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诸城市人民政府舜王街道办事处2025)



2025年舜王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舜王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782000202502000106 进场交易编号:ZFCG-ZC-2025-094项目名称:2025年舜王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金额:158.170565万元 最高限价:153.659666万元 有效报价为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竣工验收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

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有效期内)、B 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3.方式: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咨询电话:15318914578,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8097130。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还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4.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程序:(1)注册信息:供应商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诸城市”,已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录,选择“投标人”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3)网上验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诸城分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验证时限为1个工作日)。(4)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开标前通过系统上传。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供应商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供应商无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税务局、生态环境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电子化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或报价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多 CA 驱动操作手册》。CA办理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CA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CA免费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下载。(二)CA免费办理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 注册后按流程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三)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1)供应商(投标人)网上注册咨询电话:15318914578;(2)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3)CA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技术支持电话:17306363627,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四)注意事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 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5、本项目评审结束后各投标人(供应商)自行相关网站查阅评标结果。6、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专区”了解详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诸城市人民政府舜王街道办事处地 址:诸城市舜王街道益民北路 1 号联系方式:0536-64890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国润工程咨询(山东)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6686号中央商务区B4#16楼联系人:邵工联系方式:0536-61888573.监督部门名 称:诸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方式:0536-6075030 发布人:国润工程咨询(山东)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9日采购公告.pdf附件下载2025年舜王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稿).pdf附件下载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zip附件下载需求方案.pdf附件下载2025舜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5.8.7.pdf附件下载

附件: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null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null

项目概况2025年舜王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782000202502000106进场交易编号:ZFCG­ZC­2025­094项目名称:2025年舜王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金额:158.170565万元最高限价:153.659666万元有效报价为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竣工验收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有效期内)、B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自行下载。3.方式: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咨询电话:15318914578,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8097130。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还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4.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程序:(1)注册信息:供应商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诸城市”,已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录,选择“投标人”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3)网上验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诸城分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验证时限为1个工作日)。(4)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开标前通过系统上传。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供应商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供应商无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税务局、生态环境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电子化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或报价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多CA驱动操作手册》。CA办理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CA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CA免费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下载。(二)CA免费办理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http://wf.sdzhuoma.com/注册后按流程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三)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1)供应商(投标人)网上注册咨询电话:15318914578;(2)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3)CA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技术支持电话:17306363627,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四)注意事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5、本项目评审结束后各投标人(供应商)自行相关网站查阅评标结果。6、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专区”了解详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诸城市人民政府舜王街道办事处地址:诸城市舜王街道益民北路1号联系方式:0536­64890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润工程咨询(山东)有限公司地址: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6686号中央商务区B4#16楼联系人:邵工联系方式:0536­61888573.监督部门名称:诸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方式:0536­6075030发布人:国润工程咨询(山东)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9日项目概况2025年舜王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782000202502000106进场交易编号:ZFCG­ZC­2025­094项目名称:2025年舜王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金额:158.170565万元最高限价:153.659666万元有效报价为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竣工验收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有效期内)、B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自行下载。3.方式: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咨询电话:15318914578,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8097130。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还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4.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程序:(1)注册信息:供应商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诸城市”,已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录,选择“投标人”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3)网上验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诸城分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验证时限为1个工作日)。(4)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开标前通过系统上传。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供应商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供应商无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税务局、生态环境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电子化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或报价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多CA驱动操作手册》。CA办理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CA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CA免费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下载。