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劳务派遣挂靠管理招标公告(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2025)



项目概况 金沙街道劳务派遣(除派出所)挂靠管理项目 JSZC-320612-NTJR-G2025-004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11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NTJR-G2025-0042
项目名称:金沙街道劳务派遣(除派出所)挂靠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每人每月肆拾元整(40元/人·月),投标报价超过综合单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三年一签,服务期满后不予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6.供应商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7.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供应商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其他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1.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供应商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9-1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3.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及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苏采云”客服0519-86722801。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敬请及时关注。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苏采云”系统使用相关提醒
6.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6.2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裙楼四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办理窗口办理,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 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请及时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3开标当天投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时间限定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网络延时造成的本地网络计时不一致风险,提前完成解密动作)。投标供应商因网络、电源、浏览器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相应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大庆路10号
联系人:曹炎
联系电话:0513-86510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朝阳路3号
联系人:陈柯柯
联系电话:15062737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柯柯
电话:15062737585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JSZC-320612-NTJR-G2025-0042采购文件.doc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对我单位金沙街道劳务派遣(除派出所)挂靠管理项目政府采购行为承诺如下: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料;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依据上级营商环境指标,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1、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结果公告;2、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3、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告。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名生心采购单位盖章)28责任人20V5年8月扫描全能王8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金沙街道劳务派遣(除派出所)挂靠管理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612-NTJR-G2025-0042采购人: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组成第六部分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文件备案表招标代理招标代理(盖章):编制人(签名):二○二五年 月 日招标人项目申报部门负责人 (签名): 二○二五年 月 日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交易服务中心:核对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二○二五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签名):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盖章)二○二五年 月 日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项目概况金沙街道劳务派遣(除派出所)挂靠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612-NTJR-G2025-00422、项目名称:金沙街道劳务派遣(除派出所)挂靠管理项目3、项目类型:服务4、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预算金额:120万元7、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每人每月肆拾元整(40元/人·月),投标报价超过综合单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8、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项目需求。9、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三年一签,服务期满后不予续签。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基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明:(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3)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供应商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5年9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3.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及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苏采云”客服0519-86722801。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敬请及时关注。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6.“苏采云”系统使用相关提醒6.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6.2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裙楼四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办理窗口办理,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请及时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6.3开标当天投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时间限定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网络延时造成的本地网络计时不一致风险,提前完成解密动作)。投标供应商因网络、电源、浏览器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相应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地址:金沙街道大庆路10号联系方式:曹炎,0513-865100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锦绣路118号锦安妮纺织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联系方式:陈先生、秦女士,15062737585、159965371483.软件技术支持:0519-86722801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采购代理服务费:被确认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本项目代理费收取人民币2180元,本项目投标报价中包含此费用,请各投标供应商合理报价。评委费由采购人支付。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招标文件的解释6.1招标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构成1.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须知(3)项目需求(4)开标和评标(5)投标文件组成(6)附件(如有)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招标文件的澄清2.1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在下载招标文件开始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3日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3.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3.4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投标文件构成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编写投标文件。3.投标有效期3.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4.投标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递交1.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2上传投标文件的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审或部分影响评审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截止日期2.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投标文件的拒收3.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4.1投标文件的撤回4.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4.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4.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4.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1开标1.1采购人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评标开始仪式。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2投标活动的文件解密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在不见面交易系统中进行招标,并公布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评标委员会2.1开标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采购有关规定。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3.3在评标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3.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3.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4.投标的澄清4.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4.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不见面交易系统”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4.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不见面交易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5.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5.8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6.1无效投标条款6.1.1投标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6.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6.1.13不同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6.1.14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悬殊,评标委员会认为得分畸低者没有实质性响应的。6.1.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6.2废标条款:6.2.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3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2.4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评标无法继续进行的。(六)定标1.确定中标供应商1.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授权评委会在中标候选人中直接确定中标人。1.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相关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7投诉提起路径:江苏政府采购网-“交易指引”-“投诉办理指引”。3中标通知书3.