翼型(二)技术要求1、灯具、灯体采用铝合金高压压铸,灯体表面做喷塑处理,外型优美,做工细致,表面应能承受机械压力和盐雾防腐等,灯型为长方体,四角呈圆弧形,结构轻巧。2、灯具采用模组试的设计,灯具模组彼此独立工作,能单独维修,模组有散热器,散热性能好,满足CSA016-2015标准。3、灯具可与不同臂连接,可安装在直接40-60mm的灯臂上,且能调节灯具的仰角4、LED灯具符合国家GB7000.1-2007、GB7000.1-2015、GB7000.1-2016灯具安全规定5、灯具光源灯珠面局合理,灯具具有蝙蝠矩形光斑配光曲线,灯具具备二次配光,每颗LED自带透镜配光,每个光源独立透镜进行配光(非多颗光源统一配光)最大限度确保灯具的实际照明的平均亮度和均匀度的要求6、具有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提供出厂合格证,报告须随货同行。(三)项目说明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2.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成交供应商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3.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所投产品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有检测报告等详细资料。9.二、002包采购内容:采购电缆约6500米。(按采购单位要求,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米)备注1电缆YJV 22/5*16mm3000铜芯电缆2电缆YJV 4*16mm2000铜芯电缆3电缆YJV 5*10mm1500铜芯电缆1、用途:适用于固定敷设在交流50Hz,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的输配电线路上作输送电能用。2、使用特性:①电缆导体的最高额定温度为90°C。②短路时(最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秒)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不超过250°C。③敷设电缆时的环境温度应不低于0°C,其最小弯曲半径为:单芯电缆R=20(D+d)±0.5%,mm多芯电缆R=15(D+d)±0.5%,mm式中:D————电缆的实际外径,mm;d————电缆导体的实际外径,mm。3、型号:本次采购要求为铜芯电缆型号名称主要用途铜芯铝芯YJVYJLV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敷设于室内,隧道、电缆沟以及管道中,也可以埋在松散的土壤中,电缆能承受一定的敷设牵引YJV22YJLV22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适用于室内、隧道、电缆沟及地下直埋敷设,电缆能承受机械外力作用,但不能承受大的拉力4、技术性能:①导体应符合GB/T3956的规定。②在最高额定温度下,绝缘电阻常数K1应该不小于3.67兆欧/千米。③施加交流电压1.5Uo时,额定电压为Uo为18KV一下的电缆放是量应不大于30pc,额定电压Uo为18KB以上的电缆放电量应不大于10pc。④电缆能经受规定的交流电压试验,施加电压持续5分钟,绝缘应不击穿。表称截面10162535507095120150185240300mm20°C时最大直流电阻欧/千米铜芯1.831.150.7270.5240.3870.2630.1930.1530.01240.09910.07540.0601铝芯3.081.911.20.8680.6410.4430.320.2530.2060.1640.1250.1电缆载流量根据下列条件计算(1)导体工作温度90°C(2)空气敷设环境温度计40°C(3)直埋敷设土壤温度25°C(4)埋地深度70~100cm(5)土壤热阻系数1.0km/w5、交货要求:①电缆交货长度不小于100米,计量误差±0.5%,mm。根据双方协议,允许以任何长度的电缆交货。②重量不超过80kg短路段电缆允许成圈包装。6、储运须知:①电缆应避免在露天存放,电缆盘不许平放。②运输中严禁从高处扔下电缆盘,严禁机械损伤电缆。③吊装包装件时,严禁几盘同时吊装。在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上电缆盘必须放稳,并适当固定,防止互撞翻到。低压电力电缆技术规范1、引用标准表1引用标准一览表序号标 准 号标 准 名 称1GB 311.1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2GB/T 2951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3GB/T 2952.1电缆外护层 第1部分:总则4GB/T 3048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5GB/T 3956电缆的导体6GB 6995.1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1部分:一般规定7GB 6995.3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3部分:电线电缆识别标志8GB/T 7354局部放电测量9GB 14315电力电缆导体用压接型铜、铝接线端子和连接管10GB/T 12706.1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 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 第1部分11GB/T 19666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12JB/T 10181电缆载流量计算13IEC 60287有关电缆载流量计算的标准14IEC 60502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0kV(Um=36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2、通用技术要求2.1电缆结构电缆结构除符合GB/T12706.1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2.1.1导体导体表面应光洁、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锐边,无凸起或断裂的单线。导体应为圆形并绞合紧压,紧压系数不小于0.9。铜导体单线必须采用退火软铜线2.1.2挤出交联工艺导体绝缘应采用连续挤出方式。绝缘料采用交联聚乙烯料,绝缘材料从生产之日到使用不应超过半年。生产厂家提供对产品工艺制造水平的描述,包括交联方式。2.1.3绝缘绝缘标称厚度符合GB/T12706-2020标准相关部分的规定,绝缘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任一点最小测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90%-0.1mm。电缆各规格导体绝缘标称厚度见表2。表2 导体标称截面积/mm²额定电压U。/U(Um)下的绝缘标称厚度/mm0.6/1(1.2)kV1.5,2.50.74,60.710,160.725,350.9501.070,951.11201.21501.41851.62401.73001.84002.02.1.4填充及内衬层缆芯采用与电缆运行温度相适应的非吸湿性材料填充,并保证在成品电缆段附加老化试验后不粉化。多芯电缆成缆后外形应圆整。用于填充的材料应适合电缆的运行温度并和电缆绝缘材料相容。内衬层采用绕包型,绕包内衬层前允许用合适的带子扎紧,用于内衬层的材料应适合电缆的运行温度并和电缆绝缘材料相容。2.1.5铠装铠装采用双层镀锌钢带,螺旋绕包两层,外层钢带的中间大致在内层钢带间隙上方,包带间隙应不大于钢带宽度的50%,绕包应平整光滑。单芯电缆用于交流回路时,铠装采用非磁性不锈钢带。铠装用钢带厚度应满足标称值规定。2.1.6外护套外护套应采用聚氯乙烯料挤包。