(二)CA免费办理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http://wf.sdzhuoma.com/注册后按流程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三)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1)供应商(投标人)网上注册咨询电话:15318914578;(2)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3)CA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技术支持电话:17306363627,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四)注意事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5、本项目评审结束后各投标人(供应商)自行相关网站查阅评标结果。6、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专区”了解详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诸城市人民政府舜王街道办事处地址:诸城市舜王街道益民北路1号联系方式:0536­64890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润工程咨询(山东)有限公司地址: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6686号中央商务区B4#16楼联系人:邵工联系方式:0536­61888573.监督部门名称:诸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方式:0536­6075030发布人:国润工程咨询(山东)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9日项目概况2025年舜王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782000202502000106进场交易编号:ZFCG­ZC­2025­094项目名称:2025年舜王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金额:158.170565万元最高限价:153.659666万元有效报价为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竣工验收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有效期内)、B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自行下载。3.方式: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咨询电话:15318914578,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8097130。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还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4.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程序:(1)注册信息:供应商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诸城市”,已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录,选择“投标人”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3)网上验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诸城分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验证时限为1个工作日)。(4)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开标前通过系统上传。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供应商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供应商无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税务局、生态环境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电子化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或报价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多CA驱动操作手册》。CA办理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CA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CA免费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下载。(二)CA免费办理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http://wf.sdzhuoma.com/注册后按流程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三)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1)供应商(投标人)网上注册咨询电话:15318914578;(2)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3)CA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技术支持电话:17306363627,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四)注意事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5、本项目评审结束后各投标人(供应商)自行相关网站查阅评标结果。6、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专区”了解详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诸城市人民政府舜王街道办事处地址:诸城市舜王街道益民北路1号联系方式:0536­64890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润工程咨询(山东)有限公司地址: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6686号中央商务区B4#16楼联系人:邵工联系方式:0536­61888573.监督部门名称:诸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方式:0536­6075030发布人:国润工程咨询(山东)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9日2025年舜王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782000202502000106进场交易编号:ZFCG-ZC-2025-094采购人:诸城市人民政府舜王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国润工程咨询(山东)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磋商说明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七章附件2025年舜王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舜王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782000202502000106进场交易编号:ZFCG-ZC-2025-094项目名称:2025年舜王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金额:158.170565万元最高限价:153.659666万元有效报价为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竣工验收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有效期内)、B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自行下载。3.方式: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咨询电话:15318914578,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8097130。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还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4.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程序:(1)注册信息:供应商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诸城市”,已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录,选择“投标人”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3)网上验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诸城分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验证时限为1个工作日)。(4)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开标前通过系统上传。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供应商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供应商无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税务局、生态环境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电子化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或报价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多CA驱动操作手册》。CA办理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CA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CA免费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下载。(二)CA免费办理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http://wf.sdzhuoma.com/注册后按流程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三)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1)供应商(投标人)网上注册咨询电话:15318914578;(2)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3)CA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技术支持电话:17306363627,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四)注意事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5、本项目评审结束后各投标人(供应商)自行相关网站查阅评标结果。6、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专区”了解详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诸城市人民政府舜王街道办事处地址:诸城市舜王街道益民北路1号联系方式:0536-64890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润工程咨询(山东)有限公司地址: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6686号中央商务区B4#16楼联系人:邵工联系方式:0536-61888573.监督部门名称:诸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方式:0536-6075030发布人:国润工程咨询(山东)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9日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一、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竞争性磋商)一、总则(一)为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一步规范磋商行为,提高磋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须知。(二)本须知所指的网上竞争性磋商,是指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网上竞争性磋商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完成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行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网上竞争性磋商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网上竞争性磋商的全过程进行监管。(三)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供应商提交的网上信息采集入库资料进行核实,确认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争性磋商活动。进入交易平台的企业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当交易平台中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四)网上竞争性磋商各方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交易平台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五)本工作须知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务必阅读并掌握。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网上自行下载。供应商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确认,办理信息采集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采购文件,未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无效。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视为放弃,参与磋商将被拒绝。