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退还。履约保证金自中标人申请退还之日起30天内未退还的,处以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总额5‰的违约金。5.履约验收5.1.履约验收的基本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等要求完成本项目。5.2.履约验收的实施主体:由采购人作为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开展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5.3.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条件达到时,采购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履约验收工作。5.4.履约验收的内容:涵盖实施项目的完整性,包含项目需求中的质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5.5.履约验收的标准:对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项目需求、服务合同和考核标准进行验收。5.6采购人、供应商应当对验收小组出具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并形成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第三部分项目需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投标人不能简单照搬照抄招标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拟采购劳务公司为金沙街道除派出所以外的劳务派遣人员负责每月工资的发放、五险一金的缴纳、人员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3年,合同三年一签,服务期满后不予续签。(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江苏省、南通市、区现行行业规定及相关要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一、项目需求:拟采购劳务公司为金沙街道除派出所以外的劳务派遣人员负责每月工资的发放、五险一金的缴纳、人员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3年,合同三年一签,服务期满后不予续签。(四)服务范围:金沙街道(除派出所)(五)服务要求:3年,合同三年一签,服务期满后不予续签。(六)考核方案根据采购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七)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按月按实际人数支付。(八)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标的中的核心产品不涉及(九)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退还。履约保证金自中标人申请退还之日起30天内未退还的,处以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总额5‰的违约金。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一、开标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二、评标流程和评标标准采用最低评分价法。分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价格标三部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首先由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然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最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估。进行价格标的开启、评审。投标人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委在认真审阅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一)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2)评审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经评审委员会核实将被判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三)价格标:10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有货物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有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投标人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五章)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五)中标人的确定评委会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六)采购人代表宣布评标结果。(七)公告中标结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八)发放中标通知书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示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按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符合性审查、价格标)肆份及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光盘贰份),以供存档。纸质投标文件应使用CA系统打印,且必须保证与评标时的电子标书完全一致,否则不予签订合同。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组成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有,格式见附件);5.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6.供应商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7.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供应商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10.其他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函(如符合监狱企业的需提供);(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11.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符合性条件材料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 投标单价报价小写: (人民币: 元/人·月)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本项目的基本资格要求”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注:提供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盖公章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供应商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项目编号: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由投标人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3.投标人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5.商务部分未在此表明示的内容视同完全响应。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日期: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由投标人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3.投标人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5.技术部分未在此表明示的内容视同完全响应。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五部分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采购合同劳务派遣协议书乙方全称: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登记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及电话:甲方全称: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登记注册地:实际经营地:联系方式及电话:甲方因工作需要,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参照通州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双方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1、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终止或延续手续。2、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一)甲方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见附表,如有人员变动,按实际人数进行管理,不再另行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二)工作的内容:由各单位安排具体工作岗位。(三)工作地点:。(四)根据甲方要求,员工由甲方自行招聘,也可由乙方招聘,由甲方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后上岗,乙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甲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用工单位连带责任义务。(五)甲方承诺,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保证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安排。(二)甲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四、劳动报酬(一)劳动报酬由甲方核定,不得低于通州区最低工资标准,由乙方按月发放。(二)乙方不得克扣甲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五、社会保险员工的社会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乙方代扣代缴。6、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一)甲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甲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二)甲方及其所属单位管理人员负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员工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三)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三十日之内向乙方通报(逾期未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赔付以外的其他相关待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四)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处理。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一)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二)员工按约定在甲方工作期限届满,甲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乙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甲方不留用的,乙方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甲方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三)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员工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员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员工的义务。(四)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规章甲方有权退回乙方,由乙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甲方需退回的,应与乙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五)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甲方不得退回乙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一)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二)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九、劳务费用结算(一)劳务费用的构成:员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劳务派遣服务费元每人每月。按月按实际人数支付。(二)费用结算及标准:1.员工工资费用由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员工工资总额按月支付乙方。2.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乙方负责,保险费用由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残疾人保障金由甲方用工单位支付,乙方用人申报。(三)甲方在当月十五日之前将工资、保险及有关费用从银行足额划付到乙方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乙方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四)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十、其他约定(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员工该享受的福利和待遇均由甲方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二)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二份。乙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乙方(盖章):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发包人保留对合同修改和完善的权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务派遣挂靠管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