外护套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无铠装电缆以及不直接包覆在铠装或同心导体上的电缆外护层,其任一点最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85%-0.1mm;直接包覆在铠装或同心导体上的电缆外护层,其任一点最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80%-0.2mm。外护套通常为黑色,也可以按照制造方和买方协议采用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以适应电缆使用的特定环境。外护套应经受GB/T3048.10《电力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第10部分:挤出护套火花试验》规定的火花试验。2.1.7电缆不圆度电缆不圆度应不大于10%。电缆不圆度的计算公式为:电缆不圆度=×100%2.1.8电缆阻燃要求采用阻燃电缆时,电缆的阻燃特性和技术参数要求需符合GB/T19666的相关规定。3试验对于电缆的试验及检验要按照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试验。试验应在制造厂或买方指定的检验部门完成。所有试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3.1试验条件3.1.1环境温度除个别试验另有具体规定外,其余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为(20±15)℃时进行。3.1.2工频试验电压的频率和波形工频试验电压的频率应在49Hz~61Hz范围之内,波形应基本上是正弦波,电压值均为有效值。3.1.3雷电冲击试验电压的波形按IEC60230的规定,雷电冲击试验电压的波形的波前时间为1μs~5μs,半波峰值时间为40μs~60μs。3.2例行试验每批电缆出厂前,制造厂必须对每盘电缆按GB/T12706要求进行例行试验。3.3抽样试验抽样试验应按GB/T12706或买方要求进行。抽样试验主要项目见表3,若买方有特殊需要,可另行补充。表3抽样试验主要项目序号试 验 项 目试验方法标准1结构和尺寸检查GB/T 12706.12导体检查GB/T 395634h交流电压试验GB/T 3048.84热延伸试验GB/T 2951.185外半导电层剥离试验GB/T 12706.16导体直流电阻测量GB/T 39563.4型式试验如卖方已对相同型号的电缆按同一标准进行过型式试验,并且符合1.2.4条的规定,则可用检测报告代替。3.5安装后的电气试验主绝缘交流电压试验:在导体和金属屏蔽间施加20Hz~300Hz交流电压,2.0U0+2kV、5min,绝缘不击穿。4技术服务4.1技术服务卖方应提供必要的现场服务。4.2验收4.2.1每盘电缆都应附有产品质量验收合格证和出厂试验报告。4.2.2买卖双方联合进行到样后的包装外观检查。4.2.3买卖双方联合进行产品结构尺寸检查验收。5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和保管1)成品电缆的护套表面上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额定电压、每米打字的连续标志,标志应字迹清楚,清晰耐磨。2)除非另有规定,电缆应卷绕在符合JB/T8137的电缆盘上交货,每个电缆盘上只能卷绕一根电缆。电缆的两端应采用防潮帽密封并牢靠地固定在电缆盘上。3)如需情况下,在每盘电缆的外侧端应装有经采购方认可的敷设电缆时牵引用的拉眼或牵引螺栓。拉眼或牵引螺栓与电缆导体的连接,应能满足敷设电缆时的牵引方式和牵引该长度的电缆所需的机械强度。对机械强度的要求应由采购方与供方协商确定。4)电缆盘的结构应牢固,筒体部分应采用钢结构,电缆卷绕在电缆盘上。5)在运输电缆时,供方应采取防止电缆盘滚动的措施,例如将电缆盘放在托盘上。供方应对由于未将电缆或电缆盘正确地扣紧、密封、包装和固定而造成的电缆损伤负责。6)电缆盘在装卸时应采用专门的吊装工具以避免损坏电缆。7)在电缆盘上应有文字和符合标志。专用部分1、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表11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结构参数表序号项 目单位标准参数值备注1电缆型号/YJV 0.6/1kV2导体材料/铜规格/5×16结构形式圆形紧压紧压系数≥0.9平均厚度不小于标称厚度 tmm0.7最薄点厚度不小于mm90%t-0.1偏心度%10%3填充层填充材料/非吸湿性材料4外护套材料/PVC颜色/黑色最薄点厚度不小于mm通用规范表21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技术参数表序号项 目单位标准参数值备注120℃时铜导体最大直流电阻Ω/km1.1516mm22出厂工频电压试验kV/min3.5/53电缆敷设时的最小弯曲半径m12D4电缆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寿命年≥30表31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非技术参数表序号项 目单位标准参数值1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不小于MPa12.5老化前断裂伸长率不小于%200老化后抗张强度变化率不超过%±25老化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不超过%±25电缆段老化后抗张强度变化率不超过%±25电缆段老化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不超过%±25绝缘收缩试验不大于%4热延伸负荷下伸长率不大于%175冷却后永久伸长率不大于%152外护套PEPVC老化前抗张强度不小于MPa12.512.5老化前断裂伸长率不小于%300150老化后抗张强度不小于MPa/12.5老化后断裂伸长率不小于%300150老化后抗张强度变化率不超过%/±25老化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不超过%/±25电缆段老化后抗张强度变化率不超过%/±25电缆段老化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不超过%/±25高温压力试验,压痕深度不大于%5050热冲击试验//不开裂低温冲击试验//不开裂低温拉伸,断裂伸长率不小于%/20热失重,最大允许失重 mg/cm2/1.5碳黑含量%2.0~3.0/三、003包采购内容:采购沥青混凝土约950立方米(按采购单位要求,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采购数量:AC-13:约800立,AC-10:约150立。供应商供货要求沥青混合料采购,如供应商生产加工地点为指定区域内位置(以营口市渤海大街与盼盼路交汇处为起点,30KM范围以内),则采购单位自行运输;如供应商生产加工地点超出以上范围,供应商按要求时间自行运输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运输工具应具备加温装置,且保证沥青混合料卸货时温度大于135℃,沥青混合料质量参数满足采购单位需求,运输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供货时需提供该批次质检报告及生产场地影像质料和运输距离证明。供货期合同一年,按采购单位通知(提前24小时通知)供货。供货地点为营口市主城区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结算方式 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期内供货量约950立方米,以实际需求为准。结算时以合同单价为准,按实际发生量结算。1.不同料源、品种、规格的原材料应分别存放,不得混存。2.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要求,并应遵守下列规定:1)根据气候条件、道路等级、路面结构等情况,通过试验,确定适宜的沥青混合料技术指标。2)开工前,应对当地同类道路的沥青混合料配合比及其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借鉴成功经验。3)应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充分利用当地资源,选择合格的材料。