三、CA办理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CA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CA免费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下载。(二)CA免费办理方式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http://wf.sdzhuoma.com/注册后按流程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三)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窗口联系电话:15345366335。山东卓码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电话:19953638182。技术人员7*24小时服务电话:17306363627。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四)注意事项。1.供应商应当在上传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2.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的其他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3.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限制也不排斥已实现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的任何数字证书产品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正常使用。四、响应文件编制及上传(一)供应商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潍坊版)”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具体制作可参考“潍坊市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及制作工具”(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二)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但以响应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三)下载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补充、答疑、澄清和变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或在交易平台内发送更正通知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文件格式为.WFCF),供应商需自行从系统中查看并下载,各供应商需及时关注平台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变更)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四)上传响应文件。供应商需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CA电子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CA),响应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五)有关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明确项目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如果采用,务必仔细核查编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2.供应商在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编制工程类项目的响应文件时,应注意使用的造价软件须经过主管部门评测通过,并能与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竞争性磋商系统无缝对接。3.响应多个标段时,须对每个标段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并报价。另外,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供应商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应使用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5、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及提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文件,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流程详见附件。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伍份(壹正肆副)及电子签章后的PDF格式响应文件1份(介质U盘或光盘)五、解密响应文件解密时,供应商应使用CA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分钟)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现场解密,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把CA。六、注意事项(一)供应商应妥善保管CA,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况的,供应商必须重新用CA签章和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1、CA到期后重新续期;2、CA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二)供应商必须在解密时携带CA。一个CA在制作响应文件到评审结束期间,仅能为一个项目使用,同时参与多个项目的供应商需办理多个CA。(三)供应商因CA遗失、损坏、更换、续期、忘记密码等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分钟)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四)因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导入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继续解密。若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响应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并导致其响应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一致;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响应过程文件(文件格式为.etbp)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情形一经发现,视为供应商恶意串通,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七、突发情况处理(一)项目评审中,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该响应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处理:1.响应文件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2.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损坏的;3.恶意递交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4.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二)项目评审中,通过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提交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或者修改做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或者修改: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损坏的;3.恶意递交澄清或者修改,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4.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三)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磋商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均应免责: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2.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无法运行;6.其他无法保证磋商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四)出现突发情况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1.项目暂停,待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竞争性磋商操作程序,并通知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2025年舜王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人:诸城市人民政府舜王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国润工程咨询(山东)有限公司建设地点:诸城市舜王街道吉林村、大焦家庄子村、陈家官庄村、营马岭村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施工完毕。合同名称:2025年舜王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合同项目综合说明: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磋商说明。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3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有效期内)、B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现场踏勘及书面答疑1、现场踏勘:不集中组织对此项目进行现场踏勘,须由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若有疑问,需于2025年08月27日12:00前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发盖公章扫描件或照片至邮箱并发送word可编辑电子版至邮箱(两者缺一不可):guorunSD@163.com,同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负责人(联系人:邵明莉,电话:0536-6188857)确认接收。3、答疑文件在交易系统中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采购业务下的“答疑文件”栏目中下载答疑文件。本答疑一经发布,即认为所有潜在供应商均已收到,供应商有义务登录网站自行查阅,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4告知。4、供应商应及时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相关变更信息,答疑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因未及时查阅答疑文件造成的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被拒绝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5、答疑文件与采购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5项目控制价:153.659666万元,报价不得高于本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6是否允许偏离:不允许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不允许8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数;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算起)9磋商保证金:无。10响应文件份数及具体要求: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注: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潍坊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②PDF格式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备份,若系统存在故障无法继续网上评标,根据通知要求另行提供;电子签章后的PDF格式响应文件是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导出的PDF格式的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如不一致时,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响应文件效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2)电子签章后的PDF格式响应文件;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但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使用供应商电子签章后的PDF格式响应文件进行评审。6、具体制作方法请参考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综合下载→建设工程、水利工程、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手册中附件。7、中标单位中标后需要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壹正伍副(胶装)。注: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抵达现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详见附件。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另行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与评标时文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1电子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供应商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无需密封到现场递交。12响应文件递交12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9:00(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供应商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注: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参会、递交资料)。请各供应商在2025年09月02日9时00分至9时30分自行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上述时间段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解密时长一般在2分钟左右,若在2025年09月02日9时30分前非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解密的,请及时致电咨询:8097130。②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未携带CA证书、使用非加密响应文件的CA证书、忘记CA证书密码、CA证书过期、CA证书未升级、供应商网络故障等。”13磋商时间:2025年09月02日9:00(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供应商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详见附件不见面开标手册)14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15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是,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3:16履约担保形式:无。17供应商符合法定质疑、投诉条件的优先通过线上系统发起,线上系统的唯一法定途径为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供应商通过“行政裁决”模块→质疑管理→质疑录入发起线上质疑,通过质疑管理→质疑查询查看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回复;也可采用现场送达等非线上方式提起书面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联系人:邵工,联系电话:0536-6188857,送达地址:诸城市龙都街376号采购人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诸城市人民政府舜王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36-6489009如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项目所属预算级次财政部门通过“行政裁决”模块→投诉管理→投诉录入发起线上投诉,通过投诉管理→投诉查询查看财政部门回复。也可采用现场送达等非线上方式提起书面投诉。联系方式可以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监督电话栏目查询。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上线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的通知》18投诉的接收渠道监管单位:诸城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36-6075030地址:山东省诸城市密州西路12号18邮箱:zczfcg@126.com19磋商报价轮次:本项目原则上进行两轮报价,其中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轮报价,除采购内容发生增加或经磋商小组发现的重大计算失误要求澄清外,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后一轮报价无效。三、供应商须知说明:1、磋商供应商应认真、全面、综合地阅读、理解本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如有任何疑义,应按前附表规定按时提出,采购人对供应商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如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有可能会造成限制性或倾向性条款,也应在答疑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则视为对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无任何异议。2、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系指提供原件的影印件;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求。(一)总则1、项目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2、资金来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3、资格审查材料的要求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实行网上审核),请各供应商务必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中上传所有用于资格审查的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资料无效,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对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投标人,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认定。(2)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3)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有效期内);(4)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提供也视为有效);(6)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原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信用信息查询:供应商需提供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或信用承诺书(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响应文件中提供也可;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②查询截止时间节点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③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④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9)业绩、荣誉等评分证明材料原件。备注:1、上述第(1)-(8)项证件为资格后审应提交的材料,系统中提交的资料扫描件不清晰或资料提供不全,其投标将被否决,不予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2、资格审查涉及到的所有证件不再要求提供原件,须在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上传加盖公章扫描件。供应商上传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予以评审和认定。4、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夫妻关系、父子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除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报价。5、磋商费用5.1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会议有关的自身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2成交人承担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计取基数为项目(标段)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照下表(工程)规定计取。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该项费用,不单独列项。中标(成交)金额(万元)费率(%)货物服务工程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采购代理费递交至以下指定银行账户:收款户名:国润工程咨询(山东)有限公司账号:37970188002363865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潍坊分行6、踏勘现场6.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6.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6.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可提供给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二)竞争性磋商文件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7.1本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磋商说明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七章附件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2除7.1内容外,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中上传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同样约束作用。7.3供应商要认真、全面、综合地阅读、理解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等),采购人对供应商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的风险。7.4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磋商文件的任何内容和细节,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故意提高或压低报价,若出现或发现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报价资格。7.5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内容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任何由于现场不熟悉造成的服务期限延误和造价增加,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磋商文件的答疑和澄清8.1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按前附表第4项要求,在答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答疑文件的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上传至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区,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8.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中上传的答疑信息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系统最后上传的答疑信息为准。9、磋商文件的修改9.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采购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磋商文件。9.2采购人可视磋商具体情况,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9.3补充通知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补充通知将上传至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区,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因未及时查阅答疑文件、澄清、修改造成的响应文件未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被拒绝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三)磋商报价说明10、供应商报价要求10.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均已包括了为施工和完成该细目工程所需的市场价格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构件及材料的测试费、鉴定费),以及措施费、利润、管理费、规费、税金等各种费用和价格,并包括各项费用和价格的涨价风险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不随政策调整而变化、不随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而变化。该合同价款作为结算的依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得调整,且成交的总价及相关费用亦不因时间的推移而调整。工程量清单实施数量与磋商文件提供数量不一致时,价格不做调整。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发包人要求增加(或者减少)承包范围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工程的合同款一律不做调整。