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材料质量执行标准1)依据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标准2)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CJTGE42-20052.沥青混合料所选用的粗集料、细集料、矿粉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规范规定。检查数量:按不同品种产品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3.进场验收要求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取样送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1)沥青混凝土到达现温度不低于:135℃2)产品合格证3)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报告,合格的检验报告。4)沥青混合料品质应符合马歇尔试验配合比技术要求。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批号连续进场的沥青每100t为1批,每批次抽检1次。由甲方指定具有MA计量认证能力资质符合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检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出资。4.规格型号要求采用石油沥青碎石混凝土。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0或AC-13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或AC-20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5.沥青质量要求石油沥青标号为:AH90号和改性沥青。沥青加热温度为:145℃~170℃。技术参数(AC-13) AC-13 沥青混凝土矿料级配范围(JTG F40-2004) 筛孔尺寸(mm)1613.29.54.752.361.180.60.30.150.075规定值上限100100856850382820158下限100906838241510754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技术标准(JTG F40-2004)试验指标单位技术指标击实次数(双面)次75试件尺寸mm¢101.6*63.5空隙率VV %3-5稳定度MSKN≥8流值FLmm2-4矿料间隙率VMAmm根据公称最大粒径的最小VMA及VFA技术要求沥青饱和度VFA(%)mm65-75最佳油石比(%)  毛体积相对密度  沥青混凝土技术指标及参数沥青混合料用粗集料质量技术要求样品名称单位碎石10-15mm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含水率%/<0.075mm颗粒含量%≤1针、片状颗粒含量%≤15压碎值%≤26洛杉矶磨耗损失%≤28与沥青粘附性级≥4吸水率%≤2磨光值PSV≥40表观相对密度 ≥2.60颗粒分析筛孔尺寸(mm)1613.29.54.75  标准通过百分率(%)1008000  100100205  样品名称单位碎石:5-10mm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含水率%/<0.075mm颗粒含量%≤1针、片状颗粒含量%≤12压碎值%/洛杉矶磨耗损失%/与沥青粘附性级/吸水率%≤2.0磨光值PSV/表观相对密度 ≥2.60颗粒分析筛孔尺寸(mm)13.29.54.752.36  标准通过百分率(%)1009000  100100155  样品名称单位碎石3-5mm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含水率%/<0.075mm颗粒含量%≤1针、片状颗粒含量%≤18压碎值%/洛杉矶磨耗损失%/与沥青粘附性级/吸水率%≤2.0磨光值PSV/表观相对密度 ≥2.60颗粒分析筛孔尺寸(mm)9.54.752.360.6   标准通过百分率(%)1009000   100100155    样品名称单位机制砂:0-3mm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含水率%/砂当量%≥60亚甲蓝g/kg≤25坚固性%≤12洛杉矶磨耗损失%/与沥青粘附性级/吸水率%/棱角性S≥30表观相对密度 ≥2.50颗粒分析筛孔尺寸(mm)4.752.361.180.60.30.150.075标准通过百分率(%)1008050258001001008060452515沥青混合料矿粉质量技术要求样品名称单位矿粉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含水量%/液限%/塑限%/塑性指数%<4.0亲水系数%<1.0加热安定性评价 该矿粉加热安定性良好,可以使用表观相对密度 ≥2.50颗粒分析筛孔尺寸(mm)0.60.30.150.075  要求通过百分率(%)100/90-10070-100    表4.1:沥青混合料用沥青质量技术要求样品名称单位沥青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针入度 (25℃5s,100g)0.1mm80-100针入度指数PI /软化点℃≥44延度 (15℃、5cm/min)cm≥100闪点(开口),℃ ≥230溶解度%≥99.0质量变化%≤1.0密度(25℃)g/cm3/蜡含量%≤3.0技术参数(AC-10)AC-10沥青混凝土矿料级配范围(JTGF40-2004)筛孔尺寸(mm)13.29.54.752.361.180.60.30.150.075规定值上限1001007558443223168下限1009045362013964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技术标准(JTG F40-2004)试验指标单位技术指标检测结果击实次数(双面)次75试件尺寸mm¢101.6*63.5空隙率VV%3-5稳定度MSKN≥8流值FLmm2-4矿料间隙率VMAmm根据公称最大粒径的最小VMA及VFA技术要求沥青饱和度VFA%mm65-75最佳油石比毛体积相对密度沥 青 混 凝 土 技 术 指 标 及 参 数沥青混合料用粗集料质量技术要求样品名称单位碎石5-10mm检测项目技术指标检测结果试验方法含水率%///<0.075mm颗粒含量%≤1/T0310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值%///洛杉矶磨耗损失%///与沥青粘附性级///吸水率%≤2T0307磨光值PSA/表观相对密度≥2.60T0304颗粒分析筛孔尺寸(mm)13.29.54.752.36通过百分率(%)1009000100 100155样品名称单位碎石3-5mm检测项目技术指标检测结果试验方法含水率%///<0.075颗粒含量%≤1T0310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值%///洛杉矶磨耗损失%///与沥青粘附性级///吸水率%≤2.0T 0307磨光值PSA///表观相对密度≥2.60T0304颗 粒 分 析筛孔尺寸(mm)9.54.752.361.18标准通过百分率(%)1009000100100155样品名称单位机制砂0-3mm检测项目技术指标检测结果试验方法含水率%///砂当量%≥60T0334亚甲蓝g/cm≤25T0349坚固性%≤12T0340洛杉矶磨耗损失%///与沥青粘附性级///吸水率%/T0330棱角性S≥30T0345表观相对密度≥2.50T0304颗粒分析筛孔尺寸(mm)4.752.361.180.60.30.150.075标准通过百分率(%)1008050258001001008060452515沥青混合料矿粉质量技术要求样品名称单位矿粉检测项目技术指标检测方法试验方法含水量%///液限%///塑限%///塑性指数%<4.0T0354亲水系数%<1.0T0353加热安定性评价该矿粉加热安定性良好,可以使用。