10.2磋商采用多轮报价形式,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作为第一轮报价,首轮报价应为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供应商的首轮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报价无效。10.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得进行总报价直接优惠、让利,对总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体现在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10.4供应商所报的最终轮总报价及承诺在合同实施期间固定不变。10.5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0.6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磋商内容及要求和合同条款上所列采购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0.7除非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所述的采购范围计算费用,并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11.1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允许报价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备选报价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阶段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报价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报价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备选报价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报价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报价方案。12、响应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及报价货币12.1所有与磋商有关的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2.2除国家规范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13、响应文件的组成:具体格式参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14、响应文件有效期14.1响应文件在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限内有效。14.2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书面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同意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5、磋商保证金:无16、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其响应文件也将被拒绝:16.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16.2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16.3串通投标;16.4企图以明示或暗示或其他场外私自行为接触、沟通、贿赂磋商小组成员或有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其他人员,可能获取评标有利地位的行为;16.5经审查,有关证明材料存在虚假成份的情况;16.5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注:a、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磋商事宜;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b、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与采购人串通投标:①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②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③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④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⑤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⑥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c、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和资质证书;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出现上述情况,视为不良投标行为,取消其三年内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诸城分中心项目的参与资格并予以公告,列入企业诚信黑名单。17、电子响应文件17.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17.2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请各供应商按照电子招标文件中的“响应文件组成设置”,按节点分别导入相应电子响应文件内容,生成正式电子响应文件并上传。响应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相关格式”),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需各类材料已在交易中心会员系统登记的可直接从会员系统中提取;未登记的,应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17.3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部位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采购人不予受理。17.4电子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采购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导致其响应文件及报价被拒绝。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供应商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1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文件的递交19.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前附表第12项。19.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未按本文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均不予受理。20、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在本须知第12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20.2上传的响应文件在第12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修改后的U盘或光盘介质投标文件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后再次提交,并标明“修改”字样。20.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21、磋商时限21.1采购人可以按磋商文件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在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前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1.2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部门批准采用其他办法进行,也可依法重新组织采购。22、报价会议(第一轮报价)(1)报价应当在采购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由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响应文件中的价格作为第一轮报价,采购原则上不超过二轮报价。除采购内容发生增加或经磋商小组发现的重大计算失误要求澄清外,后一轮的报价不得超过前一轮报价,否则本轮报价无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第一轮报价)及其他轮报价均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以评审专家在电子评标系统发起“在线报价”方式进行,需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结束时间前提交报价,逾期将无法提交。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最终报价的,以上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有效报价并参与价格评审)即为最终轮报价。(2)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和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六)磋商23、磋商时间和地点23.1采购人在供应商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磋商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议。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抵达现场提交响应文件,各潜在供应商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不见面开标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详见附件。24、磋商开标程序24.1主持人(采购人代表或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代表)按下列程序进行磋商会议:(1)宣布会议纪律;(2)公布在磋商会议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公证人员(若有)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检查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签章后的PDF格式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检查供应商投标确认情况),确认无误并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开标。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限时30分钟)对本单位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监督下解密所有响应文件。(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参与磋商被拒绝且报价文件被退回;但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供应商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磋商评审。(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唱标顺序当众唱标,公布供应商名称、标段名称、磋商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24.2供应商若有报价内容未被唱出或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供应商代表须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4.3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4.4供应商不承认响应文件唱标内容的,其报价将被拒绝。2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25.1电子开标、磋商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磋商监督部门确认后,可改用光盘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25.2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光盘开标。25.3因系统原因,若电子响应光盘开标仍存在问题,经采购监督单位和交易中心批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诸城分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见证下,项目暂停,电子响应文件封存,择期开标。(七)磋商26、磋商报价轮次见前附表第19项。27、磋商小组27.1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或仅由专家组成,共3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总人数的2/3。本项目专家的产生方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评标专家产生方式的规定,负责评标活动。27.2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27.3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8、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28.1开标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报价、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8.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拟成交供应商的确定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28.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9、供应商资格审查2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磋商文件(本须知第3项资格审查材料的要求,详见前附表第3项)对供应商的报价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后审),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视为无效报价,不得进入后面的评审。29.2经采购人初步审查,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磋商小组进行评审。30、响应文件的符合性鉴定30.1评审时,磋商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响应文件若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而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则非实质上响应。30.2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的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这种情况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30.3如果响应文件未能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否决,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报价。30.4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时被判定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应派到在场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30.5经磋商小组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30.6经磋商小组评审,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采购人应依法重新采购。3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由磋商小组初审后按无效投标处理:31.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的;31.2未实质上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的;关键内容不完整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1.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31.4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31.5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期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的;31.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付款方式、服务期等;31.7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适用法律、编制期等其他内容,经认定在实质上不响应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响应文件;31.8提供虚假业绩或证明材料的,且提供虚假材料的成交供应商,无论是否已签订合同,采购人均有充足的理由废除其中标;3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31.10不响应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的。31.11电子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wftf格式)没有内容的;(2)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wftf格式)无法被电子评标系统读取的;对电子响应文件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文件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磋商小组作出的决定。32、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比较和否决32.1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和比较。当磋商小组认为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全部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可重新组织招标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选用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32.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用书面形式或者变声答疑的方式要求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32.3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32.4经磋商小组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3、响应文件的澄清33.1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补正,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2根据本须知的规定,供应商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或补正的,采购人将否决其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凡属于磋商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4、响应文件计算或表达错误的修正34.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响应文件中填报的报价、服务期、质量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填报的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2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35、评标方法及标准35.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报价、人员配备、企业实力、技术方案等赋予不同的权重,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5.2当评审的结果出现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排列。35.3磋商小组认为,得分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资格,按照顺序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35.4评标结束后,磋商小组编写评标报告。35.5评标报告由评委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评委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35.6本次评标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35.7本次评标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有权不宣布中标结果,同时采购人对落标者不做任何解释。(八)授予合同36、定标方式36.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法见供应商前附表第15项。37、成交通知书37.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同时将中标结果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37.2成交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8、履约担保:见供应商前附表第16项。39、合同协议书的签署39.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39.2签订的合同以磋商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9.3磋商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39.4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9.5当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39.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责任,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9.7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九)其他40、保密40.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1、质疑投诉4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只接受符合质疑函格式的书面材料(具体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41.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纸质原件,不接受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采购公告。41.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1.4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提起投诉应当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实施办法》(鲁财采〔2018〕72号)有关规定执行。41.4质疑函送交方式及联系方式见供应商前附表第17项。第二章磋商说明本项目为2025年舜王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人为诸城市人民政府舜王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为国润工程咨询(山东)有限公司。一、采购项目的内容:本项目为2025年舜王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舜王街道吉林村村内道路硬化及道路沥青罩面,大焦家庄子村村内道路沥青罩面,陈家官庄村村内道路硬化及道路沥青罩面,营马岭村村内道路硬化。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施工完毕。三、质量标准:保证达到相关工程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四、其他说明:1、供应商借用他人资质参加磋商或者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2、对于磋商时承诺而实际不能兑现的成交供应商,合同自行终止。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国润工程咨询(山东)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6-6188857答疑问题接收邮箱:guorunSD@163.com六、采购期间供应商获得的全部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均由以代理机构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诸城分中心交易系统中发布为准。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025年舜王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二〇二五年月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5年舜王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诸城市舜王街道吉林村、大焦家庄子村、陈家官庄村、营马岭村。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4.工程内容:磋商文件、清单、施工图纸、合同、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工程施工及保修等内容。5.工程承包范围: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及保修等。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磋商文件(9)投标文件(10)其他合同文件。(11)当通用合同条款于专业合同条款发生冲突时以专业合同条款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本协议可能涉及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事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协议不构成排除、限制第三方参与开展相关项目合作的依据。七、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磋商文件、政府相关部分的要求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冲突之处,以最新补充协议为准,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诸城分中心执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号)的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在施工场地内确定。相应的占地使用方案须经发包人同意。需要履行占地审批手续的,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甲方配合,工程完工后承包人还要做好临时占地的复原工作。相应的占用、审批、恢复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包含在合同造价内。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国家验收标准、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及潍坊市有关文件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现行工程施工规范及山东省和潍坊市的有关政策规范。