T0355表观相对密度≥2.50T0328颗粒分析筛孔尺寸(mm)0.60.30.150.075要求通过百分率(%)100/90-10070-100/沥青混合料用沥青质量技术要求样品名称单位沥青检测项目技术指标检测结果试验方法针入度(25℃5S,100g)0.1mm80-100T0604针入度指数PI////软化点℃≥44T0606延度(15℃、5cm/min)cm≥100T0605闪点(开口) ,℃/≥230T0611溶解度%≥99.0质量变化%≤1.0 T0608密度(25℃)g/cm/蜡含量%≤3.010.第四章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开标及评标”、“七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原则及程序(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4、同一品牌产品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8条第(1)款执行。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5、比较及评价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6.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6.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2)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6.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3%。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6.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3%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7、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三、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10.1.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投标人名称1.41.51.6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7.1.按要求提供1.8.2.合法有效1.91.101.11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1.12.1.按要求提供1.13.2.合法有效1.141.151.16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1.17.1.按要求提供1.18.2.合法有效1.191.201.21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22.1.按给定格式填写1.23.2.按规定签章1.241.251.26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1.27.1.按给定格式填写1.28.2.按规定签章1.291.301.31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32.1.信息完整1.33.2.按规定签章1.341.351.36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37.1.按要求提供1.38.2.合法有效1.391.401.418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42.1.按要求提供1.43.2.合法有效1.441.451.46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47.1.信息完整1.48.2.按规定签章1.491.501.51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2.1.按给定格式填写1.53.2.按规定签章1.541.551.5611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1.57.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1.581.591.6012中小企业声明函1.61.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62.3.按规定签章1.631.641.65结论1.661.671.681.69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10.2.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1.11.21.31投标函1.4.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5.3.按规定签章1.61.71.82开标一览表1.9.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10.3.按规定签章1.111.121.133分项报价表1.14.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15.3.按规定签章1.161.171.184技术规格偏离表1.19.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20.3.按规定签章1.211.221.235商务条款偏离表1.24.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25.3.按规定签章1.261.271.286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29.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1.301.311.327投标报价1.331.34.无投标须知26.2(7)所述情形1.351.361.378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381.391.40结论1.411.421.431.44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10.3.附件3-1评分细则(001包LED灯具)基本评分标准包号001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30分)响应报价⑴ 合理最低报价满分。⑵ 投标人报价得分为:T=Cmin/C×30T为投标人价格部分得分;C为投标人报价;Cmin为合理最低报价。关于合理最低报价的说明: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0技术部分(56分)技术部分1.根据货物需求的技术要求,所投货物技术指标完全无偏离或正偏离的得基础分20分;2.基础参数,如有负偏离则在综合打分环节每有一项扣2分,直至此项分数扣完。3.《技术规格偏离表》中“证明资料”一栏须填写“见投标文件第  页,第  行”字样,标注出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备注:技术指标的响应程度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评标委员会仅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对技术进行评判,而不以投标人自身应答及响应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的技术参数仅做出响应而未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应答。20供货方案依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编制供货方案,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能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内容存在缺陷的得3分;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没有描述的得0分;最多得6分。