前述规范若发生冲突时,以标准较高或最新的规范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合同协议书第六条合同文件的组成。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向承包人免费提供由发包人委托的设计人设计的施工图纸2套(包括竣工图用图纸)。承包人如需要多份数的图纸时,应自费复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项目相应图纸的纸质版和电子版。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总施工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以及发包人监理人要求的其他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应被视为投标文件的完善、细化,而不是投标文件的修改和否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最迟应于工程开工前或相应工程部位施工前10日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现场指令约定时间的,以现场指令的时间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根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已开通,满足施工场地运输需要。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已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否。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在整个合同期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工程开工前7天(或按照发包人发出的进场时间执行)。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①各专业管线单位的档案资料由发包人协调、由产权单位向承包人提供地下管线资料。②沿街各单位的地下设施需由承包人在施工前进行详细的调查,并做好保护;③由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现场交验,并做交验记录。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文件的纸质版电子版。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一个月内向发包人免费提供竣工图四套并加盖竣工图章,竣工资料四套、电子光盘一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文明施工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工程自开工至竣工验收的进行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行政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交通、环卫、噪声管理手续等,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2)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包括发包人甩项的成品)的保护工作;承包期间损坏,由承包人自费修复。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向有关管理部门进行移交,在未办理交接手续前仍由承包人负责看护,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和设施的丢失、卫生保洁等仍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3)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及费用;4)按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及当地建设部门要求完成,服从发包人的调度,随时搞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并承担费用;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及工程的相关保险、承包方工作人员及承包方雇佣的其他人员的保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承包人缴纳的保险等,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缴纳。否则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6)承包人应为下述人员:发包人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发包人的工人、合法履行职责的国家公务人员、监理人员无偿提供以下服务和配合:①使用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的任何道路或通道;②使用承包人提供的临时工程和承包人在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械和设备;③为保证承包人和其他承包人的工作不发生冲突,承包人应对他们的工作场所或材料存放等负责协调;④为工程检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原有设施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赔偿。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3.2.2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须常驻现场,并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有事离开工程所在地,必须向发包人请假,每月至少在工地26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的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在施工过程中须扣在发包人处,在本工程竣工验收之前,该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现项目经理未经请假而不在现场,每人次罚款1万元。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施工过程中如有连续三次以上项目经理无故不在施工现场,发包人有权根据监理单位及项目管理单位出具的项目经理不在施工现场的证明解除合同。承包人在合同终止前产生的所有责任、义务以及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5万元/次违约金,同时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确需对项目经理进行更换的,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承包人除保证所更换人员与前任具备相同或更高资质及管理经验之外,还须交纳3万元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5万元/次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5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2万元/人/次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2万元/人/次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人/次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发包人可建议并要求承包人撤换其有下列行为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a)在履行其职责时玩忽职守的;(b)不遵守合同约定的;(c)在项目管理中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或不能与相关合作单位协同工作的。如果出现上述任一情况,应在发包人提出此类要求后7天内选派发包人认可的同等资历或类似工程业绩不低于原人员的替代人员。发包人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并提出警告后,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扣罚承包人10万元的违约金。如承包人对发包人的上述警告未及时改正,发包人有权在书面警告发出后14天内单方直接解除本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须与所用劳务工人和材料、机械等投标人签订劳务和供货合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拖欠工程款以及农民工工资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对于因此造成的影响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包方可按每人次20000元的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工程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分包给其他施工企业。严禁承包人将工程转包,一旦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终止全部应付款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影响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应就违约行为向发包人支付总包合同额10%的违约金。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工程成品、半成品、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保证工程成品、半成品、设备、人员处于完整、完好、洁净及可正常运转状态,有特殊要求的遵从要求照管,就此项工作发包人无需向承包人另外支付费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包含在合同价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本工程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市政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相关标准合格。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必须经发包人、监理人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隐蔽工程,承包人施工完成后先进性自检,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应在共同检查前至少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发包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检查内容、时间、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发包人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检查确认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检查不合格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修复,并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私自覆盖的执行通用条款。隐蔽工程需要进行签证的,相应资料必须经监理人、发包人、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签字确认后方能计入最后的结算,否则不予计量。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应严格执行潍建标字[2011]7号文件《关于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规费管理的通知》、潍建发【2009】12号文《潍坊市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鲁建城字(2013)70号文、潍建发(2013)15号文、《建筑工程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办督函[2017]16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23号)、潍建建字[2019]7号文及诸城市2019年《关于做好市政工程春季复工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在另行追加。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应严格执行潍建标字[2011]7号文件《关于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规费管理的通知》、潍建发【2009】12号文《潍坊市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鲁建城字(2013)70号文、潍建发(2013)15号文、《建筑工程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办督函[2017]169号)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在另行追加。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价格内,同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承包人必须按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得以此为由对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监管部门,也不得以此为由规避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车前所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以及给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因此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括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和成本控制措施以及招标文件、发包人约定的其它内容等。