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等任一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指存在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一情形。 6质量保障措施质量保障措施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能够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8分;内容存在缺陷的得4分;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没有描述的得0分;最多得8分。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等任一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指存在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一情形。8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内容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能够对货物后期使用进行切实保障的得8分;内容存在缺陷的得4分;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没有描述的得0分;最多得8分。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等任一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指存在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一情形。8进度保证措施供货进度保证措施:按照采购文件中的需求,写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时间进度保证措施以保证各个节点的服务时间准确合理的,得8分;内容存在缺陷的得4分;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没有描述的得0分;最多得8分。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等任一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指存在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一情形。8技术资料产品说明、技术资料、主要技术参数提供充分、描述清晰准确的得6分;内容存在缺陷的得3分;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没有描述的得0分;最多得6分。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等任一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指存在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一情形。6商务部分(14分)质保期在招标文件要求5年质保期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2分,最多加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应包含质保期内一旦出现非采购单位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必须免费无偿更换。4企业业绩每提供一份类似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复印件,并加投标人公章。10合 计--100(2)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加分说明节能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30×3%。环保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30×3%。10.4.附件3-2评分细则(002包电缆)(一)基本评分标准包号002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30分)响应报价⑴ 合理最低报价满分。⑵ 投标人报价得分为:T=Cmin/C×30T为投标人价格部分得分;C为投标人报价;Cmin为合理最低报价。关于合理最低报价的说明: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0技术部分(56分)技术部分1.根据货物需求的技术要求,所投货物技术指标完全无偏离或正偏离的得基础分20分;2.基础参数,如有负偏离则在综合打分环节每有一项扣2分,直至此项分数扣完。3.《技术规格偏离表》中“证明资料”一栏须填写“见投标文件第  页,第  行”字样,标注出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备注:技术指标的响应程度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评标委员会仅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对技术进行评判,而不以投标人自身应答及响应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的技术参数仅做出响应而未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应答。20供货方案依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编制供货方案,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能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内容存在缺陷的得3分;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没有描述的得0分;最多得6分。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等任一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指存在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一情形。 6质量保障措施质量保障措施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能够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8分;内容存在缺陷的得4分;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没有描述的得0分;最多得8分。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等任一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指存在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一情形。8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内容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能够对货物后期使用进行切实保障的得8分;内容存在缺陷的得4分;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没有描述的得0分;最多得8分。