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于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本合同项下工程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所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为投标文件的细化和补充,而不是投标文件的修改和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对于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承包人应自费3天内修改完毕提交给发包人。7.2施工进度计划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总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中进度情况及下月计划,具体根据发包人代表的现场要求执行。除了提供总进度计划,还应该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提供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对于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承包人应自费3天内修改完毕提交给发包人。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工程开工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已经获得审批,图纸、基础资料、施工现场已经具备。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除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图纸审查及深化,还应在开工前备好工程开工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做好劳动力安排,还应完成由其负责修建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等。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发出开工通知的,经双方协商,工期顺延,且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由发包人、主管部门、承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向承包人现场交点。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拖后一天,承包人承担1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从中标工程款中扣除。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在施工中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承包人无能力按期保质完成承包内容时,发包人随时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及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未完工程发包人按规定进行发包,工程款按实际发生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若发现任何工程质量问题或违规操作,经监理单位或质监部门确认后,书面通知承包人立即返工整改,每发现一次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5000-10000元的违约金,如承包人对发包人的上述通知未积极改正的,发包人将在书面通知发出后14天内进驻现场接管工程,终止其在本合同项目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发包人或工程师的各种权利和权限,发包人可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邀请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承包人不得因经济签证及价格确认等原因影响工期。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当地气象部门核定的五十年一遇的恶劣天气、地震,其它执行通用条款.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4.2工程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规范标准及发包人的要求。承包人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为国家免检产品、质量保险产品或达到类似等级的合格产品(必须附带出厂合格证、检验检测证明等证明性文件),且必须从响应文件承诺的产地进货,承包人应按其投标承诺采购,且其技术标准、规格、质量需满足设计文件、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得私自更换。主要材料进场使用前需提供样品,经发包人、政府相关部门、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用于本工程,材料设备进场后使用前,必须经发包人、政府相关部门、监理工程师取样,按项目分部分项需要送检的,由监理工程师监督下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需送检的,需经发包人、政府相关部门、监理工程师检验并签证后方可使用。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达不到响应文件承诺的质量要求、规格要求和产地要求,或达不到磋商文件、设计文件的质量、设计要求的,按照承包人违约,工程质量不合格处理。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相关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质量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报送的样品由发包人封存。作为检验工程相关部分的标准之一。承包人在施工中不得使用与样品不符的材料或工程设备。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报价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及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及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发包人提出的图纸变更以及工程签证变更。10.4变更估价因图纸变更、工程签证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以下原则处理:工程变更参照执行《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城市政府投资项目闭环式全流程监管办法»的通知(诸政办字〔2023〕4号)。1、设计变更与签证概算价在合同价10%以内的,经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共同确认后列入工程结算;设计变更与签证概算价超出合同价10%的,超合同价部分重新按规定组织采购。2、因图纸变更、工程签证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以下原则处理: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确定变更工作子目的单价。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由施工方提出变更价格,由中介机构审计,可参考《2016年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单价及各专业定额价目表的通知》(鲁建标字〔2020〕24号);定额人工费执行建筑、安装、市政85元/工日;材料价格参考市场价。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A、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的计算、价格等错误;B、物价的上涨、下落;C、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公布的各种指导性价格的调整等。图纸、招标文件以及相应的计价依据中要求执行的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合同价款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一旦中标,本合同造价视为已综合考虑了市场、检测及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保修、缺陷修复费、涨价费、各项风险费、保管费、检验检测费等以及合同名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对道路(桥涵)、附属设施等造成损坏的维修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再追加任何费用。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1)图纸变更、工程签证:图纸变更、工程签证部分工程量按实计算。图纸变更、工程签证工程的造价按照“第10条,变更”确定。(2)清单错项:工程竣工结算时,实际工程量小于招标清单工程量的,工程量按实结算;实际工程量大于招标清单工程量的,工程量不再增加。(3)清单漏项、缺项:一旦中标,视为承包人的报价已经考虑清单漏项、缺项,结算时不再增加。(4)暂估材料、暂估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按照“第10条,变更”确定。(5)合同签订后至竣工验收完成前,如若税收政策发生变化,结算时根据政策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通用条款。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结算值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质保期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承包人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等引起税务问题的,承包人需依法向发包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违约金等相关损失。工程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审计,实际工程量减少扣除相应合同价款,审计费取费按照国家标准计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必须提前向发包人报送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劳务合同已向农民工发放此前工资的工资表(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农民工领取工资的签字)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每期合同节点计量支付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当期劳务工资发放表,该表应由项目参建各工种负责人签字证明所有参建工人工资发放到位。若承包人不能提供工资发放证明的,发包人在每期支付时暂扣每期计量工程款的15%,作为劳务工资保证金,待劳务工资发放齐全后再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照发包人付款申请的程序办理。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监理人审查完成后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不具备验收条件的,通知承包人整改。整改后重新提交验收申请报告。(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审核完毕后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人、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3)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验收意见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完成返工、修复或其他补救措施后,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想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承包人承担工程验收产生的费用,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采购单位:诸城市人民政府舜王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国润工程咨询(山东)有限公司项目名称:2025年舜王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2025年舜王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吉林村村内南北主道路和出村主道路、陈家官庄村内东西主道路和南北主街、营马岭村内南北主道路、大焦家庄子村内南北主路。项目预算:158.17056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自筹资金。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2025年舜王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预算:158.170565万元,本项目共分1个标包,具体详见采购清单。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施工完毕。项目实施地点:诸城市舜王街道吉林村、大焦家庄子村、陈家官庄村、营马岭村。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7.验收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三、论证意见-1-无。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规定时间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六、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单位:诸城市人民政府舜王街道办事处地址:诸城市舜王街道益民北路1号联系方式:0536-64890092.采购代理机构:国润工程咨询(山东)有限公司地址: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6686号中央商务区B4#16楼联系人:邵明莉联系方式:0536-6188857-2-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