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等任一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指存在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一情形。8进度保证措施供货进度保证措施:按照采购文件中的需求,写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时间进度保证措施以保证各个节点的服务时间准确合理的,得8分;内容存在缺陷的得4分;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没有描述的得0分;最多得8分。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等任一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指存在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一情形。8技术资料产品说明、技术资料、主要技术参数提供充分、描述清晰准确的得6分;内容存在缺陷的得3分;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没有描述的得0分;最多得6分。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等任一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指存在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一情形。6商务部分(14分)质保期在招标文件要求5年质保期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2分,最多加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应包含质保期内一旦出现非采购单位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必须免费无偿更换。4企业业绩每提供一份类似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复印件,并加投标人公章。10合 计--100(二)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加分说明节能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30×3%。环保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30×3%。10.5.附件3-3评分细则(003包沥青混凝土)(一)基本评分标准包号003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响应报价30分⑴ 合理最低报价满分。⑵ 投标人报价得分为:T=Cmin/C×30T为投标人价格部分得分;C为投标人报价;Cmin为合理最低报价。关于合理最低报价的说明: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0技术部分技术部分38分1.根据货物需求的技术要求,所投货物技术指标完全无偏离或正偏离的得基础分38分;2.基础参数,如有负偏离则在综合打分环节每有一项扣2分,直至此项分数扣完。3.《技术规格偏离表》中“证明资料”一栏须填写“见投标文件第  页,第  行”字样,标注出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备注:技术指标的响应程度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仅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对技术进行评判,而不以投标人自身应答及响应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的技术参数仅做出响应而未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应答。38供货及安装方案7分熟悉并了解本项目采购需求针对本项目编制供货方案,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描述详尽合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7分,内容存在缺陷的得4分,不符合项目需求得1分,没有描述得0分,最多得7分。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等任一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指存在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一情形。7质量保障措施7分质量保障措施全面、合理、切实可行、描述详尽合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7分,内容存在缺陷的得4分,不符合项目需求得1分,没有描述得0分,最多得7分。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等任一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指存在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一情形。7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7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内容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描述详尽合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7分,内容存在缺陷的得4分,不符合项目需求得1分,没有描述得0分,最多得7分。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等任一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指存在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一情形。7进度保证措施7分供货进度保证措施:按照采购文件中的需求,写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时间进度保证措施以保证各个节点的服务时间准确合理的,符合采购需求的得7分,内容存在缺陷的得4分,不符合项目需求得1分,没有描述得0分,最多得7分。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等任一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指存在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一情形。7商务部分企业业绩4分每提供一份类似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复印件,并加投标人公章。4合 计--100(2)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加分说明节能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30×3%。环保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30×3%。1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11.6.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1.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人。1.7“检验”指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8“验收书”指需方对供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和评估意见的文件。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1.10“保修期”指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3“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4“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2.技术指标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2.2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3.交货3.1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3.2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供方应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4.合同金额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5.付款5.1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6.验收6.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6.2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6.3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6.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6.5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3.2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6.6货物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7.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7.1供方应保证其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7.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7.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需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8.包装要求8.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需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8.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8.3包装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9.伴随服务9.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9.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9.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9.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9.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9.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需方人员掌握全部上述技能为止。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10.质量保证期10.1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0.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1.质量保证11.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11.2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1.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12.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2.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2.2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12.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12.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12.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12.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12.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12.2.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12.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12.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12.2.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12.2.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13.违约责任13.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3.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3.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13.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13.1.4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13.1.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13.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需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3.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3.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0.05%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13.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3.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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